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防工程设计专项审查和人防验收

广州市人防工程设计专项审查和人防验收
广州市人防工程设计专项审查和人防验收

广州市人防工程设计专项审查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办事指南

办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服务对象

●建设单位

提交资料

●《广州市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申请表》(一式二份)

●人防部门对该项目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复印件)

●规划部门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复印件)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套图纸及文件(一式三份,内容后附)

办事时限

●资料齐全二十个工作日(其中市防办审图十五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

●发《人防工程设计专项审查意见书》

其它说明

●备齐所需材料到市人防办办理。

●办事时限期满后,到区防办领取《人防工程设计专项审查意见书》。

●下一步程序是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事宜。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验收备案

人防工程设计专项审查图纸内容

一、人防建筑图纸

1、人防设计说明及防护设备表;

2、总平面图及首层平面图;

3、人防地下室平面图及剖面图;

4、人防层与首层之间的各层平面图(如人防层在负三层)

5、人防各口部平、剖面大样图;

6、电缆防爆波井及人防门吊钩图;

7、人防各专业预留预埋孔况图。

二、人防结构图纸

1、人防结构计算书;

2、人防结构设计说明;

3、人防层的全套结构(顶底板、顶底板梁、内外墙、门框墙)配筋图;

4、战时主要出入口楼梯或车道配筋图;

5、战时主要出入口的加强图、防倒塌棚架预埋件图;

6、电缆防爆波井配筋图。

三、人防通风图纸

1、人防通风设计说明;

2、人防通风设备材料及安装时限表;

3、人防地下室战时通风平面图及原理图;

4、人防进排风口部平、剖面图;

5、人防通风大样图;

6、人防电站通风详图(设有电站时);

7、人防地下室平时通风平面图。

四、人防给排水图纸

1、人防给排水设计说明;

2、人防给排水设备材料及安装时限表;

3、人防地下室战时给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图;

4、人防给排水大样图;

5、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图;

6、人防地下室所在层的上一层平时给排水平面图;

7、人防地下室平时消防(消火栓和喷淋)平面图及系统图。

五、人防电气图纸

1、人防电气设计说明;

2、人防地下室战时电气平面图及系统图;

3、人防电气设备材料及安装时限表;

4、人防电气控制原理图;

5、人防电气大样图;

6、电站平面布置图、机电联络信号原理接线图(设有电站时);

7、人防地下室平时动力、照明及消防平面布置图。

(以上除计算书一式一份外,其余图纸均为一式三份)

六、需填写《人防工程设计专项审查设计人员表》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表9 监督注册编号: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表 单位工程名称:XXXX广场二期防空地下室 建设单位名称:X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表

竣工验收意见续表2 质量等级 勘察 单位 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质量等级 设计 单位 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质量等级 施工 单位 意见 项目经理: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质量等级 监理 单位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质量等级 建设 单位 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目录: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其它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 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 3.人防工程立项批复(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7.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9.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总结; 10.《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及市人防主管部门签署的审查意见; 11.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应持有规划、公安消防等 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 用文件; 1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备案机关处理意见: 备案机关经办人: (公章) 备案机关负责人: 1.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处理,并按

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质量问题责任单位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2.验收备案手续完成后,建设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所在市人防办公室办理使用等级手续。

人防工程专项验收表格教学内容

附件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 人防工程竣工档案资料

附件2: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整理装订目录 第一册:工程验收综合资料第一分册竣工验收报验文件 1.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 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 勘察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 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 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防护设备到位:防护设备质量验收报告 8. 人防工程竣工专项验收方案 9.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 10. 人防工程基本概况综合登记表 11. 公安消防部门专项验收意见 12. 竣工初验记录及相关整改回复 第二分册工程建设管理文件 1. 人防工程审查批准书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5.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意见书

6.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及设计变更 7.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修书(主体、防护、风、水、电) 8.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证书(主体、防护、风、水、电) 9. 人防设备安装单位施工合同书(主体、防护、通风) 10. 防空地下室及人防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 11. 其它(另作要求的) 第二册:质量控制资料 1. 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含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以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全套表格) 2. 分部、分项工程(土建施工部分)质量验收记录(附钢筋、砼试验报告单等三证) 3.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防护安装部分)质量验收记录(附人防设备、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企业资质)、人防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 4. 桩基子分部评定表及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5. 人防工程施工方案(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人防地下室部分) 6. 人防工程施工监理方案(规划) 7.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及施工交底文件 8. 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订购合同、订货清单及合格证(原件) 9. 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复印件) 10. 重要构配件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复印件)

人防工程验收注意事项及规则

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是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一般流程可参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按部就班地说明了“怎么验”。本文是人防办基于人防工程验收规范,结合验收示例,总结的人防工程掩蔽验收检查内容,即详解了“验什么”的重点内容,包括了①底板②侧墙③顶板隐蔽工程施工阶段的注意事项及实例分析,即权威又全面,值得朋友们在工程中参考学习。 一 底板隐蔽检查内容 1、人防专用集水坑的设置 1)人防集水坑大小、定位对照建施口部详图设置,不得漏设,一般在图纸会审阶段就交代清楚了,但工地上还是有漏设现象。 2)平面定位:人防集水坑有时为了躲避独立基础,在征得设计同意后,可在集水坑所在房间内作适当移动,但排水立管不得移动,一般靠墙设置。3)坑底标高容易出问题:如主楼消防前室建筑地坪有抬伸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坑底标高高于地漏标高现象,出现“倒流”现象。 4)集水坑钢筋绑扎容易出现错误,坑底底板厚度不够现象较多。

2、人防防爆波地漏的安装及其附属水管的预埋 常见错误: 1)底板地漏成品标高高于建筑完成面标高,不能有效排水。 2)建筑面层为50mm时,地漏没有与底板同步浇注砼,而是预留孔洞后浇。3)地漏标高低于集水坑坑底标高,出现“倒流”。

4)地漏漏设。

集水坑检查要点: 1、地漏数量。 2、有覆土层时,地漏预埋高度影响排水效果。 3、无覆土层时要求地漏到位与底板砼同时浇注,不可预留洞后浇。 4、坑底标高与地漏关系,不能倒流。 3、后浇带位置 后浇带: 1)定义:为防止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温度、收缩不均,沉降不均可能产生的有害裂缝,按照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在板(包括基础底板)、墙、梁相应位置留设临时施工缝,将结构暂时划分为若干部分,经过构件内部收缩,在若干时间后再浇捣该施工缝混凝土,将结构连成整体。后浇带是既可解决沉降差又可减少收缩应力的有效措施,故在工程中应用较多。 2)特点:此法为消去收缩应力,但施工水平影响较大,容易出现渗漏。

人防验收资料

精心整理人防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附属设施验收备案资料 一、?人防验收所需资料 (一)人防工程施工图纸 1、建施总平面图(复印件) 2、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图(蓝图)(若变更设计需附人防工程竣工蓝图) 3、人防工程顶板结构图(蓝图) 4 5 6 7 8 9 1 2 3 4 5 6 7 8、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后附人防工程验收备案表,请填写并盖章,一式五份) 二、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重点) 1、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市站或区站、面积用铅笔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有地下室的,必须加盖人防设计院公章)

2、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勘察单位对工程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4、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5、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 6、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 7、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8 9 10 11 12 13 14 15 17 18 19 1 2、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独立公共建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3、专业达纳韦出具的供水、供电、供气、雨污水排放、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配套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4、市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报告书(复印件) 5、验收检验报告(有电梯设备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住宅项目)

6、雨水、污水排放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纳入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管网的,提供相关部门同意的实施计划和临时措施,以及按时完成雨污水接管工程的书面承诺(原件) E:对于型钢,一般有出厂证明,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2.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A:?钢筋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埋弧压力焊等,都必须合格的焊接试验报告。 B: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 C:焊条(剂)出厂合格证,需经烘焙才能使用的焊条(剂),都必须有烘焙记录,并符合要求。 3.?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A:工程上使用的水泥都应有出厂合格证,证上应注明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出厂日期、氧化镁、三氧化硫的含量、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指标。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 一般规定 ℃ 防火地面建筑类别和耐 间距 (m) 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 民用建筑丙、丁、戊类厂房、库房 高层民用建 筑 甲、乙类 厂房、库 房一、二级 三 级 四 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主体 附 属 丙、丁、戊类生产车间、物品库房10 12 14 10 12 14 13 6 25 其他人防工程 6 7 9 10 12 14 13 6 25 注:1.防火间距按人防工程有窗外墙或排烟竖井壁相邻地面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 2.当相邻的地面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第三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区 贮存物品类别防火分区最大允许使用面积 ( m2 ) 丙闪点≥60℃的可燃液体500 可燃固体700 丁1000 戊1500 一、每个防烟分区的使用面积不应大于400m2。但当顶棚(或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第二节系统的形式及设备布置 第三节装修和构造

当风道通过防火墙或设有甲级防火门的隔墙时,应采取阻火措施。 第四节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第四章安全疏散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三、人防工程的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在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四、坑道、地道工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工程名称 安全出口、楼梯的净宽 (m) 疏散走道净宽(m) 单面布置房间双面布置房间 电影院、礼堂、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 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 1.50 1.50 1.30 医院 1.30 1.50 1.80 旅馆、餐厅 1.00 1.20 1.50 车间、库房及其他工程 1.00 1.20 1.50 第二节疏散楼梯间、楼梯 三、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餐厅等其他类似工程。 一、防烟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10m2; 二、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防烟排烟设施; 三、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工程名称楼梯最小净宽 (m) 商场、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 1.50

人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人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一、人防工程技术档案;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人防验收表1)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五、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质监表1)六、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报告;(人防质监表2)。 国家一直十分重视人防工程工程的建设,对它的质量也有很高的要求,只有符合相关的质量建设标准,才可以合格得通过验收。在验收的时候,负责验收的相关部门需要一些工程资料,建筑法应该提前准备。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人防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人防工程全套竣工图纸。 (二)人防工程施工资料(土建部分、风、水、电、消防部分)。需要提供的施工资料如下:

1、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钢筋绑扎验收记录表 2、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质量验收记录 5、砂、石子化验单 6、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7、地基验槽记录 8、止水带合格证、墙面吸音材料合格证 9、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出厂合格证,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出厂合格证,配件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10、给水排水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防爆地漏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11、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2、系统清洗记录 13、排水管通水试验记录

14、通风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包括风机、风管、风阀、超压排气阀、手动密闭阀、插板阀等) 15、通风系统试验记录 二、人防工程建筑有哪些 (一)按构筑形式分类 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 1、地道工程 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2、坑道工程 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3、堆积式工程 堆积式工程是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4、掘开式工程

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竣工认可和验收备案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竣工认可和验收备案管理规定 法律文号:京民防发[2009]83号 颁布时间:2009-7-20 执行时间:2009-8-1 政策内容: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认可、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和《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人防工程(除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和驻京部队所属工程外)的质量监督、竣工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均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北京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北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市人防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质量标准,对全市人防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市人防站受北京市民防局委托,具体办理全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人防工程所在地区、县民防局负责所属人防工程的竣工认可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防工程竣工认可办法另行制订。 第二章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第四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其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人防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管理行为。 第五条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后,应于人防工程开工建设前,到市人防站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第六条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填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报送下列资料: (一)北京市民防局核发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原件); (二)北京市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应的监督注册证明文件。 第七条建设单位填报监督登记事项正确、报送资料齐全的,市

最新人防工程各类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一、底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监理单位出示《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底板隐蔽前监理检查记录,隐蔽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由下向上承受土中压缩波、地基土反力,是否按反梁要求施工; 2、底板上下层钢筋间距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板厚是否均匀,钢筋排距符合允许偏差范围,拉结筋是否按规范设置; 3、钢筋迎水面保护层厚度、梁内钢筋间距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 4、外墙翻边处止水钢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5、人防门门框接地装置预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钢筋搭接长度、焊接质量和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 7、人防门门槛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人防门,加强筋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8、临战封堵地梁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预埋件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封堵; 9、集水井、防爆地漏和水管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 10、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二、侧墙、顶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侧墙、顶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监理单位出示《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墙板隐蔽前监理检查记录和顶板隐蔽前监理检查记录,隐蔽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单位需对进场预埋的人防设备按人防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查验,杜绝不合格产品; 2、钢筋的搭接锚固长度、焊接质量、排距和拉结筋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板厚、钢筋保护层厚度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墙、密闭墙和一框两门处墙体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门框墙是否按规范加强; 5、支门框模板校核。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第6.1.9条,门框墙制作允许偏差为2.5‰,即一般2米高门框墙,垂直偏差应控制在5mm以内。人防门厂家一般在安装门框时已将门框垂直、水平调正,支模可能会引起门框偏移,所以门框模板支好后施工单位应作复核,若有偏差则需由施工单位会同防护门安装厂家及时对门框墙垂直、水平作调正,无误后再浇筑砼; 6、人防门预埋门框应固定牢固,临时支护方式是否到位; 7、临战封堵角钢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预埋; 8、人防门及临战封堵处的吊钩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9、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密闭墙和临战封堵上部梁是否使用止水螺杆; 10、暖通、给排水和电气管线的预埋套管制作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人防墙上的消防、配电箱必须明装,严禁暗装。电线密闭盒必须采用2.5mm以上钢板焊接,不得使用木头或者泡沫盒预埋; 12、防爆呼唤铵钮、测压管等需一次性预埋到位的设备是否预埋; 13、人防顶板的电气穿线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或者钢塑复合管,严禁采用PVC管,跨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电气线路应设置防爆过路盒; 14、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杭州市人防工程监理检查工作记录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家运天城三期10-13号楼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贵州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我单位建设、七冶土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贵州宇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人防工程,现已按设计及合同约定内容要求完成。于年月日已进行初验;施工单位对初验中所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基本完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完整、基本完整),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经协商确定于年月日进行验收,由邹启友同志担任验收组长,由葛平同志主持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现确定竣工验收方案如下:一、验收程序: (一)、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 (二)、验收内容: 1、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2、现场检查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三)、验收组成员分工: 1、资料审查组:由组成,负责; 2、现场检查组:由组成,负责; 3、其他与会人员参加现场检查或资料审查。 (四)、小组检查验收。 (五)、检查完毕由验收组长召集验收组成员会议,确定验收评定结论,签署验 收意见,对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备案表进行签证。 (六)、签证完毕召开验收会议。 二、验收会议议程: (一)、听取各责任主体汇报。 1、施工单位: (1)、项目经理汇报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综合控制实施情况;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汇报质量责任行为、质量综合评定情况; 2、设计(勘察)单位汇报质量责任行为和检查报告以及强制性规范条文 执行情况、确认工程(地基)质量满足设计(勘察)要求。 3、监理单位: (1)、现场监理工程师汇报质量责任行为、实物控制措施及各分部工程质 量评定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合同履约、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汇报质量责任行为、实物控制、合同履约及质量评价。 (二)、各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质量责任行为和实物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三)、验收小组汇报验收检查情况。 (四)、验收组长依据上述程序执行情况填写并宣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五)、质监站:确认验收工作的有效性。 1、行为监督: (1)、各方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执证上岗; (2)、见证取样是否授权、检测要求执行情况; (3)、是否有违反强标和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 (4)、各质量控制点部位执行情况与阶段性验收是否遵循有关程序和规定。 2、实体监督: (1)、质量控制点部位的隐蔽检查和结构质量强化措施执行情况; (2)、防护设备设施的预埋安装及各类管线的防护密闭措施的执行情况; (3)、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和孔口防护设备设施质量验收评价。 3、资料审查: (1)、阶段性验收质量控制资料审查签证情况; (2)、抽样测试情况和异常报告的查处;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与评价。 4、观感评价:外观效果与检查存在的质量缺陷。 5、验收监督: (1)、本次验收组人员资格、组织、程序、内容与验收方案是否相符; (2)、综合验收结论有效性的确认。 6、备案规定: (1)、限期整改质量缺陷的工程,备案时须提供签证的整改书面材料报告; (2)、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在验收后十五天内未进行备案的,本次验收工作无效,须重新组织验收,再进行备案; (3)、未进行备案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违反的,按《建设工程管理条例》查处; (4)、施工单位保修承诺和质量回访服务要求。 (六)、领导讲话。 (七)、散会。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人防工程涉及验收-要点

人防工程涉及验收要点 第一部分:人防工程主体施工 人防工程的主体施工,是整个工程施工的重点,也是我人防质量监督机关必查的重点,在施工中我们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一、在人防工程底板钢筋的绑扎上,涉及人防特性的有以下七个方面: 1、外墙水平施工缝的留置位置要大于或等于500 mm,并在墙的中间位置要设置 止水钢板。 2、集水井要绑出大小口。(根据图纸,有的没有大小口) 3、活门槛防护闭门门HHFM和活门槛密闭门HHM、封堵框底板验收前必须安 装到位。(建筑面层大于15CM可后装) 4、人防门及其战时封堵口,活槛与人防内的建筑水平面齐平,固定槛高出建筑 水平面150mm。 5、防爆波地漏底板验收前必须安装到位(建筑面层大于15CM可后装) 6、人防门框及战时封堵框的四个角要加角架筋:当墙厚小于或等于300 mm时 每个角加两根16的角架钢筋,且大于1米以上,当墙宽大于500 mm,每个角加三根16的角架钢筋。 7、人防工程的底板、墙板、顶板都应设置梅花形的S拉钩,间距不超过500 mm。 8、在人防区域内预留、预埋的管道都必须经过防锈、防腐处理。 在施工中要重点关注的有以下十点: 1、止水钢板的宽度要大于或等于300 mm。 2、钢筋采用焊接搭接时一定要煨弯,以保持焊接后的钢筋受力点能够同心。 3、人防门及战时封堵口的门框墙靠开门的一面必须在一个平面上。(当一面有 柱,另一面为墙时,在开门的一侧柱、墙必须在同一平面上。) 4、人防门框安装时一定要保持垂直,并支撑加固,确保牢固可靠。 5、墙面钢筋在底板内的插筋,底板内必须有两道横向钢筋,并且其中有一道压 筋。 6、内、外墙的T字搭接处,横向钢筋一定要伸到外墙的外侧钢筋处。 7、底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8、底板内的预留、预埋管必须到位,并且规格、尺寸、材质、标高和做法必须 与图纸相符。 9、人防门的门框不得装反,接地扁钢必须三面满焊。 10、暗柱或护壁上的箍筋,在止水钢板穿过的地方尽量不要断开,确需断开 时,应与止水钢板焊接,单面焊缝长度不小于10d。 二、在墙体钢筋的施工中,涉及到人防特性方面的有以下五点: 1、人防特性墙体(外墙、临空墙、密闭隔墙、防护密闭墙)严禁使用PVC套管 的对拉螺栓,不允许用砼预制块作模板支撑,所有墙板上的对拉螺栓,全部采用带止水环的止水对拉螺栓。 2、所有对拉螺栓及预埋套管的止水环一律双面满焊。 3、人防墙上的所有预留,预埋短管及套管都要有相应的出墙长度。(电线、电缆 管不小于30-50 mm,风管不小于100 mm)。 4、在人防特性墙上,所有的电线、电缆暗埋管,原则上应为热镀锌管,并且暗 埋管的直径不得大于DN32。 5、在人防墙上暗埋的接线盒不得大于86盒,且厚度应小于墙厚的三分之一。

河南省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

河南省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 [2002]豫防办148号 关于河南省人防建设工程试行竣工 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郑州铁路局人防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具有特殊专业性,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行业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决定在我省对人防建设工程试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人防办公室是本省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部门,各省辖市、省直、郑州铁路局人防办公室做好本辖区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配合工作。 二、河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河南省人防办公室委托,具体实施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三、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自2003年1月1日起试行。凡2003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人防建设工程均试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同时质量监督站不再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四、豫防办[2001]133号文件同时废止。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河南省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市、县(区)人防办公室批准建设(含扩建、改建)的各类人防工程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建设的各类人防工程按国家人防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三)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四)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 第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1.0.3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 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2.1.2条人防工程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2.1.3条人防工程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2.1.4条人防工程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 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第2.1.7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钢瓶室、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第2.1.8条人防工程不宜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如必须设置时,应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须知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须知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内部无建筑垃圾,环境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 2、防护(密闭)门、悬板(胶管)活门、超压(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均应安装到位,标牌标识清楚,做到启闭灵活,密闭性能良好,手柄转动灵活,加注黄油。门扇、门框油漆装饰到位。滤毒设备、临战封堵预制构件等临战转换设施应购置到位,并妥善存放;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施工单位)》。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出具《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分别出具《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和《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7、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 1 告。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单建工程)。、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9 (单建工程)。10、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11初验工程质量应达防护设备厂家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竣工初验,单位、到合格标准。12、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至少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单位工程的验收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参建单位工程验收的签字人员应为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组成。 二、竣工验收程序

青岛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 青岛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的管理,规范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工 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设部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人防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青岛市人防办公室是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行政主 管部门。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由建 设单位负责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内容、执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 人防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符合有关建设技术规 范、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实行监理的工程,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定后,方可提交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条 人防工程竣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单位工程设计内容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工程施工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进场试验报告等资料符合有关规定;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 (三)、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四)、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七条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并形成单位工程的验收文件; (二)、监理单位核查形成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三)、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写出单位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内容: 1、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2、企业自评及监理核定的工程质量情况; 3、施工单位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 4、建筑设备调试情况; 5、有关检测项目检测的情况; 6、建设单位请专业部门对消防、环保等进行单项审查情况; (四)、建设单位报请质监机构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建设单位提报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质监机构对其资格进行核查,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 (五)、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文件。 (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评价(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录表) (七)、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签署竣工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9】281号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国人防(2009) 281号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第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标准 第六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分甲级、乙级。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1、甲级 1一1资历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3)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使用,无设计质量事故。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注册防护建筑师1人、注册防护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并防化)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电气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通信工程师1人。在未实行防护注册工程师管理前,暂按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从事防化、隔震、电磁脉冲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分别不少于1人执行。 (2)计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大型人防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所需资料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所需资料 一、人防部门审批文件及资料 1、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2、人防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材料 4、外埠防护设备在湘销售备案批复及省人防办验收单 5、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施工资料及相关资料 1、施工、监理合同(含防护设备订购合同) 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证 3、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资料 4、人防工程分项分部评定(含分部) 5、人防工程施工日志 6、人防工程验收报告 7、人防工程质量监理评价报告 8、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 9、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0、人防工程竣工图 11、人防工程相关会议纪要 三、相关部门认可文件 1、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2、公安、消防、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竣工验收方案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公章): 验收日期:年月日时

(二)验收内容: 1、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2、现场检查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三)、验收组成员分工; 1、资料审查组:由组成,负责。 2、现场检查组:由组成,负责。 3、其他与会人员参加现场检查或资料审查。 (四)、小组检查验收。 (五)、检查完毕由验收组长召集验收组成员会议,确定验收评定结论,签署验收意见,对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备案表进行签证。 (六)、签证完毕召开验收会议。 二、验收会议议程 (一)、听取各责任主体汇报 1、施工单位: (1)、项目经理汇报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综合控制实施情况;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汇报质量责任行为、质量综合评定情况。 2、设计(勘察)单位汇报质量责任行为、确认工程地基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认可报告。 3、监理单位: (1)、现场监理工程师汇报质量责任行为、实物控制措施及各分部工

人防工程设计费和审查费计算

人防工程设计费和审查费计算 计算过程如下: 工程设计收费依据是《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该文 件附件《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第1.0.1条规定:工程设计收费 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筑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 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收费标准》第7.1条规定,工程项目设计收费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收取。 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仓储建筑、古建筑(含仿古建筑及保护性 建筑修复)、地下建筑(含附建式人防工程)、室内装修、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以及智 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等。 一、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计算 本工程的部分地下建筑属附建式人防工程,其中包括:甲类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10276.87㎡;甲类六级医疗救护站1000㎡;甲类六级物资库21350.32㎡和甲类五级医疗 救护防空专业队2178.31㎡。 附建式人防工程是在原有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设计的基础上进行 增量设计的,因此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应按人防工程造价增加部分计算。 六级人防工程和五级人防工程造价分别按比原民用建筑平米造价每平米高出200、300、400元和400、600、800元计算投资增加部分(即工程设计计费额)。 1.六级人防和五级人防投资每平米分别增加200元和400元计算 工程设计计费额=200×(10276.87+1000+21350.32)+400×2178.31= 7396762/10000≈739.68万元 2.六级人防和五级人防投资每平米分别增加300元和600元计算 工程设计计费额=300×(10276.87+1000+21350.32)+600×2178.31= 11095143/10000≈1109.51万元 3.六级人防和五级人防投资每平米分别增加400元和800元计算 工程设计计费额=400×(10276.87+1000+21350.32)+800×2178.31= 14793524/10000≈1479.35万元 二、附建式人防工程设计费计算 根据《收费标准》附表二《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表》,建筑、市政、电信工程调整 系数为1.0,人防、绿化、广电、工艺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1。 依据《收费标准》第7.3.1条《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本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为Ⅲ级,没有附加调整系数。根据《收费标准》第1.0.9条,其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 因此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写说明: 本范本中蓝色带下划线文字均为说明或占位符,填写时请删除。 本行及以上文字打印前请删除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一、工程概况 XXXX位于XX区XXXX路XXXX号,具体地址边界为:北临XXXX号(路),南临XXXX号(路),东临XXXX号(路),西临XXXX号(路)。建设占地XXX公顷,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人防地下室所处地下XX层,工程主体面积XXXX平方米,室外出入口通道面积为XXXX平方米,地面管理用房面积为XXXX平方米(以上面积请与<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核对后填写),平时用途为XXXX(如平时用途为车库请如实填写如下数据:人防工程车位数为XXXX个),战时用途为XXXX。(平战用途请与<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核对后填写) 工程建设投资单位是XXXX,勘察单位是XXXX,设计单位是XXXX,施工总承包单位是XXXX,监理单位是XXXX。 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该人防工程于XXXX年XX月经市人防办审批,通过了居住区人防规划,XXXX年XX 月经市人防办审批,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书(或人防工程审批通知单),文号为XXXX)(此号请与<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核对后填写,例:XXXX京防施备字XXXX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XXXX,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XXXX。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请北京市质量监督总站(或区县监督站)注册,监督注册号XXXX(此号请与<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核对后填写,例:京建质字(XXXXX)第XXXX号),工程于XXXX年XX月XX日开工,竣工日期为XXXX年XX月XX 日(此日期送交备案资料时填写)。 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进行了招投标,最终确定工程监理由XXXX承担,工程总承包由XXXX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审批的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发生变更文件,工程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管理和监督制度,较好地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 三、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评价 本人防工程较好地执行了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勘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管理规定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现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浙人防办 〔 2004 〕122号)即行废止。 二○○九年八月七日 附件: 1、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2、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件1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人民防空资金投资建设并列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的新建、扩建、改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

程)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的信息系统竣工验收按《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暂行规定》执行。 其他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由各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订。 第三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 第四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设区市未设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的,其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工程由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正确; (三)工程实物质量有无重大缺陷; (四)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五)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责任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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