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综合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防治水综合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防治水综合管理规章制度

山西吕梁中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防治水机构 ........................... - 1 - 第二章防治水制度 ........................... - 5 - 第一节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 5 - 第二节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 8 - 第三节防治水考核制度.................... - 10 - 第四节防治水相关措施审签制度............ - 12 - 第五节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 13 - 第六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 25 - 第七节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27 - 第八节汛期巡查制度...................... - 29 - 第九节大、暴雨天气停工撤人制度.......... - 30 - 第十节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 31 - 第十一节矿井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 32 - 第三章探放水制度 .......................... - 35 - 第一节探放水制度........................ - 35 - 第二节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 38 - 第三节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 39 - 第四节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 40 -

第一章防治水机构

为了更好地开展防治水工作,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杜绝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经矿领导开会研究决定,现成立西合煤矿防治水机构,具体事宜如下:

一、防治水机构组成

组长:李文健

副组长:薛春祥赵保忠王凤龙张成武胡文益侯靖文魏永江李双银贾宝财

成员:焦立英冯建明朱金生王建强刘晓军刘琦黄梦新杜永军胡福平

防治水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由地质副总工程师李双银和地测科长焦立英主持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矿的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为了搞好井下探放水,防治水机构下设钻探队,队长胡福平,班长郭英法,技术员王国平,组长冯志云、任蛇宁;组员曹财旺、乔会龙、薛奴升、郭文瑞、任爱明。

二、防治水机构职责

1、负责全矿水文工作的监督管理,每月排查一次矿井水害隐患情况,负责检查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全矿综合性的治理措施。

2、负责研究全矿水文、地质变化情况及开展水文工作的方法措施,学习新经验、新技术并负责推广应用,切实搞好我矿的防治水工作。

3、负责制定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网络,合理布置水文观测系统。

4、经常分析研究井下各类突水点的情况,分析突水原因、出水层位、涌水量大小,并组织制定防治水措施。

5、负责审批矿井重大水害的工程设计、防治水措施,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水害情况。

6、负责审批矿井打钻、注浆的工程设计及安全措施,并组织进行实施。

7、负责审查矿井防(隔)离煤柱的留设情况,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对受水害威胁的地点,有权提出停止生产的命令,并及时研究防治水的措施。

9、每月月末负责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会议,总结当月防治水工作,部署下月防治水工作,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负责人及主要成员职责

1、李文健矿长: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规定,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核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矿井水灾演习;负责防治水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2、薛春祥执行矿长:做好防治水的人、财、物的供应,负责协调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3、赵保忠总工程师: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管理防治水及技术工作,确保管理体系畅通;组织制

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负责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作业规程。

4、张成武生产矿长:负责组织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监督和落实工程进程、施工质量和验收,协调工程生产过程中各种工作关系,保证正常生产。

5、王凤龙安全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6、侯靖文矿长助理(主管通风):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通风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井下发生水害的地点,组织矿井通风方面的主要工作。

7、魏永江机电副总工程师: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督查机电工区做好机电排水设备选型工作,督促供销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负责监督排水设备的日常检修检查,保证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排水管路的畅通。

8、李双银地质副总工程师: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具体责任。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和中长期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参与井下隐患排查和汛期地面巡查,审核防治水方案和措施。

9、冯建明调度室主任: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负责协调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

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10、王建强机运工区区长:负责矿井各排水点、各水平排水、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核算、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11、刘晓军综合部长:负责矿井防治水所需物质的储备和材料的供应,保证供应及时到位。

12、刘琦技术科科长: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留有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时间。

13、焦立英地测科长: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深入现场,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及时解决采掘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水文地质问题。认真做好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及时编制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措施,认真填绘各类图纸及台账。

14、胡福平钻探队队长: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探放水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防治水制度

第一节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要负有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地测科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按防治水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地测人员对防治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水文观测站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地测人员对矿井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知识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科员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地测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处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负责全矿井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地测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登记在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地测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

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完善探放水设计,并根据情况到钻场进行技术指导。

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9、负责提供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0、积极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11、坚持“以人文本,安全第一”,做好地质水文分析及观测,确保安全施工。

12、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方针,掌握井下探放水位置,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钻探队岗位责任制

(一)钻探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钻探队队长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探放水工作方面负全面责任。

2、负责钻探施工和钻探队的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钻探工作,按时完成钻探任务。

4、负责组织贯彻钻机钻进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事故的发生。

6、负责钻机设备正常运行,检查运行状况,搞好设备维修和保养。

7、抓好职工的技术业务学习,提高技术业务素质。

(二)钻探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钻探队队长的领导下,负责钻探的技术工作。

2、监督钻机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取全取准钻孔地质资料,对不执行设计要求和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

3、学习、贯彻有关规范、规程,掌握勘探设计的有关要求和勘探区内的基本地质情况,熟悉岩、煤层对比标志,掌握岩石分类命名原则和描述方法,做好岩、煤分层鉴定工作。

4、负责做好日常地质管理工作:

(1)认真检查钻探各种原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2)经常分析研究钻孔情况,确认达到设计目的时,经矿各部门和科室同意后终孔。

(3)终孔后及时做好施工中的地质资料整理。

(4)编制施工总结,及时向矿各部门提交钻探资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钻探队队长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严格遵守钻探操作规程,在钻进过程中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正常钻进。

3、熟悉钻探记录的有关要求,认真按规定项目做好钻探钻进记录。详细准确做好钻探进尺、涌水情况、岩芯的记录工作。

4、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

5、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状态良好。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46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

新煤矿防治水规定(卷一)

新煤矿防治水规定考试(一) (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每空2分,共40分) 1、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 2、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3、《煤矿防治水规定》已经2009年8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4、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符合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5、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 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该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6、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8、岩巷掘进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9、岩巷掘进工作面的超前距离不得小于20m。 10、在钻场内施工的钻孔要实行挂牌管理,由钻探队负责统一制作管理牌板,明确责任人,钻孔结束后5日内要悬挂在钻场内。每推迟一天,对区队正职及技术员各罚款

防治水各项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防治水各项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2016年

目录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 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4)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5)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6)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7)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8)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12) 雨季汛期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13)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20) 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3) 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5) 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37)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41) 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43)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44)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46) 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49)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孔) (51)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54) 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56)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尤香甫(矿长) 副组长:彭良炯(总工程师) 成员:高吉荣、吴秀高、孔家稳、各科室所有成员及各班组主要负责人,井下防治水由高吉荣带领建设队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黄河港带领地面成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科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3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汇编

中耀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川煤矿地测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及 管理制度汇编 生产技术地测科 二0一三年

前言 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地测和防治水工作最终成果量和质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证。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中耀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川煤矿生产技术地测科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定了地测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及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 一、地测副总岗位责任制 (1) 二、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2) 三、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3) 四、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4) 五、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 六、水文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 七、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7) 八、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7) 第二章水害防治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8) 第三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4) 一、煤矿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4) 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5) 三、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7) 四、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制度 (20) 五、瓦斯预测预报制度 (21) 第四章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23)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23) 二、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4) 三、探放水管理制度 (26) 四、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29) 五、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 (30)

煤矿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正新煤焦贾郭煤矿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预防矿井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确保井下各工作面在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及矿井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规定 (一)、防治水总则 1、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公司下达的《关于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及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成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组,严格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 3、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 4、采掘工作面专项探放水设计及应急避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共同制定,完成后组织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矿井每季度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对地表塌陷排查情况,排水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探放水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

情况等水害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排查,写出具体排查报告上报矿长。 6、相邻矿井、废弃老窑积水情况以及本矿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一次调查、汇总、分析,经矿总工审批后报调度室备案。 7、地表采空区塌陷情况的排查应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排查情况经矿总工审批后上报公司。 8、各井口的防汛、防灌工作由矿生产副矿长牵头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前安排组织完成。 (二)、地表水害防治 1、矿地测科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要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积水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2、矿井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由安全科组织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实施雨季“三防”工程,保证矿井安全度汛。 3、矿调度室要在雨季期间做好防洪、防汛预警、预报工作,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 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种(见表)。 表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大全

金沙县云海煤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编制时间:2011年元月

目录

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

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05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技术副总经理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332 2 / 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必须查明隐蔽致灾因素,严禁开采或破坏防隔水煤柱。 二、必须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三、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使用非专用探放水设备作业。 四、必须坚持发现突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严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盲目生产。 五、必须做到防水设施齐全完好可靠、监控有效,严禁顶水作业。 六、必须保证矿井、水平、采区排水能力满足要求,严禁排水系统不完善违规采掘。 七、必须在汛期前完成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程,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严禁冒险作业。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露天煤矿雨季防治水措施

露天煤矿雨季防治水措 施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露天煤矿雨季防治水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保证露天煤矿在雨季生产安全不受水害威胁,露天煤矿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了雨季防治水措施。 一、进行雨季水情、水害分析 露天煤矿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境内,地处内陆干旱、半干旱地区,矿区年平均降水量,且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内,年蒸发量~,平均。矿区含水层含水贫弱,地下水流动滞缓,地下水以静储量为主,矿井主要补给水源为大气降水。矿区地表无水体,仅在雨季有短暂地表径流。矿井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与井工开采。由于露采坑遍布井工矿井周边,煤层露头隔水煤柱大多被回采,露采坑破坏了地表行洪通道,增大了矿井渗漏面积,再加上井工开采采动裂隙、采空区积水等原因,尽管矿区降水量较小,但由于降雨集中,一旦洪水进入露采坑、矿井,有可能威胁矿井生产安全。 二、雨季防治水措施 为了防止露天煤矿顺利度过汛期,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进行雨季水害防治: (一)、露天开采防治水措施 1、疏通泄洪通道 雨季来临前组织人员对露采坑周边及上游泄洪通道进行巡查,发现通道阻塞及时进行疏通,在可能发生阻塞地段进行加坝引流。

2、构筑拦水坝 为了防止雨季大气降水沿露采坑周边直接进入采坑,淹没露采工作面,威胁露采坑生产安全、加大露采坑排水负担,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沿露采坑周边构筑拦水坝,坝高不低于,坝宽不低于2m,坝体材料为露采剥离物,坝体外部覆黄土。 3、进行露采坑、排土场边坡稳定观测 雨季必须加强露采坑、排土场边坡稳定性观测,防止由于降雨诱发滑坡灾害。 4、建立雨季预警机制 为了防止雨季露采坑发生事故,及时掌握暴雨与洪水预警信息,在暴雨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及设备。 5、完善露采坑排水系统 雨季来临前对露采坑排水设备进行检修,保证雨季排水工作正常。 (二)、井工开采防治水措施 1、地面防治水措施 ①加坝引流、疏通地表排泄通道 在露采坑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坝引流,保证雨季降水沿地表顺利排泄至矿井以外,减小大气降水渗入补给井下。 ②填漏堵缝

防治水岗位职责

方庄二矿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方庄二矿

目录 方庄二矿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 矿长岗位责任制 (3)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3) 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4)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4)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5) 地测副总岗位责任制 (5) 通防副总岗位责任制 (6) 技术副总岗位责任制 (6) 安全副总岗位责任制 (6) 机电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7) 经营副总经济师岗位责任制 (7) 后勤副总经济师岗位责任制 (8) 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8) 地质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9) 测量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9) 地质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9) 水文地质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0) 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11) 物探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1) 探煤厚工岗位责任制 (12) 水文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2) 测量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3) 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13) 绘图员岗位责任制 (14) 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4)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4)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4) 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5) 安监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5) 安全监察员岗位责任制 (15) 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6) 技术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6) 通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6) 通防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7) 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7) 机电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7) 企管科长岗位责任制 (18) 企管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8) 劳资社保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8) 劳资社保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9) 供应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9)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大全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双河乡花月煤矿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 目录

前言 (1) 关于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2) 防治水组织机构图 (5)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 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 (8) 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 (11)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13)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5)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7)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20)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4)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26) 探掘分离制度 (27)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29)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 (30) 探放水确认移交制度 (31)

前言 为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汇编。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 “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完善矿井防治水专职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经矿研究决定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卫启(矿长) 副组长:赵英瑞(技术副矿长)李少良(安全副矿长) 徐兴达(生产副矿长)赵开和(地测技术员) 成员:邓向谣、李荣兴、陆继高、李旭、雷阳灿、 李国军、程必书、李发俊、苟国礼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办公室,定岗办公室主任一名、测量 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地质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一名、测量工 程师一名、地质工程师一名、防治水工程师一名。 矿成立专职探放水队,归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直接管理, 设队长一名,技术员两名。 二、岗位职责: 1、矿长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决策、指挥和 资金、人才落实责任。

防治水规定释义

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

《煤矿防治水规定》总体结构 o第一章总则……………………………………第1-10条10条 o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11-19条9条 o第三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第20-40条21条 o第四章矿井防治水…………………………第41-87条47条 o第五章井下探放水…………………………第88-101条14条 o第六章水体下采煤…………………………第102-108条7条 o第七章露天煤矿防治水……………………第109-114条6条 o第八章水害应急救援……………………第115-129条15条 o第九章罚则………………………………第130-140条11条 o第十章附则…………………………………第141-142条2条 o附录……………………………………………………1-6 6个 o共10章142条,6个附录 第一章总则 总则内容有:《防治水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与各种防治水规程、规范、标准等的关系,防治水十六字原则和五项治理措施,防治水机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防治水规划,职工培训和教育,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等。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以下简称《防治水规定》)是在现行的《矿井水文地

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以下简称《规程》和《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地防治矿井水害。一是总结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重特大水害事故教训,需要对原《规程》和《条例》进行补充。如2005年广东梅州大兴煤矿

2020年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年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年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技术副总经理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

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技术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技术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正式版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2)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2) 第二节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 (4) 第三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5) 第一节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5) 第三节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6) 第六节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9) 第四章矿井防治水 (11) 第一节地面防治水 (11) 第二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2) 第三节排水系统 (12) 第四节水闸门与水闸墙 (13) 第五节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14) 第五章井下探放水 (16) 第六章水体下采煤 (18) 第七章露天煤矿防治水 (19) 第八章水害应急救援 (20) 第一节应急预案及实施 (20) 第二节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20) 第九章罚则 (21) 第十章附则 (22) 附录一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 (24) 附录二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 (26) 附录三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 (26) 附录四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32) 附录五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公式 (33) 附录六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新(3.26地测)

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 安全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5) 生产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 供应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7) 财务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8) 销售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9) 劳资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0) 矿长助理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1) 工会主席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2) 地测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3) 技术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4) 通风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5) 安全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6) 调度室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7) 供应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8) 办公室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9) 企管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0) 财务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1) 行政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2) 劳资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3) 党工办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4)

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26) 防治水管理机构成员岗位责任制 (27) 测绘员岗位责任制 (28) 水文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探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30) 探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31) 地测防治水机构领导组安全责任制 (32) 地测科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3) 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4) 总工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5) 生产副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6) 机电副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7) 安全副矿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8) 副总工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39) 地测科长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40) 防治水技术员安全责任制 (41) 探放水队长安全责任制 (42) 探放水工安全责任制 (43) 机电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4) 行政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5) 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6)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重点矿井的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芦山县渝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月度水情分析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 一、月度水情分析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指定人员代替; 二、月度水情分析由调度室正式通知,参加人员包括地测、技术、机电、安监等部门有关人员,地测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并形成正式的文字资料; 三、月度水情分析会议每月一次。每月初由公司组织召开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并下达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纪要。 四、水情分析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1、听取各矿防治水工作汇报,汇报要有书面材料。汇报的内容包括:当月防治水工作完成情况,各采掘工作面受水威胁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下月防治水工作计划; 2、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要做到完成时间明确,责任落

实到人;

3、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内容,针对会议部署具体抓好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防治水工程必须定期完成,到期完不成的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矿井防治水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 一、矿井每季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整改意见; 二、二、防治水安全检查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地测、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三、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井下防水闸门、密闭门、挡水墙等防治水设施; 2、放水钻孔、观测钻孔、堰口等水情观测设施; 3、水仓、沉淀池、水沟等排水设施; 4、泵房排水设备、排水管路及供电线路。 四、由地质、机电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并提出问题整改意见,汇报有关领导。 五、根据问题整改意见,在检查过后10天内将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地测部门。

董事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

We will conscientiously do a good job in labor protection, investigation of major safety hazards, fire rectification, training and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 版)

董事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通用版)导语: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劳动保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整改、培训预防等具体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负责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安全规程的实施,组织落实职工技术培训,特别是新工人的技术培训计划。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汇审公司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组织制定并汇审全矿全部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作业规程,并认真贯彻实施,想办法制止恶性事故发生。 4、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职能人员等参加的付部级以上干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安全生产中的关键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具体安排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落实。 5、坚持入坑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调查了解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编号:SM-ZD-84199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地测防治水 1.未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擅自拆毁水文监测设施的,按重大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未按设计参数施工(方位角允许误差±2°,倾角允许误差±1°),对责任区队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200元。 3.钻孔未施工到设计深度,未经生产技术科同意或虚报、瞒报提前终孔的,罚款5000元,并对分管副队长、技术队长和主管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4.井下钻孔孔口管埋设质量不合格,出现跑浆或者跑水的对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100元,跟班队长罚款200元。 5.井下钻孔未按措施规定进行试压或试压不合格继续钻进的,对责任区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元,队长、技术副队长各罚款500元。 6.试压完毕正常钻进时未安装高压闸阀和防喷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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