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公司托管酒店合同

酒店管理公司托管酒店合同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大酒店(暂名)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酒店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委托×××旅游饭店管理公司对酒店实行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实现管理目标,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鉴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是×××大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之投资方,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为: 。

×××旅游饭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为: 现在甲方委托乙方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序言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大酒店(暂名)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酒店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委托×××旅游饭店管理公司对酒店实行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实现管理目标,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本合同的订立、修改、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约束。

第二条: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各项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的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的定义:

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详列见第三条,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

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占地有平方米之工地,位于:×××风景区部分房屋,在其上将会建成“×××大酒店及所有主动或被动的附属建筑物”。

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楼房及设施所设的设备,如:空调系统、热力系统、所有管道设施、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标志,电梯等。

4、固定资产—应解释为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非生产用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资产,包括:所有家私、装置、办公设备、装饰,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相关运营设备和物资。

5、经营设备—竟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的小件物品,如:餐具器皿、客房针棉织品、布草、小型厨房用具、制服等,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内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国家会计法规处理。

6、管理模式—应解释为×××旅游饭店管理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针对酒店运营管理的运行模式。

7、工程建设期—应解释为酒店项目经过市场论证、项目审批后进入实质性建设,至所有建筑、设施设备完成施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时间。

8、酒店筹备期—应解释为酒店土建及安装工程基本结束,装修施工进度超过50%,进入软件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至酒店达到基本营业条件进入试营业的时间。筹备期时间视酒店规模及档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个月时间。

9、试营业期—应解释为酒店硬件已验收合格,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前期筹备期已基本结束,酒店开业并进入磨合运行期。试营业期限为一年。

10、会计年度—应解释为与公历年度一致,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1、营业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的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客房总销售、餐饮、酒吧、商场、娱乐设施的收入及电话、传真、洗衣、兑换、代理,及其他酒店操作及设备使用、赔偿费、租赁费等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纳税营业收入的总和,也包括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2、营业税金—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

13、经营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酒店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成本的差额,简释G.O.P。

14、营业成本—应根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人员基本薪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临时的,为酒店员工派发的其他款项,包括加班工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地区补贴、员工膳食、工装及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资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的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饮料、物品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的成本。

C、因酒店运行而发生的热力、水、电、气、通信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D、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经营所需的营业设备,包括2.5所列开支项,购入和更换的开支。

E、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所指定付予管理公司的基本管理费。

F、因酒店营业有关雇佣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因酒店之需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G、为维持酒店良好状况而产生的修缮、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五十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的营业费用。

J、付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的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K、为开业而进行集中培训的费用,包括其它计划性培训费用及培训奖励。

L、酒店为激励员工而开支的其它奖励费用。

M、根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N、为酒店营业而产生的任何直接税项、牌照费、公共事业摊销的缴付,但不包括第2.15条注明的费用。

15、经营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经营费用”,不包括在“经营成本”之内。

,、酒店装饰、固定资产和设备的折旧。

,、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五十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贷款利息。

G、又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H、奖励性管理费。

I、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6、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房数与酒店可供出租房总数的百分比。

17、不可抗力—应解释为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致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或无

法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政府或公共机构的禁令、法令、政府条例或命令。

B、战争、侵略及其它敌对行动。

C、公共骚乱、劳工纠纷、罢工、公共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设施的停顿或中断。

D、地震、火灾、水灾、暴风雨或其它任何自然力量放生而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灾害。

E、对酒店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病疫(如非典等)。

F、重大外交事件。

G、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影响管理公司管理酒店的能力和事故。第二章:管理标的物

第三条:酒店建筑及设备

1、管理标的物名称:×××大酒店(暂定名)

2、管理标的物位置:××省××市×××风景区

3、管理标的屋面积: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附属及裙楼)

4、管理标的物详列:

A、各累客房及相关配套设备

B、各类型餐厅

C、酒吧及咖啡厅

D、会议中心、多功能会议厅及各类型会议室

E、商店、商场或商业街

F、商务中心

G、行政楼层及行政廊

H、运动、健身、康乐设施或康体中心

I、洗浴设施或洗浴中心

G、娱乐设施或娱乐中心

K、各类办公用房、员工区域

L、动力供给设施、供水、供暖设施及场所

M、其它

以上表项内容包含所有相关家私及运营物品。

5、管理标的物总投资:人民币万元。

6、管理标的物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除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

其它负担,并向乙方提供其酒店产业的所有权证据。同时,在本合同期限。甲方同意以下:

,、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的独立使用权。

B、不参与对乙方正常合法经营管理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第四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前条所述酒店物业代为使用、经营管理。第三章:管理架构第五条:酒店决策机构

1、酒店的业主管理单位为:四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酒店的决策机构:业主董事会授权下的酒店管理委员会。

3、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实行酒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内部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层级责任制。

4、酒店管理决策形式:酒店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六条: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

1、乙方派人担任酒店执行总经理及相关经营服务部门管理人员。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增减乙方派员,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调整。

2、乙方根据酒店的筹建进度、管理需求等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委任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酒店除乙方人员之外的其余各部门经理),经甲方批准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到职。

3、乙方所派酒店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双方批准,不能从事兼职工作,否则按违反第七十条执行。

第七条:酒店执行总经理的委任资质

乙方委任酒店执行总经理的资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不仅局限于此)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验:拥有五年以上五星级酒店管理岗位工作经验,拥有丰富的客房、餐饮、销售、行政、财务管理经验、拥有一定的酒店设施设备使用维修养护常识。

个人质素:具备非常强的责任感及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拥有较强协调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适应能力强,作风正派,无不良劣迹。

第八条:酒店执行总经理的职级关系

1、酒店执行总经理人事关系属乙方员工,由乙方委派,履行×××大酒店执行总经理职责,对本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负责。

2、乙方所派酒店执行总经理作为乙方代表对甲方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酒店执行总经理的职责关系

1、代表乙方履行本管理合同中各项管理工作条款。

2、带领酒店全体员工完成酒店经营目标。

3、保证在任期间对酒店的硬件设施及各项固定资产的维护及正常运转。

4、保证在管理期间对酒店的软件服务达到并保持乙方承诺的水平。

5、保证在管理期间建立及完善酒店正常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

6、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管理人员守则》、《任期职责承诺书》及酒店的各项规

章制度。

7、兼管酒店销售部、客房部、前厅部的服务及管理工作。

8、兼管酒店餐饮部的服务、出品及管理工作。

9、兼管酒店工程部的服务及管理工作。

10、定期向甲、乙双方负责人真实汇报酒店的运行管理工作。

11、填写酒店月工作汇报并提交甲乙双方负责人。

12、主持召开酒店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工作例会。

13、负责与行业主管单位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14、策划主持酒店的销售推广活动。

15、同酒店客户保持紧密联系,拥有一定的客户关系。

16、组织制定酒店各项投诉及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并督促实施。

17、主持酒店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及评估工作。

18、完成酒店总经理日常的行政工作。

19、其它

第十条;行政及财务

1、行政管理人员由甲方委派,乙方将负责协助甲方设立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包括编订酒店各项管

理制度、编制开业工作计划表及其他有关酒店运行所需的文件。

2、酒店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由甲方委派,乙方将负责协助甲方制定符合酒店实际的财务管理控制系统,

建立有效的财务工作程序。

3、酒店实行计划财务管理,酒店所有财务支出实行分级控制并会签报销。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

1、行政人事部经理由甲方委派,乙方将负责协助甲方建立符合酒店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审定人力资源规划方案报酒店管理委员会审批执行。

2、乙方在管理期内将高度重视酒店中层管理队伍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工作,为确保酒店正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需求,拥有对中层管理人员培养、选拔、使用、调配的义务。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员工的决定权。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及管理

1、酒店物供部经理由甲方委派,乙方将负责向甲方提供酒店经营与服务所需的详细物资清单(包括物品、数量、详细规格、要求等,若甲方另有要求,也可提供一家或多家具有一定信誉和知名度的商家供业主参考比较)。

2、各部门根据酒店经营管理需要有权提出酒店经营设备采购申请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单价超过5000元的经营物资采购工作需报甲方批准。乙方在涉及固定资产的采购时须以文字报告的方式报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3、酒店财产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甲方授权下拥有使用、调配的权利,同时乙方有义务在管理经营期内确保有关物品及设施的良好和修缮工作,并协助甲方建立有效的物资采购、调度、使用和保管的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会议形式

酒店各类工作会议是确保管理信息交流和沟通的重要手段,根据管理需要,酒店总经理有权定期或适时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日常工作例会、工作协调会等各类工作会议,并确保会议纪要的记录详实和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报告的提要和回复

1、为使甲方清楚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需于每月五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管理报告。

2、乙方因管理需要向甲方提交的各类文字报告,甲方当事人需在报告送到后的两日内批复。无批复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后乙方视为甲方认可并实施报告内容。

第四章:管理服务范围

第十五条:前期顾问咨询

为确保酒店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乙方管理顾问委员会参照市场环境、行业特点、管理角度等方面,就酒店的总体布局、建筑风格、装潢档次、功能划分、服务组织、保障区域、经营项目等向甲方提出工程规划及项目规划的意见及建议。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咨询

为利于酒店日后的经营管理与服务保障,乙方工程管理人员对酒店的各项配套隐蔽工程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施工整改建议。

第十七条:施工进度督促

酒店工程建设期间,乙方根据行业经验配合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督促施工进度,协助控制施工质量,以定期协助会议的方式向甲方提出施工管理建议。

第十八条:设备验收

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后,乙方协助甲方组织有关接收程序,根据各项设施设备验收标准,收集相关图纸,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并要求甲方在一定时间内实施必要措施以弥补酒店验收工作中乙方所提的合理建议。

第十九条:增加服务设施及项目

在获得甲方批示及同意支付所需款项后,乙方有权增加必要的设施、服务项目及维护工作,以使酒店硬件达到双方所设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调试设备及预算能源费用

组织人员调试酒店各项动力设备试运转,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经验,作出酒店能源消耗费用预算报告提交甲方,在设备验收后规范维护保养工作,建立机房管理机制及维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酒店开业前工作计划及开业预算费用

乙方管理团队全面进驻后,将提交开业前4 个月的总体工作计划报甲方审定,并根究实际情况设立开业前资金预算报告建议,呈交甲方批准后执行,资金预算概述如下:

——酒店各项生产设备及物资采购费用

——员工薪资及劳保预算

——酒店开业前专项培训费用

——酒店营销推广费用(包括开业庆典的费用)

——日常行政及其它费用

——日常工程维护费用

——酒店营业有关的初期进货费用

——酒店正常营运流动资金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规划

根据酒店管理与服务要求,对酒店组织机构的设置提出规划建议,报甲方审定后编制酒店自制机构图。在此基础上进行酒店各岗位定编定员工作,提出员工薪金、福利的安排建议报甲方审定,最迟在酒店开业前3个月提交酒店人员成本预算报告。

第二十三条:人员招聘及培训

1、根据酒店工程进度情况,制定人员招聘计划,报甲方审定后形成人员招聘实施方案,在甲方书面授权后,甲方应确保乙方最迟不晚于酒店开业前60天自制并完成人员招聘工作。

2、乙方制定开业前员工上岗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甲方审定后形成开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最迟不晚于酒店开业前50天进行。

第二十四条:管理制度汇总

根据酒店管理要求,建立符合酒店服务档次的各项管理制度,报甲方审定后形成酒店制度文件,最迟不晚于酒店开业前完成有关管理制度汇总。

第二十五条:物品采购计划

1、乙方在酒店开业前90天向甲方提交物品采购计划,包括物品名称、详细规格、配置数量及要求等,若甲方另有要求,也可提供一家以上具有一定行业信誉及知名度的供货商资料与甲方。

2、乙方协助建立酒店各级库房管理制度,制定合理库存指标,做好采购物资到位工作,配合甲方做好物资采购工作并负责落实物资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酒店电脑管理软件

乙方负责按照酒店管理档次审定酒店管理软件,协助甲方完善酒店电脑管理系统,包括酒店电脑管理系统功能划分、电脑管理系统操作要求、电脑管理系统的推荐等方面工作。

第二十七条:酒店VI策划

乙方负责审定酒店VI设计效果并督促实施,确保VI效果与酒店管理档次匹配。

第二十八条:购买保险

经甲方同意,乙方委托保险公司办理第五十四条约定的酒店相关保险,费用由酒店承担。

第二十九条:市场调研及经营评估

乙方在酒店开业前90日组织对酒店的市场环境、竞争对手、客户需求、经营项目、费用及成本、管理角度及盈利能力等方面进行市场调研,提出市场调研报告及酒店经营损益评估。

第三十条:业务推广

乙方组织酒店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制定营销宣传计划、公共关系计划及酒店营销费用预算,报甲方

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开业典礼

乙方负责对酒店开业庆典活动提出策划方案及费用预算,报甲方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全面经营管理

乙方负责酒店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各项酒店管理制度,控制服务质量,指定经营计划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管理服务权限

第三十三条:管理服务权限的授权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符合酒店发展方向的高质量管理模式,使酒店达到与其硬件投入相当的服务质量标准。双方确认,乙方的管理及服务内容均来自于甲方的授权,并以×××大酒店的名义进行。

第三十四条:酒店全面经营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代表业主会面执行本合同第四章约定的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的一切任务,如有必要应先得到甲方的核准后方可执行的工作项目,乙方应预先取得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协调解决员工争议

乙方有权处理影响酒店正常管理及运作而发生的劳动纠纷及时向甲方通报。

第三十六条:酒店外部关系

乙方进入正式管理后,将全权代表甲方协调相关酒店行业关系,确保行业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乙方亦有权督促并配合甲方做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

第六章:管理团队

第三十七条:团队组成

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派×××大酒店管理小组,其担任的职务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2、除派驻的管理团队外,乙方将组成×××大酒店管理顾问委员会,指导、协助乙方管理团队完成

酒店筹建过程中必要的管理工作,在乙方管理团队全面进驻前后,管理、督导并全权配合甲方有关酒店筹建工作的实施和执行,管理顾问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见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条:管理进驻时间

1、为让乙方有足够时间组建管理团队,甲方需将酒店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通报乙方,并在需要乙方进驻前一个月来函通知乙方,乙方在来函日二周内将派驻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的基本情况通报甲方。

2、乙方根据酒店准备各时段工作需要,分别在酒店建设期派出筹备协调人员一名,最迟在酒店开业前4个月派驻全部管理团队人员。

第三十九条:团队管理

1、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在酒店总经理领导下工作,人事关系属于乙方。

2、为酒店的持续发展和实现管理的连续性,乙方对合同期内派出的管理团队成员应在每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

3、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工作期内应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遵守所管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监守乙方《管理人员手册》及其它管理条例。

4、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酒店工作期内如严重违纪、因病或自愿辞职离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请求,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时做好人员的更换和补充,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相应的人事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工作保障

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酒店工作期间与其他员工一样,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公休假、法定假,若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正常加班,应参照酒店有关制度以补休进行时间补偿或以加班工资进行金额补偿。

2、甲方负责为乙方管理团队人员在酒店工作期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因办公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商务传真、电子邮件、办公电脑、交通工具)及工装,或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补贴(执行总经理元/月、经理元/月)。

3、甲方需免费为乙方派出人员提供伙食(工作餐)、宿(宿舍为带卫生间独立单间或同档次酒店公寓、带空调、淋浴、音像、通信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七章: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十一条:管理服务期限

乙方管理时段为顾问管理咨询管理期、工程顾问管理期、酒店筹备管理期、试营业及正式经营管理期,管理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协调管理人员进驻止,乙方进入顾问咨询管理期。从工程协调管理人员进驻至全部管理团队进驻止,乙方进入工程顾问管理期。从管理团队全面进驻至合同期终止,乙方进入酒店筹备管理期及全面经营管理期,其中酒店筹备期时间最低不少于酒店开业前四至五个月。在经营管理期结束三个月,如乙方没有收到甲方书面的继续委聘的通知,则管理经营期将按照合同规定日期结束。

第八章:管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顾问咨询管理及工程建设顾问阶段管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从签约之日起至乙方管理团队所有成员正式到位日止( 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咨询管理费共计RMB 元整(人民币万元整),签订本合同之后十日内甲方预先向乙方支付50%管理费,即RMB 元整(人民币万元整),剩余部分管理费即RMB 元整(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执行6个月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四十三条:酒店进入筹备管理期及全面经营管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全部到位后酒店进入筹备管理期,乙方向甲方每季收取固定管理费RM (人民币万元整),甲方于每季开始前十日内支付下季度管理费。

2、酒店顺利开业后进入全面经营管理期,乙方没度向甲方收取管理费RMB 元整(人民币万元整)。乙方根据酒店经营的淡旺季不同向甲方收取管理费,即:在经营旺季(每年的5月(含5月)至当年10月(含10月)的连续时间内),乙方向甲方每月收取管理费RMB 元整(人民币元整),在经营淡季(每年的11(含11月)至次年的4月(含4月)的连续时间内)乙方向甲方每月收取管理费RMB 元整(人民币万元整)。甲方应在每月开始前十日内向乙方支付次月管理费。

3、酒店第一年试营业结束后,为调动乙方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双方可依照酒店所在地区市场情况,并结合本酒店试营业期间的经营实际情况,经双方确认后,制定双方认为切实可行的酒店经营考核目标并实行季度绩效考核。经营考核目标的制定及绩效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条款执行。

第四十四条:乙方账户

本章所列管理费甲方需在指定时间前汇入乙方以下银行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旅游饭店管理公司

银行账号:

第四十五条:营业额的特别约定

营业额代表酒店的所有收入,包括签单及免单收入(签单及免单权利以及额度,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或参照酒店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管理费的别约定

1、每月管理费中不包括乙方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补贴,相关补贴经双方协商后按第第四十条第2款和第3款执行并由酒店直接支付。

2、双方同意乙方收取管理费后,乙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作为收益,但一切有关酒店业务而引起的乙方人员的差旅费、长途电话及传真等费用,按酒店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划入酒店正常经营费用支出。

3、除本合同所约定乙方向甲方派出的管理团队正式成员外,因酒店管理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顾问咨询小组成员、酒店开业培训导师或其他管理咨询人员)前往工作而引起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通信费及餐费等费用,又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在费用发生前以书面形式叫与甲方确认。

4、经营目标设定后,在此基础上设定的奖励性绩效管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章:目标的设定

第四十七条:管理目标的设定

在酒店硬件条件其他配套具备的情况下,乙方在管理期第一经营年度内使酒店软件服务达到国家旅游风景区四星级服务水平。若因甲方客观情况变化而致使管理目标发生变化,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管理目标。

第四十八条:经营目标的设定

在酒店进入试营业后,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及酒店自身实际状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设备第一年度的经营指导性任务,在酒店开业前30天书面商议确定。第二年度将在上年度的经营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及产品变化因素,制定双方认为切实可行的经营利润考核指标。

第十章:财务和会计

第四十九条:流动资金保证

乙方根据酒店业惯例,组织拟订管理期内酒店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方案,提出流动资金需求量,由甲

方为酒店提供双方认可的足够确保酒店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并保证在乙方管理过程中步得随意抽调或挪用,以保障酒店的正常运转。

第五十条:重置准备金保证

为酒店长期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保证酒店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以及进行专项的工程基建改造费用的资金(重置准备金)年度使用计划,甲方应全力做好资金保证工作。一般酒店重置准备金在最初的五个财政年度为酒店全年总营业额的2%,第五个财政年度后为总营业额的3%。

第五十一条:会计记录及资料的保存

在乙方对酒店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制度及其它规定,保留一份有效的会计记录,必要时,业主或其他代表人有权在酒店财务部视察及稽核全部账薄,但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正常经营。

第五十二条:经营报表及会计报告

经营管理期内,乙方需审阅酒店日常各项经营日报和月报表,由酒店财务总监于每月8日前提交上月酒店损益表,每半年呈交酒店资金平衡表及营运收益报告报酒店管理委员会并最终形成酒店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财务分析

乙方将定期组织酒店财务分析会,开在财务分析会后形成酒店财务分析报告向甲方提交。

第十一章:保险

第五十四条: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向国家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附加受保人。

财产保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的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和财产升值险)。

机器损坏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公众责任险——按国家法律保险投保。

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劳动保险——即用人单位与其聘用员工的责任保险。

工伤保险——包括所有酒店聘用员工。

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其它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保的保险项目。

第五十五条:保险的特别约定

1、酒店开业前十五天,甲方应委托乙方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留存有关资料。

2、在以上保险范围内,双方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偿款用于赔偿事故损失。

3、若甲方对以上保险项目有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备案,在乙方管理期间内将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第五十六条:法定代表人的委派

甲方委派酒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审批酒店的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经营计划、人员编制、高层人事任免和奖惩制度以及其它酒店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并负责酒店人事管理、资产运行管理、外部关系管理和酒店建设管理以及签署文件及和约。

第五十七条:财务管理人员的委派

甲方应委派具有丰富专业管理经验的财务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及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主要担负酒店整体的财务审核及财务监管:财务经理则主要担负酒店财务部的具体运作管理。

第五十八条:安全管理人员的委派

甲方应委派具有良好行业关系及管理经验的酒店安全部经理负责协调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关系,承担酒店安全运行、日常保卫等管理工作及酒店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十九条:其它组织机构的组建

甲方还应负责按照酒店管理要求组建除乙方管理团队以外酒店其它必要部门管理机构,并按照乙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位。

第六十条:对酒店屋业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甲方为酒店产权拥有人,甲方的使用权期限不少于此合同期限。

第六十一条:资料的提交

甲方应积极提供本合同管理范围所需要的全部有关资料给乙方,以方便乙方的管理工作。

第六十二条:负责酒店营业执照、许可证及授权书的申请

甲方负责在酒店试营业前办理酒店营业执照、许可证(卫生、文化及消防安全许可)及有关酒店管理和营运的授权书等各项相关事宜,有关费用支出由酒店承担。

第六十三条:酒店物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甲方保证酒店物业的使用及运行方式、酒店建筑物的外观规划、维修要求或营运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卫生、检疫、环抱等)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银行账户及开业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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