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异常分析及处理制度

水质异常分析及处理制度
水质异常分析及处理制度

水质异常分析及处理制度

1.0目的

2.0范围

3.0定义

4.0参考文件

5.0职责分工

6.0水质异常分析和处理制度

7.0附录

1.0目的

明确机组运行过程中水质异常处理原则,防止水汽品质劣化引起设备事故。

2.0范围

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机组汽水系统。

3.0定义

3.1无

4.0参考文件

4.1 化学监督导则DL/T 246-2006

4.2 火力发电厂在线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1-95

5.0职责分工

5.1 发电部主任:审核、修改本标准。批准、实施本标准。

5.2 外围运行主管:编写本标准,提交领导审核、批准;推动、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定

期修订本规定。

5.3 发电部人员:落实执行制度,提供修改建议。

6.0水质异常分析和处理制度

6.1 总则

6.1.1当发现水汽品质异常时,应迅速检查取样是否具有代表性,汽水取样系统运行是否

正常,化学在线仪表是否存在超温、断流等现象。

6.1.2在确定汽水取样系统正常后,应综合分析整个系统的水、汽质量的变化情况判断化

学在线仪表是否准确,必要时可用实验室仪表对多个水样进行手工测定后校对。

6.1.3如化学在线仪表不准应通知仪表维护人员对化学在线仪表进行校验。

6.1.4外围运行主值在确认水质存在异常后,应分析判断引起水、汽品质异常可能的原因

及处理方法,填写“水质异常报告单”双联单,一份报送值长,一份留底。

6.1.5值长收到外围运行主值报送的“水质异常报告单”后,应根据水质异常情况及原因

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使水、汽质量在允许的时间内恢复到标准值。

6.1.6发生水汽品质劣化后,当班人员处理完毕的应作好发现时间、原因、处理措施和结

果的详细记录;当班不能处理完的应作好已作工作的详细记录,不准口头交班,接

班者应接上班继续作好水汽品质劣化的处理工作,同时作好处理措施及结果记录。

6.1.7水、汽品质劣化四级处理值的涵义为:

一级处理值:有因杂质造成腐蚀的可能性,应在72h内恢复至标准值。

二级处理值:肯定有因杂质造成腐蚀的可能性,应在24h内恢复至标准值。

三级处理值:正在进行快速腐蚀,如水质不好转,应在4h内停炉。

四级处理值:水质严重恶化,正在迅速的腐蚀,应立即停机。

在异常处理的每一级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尚不能恢复正常,则应采用更高一级的处理方法。

6.1.8凝结水水质异常时的四级处理的标准

6.1.9给水水质异常时的四级处理标准

6.2.1凝结水最常见的异常状况是溶解氧超标,可能原因有:

凝汽器真空不严密,漏入空气。

凝结水泵盘根不严,漏入空气。

短时间内机组补水量太大,新补充入的除盐水除氧不彻底。

凝汽器检漏装置的真空泵连接处漏空气。

处理方法是向值长了解机组运行状态及操作情况,查找漏点,降低补水量。

6.2.2凝结水过氢电导超标的可能原因有:

凝汽器钛管泄漏。

补给水水质不合格。

高加疏水水质差,回收进入凝汽器中。

对应的处理方法是:

钛管泄漏时机组降负荷,退出单侧凝汽器运行进行查漏,向循环水前池抛撒锯糠,停

止循环水加氯。

补给水水质不合格时机组暂停补水,排放不合格的补给水,制出合格的补给水后再进行补水。

高加疏水水质差时排放不合格的疏水,待水质好转后再回收。

6.3 给水水质异常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6.3.1机组在两台前置泵和电动给水泵入口均有加氨点和取样点,发现给水水质异常时首

先应通知集控人员检查运行中的前置泵或电动给水泵入口的加氨和取样一次门是否开启,停运的前置泵或电动给水泵加氨和取样一次门是否关闭。

6.3.2给水pH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

加氨泵的转速和冲程调整不当,引起加氨量不足或过量。

氨箱内的氨溶液太浓或太稀。

加氨泵故障。

加氨管道泄漏,氨液未能加入给水中。

对应的处理方法是:

调整加氨泵的转速和冲程。

稀释氨箱内的氨溶液或重新溶氨。

切换至备用加氨泵运行,通知检修处理有故障的加氨泵。

通知检修处理加氨管道缺陷。

6.3.3给水溶解氧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

取样管道不严,漏入空气。

除氧器运行工况调整不当,除氧效果不良。

除氧器内部缺陷

对应的处理方法是:

查找取样管不严密位置,通知检修处理。

调整除氧器运行工况。

停机时检查除氧器内部。

6.3.4给水过氢电导和硅含量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

精处理混床失效。

精处理混床旁路门开启。

凝汽器钛管泄漏。

机组负荷变动大。

回收至给水箱的疏水水质差。

对应的处理方法是:

退出失效的混床,投运备用混床。

关闭精处理旁路门。

按凝汽器钛管泄漏处理,加强监视。

通知集控负荷变动尽量平稳。

排放不合格疏水,待疏水水质好转后再回收。

6.4 主蒸汽、再热蒸汽品质异常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6.4.1因我厂锅炉是直流炉,主蒸汽和再热蒸汽品质异常均由给水水质异常所引起,主蒸

汽和再热蒸汽品质异常原因及处理方法与给水水质异常和处理方法相同。

附录一、水汽品质标准:

附录二、水汽品质异常报告单

水汽品质异常报告单

编号:

值长:主值:

水汽品质异常报告单

编号:

值长:主值: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Y-AQ-0738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 处理制度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reporting system and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system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 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保证事故处理的真实性,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内容: 2.1发生在本矿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2.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公司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2.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2.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完整word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处理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处理应急预案 一、进水水质异常造成的运行异常: 进水水质异常会对污水厂生化系统造成破坏,影响污水厂正常运行,造成排放超标。巡检人员发现进水水质异常时,应立即向厂长报告,及时调整生化池控制参数,减少异常进水对生化系统的冲击。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进水水质进行取样化验,防止因进水水质超出设计处理范围而造成事故。当发现进水水质严重超标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汇报,并服从管理人员要求对进水水质,工艺运行参数,出水水质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化验对工艺流程进行及时调整。 当发生进水水质异常恶劣,进水负荷冲击极大时,采取对应技术措施后仍会严重破坏生化系统。应及时将进水异常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征得同意后立即采取超越措施,并留存进水水样。关闭进水闸门,打开超量外排闸门,让恶劣水质从溢流超越,不进入厂区 二、进水水质超标预防: 1、进水含砂量过大 (1)提高吸砂装置的巡行频率,防止吸砂管堵塞。 (2)吸砂装置切换到手动档时,水工段员工此时要提高警惕,做到多跑多看,防止设备连续运行时间过长,损坏提砂设备。 (3)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吸砂装置连续运行时间。 2、进水SS过高

(1)我厂设计工艺进水SS负荷为320mg/l,一旦发现进水SS 过高≥350 mg/l,或者进水SS波动幅度较大可增加吸砂机运行时间。 (2)提高脱水机处理量,缓解污泥负荷。 3、进水COD过高 我厂设计工艺进水COD负荷为380mg/l,一旦发现进水COD过高,一般加强监督,若有异常报告相关环境部门协助解决问题。 4、进水NH3–N过高 我厂设计工艺进水NH3–N负荷为15mg/l,一旦发现进水COD 过高,一般加强监督,若有异常报告相关环境部门协助解决问题。

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术语 1.1质量事故 凡不能通过简单返工、返修处理或进行让步接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质量问题即构成质量事故,如:抹灰大面积空鼓需返工、结构未达到规定强度要求需加固、重要大型设备基础未达到规定强度、承重梁板裂缝超过规范要求等。 1.2严重质量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严重质量事故: 1.2.1基础出现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沉陷,建筑物倾斜、偏移,结构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1.2.2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如屋面大面积漏雨,隔热、隔声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事故; 1.2.3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 1.2.4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不满10万元的质量事故。 1.3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质量事故: 1.3.1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报废; 1.3.2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二、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 2.1分公司所属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2.1.1分公司所属项目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 2.1.2分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 2.1.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分公司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各1份; 2.1.4调查分析后,由技术部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1.5经批准的处置措施由项目生产或机电经理组织实施,分公司工程部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质量部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2.2公司直管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2.2.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2.2.2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项目工程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条发生事故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成员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车队有关负责人员组成。 第二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三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车队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八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九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事故发生,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公司和职工的监督。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水质及水质监测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水质与水质监测 进水水质、水量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城市污水一般由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市政污水和部分雨水等形成。尽管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很大,但进入污水厂的水量与水质总是随时间不断变化的。这种水量和水质的变化,必然导致污水处理系统的水量负荷、无机污染负荷、有机污染负荷的变化,污泥处理系统泥量负荷和有机质负荷的变化。相应地,污水厂各处理单元应采取措施适应这种变化。保证污水厂的正常运行,例如:进厂污水流量过大时,应在入厂时分流部分污水,或从初沉池后分流部分污水,以避免过大负荷对曝气池的不良影响;曝气池的有机货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爆气系统的供氧量;曝气池混合液污泥浓度和性能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二沉池污泥回流量;污水原水悬浮物含量或剩余污泥量发生变化时,应调整污泥消化加热介质的用量和脱水设备的处理量等等。污水进水水量水质,及各处理单元水质水量的监测,是保证污水厂运行正常的基础,是污水厂进行技术经济核算与比较的基础,是污水厂实行岗位责任管理的基础。必须采取自动或人工方法,定时定点对污水的水量水质进行准确的监测。 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测项目 (一)感官指标 在活性污泥法污水厂的运行过程中,操作管理人员通过对处理过程中的现象观测可以直接感觉到进水是否正常,各构筑物运转是否正常,处理效果是合稳定一个有经验的操作管理者,往往能根据观测

做出粗略的判断,从而能较快地调整一些运转状态。但是正确的判断需要长期的积累经验,因此污水厂管理操作人员要对现象作认真的观测,对各类数据作科学的分析,不断地积累经验,从中找出规律。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颜色 以生活污水为主的污水厂,进水颜色通堂为粪黄色,这种污水比较新鲜。如果进水呈黑色且臭味特别严重,则污水比较陈腐。可能在管道内存积太久。如果进水中混有明显可辨的其他颜色如红、绿、黄等。则说明有工业废水进入。对于一个已建成的污水厂来说,只要它的服务范围与服务对象不发生大的变化。则进厂的污水颜色一般变化不大。 要按流程逐个观测各构筑物里的污水,活性污泥的颜色也有助于判断构筑物运转状态,活性污泥正常的颜色应为黄褐色,正常气味应为土腥味,运行人员在现场巡视中应有意识地观察与嗅闻。如果颜色变黑或闻到腐败性气味,则说明供氧不足,或污泥已发生腐败。(2) 气味 污水厂的进水除了正常的粪臭外,有时在集水井咐近有臭鸡蛋味。这是管逍内因污水腐化而产生的少量硫化氢气体所致。活性污泥混合液也有一定的气味,当操作工人在曝气池旁嗅到一股霉香味或土腥味时,则就能断定曝气池运转良好,处理效果达到标准。 (3)泡沫与气泡 曝气池内往往出现少量的泡沫,类似肥皂泡,较轻,一吹即散。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部。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所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多种方法,但一般可按以下条件进行分类: (1)按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在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混凝土拌合物产生离析现象仍浇筑入模等。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作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了不适宜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 事故。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进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例如,某些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或偷工减料等等.这些因素往往会导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予以重视。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一旦事故发生后,能按照有关 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吸取教训,防止事 故重复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无论是人身伤亡事故或非人身伤亡 事故。)负伤者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或矿 领导。 2、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安监站、总工 和矿长。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于重伤、死亡、重大死亡 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局调度和局 领导。

4、对于轻伤事故,安监站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汇报安监局。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监站必须将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安监局。 7、对于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上报而造成事故的扩大,矿将给予处以200元罚款。 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1、对于轻伤,重伤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由矿长或安监站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对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安监站要会同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

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公司

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 目的: 建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流程,高效、客观、公正地调查、处理各类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同类质量事故的再发生,使质量事故的处理规范化。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基地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 责任者: 3.1 质量事故发生部门负责及时将事故情况向主管领导及品管部汇报。 3.2质量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并形成报告。 3.3质量事故责任部门(跨部门责任除外)负责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的编制、审核与改善措施的落实。 3.4 财务部负责质量事故损失金额的核算。 3.5 品管部负责组织召开质量质量分析会议与改善措施的跟进、验证。 3.6总经理负责质量事故有关争议的仲裁。 3.7品管部负责质量事故的统计、上报。 4 内容 4.1 质量事故定义 因工作疏忽、失误而造成的产品污染、混料、错料、装量不合格、漏药、掉签、包装数量不准确及理化指标不良等,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不正常现象,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及公司声誉受到影响者视为质量事故。 4.2质量事故责任认定 4.2.1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按情节严重程度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轻微质量事故三种。 重大质量事故:凡出现污染、混料、错料等成批返工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千元以上,以及外部投诉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影响者,均属重大责任事故范畴。 一般质量事故:凡造成生产停产,产品的部分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5千元者或投诉影响范围较小,属一般质量事故范畴。 轻微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下,在公司内解决的,影响轻微者属轻微质量事故范畴。 汇报机制与应急对策4.3. 4.3.1 当有质量事故发生时, 发现人应于10分钟内报告事故发生部门现场主管。 4.3.2 质量事故发生部门现场主管应及时采取妥善的应急对策,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4.3.3 对于已确定的质量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现场主管于1个小时内向部门经理及品管部经理报告。 4.3.4涉及外部投诉,销售内勤接到客户(业务员)投诉,将对方提供基础信息和证据,填写投诉表,应于1个小时内交给品管主管。 4.4事故调查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j/YHW8.06-200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生产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 引用文件 j/YH P8.05-2004《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会。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并主持重大质量问题的分析会。 3.3 质量部负责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的管理,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主持召开中等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的分析会。 3.4 各有关单位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置。 4 流程图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要求,见程序流程图(附录A)。 5 要求 5.1 质量事故(问题)的等级按以下原则划分 5.1.1 一般质量问题 a)由于过程产品的报废、返修、返工或让步接收,造成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500~ 5000元之内者; b)经成批让步接收(大件100件、小件1000件)后,而未采取纠正措施又重复出现者。 5.1.2 中等质量问题 a)由于过程产品报废、返修、返工,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1~10000元之内者; b)在生产过程中,因主观原因(含工作质量)造成的成批不合格品,虽经发现,而未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其继续扩大者; C)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顾客抱怨/投诉。 5.1.3 重大质量问题 a)生产过程或已出厂的产品中,由于产品成批报废、返修、降级(价)和更换部件等,所造成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1元~5万元以内者;

b)因质量事故造成停产,影响公司当月任务完成者; c)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者; d)因产品质量问题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顾客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公司信誉者。 e)因违反工艺规程和试验规范,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给顾客造成较大损失和社会影响者。 5.1.4 重大质量事故 a)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报刊、电台公开曝光批评,情况属实者; b)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成批报废、返修和退货,一次性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者; c)国家监督机构或行业抽查中产品质量判为不合格者; d)因产品质量问题已造成机损人伤事故,顾客反映强烈,被上级机关责令停产整顿者。 5.2 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由管理者代表以及质量部、技术中心、特装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 5.3 质量事故(问题)的报告 5.3.1 质量事故(问题)发生后,发生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情况,了解质量事故(问题)的性质,并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质量部。 5.3.2 质量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对所报告的质量事故(问题)进行等级划分。对重大质量事故以及重大质量问题,应在二小时内向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报告,对中等质量问题应在四小时内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5.4 质量事故(问题)的原因调查、分析 5.4.1 对一般质量问题及其以上的质量事故(问题),由质量部组织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的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问题)的原因调查并分析。 5.4.2 调查组对每个质量事故(问题)的调查应做出书面调查报告,详细描述调查过程,调查内容等,并做出最终调查结论,调查报告经参与调查人员签字后交质量部。 5.5 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 5.5.1 在对质量事故(问题)做出调查报告后,应按本办法第3条职责中规定的级别召开质量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的会务准备由质量部负责。 5.5.2 质量分析会应对调查报告的结论进行确认,并进一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同时提出纠正措施以及对责任部门的处理意见。 5.5.3 质量分析会提出的纠正措施由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按Q/YHP8.03-2004《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组织落实。对责任部门的处理由质量部负责落实。 5.5.4 武器装备产品有关故障分析以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质量部应及时向顾客代表通报。 5.5.5 质量部应对纠正措施的执行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6 记录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事故分析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安 全技术部负责,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 和现场人员(责任人、安检员等)组成事故调查组。 (2)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收集资料,查明事故 的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 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和 防范措。 3、事故分析处理 (1)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要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 果,应用相关技术和方法,查明事故情况,通过勘察现

场,找出对事故起决定作用的直接原因,给事故准确定性。同时分析对涉及事故的技术、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因设计缺陷、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对事故起主要作用的间接原因。 (2)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责任人负主要(间接)责任;班组长负直接管理责任。 (3)事故责任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职工监督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污水处理厂水质异常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厂水质异常应急预案 水质异常应急预案 1.1目的 为加强水质管理,有效应对突发进、出水水质异常情况,提高本厂应对水质异常能力,有效控制或减轻因进水异常对本厂及周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或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部门应急责任,规范应急操作流程,及时响应启动应急措施,完善管理职能,整体提升本厂应急处理能力。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可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或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1.3.3本公司的其它相应要求及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 X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1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组织机构由总经理、生产安全部、污水厂副厂长、各班长、化验和机电维修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安全部 直接负责人:污水厂副厂长 组员:各班长 2.2职责 组长: ?负责全面指导应急预案的实施、调整工作; ?整体协调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外部相关方协调工作; ?下达停产或其它紧急处理措施; ?负责进水管理工作; 副组长: ?收集、检查现场情况,及时向组长汇报现场处理措施和工作进展;?确定工艺调整方案,并向生产运营部下达指令; ?协助外部相关方进行污染源查找、降低影响等工作; ?安排、指导生产人员操作、落实情况,并负责安全操作管理; ?汇总现场情况、污染源情况分析结果、事故说明和事故报告交组长安排提交和备案。 直接负责人: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院不得购进、销售假劣药品。 二医院不得购进和销售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的药品。 三验收人员不得误验,漏验造成假劣药品调剂室销售。 四在xx中不得养护管理不善造成药品变质、失效。 五以上情况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质量事故发生后,各岗位人员将发生事故的该品种批次的药品收回。 六质量管理员将发生问题的情况,及时填写“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单”报质量管理小组。 七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医院重视发生的质量问题,xx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对药剂人员进行教育,针对性的指定政改防范措施。 九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不得虚报隐瞒。如发现虚报瞒报者严肃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十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要追查当事者及主管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扣发奖金或纪律处分。 注: ﹙一﹚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范围: 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上架。 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一般质量事故范围:

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在12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 应认真xx事故原因,并在7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 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xx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4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5 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xx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处理,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质量事故管理。 3职责 3.1公司技术、质量执行委员会负责重大、较大质量事故处理的审批。 3.2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负责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3.3质保部负责主持较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的审批;负责质量事故的归口管理。 3.4各生产厂、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负责实施。 4 管理内容 4.1质量事故定义 在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给企业或顾客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事件。 4.2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按损失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4.2.1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为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至50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未超过10000元,按公司质量损失赔偿有关制度执行)。4.2.2较大质量事故: 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至100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员重伤。 4.2.3重大质量事故: 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00元(含100000元)的质量事故,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员死亡。

4.3凡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单位(或责任单位)均应按规定书面报告,保留事故实物(现场),按职责对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一般质量事故会后二个工作日内,较大质量事故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重大质量事故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形成质量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经理层和质保部,重大、较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公司技术质量执行委员会审批。一般质量事故报质保部审批。 4.4质量事故的处罚 4.4.1重大质量事故。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处于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的经济赔偿并报管理人事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及国家法律的报司法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按QG/CG B 37-2008《关于员工犯失职错误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的规定》有关条款执行。4.4.2较大质量事故。对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处于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15%的经济赔偿并报管理人事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按QG/CG B 37-2008《关于员工犯失职错误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的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4.4.3一般质量事故。对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处于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10%的经济赔偿并报管理人事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按QG/CG B 37-2008《关于员工犯失职错误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的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4.5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程序 4.5.1责任单位在收到因质量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当天,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及时报告质保部;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层、生产部、质保部。 4.5.2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后,由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主持进行调查,召集质保部、生产部、研究所、事故责任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质量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技术质量执行委员会审批。 4.5.3较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较大质量事故报告后,由质保部部长主持进行调查,按4.5.2条程序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进行分析、组织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技术质量执行委员会审批。 4.5.4一般质量事故分析、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01-60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管辖区域的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三、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四、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监察局、公安、检察院、工会组成事

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伤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书。 六、如一次事故牵涉到二个单位,并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时,由有关部门仲裁。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八、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完整版) 1 目的 为规公司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明确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与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编制依据 《人民全生产法》主席第70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GB/T16180-201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4 术语和定义 4.1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4.2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或客观规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事故的认定,以集团和上级公司专家调查组的认定为主。 4.3未遂事故:虽然没构成事故,但有形成事故的趋势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行为或结果。 4.4交通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5火灾事故:凡厂区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

象的事故。 4.6爆炸事故: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4.7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实习工、相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4.8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大于1日且低于30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4.9重伤:是指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30日且小于6000工作日的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其中损失工作日计算参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4.10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4.11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4.12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13劳务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提供劳务服务,负责完成某项劳务作业活动的承包。 4.14工程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承包部分工程任务的外部施工队伍。 5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根据集团《安全环保事故分级》并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性、造成后果、可控程度、影响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具体见表1。 5.1事故等级划分见表1 注:1、上述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2损失计算

污水处理异常的应急处理(2)

生化常见问题简析之 浮渣与泡沫 1 浮渣产生位置的说明 生化系统产生的浮渣就其位置而言,常可发生在曝气池的池壁及四个角落;而在二沉池内发生的浮渣常常堆积在其出水堰内圈挡板四周。 2 浮渣产生源头 曝气池产生的浮渣主要来自于曝气池本身的活性污泥系统不正常的代谢,也有部分是流入生化系统的无机颗粒,经过曝气浮于表面。二沉池所产生的浮渣通常也是来自曝气池,积聚过多的浮渣会流入二沉池从而在二沉池表面发生积聚。当然来自二沉池本身的浮渣也有,大致有两种:一是污泥反硝化后导致沉淀的活性污泥上浮;二是活性污泥在二沉池缺氧严重导致的厌氧污泥上浮,这些上浮的活性污泥就会称为二沉池的浮渣。 3 泡沫和浮渣的关系 泡沫的形成可以归结为水的黏度增高所致。导致黏度增高的原因主要有:水体有机物含量过高,曝气池混合液活性污泥老化,进水富含洗涤剂或表面活性剂,丝状菌膨胀等。其中,因为丝状菌过度繁殖导致的泡沫和浮渣相对来说其周期不会太长,通过调整运行控制工艺的参数和进水控制,都能很好的恢复系统状况。 泡沫和浮渣的关系,通常看到的是泡沫大量积聚,最和形成浮渣。但不是所有的浮渣都是泡沫转变二来的,直接由污泥上浮产生的浮渣

也很多见。由于泡沫形成过程中会粘附生化系统中的活性污泥和无机颗粒,所以泡沫持续时间的长短、泡沫本身的黏度、活性污泥的状态等决定了浮渣积聚的程度。 4 泡沫的种类 泡沫比较好的分类方法是通过颜色和黏度进行分类,因为泡沫不同的颜色和黏度能够指导判断目前活性污泥所处的状态。泡沫颜色及常见活性污泥运行故障指导意义如下: a 棕黄色泡沫。泡沫产生时数量不多,靠近曝气团四周液面少量产生,沿辐射方向逐渐消散,到四周角落是开始积累。泡沫颜色呈棕黄色,泡沫色与当时污泥的颜色相同。整个泡沫形成到积聚的过程中,泡沫呈易碎状态,所以此类泡沫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严重的积聚而导致大量的浮渣产生。 此现象的产生说明:活性污泥处于老化状态,部分污泥因为老化而解体,悬浮在活性污泥混合液中,在曝气状态下附着在泡沫上,导致泡沫破破裂的时间延长,这为泡沫的积聚提供了条件。 b 灰黑色泡沫。泡沫产生的过程,数量,积聚,易碎性和棕黄色泡沫特性相同,但颜色中带有黑色的成分,所积聚的产物也呈灰黑色,观察整个好氧系统的活性污泥淹死也有带有灰黑色的感觉。 此现象的产生说明:活性污泥处于缺氧状态,缺氧的状态可使污泥出现局部厌氧反应。这样原来处于好氧状态下的活性污泥就会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出现死亡,同样也会附着在曝气产生的气泡上。所以,如果我们看到产生的泡沫呈现灰黑色,除了确认进水中含有黑色染料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对质量事故及差错必须查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及时上报科室及院质量领导小组,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制定补救方案。 2、重大质量事故范围: (1) 发现混药、差错、严重的异物混入现象或其它重大质量问题(如超量或服法错误、分装药品错误、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错购假劣药品而发出),其性质严重,已致威胁用药安全或造成医疗事故者。 (2) 由于发生质量事故,一次造成三千元(不计工时)以上经济损失者。 (3) 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严格购进渠道,把关不严,造成国家、省级药监或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 3、一般事故范围:不属以上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认定与处理办法。 (1)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报送科室负责人。 ②科室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其他成员查明事故原因,并向主管院长汇报。 ③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订防范措施,严防同类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④质量管理小组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原因。 ⑤质量管理小组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⑥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当地药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⑦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2)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②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③事故原因分析。 ④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 (3)质量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清后再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责任者要给予处分。 5、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doc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4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保证产品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将质量事故率降到最低点,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警示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教育他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全过程。 第二条定义:不符合图纸和标准的要求,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者,视为质量事故。 第三条职责 (一)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质量事故报告并按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二)计检部负责事故的检测结果报告。 (三)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必要时,针对重、特大质量事故,进行管理评审。 (四)质量安全部负责事故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四条具体内容 (一)质量事故的种类划分 质量事故按经济损失大小或社会荣誉、损失程度分为三类。

1、一般质量事故为: (1)凡一次损失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者。 (2)产品出厂后,“三包”一次损失一万元以下者。 2、重大质量事故为: (1)凡一次损失价值一万元(含一万元)至三万元者。 (2)产品零部件发生批量报废的。 (3)由于质量事故影响产品正常生产/交付一个月以上者。 (4)对外出口或对内合作生产的产品,因质量问题中断合同或退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下者。 (5)顾客对产品产生抱怨,在产品交付后“三包”一次损失二至五万元者,或直接影响产品回款和质保金五万元者。 3、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为: (1)凡一次造成损失价值在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者。 (2)因产品质量问题,用户发生投诉,或在“三包”中损失价值五万元以上,直接影响回款及质保金五万元以上者。 (3)因质量问题在用户使用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者。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报告 (一)责任单位在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后八小时内,重、特大质量事故四小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的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分级。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以上的事故。 2.发生重伤或一次负伤两人以及死亡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经理部及经理部主要要领导,并且最迟于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初步分析伤情及现场处理情况简要报经理部,其中重伤及以上事故,经理部最迟事故后12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3.发生机动车辆重大、大事故,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最迟于事故后2小时内将事故地点、时间、肇事人姓名、驾驶车牌照号、车型、车辆受损部位损坏情况简要报经理部。如有随车后其他人员伤亡,必须同时报告受伤人员姓名、伤情及初步救治,处理情况。发生一般事故,亦必须在事故当天报经理部。机动车辆重大及以上事故经理部最迟于事故后24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4.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其他施工安全大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报经理部,经理部最迟于事后12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5.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6、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经理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由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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