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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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特优毕业生

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9〕491号《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要求,接校学工部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在学院开展评选特优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院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

6、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择业与就业心态,能主动面向基层择业就业。

7、除上述

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含优秀党、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

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部、省级奖励。

8、(1)特优毕业生(省级):英语须过国家六级,计算机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普通话过二乙以上,学习成绩班级前20%且综合测评班级前20%。 (2)优秀毕业生(校级):

英语须过国家四级,计算机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普通话过二乙以上,学习成绩班级前30%且综合测评班级前30%。 (3)学习成绩:本科期间个人所有必修科目总分/科目数;

(4)综合测评:本科期间国家级各种奖励加20分,省级各种奖励加15分,校级各种

奖励加10分;同一学年内同种奖励只取最高者(以证书复印件为凭) (5)综合排名:学

习成绩*80%+综合测评*20% 9、所有有学校下文处分及挂科记录的不能参评。 10、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特优毕业生推荐名额为学院毕业生总数的2%(我院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荐名额为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0%(包含特优2个名额)。特优毕业生(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各班各评一个。

优秀毕业生(吉首大学优秀毕业生)数师班(7个)信计班(3个)

四、评选程序

1、班级提名。在班委讨论审核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教师意见

的基础上,向学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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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院推荐。学院全面审核各班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

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和毕业生群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

五、奖励

1、经学校审核并公示通过的特优毕业生,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经学校审核并公示通过的校级优秀毕

业生,由学校授予“吉首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2、特优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

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六、评选要求

1、各班要积极推优奖优,并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

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

院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

3、要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宁缺勿滥,要严格按照评

选程序进行,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4、材料上报时间:

各班于2019年3月15日之前将(附件1)《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以及评选程

序上报学工办。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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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② 填表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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