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交流记录管理规定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交流记录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工程期间各技术交流会,确保交流的有效性,为各项技术选择提供记录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三期工程建设期间工程技术交流会议。
3 职责
3.1 各专业组长负责工艺技术或设备提供商的联系;
3.2工程技术部经理汇总审核确定各专业技术组长提出的技术交流安排;
3.3专业组负责工程技术部组织的本专业技术交流的会议记录;
4 工作流程
4.1专业组长根据专业需要提出预交流的邀请单位列表;
4.2工程技术部经理汇总后与各专业沟通确定交流时间;
4.3专业组组长负责交流会议室的安排及器材的准备;
4.4交流前由专业组组长负责安排会议记录人员;
4.5专业组长主持与相关专利商及设备制造厂家进行技术交流;
4.6交流结束后由记录人员整理记录提交专业组长审核;
4.7专业组长将审核后的会议纪要上传至工程ERP会议纪要中存档;
5 流程图
6 记录文件
会议纪要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