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细则

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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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第五条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

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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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标 (DK154+081.9~DK194+835.47)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龙铁路Ⅵ标段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 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项目部属各分部必须设置森林防火工作小组,分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为本分部森林防火主管责任人。各分部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漳平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 第三章防火职责 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

森林防火制度守则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x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 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掌握,在出现火情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由组长和全体成员赶赴现场负责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指挥现场的灭火扑救工作。 各单位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佳木斯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 第三章防火职责

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 3、领导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防火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迅速上报、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规,保障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情况; 2、将防火工作与本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防火安全责任,批准实施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森林防火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在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工区的防火工作; 2、定期向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汇报本架子队的防火工作情况,提出防火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督促本架子队有关人员釆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

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9407 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试验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下简称森林)的森林防火管理责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营林生产过程中,务必科

护林防火制度

森林防火巡山护林员制度 巡山护林要在街道、居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好职责,努力完成好所辖区域的巡山护林任务,做到尽职尽责。 一、巡山护林员必须佩戴护林员袖标,进行巡山护林工作。 二、森林防火期内,巡山护林员必须做到两天巡山一次。森林防火特险期内必须坚持天天巡山,确保上午11时至下午16时不脱岗。 三、巡山护林员在巡山检查时,必须将自己所管辖区域环绕巡查,对重点道路、路口、地段要重点看守。同时要选择本区域置高点全方位巡视,确保本管辖区内万无一失。 四、巡山护林员在巡山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置。如发现有人员活动要紧盯不放,并劝其立即离开本区域。若发现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巡山护林员在巡山时,发现火情,应立即扑救,并及时向所属村委会、街道逐级报告,或直接拔打119森林火警电话。决不能贻误战机或隐情不报。 六、要认真做好巡山检查记录,每日巡山完毕后及时记录当日巡山情况,内容要详细具体。如发现了什么问题,碰到过什么人,是如何处理的等等。 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制度 一、宣传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二、对来往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办理入山人员、机动车辆的登记手续。 三、检查入山机动车辆的防火安全设施,收存入山人员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四、制止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严格遵守防火检查员职责,做到作状整齐、文明执勤、礼貌检查。 六、严格遵守林场及林业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严禁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七、在防火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脱岗、漏岗、擅离职守。 八、保持站容站貌整洁,环境优美。 护林员职责 1、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以及保护重点公益林的意识。 2、佩戴护林员袖标,坚守岗位。巡山护林员要在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每日做好巡山记录;检查站的护林员要坚守值班治度,做好进山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 3、督查并治止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4、及时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对劝阻无效的以及情节较重的要及时报告村委会或直接报告街道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发现森林病虫害发生以及可疑病死木、枯死木现象要及时报告。 6、保护好管护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 7、制止乱采滥挖和乱铺滥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 8、做好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林业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 一、扑火物资必须专库、专柜、专人管理,不得出现盗窃、霉变和鼠害。 二、扑火物资实行专账、专薄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三、发放物资必须履行手续,由经办人出具条据,书记签字有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四、扑火物资是专用物资,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私自借用。 五、扑火机具要随时保养,保持整洁,摆放有序。 六、扑救损耗物质,及时补充。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协助镇政府进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和森林火灾扑救措施。 2、在进入防火期前,协助镇政府对村防火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搞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刷写护林防火标语。 3、做好火灾调查,建立防火档案,统计有关报表。 4、在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做到有队伍、有值班、有制度、有预案、有工具。 5、进入防火期内,必须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记载好当天的值班记录。 6、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协调和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调查火警火灾发生原因,进行查处。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并无法联系上和不参加火灾扑救的,上报林业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值班人员不作记录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每次扣罚当事人月工资的10%。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五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划定面积落实、专项经费落实、人员报酬落实。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特别是森林重点区,在主要山口要道,设置哨卡和防火禁牌,刷写宣传

标语,使森林防火的规定、制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三是狠抓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带班,做好防火记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发生火情火灾即时组织扑救,并立即通报有关责任单位。 四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严格控制火源,切实加强预防措施,对入山人员和林区用火要严格管理。特别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申请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在其戒严期间坚持林区用火“十不准”即: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埂地边;不准烧牧场;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等易燃物品;不准烧火煮烤食物和林副产品;不准烧火取暖;不准打火把;不准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山驱兽和明火枪狩猎。对违规造成损失的视其程度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加强防火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建立了望台天报制度,健全通信网络,组织扑火队伍,做到发现火情及时扑灭。 六是对森林防火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处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间,擅自离岗的,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的, 七是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必须制订年度森林防火预案。

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21-23 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试验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下简称森林)的森林防火管理责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营林生产过程中,务必科学合理安排树种,统筹规划建设森林防火隔离带等设施,切实在防字上下功夫,在综合治理上出实招,通过综合治理,体现预防为主,达到保护森林资源、维

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目的。 第四条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各营林企业、乡村基层组织和农户的职能职责,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林场和基层组织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层级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章层级责任 第五条森林防火必须以县(区)为主体,以乡(镇)为基础,以村(居)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 第六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森林

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度(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度(2020版) 为加强我司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做到“全员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公司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总体目标 各单位全面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本辖区不发生森林火灾,做到无发生森林火情,无发生森林火警的森林防火工作总体目标。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我司情况,森林防火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0日为止。其中:春节、清明节及高温干旱时段确定为森林防火戒严期(以各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三、森林防火工作机构

1、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冯建国,成员:黎治、刘一平、马韬、刘川江、白康、白胜、刘勇生以及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督促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②进行森林宣传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③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④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⑤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管理防火设施设备。 ⑥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⑦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⑧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3、公司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公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威政发[2011]44号 【发布部门】威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11 【实施日期】2011.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 (威政发〔2011〕4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威海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肃追究森林火灾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 例》、《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各市区政府(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下同)及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主要负责人、分管林业工作负责人,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各森林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组织不力、预防和扑救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 第四条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察、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工作。

第二章森林防火责任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承担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是森林防火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承担主要责任。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其负责人是森林防火工作主管责任人,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承担主管责任。 各森林经营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经营负责人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是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承担直接责任。

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9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通用范本

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全场干部职工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不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不到位的。 (二)上级森林防火文件和会议精神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的。 (三)工作失职、处置不当或保障不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蔓延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损失的。 (四)不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有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场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二、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林场森林防火措施,组织全场干部职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四、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或授权指挥扑救辖区内的森林火灾。

一、管护站实行森林防火站长负责制。 二、贯彻落实县防火办、林场的森林防火指示,负责安排本站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护工作。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村、社的联系,做好森林防火联防。 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扑火队(林场分队),负责组织、调动、指挥扑火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辖区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区交通道路情况。 六、经常宣传,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强化火源管理,严禁违章用火。 七、发现火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扑救,当好扑火向导,认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管护人员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对本职责区做到逐户逐人宣传,不留死角。 二、熟悉本责任区的山形地貌和林区道路,单位和居民住所、坟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记。 三、上班要严守岗位,巡护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认真履行职责。 四、严禁火源入山,凡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一律进行检查,坚决收缴火种,对不听劝阻,违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 五、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同时就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追查山火肇事者。 森林火灾处置制度

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细则-政府规章制度

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细则/政府规章制度 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各有关乡镇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各有关乡镇-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各有关乡镇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各有关乡镇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各有关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

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第三条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4767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提高安全防火意识。 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的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4653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Model forest fir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根据《消防法》、《森林法》及有关法规的精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对职工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消防知识,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三、 四、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要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责任人。 五、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必须执行如下制度: (1)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4)值班巡逻制度;动火作业申报制度; (5)易燃杂物清理制度。 六、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制度。 七、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1)防火、灭火措施是否落实; (2)周围的易燃杂物是否清除;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盛装过油类、气体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是否已经洗刷干净; (5)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必须移至5米以外,并有专人监护。 八、动火作业前后应通知安全员或值班人员。 九、森林、灌木区及距森林、灌木区不足30米的施工现场,禁止烟火(包括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每人次。一旦发生重大火险对当事人重罚:1000元/每人次。造成火灾的,当事人承担罚款和法律责任。 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管理,每季检查一次,按期保养及时维修,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报废和更新。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做到“群众 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结合我县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森林防火总体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不突破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做到无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无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发生山火烧毁民房的森林防火工作总体目标。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我县情况,森林防火期从当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止。其中:春节、清明 节及高温干旱时段确定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三、森林防火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林业局职能负责制。各乡镇的乡 镇长是本乡镇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国有林场的场长是本林场的第一防火责任人;铁路、公路、水利、农场、矿山等有林部门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其部门或单位的第一防火 责任人;农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是集体林木的第一防火责任人;责任山、自留山及退耕还林地 上的林木所有权者为该责任山、自留山、退耕还林地的第一防火责任人;风景旅游区的经营者是其风景旅游区的第一防火责任人。 2、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5)配合森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3、各乡镇对本辖区的机关单位、村委会负责;机关单位对所属干部职工负责;旅游公 司对游客负责;学校对学生负责;村委会对村民负责;监护人对精神病、呆傻等人员负责; 招工单位对招用人员负责;企业公司对员工、施工人员负责。 4、县林业局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及全县森林防火指 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和护林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森林火灾扑救工具和器材的供应调配; 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四、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措施 1、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乡镇、县林业局及县森防办要认真制定《年度森 林防火宣传方案》,在春季和冬季森林防火期内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县林 业局及县森防办在宣传上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在森林防火期内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 集市巡回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县政府有关防火通告,印发有关防、扑火知识 到各乡镇、集市、村寨,并张贴省、州、县有关森林防火通告,在各村寨刷写森林防火宣传 标语。各乡镇要利用宣传车到集市、村寨进行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发放 县政府森林防火通告及有关宣传资料到各农户手中。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帮扶单位分别到各自 责任区开展宣传活动。各旅游景区和重点林区要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者对宣传设

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领导组织机构 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戴天华 副组长: 周世平、李家银、吕循浩、吉卫国 组员:周验、李刚、梅道军、刘永江、刘振楠、秦瑞莲、张俊、张宗坤、李雨城、时金平、张志远、冯振林 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吉卫国 成员:张俊、李然、李雨城、张志远 二、森林火灾消防队 本项目设两个消防队,开挖工班为第一消防队、混凝土工班为第二消防队,第一消防队组长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吕循浩,第二消防队组长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吉卫国,每队各15人,共30人。 防火期值班制度 一、防火期内,带班领导负总责,负责火情的上报及组织人员扑火。 二、值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带领值班干部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三、负责和县防火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把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向县防火办进行报告,使县防火办及时掌握防火信息,及时上报防火信息、文件。 四、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做到准确详实,认真履行值班手续。

五、值班期间各工作人员不得离岗,确实有事的要各带班领导请假,说明证假理由,批准后方可离岗,对无故缺岗人员由局领导对其进行处罚,对在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造成的员失防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外,相应工作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六、防火期内各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通讯畅通,如因此造成延误火情扑救和其他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防火联防制度 一、项目部与所辖各班组形成防火巡逻队,经营性的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对在林区生活的要及时制止。 三、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并尽力组织现有力量扑火,协助防火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人员、车辆进行灭火。 四、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从我做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五、组织力量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大检查,加强防范。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责任人要经常性对负责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对乱丢烟头、焚烧垃圾等火灾隐患,要及时坚决的制止。 二、经常性地对负责区域内的小孩进行管控,防止引发火灾。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一切火情隐患、避免发生火灾。 六、项目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不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达 不到防火要求和防火工作不重视的部门和个人提出限期改正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防火期车辆待命制度 一、防火期内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待命车辆。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EJ i、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协助镇政府进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森林 防火预案和森林火灾扑救措施。 2、在进入防火期前,协助镇政府对村防火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搞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刷写护林 防火标语。 3、做好火灾调查,建立防火档案,统计有关报表。 4、在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做到有队伍、有值班、有制度、有预案、有工具。 5、进入防火期内,必须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记载好当天的值班记录。 6、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协调和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调查火警火灾发生原因,进行查处。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并无法联系上和不参加火灾扑救的,上报林业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值班人员不作记录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每次扣罚当事人月工资的10%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五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划定 面积落实、专项经费落实、人员报酬落实。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特别是森林重点区,在主要山口要道,设置哨卡和防火禁牌,刷写宣传标语, 使森林防火的规定、制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三是狠抓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带班,做好防 火记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发生火情火灾即时组织扑救,并立即通报有关责任单位。 四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严格控制火源,切实加强预防措施,对入山人员和林区用火要严格管理。特别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申请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在其戒严期间坚持林区 用火十不准”即: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埂地边;不准烧牧场;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等易燃物品;不准烧火煮烤食物和林副产品;不准烧火取暖;不准打火把;不准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山驱兽和明火枪

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修订稿

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戒严期,坚持领导带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火情报告,迅速准确地进行上传下达,下情上传,不得贻误时间。 三、值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做与森林防火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

林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日常的防火值班、值宿,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林区在森林防火期,必须每天有领导值班,随时联络,及时传递信息,并做好各种记录。 二、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可由值班领导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决不允许空岗和随意替班。 三、值班人员保证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电话随响随接,随叫随到并负责处理好当日值班的承上启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森林火警报告时,除做好有关记录外,要立即把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五、值班领导和专业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饮酒、打麻将。并按时碰头交接,清点通讯器材和备品,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森林火灾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问清发生时间、地点等情况,作好记录,立即报告给防火领导,并随时掌握火势情况。 二、防火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同时做好扑火准备工作。 三、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会同有关人员根据扑火预案,提出扑火方案,并带队到扑火现场指挥扑救,同时做好后勤保障。 四、林火扑灭后,要做好善后处理,防止死灰复燃,组织派出所和有关科室人员搞好调查,查清火因,依法惩治肇事者,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整理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

最新整理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 第一条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订本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村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森林防火的防范、发生,按法律法规和本责任追究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谁所有(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到村(林场)、组、户,乡分管领导为主要领导责任人,负责本乡森林防火工作。乡驻村(林场)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场场长)为主要责任人,负责该村森林防火工作。各村(林场)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巡护森林。 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负责各行政村森林防火工作。对所负责村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有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责。 第四条各村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建立一支30-5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配备扑火装备,定期组织训练。 第五条森林防火重点期,各村要及时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严禁带火种进山,林区道路两侧及林缘山边开辟防火线,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巡逻检查,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消除隐患 第六条森林防火重点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村班子成员必须确保在岗,扑火应急分队成员确保通信畅通、随叫随到。 第七条各村必须制订本地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村干部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扑救,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扑救森林火灾。并同时上报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指挥者必须对林火的发展做出正确的预测和判断,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充分的应急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该单位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直至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有森林火灾隐患,经乡防火办督查发出整改通知后未改正的,由乡领导或乡纪委、乡综治办进行督查。 (一)与所属单位未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责任制未落实到人,森林防火重点期

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七条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 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十二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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