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江西安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2016年07月01日

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目录

一、目的..................................................................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适用范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管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 错误!未指定书签。附表一: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完整word版)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长江中游鲤鱼山水道航道整治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制度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特种设备施工、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港口码头工程,航道工

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以及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的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 必要时,施工单位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项目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有水上施工船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包括水上铺排、水上抛石、抛投透水框架)。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 2)监理采用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的方法审查; 程序性审查——按规定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已经执行;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 符合性审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是否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方案是否包括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性审查——方案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特别复杂的方案,监理部应报请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确认。 四、监理工程师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做到及时,一般在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 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必要时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和编制;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3、专项施工方案力求细致、全面、具体。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说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4、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河南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编号:SM-ZD-92533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总则 1、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3、本制度适用于210国道榆林至陕蒙界公路改建工程N7标项目经理部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

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桥涵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基坑深度h h≤5m 5m <h≤10m h >10m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边坡高度h h≤6m 6m <h≤15m h >15m 路基高填方工程路基填方高度h h≤6m 6m <h≤12m h>12m 大模板工程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100m2<h≤300㎡A>300㎡ 起重吊装工程吊装重量G

一般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一般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一、企业各级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过后方可实施。 二、编制者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编制及审核者都必须有工程师职称。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采取分级控制。 四、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以下具体内容:工程项目的概况;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进度要求;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主要施工程序(方法或工序)、特殊过程及主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资源的配置计划(如:施工设备、主要人员、生产设施、环境等);作业件的编制纲要计划、支持性的标准、规、质量管理体系件等件需求(可列出引用);工程所需的产品验证、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及其验证、验评的标准和规,可以引用);为施工过程、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可以简述、引用)。 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针对工程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七、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地方有关具体规定,组织专进行论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成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八、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为此须做好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目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分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九、安全技术标准规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内容和施工特点,收编相关的现行有效地国、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人保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度及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1 基本概念 1.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文件。一项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求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应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工程,并解决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 1.2施工方案 关键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项目中的某一个重点单位、分部工程. 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内容等单独策划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措施、质量要求以及必要图纸 等编制而成的施工文件,属于一个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编制规定 2.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讨论,确定基本方案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理审阅并签字后报上级审批。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围护设计作为一个特殊的施工方案,实际深度超过6米(含6米)的由公司组织编制设计方案,不足6米的由项目部组织编制。 2.3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一次编制完成,也可以分阶段、分单位分册编制。分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股应由基础阶段、上部结构及装饰阶段等内容组成。分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第一册中“前言”部分应说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由哪几个分册组成,各 分册应顺序编号。 2.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部分应单独成册,单独填写审批表,并作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部分,一同上报审批。 2.5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包单位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入审批签字,项目部应在分包单位编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总包管理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审批表报批。 2.6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3 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审批规定: 3.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单位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2) 基坑挖土深度超过6米(包括6米)的工程; 3) 垂直运输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机的工程; 4) 采用爬、挂、挑脚手或其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 5) 基坑开挖深度在3米及以上的围护设计;

重大安全技术方案评审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2906 重大安全技术方案评审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重大安全技术方案评审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施工项目安全控制的重点和难点,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坚持安全技术措施以专职安全员为主,项目工程师为辅等有关人员的联合审查制度,安全方案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完整word版)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一、专项方案管理程序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流程: 熟悉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对照标准规定识别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监督检查及验收实施效果——发现问题整改完善——直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流程: 熟悉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对照标准规定识别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监督检查验收专项方案实施效果——发现问题整改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 二、监督检查措施 严格按批准的专项方案实施,任何人无权私自更改、调整已经批准实施的安全专项方案。 加强对方案执行力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解决。同时,要加强变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若施工中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修改调整专项方案时,应按原程序进行修改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即该审批的要审批,该论证的要论证才有效。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工程施工设计,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特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制度。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安全与质量两方面。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满堂脚手架; (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盖板及箱梁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明涵基础及开挖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钢筋加工及捆绑施工: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上报公司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公司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三、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公司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是建筑施工安全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生产事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单位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分部分项工程中,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由项目专业施工人员会同项目有关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列出施工部位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用具要一并纳入用料计划,填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使用计划申报表》。 4、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基础工程、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大型设备(塔机\外用电梯等)、文明施工、应急救援预案等,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预防事故的措施。 5、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以防止高处

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伤害、机械伤害为重点,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责任目标。 二、安全施工方案审批程序 1、单位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后,报项目经理审查,然后填写《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审批表》报公司职能部门(技术管理部、生产计划部、质量安全部等)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并盖取企业公章后。 2、公司审批后的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同意后,项目部按此组织施工。 3、审批过程中,对于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或违反施工工艺,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返回项目重新修订后,再按程序签批。 三、安全工作责任 1、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要详细、周到,参与人员清楚工作内容,明确安全工作责任。 2、项目部按照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若因施工安全确需改变的,必须以书面材料报公司总工程师同意。 3、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由公司技术管理部和质安管理部人员负责抽查,对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有权责令项目部纠正,对危及生命安全的,有权停工整改。 3、未经批准或未编制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的,将追究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无专项方案发生事故的,将加重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制度 一、总则 1、项目部组织各施工分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 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项目部应组织各施工分部建立施工危险较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2)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4)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5)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6)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5、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牵头负责编制,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部门审批。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部进行论证,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然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后

组织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分部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项目部安全部和工程部轮流参加监督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全科和工程管理科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编制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单位 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填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会审。 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 的规模、特点等),结合自身的资源状况,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2)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可要求设计单位予以配合, 作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 (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政策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标 准。 (4)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点。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交通运输干线和施工排水系统)。(4)施工综合进度网络图(包括开工、竣工日期、工序工日、关键线路、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 (5)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制配件)。

(6)施工图交付进度。 (7)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计划。 (8)只要施工力能供应(包括水、电)。 (9)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的安排。 (10)保证施工安全(包括消防、防飓风、防雨等),保证质量的计划、措施,保证文明施工。 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 工方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涉及本专业有关内容的技术可靠性和工艺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6、需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 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组织审查并审核、签认。7、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 签发给承包单位,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8、承包单位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果需对其内容 做较大变更时,必须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9、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时,仍 应报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签发。 10、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 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还应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11、对于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分批供图的工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审查程序如下: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预定的时间内,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施工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建设单位。 4、施工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修改,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时,应在实施前,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制【2009】87号)规定,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渠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的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的标准规范,充分考虑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标准规范条件的要求,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等;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现场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施工安全,实现安全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安全技术方案应具有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先进适用,安全技术是否成熟; 6、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副i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时的注意事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规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对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应协调一致,施工平面图的静态布置内容,如临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施工道路、临时办公房屋、物资仓库等,以及动态布置内容,如施工材料、模板、工具器具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于各阶段施工方案的实施。

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一、一般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按阶段分为施工用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除投标外本章所指均为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所有工程,不论工程规模大小,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综合性文件,施工现场应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 (三)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应严格遵照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果确实需要变更的,要严格变更手续,特别是通过专家论证的方案,更改方案后要重新进行专家论证。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一)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经济指标。 (三)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应具备的批准资料,手续暂时不完善的可说明计划批文的有关情况。 (四)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五)经审查的设计图纸、图纸审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 (六)工程涉及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图和测量控制等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

(七)有关新技术成果和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和经验。 (八)公司技术管理制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 (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程序文件》。 (十)《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十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并符合下列原则: (一)满足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二)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有效的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注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四)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大力推广绿色施工。 (五)体现公司管理方针的精神,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现环保意识。 (六)施工组织设计力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有数有据,层层分解,系统配套,图文并茂,格式规范。 (七)施工组织设计中重点的附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进度网络图、横道图)必须合理,有指导意义。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一)一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土建、安装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土建、安装公司、项目部及有

专项方案评审办法

武汉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建设部87号文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及开展论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函[2009]300号),现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未经专家论证的不得组织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供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资料中,必须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安全管理制度。 —1 —

5 、专项方案编制及审核 5.1 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2 专项方案编制包括如下内容: 5.2.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5.2.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标(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5.2.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5.2.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 验收等。 5.2.5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监测监控等。 5.2.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5.2.7 计算书与相关图纸。 5.3 专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进行编制,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施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必须由总承包单 —2 —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

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的编制、审核程序和实施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单位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标准规范及地产集团和公司安全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程序和实施明确如下,请各有关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 一、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二、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三、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在施工前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规定见附件一)为: 1、打桩工程;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模板工程(应包括支拆模); 5、起重吊装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8、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除工程(应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 9、拆除、爆破工程;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五、各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制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且能有效指导施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完整版)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制度会签表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总则 1、对公司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建立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3、必要时,对下述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4、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理部。 二、安全技术方案预控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对国家法规规定必须聘请有关专家验证的,报监理审查,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公司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对国家法规规定必须聘请有关专家验证的,报监理审查,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应在充分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环境和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及设备、施工水平、经验及工程特点等。能对施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编制,使方案和措施能够真正达到指导施工、控制风险的目的。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范围 1、界定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危险程度,建立分部工程台帐。 2、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桥隧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 (7)爆破工程; (8)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 施、重大工程、难点工程、特殊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检验公司及标准、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四、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审批

2020版专项安全方案评审及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版专项安全方案评审及管 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版专项安全方案评审及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范围 各生产单位安排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列超出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3、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4、起重吊装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汶马高速C22合同段项目部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本项目部管辖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转向施工反感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项施工方案分为一般危险行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一)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单独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涉及既有线、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监控、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专项施工方案是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性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并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章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一般危险性工程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和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质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一)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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