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外出学习 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 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 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

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

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

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

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

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3.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期满后,要为医院服务(按其所学专业)一定时间,方可申请调离或变换专业;服务时间,视其学习年限长短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1)外出学习、进修三个月,回院后要为医院服务三年;

(2)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以上,回院后要为医院服务六年或六年以上。

(3)外出学习、进修一年以上者,回院后要为医院服务不少于十年;

(4)连续进修2次,间隔时间不超3年,进修时间超过半年,原则上在院服务不低于十年。

六、外出学习、进修人员的赔偿规定

1.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回院后为医院服务时间不够即要求调离医院或变换专业工作者,要交纳服务期未满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学习、进修期间发生的培训费、住宿费、工资、福利、旅差费等一切费用;

2.不经医院批准,中途自行终止进修者,或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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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9日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 (2)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5)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学校、专业及课题的学历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学历教育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

绩表现、报考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对于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凡公司资助的在职学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在公司履行5-8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人才流动。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5)员工在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1、凡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1)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借款预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现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做如下规定: 一、每年11月份前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须重新上报,逾期不上报的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临时派出进修者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才能外出进修。 二、进修人员条件: 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院长办公会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3、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外出学习≥1个月的学习。 四、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部长把关,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科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并签订《医院外出进修合同书》,一式二份,人事科、当事人各一份留存;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六、进修期间待遇: 1、进修3个月以内者(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1.0系数发放奖金;

(完整版)公务外出管理制度

员工公务外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员工临时外出办公请示流程,加强外出办公考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作为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管理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因临时公务外出的员工。 3公务外出请示 外出前,应事先填妥《员工外出申请单》,报直接领导人核准。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部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4 核准权限 4.1主管级以下人员,由部门主管核准,未设部门主管由经理核准; 4.2主管级人员,由部门经理核准,未设部门经理由执行总经理核准; 4.3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执行总经理核准; 4.4行政部负责外出人员登记的监督,进行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5细则 5.1外出前,应至少提前到行政部处登记,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报直接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特殊情况不方便办理的,需征得领导口头同意,方可外出; 5.2上班前直接办理公司业务未到单位打卡者,应提前一天到行

政部备案;在下班前未办理完公司业务而无法回公司打卡者,需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5.3外出办理公司业务员工需严格按照所填登记表办理公司业务,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6注意事项: 6.1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 6.2外出办事人员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欠款安全; 7应用表单: 《员工外出申请表》 员工外出申请表 注:1、因外出办理公务无法按时返回而影响正常考勤的,应填写本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一份本人存档;3﹑主管级以下人员,由部门主管签字核准;4﹑主管级人员,由部门经理签字核准;5﹑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经理签字核准;6、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应在事后补填本表。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二、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四、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制度,服从管理。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院批准。 六、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七、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八、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九、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作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十、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十一、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二、医务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务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院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四、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五、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训练、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六、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培训管理,汲取外部先进管理方式及专业知识,促进“精英”团队建设,有效推广学习经验、达到外培内训、全员共进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 员工外出培训坚持“与外训人员工作职责与职业发展一致、与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一致、与岗位任职资格及激励晋升机构相结合”的原则。 3.外出培训的项目范围 外出培训的项目包括:培训机构公开课、参观考察、出国培训、学历提升学习等。 3.1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机构开设的短期公开课,内容需与自身工作相关,并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3.2出国培训或者国内培训超过5万元的需报沙漠生态集团总裁审批。 3.3学历提升学习相关规定请参考《关于派送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参加MBA和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的通知》(2011年8月21日发)。 4.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详见附件《员工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5.培训要求

5.1参加外出培训人员的岗位或专业必须和培训内容相对应,同时必须符合培训机构所要求的培训条件。 5.2外出培训人员应遵从公司安排,在参训前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 5.3外出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严禁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5.4外出培训人员根据授课方安排,认真听讲、记录,学习回来30日内,将学到的经验、体会或成果在本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推广和知识共享,并建立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等详细信息的培训学习相关记录上报总管理中心,对未进行经验交流的单位或部门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6.外出培训费用管理 6.1课程费用 员工参加公务培训或考试的相关费用经审批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报销时必须凭正规发票、外出培训审批单,和在本公司/部门进行的培训收获分享总结等申请报销。 6.2培训期间差旅 培训期间差旅管理请参照《亿利资源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7.外出培训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7.1员工外出培训前一周,需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 管理规定(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医、护、技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拓展业务开展范围,促进医院持续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的必备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安排,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外出培训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方式 1、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指派相应科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2、科室因开展新项目、新技术需要,经科室成员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向院方申请推荐,院方经研究确实符合医院发展,院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培训学习。 三、外出培训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请销假制度 凡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由院方指派或科室申请后院方同意的外出进修学习培训人员,按上班在岗计算,但均应在外出进修学习培训前到办公室填写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主管考勤人员备案)。 同时进修培训学习期间,需向办公室人员传送进修学习过程中的学习照片以便办公室及时备案。 四、外出培训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费用报销规定

院方以鼓励学习、倡导发展为原则,凡因医院业务需要,由院方指派或科室申请后,院方同意的外出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所需费用,原则上由院方全额承担,但考虑到新项目学成后的发展前景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科室对该项目发展的重视程度,自项目开展起六个月内该项目业务总流水能够达到培训总费用2倍的由院方全额承担,否则该项目的培训总费用由院方承担75%;科室承担25%(在绩效核算时具体体现)。 以上规定自宣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临时补充。 2020年10月5日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修正稿)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康复技术,不断提高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经研究,特订立以下规定。 一、外出进修的条件 1、进修项目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符合中心业务发展规划。 2、平时工作积极认真,兢兢业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已获中心聘任,或已在中心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中心的业务骨干。 4、外出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中级以下3-6个月,进修一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五年,进修半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三年,均不得提出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责任赔偿相关费用(培训费,培训生活补贴,培训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5、原则上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外派2人进修。 6、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

次。 7、外出进修的机构原则上为省内外知名机构。 8、特殊情况需报中心领导批准。 二、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 外出进修应根据中心及科室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各科负责人于年底前制定次年度本科室人员外出进修计划,报医教科;医教科根据各科上报的计划,制订全中心外出进修计划,并报中心领导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科室制订外出进修计划(年底) 填写“进修审批表” 科主任签署意见 医教科 医教科制订中心年度外出进修计划 报中心领导审批 医教科落实(联系进修机构)

三、外出进修的待遇和费用。 1、外出进修期间,半年以上(含半年),月岗位绩效奖享受50%,年终考核奖享受80%,其它待遇不变,进修费按进修的机构依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报销。 2、三个月以下的外出短期培训,在培训期间,月岗位绩效奖享受50%,其它待遇不变。 3、出省进修培训期间,如对方单位无法安排免费住宿,则发给进修、培训生活补贴,标准为每天50元 四、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规定同时作废。(附外出进修审批表) 二0一三年七月三日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新生儿病区外出进修学习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生儿病区外出进修学习制度及实施细则 根据徐州市儿童医院文件徐儿医【2009】37号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提高我科医生业务能力,加快科室人才培养,科室根据需要选送科室业务骨干和业务能力突出的专业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提高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通过科务会成立新生儿内科外出进修学习小组,制定新生儿病区来科进修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 成立新生儿病区医师外出进修管理小组: 组长:李振光主任、郝祥梅护士长 副组长:吴宏伟副主任 联络员:李静 组员:赵英荣、祖静、尚培薇、高继生、王伟、杨夏刘金凤一:我科外出进修人员需符合以下资质: 1:需为我院正式职工,具有执业医师资质者。 2: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师,外出学习前一年有论文发表的,或连续2年完成综述的每年可参加一次省内学习活动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及副高以上职称医技人员,在学习前一年有论文发表或者连续2年完成综述的,每年可参加省内省外学术活动各一次。 3.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者,次年不准外出进修学习,定为不合格者2年内不准外出进修学习。 4:参加继续教育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外出进修学习。 5: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支持各级医学会的

学术会议。 二:外出学习时间、地点要求及待遇 1、1:外出进修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每人每年累计小于21天。(有科研课题的医技人员除外) 2:外出参加同一个学术活动或学习班,原则上省外只允许一人参加,省内一至两人参加,市内可酌情增加参加人数。 2、外出学习活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外出学习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徐儿医《徐州市儿童医院科教研管理方法》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出进修学习管理程序 1、我科医师外出进修学习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新生儿内科外出学习审核小组科室主任同意,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签署同意意见、有计划的安排外出进修。护理人员还要护理部签署同意意见;科主任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报科教科,经科教科审查登记。省内的学习由分管副院长批准,省外的学习由院长批准,方能外出进修、学习。 2、外出进修学习后,医技人员必须将新的信息和学习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及开展讲座形式向所在科室组织学习。并将学分证书复印件留科教科存档,同时主持院内业务讲座一次以上。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取消下次外出学习机会。 3、外出进修学习人员要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外出进修半年以上(含半年)者需要与医院签合同,不得提前返回(医院、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回来者除外)。提前三个月返回者,赔偿50%进修费。完成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 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 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 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

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 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3.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期满后,要为医院服务(按其所学专业)一定时间,方可申请调离或变换专业;服务时间,视其学习年限长短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员工外出及出差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员工外出及出差行为,实时掌握员工去向与工作动态;使外出及出差行为目标明确,办事时效合理,成本可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 3.2各部门依照本制度严格执行、并监督落实情况; 3.3行政监督各部门和人员外出情况,并提出奖惩。 4、定义 4.1 外出:指员工因公事或私事必须离开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外出处 理相关事情的行为;其中,因公外出当日能返回公司,私事外出需请事(病)假。 4.2 出差:指员工因公事到(或被派遣到)公司范围之外的地方处理公 司业务,当日不能返回公司的行为。 5、外出 5.1请假外出 5.1.1 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须先填写请假条,遵照请假程序,获得权限审批人批准。 5.1.2 车间员工请假外出,须将被核准之请假条交于当班保安,并打下班卡后方可离开。 5.1.3 办公室员工请假外出,须将被核准之请假条交于前台,并打下班卡后方可离开。

5.1.4 保安队长每天将前一日请假条收集整理交至前台,做为后续考勤依据。 5.2休息时间外出 5.2.1 因行业特殊(兼顾到现行考勤制度),车间员工原则上中途休息 不允许外出;确实需要外出的,须填写放行条,主任级(含)以上领导签字后,交予保安放行。 5.2.2 中途休息时间外出的员工,需在下个班次开始前及时返岗。如 若迟到,需在保安岗登记返厂时间后方可进入车间(准时返岗者无需在离岗登记本登记)。 5.2.3 离岗登记本的记录同样做为考勤核算的依据,迟到的时间一律按考勤制度处理。 5.3办公室员工因公外出(公出) 5.3.1 部门直属领导,对本部门员工之外出行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之 去向负责,如不掌握讯息,负连带责任(此款同样适用于车间)。 5.3.2 各部门的负责人外出,需向常务副总申报,包括口头、电话、 微信、QQ等形式,征得同意后,在前台外出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离开。 5.3.3 普通职员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部门领导签批后,在 前台处登记后方可离开(部门需评估外出的必要性,大致需用时长)。 5.3.4 员工外出返厂后,需在登记本上登记返厂时间,前台应加以监 督。 5.3.5 员工公出,不论是在下班前返岗,还是在下班后返岗,均需打 下班卡。否则,依据考勤管理制度,按异常签卡或旷工处理。 5.3.6 外宿员工因公外出,仅在《外出申请单》上的预计返厂时间迟 于下班时间的情形,方可直接回家,否则,无下班打卡记录,按异常补卡或旷工处理。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为了不断的引进和学习医学及其管理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为推动医院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满足医务工作者的求知欲望和要求,从而更好为病人服务,现制定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主管部门 院长、分管副院长、主管科室、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财务科。 二、外出进修和培训的类别 1.从时间上分为长期进修(三个月以上),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含临时一周以内的学习)。 2.从费用负担上分三类,分别是公费外派类、医院支持类、自费类。其他的视为短期培训(一般每次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三、办理程序 1、长期进修:医院高层管理委员会确定进修或培训项目→由科主任结合积分和业务需要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院长批准→报院委员会批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对后签订《进修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出。 2、短期培训:医院根据需要派出或科室选拔推荐→主管院长审批→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参加培训协议书》→参培。( 3、临时学习类,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参学。 四、进修培训和学习人员的条件 (一)医院支持类: 1、诚信有德,无重大违纪行为,无法律和经济纠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 2、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稳居前列,在学习期间工作不受影响或工作任务有人接替。 3、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二年;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基本资质;所学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同。 4、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或可以与医院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能够遵守《进修协议》,愿意履行进修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5、经指定医院查体:身体健康。 五、费用负担和进修培训期间的待遇 (一)公费外派类 1、进修费用的分担(长期) (1)开始去和结束回的往返交通费(汽车、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下同),时间超过3个月的,每3个月一次的往返交通

出差与外出管理制度

出差与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本着节约开支、注重实际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出差定义 1、出差是指需在工作现场当地住宿的工作过程,出差费用以出差旅费形式报销。 2、外出是指由于工作需要在办公室场所外办事并当天来回的,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市内交 通形式报销。 三、出差申请程序 1、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可邮件进行申请), 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往返时间及需订票信息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发送部门主管审核。 2、出差申请未经过审批的,不予暂支差旅备用金。 3、出差结束后,做好出差总结。 4、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预领的备用金,先将出差总结发给上级主管与行 政主管,并抄送财务,至财务处报销;否则有权拒绝其报销差旅费用; 四、交通工具 1、交通近途以汽车为主,远途以火车为主,遇机票打折后价格低于火车票,可乘坐飞机出 行。遇紧急情况须乘飞机的,报主管同意后,可以乘坐。员工根据出差前确定的工作事项路线、出差天数等,经部门主管审批后出差。 2、外出的交通以杭州大区范围为主,凭票据实报销。乘车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员工应考 虑完成工作任务及为公司合理节约成本为前提,如因工作任务需要、交通不便或携带不便物品等特殊原因必须乘坐出租车的,必须先报主管同意方可乘车,并且在填写报销单时,须在车票背面注明原因及出发地和目的地。 五、住宿标准及出差补贴 1、住宿标准 出差在外地住宿以全国各商务经济型连锁酒店为住宿背景(如汉庭快捷酒店、如家快捷酒店、锦江之星酒店等),省会城市单人住宿标准200元/天,非省会城市单人住宿标准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以短期业务学习为主,形式包括学术讲座、学 术会议、专题讨论会、专题学习班等;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最低 学分为25学分”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下述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 章制度。 一、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1、在职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为25分。①参加院级学术 讲座,每参加一次计1分;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专题学习班,学分由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 部发的学分证为依据;③市级三、二、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主持者分别记学分3分、6分、9分, 省级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10分,二等奖15分;第2—7名完成人,按主持减1分计算(最低计 1分);④发表学术论文,省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5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 10学分;国家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7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计12学分。 中华牌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10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15学分。其它专题论 文参考上述规定计分;⑤临床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每项经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 水平认定后记2—5学分;⑥专着:主编15学分,副主编10学分,编委5学分;⑦专利:发明 专利15学分,实用新型专利5—10学分(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水平认定)。 2、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款第四条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取得最低学分25 学分,才能提出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的申请”之规定,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需连 续5年,每年取得25学分后,才有资格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

人民医院外出进修学习规定

人民医院 外出参加学术活动、进修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学术交流的管理工作,营造和活 跃学术氛围,强化对外交流能力,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医院快速发展,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专业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外出进修、学习、学术交流会议的人员提出以下规定和要求: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1、外出培训、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应以学科发展中的有关新理论、 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会议内容应在医院专科建设之内;或社会效益、技术效益显著,科室具备开展条件,学习、培训后即能开展之项目。 2、科室主任、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每年不 超过两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仅限一次。担任省市专业委员会或学组领导职务需参与组织或主持会议者,经医务科批准可适当放宽。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换届会议、年会等,在山东省内召开的凡系委员的经医务科审批、分管院长批准可参加,省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必须请示院长同意。学术活动费用每年每科不超过8000元。 3、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术活动等会议原则上由医务 科根据专业选派人员参加。 4、具体要求及流程:

(1)需外出开会、学术交流的人员,必须持相关的邀请信函,填 写外出学术交流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字,报医务科备案并经上述审批手续方可外出。未经上述程序者一律不安排报销。 (2)外出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回院后,必须填写外出学术交流汇报 表,并在院内进行专题讲课,将讲课内容交医务科备案。否则将不再安排外出学习。 二、外出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特殊情况确因业务发展需要的可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直接安排进修学习。外单位调入医院的职工满三年后方可外出进修学习。 2、各科室主任按照科室及医院的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设 置科学地制定人员进修培训计划,并于每年年底将科室进修计划 及学习人员名单,上报医务科。被选派进修学习人员,须由本人 提出申请并制定出进修学习计划,逐级上报。凡拟派出进修人 员的科室必须保证科室正常运转,原则上不得再以人员不足为由 要求加派医师。全院的进修、学习计划由医务科制定,上报分管院长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实施。 3、新建科室、新增项目确需进行计划外培训的须报医务科审 批,提交院长办公会另行研究决定,各种免费培训、学习必须经医务科备案、审批后方可参加。 4、所有外出进修学习人员,进修之前患有严重心脏病、传染病等疾 病,不得派出学习,年度内出现大的医疗纠纷而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及 毁坏医院声誉抑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的医护人员,不得安排进修学习。 5、进修学习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

员工因公外出管理制度

员工因公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加强部门员工因公外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管理依据。 2、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公司办理工作事项。 二、适用范围 1、上级交代或其它须马上外出办理的事务。 2、办理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日常往来行政事务。 3、出席政府或其它事业单位会议。 4、采购员工福利、模具加工等临时性工作事务。 三、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申请 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应提前制定外出工作计划,填写《人员外出申请单》,注明往返时间,外出事由,经部门经理审批、综合部签字后,交保安室方可外出。 2、员工、主管级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级别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员工工伤等特殊紧急事情可先口头申请后,特殊处理。 4、如部门经理或者总经理不在公司的,外出人员须填写《人员外出申请单》后,经微信申请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综合部代为签字审批,交保安室后方可外出。 四、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1、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安全。 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 3、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视情况电话报告上级领导,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4、严禁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私事。 五、员工外出工作的返回管理 1、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 2、员工预计或完成计划工作后,离下班时间在30分钟之内的,可以不用回公司打下班卡,直接下班回家。 3、因公外出,无法回公司打卡者,可凭《人员外出申请单》作为综合部统计考勤的依据。 六、考核和处罚 1、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违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事情的,如未按流程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职工队伍,建立职工培训工作管理的计划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进修培训管理,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心职工外出进修培训:包括岗前培训、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单科进修、国内外访问学者、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申请博(硕)士学位、短期培训班、专业技能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社会实践、研讨会、学术会议等。 第三条培训原则: (一)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制订年度进修计划,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培训进修。对要求进修培训的职工进行考核,实行择优安排,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后备人才优先参加培训进修,对考核不符合培养条件的暂不安排进修培训。 (二)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根据中心发展的需要,单位认定的学科、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管理关键岗位负责人、年轻大学生、研究生和专业梯队成员作为培养重点,通过培训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三)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培训、进修应符合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的近期需求和长远目标。坚持自修与进修相结合,以自修为主;在职与脱产相结合,以在职为主;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结合,以学历培训为主;高学历与低学历并举,以高学历为主。加强理论实践一体化能力的培养,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四)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不断改进培训措施。进修培训应立足在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选择培训形式,避免重复培训和连续培训。

外出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公司外出管理工作,提高各部门衔接,特制定 《员工外出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外出”指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因公外出离开县城; 2、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业务时; 3、上级交代须办理业务,需外出办理业务时; 4、其它特殊事务; 二、实施细则: 1、预计外出前,需提前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办理公司业务。 2、将《员工外出申请单》交综合部留存。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度车辆。 3、员工外出时需保持手机的畅通,如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不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4、外出办事人员报销: ①外出伙食补贴原则为每餐不高于15元/人,每天不高于40元/人。(不超过用餐标准按实际用餐费用据实报销) ②凡非紧急事务,公司鼓励以公共交通为主。外出交通费除公司车辆外,其他交通费按票实报。 ③报销时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由当事人及陪同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签字,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 三、请假:员工因事需请假时,需填写请假条,找主管部门签字,请假条交办公室后方可休息,负责按旷工处理。(扣三天工资) 请假条

------------------------------------------------------------------------------------------------------------------------------------------ 员工外出申请表 交综合办公室备查。员工返回时必须知会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综合办公室人员如实填写返回时间。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办法

医院外出参会学习及进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加会议和进修的流程及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外出参会学习管理办法 (一)参加学术会议类别: 1、指令性会议: (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参加的; (2)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 (3)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并已开展工作。 2、中国科协下设的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各类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学习班及其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人员资格: 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不包含离退休人员)。 2、学科带头人及省级学会委员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3次,高级职称及科室行政副主任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2次;中级职称、市级学会委员、论文第一作者每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初级职称每两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 3、上年度或本年度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年度参加学术会议资格:(1)在医疗工作中出现负有责任的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2)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者;

(3)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连续两次不参加本院全院性学术活动或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者;(5)上一年度继教学分未完成者。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牵涉到某一病种、某一技术多学科诊治的学术会议,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5、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 1、审批:接学习会议通知——>填写《外出学习会议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同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 2、会后1月内需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或专科内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传达会议精神和内容后,凭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销,限报会务费、食宿费、交通费,省外不超过2500元,省内不超过2000元,特殊情况报医院办公会研究。 4、进入医院5120人才培养工程的人员参会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返院1月内需完成会议传达和费用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四)管理规定: 1、参会地点以北京、上海、南京、广州、合肥等地为主,在其它旅游城市举办的学术会议,审批时从严掌握。 2、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乘用汽车、火车,确需乘坐飞机的需和人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中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所有业务、工作事项。 本规定适合逍遥游旅游公司各部门员工;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 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 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 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临时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外出人员返回后按照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工作。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2、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前。 3. 遇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外出前应到前台简单记录一下,返回应立即补上外出申 请单。 4、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请单没有交到前台备案的,考勤视为旷工。 5、.员工外出请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如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不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核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核准,副总经理不在由行政部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考勤人员应严格监督,严禁包庇、欺上瞒下,若发现有此类情况或工作失职者,对考勤人员进行每次50元的罚款。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

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职工队伍,建立职工培训工作管理的计划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进修培训管理,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科技职工进修培训:包括岗前培训、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以及社会实践等。 第三条培训原则: (一)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制订年度进修计划,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培训进修。对要求进修培训的职工进行考核,实行择优安排,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后备人才优先参加培训进修,对考核不符合培养条件的暂不安排进修培训。 (二)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根据中心发展的需要,单位认定的学科、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管理关键岗位负责人、年轻大学生、研究生和专业梯队成员作为培养重点,通过培训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三)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培训、进修应符合单位建设与发展的近期需求和长远目标。坚持自修与进修相结合,以自修为主;在职与脱产相结合,以在职为主;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结合,以学历培训为主;高学与低学历并举,以高学历为主。加强理论实践一体化能力的培养,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四)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不断改进培训措施。进修培训应立足在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选择培训形式,避免重复培训和连续培训。 第二章培训类型 第四条岗前培训。新员工(含新毕业或新调入的员工)需参加中心人事科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根据将要从事的岗位确定,主要包括相应法律法规、政

公务外出管理制度

公务外出管理制度

公务外出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 A 修改号: 1 密级:□公开■一般□保密□绝密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状态:

1.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定员工因公外出的有关事项,明确相关审批流程和费用标准,从而使员工高效,有序,节约地完成出差任务。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公务外出管理。 2.2长期驻外人员不适用本制度,驻外人员的住宿、津贴等公司另行规定。 3.定义 3.1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务外出包括出差和一般公务外出两类。 3.2经批准离开日常工作范围(指常州范围内)从事与业务相关活动且超过8小时的为出差,出差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流程完成报审报批工作。 3.3除上条规定情况外的因公外出为一般公务外出,一般公务外出无需填写《出差审批单》,但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4.职责 4.1出差人员:执行出差计划;差旅费借款单、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 4.2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出差;排定出差计划;出差备用金的审核;差旅费的审核。 4.3总经理:出差备用金的审批;差旅费的审批。 4.4财务部:出差备用金的支付;差旅费的审核与报销。 5.出差纪律

5.1不得以出差名义不按指定路线或绕道游山玩水,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5.2出差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绕道回家者,一经查出,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按旷工处理。 5.3出差人员每2天需向直接领导电话或邮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所在地点的住宿电话反馈给部门经理以便应急事宜处理。 6.出差的相关规定 6.1出差审批流程及权限 6.1.1出差时间不超过3天(含)且出差目的地为国内地区的,由部门经理/总监审批。 6.1.2出差时间超过3天或出差目的地为国外地区的,由总经理审批。 6.1.3具体审批流程参见附件1。 6.2《出差审批单》的相关说明 6.2.1单人出差的,《出差审批单》原则上应由出差人自行填写并完成报审报批工作;由部门经理/总监安排的紧急出差,出差人来不及填写《出差审批单》并完成报审报批工作的,可由部门经理/总监安排专人代为填写并报审报批。 6.2.2《出差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于出差前报综合管理部作为计算考勤之依据,一份于费用报销时报送财务部。未能提供有效《出差审批单》的,出差时间一律按旷工处理且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出差费用。 6.2.3多人同行(含两人)出差的,由出差发起部门或公司领导指定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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