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华电人〔2005〕1264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可参加直接认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 员级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2. 助理级
(1)中专毕业后,从事员级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 中级
(1)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4. 高级
博士后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三、认定权限
公司系统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认定工作。各区域子公司以及经集团公司授权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的分公司、专业公司,负责组织所属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人资部负责组织其他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以及公司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有关条件、程序组织认定。
四、工作程序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要按照个人申报、民主测评、考核鉴定、审批四个程序进行组织。
(一)个人申报
1. 申报人对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自查,符合条件者,将申报材料送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获奖证书”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总结一份。总结要着重阐明本人在专业工作中具备的能力、取得的业绩与成果,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自评。员级、助理级为1500字以上,中级3000字以上,高级5000字以上。
2.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上签字盖章。
(二)民主测评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和人数,原则上测评人数不得少于10人,参加测评的人员应对申报人情况较为熟悉。民主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类,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一般或差者,不予通过。
(三)考核鉴定
1. 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申报者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确定员级、助理级认定人员与中、高级推荐人员。对认定、推荐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 公示结束,基层单位直接认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对申报认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出推荐意见,按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区域分(子)公司,直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人资部。
3. 各区域子公司以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权限的分公司、专业公司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出考评意见,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出推荐意见,考评结束后,将材料报送集团公司人资部。
4. 集团公司人资部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公司系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直属单位申报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认定。
5.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申报人的实践工作能力以及在本专业工作中取得的业绩与成果。具体标准,参照集团公司相应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
1. 员级及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基层单位核发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证书和负责资料归档。
2.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集团公司人资部审批、核发证书,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申报资料归档。
3.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集团公司人资部组织认定、核发证书,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申报资料归档。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 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须为接受全日制正规教育所取得。
2. 申请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认定专业一致或相近。对于所学专业与认定专业不符的情况,申报认定初级资格的人员需在基本条件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基础上增加两年工作年限的要求;申报认定中级或高级资格的人员,需要通过参加集团公司评审取得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