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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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节能减排管理方法有效落实的重中之重就是合同能源管理,它属于节能减排范围内的新型产物,以产业相关内容作为剖析对象,高效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重点在于有效的结合相关产业特点,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了最为深入的探查,对此模式进行总结,结合国内能源行业节能服务的历史发展进程分析得出,大力度的相关政策硬性规定配合以规模统一的完备体系是加快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关键。

热力公司遵循节能减排的洁净发展观念,按照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部门的相关要求,采用最适合的方式进行节能运作管理。北京热力集团受限于国家政策没有及时到位,加上受自身原有管理思维框架禁锢以及资源配置的制约,合同能源管理运作不规范,为了确保项目的快速进行,一整套适合热力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机构的完备实施方案和方案具体落实政策都应该被妥善制定出来。

对于国内外的合同管理模式,我进行一系列的对比,发现二者差异,以北京热力集团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例,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结论。分析了对策和建议,根据北京热力集团市场规模广阔及三级责任分级管理的特点,得出与北京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的最优模式:制定实际运营方案和相关管理模式,以专业化节能公司做实践基础,进行集合资源,大规模的开展专业运作。分析有关实例的运作问题,以集团内部的标准信息化体系为工具,对全厂进行必备职能的深入普及。由此,进一步分析认为该模式可以为北京热力集团以及其他大型能源集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减排提供有效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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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研究背景

随着国家工业产业的逐步发展,我国的能源需求越来越大。考虑到全球范围内的能源安全问题,结合当下国内环境容量得出我国的资源保护力度还不够到位。对于我国来说,在“十二五”的进程中节能减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国务院的一个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方案中指出,在2015年,我国的能源消耗均值远远低于五年以前,相当于大量煤炭资源被节约。二氧化碳的排放要下降17%。热力行业是国家的能源消耗大户,各热力公司特别是国家热力行业的重要成员,每年消耗的煤炭资源和排放的温室气体规模非常大,而这种情况,被国家督查部门视为“眼中钉”。

国外的新型节能减排机构最先提出了该项目的想法。有着专业的节能公司为为项目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制定并最优化企业节能方案,预测企业节能数值,成立节能项目研究小组细致化项目资金投入和资金融合问题,为项目招标配备最佳节能团队,监测节能项目具体实施全过程。服务的高度综合性利于项目技术引进,资金投入,机构建立等各方面问题的完备解决,大大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程度。合同能公园管理模式有着巨大的商机,但因为相关体制不够完善,阻止了其全面性地高速发展。因此需要结合其当下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耗能方的耗能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方案,并落实贯彻到每一个步骤中。

1.1.2 研究意义

通过对国内外能源管理模式的全面分析,深入剖析背景热力集团在实施能管管理模式方面的相关问题,并制定最优解决措施以梳理清晰能源管理模式的管理概念,实践运行流程,相应保障部门。要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益,构建出北京如利集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最优框架,发挥完备系统的规模力量,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整个热力集团范围内的开展。如此同时,也要提出集团化运作模式的推广程序路线流程图,便利深层次探究这类大型热力集团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规范化大型热力集团的节能服务行业,使其更适应当下的市场模式,以更专业化的规模为基础平台,已获得最大的利益及获取最具水平的管理模式。

以北京热力集团节能存在推进障碍为切入点,既服务于促进集团节能减排需要,更着眼于节能产业的发展趋势,积极与国际先进模式接轨,提出北京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组织系统改进建议以及实施路线图,这种节能的模式在北京的热力集团得以实施并发扬。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由瓦特最先提出合同能源管理。为了推销他发明的蒸汽机,他免费提供蒸汽机安装调控维修等服务,对蒸汽机的功能进行科普,最大化购买方的自身利益,使蒸汽机的销量持续上升。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就是这样被提出来的。

在国外该项目得以充分开拓及发展。

一为研究节能服务行业的历史发展。以美国和欧洲节能服务行业为主要研究对象,Nicole Hopper 和Charles Goldman从行业年度生产总值,公司主要组成部分,市场相关情况等对美国的节能行业进行研究剖析,并预测其接下来的发展情况。Edward Vine则是从提供节能服务的公司的总数量,项目的应用范畴,目前项目面临的多方面的困难,零一年节能行业总运营值这几个方面对其他国家展开了严密的调查分析,对节能服务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情况展开有根据的论述。

二为调查利于节能服务行业发展的方案。由于节能减排工作具有明显的外部性,节能工作的开展不能只依靠市场的作用,还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和激励。Milou Beerepoot 和Niels Beerepoot认为足够严格的审查制度能够高效促进节能服务工作的开展。他们以荷兰建筑行业节能情况为例,从政府相关政策的完备程度和实施力度等方面展开调查,为这一观点提供有力的实际依据。

三为探索应用合同管理模式项目可实行的程度。有很多节能项目的改造过程不能被适用。这一机制的应用受制于企业商业模式、政府政策等因素,采用这一机制的项目开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以评判项目成功的可能性及效益。建立了出在很多种环境下的分析是否能够得以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系统。为类型多元化的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综合评定以便于最优政策的制定。

最后一个方面则是研究该项目的财政风险。在节能项目的实施中存在突发性的风险因素,它妨碍着该项目的高效实施。Evan Mills 和Steve Kromer建议起关于节能项目财政方向的危机分析体系,体系中专业性人才和投资商高度集中。通过双方充分交流信息以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和定量化分析,并通过建筑能效改造的实例介绍如何识别、量化及管理项目风险。

1.2.2 国内研究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EMC)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开展了项目科普,实地推行,大面积推广等相应工作,虽有成功但问题仍存。多年的推广工作并没有形成相关EMC的真实产业。因此,国内研究小组开始正视实际问题,从理论的分析转向对实践的掌控,力求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根本问题。梳理清晰运作流程,将理论化的开展措施落实到每一处。对目前已知问题进行透彻分析得出以下几方面是重中之重:

一是研究中国的节约能源的产业,主要研究在合同能源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障碍和解决障碍的方案。

黄咏洲、黄玮直接指出目前EMC 发展存在相关制度约束、电力价格相对低廉、融资不便、缺乏权威的节能效果检测手段等障碍,从政府、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机构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提议相关部门进行在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过程中,提高对该项目的传播水平,并确保能源的价格的合理化。节能服务公司应增强技术实力、建立标准化合约、对节能量检测过程进行标准化,金融机构则应寻找多种资金来源、建立周转基金。

许艳、李岩探究欧美国家节能公司的历史发展趋势,得出欧美国家节约能源的服务产业的法规及行业标准和在节能产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以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目前情况与之进行对比,得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要注重地区和行业差异的结论,提出合同能源管理在节约能源的领域上的认知度、制定了政策和节能标准的两项建议。

通过分析该项目特点,国家节能减排项目研究小组回顾了EMC 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介绍了EMC 在中国的发展现状,把EMC 公司划分为资金依托型、技术依托型及市场依托型三类。该项目组认为我国当下EMC产业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没有资金融合相对困难,有关知识掌握程度达不到要求。为了我国EMC 行业的高效发展,要积极与外商开展合作,吸引外商投资。包括加强EMC 行业的能力建设、建设中国EMC产业新的示范项目及建立促进EMC 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三项建议。

二是对EPC 融资模式的研究。由于我国EPC 项目普遍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这类研究集中于借鉴国外已有融资模式的经验,试图对现有EPC 项目的融资模式提出改进。

李玉静、胡振一分析了推广EMC 机制的意义,简要介绍了我国EMC的推广近况,参考美国和巴西的EMC发展历程,阐述了美国和巴西的节能资金融合的模式,即保证型和共享型资金融合模式。他们认为我国应该参考国外优秀的融资模式,引进最适合我国EMC产业发展的相关技术,融会贯通出最优模式,高效促进国内EMC行业的发展速度。

郑武就全球首例中国EMC金融交易平台的构建方案和当下实际运作情况进

行总结,论述了其理论基础——资产证券化及未来收益的证券化,认为该平台可向引入担保机制及将交易项目打包为标准化产品的方向改进。

三是对ESCO 风险管理的研究。由于EPC 项目比较复杂,而实施过程中的几乎全部风险都由ESCO 承担,EPC 项目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ESCO 的风险管理。

吴丽梅、王永祥仔细区别了EMC项目的资金融合风险所属阶段,凭借历史债务涵盖范围,对债务的承担程度等相应动态指标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避开风险影响,掌控风险程度,转移风险危害等三种对风险的应对策略。

王婷、胡珀对EMC项目的运作机构的服务框架和实际运作程序进行研究,他们认定EMC项目存在外部环境及能源节约技术及组织管理的风险,并运用灰色多层次的评价模型对此种风险进行评价,充分利用实例检验模型的有效性。

周鲜华、徐勃对EMC项目的利益风险进行多角度剖析,将其风险来源划分为预测节约能量数值的不确定性、融资成本的高低及客户支付的可能性三方面,提出控制节能量测算流程、拓宽融资渠道及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三项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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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较为新型的机制,是以西方国家作为根据地进一步发展。节能公司是具体节能项目的实践主导者,能量消耗被有效控制,节约的费用加用以支付项目的整体投资。企业利用节约的资金升级节能器械,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这是社会化的新兴型能源管理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不同于传统节能模式的高效模式,它有效地结合了市场环境因素,达到互惠双赢的最终目的。通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贯彻落实,在降低能量消耗数值的同时,也因节能减排而为社会带来相对应的巨额利润。作为项目的实施主导者,用能公司实现了市场化和利益化的双重目的。

2.1.2合同能源管理理论基础

两次大型能源危机加剧了环境的压力,世界各国才开始对节能项目重视起来。而一种名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也逐步发展起来。。

节能公司的建立作为采取合同能源管理首当其冲的步骤。作为以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以获取最大收益为主要目的,遵循合同能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节能公司展开了对能源消耗量的有效控制。通过同意愿节能客户签署合同的授权方式,节能公司为用户提供制定节能方案,投资节能项目,设计节能过程,采购节能材料,施工节能项目,检测项目开展等全套的节能服务,并通过用户对服务好评的口碑相传获得更多的节能客户,取得巨额收益。

一般来说,在节能合同生效期间,客户的节能资金能用于进购节能能源,提供服务公司服务费等多种用途。。

以能源节约公司的运行手段做研究对象可知,该公司是属于经济的范围内能源节约项目的常态化,通过竞争的手段以发现自身的不足并相应改善以谋求更高速的发展。

第一,节能公司承担了客户的节能风险,专业化的妥善解决了节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更高效更充分的解决了节能方的顾虑;

第二,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项目进行资金注入,控制住节能客户的融资问题,帮助客户收入更多的节能效益,减小了企业对经济效益的担心;

第三,同类项目在节能公司内部的有效开展能提供可靠的历史依据,得到诸多工作经验。复制性的项目运作,能节省节能的总时间,降低节能的投入成本,有效地控制住节能中的不确定因素出现概率,将节能收益最大化,从多角度减轻了节能项目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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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其他国家EMC项目运营模式和发展程度

合同能源管理在全球的发达型国家的具体运作已经相应步入正轨。新型产业的形成是其成熟标志。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被主要应用于三类典型地区:应用于包括加拿大等北美地区。应用于法德,西班牙等欧洲群体。应用于日本等亚洲区

域。

2.3.1欧美国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营模式和发展程度

美国作为世界发达国家之一,有着丰富的经济资源作为支撑后盾,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美国高的发展初始基点大力度促进了发展速度,使美国跻身为合作能源节能行业巨头。政府机构属大型耗能企业,是节能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美国就合同能源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文案,对政府和节能公司之间的合作进行了合理的控制,政府按照文案要合理化合同能源管理的运用方式,加大对内部楼宇节能的高效改革。金融危机造成了美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停滞,但总体发展情况仍保持高速的特点。2008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年增长率达到7%,产业总收入超过41亿美元,在2013年已超过达到70亿美元。

欧洲的合同能源管理以法国和西班牙为代表,与美国有所不同,主要开展技术升级改造以及热电联产等,模式相对比较单一,以节能分享模式为主。法国相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内容很宏观,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法国的电力行业和气体燃料行业等,为了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法国成立了名为环境能源控制署的机构。用于节能服务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拨款以及污染环境的惩罚性罚款的十分之七。

2.3.2亚洲地区国家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发展现状

在亚洲地区,早在1996年,日本就引入了合同能源管理并进行了大力扶持,所以在日本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得以非常迅速的发展。由于日本十分重视标准化建设,所以其要求其所有的政府的机构都需要按照日本国家所规定的能耗标准,并且必须在规定期限的限度内开展节能改造,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除此之外,为了激励各个节能服务公司,政府还向其提供了财政补贴和税收的优惠政策

正是因为日本政府采取了各种激励政策和扶植手段,本国的合同能源管理获得了十足的进展,并且国内的市场规模得以不断地拓展,其国内采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的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得以成倍增长,在两千零五年就已达到了三百万美元。

2.4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其发展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进入中国以后,充分发挥了系统化节能的优势,其先进的管理模式给国内节能服务产业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从项目初始阶段的能源审核、项目节能诊断到项目融资、设备安装等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条龙式的专业化服务,大大分担了用能单位的精力,并且其节能效果十分明显。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十分迅速,据调查数据显示,单单就2011年到2012年这段期间来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大幅度增长,其中共计3905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比上年增长22. 62%,项目投资总额为505. 72亿元,节约标准煤1774万吨,在环保方面来说,还减排二氧化碳4430多万吨。

2.4.1发展历程

中国引进合同能源管理在1997年,在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以及国内的相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开展了试点研究工作。在山东、辽宁和北京三个省最先建立了多个示范性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在第一期示范工程的基础上,该项目在2003年11月,成立了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即正式启动了第二期的项目。除此之外,为了帮助节能服务公司特别是中小节能服务公司解决融资难题,专门设立了世行专项部,从政策上大力扶持。

2.4.2市场规模

就目前来说,我国己经备案了5批的节能服务公司,我国已经有了超过四千家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并有超过四十万的人员在从事合同能源管理。在这个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得以迅速发展,尤其是节能产值的增长非常快,现阶段有6家的产值超过10亿元,18家的产值超过5亿元,83家的产值超过1亿元的节能服务企业。

2.4.3节能服务公司的队伍现状

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合同能源管理会员企业不断增加,同时呈现了一些新的亮点:一是国有大型企业例如国家电网、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等积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改变了节能服务公司长期以民营成分为主的特征;二是,许多具有较强专项技术实力的节能设备制造商在销售产品的基础上,

如,哈尔滨九州电气有限公司进一步创新商务模式,进入节能服务行业,提升了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技术能力;三是,大型跨国公司(如西门子、日立、施耐德等)陆续进入我国节能服务市场,在理念、技术和投资方面提高了整个产业的总体水平。

2.4.4在国内“叫好不叫座”的合同能源管理

被公认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是“我投资,你节能,共分利”。合同能源管理作为现在最具市场化能力的能效管理模式,就目前来说,其管理模式已经逐步拓展到了工业、建筑及市政项目,在某些领域发挥了巨大的潜力这些领域主要包括了在照明节能、空调节能、供热节能、工业锅炉窖炉节能。合同能源管理被许多节能服务公司作为主力军是为了进军照明节能的市场,在4月25日到27日举行的“2013北京照明展”上,在各个公司看来,由于国家逐步加深对节能减排事业的关注,合同能源管理也被大家视为此项事业中最重要的减排利器,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但现阶段的市场中,如何进行市场推广和怎样吸引融资的问题仍十分棘手,而且值得警惕的还有信用和经营风险。

有一组统计数据是来自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显示出来,在2012年,我国从2011年的412.43亿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增长到了557.65亿元,其涨幅增了31.21%,并且实现的节能量有着一千八百多万吨标准煤。可是,正是一个商业模式即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实现起来双赢,却在中国的发展步履维艰,自从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概念第一次被世界银行带到了中国,而经过了近17年的发展后,合同能源管理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叫好不叫座”。在此之中,有“三座大山”难以逾越,即项目难以寻找,融资困难还有信用媒体评价十分不健全。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大多数的项目资金。大量投入资金的合同期的前期,而等到了节能的效益得以产生以后,才能在未来的几年中才能慢慢的获得逐步收益。这个由投入资金到未来获得收益的过程的周期很长,,有些资金上的困难是节能服务公司所要面对的。而有些公司为了缓解资金问题的而通过银行融资的道路也十分困难。但是随着市场的逐步加深了对该项目的融资,部分的金融企业和政府部门也开始意识到了这一个模式的价值开始建立各种合作,开始面对问题及情况。对于这种新尝试,上海就冲在了最前

线,在上海市经信委等单位协调下,浦发银行等银行在日前承诺,在“十二五”期间,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总额近130亿元绿色信贷。截至目前为止,已有10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获得融资。

3.1.1北京热力集团的管理思路

北京热力集团就是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突出代表,该公司拥有二十多个职能部室、三家分公司、十多家家二级子公司,该公司的发展战略是要把北京热力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市场化、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公司。该公司具有较强发展、盈利和国际竞争能力的知名的能源公司,该公司的集团化管理体质和运营模式主要为集团公司,子公司和集成企业。

由于集团资金紧张、技术遇到风险等相关的节能因素的影响,某些项目不能得到得当的应用。通过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的作用,为该项目企业提供的资金融合、技术提供等服务并且充分提高了节能项目的资金融合能力,与此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的技术的风险,开拓了各个企业运用该种节能项目的方式。

北京热力集团的各个分公司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同时,基本建设逐步实现集团公司系统内部有节能部分的收益、在准确计量的项目也纳入合同能源管理的范畴,全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3.1.2北京热力集团项目运作方式

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运作主体,其中的各个专业公司都根据自身的市场开拓能力及技术统筹,管理水平,在集团系统基层电厂广泛应用锅炉、汽轮机、高压变频等改造技术,积极开展节能项目技术经济分析,充分了解自身的节能潜力,并充分确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建设程度和改造技术路线及方案,充分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

基层企业根据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前期的洽谈情况,确定初步合作意向,并提出釆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项目计划,配合实施。

3.1.3北京热力集团的节能产业目前的发展状况

就目前来说,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北京热力集团系统中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的表现尤为突出。该公司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其备案数量已经居行业的前列。

北京华热科技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北京市热力集团的节能服务公司,起始注册资金就已达到两千万元,是位于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产业,北京热力集团热计量项目组是该公司的前身,为了响应国家的节约能源减少排放的号召,也为了推进本集团的节能减排工作,该集团决定成立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以面向供热领域,其相关任务为承担供热计量和供热信息化。

作为该公司前身的北京热力集团热计量项目组曾先后与华智大宝联合开发了公共建筑用热的控制机制、热计量装置产品基于通断时间面积法和如何收费计量的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由北京热力集团负责总体方案设计,由华大智宝进行生产制造,生产产品归属北京热力集团,为了热计量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推展,将企业成果面向全行业进行快速转化,北京热力集团成立了专业的热计量节能服务公司专项开展热计量工作,原有华大智宝生产产品由华热科技负责进行产业化推广,结合热计量分摊运营服务业务,方案主要是为了解决如何面向供热行业提供供热计量收费的整体。截至2014年年底,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在北京市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建筑热计量项目上实现了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并且有超过七百万的推广面积的成果。

就目前来说,作为北京热力集团的下属分公司,北京华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承担了新一代的热计量装置产品即通断时间面积法产品的开发设计及服务和生产的工作,在产品质量保障上实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均需经过多道检测工序,包括原材料检测、产品老化、阀门试水打压测试等关键环节,为了保障产品的最终质量,该公司还加强对关键部件生产加工和外部原材料的质量把控。是北京热力集团认可的通断时间面积法产品质量过关的供热计量装置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套。

公司现有员工80%为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历比例占到16%,研发技术人员占到60%以上。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多位成员均有10年以上供热行业相关技术和管理经验。在节能咨询、节能设计、热能工程、智能化控制、计量检测技术等方面均有高级专业人才。不仅员工学历水平较高,公司还与清华热力学院、中国科学院热能所、中国建筑研究院等高校及单位单位均建立了生产学习研究一体的合作关系。

该公司研发通的系统符合了国家的《JGJ173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和《JG/T 379通断时间面积法热计量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其主要遵循的原则是按楼栋计量,按各家各户分摊,其研发的供热管理的系统是自主研发的,不仅整合了热计量技术,还在节约能源的基础上保障了舒适度。

3.2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模式存在的各类问题

就北京热力集团来说,有三个方面的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问题:一是,客观上存在的国家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国家非常重视节能减排,也要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但没有能够彻底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进行具体的立法;同时,国家制定的合同能源管理税收减免、财政奖励等也不能够完全到位;二是,集团公司内部管控体制机制不健全,三级责任主体没有形成合力,集团系统技术、资金、人才资源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整合;三是,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力量薄弱,集团从统一管控和按照市场规则有序竞争的角度组建了多家节能服务公司,然而合同能源管理对人力资源有着较高的要求,可各公司的工作人员队伍能力整体较弱,对于项目技术管理的需要是无法满足的,导致项目服务质量不高。

另外,还存在着合同能源市场模式较为单一、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用户参与兴趣不高等等多方面亟需解决的问题。

3.2.1国家支持政策不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一个关于如何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文件,而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一个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可是该优惠政策却没有具体细则内容。财税【2010】110号文件规定了暂免征营业税及增值税条款,但是关于增值税,没有明确应该如何处理进项税。

由于设备采购及施工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最主要的投资,这个项目有着较大的进项税,对于该进项税,节能服务公司采购设备得不到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公司所承担税收负担不减反增。另外,部分地方税务部门不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税收减免执行不到位。

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出了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该办法提出,某些节能服务公司即国家备案的,能得到国家和地方财政奖励资金的支持,然而,普遍存在着地方政府对外地节能服务公司财政奖励迟迟不到位的现象。由于该政策的实际执行不够到位,在某程度上降低了

公司对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积极性。

3.2.2集团系统管控不足

集团公司始终把三级责任主体管理贯穿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推行,要求三级责任主体各负其责,而且合同能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得以制定,却没有建立相关的体制机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再加上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已经由用能单位改为为了现在的节能服务公司,义务要求用能及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责任难以全部落实。

集团提出,在集团系统对于符合合同能源机制的项目要按照双优先原则,即“节能服务公司为集团内部的用能单位提供改造服务要优先,用能单位选择集团内部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合作要优先”。但由于节能服务公司较多,集团对各节能服务公司的分工虽然进行了明确,但由于没有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对接,导致项目落地较少。集团公司针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陆续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和指导意见,但资金预算、费用列支等财税配套政策相对滞后,一定程度影响了业务的开展。另外,集团提出所有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项目纳入到合同能源管理仅作为指导意见,没有下达强制性文件,导致落实不到位。节能服务公司的门滥较低,要求上对于对人员、技术、资金较为松懈,就目前来说,已有两千三百多家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了国家备案,客观上存在通过低成本价抢占市场等非正常竞争的威胁。

3.2.3节能服务公司人才贫乏、资金融合困难

由于合同能源进入国内时间不长,对于许多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也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在推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方面,节能服务公司还有着管理体系不善,技术水平低,资金融合困难的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包括项目可研论证、项目投资、设备招标采购等重要环节,如何规范有序进行决策,很多节能服务公司缺乏完整的管理程序,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并可能衍生采购环节的廉洁风险;项目运作需要一定数量的熟练掌握节能诊断技术,分析论证能力的专业人才,目前,这方面的人才整体比较缺乏。

在融资方面,虽然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支持,但是相关的财政预算还不足以作为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

发展,而且电力行业节能公司大多处于创业初期,规模较小,自有资产不足,不具备开发核心技术的能力,企业的运营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银行的信贷等级较低,财务制度不够规范、银行资信等级较低等,于是在无法提供项目担保或抵押物的状况下,想要获取银行的贷款是比较困难的;国内的投融资机构对于纷繁复杂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不熟悉,缺乏足够评估节能项目的能力,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具有融资难度的。

除此之外,一般在五年内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设备资产能够完成所有折旧摊销,以便于合同期满后资产的无偿转让。与原有技改模式的折旧相比,电厂在这5年分享的节能收益较少,对电厂积极性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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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北京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存在的不足

即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经具有前文所述的多项优点,但在日后N公司实施其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N公司M热力厂电粟变频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仍有部分问题值得重视:

项目的谈判指的是:双方的利益协商调整,制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了解节能潜力,确定节能目标、项目成本和利润、项目周期、项目能耗基准,制作项目技术方案和设备方案,处理调整因素以及其他项目影响因素,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谈判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但仅由本单位管理人员及本单位技术经济方面专家进行谈判有一定局限性,应在后续其他项目的谈判成员中聘请相关方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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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研究的重点是如何降低合同能源管项目运作中存在的风险。关于降低运作风险这一问题,可以总结成两类观点:一类是认为在政策方面,政府将安全且长期的投入保障资金,并出台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动细则,保障资金投入的长期性和安全性;另一类是认为出台对EMC执行的明确细则,当能够界定节能效果时,就能降低风险。根据政府政策导向,虽然国家已经提高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程度,

节能效果界定:节能项目实施完毕后,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就节能量的界定存在争议,也是很多合同能源管理不能执行到底的关键因素。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就节能量的界定需要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实施,并签订确定的合同,可以避免节能量界定的争议。了解可持续发展的各方的分配比率,合理协调EMC 项目中的各方面营收利益,是具有积极导向意义的。

市场风险:能源价格波动能够影响合同能源管理的执行,一般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在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同时就明确了能源的价格,但由于能源价格的波动,肯定对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的营收构成影响。新产品频繁的更新以及技术不断的推陈出新,会直接影响到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开展。

融资风险:在节能公司的大量资金合支持下合同能源的才能顺利实施,这必定会使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压力有所增加啊,而融资问题也是能造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由于国外节能公司发展早,资金实力基础好,大部分靠自节能公司的自有资金。而我国节能服务公司起步晚,融资能力需要加大,充分利用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釆用多重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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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集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需要解决的问题

信息:合同能源管理是个新概念在北京热力集团刚开始实施。EMC涵盖面较为广阔,有多元化的发展机会。必须要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概念的传播、推广工作的力度,除道路照明以外的其他北京热力集团的项目都能使用合同能源管理,但还需要一个经过一段时间进行信息传播过程。

政策:虽然政府对北京热力集团给予了节能减排资金扶持,使北京热力集团受到了激励。但在此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为北京热力集团承担了资金风险,政府也需要节能服务公司同样给予扶持。这对节能服务公司推广节能灯源能带来很大的帮助。同时,政府可以带动银行为这种节能项目融资,使该项目享有相对低的贷款利率,这也将有助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产品的推广。

人才:北京热力集团在节能领域一直没有专人负责,需要成立专门机构,实行专人负责,以利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广和发展,这也符合政府持续开展节

能减排的政策。虽然北京热力集团已经充分了解EMC的整体执行思路和步骤,但是还需要不断地磨合和指导执行中的各种细节。

节能结果认定:在该项目中虽然北京热力集团和节能服务公司对道路照明的灯具节能量达成了共识,但对路灯出现特殊情况的照明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目前存在开灯时间固定,不利于北京热力集团根据道路需要灵活运用照明灯源。

5.3集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关键成功因素

北京热力集团热力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践证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能够符合合同能源管理双方的利益的,真正实现了双方共同获利的目的。使优秀的节能产品在北京热力集团得到应用,使北京热力集团用最小的投资活动了稳定可靠的节能新产品。

北京热力集团热力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实践证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成功因素包括: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经变化的适合中国国情,在中国具体广阔的发展空间,并且存在着巨大的节能潜力。

1、全过程的节能项目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规定,实施节能项目合作方向客户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融资、技术、质保等,这一点受到各类耗能用户和中小型企业的青睐,这是其他任何商业模式无法比拟的。

2、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

合同能源合作方为了保证了客户有足够的节能量制定合同,分享项目节能效益所得、收回投资成本,即合同能源合作方将承担了所有经济和技术风险,这收到了广大客户的喜爱。同时,利于节能设备提供方以及节能技术持有者快速占领市场。

3、已解决节能项目的融资问题

在客户零投资或非常少投资的情况下完成节能项目改造,类似BT投资、借鸡生蛋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客户资金短缺、银行贷款难的融资问题,也节省了客户的现金流。同时,这种模实行分期支付节能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通货膨胀率。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仅为客户提供了以上的成功因素,同时该模式也为EMC公司提供了如下成功因素。

1、EMC与客户的合作

客户凭借零投入或者少投入便可以获得优良的服务或节能产品,这使EMC 公司与客户共同的目的项目实施成功,客户的利益是零投入或少投入即可获得优良的服务或节能产品,E而MC项目中获得利润。项目成功因素是客户在项目中与EMC公司的配合。

2、EMC在客户的帮助下防范经济风险

EMC在客户的帮助下防范经济风险,客户向EMC提供担保,用来增强EMC 投资的信心。最终实现客户获得节能效益和EMC公司获得利润的双盈利。

3、EMC技术风险的防范。

节能产品的选型的前提是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选择可靠并且有效的节能产品,可以防范技术风险,这是项目成功的基础。

5.4在热力站领域以外的其它项目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

北京热力集团热力站项目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经过该项目3年来稳定、可靠、有效运行实践证明,该项目是很成功的,它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有效且具有科学性的。不但如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以广泛应用于其它节能行业,如供热、供电、供水、供气、制冷、动力机械、制冷、食品加工、食堂厨具等,这些领域可以参照北京热力集团道路照明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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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战略方案设计

北京热力集团旗下有近百家热力企业,是国家的耗能大户,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客观需要以及通过节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的实际需要出发,集团全体高度重视合同能源管理的工作,希望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打造自身的合同能源服务产业,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家已经就合同能源管理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通近些年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践,集团系统也积累了一些管理和运作的基本经验,因此,集团公司应抓住

国家发展节能服务业的机遇,致力于充分利用好国家的支持政策,立足自身,在系统内、外大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能够促进集团公司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6.1实施思路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政策并依集团公司专业化、规模化优势,使市场机制发挥最大的作用,将合同能源管理全面推进,把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锅炉、汽轮机等系统的推广应用作为重要手段,不断提高热力机组的能源利用率,推进节能减排和节能服务产业在集团公司内的发展。集成集团公司内专业公司、基层企业及集团外技术研究院等先进技术,以合理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一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实际的双赢节能减排机制;集中组织、统一管理,改善热力产业与节能服务产业的资源配置,提高节能的综合效益;规范运行,并严格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北京热力集团的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方向是为提高锅炉效率和汽机效率,降低厂用电率,实现节能降耗为目的。通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锅炉燃烧智能优化系统、改造空气预热器密封、利用烟气余热、优化锅炉吹灰智能系统、再热气温低治理、采用煤粉动态分离技术、锅炉阀门内漏治理等提高锅炉效率;实施汽轮机通流改造、汽封改造、汽轮机冷端优化、汽轮机顺序阀控制、双背压凝汽器系统优化技术、机组滑压优化运行技术、回热系统优化、凝汽器真空节能保持系统等提高汽机效率;通过电除尘器节电技术、变频调速技术、循环水粟双速电机改造技术、大功率给水栗变频技术、引风机汽动技术等降低厂用电率。

集团公司层面成立合同能源管理委员会作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方向规划和路线图的决策,指导工作原则。领导小组下设立合同能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结合集团公司有关基建领域的工程建设和生产领域的技术改造等管理方式,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协调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分子公司和职能部门等各责任主体,共同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使其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图6-1北京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组织架构图

6.1.1制定计划

在结合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有关积极开展节能项目技术经济的分析后,了解节能潜力,制定节能项目的创设和改造的技术方案,配合机组检修的相关计划安排,一步步实现将企业系内的能够准确计量的节能项目以及节能收益纳入合同能源的管理范围盒子内,并全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并按技改计划报送流程,将传统节能技改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项目和实施计划,编入每一年度的技术改造计划申报中

根据集团公司年度技改项目审查工作的要求,项目单位向集团公司上报节能项目,需要附上项目可研报告、节能项目性能试验报告等,作为项目批复的依据。集团公司由安全生产部组织专家审查后,把已经通过初步审查的年度节能技改初步计划交予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在结合项目单位所提供的性能试验数据之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将进行技术分析,编制可研报告,并敲定可以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的项目,经集团公司的审批通过后,将集团年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计划统一下发到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集团分子公司以及基层企业。

6.1.2重点突破

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热力企业建立稳定设具有规范性的合作关系是必须的。一些紧急需求的重点节能项目,为发挥示范作用,可以从“全厂诊断与治理”及“专项诊断与治理”两方面开始突破。

为了提高诊断工作的效率,可以依托集团公司对标平台,通过数据蹄选比对,选取能耗较高的热力企业作为拟进行全厂范围内节能诊断的对象。开展热力性能试验和组织相关专家力量,根据专家对电厂现场情况的查看和热力性能的试验结果等手段从电厂的汽轮机效率(热端效率,通流效率,回热效率,冷端效率)、厂电用率和锅炉效率等角度寻找出机组耗能问题的所在。然后根据发现的具体问题,运行优化调整、设备治理与节能改造等,并对应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并对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节能在500-10000吨标煤,且节能量的计量符合“三可”原则的项目,节能技改可以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例如,为了交钱福利转动设备厂的用电率,可以通过改造大型高耗能的辅机转动设备的变频;为了减少空气预热器的漏风率,可以使用预热器漏风控制技术;而为了节约厂区用电量和增加除尘器的效率,可以通过推广除尘器智能电控装置。

6.1.3效果验证

实事求是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了确保科学的节能测量方法、测量的数据具有准确性自己测量的节能量具有真实性,实事求是是必须的。节能量的确认要以实际运行效果为依据,严格按照技术经济的有关方法进行核算。

根据行业标准,如GB/T13234-2009《企业节能量计量》等计算方法。按照同工况、同边界条件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前后一个月内对技改设备进行性能对比试验,计算得出的实际节能量。如,锅炉本体改造项目以锅炉效率变化率及机组改造前一年度累计供电煤耗,计算节约标煤;汽机本体、回热系统和汽粟改造,以机组热耗率变化率及机组改造前一年度累计供电煤耗,计算节约标煤量;其余辅机改造均以耗电(量)率变化,计算节电量。

6.1.4总结提髙

定期总结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盘点存在的主要问题,规范行为、有序推进,保证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主要如下:

一是,制度建立方面,根据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业务实践,不定期进行梳理业务制度,确保通过完善的业务体系支撑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是,技术应用方面,详细盘点国家节能技术名录所列的推广、示范、试点各类技术的应用情况,对于具备改造条件的项目及时落实节能项目实施;及时总

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及典型案例

17 2010.No.3?月刊 节能与环保 节能服务公司(EM Co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 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是合同能源管理运作的三种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发展,又出现了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务模式,以及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租凭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等复合型商务模式。 一、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这种模式中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采用这种模式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 典型案例:昌科供暖中心节能项目 北京昌科供暖中心供热对象大都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建筑,且原系统没有热网监控系统,无法对热网进行全面的监控与管理,换热系统、控制系统比较落后,存在较大的能源浪费现象。改造前年蒸汽供应量约270000t ;年电耗约192万k W h ;年补水量约62500t 。根据项目情况,昌科供暖中心与北京中竞同创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节能改造合作,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从技术、设备、管理全方位实现了系统的优化。更换了老化的管式换热器;构建了热网监控系统;增加了具有气候补偿功能的自动控制系统;安装了全自动补水变频系统;对工业蒸汽用户实现了远程监测;采用“循环水泵超常规节电”技术,使循环泵工作在最高效率点上;采用“根除热网水力失调”技术,实现了热网水力平衡;安装了 新型除污器等。 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及典型案例 武德俊 柳晓雷 题

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办法

附件: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三条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五条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第六条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1.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1.2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针对上海丽德创业园区项目签订本协议。 1.3 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分配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1.4 合作概述 1.4.1 前述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电站项目建成发电后,甲方同意按照上海供电公司同时段工业电价的80%执行,优先使用乙方电站项目所发的电力。供用电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电网的规定。乙方与上海供电公司产生不符合规定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协调。 1.4.2 甲方因电站项目的顺利运行而获得节电效益(节约的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具体操作细则见本协议第5条“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1.4.3 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电站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进行合理的配合,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 项目的主要内容 2.1 项目名称:***项目。 2.2 甲方同意乙方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2.3 项目建设方案 2.3.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必要费用。 2.4 项目实施目标 2.4.1 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3. 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于正式签订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 项目建设周期:自政府的建设许可同意后,努力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建成投运。 3.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正式投运的日期,甲乙双方以签证文件为准。项目分享期为20年。 4.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进行确认,设计方案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实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4 乙方应当按照附件1.2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甲方应予以协助。 5.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附件1.1的规定进行定期校检。 5.2用电量的计算公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二、分类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概括地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三、发展前景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4月2日转发了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采取资金补贴、税收、会计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意见》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因此在市场化运作、管理都逊色很多的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领域,会得到很大的运用,预计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36%。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是我国政府为实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而成立的三家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EMCo)之一。2007年初,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公司成为“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目前,

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目一览

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目一览 1.法律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通过,2007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颁布,2009年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法规、政策性文件部分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2010年10月19日)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2010年8月9日)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 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6月29 日) 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3日)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 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年4月2日);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9年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 筑节能检查的通报(2010年3月30日); 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 知(2010年3月18日); 8)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0年3 月14日);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0 年重点工作的通知(2010年2月10日);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2010年2月2 日); 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 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 1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2009年12月1日); 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 建设技术导则》及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10月15日); 14)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 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的通知(2009年10月9日); 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半导 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09年9月22日);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9月19日);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2009年7月 19日); 18)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 方案》的通知(2009年7月6日); 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 于贯彻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通知(2008年12月4日);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深入开展节能行动和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 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2008年11月7日); 21)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通知(2008年 09月23日); 2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实施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2008年9月16日); 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年9月5日);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 方案

YOUR LOGO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公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一)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即用户)与节能服务 公司之间签订。依照具体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分期付款模式、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 我国政府“十一五”以来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降耗的具体目标。但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他们从道理和心愿上都十分愿意尽早实现节能减排,改善消除环

我国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从2011年起,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通知同时明确,要享有上述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规定。 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通知指出,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同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等多项条件,其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凡是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也享有优惠政策。 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合同的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交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三是完善会计处理制度。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单独计量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2020能源管理服务合同模板

2020能源管理服务合同模板 能源管理服务合同模板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简乙方) 1.总则 甲方与乙方就乙方为甲方开发某公司 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合同能源管理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室内风盘、管道、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水源井及外网的施工、中央空调系统的后期运行管理,冷暖气及生活热水费用的收取。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安装实施,达到节能减排、提高楼盘品质和销售业绩,保障甲方对中央空调安装后期运行管理以及甲乙双方能从后期运营管理中得到节能产品带来的长期收益。 2.4 双方投资范围内项目及资产归属。室内工程项目包括:室内末端风盘、管道系统安装,室内末端风盘配电(风盘动力配电、风盘计费系

统配电、风盘变频控制配电、风盘温度调节及户内远程开启控制)、生活热水系统。室外工程项目包括:单井回灌系统、中央空调机站系统、变频自动化控制系统、机房动力配电系统(甲方负责动力电源引到机房配电柜)、分户计量控制系统、机房室内至各楼房的室外连接的管网系统。 甲方负责对室内项目工程的投资,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其房屋销售时也可约定由房屋买受人对其专有部分的节能设备拥有所有权,,具体由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在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乙方负责对室外工程项目的投资,投资所获的的设施、设备等资产,效益分享期内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合同期内的收益权,合同到期该等设施设 备无偿移交至甲方。 合同项下整个中央空调工程投资,商业部分甲方投资为150元/m2,住宅类甲方投资为130元/m2,剩余部分全部有乙方投资,双方投资比例不再做任何调整。整个小区空调系统的施工安装与后期的运营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 甲方投资性质为工程款,乙方负责为甲方投资施工的室内工程出具建安发票。 3.项目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为,自至 3.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止。 3.3 同期限的最后一个制冷或供热季结束,效益分享期一共为

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1)

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 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 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运行成本。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 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 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 能源服务合同费用由担保的、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中支付,概无需额 外支出,特点如下: 1:降低能耗 2:设备更新、享受更好的能源服务 3:节约运营、维护成本 能源费用节省: 能源合同前执行能源合同能源合同结束后

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EMCo提供项目的资金(其中业主承担30%);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融资租赁型 ●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3.B.O.T. Building Operation 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 4.能源费用托管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EMCo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系统,承包能源费用; ●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5.节能量保证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doc

财政部:我国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新华社、财政部网站、中央政府门户网2011-02-18 09:16:34 | 字号:大中小 记者17日从财政部获悉,从2011年起,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通知同时明确,要享有上述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规定。 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通知指出,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同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等多项条件,其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凡是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也享有优惠政策。 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根据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精神,现将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篇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协议书 第一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条款 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指南安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挂牌人就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以及节能效益分享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选择合适的节能服务公司,由节能服务公司设立全资项目公司以投融资形式,负责对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并承担其技术和

财务风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由用能单位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的约定,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在合同管理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管理期结束后,节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归用能单位独享。 “用能单位”:指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节能服务公司”:指符合本项目挂牌文件规定资质条件,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改造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有权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及其任何下属机构,以及对项目公司或本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任何部门和权力机构。 “适用法律”:指所有现行有效及不时修改、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项目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或“本项目”:指南安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即挂牌人就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以及节能效益分享通过

合同能源管理 方案(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合同 / Word 文档 / 文字可改 合同能源管理 方案(示范合同)The ultimate goal to be reached by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示范合同) 公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一)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即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依照具体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分期付款模式、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

我国政府“十一五”以来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降耗的具体目标。但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他们从道理和心愿上都十分愿意尽早实现节能减排,改善消除环境污染,但又往往为缺乏具体实施的资金来源而困惑。这些问题在LED照明应用与推广领域显得尤为突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意义如下: 1、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使节能项目更增添了经济上的吸引力,这种双赢的机制形成了公司与客户双方实施节能项目的内在动力。 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使公司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从而克服了目前推广节能项目的主要市场障碍。 三、LED照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 LED灯从可靠性、光衰度、显色性、发光效率等诸多指标考核,用于照明领域目前已经可行,无论是国家体育馆“鸟巢”的LED灯光装饰,还是为迎建国60周年,天安门欲全面更换LED照明工程的公开招标等项目,无不显示出LED照明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正发挥着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学习 一、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条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 3)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 5)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7)企业注册资金、银行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 8)已实施项目用户单位的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况证明; 9)与《办法》规定的支持条件有关其他材料及情况说明。 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及要求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要求包括: 1、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2、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3、要享受1和2的优惠,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96期 第06期2012年3月 合同能源管理也称为能源合同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左右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而成的基于市场运作的新型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将合同双方所节约的能源费用用于支付节能项目成本并为参与者带来经济效益的节能投资手段。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促进节能产业发展的措施,包括较为完备的会计制度等。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都未对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虽然近年来有关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理论研究不少,但在会计实务中,不同的节能公司以及用能企业的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各异。因此需要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统一规范。 一、合同能源管理会计确认及计量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具体是指节能服务企业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企业提供客户进行节能资产改造所需的全部资金、设备以及技术,在效益期内企业与客户共同分享节能改造所取得的收益,效益期满后节能资产全部无偿转移给客户。现阶段我国多数能源管理合同都是该一类型的,有部分学者认为,该类能源管理合同满足融资租赁的标准以及基本特征,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不需要将报酬转移情况以及资产所有权的风险考虑进去,而融资租赁合同实质上是转移了报酬及全部风险的合同。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中,与资产所有权相关风险在整个合同期均存在,但是合同并未将风险全部转移给客户,作为租赁一方的节能服务企业仍然需要承担大部分的风险。 综上所述,节能资产改造在不同的时间段其报酬及风险是不一样的,所引发的经济后果也不一样,会计核算也要区别对待。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可以将能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确认及计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节能资产改造阶段 节能服务企业所需承担的主要是节能资产改造失败的风险,在此阶段客户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服务企业对节能资产的改造负有实质性的资金、设备以及技术支出义务,依据成本与收入相符合原则,节能资产改造阶段的成本支出是为以后获得收益的投资,这时候可以参考建造合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节能资产改造完工的进度来确认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中进行归集。此阶段无收入。因此在这一阶段内无收益。如果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失败,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之间的合同将 终止,节能服务企业所投入的成本以及相应的赔偿应进行量化,计入相关成本,不存在后续的会计核算问题。 (二)节能资产改造结束至合同期满阶段(节能效益分享期)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已结束并进入到预期的使用状态,客户需要将节能收益相应的应付账款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并对此进行会计核算,与之相应的收益主要反映到成本支出的减少中,无需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节能服务企业也因此获得了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预期节能收益的权利,节能收益一般会受到节能资产状态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节能服务企业所获得的账款是不确定的,也正是因为存在不确定性使得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样。本质上,节能服务企业的收益权利是一种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无条件收取收益的权利,但是由于资产流量的不稳定性,节能服务企业应将该权利量化成债权(应收账款),金额以预计可以收到的金额来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节能服务企业应定期对量化的债权(应收账款)自查进行减值测试,对所确认的减值费用进行计提减值或者摊销准备。同时在改造期结束时,将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在合同期内逐期折旧,计入相关成本。 (三)合同期满后 在这一阶段,节能服务企业债权(应收账款)应已收取结束,节能服务企业在此阶段不需要进行其他会计核算。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主要是依据可回收金额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接受捐赠处理。 二、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 根据收益实现方式的不同,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分为上述三个阶段进行处理,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在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方面的会计处理⒈节能资产改造期间,客户不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⒉节能资产改造结束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到合同期满阶段,客户由于获得节能资产使用权,需要对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收益按造受益对象计入有关费用及成本,借记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者应付款等科目,因此不需要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⒊合同期满后,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按照接受捐赠处理,以可收回金额以及节能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黎亮 (四川省道生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 要: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新型商业管理模式的市场化节能体系,企业会计准则还无法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的规 范,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从能源管理合同双方的会计处理着手,分析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有关的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会计处理及会计报告等问题,介绍了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原则,以期对提高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关键词: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 (下转第82页) 77··

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的能源费用托管型试点项目合同文本

北京市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 合同文本(试行)2014年版 甲方(用能单位):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 甲乙双方同意就项目按“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托管。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1.1 能源费用托管 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约定能源管理托管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负责能源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托管费用。 1.2 能耗基准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并经第三方机构审核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系统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连续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的能源消耗量的平均值。 1.3 年节能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系统的年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二节合同签订依据 2.1《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 2.2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13〕1132号) 2.3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0〕2588号)第三节托管期限 本项目的托管运行期限为年月,自始,至止。(一般3年以上) 第四节托管服务条件 4.1 合同实施前,本项目范围内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应当连续稳定运行两年(含)以上。 4.2 托管运行期间,年节能量预计不低于吨标准煤,其中,改造产生的年节能量不低于项目整体年节能量的30%。该节能量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和确认。 4.3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双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对能源托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条件的解读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2011-5-5 16:47:35 作者:张志勤盈科律师事务所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办发[2010]25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在税收方面提出四项具体扶持政策: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2010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10〕110号《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办发[2010]25号通知中明确的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四项税收扶持政策的 具体实施办法做出具体规定。本文从法律角度对《通知》规定的适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的条件进行解读,并提出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当事人充分理解并用足用好相关税收政策,促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提高节能服务公司竞争力。 税收优惠适用的纳税主体条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纳税主体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的认定应以《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定义为依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第3.3条,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定义是,“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未对节能服务公司提出具体要求。这意味着,只要所实施项目符合通知规定的条件,节能服务公司均可享受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 对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通知对适用的节能服务公司提出了企业注册资金、服务能力和专业人员等方面的特别要求。通知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这里的注册资金理解上应指实收资本。对于服务能力,要求“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精选多篇) 第一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业务特点 emc 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 以下特点: 1、商业性: emc 是商业化运作得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盈利的目 的。 2、整合性: emc 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 ;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3、多赢性: emc 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 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 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 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 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4、风险性: emc 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 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pc 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本文库采集于ofweek 光电新闻网第二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标签: 节能服务公司emco 节能服务合同 emco 的业务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emco是 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这种项目的实质是emco向客户企业销售节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政策频频20亿补贴发展节能设备制等公司将成概念主要受益者 2010-06-11 12:08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后,近日中央财政又下拨20亿补贴该领域发展,另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政策及一些长效刺激机制也将陆续出台。EMC未来市场规模上千亿毫无悬念,乐观者甚至看到上万亿。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上海证券报 浅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及市场前景 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27%,我国目前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对于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8.75Kg标准煤,相当于6.125升油)后,其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已接近目前欧洲平均水平(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6升油)。但我国建筑平均能耗远高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以节能处于领先地位的北京市为例,北京住宅的平均采暖能耗为每平方米16升油,相当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的近3倍。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大量的旧有建筑都是不节能建筑,这些建筑每年消耗着大量的能源。 为解决我国旧有建筑不节能的问题,我国引进了上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的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改造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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