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

(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

第二条基本定义

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罐、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 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2. 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

(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高空作业单位各一份。

(五)一级、二级和特级,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间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

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不得多处施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作业,过期应重新审批。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审批最终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第六条安全措施

(一)分输站场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二)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三)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四)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五)对所要进入受限空间必须进行工艺处理。

1. 对所进入受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

2.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

3. 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温度低于50℃,压力为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防止烫伤、中毒。

4. 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用符合其工艺压力

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须进行取样分析。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具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在特殊情况下,如进入有毒、有害浓度超标部位或缺氧场所,无法对设备进行彻底的工艺处理,或紧急情况下抢救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选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面具或其它适用隔离式防毒面具,以防止中毒和窒息。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派专人监护。

(八)受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射线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十一)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临护。

(十二)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

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及时取得联系。

(十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十四)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手段,能随时保持联系。

(十五)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十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

(十七)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应重新办理相应等级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受限空间安全监督记录卡

编号: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 (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第二条基本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耀、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2、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 (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问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 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安全注意事项 (1)可靠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 (2)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 凡用其他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并对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动火作业除了将作业现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进行测定满足动火规定外,还因及时进行通风。 (4)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场地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凡进入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及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决不允许不采取任何个人防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类塔、釜、槽、罐、管道、容 器乙基地下室、窖井、坑(池)、小水道或其他封闭、半 封闭场所进行的作业。 2 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 3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 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 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 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

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受限空间氧含量在18%--21%范围内,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作业中应对受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3.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3.4受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3.5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2617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司受限空间主要有管网污水管道、检查井、沉砂井、涵沟;厂内配水井、下水道、接触消毒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一、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二、安全隔绝 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三、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 四、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五、监测 1 、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组织技术防范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未经许可,不得入 内。 2、对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应做到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先检测确认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浓度,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物质浓度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 3、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能少于3次。对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 使用过滤式面具。 4、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同时 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5、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具备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 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符合相应工种作业需要的资格。 6、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前应针对施工方案,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 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8、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应与监护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

流;作业人员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有 限空间。 9、当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时,应急救援人员应在做好个体防护并配戴必要应急救援设备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救援。其他作业人员千万不要贸 然施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二、组织措施 1、进入各式箱、槽、罐、热交换器等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如系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在用容器,应先冲洗置换,再用通风或吸尘装置进行通风换气,把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干净。如在容器内工作过程中须 接触过敏性的物质,应采取强力通风措施。 2、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隧道和地下维护室等处工作前,应事先了解清楚这些地段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措施。如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的地下,必须在工作人员下去以前,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同时设置通风或除尘装置进行彻底的通风换气,以及做好其他安全措施。 3、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部门领导人的批准和得到运行值(班)长的许可。作业时应加强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槽、罐、塔、器、炉、机、筒仓、地坑(沟)、隧道等限定空间内作业,严禁用输送 氧气的方法通风换气。 4、有限空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最 新版)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类塔、釜、槽、罐、管道、容器乙基地下室、窖井、坑(池)、小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进行的作业。 2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受限空间氧含量在18%--21%范围内,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作业中应对受限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知识分享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SG EHS3032-201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A 修订号:0.1 编制宋杨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5.10.1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生产区域内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办法,适用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2 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受限空间台账见附录1) 3.2受限空间作业 指在受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4安全管理职责 4.1安技环保部 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受限空间作业和审核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各单位 负责管理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受限空间作业方案。 5管理内容 5.1 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5.1.1安技环保部组织各单位进行受限空间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

及危险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汇总集团公司受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5.1.2 各单位要开展受限空间辨识活动,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同时上报安技环保部。 5.1.3 各单位在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措施,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告知作业人员,同时要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5.1.4 各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1.5 各单位要根据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5.1.6 各单位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集团公司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2 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5.2.1各单位进行临时性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填写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单(附录2),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一并上报安技环保部进行审核。 5.2.2 对于经常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各单位自行审批。经常性受限空间作业应有相应的作业管理制度,制度中包括作业流程、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制度需上报安技环保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5.3 受限空间作业 5.3.1 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整理版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单位的各种设备内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和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换言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有些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在其中进行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另外大部分受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容易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 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 安全隔绝清洗或置换通风监测 个体防护措施照明及用电安全监护 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 a)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安全注意事项 (1)可靠隔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其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现场。 (2)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机械装置的设备,进入罐内作业前应把传动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等,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上述措施采取后应有人检查确认。 (3)空气置换 凡用其他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并对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定。动火作业除了将作业现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进行测定满足动火规定外,还因及时进行通风。 (4)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一般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监护。监护人应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情况;监护人应位于能经常看见作业场地内全部操作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了向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岗位;发现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设法将受害人员救出,监护人应从事的急救工作;如果没有代理监护人,即使在非常时候,监护人也不得自己进入;凡进入抢救的人员,必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本公司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本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 4.2安全隔绝 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的规定。 4.3.3可燃气体浓度: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体积百分数)。 4.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设备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受限空间所属安全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落实安

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 3.“危害识别”一栏由安全人员负责填写。 4.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领导,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由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人员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进行完工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中签名。 6.进入危险性较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批准,安全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化验分析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 2.对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及与其有关联,但未盛装过的设备,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 3.对未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与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无关联),可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但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其它补充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得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事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得空间。 (一)物理条件 1.有足够得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得工作。 2.进入与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得空间。 (二)危险特征 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 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得物料。 3.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得空间或场所应纳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第三条以下特殊情况下得作业应纳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一)未明确定义为“受限”得空间 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得定义,但就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得潜在危害。如把头伸入30厘米直径得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得罐内。 (二)围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 1.高于1、2米得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得台阶。 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得有毒有害气体。 (三)动土或开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动土或开渠,可视为受限空间: 1.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1、2米,或作业时人员得头部在地面以下得。 2.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身体处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3.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得有毒有害气体。 4.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得。 (三)惰性气体吹扫空间 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可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与进入期间,应当进

1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黄玉川煤矿 煤仓入仓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编号: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黄玉川煤矿煤仓入仓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 注:标红色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或删减

黄玉川煤矿煤仓入仓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项目(概述) 1、作业地点:(或工作范围) 2、作业内容:(目的) 3、计划作业时间: 二、现场施工组织分工 1、现场负责人(单班完成的明确具体人员名字,多班完成写明职务) 2、现场安全监护人(单班完成的明确具体人员名字,多班完成写明职务) 3、主要作业人员: 4、辅助作业人员: 三、作业工艺流程或施工方案(介绍) (一)作业前准备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首先检查作业空间内气体情况,确定氧气浓度不低于18%,其他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临界值方可进入,开始作业。 2、电气焊作业前,首先检测作业空间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气体,若存在,必须先排出气体,方可电气焊作业。 3、……(包括现场作业工具准备、作业环境勘察、监护人员,请根据具体作业流程补充完善) (二)作业流程 1、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 2、作业涉及工艺流程的介绍工艺流程,涉及施工方案的介绍施工方案 注:工器具以及施工参数的选择必须有理论计算或依据。 3、施工参数及质量控制标准: 四、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根据作业流程、施工方案按照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辨识危险源、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一)存在人的不安全因素,造成人员伤害 1、作业人员未吊挂安全带、安全带不合格或吊挂不牢靠造成人员伤害。 2、作业空间狭小,人员配合不到位,造成人员伤害。 3、作业时,工具放置位置不合适,掉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害。 4、作业空间上部观测人员,未做好防护设施,高处坠落,造成人员伤害。 5、…… (二)作业环境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造成人员伤害。 1、作业前,人员没有进行气体浓度检测,作业空间内缺氧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人员窒息或中毒。 2、作业空间内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动火作业前未检查气体浓度,引燃引爆气体造成人员伤害。 3、未观察作业空间内情况,造成物体打击、片帮伤人。 4、作业空间内存在油脂等液体,表面湿滑,造成人员伤害。 5、作业地点未设置警戒,其他人员误入施工现场,造成人员伤害。 6、……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司受限空间主要有管网污水管道、检查井、沉砂井、涵沟;厂内配水井、下水道、接触消毒池、二沉池、泵站等。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活动。 我司受限空间作业主要指管网下井作业、厂内下池作业。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办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是受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安全隔绝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手续。1.2 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 清洗和置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2.1 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2.2清洗时,应先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2.3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2.4 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2.5 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2.6 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 3. 通风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 3.2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3.3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3.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4 定时监测 4.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4.2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GB Z2-2002规定。4.3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南通海容热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水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进入受限空间管理规定 1 目的 建立进入受限空间的管理规定,以保护员工不受伤害。 2 范围 适用于南通海容热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水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及承包商。 3 定义 受限空间 指各种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部。 4 职责 4.1 生产作业部门主管职责 4.1.1 生产作业部门主管有责任确认区域内所有受限空间并作标识, 标识为:“危险!受限空间,进入需要工作许可!” 4.1.2 生产作业部门主管负责让所有在区域内工作的人员了解受限空间的位置和危害; 4.1.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受限空间的排放、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准备工作,确保受限空间作业符合分析取样条件; 4.1.4 派专人协助特别危险的受限空间作业监护,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 4.1.5 负责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 4.2 作业项目负责人职责 4.2.1 负责申请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2.2 负责与生产作业部门主管交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包括分析合格、安全监护、应急准备等,必要时请所在地单位派人协助监护; 4.2.3 负责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对作业者进行安全教育,交待注意事项,安全作业程序;

4.3 作业人员职责 4.3.1 知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危险,包括标识的信息,暴露在危害中的后果; 4.3.2 在受限空间内作业过程中,随时与监护人或其他进入者保持联系; 4.3.3 知道何时应该发出警报; 4.3.4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4.4 监护人责任 4.4.1 负有监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填写的职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必须提出; 4.4.2 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参与受限空间内的作业; 4.4.3 知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危险,包括标识的信息,暴露在危害中的后果; 4.4.4 能意识到哪些行为会对进入者造成危害,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4.4.5 熟悉求援的方法和途径,懂得紧急救护的一般知识,随时作好应急准备; 4.4.6 经常与作业者保持联系,了解其状况; 4.4.7 发现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违章时必须立即制止,如作业者不听劝阻,可向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取消该项作业,但在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到达前,必须坚守岗位; 4.4.8 紧急情况时,及时进行救护或求助。 4.5 分析人员职责 4.5.1 分析人员应按要求对受限空间的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取样分析,取样必须保证具有代表性。 4.5.2 分析人员对分析数据负责。 5 程序与要求 5.1 工作准备 5.1.1 切断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加挂警示牌; 5.1.2 排放、清洗、置换受限空间或容器; 5.1.3 有效隔离与受限空间或容器相连的所有设备、管线;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进入受限空间,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现场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作业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前,生产及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负责作业部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六)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 (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