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工程资料管理与工程验收

第十一章工程资料管理与工程验收
第十一章工程资料管理与工程验收

第十一章工程资料管理与工程验收

工程资料管理是指从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生产准备到建成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纸质文件及各类相关电子声像文件的管理。管理包括资料的策划、形成、收集、验收及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工程竣工验收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项目竣工验收,既可申请一次性验收,也可按承包合同约定或报经业主批准,分期、分段、分项、分专业、分系统地进行,待全部工程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中间已竣工并办理移交的单项或单位工程,不再重复参加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一节工程资料管理

一、工程资料收集范围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2010年修订版)规定,建设项目竣工资料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任务书,勘察设计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消防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文件,财务、器材管理文件以及项目竣工图。施工文件、无损检测文件、监理文件又统称为交工技术文件。需要说明的是:

(1)按有关规定实行设备监理的工程项目,除了《设备监理工作总结》外,竣工文件还应包括国档发《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中规定的设备监理竣工文件;

(2)按有关规定实行质量监督的工程,竣工文件还应包括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工程质量监督文件,与项目管理文件一并组卷。

(3)实行第三方无损检测的工程(项目),无损检测竣工文件由无损检测单位单独组卷,内容包括委托无损检测的合同、无损检测计划、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无损检测工作总结以及无损检测完工交接证书、无损检测人员登记表、无损检测焊口布置图、无损检测报告等。

二、工程资料的编制及组卷分工

根据工程资料的分类及资料形成过程中的责任单位主体差别,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组卷主要由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生产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单位、监理单位等完成,其责任分工如表11-1所示:

表11-1 竣工文件编制、组卷分工表

三、工程资料组卷原则、方法及顺序

工程资料的组卷原则、方法及顺序要符合上级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

1.文字材料的组卷原则、方法及顺序

1)文字资料的组卷遵循文字资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字资料的系统联系,便于档案的利用和保管。

(2)同一项目的文字资料和图样,可将文字资料和图样分别合组成一卷或数卷。 (3)卷内文字资料的排列要求:

组卷时按照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排列。

a.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b.密不可分的文件资料,依序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文件在后。

c.文字资料排在前面,图纸排在后面。

2.工程资料组卷的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的文件的字迹、线条应清晰。

3.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整理要求

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要按《归档文件整理规范》(DA/T22-2000)进行整理,由建设单位组卷,如表11-2所示。

表11-2 建设单位组卷资料

4.施工文件的组卷方法

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进行组卷,宜按已划分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为基本单元进行组卷;或按装置、阶段、结构、专业为基本单元进行组卷;若形成的文件较多,可按子单位工程、文件的内容分别组成若干案卷。

1)施工管理资料卷

施工管理资料卷的内容如表11-3所示。

表11-3 施工管理资料案卷

年修订版)标准样表的编号。如TY-04是手册中《工程说明》表。

2)各单位工程卷或各专业施工卷

各单位工程卷或各专业施工卷的内容分别如表11-4、表11-5、表11-6、表11-7所示。

表11-4 技术质量资料案卷

表11-5 材料设备资料案卷

表11-6 施工记录案卷

3)竣工图卷

竣工图卷应单独组卷。

(1)竣工图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齐全、完整、清晰、规范、准确、修改到位,真正的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竣工图要做到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实际情况对应。

(2)竣工图组卷时按专业编排组卷,同专业的图纸按图纸号(设计档案号)顺序排列。

(3)竣工图应包括所有的施工图,其中属于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以在目录中注明,不作为竣工图编制。

4.无损检测交工技术文件组卷方法

无损检测交工技术文件应单独组卷,一般按管理类文件、无损检测报告整理案卷。

5.监理交工技术文件组卷方法

监理交工技术文件应单独组卷,具体要求应遵从各油田档案部门的规定,如果档案部门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下述要求进行组卷。

按照监理项目管理、监理指令、监理内业、审核签认文件、工程检验记录五个部分组卷。

每个部分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参照表11-8所示,表中未涵盖的内容可根据相似项目的类别归入对应的卷册内。

表11-8 监理文件组卷参考目录

第二节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遵循的依据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以工程合同、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工程(项目)建设期所执行的标准规范、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以及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技术经济合同、设计变更(联络)、经济签证文件等为依据。具体包括:

(1)项目承包合同文件(含补充合同文件)

(2)承包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经项目业主或工程师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4)承包合同约定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5)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安装验收规范

(6)项目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商“工程竣工报告”的批复意见

(7)机电或工艺设备技术规格说明书

引进关键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建设项目,除按照国内竣工验收规定内容进行验收外,还应按照与国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提供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条件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及水、电、路、信等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否则不能进行验收,凡达到下列条件者,应及时组织验收:

(1)生产性建设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配套建成,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2)油气地面工程各类场站(库)、油气水管道及其它工程的主要工艺设备、管道安装及配套设施建设,经联动负荷试车(运)合格,各系统处理能力技术指标、能耗、产品品种和质量等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3)生产准备工作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并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4)操作人员配备、生产物资准备、检修能力等满足生产需要,相关规章制度齐全;

(5)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用,

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委托)部门专项验收;

(6)竣工文件(含竣工决算)和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编制完成;

(7)竣工决算审计按有关规定已经完成。

对于尚未全部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做如下处理:(1)有的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应办理尾项协议,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亦应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尾项工程应按批准的概算留足投资,编制竣工决算时应含尾项部分,并限期完成。

(2)有的建设项目(如油气管道、天然气净化厂等),投产初期由于原料供应量不足,原料组分变化等原因,不能达到设计规定的能力,但生产操作正常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先行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3)有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但近期不能按设计规模全部建成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已完成的工程组织验收。

(4)对具备分期建设、分期受益条件的建设项目,部分建成后,只要相应的辅助设施配套,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能够正常生产,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分期分批组织验收,交付生产,同时移交固定资产。

(5)对引进设备的项目,按合同建成,在完成人员培训、投产试运、设备考核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对于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及时申请和办理竣工验收。国家及股份公司级验收项目应在试运投产后一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油气田分(子)公司级验收项目应在试运投产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如按期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验收期限。

三、竣工验收的级别划分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划分为三个级别,即国家级竣工验收,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油气田分(子)公司级竣工验收。

1.国家级竣工验收

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的项目,由股份公司报请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

(1)新增油田产能规模在20万吨/年以上(含20万吨/年)地面建设项目;新增气田产能规模在10亿方/年以上(含10亿方)地面建设项目;

(2)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新、改、扩建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和油气集输、处理、油气管道、油气储运设施等系统配套项目;

(3)规模和投资小于以上规定,但发展潜力大,有望形成较大规模或对区域发展、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工程项目;

(4)需要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审批开工报告的其它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

以上工程项目由股份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3.油气田分(子)公司级竣工验收

国家和股份公司负责组织竣工验收以外的工程项目和股份公司委托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由各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四、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

(1)检查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和任务,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2)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工程进行了检查评定,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强制性标准。

(3)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并报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向项目业主提交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检验和试验评定所有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5)进行机电或工艺设备安装单体或系统调试和试运行。

(6)编制完整的工程项目技术档案(含竣工图纸、施工日志)和施工安装过程控制总结。

(7)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机电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是否齐全、有效。

(8)进行竣工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达到满足投产运营和安全生产的需求。

(9)进行生产线联动负荷试车,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并达到设计的生产能力。

(10)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11)项目业主已完成工程价款计量支付批复。

(12)承包商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13)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初验。

五、竣工验收的内容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分为专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1.专项验收

专项验收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验收、职业卫生验收、消防验收、安全设施验收和档案验收等。建设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及时办理专项竣工验收手续。

1)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与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环境保护专项(预)验收手续。凡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油气田分(子)公司应向股份公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预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验收。

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文件要求,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检验报告》,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建设项

目排污情况及清洁生产工艺和环境设施运转效果进行监测,并取得由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

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审批手续。

2)职业卫生验收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并办理职业卫生专项验收手续。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申请职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

3)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消防主管部门负责与政府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消防验收手续。

建设单位消防主管部门应在建设项目消防设施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试运投产之前,结合消防自检情况,编写消防设施情况报告,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消防主管部门对消防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并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4)安全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 [2006]151号)等要求,负责联系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手续。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按照《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等的要求,在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安全设施验收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通过对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查找该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并按分级审查要求提出安全设施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对安全设施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并办理安全设施验收手续。

5)档案验收

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编制档案验收报告,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办理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手续。

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同时完成《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等的填报工作。

建设单位对档案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

2.总体验收

股份公司、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的总体验收分预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阶段。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内容如表2-9所示。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协商解决,并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作为最终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整个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表11-9。

表11-9 竣工验收工作的内容

1)预验收

建设项目在最终验收之前,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单位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找出不足之处,并进行整改。预验收合格,由油气田分(子)公司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最终竣工验收申请。

2)最终验收

负责工程验收的单位或主管部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和竣工验收报告后,经审查符合验收条件时,要及时安排组织竣工验收,组成验收委员会,并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委员会分组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审查《竣工验收报告书》和竣工验收文件,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然后召开竣工验收会议,讨论并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

3.竣工验收中遗留问题的处理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如存在某些影响生产和使用的遗留问题,验收组应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做出限期整改要求。常见的遗留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遗留的尾项

(1)属于承包合同范围内的遗留尾项,要求承包商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

(2)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建设项目,前一期工程验收时遗留的少量尾项,可以在建设后一期工程时一并组织实施。

2)工艺技术和设备缺陷

对于工艺技术有问题、设备有缺陷的项目,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经过投产试运考核,证明设备性能确实达不到设计能力的项目,可在验收中根据实际

情况重新核定设计能力。

(2)作为继续投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调整、攻关,以期达到预期生产能力,或提出另行调整用途方面建议。

3)专项验收项目

涉及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的不符合项,要严格按照有关专项验收要求整改落实。

六、竣工验收的主要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1)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等专家组成各专业验收小组,负责现场检查。

(3)制定专业小组检查验收计划。

(4)按照项目业主确定的验收时间及专业小组分工,相关方提前作好准备。

(5)各专业小组按计划、分专业进行现场验收。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条件,是否存在质量和影响安全生产隐患,竣工文件是否齐全真实可靠,是否与现场工程实物一致。

(6)专业小组填写现场验收记录。

(7)对各专业小组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8)针对存在质量缺陷,制定纠正措施。

(9)提出有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和接收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数量、工程造价、过程控制、验收经过、发现缺陷、纠正措施、综合评价和验收结论等。

(10)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最终确认承包商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并达到合格标准后,即可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1)按项目竣工验收机构确定的时间,将工程移交给接管使用单位。

(12)项目业主返还承包商工程预付款和履约保函。

六、竣工验收应提供的竣工资料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一般应在现场提供以下资料,便于竣工验收委员会查验和复核。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机电和工艺设备出厂合格证。

(2)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

(3)工程各种检验和试验报告。

(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5)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机电和工艺设备试运行及系统调试记录。

(8)结构变形及位移监控测量记录。

(9)项目开竣工报告。

(10)工程竣工图。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如何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如何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工程竣工资料主要由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工程验收资料、竣工图、协议结算及财务决算资料等组成。竣工资料作为工程验收和保证今后工程项目安全运营的重要文件,那么如何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1、完善工程竣工资料的专人化管理 在工程竣工资料整编中,施工单位发挥着重要作用。自从工程施工正式开始,就应当对施工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实施专人化管理,确保相关文件资料不发生遗失。在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专人化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资料做出的规定,并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设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保证专人化管理不论是在文件资料的形成和日常管理上,还是在资料的整编和移交上都有规可守、有章可行。同时,根据施工中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实施动态调整。 2、促进各个部门之间合作与制约,并构建监督约束机制 对于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由于涉及到施工单位的各个部门,必须促进各个部门在技术上的相互配合,同时不断构建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制度来保障各个部门和人员参与到工程竣工资料的全员管理中。具体而言,一旦施工部门完成了相应的施工项目,应当向质检部门及时报告,并进行验收。而质检部门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的话,不仅需要提出整改意见,还要保存好工程验收等原始资料。在竣工文件管理中发挥经济责任制的考查作用,把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效果与工程项目管理业绩相挂钩,并且据此来对工程技术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考核。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中实施激励竞争机制,对于工程竣工资料保存完好有效的部门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反之则应当严厉处罚劣质资料的情况。对日常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强化,促使工作人员认识到,日常中规范、完整的对基础资料进行保管,不仅减少了资料归档时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也有助于最后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质量的保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工程管理验收资料

施工内容划分为工程材料、施工试验、施工记录、验收记录、资料整理几个方面。 一、工程材料 1.1.1工程材料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 1.1.2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1.1.3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材料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试(检)验报告。 1.1.4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要求时,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 1.1.5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材料应有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等。1.1.6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有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

1.1.7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1.1.8建筑电气产品中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2001年第33号公告)的,必须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证标志为"中国强制认证(CCC)",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 1.2.1 工程材料进场报验 1.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外观、数量及质量证明文件等),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进场报验表,报请监理单位验收。 2.材料进场报验须附资料应根据具体情况(合同、规范、施工方案等要求)由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预先协商确定。 3.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应有时限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须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的报送和审批工作。 1.2.2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1.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由建设、监理单位汇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主要检验内容包括: (1)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 (2)实际进场材料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 (3)材料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 为使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科学、合理、规范,各项目监理部在整编工程竣工资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在资料整编上要严肃、认真,确保质量,保证上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合理,否则,竣工验收资料不合格公司将不予接收,并作为年底考核的内容。 附件:《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银川夯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28-20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工程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分三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2、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建设项目指挥部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到设计与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土建、建筑设备)、市政、水利、绿化、体育设施、路灯、供配电、安保监控、人防、规划、消防和环保等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编制。 (四)工程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的有关验收程序,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部位)、单位工程及整个合同内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做出评价的活动。 (五)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实施,并对不合格工程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指挥部分管领导负责工程验收的指导、监督和主持。 二、验收范围 — 1 —

设计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三、验收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五)《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标[2002]99号);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年版;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八)《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九)《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十)《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十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十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 (十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十五)《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2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最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

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所有材料合格证及小的质保书都要贴在A4纸上,并盖项目章。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9、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 三、整理原则和方法 1、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要反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具有成套性。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 3、确定归档材料的“件”,一般以每份材料为一件,按照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步骤进行。 4、归档文件的“件”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 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1、建设工程材料(包括钢材、工厂配置的钢制卷管、钢筋、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水泥、黄砂、石子、商品砼、预制砼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的质量,对确保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十分重视,按各方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层层把关。 2、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如果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 3、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施工承包商自行检测建设工程材料,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建筑工程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并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监理单位须检查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理人员参加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 4.2用于工程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时施工承包商应按4.6条核查无误后,填报“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和“主要建筑工程材料报审表”并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正式的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及试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验收标准复验,这些证件应经监理单位复核;经复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具备上

工程验收及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验收及资料管理规定 一、职责 1、质安部指导监督工程管理分公司(项目部)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协助项目部办理竣工验收。 2、工程管理分公司督促检查项目部(承包方)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督促项目部办理竣工验收。 3、项目部及承包方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整理和送检工作,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项目部及承包方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作制度 1、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广州市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穗建筑[2002]61号)、《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市政工程)、《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广州市城建档案馆)、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全过程的资料填写、收集、整理工作。 2、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部中间验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穗监字[2001]068号文),及时办理地基基础(含桩、地下结构)、主体结构、幕墙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技术资料整理、送审、验收工作。 3、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根据《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145号文)的规定,填写“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评价申报表”,分阶段办理安全评价。 4、项目部及分承包方应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的通知》(穗建档字【2002】15号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收集齐全,并整理完毕,经工程管理分公司自检,送公司质安部审查后,由项目部填写《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连同档案文件资料提交所属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4)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6)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7)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建设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改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司生产有效运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造技改工程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司技改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用户单位使用,对施工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四)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工程部(或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七条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使用效果和生产正常运行; (二)施工单位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实施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第九条技改工程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甲方施工员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及项目部提出申请,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建立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八)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单位的交接资料:设备随机图纸、文字资料(复印件);操作、使用、维护手册;必要的施工图。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维护维修单位等参加交工验收。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工程部及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二)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三)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无施工单位的,由项目部负责),协助工程部及项目部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四)使用单位负责检查工程是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要求,工程能否正常投入生产运行。 (五)维护维修单位检查工程设备、仪器仪表能否正常运行。 (六)施工单位负责提交工程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docx

北方 XXX 煤电公司露天煤矿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机电类工程验收、设备验收、外委维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规机电类验收工作,保障机电工程安全 有效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三条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常务) 经营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师生产调度科、机电设备科正副科长及专工各段正副段长及技术员 第四条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批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三)机电设备科职责 1.负责验收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负责验收工作的办理工作。 3.负责对所使用设备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要求,提出意 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四)使用单位、维修单位职责

负责对所使用机电设备根据现场使用、维修要求,提出 意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机电安装工程验收要求 1.设备的到货验收 (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检查设备各部位、各零部件、附件等有无修饰和 破损。 (4)核对设备基础图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的地脚螺 钉孔、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符合标准。 (5)对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工具等,应妥善 装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丢失。 (6)保护设备的结合面、加工面,以防损伤设备。 (7)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有关单位进行签字认证。 (8)单独设备(不需要安装),依据技术协议与合同相关要求,出具设备质保开始验收单(见附件1)。 2.安装前的基础验收 (1)设备基础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根据实测资料对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基础验收工作必须由土建单位提交设备基础的 实测资料和隐蔽记录。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满足工程竣工的验收要求,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各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技术资料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监督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统筹管理和人员安排,参加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定,对项目工程资料的管理负领导责任。督促项目部各技术人员完成工程资料工作。对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成、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质量技术资料的直接组织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负责组织对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评定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负责定期收集不合格品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报公司。做好工程施工大事纪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的完成及管理工作。对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成、管理负直接责任。 (三)项目内业技术员负责项目技术管理资料的生成;负责工程的音像资料的生成和保管工作;负责计划、统计等项目管理资料的生成和保管工作;负责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统一整理成册、编目和保管工作。内业技术员还应熟悉工程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有关规范和标准,指导项目其它部分的资料生成,对所收集的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项目质检员负责及时对施工过程进行验收核定,把好工程质量关,负责将不

合格品情况进行汇总,按时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填写和生成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相关质检记录,参加单位工程的验收。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项目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项目试验员负责现场试验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工程质保资料。试验员应及时生成和整理各种材料的取样记录及各种材料的试验资料,并定期将整理完整的试验资料移交项目资料员存档;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搞好有关试验检验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还应做好相关的项目管理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六)项目施工员(工长)熟悉并掌握图纸、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在各工序工程施工前向班组工人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做好交底记录,并监督指导工人按规范操作,对所负责的区域中需进行技术复核的内容要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复核自查,做好复核记录;按时、认真地记录好施工日志,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通知单(配合材料员)、模板开锯申请单、混凝土浇筑申请单、混凝土施工记录、拆模申请单等资料,负责填写负责区域内的各种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如地基验槽、隐蔽记录、中间交接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项目管理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七)项目材料员负责原材料、半成品原材质证明书的收集工作,所有材料在进场后,必须将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交予资料员,及时填写材料进场检验通知单,并通知试验员取样。及时交项目试验员整理归档。 (八)项目测量员负责项目定位测量、放线、垂直度观测、沉降观测等的工作,并作好相应的记录,交项目内业技术员及时归档。 (九)项目安装部负责所有安装工程的技术、管理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

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 第一条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第二条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引进设备工程验收应增加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工程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各分公司负责执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有的设备已经在规定时间内试运转,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第五条设备工程的竣工验收主要方式和步骤,除对于大型交换局或新型设备采取初验和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外,其它工程项目均采用一次验收方式,初验由工程部组织工厂、设计、施工、维护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初验时,应严格检查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审查竣工资料、分析投资效益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在试运转期,工程部及维护部门应对性能、设计和施工质量以及系统指标等进行全面考核。在试运转期,发现质量问题应由责任单位负责免费返修。试运转期满后并确认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公司工程部应立即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审查竣工报告和初步决算,讨论通过验收结论。 签发验收证书。 第六条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各分公司在接到工程部通知三天内应安排人员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所属机楼使用,所在机楼不得拒绝接收。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第七条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 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 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 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二)鉴定工程质量; (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965460314.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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