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船员服务簿》实施办法

WW《船员服务簿》实施办法
WW《船员服务簿》实施办法

《船员服务簿》实施办法

(生效日期:1985年9月28日)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交通部颁布的海、河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所适用的船舶。但100总吨或主机功率300千瓦(408马国)以下的机动船暂不办理。

2、货船、客(货)船、科学考察、勘探、测量船,均以船舶总吨计算;拖轮、自航式工程船(包括自航式钻井平台),均以主机马力计算。

二、签发机关

签发《船员服务簿》的机关,应是县港航监督机构或科级以上的港务(港航)监督、航政机构。

三、申请手续

1、申请《船员服务簿》者,应填具“《船员服务簿》登记表”(此表按港监局(84)水监字82号文规定的格式,由各签发机关印制)。并附年内二寸证件照片两张,由船员所有单位(包括国营、集体、私营或联营)审定盖章后统一向船籍港的签发机关办理。

在个体或联户经营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由申请《船员服务簿》的船员填写登记表,经乡人民政府审定,盖章后统一签发机关办理。

2、船员在登记表上应详细填写以往的海(河)上资历并提供以往任解职情况等证明。

对普通船员,要求提供

(1)担任一级水手(或水手长、小船舵工)、船舶一级机工、船舶电工、见习(或助理)报务员的起讫日期(年、月)的证明文件;

(2)现任何职,任职日期(年、月、日)。

对技术干部船员,要求提供

(1)开始上船工作的日期(年、月);

(2)中途调离船舶工作的日期以及重新调回船工作的日期(年、月);

(3)提任诸如船长、轮机长,大、二、三副,大、二、三管轮,各等报务员、电机员,正副驾驶,正副司机等各级技术职务的起讫日期(年、月);

(4)现任何职,任职日期(年、月、日)。

上述海(河)上资历,由船员所在单位对其船员的“《船员服务簿》登记表”进行审定加盖公章,尤其应对其在任职期所发生的海损、机损责任事故等情况进行核实记载。

3、曾在军队舰艇、渔船从事工作的船员,其在军队舰艇或渔船的资历不载入《船员服务簿》,但可在“《船员服务簿》登记表”的资历栏内注明。

四、审核

1、签发机关接受申请后,应对“《船员服务簿》登记表”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有疑问之处,应向申报单位核实后方予办理《船员服务簿》。

2、对技术干部船员,签发机关核对其担任船舶各级技术职务的资历,必要时可请申报单位和申请者出示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验证。

五、填写《船员服务簿》

1、编号。一律用十位阿拉伯数字,其中第一、二位数字代表地区编号,第三、四位数字代表其地区某一签发机关的编号,第五位数字代表船员在船上的工作部门编号。余下的五位数字,由签发机关根据其所签发《船员服务簿》的顺序先后统一编号。

地区编号如下:

02河北03内蒙古04山西05辽宁06吉林07黑龙江

08上海09江苏10浙江11安徽12江西13福建

14山东15广东16广西17湖北18湖南19河南

20四川21云南22贵州24陕西25甘肃26青海

27新疆28宁夏29天津

船员在职工作部门编号

1、驾驶,

2、轮机,

3、报务(或话务),

4、电机,

5、政工,

6、业务(或服务)

2、盖章

“签发机关”栏盖科级(含科级)以上的港务(港航)监督或航政机关公章;持证人相片处,加盖同一单位的骑缝章。

3、填写要求

除“持证人签名”栏由持证者本人签名、“任解职记载”栏由船长、船公司填写外《船员服务簿》的其余栏目均由签发机关填写。新签发的《船员服务簿》的首次各项记载,由签发机关填写。

(1)家庭住址:填持证者现在的家庭住址。

(2)居民身份证号码:航行国内航线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此栏不用填;航行国际航线(包括港澳航线)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此栏应填写《海员证》的编号。

(3)任解职记载

第1格:各船舶单位应为其所属的每一条船刻制一枚长32毫米,宽18毫米,内具船名、船舶总吨、主机马力、船舶所有人等内容的印章。此章由船长保管、使用。在未配备印章前,由船长填写上述内容。

第2格:上船任职日期,指持证人实际上船接受工作之日;上船任职地点,指持证人上船任职时船舶所在的港口。由船长填写。

第3格:解职离船日期,指持证人实际移交船上工作之日;解职离船地点,指持证人解职离船时船舶所在的港口。由船长填写。

第4格:由船长填写持证人实际接任的职务。如持证人在同一船上晋升或降职,仍由船长填写(应另起一行)其晋升或降职的日期、地点、职务。

第5格:由船长在持证人解职离船之日签名。

第6格:由船舶所在单位的船员调配部门核实并盖章。船员每次回其船公司所在地,应在公司的船员调配部门办理其《船员服务簿》的核签。建议船舶单位的船员调配部门刻制一枚直径为20毫米的专用章。

船长的任解职记载,上船任职日期和地点,由该船即将离任的船长(或船公司的船员调配部门)填写;解职离船的日期和地点,由该船的接任船长填写并签名。

设正、副驾驶或驾长的小型船舶,船长的任解职记载可由正驾驶或驾长按上述要求填写。

个体、联记经营的船舶,技术干部船员的任解职记载由船员本人在上船任职或解职离船员之日,去《船员服务簿》的签发机关办理其任解职记载。

(4)职务证书记载

干部船员以往的、现持的职务证书,均应在该栏内逐项登记。

(5)专业训练记载

船员接受一项或几项由港务监督认可的专业训练并取得合格证后,应由签发机关将其训练项目、合格证编号及签发日期记载在该栏内。

高、中等航海、河运院校毕业的船员,其所修的专业及毕业证书和毕业日期,也可记载在该栏内。院校名称及春所修专业名称可合并填写在第一格内。

(6)体格检查记载

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各次体格检查,均应由签发机关记载在该栏内。但申请《船员服务簿》以前的体格检查不再填入。该栏“备注”格可填体检医院的名称。

(7)主管机关签注(一)栏记载下列事项:

①参照《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要求对参加甲板、机舱值班船员的签证。此项签证可由对外开放港口的港务监督办理,签证章由港务监督局统一

刻制。

②船员发生交通部安全委员会规定的上报海损、机损责任事故。

③船员违反航行、停(锚)泊值班规定、船舶防污规定、港务监督发布的命令等。 ④签发机关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每项记载,均应注明记载日期,并加盖签发机关的签证章。

(8)主管机关签注(二)栏记载下列事项:

①《船员服务簿》内记载的任何项目的变更。

②船员丢失《船员服务簿》等资历证明文件。

③船员涂改《船员服务簿》或谎报海、河服务资历及其他证明文件。

上述每项记载,均应注明记载日期,并加盖签发机关的签证章。

(9)主管机关签证

在签发《船员服务簿》时,签发机关应对已记载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的审核,确认无误后,作为第一次签证,在签证栏盖签章并注明日期。以后的每次签证均应如此。

每个持有《船员服务簿》的船员,应在一次签证后的第二十四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内办理一次签证。

《船员服务簿》的签证原则上在原签发机关办理。

签证章由各签发机关按以下规格及内容自制:

签证章内单位这一栏,可以是“XXXX 港航监督”、“XXXX 航政分局”或“XXXX 航政所”等。

六、罚则

1

、对谎报或涂改《船员服务簿》各项内容者,签发机关可将其《船员服务簿》收回,

并责令其写出检查报告后,方允许申请新的《船员服务簿》。

2、在规定《船员服务簿》签证期限内,无故不去办理签证者,加倍核收签证费并不得报销。

七、费收

1、《船员服务簿》工本费,每本人民币叁元。

2、初次申请《船员服务簿》,手续费贰元。

3、办理(84)水监字82号文第五条规定的《船员服务簿》签证,签证费人民币壹元。

4、因丢失“船员服务簿”而申请重新办理《船员服务簿》者,申请手续费和工本费均加倍核收并不许报销。

八、建立档案

1、各《船员服务簿》签发机关应为管辖范围内的每个船员建立船员技术资历档案。

2、在办理《船员服务簿》签证时,应将每个船员在两次签证间的海(河)上资历登记在他们各自的档案内。

对持职务证书的船员,应登记:

(1)两次签证期间的总的实际在船服务资历;

(2)两次签证期间实际担任船舶各级技术职务的资历(各级技术职务应分列登记)。

对其他一般船员,应登记:

(1)两次签证期间的总的实际在船服务资历;

(2)两次签证期间实际担任一级水手(或水手长、小船舵工)船舶一级机工、船舶电工,见习(或助理)报务员的资历。

3、各签发机关之间遇有业务联系时,均应将有关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对方。

本实施办法自下之日起执行。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衡水市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辖区内实施的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桥梁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由于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未按照《衡水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查不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不得擅自实施。市处对未经审批及不符合程序的工程变更将不予受理与支付,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原则及管理权限 第四条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化分为三种,即业主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业主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政策变更和方案变更等)、业主变更(提

高质量、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缺陷或设计优化等)。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施工单位的变更:在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划科应遵照本工程招投标时确定的费率、价格,准确掌握材料单价后,核算出该项变更工程的单价。 第六条工程变更后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业主的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报实行一文一项制,严禁多项变更一文申报。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变更名称、位置、估算费用); 2.工程变更说明(主要阐述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3.其他材料(计算书等) 第九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X〕28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4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推动就业转型与经济转型良性互动 (一)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相互促进。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打通政策壁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形成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促进经济企稳向好、就业稳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经济转型与就业转型同步进行。结合我市“高端能化强市、特色产业富民、文化旅游带动、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一体发展”战略,通过调整优化油、煤、气、电等传统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果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等特色产业,全力构筑全域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市场主导、政策配套、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产业链条,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旅发委等负责) (三)更好发挥小微企业推动就业转型作用。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和“四张清单”制度,为小微企业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引导和鼓励担保、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搭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平台。对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税收优惠等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负责) (四)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带动就业转型。加大引进科技人才和新兴业态项目力度,促进科技与产业、技术与成果对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加工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渗透融合,培育消费经济、信息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新兴业态特点合理制定信用评级、利率定价制度,为新兴业态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等负责) (五)完善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促进就业转型。支持劳动者多元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企业和其他用工单位要依法为其

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宁德财经学校 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更好的贯彻“全程化”、“全员化”就业服务理念,确保国家和省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系调动学工主任及参与就业工作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正确激励先进,合理实施奖惩,推动我校学生就业工作在持续发展中不断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管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协调和服务专门机构,在学校学生就业领导小组领导下归口管理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各系成立学生就业工作小组,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负责本系学生的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围绕学校工作中心,以服务学生和用人单位为目标,共同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就业工作主要内容 第三条做好就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毕业生生源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课、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活动、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咨询并做好创业典型毕业生的宣传工作,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服务工作。 第五条负责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收集、审核需求信息并向毕业生发布,积极推荐学生就业,加强学校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负责举办校内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和组织校园各种小型专场招聘会。 第七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第八条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发放和审核,就业审批表、单位接收函等材料的签订或收集工作,负责毕业生报到证发放、档案整理转递工作。 第九条及时统计、上报学校初次就业率、年度就业率、专业对口率,撰写就业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手册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手册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工程施工手册 施工工地: 业主姓名: 项目经理: 工程监理: 工程服务电话:00000000 开工前项目变更单次(增减项单)

业主签字:项目经理签字:监理签字: 日期:日期:日期: 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 甲方(客户): 乙方: 甲方在工程中,委托乙方施工: 1、拆除部分: 隔断(部位): 其它(部位): 2、开关、插座和灯位(墙、顶面开槽走线): 开关:墙面移动□墙面增加□其它: 插座:墙面移动□墙面增加□其它: 灯位:墙面移动□墙面增加□顶部移动□顶部增加□ 其它: 3、水工、水料: 墙面开槽走水管:厨房卫生间其它: 以上项目甲方已在有关部门办理完许可证,特此授权乙方开始施工。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责任书一份 设计现场交底单

注:此表一份,以上内容由项目经理填写,项目经理、设计师必须签字。设计师签字:巡检签名:施工负责人签字:客户签字: 年月日

施工进度表

监理承诺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的监理我将 负责您家装修的质量、工期和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施工期间我将不定期地到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及时解决所发现的问题,虽然我第一次到工地不一定能和您见面,但我会把处理意见及结果及时通知您;如果有让您不满意的事情,敬请您及时与我联系,我将在最短时间内为您解决,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我的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我的工作不满意,请您拨打公司客户电话。 客户电话:00000000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在工程进行中,我将努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恭祝您愉快地乔迁新居。 此致 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 此单由项目经理取下贴到进户门口 甲方(业主)采购材料计划表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以及国家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一)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贫困县所属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返还资金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具体用途由企业确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

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和政银合作优势,将转型企业作为重点对象推送至合作银行予以金融信贷扶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落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扶持政策,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松绑加力。对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就业政策支持。(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行商丘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调整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制度编号:110W902201制度页数:共7页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编制人:盛亚杰审核人:李家东批准人:兰国军 主办单位:设备处发布日期:2008年5月9日生效日期:2008年5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 第三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原因,出现了与合同约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项目(即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报项目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加盖项目

部和设备处公章后下发。(其中分部工程变更大于50000元的需经相关部门论证后方可实施) (1)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 2、在合同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取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施工项目或外委其他单位施工的项目可做工程变更。 3、施工条件的变更按现场签证处理。新增工程另签补充协议。 第六条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的审批 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返项目部或设备处存档、编号、下发。 第七条发生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件一),内容要求必须用电脑打印。 第八条工程变更必须在签字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返到设备处预算室,否则不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变更归档 1、工程变更份数和发放方法,同图纸的份数和发放方法。 2、项目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变更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交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存档。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1、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可做现场签证。 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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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省教育厅省人事厅 为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09年促进23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促进4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60%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 4 —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和落实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2009年选聘1.2万名大学生村干部,1500名大学生“三支一扶”,4000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切实抓好《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的贯彻落实,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到大中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政策。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团委等部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 — 5 —

重庆邮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doc 重庆邮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保障学校正常就业工作秩序,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继续贯彻“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的方针,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进行。 第三条我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学校有关规定平等就业、自主择业。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学校要把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放在长期协调发展的突出地位,始终坚持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坚持以就业指导、拓展就业市场为重点,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保障,切实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第五条各学院应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科研合作、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充分挖掘就业信息,结合专业设置有针对性地拓展就业市场。 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始终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原则,营造廉洁、公平、规范、健康的就业环境。加强对就业工作的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教育

第七条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学院要结合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及社会的需求,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充实就业指导内容,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举办就业系列讲座、专题报告会、网上就业指导和就业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在不同层面上广泛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第八条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从新生入学开始,结合不同年级同学的需要,加强形势、政策的宣传,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生涯教育。坚持全程化、专业化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和培养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 第九条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培养勤勉踏实作风;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择业行为,使毕业生明确在就业过程中,既要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又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对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与教育的实效。 第三章毕业生就业服务与管理 第十一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生初次就业时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法律文本,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协议书。 第十二条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须按定向委培合同就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原合同就业的毕业生,须持原定向单位同意解除定向培养的书面意见及个人的调整改派申请一并报就业主管部门,经批准同意并完清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重新自主择业。 第十三条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如因特殊原因主动放弃或因故被取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毕业生,在严格按照 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完不就读手续后方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就业服务。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及变更计量的工作程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合规、有序和时效性,满足工程质量、精度和成本控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 第三条管理原则 1.先审批后实施原则 工程变更严格实行“先生僻后实施”的原则,应急性以及存在严重安全应还的变更。井项目部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并按本管理办法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批手续。 2. 实事求是原则 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实施求实”的原则。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认为降低审批级别。

3,实施与审批一直原则。 工程变更的实施必须于生僻通过的范围、内容、工程量、金额等一直,项目部应加强实施工程中的动态控制,对审批后出现范围、内容超审批或实施金额超过审批金额20%或实施金额跨越审批权限之任一情况的,有项目部负责按事前审批手续补充报审,未补充报审的,一律不予认可。 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 第一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变更;第二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60~100万元(含60万元)的变更;第三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600万元(含20万元)的变更 第四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变更。 单次变更金额,是指拟发生变更的全部直接费金额,变更金额不冲抵被替换项目的造价。 第五条审批管理 (一)变更报批要件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的工程量及造价; 4,建立、造价对变更应另行计费的分析意见; 5.造价单位出具的计价表;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细则 一、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及原则: 1、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科教兴国的重要力量,有服从国家需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将个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到城乡基层、到中小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2、学校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贯彻“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面向教学、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方针,兼顾社会需求与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将我校毕业研究生输送到国家需要并充分发挥个人才干的工作岗位上去。 3、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须签定就业协议,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信守诺言,不得无故违约。 二、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材料准备: 1、每年10月下旬,应届就业工作全面启动,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简称招就办)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专用纸、《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发至各学院,再由学院按照统一的专用纸下载打印推荐表和协议书。 2、在规定时间内,应届毕业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就业系统学生端,或者直接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968333775.html,学生注册推荐表进行注册,一般为一周左右的注册时间。注册完成后,毕业生应注意保存好注册密码,以便于个人信息修改。 3、各学院尽快登录就业系统管理端,在管理系统中审核推荐表、协议书,审核内容包括:所学专业主要课程、学校鉴定意见等。之后统一打印推荐表和协议书。 4、推荐表和协议书由各学院统一集中到招就办(江浦校区行政楼305办公室)盖章,因特殊原因安排毕业生个人来盖章的,毕业生需持所在学院出具的情况说明方可办理盖章事宜,情况说明上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未经招就办盖章确认的协议书和推荐表一律不予认可。 5、在就业投递简历期间,毕业生仅需凭推荐表复印件去求职,在与就业协议单位确定签约时,再使用正式推荐表。 (二)、有关规定: 1、毕业生就业应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签定协议,上报学校就业方案截止日期是毕业当年5月上旬。 2、社会需求信息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基础,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及短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及时向毕业生发布收集到的需求信息;同时,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组织用人单位进校举办专场招聘会,毕业生需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就业信息,积极主动、准时参会。 3、毕业生就业单位一经确定,须向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推荐表、协议书原件,签定就业协议后推荐表原件及协议书甲方联交用人单位;协议书乙方联原件交学院,毕业生本人自留一份复印件,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定协议,并且明确开具报到证抬头名称。 4、签约北京、天津、深圳、广东等地区用人单位的毕业生,须办理当地人事厅或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单位接收函;签约上海用人单位的毕业生须办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落户函。签约江苏地区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除外)的毕业生,须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人事部门接收函或协议书上加盖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人事部门公章。上述相关手续不完备的毕业生将不能办理派遣手续。 5、签约北京、天津、深圳、广东、上海、江苏等各地区的毕业生,如无上述地区接收函或落户函,毕业生本人就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挂靠手续的办理方式包括:回原籍(生源所在地)、挂靠江苏省高校

招投标与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

大家元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作内容 第一条收集经营信息,掌握市场动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协 调好前期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与承建商、供应商考察、考评活动,建立并维 护承建商、供应商名册; 第三条负责编制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负责开 展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及相关的报批工作; 第四条负责起草、审核合同、协议、契约文件,参与合同谈判 和会签,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做好前期招标与合同签订的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第六条协助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及流程 工程立项单位的征召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招标文件 的发放及招标答疑定标及核价报审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一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填报《招标立项 意见书》,《招标立项意见书》必须按要求填报和审批。 第二条主体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大批量装修工程、园建工 程等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主管领导主持,工程部和预 算部经理参加,会议纪要须随招标立项书一起呈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合格标准: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500强单位、本省前100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确定投标合格单位流程:由合同预算部根据需要下发搜集单位通知书至工程部、预算部、综合部(根据工程性质可以增加一些相关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单位推荐表送至合同预算部

(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合同预算部根据立项部门相关意见,筛选拟入选单位并组织工程部(根据工程性质可加入其它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完成后,各个参与考察人员独立编写考察报告,合同预算部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最终合格投标单位报总经理审批。 3.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以任何借口询问、打听投标单位情况。 4.合同预算部做好对合格投标单位的整理维护,并建立合作伙伴单位库,做好单位库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泄。 第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合同预算部负责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预算部需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预算编制需保证工程量及计价的准确性。 2.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条件,并由工程技术部制订详细的设计标准或要求。 3.合同预算部须组织立项部门、预算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会审由合同预算部主持。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合同预算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集中解答,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发标。 2.合同预算部须仔细核对领取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合格单位审查资料不符的不许发标。 3.合同预算部须分别引导拟投标的主体单位到现场踏勘,并告知初步确定的建筑形式及投标的报价方式,提醒投标单位及时了解当地的造价信息、税收及备案要求等,为正式报价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六条开标及评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合同预算部必须2人以上,工程部、综合部各1人以上,具体人员由合同预算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部只负责开标现场纪律维持及监督,不参与评标。 2.开标前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惠环街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帮助广大青年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促进惠环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环”做出贡献,决定开展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辖区青年创业就业为目标,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原则,贯彻青年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就业带动创业。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创业就业服务,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激活创业热情,保护创业成果,着力发展各类创业实体,推进各种形式创业,实现以创业促进就业,努力实现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内容1、成立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成立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依托惠环企业孵化器,提供就业帮助和指导服务,及时了解、统计、掌握辖区劳动用工情况。 2、创建两个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创建裕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鸿运鱼庄 2个“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的基地。 1 3、建立三大促进机制:(1)青年创业就业动态管理机制成立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依托惠环企业孵化器,提供就业帮助和指导服务,及时了解、统计、掌握辖区劳动用工情况,并实施分类造册(复退军人、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他社会

青年),建好就业档案,重点做好青年群体就业与失业情况登记,于每年7月份与12月份更新一次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2)分类培训机制联系劳动所及各级各类社会培训、劳务中介机构,扩大对各类青年群体的培训规模,要特别针对复退军人、应届大学生及农村青年,开展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创业就业的技能。每年至少开展6次创业就业培训班,每次培训人次不少于50人,每年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并制定《2012年-2013年惠环街道青年创业就业培训计划表》(附件一)。(3)青年创业就业互助机制成立惠环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由从事劳动就业的实际工作者、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辖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基层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所组成。促进会通过配合政府部门,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安排会员进行结对帮扶,在技术及工作经验上得到一对一的帮扶;通过表彰以黄运

装饰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及措施

工程部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工程部的组织机构设置 (一)工程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精干高效的原则 2、灵活弹性的原则 (二)工程部组织机构设置 1、工程部的编制 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程部目前的工作任务量,在目前仅有一个工程项目的情况下,工程部的编制为4人。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展,工 程部的编制会进行调整。根据开展项目的情况每个项目增加4人。 2、工程部的岗位设置 目前运做一个项目情况下工程部设置为工程部经理兼项目经理岗位1个;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管理兼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 1个;电气工程、电气相关市政工程管理兼电气工程、相关市政工程预算员资料 管理员岗位1个;员岗位1个。 以后每增加一个项目相应增加四个岗位:项目经理一个,各专业管理人员各一个(同上)。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三)工程部组织机构图 二、工程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部门职责: 1、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

2、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4、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5、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二)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 (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 (3)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4)组织评标和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5)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定。 4、负责项目管理。 (1)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2)项目的目标管理:对项目的整体目标进行明确下达,并将目标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整。 (3)对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投资控制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5)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评价。 (6)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 (7)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核。 (8)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9)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 (10)监督检查工程和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11)负责各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与工程管理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平衡。5、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 (1)对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规划》进行审核。 (2)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协调其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6、负责与设计单位协调 (1)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 (2)参与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图纸预审。 (4)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对会审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和技术难题协调拟订解决办法。 (5)协调设计单位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是共青团服务青年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去年以来,路桥团区委大力实施“青年促进就业计划”和“青年成功创业计划”两大行动,积极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路桥区将根据团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继续以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为重中之重,充分依托自身民营经济发达、社会创业氛围浓郁、就业消化能力较强、创业外部环境较佳等实际基础,更为系统、全面、深入地推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力求在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团省委关于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四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培养提升青年就业创业实际能力为目标,以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等为主要对象,以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帮助他们就业和再就业为目的,以推进青年“就业学飞、创业试飞、兴业助飞”三大计划为行动载体,探索建立起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服务青年需求、具有共青团特色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缓解我区青年群体就业压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社会化运作原则。为保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普遍性和持久性,我们将在凝聚各级共青团组织力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市场合作主体和青年人自身的利益诉求,努力把共青团工作的组织运行模式与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商业模式结合起来,借助社会力量和商业规律来做好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以求实现多方共赢、持续发展。 2、坚持项目化推进原则。为推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们将把试点工作分解为各个具体项目,鼓励各级团组织通过联合合作方实施各级各类项目,把合作方的发展规划与青年的创业计划、择业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在促进合作方发展的同时为青年创业提供优惠条件,为青年就业提供岗位,为提高青年创业、就业能力提供培训。 3、坚持普惠化探索原则。为推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我们将把普惠性原则作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在“点”上求创新突破的基础上,更注重从“面” 上寻找更大范围推动工作、深入广大普通青年、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有效路径,以更好地体现和落实“两个全体”的总要求。 三、主要任务 1、大力实施“青年就业学飞计划”:面向未就业青年群体,通过观念引导、技能培训、实训锻炼、岗位信息等服务,目的是提升青年就业竞争力、提高求职成功率。

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顶岗实习(就业)的意义与要求 (2) 1、态度方面 (2) 2、知识能力方面 (2) 二、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制 (3) 三、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构与职责 (3) (一)工作机构 (3) (二)职责分工 (3) 四、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程序 (7) (一)计划制定与工作准备 (7) (二)实习生资格审查 (8) (三)工作流程 (8) (四)顶岗实习管理 (9) (五)顶岗实习生纪律要求 (10) (六)学生顶岗实习经费管理 (11)

为使学生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就业稳定率和满意率,切实维护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学生、学校、用人单位、家长四方满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就业)的意义与要求 (一)生产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毕业前到企业进行全面的生产技能实践活动,是一项时间较长的实际生产顶岗实习工作的学习。安排毕业班学生到用人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就业)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顶岗实习(就业)一般应由学校安排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较好,毕业生在其岗位上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在校生,同时又是实习企业的准员工;顶岗实习与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直接关联。 (三)顶岗实习(就业)目标是:学生把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检验;学生通过与企业环境、文化及生产过程的亲密接触,全面认识企业、社会、职业,并达到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态度、知识、能力的基本素质要求,完成由学生向员工的过渡,为其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态度方面: (1)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企业和学校声誉。 (2)严格遵守企业《员工守则》及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部门领导及带队教师的管理,虚心学习企业文化。 (3)热爱集体、诚实待人、团结同事、尊重上级。 (4)按照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知识能力方面: (1)了解实习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规章制度。 (2)了解和掌握实习企业有关岗位上的各项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 (3)掌握相关的设备操作知识,具有较强的设备操作能力。 (4)具有与相关人员合作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情感自

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制度信息表

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主)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促进无锡地铁工程建设的规范、有效开展,依据无锡市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施工图经公司核准提交承包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或改变原合同性质、增加或减少合同内容的活动。对于招标图与施工图之间的工程量差异,以及图纸会审引起的施工图工程量变化,可直接进行计量,不按本工程变更处理。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公司相关办法进行。 第三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四条工程变更原则上应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方针政策。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以验收和计量。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承包商应及时主动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深入调查、充分论证,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即同一工点或地段或部位因一个初始诱因发生2次或2次

以上且可预见属于同一变更内容的变更,因变更引起的其他专业的变更需要单独申请的不属此列)。 第六条本办法中的工程变更特指风水电、车站附属设备、供电、弱电、车辆段工艺设备及装饰装修等工程的变更。因轨道工程类似于土建工程,因此轨道工程按土建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七条根据地铁工程实际,工程变更分为I类、II类、III类、IV类。 第八条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为I类工程变更。此类变更由项目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组织与主持(必要时由部门分管负责人主持),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据需要参加施工现场洽商会,形成洽商纪要。对于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在5千元(不含)以下的,该洽商纪要(洽商单)即可作为工程变更的依据,项目主管部门依据洽商纪要(洽商单)组织实施并进行计量。对于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在5万元(不含)以下、5千元(含)以上的,该洽商纪要(洽商单)作为方案变更的依据,进入变更审批流程,此类变更需经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室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在50万元(不含)以下、5万(含)以上的变更为II类工程变更。此类变更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分管负责人)组织与主持,合同主管部门、设计主管部门、工程主管部门、设备物资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各相关单位依据需要参加,形成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作为方案变更的依据,变更申请单位填写方案变更审批表后,进入变更审批流程,此类变更需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分管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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