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违章现象

常见的违章现象
常见的违章现象

常见典型违章事例

作业(行为)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和我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电公司、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一、作业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

(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

(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9)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0)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1)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12)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1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二)防高处坠落类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

(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4)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在栏杆、脚手架上坐立;(6)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7)搭乘载货吊笼;

(8)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9)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

(10)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11)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12)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13)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14)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

(15)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16)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2)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处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3)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5)在组装铁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找正;

(6)层面板、联系梁串吊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8)不执行起吊措施,设备超载运行或偏拉斜吊或吃力不均;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10)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11)在抓土(煤)机工作时,进入抓斗工作范围;

(12)不走通行道,跨越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13)跨越输煤机、卷扬机等运转设备的钢绳;

(14)运输机械未停稳或挪动时,人员上、下传递物件;

(15)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16)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7)启动运输机械,没有进行联系,也没有启动警告铃;

(18)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19)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未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便启动设备;

(20)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1)起重工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22)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23)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24)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

(四)防火防爆类

(1)未接受爆破培训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2)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3)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5)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9)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10)进入炉膛、汽包、油罐及其它储存化学药品、惰性气体的容器前,没有进行充分的通风;

(11)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12)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施焊;

(13)未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领退料手续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二、装置性违章

(一)防触电类

(1)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2)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3)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4)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5)变电站构架爬梯、刀闸操作把手抱箍、低位旋转探照灯外壳没有直接接地;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架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没有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

(6)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二)防高处坠落类

(1)脚手架使用前未进行验收,或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

(2)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3)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4)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6)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7)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

(8)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9)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10)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三)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1)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警戒装置;

(3)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4)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5)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6)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7)设备、管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四)防火防爆类

(1)易燃易爆区、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

(3)制氢站、储氢瓶房、燃油泵房、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区内未装设防爆型电源开关及设备;

(4)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5)进入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排气口无防护罩;

(6)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燃油系统管道法兰未采用牢固的金属导体跨接;

(7)油区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8)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配置消防水龙带;

(9)调度、办公楼及其他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10)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少于8米。

三、指挥性违章

(1)允许、批准未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2)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重大项目没有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就组织从事生产工作;

(3)未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做完相应安全措施,就允许工作人员从事相应生产工作;

(4)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或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能保证从事工作人员、设备的安全;

(5)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6)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7)允许批准购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鉴定和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8)设备故障或异常运行后,领导者不组织进行分析,就毫无根据的下达处理意见;

(9)领导者职责范围不清,该指挥的不指挥,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或越权指挥;

(10)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指挥实施对应措施。

四、管理性违章

(1)已运行的设备没有运行、检修规程;

(2)没有按规定对现场规程、制度进行复查、修订、公布、印发;

(3)没有按《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

(4)制定规程、制度不符合实际,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起不到指导生产管理的作用;

(5)对各类装置性违章不及时组织消除

(6)设备变更或系统改变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及时进行修改;(6)不按照规定,自行变更设计;

(7)工程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供正确的竣工图纸;

(8)对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不能按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9)不能按规定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

(10)不能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自查评工作,查出的问题不制定整改措施计划,不组织消除;

(11)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2)不能认真落实公司《安全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13)没按规定及时公布或调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14)不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设备检修、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地组织落实各项制度;

(15)不按规定制定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制定现场工作的安全措施;

(16)制定的规程、制度、措施不符合现场实际,使用中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处理时延误或扩大了事故;

(17)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及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和布置,不能按时间和标准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18)不能对工作进行总结,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改进工作;

(19)国家、行业、公司新颁发的规定和反事故措施没有落实到工程设计中去;(20)工程调试、试验项目遗漏;交接验收项目不全;

(21)进入易造成人员窒息的环境或区域内工作未采取防范措施。

习惯性违章事例

(1)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

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电气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3)

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4)

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5)

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6)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或不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7)

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8)

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9)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监护;

(10)

在地下维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非安全电压照明,无人监护;11)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

(12)

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接地、不装漏电保护器及不戴绝缘手套

(13)

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扎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14)

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

(15)

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16)

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17)

制定的规程、措施、制度等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18)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19)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

(20)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不按规定运行中更换碳刷;

(21)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22)

不走安全通道,从翻车机工作区域通行;

(23)

搭乘载货吊笼或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24)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25)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26)

不具备爆破资质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27)

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等;

(28)

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

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31)

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它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32)

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33)

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其它救生措施;

(34)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35)

使用资质不合格的施工队伍;

36)

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7)

特殊岗位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正确着装;

(38)

未经批准,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39)

进入易造成人员窒息的环境或区域内工作未采取防范措施。

常见违章行为风险分级标准

附件 常见违章行为风险分级标准 一、通用部分 1. 一般操作违章 1.1常规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 1.2上下梯子不扶栏杆; 1.3未按规定开展岗位检查(交接班检查、巡查等); 1.4未按规定检查、保养设备; 1.5上班迟到、早退; 1.6靠在钻台、循环系统等护栏上; 1.7岗位上聊天、玩手机、看杂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8用电作业时未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 1.9噪声危害区域(80分贝及其以上)作业未带耳塞; 1.10动火作业时,将乙炔瓶和氧气瓶间距小于5m,距明火距 离 小于10m;

1.11在滚动物体上行走; 1.12对属地内违章作业不制止; 1.13不按规定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技术交底会等HSE会议; 1.14作业结束后,未及时关闭作业许可; 1.15作业结束后,未按规定清理施工现场; 1.16未经允许进入警戒区域; 1.17办理作业许可时,审批人未到现场核查; 1.18高处作业往下扔工具等物件; 1.19用肢体代替工具等使用不正当工具进行操作; 1.20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提示; 1.21未按规定使用和维护消防器材; 2. 严重操作违章 2.1切割、敲击等作业不戴护目镜; 2.2有毒有害区工作未佩戴防护用具; 2.3进入受限空间未按规定进行气体检测; 2.4从起吊物下穿过; 2.5放射性作业未穿防护工作服; 2.6涉爆作业未穿防静电工作服; 2.7未按规定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签;

2.8未按规定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或风险识别不到位; 2.9擅自启封或者使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器材; 2.10林区、油罐区、施工作业场所等禁烟区域、作业现场吸烟或擅自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原; 2.11擅自拆除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如护罩、护栏)、安全保护装置、限位装置、制动装置和连锁装置; 2.12高处作业时,携带的工具未系牢; 3. 重大操作违章 3.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3.2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进行违章冒险作业; 3.3 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3.4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3.5 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3.6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起作用; 3.7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设施有安全缺陷、支撑不安全不吊;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吊物未栓引绳、无人牵引不吊;吊物上站人、危险区域有人不吊;吊物内盛装过多液体不吊;斜拉不平、超载不吊;吊物棱刃未加衬垫不吊;与输电线路无安全距离不吊;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doc

电 力 行 业 常 见 违 章 行 为 示 例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名词解释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作业违章的归类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着装不符合规定。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1.1 3.1.2 3.1.3 3.1.4 3 .1.5 3.1.6 3.1.7 3.1.8 3.1.9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Microsoft Word 文档

从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说开去…… 施工现场作业层安全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表现为以下情形: 一、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主要表现形式是:帽带没有系在下颚处。主要危害是:安全帽容易脱落,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有时可能还会妨碍作业。 二、不按规定穿劳保鞋。主要危害是:钉子扎脚、落物砸脚。 三、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不足:操作工人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未达到应知应会水平,有部分员工连本工种最基本的操作和安全常识也不甚了解。主要表现形式为:不能正确操作工具和机械;对机械没有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修,带病作业。造成的主要伤害是:手持电动工具和加工机械伤人。 四、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主要表现形式为:有少数员工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更多情况则是安全带在身上,而挂钩一端不系挂。 五、氧气、乙炔两瓶间距过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距离。主要表现形式是:氧气、乙炔瓶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长时间被太阳暴晒。 六、工程运输车辆违规载人。主要表现形式有:物资出库、倒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乘坐在运输车辆上,更有甚者,大型超高、超宽物体运输车辆上也有乘座人员。主要伤害表现为:紧急刹车时物体伤人、人员高处坠落伤人;大型设备运输途中易侧翻伤人。 七、起重机械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形式有:起重作业指挥信号不规范、不统一;塔吊作业有时横拉斜吊、超重吊装作业、起吊物下站人。 八、违法违规现象:特殊工种未能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主要表现形式有:吊车司机只有驾驶证而没有起重机操作证;所驶车辆与本人证照不符;无证驾驶机动车。 九、作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不畅通、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地面作业区域没有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场地和通道狭窄或位置不合理;高空作业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道铺设单块木板,不加

各种违章的危害

车辆逆向行驶的危害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法律这一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左侧通行则属于"逆向行驶"。多年来,汽车逆向行驶违法现象在各地屡禁不止,少数汽车驾驶人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贪图一时方便,甚至在高速公路上左侧逆行"反其道而行之",不仅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而且给国家财产也带来巨大的损失。汽车逆向行驶这一违法现象似乎司空见惯,但潜在的危害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各地交通管理机关,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加大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其驾驶人一次可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从公安机关的处罚力度可见汽车逆向行驶对社会危害性程度之高。

客运车辆超载的危害 客运车辆超员、超速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严重隐患。历年来,因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引起社会格外关注,也是多年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头疼的难点问题。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从自身职能出发,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知了行动”、“和谐交通大家行”以及“三超一疲劳”集中整治活动,对遏制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为遏制了客车超员、超速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诸方因素客车超员、超速行为仍然呈高发态势,形势不容乐观。 (一)客运车超员造成车内拥挤,乘座无序,乘客疲备,在车辆刹车、转向时容易形成挤压伤。在超员车辆特别是严重超员车辆里,必然有部分乘客只能站立或者挤在车厢内。车客超速,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如急转弯、刹车,无座乘客很容易造成在车厢内磕碰,同时也极易影响驾驶人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导致乘客特别是对一些没有任何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的孩子受伤。 (二)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特别是严重超员时,容易酿成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客运车的技术性能都是根据其核定载质量而设计、匹配的。客运车辆一旦超员、超速很容易因影响车辆性能而引发交通事故,具体表现在刹车性能、车身稳定性能、轮胎稳定性都大受影响,而由于车辆设计时就已经有最大承受力,严重超员的客车容易导致断轴、爆胎、刹车失灵、车身平衡性差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就是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之源。

各车间工序常见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地面站加料工序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的,未将过颈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2米及2米以上临时登高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安全带或未经过技安部门审批。 3.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4.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开关、阀门。 5.机械运转时进各部位加油、修理、清扫。 6.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失或未关好就开始操作。 7.机械设备运转时用铁器敲打设备。 8.设备运转时,将手伸入,在设备上走动。 9.操作时佩戴首饰、手表等饰品。 10.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1.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2.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3.原材料未定置存放,工房内超员、超量。 14.进入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乳化线乳化工组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未将过领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破碎加料时,硝酸铵被卡住用铁棒撬、用脚登或大锤砸。 3.出药间半成品超量结存,工房内超员超量。 4.检查电机时用手心检查。 5.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6.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7.钢带等机械运转时进行加料、加油、检修、清扫、调整等工作。 8.油相电机在搅拌时用铁器拌料。 9.新来人员未经安全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0.刷洗水相罐时人下入罐中,电源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1.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2.安全通道不畅通。 13.设备转动部位保护罩缺损或未关好开车操作。 14.乳化机异常现象带病生产作业。 15.进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001]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细则,具体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与建设单位督导。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经指出仍屡教不改的(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经济罚款措施(具体罚款细则详见附表)。各栋施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如对工程项目部的整改指令存在异议,应立即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如协调未达成共识的,暂按管理方指令实施)。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操作程序: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向各栋施工班组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罚金由项目部暂为保管,各栋施工班组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项目部(项目部需开具罚款收据)。各栋施工班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或拒不缴纳着,责由其栋号长代为交付,如仍拒不执行,将在日后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待其翻倍交清罚款后,再行支付。 罚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各栋施工班组(具体奖励办法见附表)。罚款单由项目部抄送一份至监理单位,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处罚后并不免除施工班组的整改责任,施工班组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否则将采取加倍处罚的措施。针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施工班组,在经教导无效的情况下,一律清逐退场。 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2015年11月18日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驾驶员常见违章行为及危害

1、违章行为: 饮酒后驾车 潜在危害分析: 驾驶员感觉机能降低,反应迟钝,易引发交通事故,死亡率较高 整改建议 严禁酒后驾车 2、违章行为: 超速行驶 潜在危害分析: 遇紧急情况,判断和躲避时间缩短,造成交通事故 整改建议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速行驶 3、违章行为: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 潜在危害分析: 机动车的结构和技术性能不同,规定的考试科目和要求标准以及对驾驶人的身体条件、驾驶技术、驾驶经验、应变能力的要求不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整改建议 遵守法律法规,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车辆 4、违章行为: 超载超限 潜在危害分析: 严惩影响交通秩序,损坏道路设施,易引发交通事故 整改建议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载和超限 5、违章行为: 疲劳驾驶 潜在危害分析: 驾驶员的动作准确性、协调性下降,判断、驾驶错误增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整改建议 保证充足休息和睡眠、驾车时间超过4小时要注意休息 6、违章行为: 跟车距离过近 潜在危害分析: 与前车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有突发情况时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易引发追尾事故

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保证行车安全 7、违章行为: 车辆带病行驶 潜在危害分析: 带病行驶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整改建议 车辆要定期进行检测,车管单位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认真执行“三检制” 8、违章行为: 不系安全带 潜在危害分析: 出现紧急情况极易造成驾乘人严重伤害 整改建议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乘车正确使用安全带 9、违章行为: 脱线行驶 潜在危害分析: 心理不稳定、对行走路线未经风险评价,意外情况应对不及易引发交通事故整改建议 严格履行派车、收车管理规定,利用先进的监控手段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10、违章行为: 未经批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潜在危害分析: 如刮碰管线、设备造成物料泄漏,易发生火灾爆炸或环境污染 整改建议: 严格执行车辆进入审批制度 11、违章行为: 当绿灯即将变为红灯时,占对方车道抢行 潜在危害分析: 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建议: 严禁占道抢行 12、违章行为; 逆向、超速行驶 潜在危害分析: 易发生交通事故

企业常见违章指挥的类型及表现

一般违章 1.劳动纪律松弛,生产管理混乱;工作现场脏、乱、差,放任自流,不积极治理,影响安全生产; 2.违章派车:不按载货、载人等行驶规定用车,带病(刹车、灯光、喇叭、后视镜、刮雨器等不齐全、失效)出车; 3.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工作前不宣读工作票、不提问,开工前不向作业组成员交待安全措施; 4.需要两人以上从事的工作只安排一人单独进行; 5.起重现场不按规定不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 6.强令驾驶员超越行驶区域、绕道办私事、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 7.使用超期动火票,指挥施工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8.动火前不进行安全教育,不落实、确认安全措施; 9.为生产需要,强令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使管道超压运行; 10.指挥员工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 11.进入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不办理作业票; 12.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危害运行的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强令员工继续进行作业; 13.不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制度、特殊天气、特殊时段下的安全要求,组织生产;

14.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5.指派无操作证的员工到特殊岗位顶岗; 16.指派不具备上岗条件或技能差的员工单独顶岗; 17.不按规定组织安全阀的校验、维护、保养; 18.不请示、不汇报,私自改变工艺运行模式; 19.签发的工作票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 20.油气场所对使用不防爆电器、工具熟视无睹; 21.强令女工从事禁忌作业; 22.锅炉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强令继续使用; 23.不定期组织员工生产会议及安全、技术培训; 24.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严重违章 1.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指令人员操作; 2.在未办理动火手续或间隔动火未办动火票的情况下,指挥施工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3.安排工人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4.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安排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顶岗操作; 6.安排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井下常见违章现象汇编

前言 按照集团公司“双基”建设要求,为了杜绝井下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王村煤业公司组织人员把井下常见的违章行为按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进行汇编,以便于管理人员及员工牢记于心,坚决杜绝这些违章行为,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王村煤业公司

安全管理 严重违章 1、未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安排施工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施工 3、现场与规程的内容要求不符、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 5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6、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 7、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 8、破坏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 9、私自携带烟火下井、使用火种、吸烟 10、酒后入井 11、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 12、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入井的 13、。无特殊工种操作证或证件超期上岗的 14、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以及不合格防护用品; 15、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 16、 一般违章 1、开工前未进行“四位一体”安全检查的 2、固定岗位脱岗、窜岗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3、不排队候罐候车的,强上强下的

4、穿化纤衣服下井 5、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 6、跨越输送带,不走行人过桥 7、不按规定佩戴自救器、矿灯 8、在井口20米内吸烟或使用其他火源 9、应带而不带有效证件上岗的 10、井下私自拆卸矿灯 11、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 12、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 13、开工前不进行“四位一体”安全准入检查的 14、人为损坏井下牌板或填报假数的 15、其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生产现场常见违规现象

生产现场常见违规现象 一、常见违章现象: 1、酒后作业或工作时间喝酒; 2、擅自在禁火区动火作业; 3、开动情况不明的开关、闸、阀或任意启动不该由本人启动(含封存)的 设备; 4、擅自拆卸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网); 5、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拭地面或洗工衣; 6、用高压气体给轮胎充气; 7、擦拭照明灯具未切断电源; 8、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1)操作旋转机床戴手套、系围裙、领带、穿高跟鞋、敞开衣襟。 (2)员工长发(齐颈)未塞入工作帽内。 (3)电焊工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防护面具或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 (4)值班电工当班时,不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高压作业时,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绝缘工具。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 (6)配置酸、碱溶液及有毒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搬运酸坛不使用专用工具。 (7)机械加工过程中有丝、刺、颗粒物等飞溅场合不戴防护眼镜。 9、操作冲床脚下垫支撑物;

10、冲剪、拉伸作业不使用工具,将手进入危险区取、送工件; 11、两人以上操作冲床、压力机、剪板机、折弯机等,指挥不明、动作不协 调; 12、在旋转机械上作业,手拿棉纱或纱布抛光零件; 13、机床加工过程中擅自离岗、睡岗; 14、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设备运转部分,不设监护人,不断开动电力电源; 15、使用塑料、搪瓷等未能及时导出静电的容器盛装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 清洗零件; 16、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擦拭、保养、接触设备的传动部位; 17、堵塞消防通道或在配电柜、配电箱门前堆放杂物; 18、强令工人违章作业; 19、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危险作业; 20、危险点操作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检查、不按规定填写记录; 二、电工作业及安全用电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填写工作票、操作票; 2、电工检修作业不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装设围栏和标志牌; 3、使用中的开关、闸刀、插座、保险、配电柜、配电盘、电动机、导线等 存在裸露可触及带电部分; 4、设备外壳不接地(接零)或不正确接地(接零); 5、用其他导体代替保险丝或用导线短接保险盒; 6、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线路不防暴; 7、行灯不使用安全电压、无绝缘把、无防护网;

QC成果交流材料:杜绝各类作业违章行为(昌盛)

昌盛供电所位于县城西南50公里处,是民勤县的一个移民乡镇。自然条件差,属纯井灌区,电力提灌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然条件之一。现有37个合作社、42个私人农场及其国营公司农场等用电客户,现有10KV线路4条,线路总长度99.849km,其中:主线长28.56km,支线长 71.289km,其中:用户自建线路长度53.402 km,全网总装机容量225台9072KVA,无功补偿电容9组,19台,482Kvar。 就我所9个人来说,维护和检修是重中之重,确保工作的安全也是首要工作,为此,我们QC小组积极响应电力局号召,结合开展的“三化管理年”活动,实施现场标准化作业,将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的要求,落实到每项作业过程中,对增强作业风险辨识与控制能力,实现安全管理可控,能控,再控起到尤为重要的作用,为完成全所安全生产全年经济指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下是我们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完成该课题的详细情况。

注:★表示计划,◆表示实施。

1、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供电所是最基层单位,担负着繁重的生产和管理任务,安全生产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局面。近几年来,随着农网改造的全面实施和规范化供电所的创建,农村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一些安全管理基础仍比较薄弱,农电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2、管理人员现状: 一是由于部分职工在安全生产的规程和生产操作技能上由于“不懂、不知道、不会”而出现的“三违”现象。二是由于部分职工工作态度不端正,产生“马虎、凑合、不在乎”的思想,在生产现场出现的“三违”现象。 3、现场安全情况: 一是制度不全面,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存在违章行为。二是工作现场不标准,没有参考依据,造成执行力差。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1)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2)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3)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6)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2)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3)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4)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5)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2)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3)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5)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6)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7)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8)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9)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10)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11)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12)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13)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14)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5)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16)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7)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1)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2)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3)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4)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5)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6)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7)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8)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9)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10)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1)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3)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21页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名词解释 2.1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2.2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3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4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 3.1 作业违章的归类 3.1.1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3.1.2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1.3 着装不符合规定。 3.1.4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3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3.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3.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3.1.9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1.10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3.1.11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3.2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2.1 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2 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2.3 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3.2.4 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5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3.2.6 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3.2.7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3.2.8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3.2.9动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易燃物未清除或有效隔离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编号:SM-ZD-13472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

变电站工作常见违章100种现象

变电工作容易发生不规范行为或违章100种现象 1.无票工作。 2.值班员接受不合格的工作票。 3.值班员填写工作票错误。 4.工作票未许可,工作人员就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5.工作票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工作不带工作票。 6.现场所设安全措施与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符。 7.工作票上工作人员总数与现场工作人数不符。 8.单独一人从事电气工作,无人监护。 9.工作负责人不能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10.工作票中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与实际现场不符。 11.工作票签发人兼任工作负责人。 12.工作票许可时间早于计划工作时间。 13.工作票终结时间迟于计划工作时间。 14.工作票许可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签名,时间未写就进行工作。 15.终结工作,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签名,时间未写。 16.工作票已执行,而所装接地线编号还未填。 17.隔日间断工作,次日工作没有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18.现场所挂标示牌数量和工作票要求数量不符。 19.增加或退出工作班成员,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中未名签、时间未写。 20.工作负责人未通过工作许可人擅自扩大工作内容。 21.专职监护人兼任其它工作。 22.工作中需临时拆除接地线(或拉开地刀),工作结束后未恢复。 23.补充安全措施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表述不清楚。 24.执行结束的工作票未盖“已终结”章。 25.工作票中接地线编号涂改。 26.计划工作时间和许可、延期、终结时间涂改。 27.工作票中操作“动词”涂改。 28.高压试验时,不做好有关安全措施就进行工作。 29.工作票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30.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工作地点,未指明能胜任的人临时代替。 31.值班员对工作人员随意移动安全措施不制止。 32.值班员将工作票许可给没有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资格的人进行工作。 33.全部工作结束,不清理工作现场,物件仍遗留在工作现场。 34.下值未及时评议上值已执行的工作票。 35.无票操作。 36.接受(汇报)调度命令不录音,不互通姓名。 37.调度员下达操作命令,不进行复诵。 38.填写操作票不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 39.操作前不模拟,模拟图和现场实际不相符。 40.操作前,操作人、监护人不在操作票上签名。 41.操作票上代签名。 42.操作人员不带操作票到现场就进行操作。

各车间工序常见违章行为、违章现象16页

地面站加料工序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的,未将过颈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2米及2米以上临时登高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安全带或未经过技安部门审批。 3.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4.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开关、阀门。 5.机械运转时进各部位加油、修理、清扫。 6.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失或未关好就开始操作。 7.机械设备运转时用铁器敲打设备。 8.设备运转时,将手伸入,在设备上走动。 9.操作时佩戴首饰、手表等饰品。 10.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1.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2.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3.原材料未定置存放,工房内超员、超量。 14.进入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乳化线乳化工组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未将过领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破碎加料时,硝酸铵被卡住用铁棒撬、用脚登或大锤砸。 3.出药间半成品超量结存,工房内超员超量。 4.检查电机时用手心检查。 5.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6.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7.钢带等机械运转时进行加料、加油、检修、清扫、调整等工作。 8.油相电机在搅拌时用铁器拌料。 9.新来人员未经安全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0.刷洗水相罐时人下入罐中,电源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1.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2.安全通道不畅通。 13.设备转动部位保护罩缺损或未关好开车操作。 14.乳化机异常现象带病生产作业。 15.进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乳化线包装工组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未将过领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2米及2米以上临时登高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安全或未经过技安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类违章现象(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87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类 违章现象(正式版)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类违章现象(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使用工具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或趿着 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 松衫、戴头巾、围巾、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 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 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的; (4)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或未扣袖口的;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

罩的;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 (9)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的;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的; (11)用I类手持式电功工具未配用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现场发现未经三级教育上岗的;

生产现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作业现场的习惯性违章分析 各位施工单位的领导、在座的各位,下午好! 今天,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些习惯性违章。 安全稽查队成立几年以来,通过对各类作业现场安全督查发现,作业现场的一些违章现象,大部分都是习惯性违章。所为习惯,也就是在施工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果将这些不规范的行为经常性出现在施工中工作中,那么就有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的安全风险,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这样,将给社会和单位产生较大的不和谐因素,也给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因此;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在工作或在生活中都要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今天,我想借此机会和在坐的各位施工单位共同探讨一下几种常见的习惯性违章,在日常工作中又如何杜决这些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它能给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带来怎样的安全风险?在坐的各位都心知肚明。习惯性违章是指长期逐渐养成的一种自然而然、经常发生的违反规程中的规定一种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且违章涉及面广,有管理者、指挥者、操作者;由于习惯性违章的存在,生产作业现场会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如何杜绝习惯性违章事故成为安全生产工

作的一项重要课题,针对作业现场的习惯性违章,以及如何杜绝习惯性违章,我个人想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第一、习惯性违章常见的几种心理情况一是侥幸心理。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一些侥幸心理。一些人认为,现场施工,如果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太过于烦琐或死板,认为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安全事故,就是因为这些人偶尔违章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了一些违章行为演变成了一种“工作经验”。这就给安全生产埋下习惯性违章的祸根。二是冒险心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现场施工条件较为复杂、恶劣的情况,如果严格按有关规程制度执行确实有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现场工作负责人就要更加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不能有一点侥幸心理,如果我们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不针对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是认为凭自己的能力和多年的工作经验来错误的判断,去冒险工作,总有一天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三是从众心理。班组长、负责人或是工作班成员总是有这样一种想法,某某事情大家以前都是这样干的,也没出现过问题嘛,自己这样做也应该没有问题,于是大家就会对违章行为习以为常,这样就会对班组其他成员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看见别人违章没出事,自己也自然跟着别人学着做。四是取巧心理。一些作业人员贪图方便,因为在每次施工中,有可能反复的去做某一项工作,

外委施工单位常见违章现象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表现为以下情形: 一、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主要表现形式是:帽带没有系在下颚处。主要危害是:安全帽容易脱落,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有时可能还会妨碍作业。 二、不按规定穿劳保鞋。主要危害是:钉子扎脚、落物砸脚。 三、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不足:操作工人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未达到应知应会水平,有部分员工连本工种最基本的操作和安全常识也不甚了解。主要表现形式为:不能正确操作工具和机械;对机械没有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修,带病作业。造成的主要伤害是:手持电动工具和加工机械伤人。 四、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主要表现形式为:有少数员工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更多情况则是安全带在身上,而挂钩一端不系挂。 五、氧气、乙炔两瓶间距过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距离。主要表现形式是:氧气、乙炔瓶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长时间被太阳暴晒。 六、工程运输车辆违规载人。主要表现形式有:物资出库、倒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乘坐在运输车辆上,更有甚者,大型超高、超宽物体运输车辆上也有乘座人员。主要伤害表现为:紧急刹车时物体伤人、人员高处坠落伤人;大型设备运输途中易侧翻伤人。 七、起重机械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形式有:起重作业指挥信号不规范、不统一;塔吊作业有时横拉斜吊、超重吊装作业、起吊物

下站人。 八、违法违规现象:特殊工种未能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主要表现形式有:吊车司机只有驾驶证而没有起重机操作证;所驶车辆与本人证照不符;无证驾驶机动车。 九、作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不畅通、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地面作业区域没有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场地和通道狭窄或位置不合理;高空作业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道铺设单块木板,不加设栏杆或栏杆高度不够;外护网和安全网防护不到位、不及时,易造成高空落物伤人。 十、火灾。主要表现为:现场随意吸烟,烟头随意丢弃;动火作业结束后,没有按规定进行火灾隐患半小时观察。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

21 女工长发未放入工帽长发卷入设备,引发人身伤害加强监督检查 22 将香烟、火种带进站内火灾、爆炸禁止 23 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高处坠落落实安全措施,禁止一人登高作业 24 不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 安全帽不带帽带、劳保不扣衣扣,袒 胸露背等。 降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等 级,可能造成意外伤害 严格管理、加强教育

25 忽视安全警告标志。缺乏操作前的安全警示,可能造 成意外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26 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 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 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造成个人伤害、妨碍紧急撤离; 环境污染 规范垃圾存放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和考 核奖惩 27 作业不使用作业指导卡、无安全措 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 可能因不按程序作业及安全措施 不落实引发事故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作业指导卡的使用 28 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29 设备运转过程时加油、修理、调整、 清扫作业。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30 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炔瓶的安 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 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31 电焊作业时,焊工在附近其他设备、 管线上引弧 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使设备、管 线损伤,强度降低。 不违规操作。 32 不按规定检查与铝水接触的工具的 干燥状态 铝液爆炸飞溅烫伤 严格使用工具前的干燥确认(任何情况 下都必须先进行烘干操作)防护用品必 须佩带 二严重违章 1 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 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 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 者。 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机械事故、 财产损失 发现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及时修理更换, 严禁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行为 2 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 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 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设备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 严格落实车辆、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 章操作行为。 3 不按安全规程、工艺规程操作设备, 或为了突击生产任务使设备超负荷 运行。 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机械事故、 财产损失 加强教育,认真落实工艺设备安全操作 规程。 4 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 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特 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 接班,擅自离岗。 操作人员操作技能不足,可能引 发设备毁损,人员伤亡等事故。 加强设备单位主管人员持证上岗安全 观念,强化交接班制度。 5 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 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 可能造成高空坠物引发砸伤设 备、人员事故。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 工具加强管理及维护保养,定期检验。 6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 作业。 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及人员伤 亡。 加强管理,杜绝无证人员临时顶岗现 象。 7 违反规程规定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引发事故发生。 严格票据使用管理,杜绝无票作业、操 作行为。 8 擅自扩大操作票(特殊作业票、动火 票)工作范围或从事与工作票所列工 作任务不符的工作。 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引发事故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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