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1?1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

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为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臵申报书

2.新增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内专业汇总表

3.新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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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印发通知

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市商委,市供销总社,市交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6日印- 2 -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臵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管理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设臵标准》,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应遵循中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注重发挥专业优势,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一致的专业,办出专业特色,培育专业品牌。鼓励学校设臵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重庆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与调整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适应需求原则。专业设臵与调整,应适应重庆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适应行业、企业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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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

(二)适度超前原则。专业设臵与调整,应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的周期性,在时间上适度超前。

(三)突出效益原则。专业设臵与调整,应有利于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布局,避免盲目设臵专业和重复建设。

(四)层次衔接原则。专业设臵与调整,应符合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格,注重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本依据。所设臵专业分为《目录》内专业和《目录》外专业两大类。

第二章设置管理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在学校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人才需求和自身条件,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对学校新专业设臵情况进行论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适时对已开设专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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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行业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规划和专业设臵的基本条件,对辖区内学校的专业设臵进行指导和审核。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的指导工作。

第八条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制定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组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监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工作,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进行备案审批。

第三章设置条件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设臵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臵专业应当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符合学校主管部门关于学校的发展规划。

(二)设臵专业必须对本专业所对应职业岗位的人才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有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和相关行业、企业和教育专家的论证意见。

(三)所设专业有规范的专业或专业(技能)方向名称、修业年限、明确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岗位等,并就对应职业岗位人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进行分析,作为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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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设专业必须有完备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及配套教材;有相关图书资料和数字化教学资源。

(五)所设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名,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教师3名,并外聘部分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

(六)所设专业必须具有开办和保障后续运行的经常性经费,并具有与专业设臵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实训)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七)所设专业应有与之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

现已开设的专业,未达到上述专业设臵条件的,应对照上述专业设臵条件进行建设和完善,尽快达到要求。

第十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保安”、“学前教育”专业以及“农村医学”、“中医”等医学类专业,应当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第四章设置程序

第十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形成相关领域人才需求调研报告,进- 6 -

行专业设臵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落实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配臵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等;填写《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设臵新专业申报书》(以下简称《专业设臵申报书》,见附件1),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专业设臵申报材料。行业部门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专业设臵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和专业布局规划,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的基本条件,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学校的专业设臵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实地考查,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签署意见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签署意见报送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对开设医学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其办学资质。

每年1月31日前,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当年《新增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内专业汇总表》(见附件2)、《新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和学校设臵新专业的备案材料汇总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三条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专业设臵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新设臵专业进行备案。凡经审核和实地抽查未达到专业设臵基本条件的,一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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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学校设臵新专业备案资格;如经举报发现弄虚作假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

新增《目录》外专业,每年3月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后进行试办;已停止招生的专业如恢复招生,需重新按程序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第十四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备案的专业,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公布的专业不得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管理、统计和招生宣传应使用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公布的专业名称,不得随意修改。

第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臵所需备案材料:

(一)《专业设臵申报书》。学校按规定内容填报《专业设臵申报书》,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

(二)专业论证报告。包含相关领域人才需求情况、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描述、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分析、主干课程及教学大纲、配套教材、专业教师配备情况、专业教学设施情况、专业设备配臵情况、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相关行业企业专家论证意见等。

(三)专业教学计划。包含专业或专业(技能)方向名称、招生对象、修业年限、培养目标、人才规格、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课程设臵与教学时间安排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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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检查评估

第十六条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机构、行业部门等对学校专业设臵的基本条件、教学质量及学生就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设臵《目录》内专业在有首届毕业生后进行水平评估,对设臵《目录》外专业在试办3年后进行专业设臵合格评估。经评估专业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学校主管部门应责令学校限期整改;经一年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该专业招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庆市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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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申报书学校名称: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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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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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增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内专业汇总表

填表单位:(各区县教委填写)

填表日期:年月日- 12 -

附件3:

新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汇总表填表单位:(各区县教委填写)

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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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基[201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03 【实施日期】2012.0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渝教基〔20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在渝高等院校,各委属单位: 为加强教育科研管理,提高教育科研质量,提升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服务教育发展的能力,推进教育科研管理网络化,现就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管理 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由市教科院统筹,网上科研业务管理由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挂靠在重庆市教科院)负责,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技术开发和指导,由重庆市教科院信息中心负责。

重庆市教科院信息中心具体组织研制“重庆市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负责该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硬件环境搭建、系统安全、软件升级完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与存储、数据分析统计、技术资料保密与管理、推广与应用培训、技术指导、管理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软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必须遵守教育部信息化管理标准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必须具备教育科研课题和教育科研成果的网上管理的功能。 二、加强业务管理 (一)加强业务部门管理 教育科研网上业务管理分市级科研管理、二级管理、科研课题承担单位三级实施。市级教育科研网上业务管理部门是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二级网上科研管理部门分区县和专项课题两类。各区县必须明确本区教育科研网上管理部门,专项课题网上管理由专项课题管理部门负责;各教育科研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本单位市级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三级管理过程中,由上一级对下一级进行业务管理培训。 (二)配备网络管理员 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必须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 告2019版

前言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数据解读报告围绕核心要素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普通高校生师比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解读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数据解读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生师比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高校生师比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占全国普通高校生师比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生师比(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普通高校生师比(2016-2018)统计分析 (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渝教人[2010]7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11.11 【实施日期】2010.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 法》的通知 (渝教人〔2010〕79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市教委直属中小学: 现将《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7〕179号)精神,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

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定调查报告

重庆市中职学校收费情况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 定调查报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点击数:12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明确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2]。而重庆市未出台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本次调研旨在了解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参考标准,同时听取市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中职学校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订的意见,从而为重庆市教委和市级相关部门制订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调研主要采用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编制的2个调查问卷,参与调研的学校涵盖了主城学校、区县学校、政府办学校、企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既有普通职高学校,又有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调研对象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可以客观准确反映实际情况。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8份,回收有效问卷28份,同时部分相关的部门也参与调研。调研方法采用调查问卷法、座谈调研法和统计分析法。 一、中职经费管理现状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办学规模逐年扩大、职教体系日臻完善、基础能力显著增强、改革创新成果丰硕、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在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办学经费不足是制约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调研表明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经费收支使用等方面存在以下几种现象:

(一)学费标准五花八门 调查发现,现阶段重庆市中职学校学费收取不统一,呈现三种情况。一是有39% 的中职学校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渝价〔1998〕20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二是由于98年市物价局制定的学费标准过低,目前有47%的学校执行区县物价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制定的学费收费标准,三是有14%的中职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这种现象说明重庆市1998年制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当前中职教育办学的实际,造成中职学校执行的学费收费标准“五花八门”。 (二)学校财务入不敷出 调研表明中职学校的办学经费收入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培训收入等,其中学费收入在学校总收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调研数据显示有89%的学校学费收入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超过60%,而学费收费标准过低直接导致大多数学校总收入严重偏低。中职学校的主要支出主要有教师工资和福利支出、教学支出、行政支出、后勤服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等,其中有79%的学校教学支出占总支出的65%以上,这表明教学支出在总支出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由于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编制内教师的工资和福利支出,而中职学校由于办学的特殊性,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外聘了部分专业课教师、实训课教师等,这些教师也占用学校很大一部分公用经费发放工资,并且中职学校招生成本高,扩大了办学经费缺口。中职学校财务总体收支情况呈现赤字,参与调研的学校中收支平衡、盈余和负盈余的学校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8%、4%和78%,这表明:重庆市中职学校的办学经费的缺口巨大,特别是民办学校几乎无财政拨款,办学经费更加紧缺。经费短缺导致大多数学校是在负债中坚持办学,严重影响办学质量,制约中职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经费使用捉襟见肘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 意见 渝教工委…2010?18号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教委(教育局),委属 各学校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自觉性,增强全市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塑造一支师德高尚、敬业乐业、知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教育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魂。师德师风决定学风、校风,直接影响着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 重要保证

教师是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时期,师德建设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站在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切实增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 基础工程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是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教师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肩负着为人师表的社会责任。目前,教师队伍中职业信念动摇、奉献精神弱化、道德水准下降、从教行为不规范、治学态度不严谨、法纪意识淡薄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 内在要求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师[2010]2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01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教师〔2010〕2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委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94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能够引领全市教育发展与改革、并能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专家型校长和教师,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现将《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一日

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改革的创新实践,为教育家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教育改革的大力推进,亟待教育家的引领。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充分发挥教育家的办学才能和特长。近年来,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魏书生、李吉林、邱学华、吴正宪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为教育家的培养树立了典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94号)精神,结合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大好机遇,决定启动“立足重庆、面向全国、走向未来”的“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旨在发掘培养一批未来教育家,引领、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为建设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目标 从2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渝教职成[2013]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3.02.18 【实施日期】2013.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药卫 生类专业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卫生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我市部分不具备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违规开设医卫类专业,违规开展医卫类专业远程学历教育,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医卫类专业联合办学,个别学校违规挂靠举办医卫类专业等,严重干扰了正常教育秩序,损害了我市医学教育的形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学、相关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专业,严肃办学纪律,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医卫类学科专业设置管理 (一)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医学类〔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及预防医学等,现阶段包括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医学检验(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等〕本、专科专业,须经市教委报教育部审批。 (二)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药学类本专科专业,须报市教委,由市教委征求市卫生局意见后审批,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三)高等职业学院不新增医学类专业,具备条件且确有需要的按有关规定报批;非医药卫生类高等专科学校不得举办相关医学类、药学类及护理类专业。确需举办的,在市教委征求市卫生局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按照专业设置的标准对申办学校相应条件进行评估、审批。 (四)严格控制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的审批。卫生类中职学校主要培养护理和医学技术类专业人才,并按相应程序审批。非卫生类普通中专不得举办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 (五)中等职业学校确有条件和必要举办医学类专业或与卫生类中职学校联合举办护理类、医学技术类专业学历教育的,须经市教委会同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按照专业设置标准进行评估、审批。 (六)进一步规范本、专科医学类专业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在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3年数据解读报 告2020版

序言 本报告剖析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重要指标即中等职业学校数量,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数量,中等职业学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数量,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量等,把握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解读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毕业生和招生数量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参赛选手信息表

附件2 参赛选手汇总表 领队姓名:手机号码: - 2 -

附件3 比赛介绍 一、知识竞赛 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开展知识竞赛。 (一)场地抽签:每个组别均随机抽签在两个场地进行比赛,同时开始比赛。 (二)比赛规则:比赛分为五轮,采用积分制。 1、第一轮:必答题,题型为选择题,分值和难易程度相关,由每位选手同时举牌进行作答,每道题有10秒思考时间,时间到未作答的不得分,题目全部答完后同场得分较高的前二分之一的选手进入下一轮。 2、第二轮:必答题,题型为问答题,选手需根据题干在答题板上写出正确答案,每道题有20秒作答时间,分值和难易程度相关,由选手同时进行作答,题目全部答完后同场两轮积分较高的前二分之一的选手进入下一轮。 3、第三轮:抢答题,题型为多段式题,题目将分四段给出与答案相关的四个条件,每阶段均可抢答,答错者失去本题再次抢答资格。同场前三轮积分排名前2名的选手晋级下一轮。 4、第四轮:抢答题,题型为问答题,答错者失去本题再次抢答资格。同组别两场晋级选手在同场进行比赛,本轮得分(前三轮 - 3 -

得分不计入)前2名进入最后一轮。 5、第五轮:抢答题,题型为不定项选择,抢到答题机会者先答题,答错后答题机会让给对方,对方答错再次交换答题权,以此类推,直至答题结束。 二、演讲比赛 (一)演讲内容:演讲题目与主要内容应与宪法和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中国70 年发展辉煌成就、社会进步、改革进程和日常生活实际等紧密结合,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演讲体裁不限。 (二)演讲要求:选手在演讲过程中需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需要他人辅助的道具(包括需要他人搬运上台的器材,残疾选手本人使用的轮椅等器械除外)。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完成演讲的除外)。需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三)评审规则: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打分。演讲内容与切题性占60%(出现跑题此项记0分),语言表达占20%,整体效果占20%。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 - 4 -

重庆市教委重点小学 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作汇报

重庆市教委重点小学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 作汇报 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作汇报一、201X年特色亮点工作 201X年,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带领全体干部教师,紧紧围绕“公平、改革、质量”三个关键词,以提供公平的入学机会、构建创新型教育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4项亮点工作:一是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实现新突破。有2所幼儿园被评为市示范幼儿园,使市级示范园增至6所,居5个发展新区第二。高质量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认定工作,中考成绩居5个发展新区第二。高考录取率由95.17%提升到99.85%、本科率由63.48%提升到89.48%,居五个发展新区前三。职业学校16人代表市参加201X年全国技能大赛,获得3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汽车专业车身修复获得了全国总冠军。在201X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汽修专业3名教师获一等奖,食品专业3名教师获三等奖。12月16日,职教农村电商合作发展大会在职业学校召开,对于拓展、整合政府、学校、企业等各类资源,对于人才培养、企业转型、产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对于有效推进互联网+都市现代农业战略意义重大。成人教育累计培训市民7.2万人次,培育出等民俗旅游村。开设国际课程的民办学校增至6所。33所中小学幼儿园与15所高校建立联系,近1万名师生受益。

二是名优数量实现新突破。有市特级教师25人、市级学科带头人24人、市级骨干教师123人,区级骨干以上教师共计1897人,约占专任教师30%。引进10所名校,引进力度居五个发展新区前列。同时,不断加大本土特色优质校培育力度,20余所特色幼儿园、特色学校的办学成效广受好评,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15所中小学与高校通过举办附中、附小或特色支持实现合作对接。 三是人口调控工作实现新突破。落实人口调控“五管”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开展联合执法274次,取缔未经审批幼儿园73所,减压人口10873人。为应对小学入学高峰,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入学工作意见,继续实行“五证”联审工作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在人力社保、工商、住建、公安及各镇(街)的大力支持下,压减非京籍生源1693人。 四是构建良好发展环境实现新突破。党组织覆盖面100%,办学条件标准达标率100%,法制副校长配备率100%,经常性教育督导覆盖率100%,专职卫生人员配备率100%,保安覆盖率100%,校园监控覆盖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挑战一是优质教育品牌数量和影响力不足。名校(名园)、名校长(园长)、名师比例相对较低,区域教育影响力有待加强。一方面,需要不断加大培育与引进工作力度,逐步增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8]1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01 【实施日期】2008.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渝府发〔2008〕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精神,为加快实施“314”总体部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实现服务业大发展。通过发展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方便生产生活,转变发展方式。到2012年,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力争西部领先,增加值年均增长13.5%以上,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42%以上。现就2008―2012年我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围绕打造西部产业高地,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着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金融保险、软件信息、中介会展、文化传媒、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服务贸易。 (一)现代物流 发挥重庆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打造长江上游现代物流中心,物流收入达到1000亿元,建成1个500亿元级的物流园区。建成成渝、渝汉沪、渝湘穗、渝黔桂、渝兰西亚、渝陕、渝京远东和渝昆东南亚八大对外通道和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大力发展集装箱公铁水多式联运。争取开通重庆―成都五定班列,巩固扩大重庆―上海五定班轮,实现物流快运。重点建设团结村铁路集装箱物流枢纽(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寸滩港、黄谦港、果园港和东港港区“一基地四港区”,建设重庆内陆保税港区及拓展区和万州、黔江等区域性物流基地。建成寸滩国际集装箱物流中心、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一批重点物流项目,以及汽车摩托车、化工、冶金及涉农物资等若干物流配送中心。引导主城区现有市场、仓储等物流资源搬迁置换到重庆西部物流通道。实施“第三方物流企业五年培育计划”,做大做强3―5户经营业务在西部地区占优势且辐射全国的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集团。扶持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水陆联运物流系统和重庆交运集团区域性综合物流系统建设,培育成物流收入上百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引进10户以上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在重庆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科技研发 积极引导科技创新,力争科技研发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1.7%。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在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天然气石油化工等重点产业领域,构建以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重点产业集聚区为关键环节的创新链条,陆续推进实施20

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3年数据分析报告2020版

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20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的现状及发 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 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 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普通高中生师比,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占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普通高中生师比同全国普通高中生师比(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2017-2019)统计分析 (9)

重庆服务贸易

加快重庆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重庆服务贸易起步晚、基础差、竞争力不强的现状,在对其成因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我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建立健全重庆服务贸易的管理与协调机制 健全服务贸易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是重庆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组织保障。市外经贸委是服务贸易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部门和各区县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掌握全市服务贸易的发展动向,全面监督、适时调控服务贸易发展方向,出台有关鼓励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制定重点服务行业招商引资目录,做好服务贸易的管理工作。 可由外经贸委牵头众多相关部门,成立全市服务贸易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支持措施、信息统计、项目引进等方面的合作。 成立服务贸易行业协会,把各类服务贸易企业聚集在协会之内,加强对服务贸易的研究,适时通报行业发展情况,发布服务贸易调研信息和国际商情,促进服务贸易企业的联盟与合作,以实现资源共享、交流协作、优势互补。 各区县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积极开展工作,特别是一小时经济圈内的永川、江津、合川、涪陵、南川和库区的万州、黔江、丰都、奉节等区县,应该成为主城核心区服务贸易的强力支撑。 二、通过行业整合,组建一批大型服务贸易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重庆服务业规模小、经营分散、竞争力弱,在国际市场上同国外服务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占领国际市场的能力有限,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批以国际服务贸易为目标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并对它们给与优惠和扶持政策,向大型跨国服务企业方向发展。重庆市政府可把对工业生产领域的行业整合的经验应用到服务行业。 第一,组建重庆旅游集团。可以考虑将重庆的旅行社、餐饮、宾馆酒店、出租车、旅游景点等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松散型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下面分设旅行社集团、餐饮集团、宾馆酒店集团、出租车集团、旅游景点集团等二级集团,二级集团由本行业若干有实力的经营实体(企业)组成;经营实体(企业)作为集团的第三级,它们直接面对广大的旅游个体。集团总部由董事会组成,主要机构应该包括:董事会、规划与发展部、旅游信息与协调部、宣传与品牌部、人力资源部、国际旅游部、国内旅游部等,重点做好集团发展规划、品牌经营、核心竞争力培养、内外协调、信息收集与发布等。二级集团主要负责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制定行业规则和标准、协调本行业各经营体的关系,及时发布行业信息,主动做好与其它行业之间的协调。三级经营实体(企业)做好本实体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服务产品生产、提供优质服务、维护集团的声誉。 第二,组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以重庆外建、重庆建工、重庆广厦为核心骨干企业,联合有建筑实力和良好资质的重庆建筑企业、具有较好设计能力的国家部委在渝设计院和重庆地方优秀设计机构共同组成,积极“走出去”,承揽更多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工程承包可以充分发挥重庆的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是目前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通过建立外建行业集团公司,有利于增强国际工程承包竞争力。 第三,组建重庆劳务输出集团。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际劳务市场容量很大,重庆乃至整个中国在国际劳务市场的份额却很小。重庆从事劳务输出的单位、企业和机构有30多个,各自为阵,使重庆劳务输出无序竞争,劳务输出的效益大打折扣。建议将重庆劳务输出机构进行清查、梳理,取缔不合法组织,将合法的机构组合成一个集团公司,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评聘教师职务的其他教育机构中履行高级讲师职务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生中最幸福的就是身体健康 3、聘任高级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二、职称论文发表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 1、担任国家规划教材主编(主审),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撰写十万字以上,或担任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主编(主审)两本书以上,或参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二十万字以上。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能承担专业教学的改革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制做的产品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 4、参加课题研究,要担任国家级课题的主研人员(前9名),或担任市级课题的主持人,或担任市级课题主研人员(前5名),或担任区县(主管部门)级课题主持人2项。 5、在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省级以上期刊5篇,或获国家级一级学会二等奖3篇及以上,或获市级学会一等奖2篇及以上。论文快速发表绿色通道——期刊之家专业的学术馆式高素质论文推介平台/论文集中发表平台,期刊之家十年耕耘,和多家杂志社开通论文直通车,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环节流程,论文能够尽快获得审稿结果,从而加快了论文发表到合适的学术期刊上进程!拥有专业的学术团队,凝聚了一批行业内资深、有活力的成员。本站工作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多名。另外聘几大高校的教授和博导,拥有坚强的学术交流后盾。从业人员均曾在各大期刊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在各自专业领域上有着出色的表现以及丰富的学术功底,他们有着高水准的审稿水平和高层次的学术渠道更具魅力的是他们的创造力和奉献精神;工作中期刊之家和出版社也有合作,需要出书的,单书单号,国家级出版社!也可以代办专利申请科研基金挂名等事务。期刊之家论文刊发时间:从收到论文版面费起3-4个月(特殊情况除外),针对需要快速发表的作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发表流程:收稿---稿件初审---商定期刊---杂志社审稿---办理定金---修改定稿---确认---付余款---杂志社发采稿通知---发表见刊---接收期刊样册---知网收录期刊之家温馨提示:1、学术期刊论文发表时间安排等相关咨询论文帮办编辑扣扣或微信都可以搜号766085044加好友咨询!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不损害公共利益。3、是作者本人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著作权和版权,不损害第三方的其他权利;来稿我方可提供“中国知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提供修改建议,达到文字复制比符合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4、本站初审周期为2-5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2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5、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 6、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7、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8、切勿一稿多投,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电子稿本站声明:期刊之家与多家医学期刊结成了学术联盟,如果您有发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SCI收录期刊的需求,以及对于需要论文发票

新发展理念下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创新融合路径探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79787541.html, 新发展理念下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创新融合路径探析 作者:杨慧桢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9年第36期 摘要:结合国内外现代服务业融合研究现状,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探析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创新融合路径。新发展理念下,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创新融合可遵循五条路径,即创新推动内部融合,协调促进跨产业融合,绿色倡导新发展,开放升级经济结构,共享融合发展成果。 关键词:新发展理念;现代服务业;创新融合;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F719 ;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6-0108-03 一、背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同时,《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与《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的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 随着重庆现代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发展,根据当前重庆产业结构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如何贯彻实施新发展理念,对于重庆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明显的时代特征。现代服务业相对于传统服务业具有“三高”“三新”“两低”特点,①因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也是重庆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要求。 二、现代服务业融合研究现状 1.国内外研究现状。Das和Teng(2000)认为,通过协同创新,不仅能够拉近实际市场与研究机构的距离,同时也能够实现两者资源优势互补。日本产业经济学家植草益(2001)认为,产业融合具有产业间竞争合作关系,源于其降低行业间壁垒的作用。Karvonen M.(2011)以专利为切入点,研究产业的深化和融合,结果表明,融合对于产业和技术的创新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他的研究还表明了不同企业的融合阶段和融合过程中企业的关系。杨艳(2012)认为,现代服务业产业融合存在内部融合和外部融合两种,其中内部融合的服务业有旅游业、金融业和物流业,与农业、制造业的外部融合模式又具有较大区别。刘川(2014)以产业融合理论为研究基础,构建融合深度、硬度和软度三者结合的指标体系,采用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最新版)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002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与物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完善政策扶持措施,促进物业管理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承担物业管理活动指导和监督职责的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自律性规范,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2)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79787541.html,。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当面受理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开放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6385376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还会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和杂志等辅助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获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自2008年5月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下简称“减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中小学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一、二年级每周安排2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 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2节(或艺术课4节);七至九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共3节(或艺术课3节);三至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任何学校不得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30,中学不得早于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 晚自习不得上新课或集体辅导。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三、提高课堂效率,严禁违规补课。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倡导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确保学生在课堂内达成学习目标。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严禁组织、介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四、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5小时以内。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自主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反馈指导的职责,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教师不得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 五、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命题。所有考试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严禁以质量抽测等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全员性、全科目的学科统考或诊断性考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或其他形式的入学测试。 六、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建设好音乐、美术、科技、劳作、图书(阅览)及实验室等各种功能室和体育场馆,按标准配齐设施设备。要加强实验、实作等课程内容的教学。每天下午课后安排1节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生活技能训练、礼仪训练等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培养一项科技爱好。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挤占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七、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要发挥教师的教学能动性和教材的核心作用,一、二年级严禁使用教辅材料,三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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