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关于修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关于修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关于修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推进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作以下修改:

一、第六条第(三)项修改为:“有与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第七条第二款第(六)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三、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第九条第三款第(六)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五、第十条修改为:“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六、第十一条第一款:“零售、出租”均修改为“零售”;

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七、在第十一条后增加1条:“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的,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等材料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八、第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九、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七)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十、删去第十九条。

十一、第二十条第三款修改为:“出版单位可以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出版单位须持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设立地址、人员情况等相关材料于分支机构设立后15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分支机构的建立应符合当地出版物发行网点规划。”

十二、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应当及时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十三、在第二十六条后增加1条:“出版物发行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确定的职业分类以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

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经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所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十四、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省级以上出版、发行协会可以申请主办地方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申请主办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可接受委托承办。”

十五、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举办地方性或者专业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主办单位须在活动举办前1个月持活动方案、参展单位名单、展场位置图、组委会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十六、第三十五条修改为:“从事出版物储存、运输、投递活动,应当接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七、第四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在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由发证单位注销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十八、第四十六条增加第(十)项:“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按本规定备案的;”

第四十六条增加第(十一)项:“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主办单位举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未按本规定备案的。”

十九、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未经批准擅自主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主办单位擅自主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按照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处罚。”

二十、删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从事出版物储存、运输、投递活动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一、附则中增加1条:“除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限额依法批准的出版物批发市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再批准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不得扩大现有批发市场规模;已经批准的批发市场内的批发单位5年内须达到本规定关于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批发单位的条件。”

二十二、有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时限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改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003年7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关于修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产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总发行,是指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批发,是指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零售,是指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出租,是指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展销,是指在固定场所或者以固定方式于一定时间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第三条国家实行出版物发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

依法设立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和经批准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人可以依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非依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四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新闻出版总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须经科学论证,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实际、促进发展的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的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核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否则不得作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批依据。

第二章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

第六条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以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有与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五)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

(六)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申请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须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二)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七)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

第九条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二)企业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七)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二)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三)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的,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等材料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章程;

(二)符合连锁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四)有10个以上的直营连锁门店;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总部及其门店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其中样本店的经营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七)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申请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向总部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向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批准从事全国性连锁经营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

(二)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开店计划;

(五)总部和连锁门店经营场所名单及使用权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八)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直营连锁门店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凭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总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门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开设非直营连锁门店,连锁门店须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已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除外。

第十六条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制定的《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申请设立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批发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无需审批。

第十八条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批发企业可以设立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物零售单位可以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无需审批。

第十九条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充足的供批发单位集中经营的固定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二)进入批发市场的经营单位必须是具有出版物批发权的出版物发行企业;

(三)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四)具备基本的办公、仓储、交通、通讯设施,能为经营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

(五)市场管理机构及经营单位能够全部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

(六)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出版单位的发行部门改制的发行企业可以从事本版出版物的总发行,但须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出版单位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批发、零售其他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须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或者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出版单位可以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出版单位须持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设立地址、人员情况等相关材料于分支机构设立后15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分支机构的建立应符合当地出版物发行网点规划。

第二十一条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其他出版物发行单位,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出版物发行单位,超过批准部门行政区域变更地址,须依照本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其他登记事项,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后,向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出版物发行单位因歇业、被撤销、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须向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缴回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设立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新闻出版总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的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

第二十三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应当及时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三章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行下列出版物:

(一)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违禁出版物;

(二)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出版的出版物等;

(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四)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第二十五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在本系统、本行业或者本单位内部免费分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行。

第二十六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从非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进货;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

(三)不得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

(四)不得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

(五)不得搭配销售出版物和强行推销出版物;

(六)不得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

(七)《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不得涂改、复制,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卖、出借、出租、转让。

第二十七条出版物发行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确定的职业分类以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经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所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第二十八条出版单位对本版出版物具有总发行权。

出版单位委托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应使用统一的《出版物发行委托书》;不得向无出版物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不得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不得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

第二十九条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经营单位在出版物销售前,须将出版物样本报送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审验,报送审验的出版物样本必须与所销售的出版物一致。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申请主办全国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

省级以上出版、发行协会可以申请主办地方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申请主办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可接受委托承办。

第三十一条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主办单位须至少提前6个月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决定,并通知主办单位。

举办地方性或者专业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主办单位须在活动举办前1个月持活动方案、参展单位名单、展场位置图、组委会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以招标或者其他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的出版物发行企业可以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

第三十三条内部发行的出版物不得公开宣传、陈列、展示和销售。

第三十四条发行进口出版物的,必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其中发行进口报纸、期刊的,必须从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第三十五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2年以上,以备查验。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将出版物仓储地址、面积、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仓储地址、面积、管理人员情况如有变更,须在变更之日起15天内向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从事出版物储存、运输、投递活动,应当接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出版物的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等活动。

第三十八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和国家规定的有关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以及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第三十九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规定,向指定的数据库管理单位提供有关数据。

第四十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

第四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发行违禁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在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由发证单位注销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六条未经法定方式确定而发行中小学教科书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规定发行进口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并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

(二)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的;

(三)从非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进货的;

(四)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

(五)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的。

(六)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

(七)出卖、出借、出租、转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

(八)不按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的;

(九)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

(十)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按本规定备案的;

(十一)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主办单位举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未按本规定备案的。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二)搭配销售出版物和强行推销出版物的;

(三)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没有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擅自涂改、复制许可证的;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的;

(六)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

第四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按照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主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主办单位擅自主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按照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处罚。

第五十条从事征订、储存、运输、投递、散发、附送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出版物的,分别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或者第四十四条处理。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的,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除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限额依法批准的出版物批发市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再批准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不得扩大现有批发市场规模;已经批准的批发市场内的批发单位5年内须达到本规定关于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批发单位的条件。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称全国性连锁经营,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连锁经营。

第五十四条《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样式由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署于1999年11月22日发布施行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公司变更决议决定

公司变更决议决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范本一:股东会决议 贵州XX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东于20XX年XX 月XX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已于召开前按要求通知全体股东到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同意股东由王XX、李XX、张XX变更为:李XX、张XX、刘XX。 同意股东王XX将持有的贵州XX贸易有限公司XX%(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的股份转让给刘XX。 股权转让后公司全体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刘XX出资XX万占注册资本的XX%,李XX出资XX万占XX%,转让前后债权债务及其它事项,由转受让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二、同意公司名称由贵州XX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YY贸易有限公司; 三、同意公司住所由贵州省XX市XX县XX路……变更至贵州省XX自治州XX县XX路XX号。 三、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销售:XX、XXX、XX、XX;进出口贸易。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XX变更为李XX; 免去王XX执行董事的职务,选举李XX为公司执行董事。 免去张XX监事的职务,选举刘XX为公司监事。 五、按此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全体股东签字: 贵州XX贸易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范本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贵州XX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在本次会议前 XX天,已将本次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需要审议的事项及大会注意事项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方式通知了公司的全体股东及参会人员,需要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也在通知发出时送达到了公司的全体股东。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XX 年 XX 月 XX 日(星期 X )上午 X 点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XX 先生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注意: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要打印。(版本1:适用于2人以2人以上公司)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XX 年X 月X 日修改)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X 章第X 条作如下修 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实际情况填写)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永康市xxx有限公司章程(20XX年X月X日修订)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第四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五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3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经过后生 效。 第2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永康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X镇(街道)X村X路X 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制造、加工、销售(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4 2020年4月19日

公司变更股东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变更股东章程修正案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于 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 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 司股东事宜,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为第______ 章第_______ 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 、______ 二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股东会决议内容。 现修改为第______ 章第 ______ 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 、______ 二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股东会决议内容。特制定本章程。 二、原为公司章程第_________ 章第 ____ 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 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 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 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变更为: 股东: __________ 住所: 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 股东: __________ 住所: 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 三、原为公司章程第 ________ 章第 ______ 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现变更为: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9015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范例 Examples of amendments to shareholders' charter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x南京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全体股东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七条为: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此段按照公司设立时的章程有关注册资金分配的段落原封不动抄下来。 如: 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证件号码认缴情况(万元)设立(截止设立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xxxx货币xx货币x2015.8.4前货币

现变更为: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此段把上面有修改过的地方重新天上本次出资具体情况即可。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公司盖章: 年xxx月xxx日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内容,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结构均发生变化,因此公司章程中做同步变更。 相应将公司章程第十条、第十一条修改为: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x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x南京x x x x 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全体股东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七条为: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此段按照公司设立时的章程有关注册资金分配的段落原封不动抄下来。 如: 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证件号码认缴情况(万元)设立(截止设立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xxxx货币xx货币x2015.8.4前货币现变更为:股东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此段把上面有修改过的地方重新天上本次出资具体情况即可。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公司盖章: 年xxx月xxx日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内容,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结构均发生变化,因此公司章程中做同步变更。 相应将公司章程第十条、第十一条修改为: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x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号码住所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增资后实际持股比例(%)出资时间 x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xx年4月10日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xxx/xxxx 2、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变更营业期限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股东会召集,执行董事xxx主持会议。 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范本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___%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支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公司。”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现改为:____________万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是____________”。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 不同意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 弃权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变更股东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变更股东章程修正案范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司股东事宜,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为第_____章第_____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二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股东会决议内容。 现修改为第_____章第_____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二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股东会决议内容。特制定本章程。 二、原为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股东: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变更为: 股东: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股东: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三、原为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数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计 _____万元 实缴_____万元 现变更为: 股东姓名 或名称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数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622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范例 Examples of amendments to shareholders' chart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1 需要修改章程,因为你们公司的股东数量已经改变。具体的修改章程以下:××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____年__月__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章第条: …… 第章第条: ……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2 股东决议其实在实践中就是公司自己起草好,然后找各个股东盖章,章程修正案也是如此。内容你可以去网站上找,很简单,如果实在不行,你把邮箱发给我,我帮你起草一个! 以下这个可以参考! 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决议(一致)通过变更本公司XXX,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X章第X条原为:“名称:XXX住所:XXXX” 现改为:“名称:XXX住所:XXX” XXX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3 X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间:XX年XX月XX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股东 会议内容:关于公司变更XXX事宜 一、根据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规定,经股东会研究决定,将原XXX”改为:“XXX” 特此决议! 股东签名: 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

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 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有限公司于 XXXX年X月XX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股东股权事宜,并决定对 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为第X章第X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二方共同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XX年X月XX股东会决议内容。 现修改为第一章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二方共同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年X月XX股东会决议内容。特制定本章程。 二、原为公司章程第X章第XX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XX 住所: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股东:XXX 住所:XXXXX 身份证号码:XXX

现变更为: 股东:XX 住所:XXXX 身份证号码:XX 股东:XX 住所:XXX, 身份证号码:XX 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2】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模板

苏州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的 % (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从股权移交之日起,甲方减持在苏州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乙方增持在公 司 %的股权。 3.甲方的股权转让后,上述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 4.股权转让价款由甲、乙双方自行交割,并以甲方收到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次日作为股权移交日。 5.本股权转让协议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留一份,送交工商管理部门一份, 四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有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主持。经全体股东协商讨论, 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次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注 册资本的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 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0% 。)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二、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三、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转股价款有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交割并均认可已交割完毕; 四、变更后公司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出 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 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 五、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当即生效; 六、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全体股东签名: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范本

二、设执行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备文件 (一)股东会决议 武汉XXX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XXXX年X月X日公司股东会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在公司住所召开了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X人,代表X%的股权,符合法定要求,会议经过认真研究,通过如下决议: 一、变更公司名称,即由武汉XXX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武汉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变更公司住所,即由XXX变更到XXX; 三、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免去XXX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四、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即由X万元变更为X万元,其中XXX以XX方式增加出资X 万元,并在XXXX年X月X日前到位;XXX以XX方式增加出资X万元,并在XXXX年X月X日前到位; 五、变更公司实收资本,即由X万元变更为X万元,其中XXX以XX方式出资,并在XXXX年X月X日前到位X万元;XXX以XX方式出资,并在XXXX年X月X日前到位X万元。 六、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即由XXX变更为XXX; 七、变更公司营业期限,即由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变更为XXXX 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八、同意股东XXX将自己的股权X万元转让给XXX; 九、同意接收XXX为公司新股东。 十、选举XXX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十一、变更公司类型,即由XXX变更为XXX; 十二、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变更事项的有关条款(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注:企业在制作决议时,应根据本公司实际涉及到哪几项就写哪几项。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章程修正案及股东会决议)

深圳市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本公司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原为:公司经营范围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现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深圳市XXXXXXXX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出席会议股东:XXX、XXX、XXX。 深圳市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于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了100%的股份,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全数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一、同意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 二、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 三、同意委托公司的XXX作为申办本公司变更登记注 册手续的具体经办人。 全体股东签名: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公司变更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 时间:ⅩⅩ年Ⅹ月Ⅹ日 地点:________ 性质:临时会议。 二、会议通知的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包括会议通知时间、方 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ⅩⅩ年Ⅹ月Ⅹ日(会议通知时间会议召开时间提前15天)电话通知各 股东;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全体股东到会,无弃权情况。 三、会议主持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___________,记录 人_________。 四、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体股东充分商议,一 致同意达成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由原来 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同意公司变更住所,由原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迁移 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 务。 4.同意选举__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5. 同意免去__________公司董事/监事职务;同意选举 __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董 事/监事。 6.同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将 持有公司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股份转让给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其他股东同意放弃股份优先受让权。 7.同意实施200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修改的公司章程修 正案。公司对经营管理机构不作调整。

(完整版)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变更为: **************************************************************************************************************** ************* 上述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效并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第**章第**条****修改为: ****************************************************************************************************************。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第[X]届第[X]次股东会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XXX、XXX、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X 应到会股东X人,实际到会股东X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XX先生(女士),同意XX先生(女士)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XX先生(女士)将XXXXX有限公司X%的股份转让给同意XX先生(女士)。 三、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先生(女士)变更为XX先生(女士) 四、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变更前内容:XXXX 经营范围变更后内容:XXXX 五、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 六、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 X X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18最新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范本

2018最新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_______%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__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支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一、章程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公司。现改为:_______。 二、章程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现改为:_______万元。 三、章程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是_______。现改为:_______。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__%。 不同意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__%。 弃权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年**月 **日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 修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 ************* 上述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效并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第**章第**条****修改为: **************************************************************************************************************** 全体股东签字: ************* 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范本 ******************* 变更为: 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 年**月**日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第[X]届第[X]次股东会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XXX、XXX、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X 应到会股东X人,实际到会股东X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XX先生(女士),同意XX先生(女士)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XX先生(女士)将XXXXX有限公司X%的股份转让给同意XX先生(女士)。 三、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先生(女士)变更为XX先生(女士) 四、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变更前内容:XXXX经营范围变更后内容:XXXX 五、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 六、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 X X有限公司年月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 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

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公司股东章程修正案

公司股东章程修正案 公司股东章程修正案【一】 XX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公司章程修正案【二】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作如下修改,本章程修正案尚 需提请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现条款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拟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元。今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红股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缩减注册资本时,本条所确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应随之作相应的变更,而不需经股东大 会另行作出决议。" 2、现条款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对高科技产业扶植政策的支持下,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充分依托高校所拥有的科技、信息和人才优势,以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致力于高新技术与成果产业化,发展多种经营,支持教育科技事业,造福于社会。"拟改为: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对高科技产业扶植政策的支持下,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充分依托高校所拥有的科技、信息和人才优势,以灵活高效的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通用版——范本.doc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通用版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_______%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__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具体条款如下: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支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一、章程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公司。现改为:_______。 二、章程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现改为:_______万元。 三、章程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是_______。现改为:_______。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__%。不同意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__%。弃权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

_______%。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通用版 Word A4打印标准格式可随意修改 一次下载,永久使用 下载到电脑

公司变更股东章程修正案两篇

公司变更股东章程修正案两篇 篇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X月X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股东股权事宜,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现修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 二、原为公司章程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实缴情况 出资数 额 出资方 式 持股比 例(%) 出资数 额 出资方 式 出资时 间

现变更为: 三、其他条款不变。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合计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出资数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 例(%) 出资数 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合计

篇二:石家庄XXXXXX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公司于XXXX 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会议由XX主持,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增加新股东XXX,同意XXX先生全部转让所持有股份。 二、同意将原股东XXX所持有公司XX%的股份(XX万元人民币)无偿转让给XXX,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XXXXXXX变更为XXXXXXX。 四、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同意变更本公司章程第***章第***条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会议决定委托XXXX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 石家庄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石家庄XXXX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变更决议文档

公司章程变更决议文档 Resolution document for change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公司章程变更决议文档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二房东租房协议书范文一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 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 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 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的租金为元,()第四年租金为元,第五年的租金为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