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合同范本

农业保险合同范本

篇一:农业保险条款框架范本-种植业草案

种植业保险条款框架范本

(说明:本条款框架根据20XX年10月1日生效的《保险法》修改,具体条款内容可根据需要增、减。在使用时,每一条的条目题目及方括号应该删去,保持体例的统一。斜体字部分为简要提示内容,在使用时应删去,下划线部分为可选择内容,可根据需要删减或修改,其他内容可根据需要在省略号处添加。加粗描黑的部分体现了保险人的免责条款说明义务,应按框架规范加粗。以下凡涉及

A、B、C表述的,任选其一。个别产品确需采用明显不同于本框架范本的,可按有关规定向保险监管部门申报。)总则

第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条 [一般标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XXXX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XXXX”):

(一)

(二)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XXXX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第条[不保标的]

下列XXXX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

(二)

保险责任

第条[损失原因]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XXXX的死亡(或损失),损失率

达到X%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二)

责任免除

第条 [情形除外]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条[原因除外]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条[损失除外]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

(二)

()A.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B.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C.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以及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第条 [其他除外]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条 [保险金额]

保险XXXX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

单中载明,但最高不得超过。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数量)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第条 [免赔额(率)]

A.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

B.每次事故的免赔率为。

C.每次事故的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条 [保险期间]

A.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XXXX时起,至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B.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简要说明: A.适用于按生长周期承保的情况,B.适用于按年承保的情况,二者选其一。)

保险费

第条

(简要说明:有特殊要求时,插入约定内容)

保险人义务

第条[明确说明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条[签发保单义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第条[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保险人依据第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

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下划线部分也可选择放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如实告知义务]中)

第条[补充索赔证明和资料的通知]

保险人按照第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索赔材料提供义务]条款)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条[及时核定、赔付义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

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条[先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条[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XX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下划线部分也可选择放在保险人义务[保险合

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中)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下划线部分也可选择放在保险人义务[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中)

第条[交付保险费义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条[防灾义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以及地方有关XXXX种植管理的规定,搞好种植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田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农业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灾检查及合理建议,切实做好安全防灾防损工作,维护保险XXXX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

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第条[保险标的转让通知义务]

保险XXXX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保险XXXX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通知义务,因转让导致保险XXX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条[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篇二: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协议

海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办协议

甲方:海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

乙方:中国人保财险海安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为了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改革和创新支农惠农方式,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经济利益,减轻政府救灾压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县政府和县人保公司联合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

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办模式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采用联办共保运作模式。

20XX年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有:水稻、桑蚕、三麦、油菜、能繁母猪。设立农业保险专用帐户,由县政府授权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和运作,并接受上级和同级财政、审计、监察和保险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工作目标

努力做到平常年景有节余,小灾之年保险机制内赔偿,大灾之年通过大灾风险基金、各级政府补贴和保险准备金赔付,使受灾农户迅速恢复生产,从而建立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县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组织推动和协调工作。县财政按政策补贴一定比例的保费,建立农业风险基金。

(二)联办共保、专业运作。采取县政府和县人保公司按照7:3比例联办共保的模式,由人保公司按照专业化的管理要求代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为“三农”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三)保障适度,收费低廉。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

为主要目的,开办初期以保初始成本的方式,使农民能够承担得起保费。实际工作中,要遵行大保面、广覆盖的保险大数法则。

(四)单独立账,单独核算。县政府和县人保公司分别要建立农业保险资金专项账户,实行单独核算,资金封闭运作。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积极、稳妥、健康、长效发展,县政府成立海安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协调组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或成员。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五、双方职责

(一)海安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职责

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负责审定、决策农业保险的基本运作模式、年度开办的主要险种、保费与保额比例和设定原则、政府财政主要政策支持和理赔政策等重大事项。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动、组织、协调工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农业保险资金。积极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优越性,引导农户自愿参加保险,组织好农户应缴保险费的收取工作。落实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到账工作,考核、监督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工作。

县政府鼓励县人保公司接受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支持人保公司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县人保公司职责

积极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提供业务单证,做好展业承保工作,办理承保手续;协助管理联办共保份额内的农业保险资金;本着节约原则用好管理费用;组织做好保险查勘定损和相关理赔工作。

县人保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组报告农业保

险的经营状况、财财务情况。

六、相关政策

(一)保费补贴。今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与农户出资比例为:水稻保险财政补贴保费的60%,农户承担40%;能繁母猪保险财产补贴保费的80%,农户承担20%;桑蚕保险财政、龙头企业补贴保费的50%,农户承担50%;三麦种植保险财政补保费,农户承担;油菜种植保险财政补贴保费,农户承担。

(二)结余免税。农业保险营业税国家已免。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从今年起,赔偿后结余部分要申请免税,以利积累农业风险基金。

(三)成本费用。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成本费用要控制在15%以下。其中10%作为县人保公司

承办代理费用,5%作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和服务费用。

(四)建立县大灾风险基金。基金,一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后的结余,二是通过各种渠道和多方面筹集的资金。大灾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滚动积累,定向使用。

七、具体事项

(一)参保对象。全县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农场、农业园区等,均可根据险种自愿投保。

(二)运作险种。本年度运作险种为五种。

(三)保险责任。主要对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具体执行省批准的保险条款。

(四)保障程度和费率厘定。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目的,保障水平原则上为农作物直接物化成本,今后有条件可以适当提高保障水平。保险费率本着应能基本覆盖保险条款规定的主要自然灾害和动植物疫情造成的损失的原则,根

据上级现行政策意见确定。

(五)单证和印章。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由人保公司统一印制、出具,保单必须标明“海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专用保险单”字样。出具保单时,必须加盖“人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专用章”。

(六)保险费收取。县政府要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承保动员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应缴纳的保费,统一由各镇政府组织协调村级组织代收,并由各镇农村经济服务站协助人保公司登记、造册、收费、统计和汇总。所收保费须在县政府规定时间内及时解缴县财政指定账户。财政补贴资金由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组根据县人保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和银行解款单,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补助政策和县政府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按险种纳入保险基金专户。

(七)赔案处理。农业保险赔案的处理一般由县人保公司牵头,会同农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勘定损后制定理赔方案,经履行复(抽)查、公示等程序后,报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组批准后赔付到户。发生大面积灾害时,农业保险赔案的处理由县政府牵头,县人保公司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八)规范运作。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承保、风险管理和定损理赔工作办法由人保公司制定实施细则,报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组批准后实施。

八、资金管理

设立专户管理农业保险资金。县设立农业保险专用账户。账户由县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管理,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审计,同时接受上级保险监督部门的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农业保险基金。

保险费(含保户交纳和各级政府补贴)全额进入县农业

保险专用账户后,按保费全额的10%作为管理费用支付给人保公司,5%作为宣传和服务费用支付给政府有关部门。共保业务其余85%的保费按共保比例,人保公司部分划转县人保公司帐户。

发生赔款时,统一从农业保险专用账户中支付赔款;共保业务县人保公司按共保比例将赔款划入农业保险专用账户。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可根据实行情况,制订加强生产管理、保障规范操作的考核办法,对生产管理水平高、出险率低、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镇、村及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九、附则

(一)本协议须经人保江苏省分公司审核后,报江苏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后批准实施,报江苏省财政厅备案。

(二)因为国家政策和上级政府的规定发生变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协议内容,可作相应的调整。

(三)协议期间,因不可测因素而发生重大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章:签章:

二〇〇八年月日二〇〇八年月日

篇三:农业保险服务暂行标准

农业保险服务暂行标准

第一章总则

【制定目的】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投保农民合法权益,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制定原则】第二条保险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保险合同开展经营活动,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不欺骗、不隐瞒,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二)规范运作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确保“五公开、三到户”落到实处。

(三)优质高效原则。以“农户至上”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手段,为广大农户提供贴心、周到的保险服务。

(四)创新发展原则。各地应结合本地农业保险发展实际,开拓思路、勇于实践,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第二章基础服务能力

【机构建设】第三条保险公司在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

县级区域应设立分支机构,在乡镇一级设立与农业保险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站点。

【队伍建设】第四条开办农业保险的总公司及开办区域的(省市级)分支机构应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县级分支机构应配备农险专职人员,且农险专职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要求。

【硬件设施】第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应能够实时监控承保理赔情况,并与再保险和财务系统无缝对接,具备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车辆及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需要。

【产品管理】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具备农业保险产品开发能力和精算技术,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并向监管部门报备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业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在业务开办中,应严格执行报备的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

【技术创新】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新技术应用能力,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

第三章内控管理

【制度制定】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客户回访、投诉处理、分级审核、内部稽核、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建立重大灾害预警机

制,及时处置农业保险突发灾害事件,并建立与业务规模及偿付能力相匹配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协办机构】第十条保险公司应与协办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定期对协办人员开展培训,保证协办工作质量。工作经费仅应用于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不得挪作他用,并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协办机构。

【自查自纠】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结合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开展情况,定期开展业务自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承保服务

第一节宣传与告知

【宣传发动】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开展农业保险宣传工作。

【告知义务】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在投保单、保险单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重要内容。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可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集中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讲解保险条款中的重点内容。

【禁止行为】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和组织投保的单位应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农户投保,不得

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或限制农户投保。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误导性宣传。

第二节承保

【承保方式】第十五条对于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及经济合作组织等作为被保险人投保的,可单独出具保险单;对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制作分户投保清单,做到承保到户。

保险公司应加大科技手段在承保工作中的应用,创新承保方式,简化承保手续,提高保险标的信息的准确性。

【信息采集】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准确完整采集投保信息。投保信息应至少包括:

(一)客户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

(二)保险标的信息。保险标的数量、地块或村组位置(种植业和林业)、养殖地点和标识信息(养殖业)、林木属性(公益林/商品林);

(三)其他信息。投保险种、保费金额、保险费率、自缴保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上述信息应在业务系统中设置为必录项,确保投保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标的查验】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标的风险

状况和分布情况,采用全检或者抽查的方式对保险标的进行实地查验,核查保险标的位置、数量、权属和风险状况。条件允许的,保险公司应从当地农业、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或相关机构取得保险标的有关信息,以核对承保信息的真实性。

承保种植业保险,应查验被保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被保险人确实无法提供的,应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承保养殖业保险,应查验保险标的存栏数量、防灾防疫、标识佩戴等情况。被保险人为规模养殖场的,应查验经营许可资料。保险公司应通过技术手段,对能繁母猪、奶牛等牲畜实现精准承保到标的个体。

保险公司应对标的查验情况进行拍摄,影像应能反映查验人员、查验日期、承保标的特征和规模,确保影像资料清晰、完整、未经任何修改,并上传至业务系统。

保险公司对查验中发现的虚假投保,以及不符合投保条件的保险标的,应不予承保。已经承保的,应作退保处理。

【承保公示】第十八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投保的,应制作分户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信息。保险公司应将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对并盖章确认后的分户投保清单,以适当方式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共区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

示。

保险公司应将公示情况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应能够反映拍摄日期、地点和公示内容,并上传业务系统。如农户提出异议,应在调查确认后据实调整。确认无误后,应将投保分户清单录入业务系统。

【信息确认】第十九条承保业务单证(包括分户投保清单)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签字或盖章。特殊情形可篇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XX]31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XX-03-25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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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发〔20XX〕31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落实。经会签财政部、农业部,我会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投保方(甲方):供电公司公司保险方(乙方):

投保方:供电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及构成 第一条合同标的为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年度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共计职工人。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期间为12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甲方如提前申请退保或保单保险金额为零时,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 第三条甲方就其公司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委托给乙方进行运作管理,乙方收取元服务费用,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人身意外费用,按甲方的报销规定在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金中给付。 第四条乙方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绿洲团体定

期寿险条款》等相关条款进行承保,承诺对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值增值,乙方承担人身意外费用理赔相关服务。 第三章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缴纳年度的保险费圆。保险金额为元/人,共计圆(¥元),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甲方在付清保险费后,乙方开始履行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费按年度计算。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甲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乙方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甲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乙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629-56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2)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泰康人寿劳动合同模板

泰康人寿劳动合同模板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8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那么怎么签一份劳动合同的呢?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 * 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项执行 1、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自年月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 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方工作内容.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

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字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天,休息天。

最新财产保险合同范本3篇

最新财产保险合同范本3篇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最新财产保险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最新财产保险合同范本1 甲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江苏南京市雨花路396号 乙方:太平洋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太平洋保险公司 注册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13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指定乙方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独墅湖隧道运营期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承保人,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保险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

(一)被保险人 甲方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人 乙方为本项目的保险人。 (三)经纪公司 甲方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合同组成 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保险合同; (2)保险单及批单; (3)中标通知书; (4)保险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 (5)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保险明细表及保险条款 详见*附件。 四、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一)保险费率 待保险公司报价。 (二)保险费 待保险公司报价。 (三)保费支付 详见保单明细。 五、保险期限 一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六、保险服务条款 (一)服务机构与服务网络的建立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正式版_1

YOUR LOGO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十条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格式(示范合同)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格式(示范 合同)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445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格式(示范合同) 保险单号: ----------------------------------- |被保险人姓名: | |---------------------------------| |保险财产地址: | |---------------------------------| |保险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零时至 年 | |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保险财产名称 | 保 险 金 额 |

是否附加盗窃保险 | |-------|---------|---------------| |家用电器及 | | | |照相器材 | | | |-------|---------|---------------| |衣 物 | |

| |-------|---------|---------------| | 床上用品 | | | |-------|---------|---------------| |家 具 | | | |-------|---------|---------------| | 其他物品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范本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围 第二条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_,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

保险合同样本

保险合同样本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保险合同 甲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南京市雨花路396号 乙方:太平洋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太平洋保险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13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指定乙方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独墅湖隧道运营期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承保人,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保险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 (一)被保险人 甲方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人 乙方为本项目的保险人。 (三)经纪公司 甲方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合同组成 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保险合同; (2)保险单及批单; (3)中标通知书; (4)保险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 (5)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保险明细表及保险条款 详见本章附件。 四、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一)保险费率 待保险公司报价。 (二)保险费 待保险公司报价。 (三)保费支付 详见保单明细。 五、保险期限 一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六、保险服务条款 (一)服务机构与服务网络的建立 乙方应专门成立“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服务小组,在本协议或保单生效后(以先发生者为准)立即投入正式运营,负责受理所有涉及本协议保险的索赔案件。 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包括: 组长: 副组长: 其他成员: 项目小组组长、副组长人员变动须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成员人员变动须通知甲方。 (二)保险培训服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培训服务,以提高甲方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防损技能,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由甲方、乙方和经纪公司协商确定。 (三)参加经纪公司组织的例会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经纪公司组织召开的保险联席会议,向甲方和经纪公司通报承保、理赔与服务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理赔服务条款 1、受理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若因特殊情况未能

泰康鑫瑞人生保险合同条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泰康鑫瑞人生保险合同条款 篇一:《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您有退保的权利................................................. .............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4.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构成1.2合同生效1.3投保年龄1.4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2.1保险金额2.2保险期间2.3保险责任2.4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3.1受益人 3.2保险事故通知3.3保险金申请3.4失踪处理 3.5保险金申请时效 4.保险费的交纳 4.1保险费的交纳4.2宽限期 5.现金价值权益5.1现金价值5.2保单贷款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范围(家庭保险)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笫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险财产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附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

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笫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圉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圉内的损失后,应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笫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示范文本

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 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从负 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 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 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 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

保险合同样本

保险合同 甲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南京市雨花路396号 乙方:太平洋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太平洋保险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13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指定乙方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独墅湖隧道运营期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承保人,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保险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 (一)被保险人 甲方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人 乙方为本项目的保险人。 (三)经纪公司

甲方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合同组成 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保险合同; (2)保险单及批单; (3)中标通知书; (4)保险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 (5)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保险明细表及保险条款 详见本章附件。 四、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一)保险费率 待保险公司报价。 (二)保险费

待保险公司报价。 (三)保费支付 详见保单明细。 五、保险期限 一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六、保险服务条款 (一)服务机构与服务网络的建立 乙方应专门成立“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服务小组,在本协议或保单生效后(以先发生者为准)立即投入正式运营,负责受理所有涉及本协议保险的索赔案件。 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包括: 组长: 副组长: 其他成员: 项目小组组长、副组长人员变动须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成员人员变动须通知甲方。 (二)保险培训服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培训服务,以提高甲方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防损技能,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由甲方、乙方和经纪公司协商确定。

商业保险合同范本

商业保险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

“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书(合同范本)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书(合同范本) Enterprise property insurance contract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49705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书(合同范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合同编号: 保险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被保险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第一条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厉害关系得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

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5.其他。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第四条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本公司付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人身保险合同范本

人身保险合同1 ()________代字第____号 委托方: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保险代理合同范本 第二条代理范围 (一)业务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代理期限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 Family property insurance contract of China Insurance Property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49555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 险合同(合同范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 被保险人姓名: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期限:年 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是否附加盗窃保险: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 衣物: 床上用品: 家具: 其他物品: 总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保险费: 备注: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保险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 出单地点: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 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 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618-55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

保险合同生效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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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生效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该合同得以产生的基础。《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一样,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也要通过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保险合同中,一般以投保人提交填写好的投保单为要约,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意思表示。当然,保险人也可以是要约人,如保险人接到投保人提交的已填好的投保单后,又向投保人提出某些附加条件,此时,保险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是完全接受投保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是向投保人发出了新的意思表示,这在法律上被视为新的要约。在该情形下,保险人是新的要约人,投保人则为受要约人,如果投保人同意接受保险人提出的附加条件,则表明投保人接受保险人的新要约,至此,投保人便成为受要约人。 (二)承诺

2019年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 险条款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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