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完美版)

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完美版)
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完美版)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六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

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稽核工作的依据主要有:

1、财经法律、法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3、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九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查,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十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十三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十四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五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十七条原始凭证的稽核。

1、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是否正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单位领导人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原始凭证是否已加盖本单位公章。

3、稽核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职工借款凭据,是否已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是退还原借款收据。

5、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是否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是否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6、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7、由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丢失,应取得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号码、金额等内容,严禁外单位提供的白条凭证。

第十八条记帐凭证的稽核。

1、记帐凭证的填制日期、编号、业务摘要是否正确。

2、会计分录是否正确,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3、应加盖的戳记及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

4、现金或银行存款的记帐凭证是否已由出纳员长签名或盖章。

5、除结帐或更正错误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所附有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合法。

第十九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

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

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二十条帐薄的稽核。

1、各项帐薄的记录内容是否与记帐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保证帐证相符。

2、现金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是否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

3、审核不同会计帐薄之间的帐薄记录是否相符,保证帐帐的相符。

4、各项帐薄记录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过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帐页是否注销,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盖章。

5、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转销完的各笔科目余额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科目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关科目的余额是否相符。

6、帐薄记录发生的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应按规定办法更正。

7、是否按规定定期结帐。

第二十一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

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

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

漏转现象。

4、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

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

"×"处盖章证明。

5、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

机关登记。

6、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7、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8、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9、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

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二十二条会计报表的稽核。

1、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相对应关系数字是否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是否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注明。

2、会计报表的数字有无篡改,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3、报表的编号、装订是否完整,鉴章是否齐全、送报有无缺漏。

第二十三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2、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帐簿上的记载相符。

3、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4、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5、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二十四条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帐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1、购入及出售有无核准,手续是否完备。

2、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

3、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4、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第二十五条银行存款、现金的审核制度

1、支票印鉴由两人保管,财务监察员保管支票公章,财务主管保管段长私章,?每日工作完后分别锁入各自的办公抽屉。

2、银行支票以及其他托收、承付、?票汇等空白凭证及备用金,由出纳员负责保管,每日工作完毕后,?由出纳员全部锁入保险柜内,并配给出纳员大保险柜壹个。

3、?财务部长及工资核算员每月不定期检查两次库存现金,并作好记录。

4、出纳员每月做到现金日清月结,月底最后一天,?应将现金关账,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库存余额核对相符。

5、每月经济业务终了,次月3日前,?出纳员要编制银行调节表,并交财务主管审核。

第二十六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

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

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

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

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3、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

证单据。

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

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6、金库锁匙暗锁,密码表的掌握部门及库门的启用与库内的安全,金库放

置位置等是否适当,严密办理。

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8、内部往来帐,是否按月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9、内部往来或单位往来帐,是否经常核对。

10、销售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11、检查各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

付款的纪录,所存现款与未转帐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

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

第二十七条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帐册与库存查核者相符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二十八条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是否妥善。

第二十九条其他会计资料(如文件、补充资料、?台账)统一由财务主管审核或财务主管指定专人审核。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77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正式 样本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 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 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 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 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 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套用、沿用作业规程。 4、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 5、作业规程编制前,应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工作面的煤层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的程序和内容。为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6、地测科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地质资料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9180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 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装置、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生产装置指华胜公司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或试车期间,包括装置、罐区、成品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是指:非本生产装置人员(队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装置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其它场所和部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作业,必须办理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向生产装置安全员提出作业申请。 2、装置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装置领导或安全员审批。 3、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分别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审批单位、施工点具体负责人和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保存。 4、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第六条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进行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持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特种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进入生产装置进行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装置区域或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八条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

编号:SY-AQ-0549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special operations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修订XX 股份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殊作业。 (二)下列作业需申办作业票 1.工业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3.动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等。 4.临时用电作业:公司范围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项目。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安全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全公司特殊作业的管理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和监护公司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生产协调部负责各项作业中的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各项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知 第一条、员工进场时,必须办理劳务证和上岗操作证,否则不准安排上岗。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服从工地负责人指挥。 第三条、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进施工现场。 第四条、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鞋。 第五条、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第六条、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支架设施及安全装置,不准任意做非本工种工作。 第七条、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或杂物。 第八条、井(字)架吊篮不准乘人,吊装设备下面不准站人。 第九条、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在烟火禁区丢烟头、不准高攀井架、脚手架等。 第十条、不准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违者重罚,严禁无证开机,更不准让他人代开机,工作时,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定为四级检查,即:l、班组日检。2、工地项目部周检。3、公司月检。4、总公司季检。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二、公司月检:每月月底,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总工带队,质安科、生产科、技术科、工会、劳工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对公司属下的各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并在每月二十八日召开由以上检查成员及各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参加的生产会议,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 三、公司质安科必须对各工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向工地指出,以书面通知工地限期整改,并复查。对愈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甚至勒令停工整顿。 四、工地周检:各工地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电管理员及各班组长参加,每周至少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隐患通知书,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改,以保证施工安全。 五、班组日检:工地各班组长每天班前,必须对本班组的工人正确使用“三宝”情况、身体状态和施工所用的机电设备、施工环境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记录。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上岗作业。 六、工地安全员必须每日捡查安全作业情况,并作好登记记录。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人经教育三次再违反者进行罚款并登记造册。严重违反者勒令停止作业。 七、分管施工员在日常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和工人违章操作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汇报给安全员。安全员及时作出处理方案。 八、工地对于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安全员、施工员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质安科进行复检。 九、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归档。

生产作业安排管理办法

生产作业安排管理办法 第1条目的。 为确保车间生产任务按时完成,提高车间工作效率,顺利将公司生产计划变成作业人员的具体的生产作业指令,实现均衡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14条进行生产派工。 班组长根据班组生产作业计划将生产作业任务落实到每一名作业人员。 第15条生产派工意见反馈。 作业人员针对分配给自己的生产作业任务提岀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生产班组长。第16条消除生产派工异议。班组长就作业人员提出的异议和看法同作业人员进行协商,消除异议,达成共识。 第17条下达生产作业任务派工单。 消除生产派工异议后,班组长下发生产任务派工单,详见下表。 生产作业任务派工单 编号:日期:年月日

拟定人:生产车间主任: 第18条执行分配任务。 1 ?生产作业人员执行落实到个人的生产作业任务,确保生产作业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控制返工和不合格品的数量。 2 ?班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5章附则 第19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经生产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执行。修订、废止时亦同 第20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电子版文档,可直接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件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商用。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91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修订XX股份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殊作业。 (二)下列作业需申办作业票 1.工业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行检验、检测、维修、

养护等。 3.动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等。 4.临时用电作业:公司范围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2008)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项目。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安全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全公司特殊作业的管

质量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办法.docx

联成塑胶模具厂 UNITED PLASTICK&MOLD CO.,LTD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管 理办法 文件编号 : QS-MD-001 核准审核审定制订 修订次数修订时间修订章节审核核准

修改页 文件编号修改日期QS-MD-001 修改章节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 REV A 备注

1.目的 : 查核本公司按 ISO9001:2000 标准版要求建立之质量系统的符合性及其有效性。评价实际运作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 通过稽核发现缺陷、低效率或潜在的问题 , 采取矫正措施 , 以改进质量系统 . 2.范围 : 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部门均为受稽核对象 . 3.权责 : 3.1管理代表: 3.1.1年度稽计划书之拟订. 3.1.2依年度稽核计划书制订稽核行程表. 3.1.3委任稽核小组组长. 3.1.4稽核成员之召集、训练及考核. 3.2稽核小组组长: 3.2.1负责指派每次稽核之稽核员,以部门或条文区分每次至少一位. 3.2.2负责稽核活动的实施、记录、报告及对矫正措施的跟踪检查. 3.3被稽核部门负责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及执行. 3.4稽核员﹕ 3.4.1查检表的制定 3.4.2对公司进行内部稽核 3.4.3将问题反映上级 3.4.4追踪不良改进事项 4.定义 : 无 5.作业内容 : 5.1工作内容说明﹕ 5.1.1稽核方式﹕ 5.1.1.1稽核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配合其它内部稽核工作一起进行稽核。 5.1.1.2稽核周期每年至少稽核一次以上 5.1.2稽核人员﹕ 5.1.2.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小组成员必须是经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相 关教育方能上岗工作﹔一般培训工作如下﹕ a .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了解 b .ISO 条文要素的理解 c .稽核手法的运用 5.2工作内容流程图表说明﹕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套用、沿用作业规程。 4、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 5、作业规程编制前,应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工作面的煤层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的程序和

内容。为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6、地测科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地质资料和图纸,不得影响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编制好后,由技术科分管工程师负责把关。 8、作业规程的审批,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并应由生产技术、安全通风、地测、计划、机电运输、调度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最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8、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始生产前至少三天完成;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参加生产的所有人员学习,由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在学习记录上签名。 9、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5天编制完毕,开工前10天审批结束,开工前8天报焦煤公司生产处。 10、采掘单位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在现场的落实,条件变化时及时修改和补充工作。 11、工作面的地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12、对违反作业规程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

生产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生产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创造车间生产作业现场良好秩序,拥有清晰、顺畅、快节奏的作业条件和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生产作业现场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现场作业现场管理人员。 ■纪律 第三条:员工上班签到后,按上班规定时间准时到岗。 第四条:上班时间5分钟内,由作业员工做开工前提醒或训导:“注意安全”、“保证质量”、“杜绝浪费”;并派发当日作业,做好考勤记录。 第五条:作业工人应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做好一切当日作业准备工作,组员须服从组长的作业安排。 第六条:凡作业工人到岗必须身着工作服。 第七条:作业班组组长对班组成员有“记错”权,并随时指导纠正,或请上一级领导或现场技术人员示范纠正。 第八条:组员应服从组长派工,非充分理由不得违抗。对临时安排的任务若影响当日作业,可质询。 第九条:工作时间作业现场严吸烟。 第十条:对屡不服从作业派工者,组长可向上级领导做如实汇报(有证据),对影响生产任务者可提出薪资扣罚建议。 第十一条:车间前门通常情况下,不允许通行,只允许从后门出入。 ■作业 第十二条:员工应在工具箱备齐日常所用之工具,非常作业项目之工具在工具库领取,个人不得存放保管(较大型电动工具、非岗位专用及价值较高之工具)。 第十三条:工位器具在使用后应归位,不能在使用现场任意摆放,致

使作业现场凌乱。如是者第一责任人岗位员工,第二责任人班组长。 第十四条:员工作业认真执行相关工艺规程,不明确、无依据之处应及时向班组长或相关产品技术人员确认,确认后再作业。 第十五条:作业结束后,工具不许放置于地面,地面不许有散落的螺钉等同类物品,如是者,由所在区域人员负责。 第十六条:生产现场每完成一组作业任务就及时清理作业过程的垃圾,把垃圾倒入垃圾箱(车间内设有铜屑箱、铁屑箱、非金属废弃物即时清除出厂区垃圾箱)。 第十七条:通道不许有任何杂物,若公共区域有杂物或零件要由班组长负责清理。 第十八条:生产现场只允许有机台、定置摆放的工位器具。已安排生产任务所需之材料、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及半成品和成品;不允许有闲置设备长期不用的工装夹具、边角料、废次品(在指定位置存放并标识)及其他杂物。 第十九条:下班前10分钟停止作业,清扫作业垃圾,整理工具;工位器具复位,使各车间作业现场保持清洁整齐。 ■安全 第二十条:作业前,员工须按照工种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准备工作,特殊工种须按要求配戴保护用具。 第二十一条:员工作业时不得“越位—串岗,开启他人设备或非属本人岗位设备。若属作业安排,应首先明了安全规定,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用电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电源、配电柜、线路、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之安全状况,以杜绝漏电、短路等隐患。 第二十三条:下班后如无夜班,由用电安全管理员负责断开动力设备电源,只留照明灯,照明灯开关或电源应作明显标识。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59号令)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单位检维修作业、高处作业、临时起重作业、拆除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临时动火作业规定,并实行作业票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凡进行现场特殊作业的,必须制定由企业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前落实好各项措施。 2.作业票现场确认、批准、签发人:企业负责人() 3.已签发的作业票制度需存档,保存二年。 4.对超过一天的现场特殊作业,将作业内容、作业地点、安全措施提前3天报备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区属公司安监部门(以下统称镇级安监部门)。 二、特殊作业基本要求 (一)检维修作业基本要求 定义:检维修指机械设备、设施、生产场所的保养、检修等工作。 1.检维修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有单位负责人签发、批准。 2.重大检维修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监护。 3.检维修作业必须2人以上作业。 4.对机械设备的保养、检修必须停止机械设备的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牌显示设备在保养检修中。 5.检维修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6.检维修的对象有坍塌、坠落等风险的,要有防范措施,保证风险受到控制后,方可作业。对已经有危险状态的检维修对象,要采取加固等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检维修作业。 7.作业中涉及其他特殊作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定义:凡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无平台、护栏,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由单位负责人签发、批准。 2.高处作业人员(包含搭设脚手架)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 3.无挂扣安全带的现场,设置生命线,生命线拉设垂度小于长度的5%。 4.阵风6级以上和雨雪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保防。 6.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必须有人护梯。梯子与水平面成75°的夹角,梯脚要有防滑措施。 7.使用移动脚手架,移动脚手架必须符合要求,必须安装护栏,紧锁滑轮。5米以上禁止使用移动脚手架。 8.作业人员禁止踩在彩钢板、瓦棱板等不承重的物体上进行作业。 9.临边、洞口作业必须加设护围措施。 10.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必须按照《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23525-2009)。 11.高处安装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 12.建筑施工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规程》(JGJ80-2016)执行。 13.使用吊篮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的规定执行。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生命线。 14.安全带要符合《安全带》(GB 6095-2009)要求。 (三)临时起重作业基本要求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管理办法

呼图壁XXX煤矿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规范矿井建设期间掘进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和管理,指导施工实践,加强对掘进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促进安全施工作业,依据《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结合石梯子西沟煤矿矿建工程施工实际, 特编制本办法。 2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掘进工作面单进水平,提高工效,降低材料成本消耗。 3作业规程及措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及石梯子西沟煤矿的相关规定。 .4 作业规程及措施由矿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批、贯彻、复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5 作业规程及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各部分管技术、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6石梯子西沟煤矿生产科应对本矿井的作业规程、措施文本统一编号、建档登记,并将每份作业规程、措施及相关电子文档拷贝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保存到掘进服务巷道报废后1年以上。

7 在工作面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总结,送生产科,连同作业规程和修改补充措施(包括电子版一并存档。 8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贯彻学习,严禁无规程开工。 9掘进队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第一责任者,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作业规程执行负监督检查责任。 10各施工单位要把作业规程编制及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施工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其及时整改;作业规程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责令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二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 (一作业规程编制 1每一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按章 节顺序编号;推广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 1矿建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过审批的矿井初步设计; (2经过审批的矿井地质说明书及综合柱状图; (3地质部门(分管地质专工提前一个月提出所掘巷道的地质报告说明书及平面、剖面图、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水文、瓦斯、上下层之间的关系等 (4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生产作业管理办法

生产作业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规范的生产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工作流程,使之制度化。 2)促进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以及其他生产经营之目标达成。 1.2.适用范围 适用与生产管理有关的工作事项及涉及的部门。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生产作业管理原则 2.1.生产部门组织 依《生产部门组织办法》,本公司所属之生产部门包含下列部门: 1)生管部 2)采购部

3)资材部队 4)制造部 5)开发部 6)生技部 7)品管部 2.2.生产管理作业事项 1)生产计划的制订、修改; 2)制造命令的发出、修改; 3)生产过程各项报告的呈报; 4)品质维持、改善、预防; 5)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 6)其他有关生产管理的事项。 2.3.生产计划 2.3.1.计划种类 1)年度计划

订出次年度各月份各产品系列生产、销售、库存之预定数量,于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 2)季度生产计划 订出次季各月份产品系列生产、销售、库存预定数量。 A)业务部 每年3月、6月、9月、12月15日前,完成下季度之销售计划制订工作。 B)生管部 每年3月、6月、9月、12月20日前,完成下季度之生产计划制订工作。 3)月生产计划 订出次月份各产品系列的生产预定数量与进度。 A)业务部 每月18日前,决定次月份各产品系列的销售计划。 B)生管部 每月22日前,完成次月份生产计划的确认工作。 C)制造部 每月25日前完成次月份生产计划的确认工作。

4)周生产计划 订出下周各产品别、客户别的生产预定数量、进度。 A)生产部 每周周五前,完成下周各产品别、客户别的生产计划(含数量、进度)。 B)制造部 每周周六前,完成下周生产计划的确认工作。 2.3.2.计划确认流程 1)生产计划由生管部制订。 2)制造部对生产计划进行确认,并提出修订意见。 3)必要时,由生管部主持召开周(或月)生产计划协调会,各相关生产部门 负责人参加,对生产计划进行充分的讨论、修改。 4)生管部综合各部门意见后对生产计划进行修订。 5)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正式生产计划。 2.3.3.计划变更 1)变更时机 A)变更时机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通过实施本程序,验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为管理体系改进提供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股份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第三条 职责 (一)管理者代表:领导内部审核工作,任命审核组长,批准内审计划和推荐的审核员,组织开展内审并协调内审工作,批准内审报告。 (二)安全质量部:是内审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内审工作,编制内审计划,组织培训审核员。汇总分析不合格报告、编制内审报告。负责检查、协调内审实施工作和纠正措施实施的验证。 (三)审核组长:负责选择、推荐审核员,制定内审日程安排,具体组织审核组实施审核,编制审核报告,验证受审核方制订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价审核结果并及时将审核资料上报安全质量部。 (四)内审员:质量管理内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即掌握标准规范的原则和要求、掌握企业质量管理相关的主要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掌握应遵守的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掌握受审核方的管理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掌握受审核方现有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情况、了解与受审核方质量管理过程相关的过程和相互关系。具备上述能力的内审人员可由企业授予相应的资格(具备内审员培训合格资格,但并不是质量管理审核人员的唯一条件)。 内审员按照任务分工编制检查表,协助审核组长执行审核实施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开具《不合格报告》;并按组长分工,对所审核部门制订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内审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五)受审核单位(部门):按审核日程安排,接受审核。审核过程中配合内审员完成审核工作,负责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合格项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负责。 第四条 公司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审核覆盖管理体系涉及到的所有部门、场所和要求。

作业规程编制管理办法

附件四: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 采掘作业规程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做到科学地组织生 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提高采、掘质量标准化水平,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必须在投产(或开 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各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亦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沿用、套用以前的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第3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采区和工作面设 计、地质报告、技术装备、《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4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应根据各个工作面的具体情 况,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和措施,真正起到指导生产,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第5条作业规程编制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第6条采、掘作业规程与《煤矿安全规程》、《工种 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三者的关系要求为: 1、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的内容,都

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2、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等)中无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3、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等)中已有规定, 在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必须写上执行该规程规定的条文序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 第7条作业规程内容必须做到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叙述准确、图表正确、标识清楚。 第8条所有作业规程应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最后 由总工程师批准执行。作业规程的贯彻要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学习作业规程后由本人签字并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9条各矿、队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生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贯彻和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部门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章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第10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和按照批准的工作面设计进行编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1、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开)工作面地质报告,报告中必须具备地质说明书、反映顶(底)板等高线地质及构造(包括预测构造)等内容的工作面平面布置图、巷道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地质报告

生产作业岗位计件工资制管理办法

生产作业岗位计件工资制管理办法 1、目的本公司为适应订货量常随季节变化,临时加班时间多,人员需求不稳定,的市场环境及内部特点,以及为提高工作绩效的发挥水平,激励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直接参与生产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计件工资分为固定工资与考核工资两部分。 4、固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1)固定工资统一确定为每个岗位从业人员均450元标准。(2)岗位技能工资:按下列五项内容,分别赋予一定的权重,合计后评定等级,并按相应等级标准核发。 劳动技能(学历、资历要求)50% 劳动环境17% 岗位工作重要性18% 劳动强度(体力要求)15%

岗位名称:评定工资等级: 、考核工资:考核工资由产量考核工资、成本考核工资和出材率考 5 核工资三部分组成。或岗位产品的不同规格,由公司根据各工段(车间)考核基数的确定:设定一个标准工时及每一工时的产出量,以此作为产量、消耗、工资的计算依据。计件单价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或工段(车间)的考核基数及标准工资个体见各岗位或(其中包括有员工加班的工资因素)的不同分别确定工段(车间)的考核计算表。考核工资的应得金额计算即与考核为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产量考核工资采取分段计算方法,基数相比,超产部分采用高价,差额部分则采用低价,以鼓励员工低报入、高产出。6、各岗位试用期内员工同样参与考核试用期员工的产量等指标包含在班组集体内。试用期员工固定工资仅计发基本工资部分,岗位技能工资不予计发。试用期员工产量、成本及出材率考核工资计算:考虑到操作水平低, 生产效率低等因素,原则按下表规定的生产率数打折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