信息科技股份公司员工手册

信息科技股份公司员工手册
信息科技股份公司员工手册

信息科技股份公司员工

手册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湖南湘计视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目录

第一章公司概况

第一节公司简介

湖南湘计视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以数字视频产品、网络通信交换产品为拳头,公司主要从事视讯系列产品的开发、广电网络的虚拟运营、数字电视、互联网增值服务的开发等业务。

公司以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在数字电视终端产品、数字电视传输产品、增值业务开发、系统集成等各方面齐头并进。在广电行业、电信行业、互联网应用等取得了显着成绩。

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规范进行运作及管理,积极推行产品开发工程的科学性、完整性,使产品开发越来越系统化、规范化,更具有可控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管理经验,集中了大量的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致力于把公司发展为国内一流的数字视频、网络通信骨干企业,在经营规模、技术水平、赢利能力等各方面赶超国家一级水平。公司强调品牌、技术、质量、效益型

的发展模式,树立和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第二节公司组织结构

第二条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调动。

第三条爱护公物,反对铺张浪费。

第四条严格服从领导指令与安排,同事团结协作,围绕公司整体利益,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有权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第六条不得向公司以外人员泄露与本职工作无关事宜,加强保密观念。

第七条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区域内不准进食或在非烟区吸烟,不得串岗、聊天、高声喧哗。

第八条接听电话要及时细听,注意礼仪,语言简明,必要时随手做记录,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第九条员工工作要严格遵守自己所属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善尽职守,履行职责。

第十条仪表仪容符合以下规定标准:

(一)仪表应保持整洁;男员工不可留长发、胡须;女员工宜化工作淡妆。

(二)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着装大方,得体。

(三)上班时间员工应佩戴胸牌。

第十一条其它规定详见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第三章职务行为准则

第十二条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及物品。

第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热情务实的原则;集团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简朴原则,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第十九条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及管理资料。

第二十条员工对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节人事任免与聘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管理者的委派、推荐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部人力资源部或公司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主管经理、部门经理任免由总经理提名,公司发文聘任,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招聘由综合部具体负责实施,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用人部门经理面试甄选。

第二十三条录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需经3个月的试用期限,期间签订《试聘合同》。如不称职可终止合同或延长试用期,仍不称职或犯有过失,予以辞退。试用期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提倡诚实守信,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部报到,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十六条录用人员报到时履行以下手续;

(一)到公立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取得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签订《试聘合同》。

(四)填写《员工资料卡》,领取办公用品和相关业务资料等。

(五)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六)接受岗前培训。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试用期请假一周以上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八条试用期满,员工做试用期述职报告,如实填写《员工鉴定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第二十九条正式聘用员工的工龄以签订试聘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需续签,须经双方同意。

第二节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人事关系委托长沙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综合部根据公司聘用员工情况,向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开具调档函,调取员工人事档案。

第三十四条员工档案由综合部负责统一转入长沙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聘时的相关资料、《员工资料卡》、《员工鉴定表》、毕业证明、职称证明等存档备案。

第二十二条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周内通报综合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一)姓名;

(二)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三)婚姻状况;

(四)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联系人;

(五)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三节考勤制度

第二十三条详见《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节假期

第二十四条员工每年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放假天数根据政府规定。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分探亲假和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病假和事假。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综合部。如假期超过三天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

(一)探亲假和年休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内,可以享受10天有薪(标准工资)探亲假,探亲旅费公司按职级支付相应比率。年

休假:员工其它各类假年度累计请假不足15天(除国家规定的节日外)享受

年休,得请年休假,在本公司工作2年以上5年(含5年)以下者,假期为

5天;5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者,假期为10天;10年以上者,假期

为20天;

(二)婚假:员工结婚,须请婚假,同时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可享受婚假10天

(三)产假:员工生育,须请产假,可享受产假90天;细节参照《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四)丧假: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须请丧假,可享受丧假5天;

(五)病假:员工患病,须请病假,同时,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其期限依病核准,年度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六)事假:员工私务,须请事假,必须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其期限依实核准,年度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五节薪金

第二十六条员工薪金标准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临时工资以日工资支付。

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上发薪金制度,即每月9日发放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临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行管理人员及员工定期考核制度,做到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每一员工均可凭自身能力和努力获得提升机会,不能胜任岗位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将被调换工作或降低职务,岗位变化后按新的职务、岗位计发工资。

第二十九条员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公假和产假属带薪假,计发全额薪金。

第三十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扣薪标准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三十一条员工病假、事假,扣薪按公司领导依据实际情况批示执行。

第六节福利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法设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慰抚制度,遇员工及直系亲属病、丧,公司前往慰问或吊唁。

第三十四条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1-2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第三十五条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庆祝活动、节日聚会、获赠生日礼物等活动。

第三十六条公司根据财力和效益情况,在每年春节、元旦、国庆、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假日发放补贴。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夫妻双方分担原则,报

销一定数额的学费。员工结婚,公司给予贺仪200元。直系亲戚(父母、岳父母、子女)丧葬,公司给予补助200元。享受探亲假者,公司依据总公司规定给予报销车费。第七节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七条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等。同时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第三十八条员工工作优秀,成绩显着,均有机会获得奖励,并可获得公司的奖励;

(一)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着;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三十九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一)拒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分配与安排,影响工作;

(二)违反各项管理制度;

(三)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对公司造成损失;

(四)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五)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六)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七)擅自篡改或伪造各类合同、记录、人事资料;

第四十条具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不发资遣费)

(一)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二)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三)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诫不改者;

(五)盗窃公共财物,挪用公款者;

(六)玩忽职守,致损公益者;

(七)违法肇事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一条具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资遣

(一)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

(二)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不成;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五)公司破产。

第四十二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

第四十三条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第四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四十五条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

(一)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二)交还所有公司(包含总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三)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四)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五)报销公司(包含总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辞退(职)表》签章完整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六)离职员工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公司将停止其人事关系托管管理事宜。由离职人员自行与人才交流中心承续相关手续。

第八节培训与发展

第四十六条公司员工勤奋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福利以外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公司主张,个人的成就与发展和公司取得经营业绩同等重要。

第四十七条人力资源是公司提高绩效、完成经营目标,实现不断发展的保证;公司综合部负责员工的培训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的专项在岗培训。

第四十八条培训可分为岗前员工培训、在岗员工培训、转岗员工培训,员工考察学习、员工自我学习。

(一)岗前员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组织制度、相关的行业的政策法规及标准等。

(二)在岗员工培训。培训内容:相关行业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司新发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新增的业务内容等;以及社会举办的职称评定、职业

资格及其他相关业务培训。

(三)员工转岗培训按新岗位要求对员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岗位基本技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员工的考察学习。为拓展视野、丰富学习、借鉴同行经验,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士以及荣获嘉奖的员工到外地学习考察。

(五)员工的自我学习。公司鼓励员工自我学习,根据工作的不同需要学习相关的文化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四十九条员工参加各种培训并获得结业、取得职业职称及资格证书后,向公司综合部申报备案,申请薪金调整。

第九节考核

第五十条公司人事考核实行分层考核制。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考核;主管领导、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考核;部门员工由部门经理考核。

第五十一条员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做《述职报告》,层层上报。

第五十二条考核人员通过工作绩效、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项目对员工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第五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金调整与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五章员工沟通与交流

第五十四条公司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公司强调诚信,提倡坦诚的沟通与合作,相互尊重,相信员工在共同工作中会建立真挚的友谊。

第三十一条公司综合部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相关责任义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将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式意见调查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公司网络、公司会议、书面报告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第三十三条为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公司同时也将定期和不定期地采用会议等渠道向员工通报公司近期的经营管理信息。

第五十五条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副总经理、总经理或董事长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逐级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越级提议也同样被推荐采用。

第六章办公管理

第一节文书档案

第五十六条公司档案由综合部管理,综合部必须确保档案安全,不得遗失和损坏。

第五十七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泄漏档案内容,查阅文书档案必须是因工作需要,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八条定期整理档案,必须准确地将需要存档的资料收集齐全归档。文书档案每年整理一次,并按档案工作要求立卷存放。

第二节文件收发

第五十九条综合部应归档文件资料如下:

(一)公司合同、章程、工商年检、资质年检、企业代码等资料证照。

(二)各类外来文件、法规、函件、批复。

(三)公司工作月报、计划、总结、报告、规章制度、会议纪要。

(四)股东名册、职工花名册、调进调出人员登记表,介绍信存根、工资调整,离职报告、员工奖励与处分报告、批复、决定。

第六十条综合部收到文件必须进行登记,经领导批复后按规定传阅,传阅完毕及时归档;上级公司对口单位交到各部室的文件需交综合部登记编号,办理传阅后交综合部归档。

第六十一条公司发出的文件,综合部保留正稿并存档,所有经盖章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送总经理签发,由综合部统一编号。

第六十二条复印机由综合部文员负责操作和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文员对复印内容有权询问、质疑、拒绝不该复印的文件。

第三节公章、证照、介绍信

第六十三条公司公章(法人章、合同章)由综合部保存,各部门或人员加盖公章应填写《用印申请登记表》,加盖公章的事由应填写详细清楚,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六十四条公司各类证照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因发证机关审验或工作需要借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填报《借用登记表》,用完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

第六十五条公司介绍信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填写介绍信必须详细、清楚,存根由综合部妥善保管,保存期三年。

第六十六条持介绍信者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开空白介绍信。

第四节电讯、信访、接待

第六十七条公司电话、传真仅作日常工作联络之用,跟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等无关的通话、电文,一般不得使用。

第六十八条个人通讯工具的使用,由公司承担费用的,要保持畅通,费用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对外传发稿件须领导签阅,综合部盖章后方可发出,并做好登记。

第七十条收接外来传真应及时迅速转交相关收件部门或成员,并做好登记。

第七十一条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注意检查传真机完好状况,如有故障及时修复,以保正常使用。

第七十二条信访接待工作由综合部对口管理,各部门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第七十三条来信、来访要进行登记,指派专人负责,经办人员做好记录,并将处理意见或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交综合部统一存档。

第七十四条对外来信、来访必须积极慎重,如需复信或出据证明应留有证据,对有关具有不良影响或指责,检举,揭发的信访要注意保密,不得任意泄露,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汇报。

第七十五条接待外来人员应注意文明礼貌、仪表端庄,落落大方,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十六条加强保密观念,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五节办公用品、办公设施

第七十七条详见《办公用品管理细则》。

第六节工作例行管理

第七十八条详见《例会制度》。

第七十九条每季度末召开季度分析会。

第八十条每年定期召开年度总结会。

第八十一条综合部负责以上工作的督办及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七节报帐管理

第八十二条员工报帐,应持正式发票,经办人签字,报总经理批准,详见《报账流程》。

第八十三条员工经公司批准参加的各类学习、职称考试、培训等,成绩合格后,凭相关证明,报销有关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公司管理层有权随公司工作的发展变化及实际情况,对本管理条例做出相应调整,一经决定即刻生效。

第八十五条本条例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

第八十六条本条例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综合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

湖南湘计视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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