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长葛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1)

一、长葛市概况 (1)

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3)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与趋势 (4)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目标 (6)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6)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8)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8)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12)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5)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6)

第四章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17)

一、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17)

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18)

三、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3)

四、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32)

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4)

一、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34)

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35)

三、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35)

四、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9)

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1)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41)

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42)

三、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2)

四、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 (45)

第七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48)

一、推进农用地整理 (48)

二、有序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 (48)

三、适度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 (49)

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49)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障措施 (49)

第八章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51)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51)

二、一般农地区 (52)

三、林业用地区 (52)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53)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53)

六、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54)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55)

八、风景旅游用地区 (55)

九、其他用地区 (56)

第九章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规划 (57)

一、规划依据与指标分解原则 (57)

二、规划指标的分解与落实 (57)

三、乡镇土地利用调控规则 (60)

第十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62)

一、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62)

二、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 (62)

三、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63)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65)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法制建设 (65)

二、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 (65)

三、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5)

四、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66)

五、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66)

附表 (67)

附表1 长葛市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67)

附表2 长葛市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表 (70)

附表3 长葛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类型调整平衡表 (73)

附表4 长葛市规划期各乡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 (74)

附表5 长葛市规划期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表 (75)

附表6 长葛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表 (76)

附表7 长葛市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表 (78)

附表8 长葛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表(2020年) (82)

附表9 长葛市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2020年) (83)

前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履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区域国民经济发展中对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调控的作用,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在进行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科学预测新一轮规划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上级规划要求,立足长葛市土地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长葛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按照保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求,合理确定土地利用发展战略,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新要求,探索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手段。

规划期:2010-2020年;

规划基期:2009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长葛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和尚桥镇、后河镇、石固镇、坡胡镇、老城镇、大周镇、董村镇、南席镇、增福庙乡、官亭乡、石象乡、古桥乡、金桥路街道办事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长社路街道办事处及市辖区,共8个镇,4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1个市辖区,总面积为636.05平方公里。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长葛市概况

长葛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北纬34°09'~34°20',东经113°34'~114°08';南邻魏都许昌,北接省会郑州,东观汴京开封,西望古都洛阳。辖区土地总面积635.05平方公里;包括和尚桥镇、后河镇、石固镇、坡胡镇、老城镇、大周镇、董村镇、南席镇、增福庙乡、官亭乡、石象乡、古桥乡、金桥路办事处、长兴路办事处、建设路办事处、长社路办事处和市辖区,共1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市辖区,358个行政村,714个自然村;总人口70.9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1.93万人,城镇人口28.97万人,城镇化率40.86%,人口密度1115人/平方公里。(一)自然资源条件

长葛市处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气候适宜,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4.3℃,无霜期214天,日照时数2422小时,降雨量691.6毫米,6-9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3%,蒸发量1801.8毫米,远大于降雨量。过渡性的气候特点孕育了长葛南北兼容、丰富多样的生物物种资源。市区空气质量稳定,级别为良,全年空气质量为Ⅱ级,好于Ⅱ级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比重超过85.0%。

长葛市处于豫西山区向豫东平原过渡地带,西北高,东南低,呈缓倾斜状。地貌以平原为主,兼有浅山丘岗。京广铁路以西为山前洪积平原,占总面积的40.2%;京广铁路以东为冲积平原,占总面积的59.8%。

长葛市土壤主要有褐土和潮土,土壤肥沃,质地轻壤或中壤,保水保肥能力强,可耕性良好,适宜多种农作物、林木和其它植物生长。

(二)可利用水资源

全市可利用水资源量为1.67亿立方米,加上南水北调分配给长葛市的水资源量,可利用水资源量为2.24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320立方米,处于全省中游水平。长葛属淮河流域,拥有一座中型水库,中小型水闸十余处,过

境水资源较为丰富,较大的河流有双洎河、清潩河、汶河、梅河、石梁河,多年平均过境水量约2.226亿立方米。

(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

长葛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历史遗迹遍布全市,是与神农氏、伏羲氏齐名的葛天氏故里,秦初即设为颍川郡。彪炳史册的“楷书鼻祖”钟繇,著名文学批评家、我国第一部论诗专著《诗品》作者钟嵘,流芳千古的贤达名吏陈实,三国名士徐庶,清末翰林杨佩章等皆诞生于此。长葛市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区一处,即石固遗址;省级6处,包括禅静寺造像碑、长葛故城、苗庄遗址、十二连城、黄杰墓、泰山庙大殿等;许昌市级包括海子李遗址、古社柏、银杏树、子产墓、陈实墓、打绳赵汉墓群、三佛殿等七处保护区。自然景观资源包括葛天氏游园、钟繇园林等城区观光区,官亭佛耳岗水库中心岛、中原大铁佛寺等“两点一线风景区”,老城三佛寺、泰山庙、明清一条街、春秋古长城遗迹等历史文化保护区,后河子产墓、子产庙、葛仙灵池等陉山风景区,幸福湖、温泉宫、天然矿泉水沐浴场、白乐宫祠等坡胡幸福湖风景区。

(四)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长葛市北距新郑国际机场30公里,京广铁路、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尧高速、开许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以及即将兴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构成了长葛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十二五”以来,长葛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省县级市前列,成为全省18个“改革、开放、发展”特别试点县(市)和25个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县(市)之一。

2009年长葛市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0多家,初步形成了以金刚石制造及制品、农用车及机械配件,高压电瓷电器、高中低档卫生建筑陶瓷、棉毛纺织加工,有色金属加工冶炼、塑料编织、食品加工及保鲜、木质板材等为主的九大工业体系和以黄河、葛天、奔马、电厂、宇龙、众品、森源、希望、洁达、康隆等为主的骨干企业群体。

2009年长葛市生产总值达到220.7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8.03亿元,第二产业164.0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8.6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31135元;“十一五”期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5%,第一产业年均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8%,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0.5%;2009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6.89

亿元,年均增长26.7%,在中原城市群中处于前列。

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长葛市土地总面积为63605.4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8537.1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4198.30公顷,其他土地面积870.06公顷。2009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见表1。

1、农用地

长葛市农用地面积为48537.1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6.31%。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45543.7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1.60%。其中水田面积1.58公顷,比例甚微;水浇地面积45226.2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9.30%;旱地面积315.9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69%。

园地面积为45.4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7%。

林地面积为1150.5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81%。其中有林地面积1018.17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88.49%;灌木林地1.56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0.14%;其他林地面积130.85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11.37%。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97.3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83%。其中设施农用地136.61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7.60%;农村道路1006.82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56.02%;坑塘水面237.06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13.19%;农田水利362.50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20.17%;田坎54.36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3.02%。

表1 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一级地类二级地类三级地类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

积的比重

占一级地

类的比重

占二级地

类的比重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1.58 0.00 0.00 0.00

水浇地45226.21 71.10 93.18 99.30

旱地315.98 0.50 0.65 0.69

小计45543.77 71.60 93.83 100.00 园地

园地45.43 0.07 0.09 100.00

小计45.43 0.07 0.09 100.00 林地

林地1150.58 1.81 2.37 100.00

小计1150.58 1.81 2.37 100.00

其他

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136.61 0.21 0.28 7.60

农村道路1006.82 1.58 2.07 56.02

坑塘水面237.06 0.37 0.49 13.19

农田水利362.50 0.57 0.75 20.17

田坎54.36 0.09 0.11 3.02

小计1797.35 2.83 3.70 100.00 合计48537.13 76.31 100.00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

用地

城镇用地3725.89 5.86 26.24 28.35

采矿用地0.00 0.00 0.00 0.00

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252.90 0.40 1.78 1.92

农村居民点

小计9162.50 14.41 64.53 69.72

交通水利

用地

铁路用地13141.29 20.66 92.56 100.00

公路用地59.48 0.09 0.42 6.74

管道运输用地574.85 0.90 4.05 65.17

水库水面 1.62 0.00 0.01 0.18

水工建筑用地197.56 0.31 1.39 22.40 小计48.60 0.08 0.34 5.51 其他建设

用地

特殊用地882.11 1.39 6.21 100.00

小计174.90 0.27 1.23 100.00 合计14198.30 22.32 100.00

其他土地

水域

河流水面551.13 0.87 63.34 64.93

湖泊水面 1.06 0.00 0.12 0.12

滩涂296.69 0.47 34.10 34.95

小计848.88 1.33 97.56 100.00 自然

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21.18 0.03 2.43 100.00

小计21.18 0.03 2.43 100.00 合计870.06 1.37 100.00

总计63605.49 100.00

2、建设用地

长葛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4198.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32%。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3141.2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66%。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3725.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8.35%;农村居民点面积为9162.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9.7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252.8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92%;无采矿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82.1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9%。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59.4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6.74%;公路用地面积为574.8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65.17%;水库水面面积为197.5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22.40%;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48.6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51%。

其他建设用地为特殊用地,面积为174.9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27%。

3、其他土地

长葛市其他土地面积为870.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

水域面积848.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3%;其中河流水面面积为551.13公顷,占水域面积的64.92%;湖泊水面1.06公顷,占水域面积的0.12%;滩涂面积296.69公顷,占水域面积的34.95%。

自然保留地面积2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2009年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见附表1。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率高,以农用地为主

长葛市2009年土地利用率为98.63%,土地利用率高,超出全省平均水平(87.25%)和许昌市土地利用率(95.38%),全市土地中,农用地占76.31%。

2、耕地比重较大,总体质量较高

长葛市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1.60%,超出全省平均水平(47.88%)和许昌市平均水平(69.08%)。

长葛市农用地分等定级等别分别为七等、八等和九等,总体质量较高。其中耕地七等、八等和九等分别占16.12%、60.20%和23.68%,其中八等和九等比重均高于河南省的平均水平(32.99%、11.82%),耕地总体质量较高。

3、土地利用分布差异,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较大

长葛市地处平原,土地利用主要受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影响较大。农用地在城市及周围地区的比重远小于远郊乡镇,在城区外的乡镇间分布比较均匀。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162.5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41%,高于许昌市农村居民点所占的比重10.88%,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4.53%。

4、城镇布局基本合理,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度相对高

以中心城区为基点,在铁路、主干公路沿线地带,结合经济发展布局框架,形成“一环两轴”的城镇发展体系,重点城镇和一般城镇稳步发展,形成功能各有特色的不同层次的城镇组团,空间结构布局基本合理。

2009年,长葛市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值为155.48万元/公顷,单位城镇工矿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509.50万元/公顷,两项指标在河南省县级市平均水平均处于前列。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多地少,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少

2009年,长葛市人口密度为1115人/平方公里,位于中原城市群县(市)前列,远高于全省平均每平方公里585人。2009年全市人均耕地0.064公顷(0.96亩),低于全省人均耕地0.081公顷(1.22亩)和许昌市人均耕地0.077公顷(1.16亩)。土地人口承载率和承载压力较大,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2、土地利用内部结构不尽合理

全市农用地中,耕地占农用地的93.83%,园地占0.09%,林地占2.37%,耕地所占比重高,园地、林地所占比重小,而且经营粗放,经济效益较差,利用结构较单一。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3978.7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0.28%,农村居民点面积为9162.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9.72%,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218.52平方米,高于许昌市人均面积166.77平方米。在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度增加,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并没有相应减少,出现“空心村”和闲置土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低,造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3、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匮乏

全市其他土地面积870.0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7%,绝大多数为河流水面滩涂,是长葛市的重要生态用地,不适宜开发为耕地,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与趋势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宏观环境有利于长葛发展

“十二五”以来,长葛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县级市前列。国家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将中原城市群列为中部崛起战略体制改革试验区和国家区域发展规划,长葛市是河南省京广发展轴线上郑州与许昌两大城市之间的重要节点城市,是以金刚石制造及制品、农用车及机械配件加工、有色金属加工及高压电磁电器、高中低卫生建筑陶瓷、食品加工及保鲜等产业为主导的工贸城市。经过近几年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更加明显,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不断推进,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相继投产并发挥了巨大效益。十三五”时期长葛经济社会仍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规划期内长葛市发展面临新的契机,具备快速发展的条件。

(2)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创造了条件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改变片面依赖建设用地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的做法。当前河南省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及高标准基本功田建设,不仅为保护耕地、保证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也为建立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创造了条件。

2、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1)建设用地供给压力更加突出

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而长葛市土地后备资源匮乏,随着人口高峰、工业化高峰和城镇化高峰相继逼近,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规划期内,长葛市计划安排2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85个,其中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12个,工业项目55个。出于维护粮食安全的考虑,未来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随着大批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补充耕地难度加大,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长葛市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随着人口总量的增加和食物消费结构的变化,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需求量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还将占用大量耕地,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也需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而长葛市适宜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又较少,开发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突出,耕地保护的形势将更加严峻。(二)土地利用趋势

1、进一步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采取设立城镇扩展边界、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必须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使基本农田稳得住,建设发展空间有保障。

2、统筹城乡用地结构,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以有限的土地资源满足不断增长的土地需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逐渐规模化、集中化。长葛市产业集聚区、大周镇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区是未来长葛市主要工业企业的集中地。长葛市是工业和经济强市,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成为可能。应加强政策引导,使城镇用地增加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协调,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

3、高度重视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要以节约使用、综合利用和强力保护土地资源为前提,适度开发自然资源,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走节约资源的发展道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近年来长葛市经济发展迅速,综合经济实力位于全省县级市前列,2009年人均生产总值达31135元,成为河南省中等收入状态的城市。

(一)战略定位

长葛市是河南省京广发展轴线上郑州与许昌两大城市之间的重要节点城市,是许昌市规划主中心城区的外围组团之一,是许昌副中心城市;担负着在空间上连接郑州和许昌、集聚产业和人口的重要功能,是中原城市群中部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是河南省重要的金刚石制造及制品、机械加工、有色金属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区域物流中心;是全省率先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示范区域;是以发展高新材料、机械、食品等产业为主导的工贸城市,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中原“工贸城”和中原城市群内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总体战略

长葛市立足于中原城市群,充分接收中原城市群的中心城市郑州市和区域中心城市许昌市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辐射,加强产业配套和功能衔接;做强特色产业群,利用良好的现状产业基础,汲取外来的先进技术和资金,形成优势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城市的联系通道,优化区域交通网络,加快石武客运专线建设,构建快捷便利的交通圈;通过“一环两轴”将长葛市的一、二级城镇和主要的三级城镇紧密联系,充分发挥上级城镇对下级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向南加快与许昌市的对接,促进许长一体化推进区建设;向北加强与郑州市的对接;依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达到资源共享。

规划期末使长葛市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发达、教育领先、文化突出、市场繁荣的现代化中等城市;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于一体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水平较高的生态经济型城市;遵循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安排、保护生态、突出特色的原则,进行村庄整

体功能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城市。

(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宏观经济目标

“十二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左右,2020年将达到56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5000元左右

2、经济结构调整目标

到2020年第二、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9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产业结构从现状的9:70.3:20.7调整为2020年的4:60:36。

3、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新增改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000公里,实现农村道路“村村通”;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新建、改建110KV变电站五座、35KV变电站八座,加强110KV电网建设,完善35KV电网结构,努力实现以环网结构为主的电力网;城镇供排水、供气、供热和治理污染等基础设施要满足发展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医院和购物休闲等基础设施建设。

4、可持续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7万以内,城镇化率56%以上。

规划期内林木覆盖率1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所占比例达到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饮用水资源达标率达到100%;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累计下降40%,二氧化硫和COD排放总量减少20%。合理开发、使用和保护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两保一高”(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供给的关系,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生态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二)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5、保护生态环境。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强对土地退化、土地污染的防治,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出发点,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落实;继续采取适度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

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认真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

(二)具体指标

根据《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下达给长葛市的各项规划指标,确定长葛市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具体见表2。

表2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单位:公顷

指标类型规划基期年

(2009年)

上级下达

(2020年)

规划落实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公顷)

耕地保有量45543.77 45600.41 46188.74 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39765.40 39765.40 39765.78 约束性园地面积45.43 42.99 预期性林地面积1150.58 1617.91 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4198.30 15232.30 13270.1 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141.29 14003.29 12041.09 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978.79 5830.79 5811.21 预期性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9162.50 8172.50 6229.88 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1057.01 1229.01 1229.01 预期性增量指标(公顷)

建设用地规模——1034 -928.20 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62 -1100.20 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52 1832.41 预期性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990 -2932.62 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72 172 预期性

1、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全市2009年耕地保有量为45543.77公顷,上级下达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45600.41公顷,规划落实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46188.74公顷;上级下达2020

年基本农田面积39765.40公顷,规划落实基本农田面积39765.78公顷,调入基本农田平均等别稍高于调出基本农田平均等别,基本农田布局与建设用地布局相互避让,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发展用地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限制土地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市级重要园区、重点建制镇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保障交通、水利及旅游设施用地,合理保障一般乡镇及民生用地。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指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09年建设用地总规模14198.30公顷,规划2020年为13270.1公顷,规划期内人均用地面积逐渐下降。

4、基本形成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根据《长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统筹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结构,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立有利于向集约式、规模化发展的土地利用方式,形成“城镇向中心城区集中,集约发展;工业集中布局,规模发展;统筹城乡用地”的土地利用格局。

5、持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耕地由2009年的45543.7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6188.78公顷,比上级下达指标多落实耕地188.31公顷;园地由2009年的45.4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2.99公顷;林地由2009年的1150.5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617.91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由2009年的1057.0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229.01公顷。

6、有序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通过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规划期内长葛市主要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有序有序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2009—2020年规划新建农村社区862.35公顷,整理农村居民点3794. 97公顷,农村居民点净减少2932.62公顷,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7、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实施“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战略,创建健康、安全、便利的人居环境。提

高城乡“三废”处理率,强化农林生态系统功能,大范围普及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强化保护城镇饮用水源地,加强土地污染尤其是农用地污染的监测与防治,逐步改善城乡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趋于良好,资源消耗型产业逐步退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土地生态环境。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依据《长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资源利用潜力分析和土地供需形势预测的结果,采用综合平衡法,即在土地供需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目标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产业政策,对各业用地的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拟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优先安排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适度开发其他土地,调整三大类土地利用结构,落实《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下达给长葛市的主要控制性指标,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农用地面积2009年为48537.13公顷,规划2020年为49560.77公顷。

建设用地面积2009年为14198.30公顷,规划2020年为13270.10公顷。

其他土地面积2009年为870.06公顷,规划2020年为774.62公顷。

长葛市2010-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见表3;长葛市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表见附表2,2010-2020年土地利用类型调整平衡见附表3。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结合现代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

2009年农用地面积为48537.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31%;规划2020年调整为49560.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92%。与2009年相比,2020年农用地面积增加1023.64公顷,比重增加1.61%。

2020上海宝山区 土地规划研究报告 26页

宝山土地规划研究报告(内部资料) 2020年05月

目录 第一部分上海宝山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 . 3第二部分宝山区2035总体规划的解读 (6) 2.1 宝山区的目标定位中规中矩 (6) 2.2 一带两轴的说法,前所未有 (7) 2.3 吴淞工业区北区是上海的市级副中心 (9) 2.4 宝山区总体规划中,几个重点地区 (11) 2.5 宝山区打造三大分区 (14) 第三部分中国宝武宝山转型区域项目规划 (22)

一、上海市宝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 据上海发布,市政府最新批复同意《上海市宝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要求按照将宝山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目标,确保提升罗泾港区功能,完善吴淞客运中心和周边邮轮服务示范区建设,优化黄浦江和长江宝山段生产性岸线和生活性岸线分布。 1.宝山区总体规划要以功能提升、结构优化调整为核心,立足全域规划,加强城乡统筹,注重两规融合,体现多规合一,符合宝山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宝山区建设。 2.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严格管控宝山区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宝山区规划常住人口不超过21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07.5万人左右。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44.3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1万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55万亩。到2035年,生态空间面积86.8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5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3.要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的空间体系,体现新时期宝山区发展的战略要求,形成“一带两轴三分区”

桂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2010年) 一、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精神和国办发[1987]8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94]29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为了合理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本市有限的土地资源,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以《桂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桂平市城区总体规划、桂平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变更资料为基本依据,在对本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桂平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与土地供给的实际,提出本市跨世纪的前十年土地利用的目标,研究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协调各部门用地矛盾,优先安排农业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全面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指标,并把有关指标落实到各乡镇。划分土地利用分区,调整用地布局,明确土地利用原则、调控措施和管制规则,并制订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规划的基期年为1996年,近期年为2000年,目标年为2010年,展望到2030年。 二、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桂平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东经109°41′55″-110°22′48″,北纬22°52′02″-23°48′04″之间,东和东北邻平南县,东南近容县,南界北流市、玉林市,西连贵港市,西北靠武宜、金秀县,是玉林市和柳州地区、西江工业走廊和红水河能源经济开发区的结合部,国家级旅游风景区——西山风景区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天国起义旧址-金田村所在地;面向广东沿海地区、背连八桂各地,水路公

上海产业用地指南2016

上海产业用地指南 (2016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二 一六年一月

前言 在当前上海建设用地规模接近极限,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效率亟待提高的背景下,为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顺应新时期推进产城融合、二三产业融合、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信息化与城市化融合的“四个融合”发展要求,落实“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土地“五量”调控原则,聚焦产业项目“全生产要素、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所有制”发展,加快推进园区转型升级,打造上海产业园区升级版,按照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本市《关于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若干意见》(沪府发〔2013〕3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14号)等文件要求,在《上海产业用地指南(2012版)》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结合近年来上海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修订和编制了《上海产业用地指南(2016版)》(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对产业项目的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产出率四项用地指标的控制、推荐、调整标准进行了相关规定,对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提出了控制要求。其中对容积率、土地产出率和土地

税收产出率三项指标设置了均值、控制值、推荐值和调整值;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设置了均值和控制值。本指南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市统计局提供的2012-2014年本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统计数据,及从上海市开发区产业用地管理信息系统提取的2008年以来落地、开工、投产的千余家企业的实际案例。 本指南所涵盖的产业用地适用领域包括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研发总部通用类以及物流仓储用地。此外涉及混合用地的,可根据本指南,按照相关用地比例进行折算。其中,与制造业相关的项目用地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2,结合上海实际,分为165个中类行业设置用地标准;物流仓储业项目用地按照仓储物品的属性分为通用仓储类、保温冷藏类、冷冻类、化学危险品类、城市配送类、农副产品类、堆场类等七个类别设置用地标准;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和研发总部用地通用类作为单一类别,分别设置了全市统一的用地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按照其对应的行业中类代码与相关产业领域的用地标准相衔接。 本指南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市相关部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指南实施情况,对产业用地指南进行适时修订。 1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企业。 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执行。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 编者按:创新、生态、人文!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展望2040年,上海将成为一座怎样的城市?目前正在编制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已经形成了一些初步设想。下面我们节选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概要》的部分内容为您一一展现。 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 Striving for the Excellent Global City 城市愿景:上海: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一座创新之城、生态之城、人文之城。城市性质:在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的基础上,到2040年将上海建设成为综合性的全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 1、城市目标 The Primary Objective 1.1更具竞争力:一座繁荣创新之城GlobalCompetitiveness: a City of Prosperity and Innovation 以建设国际经济、金融中心为支撑,以建设国际贸易、航运中心为基础,以建设自由贸易区为契机,提升上海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和影响力,建立上海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领先地位。 进一步提升上海作为国际门户和国家交通枢纽的功能,强化综合交通的服务能力,提高对内对外两个扇面的辐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上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的支点作用,更好地促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 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创新人才,建立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使上海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重要枢纽和主要科技策源地之一,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城市的全面创新。 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生活、出行、交流交往模式,促进城市生活的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智能化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建设高效互联的智慧城市。 打造新型产业体系和良好创新体系,充分发掘传统行业、创新经济的增长潜力,实现经济多样化发展,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建设适合各类人才成长创业的宜业城市。

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柳州国土资源局

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 ( 报批稿) 柳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目录 前言 (i) 1.总则 (1) 1.1指导思想 (1) 1.2规划依据 (1) 1.3规划原则 (2) 1.4规划范围 (3) 1.5规划期限 (3) 2.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4) 2.1总体调整情况 (4) 2.2耕地保护目标 (4) 2.3建设用地目标 (5) 2.4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7) 2.5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7) 3.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8) 3.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8) 3.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10) 3.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3) 3.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7) 3.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20) 4.区县土地利用调控 (23) 4.1区县规划调控原则 (23) 4.2区县土地利用指导 (24) 5.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 (30) 5.1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0) 5.2管制分区调整方案 (30) 6.保障措施 (33) 6.1增加内容 (33) 6.2修订内容 (34) 附录 (36)

附表 表1、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数表(2013年); 表2、柳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2020年); 表3、柳州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 表4、柳州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2020年); 表5、柳州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构表(2006-2020年);表6、柳州市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表7、柳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表(2020年) 表8、柳州市独立选址建设项目表(2014-2020年);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环境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31338-张展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环境规划的协调关系研究 张展飞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92) 摘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规划进行了简要介绍,描述了两个规划不协调的表象并对其不协调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协调两个规划提出了建议,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的契合点。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规划;协调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也给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30 年来的发展历程中都集中出现。在当前我国快速城市化时期,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环境保护之前的矛盾已日渐突出,如何协调这一矛盾对于我国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解决这一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规划先行”,即科学合理的制定区域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使各规划互相协调,以引导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纵观目前我国的规划体系,规划种类繁多、类型庞杂、各规划间缺乏协调,加上部门间的各自为政更使得各规划互不衔接,甚至互相冲突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此,便出现规划是“墙上挂挂,纸上画画”的现象,是空中楼阁,但可操作性不强。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近年来为了追求经济增长而不合理利用土地导致大量土地资源发生严重退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的编制就是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预防”措施。 1 相关概念解析 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及作用 首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总供给和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再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是在公平兼顾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和科学利用开发土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因此具有均衡各业用地和宏观调控的作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5) 1.1乡域概况 (5) 1.2土地利用现状 (5) 1.3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6) 2规划目标 (8) 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8) 2.2土地节约集约目标 (8) 2.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8)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9)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0)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0)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4.1耕地保护 (11) 4.2基本农田保护 (11) 4.3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2)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4) 6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5) 6.1土地整治 (15) 6.2重点项目安排 (15) 7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 7.1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16) 7.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16)

8村土地利用控制 (17)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 9.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 9.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 9.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9) 9.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 9.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实际,马投涧镇人民政府对《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范围:马投涧镇行政辖区的所有土地,共10595.93公顷。包括44个行政村。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整方案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 调整方案 为更好保障 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二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全国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指标,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三 一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二四中二五中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二协调二绿色二开放二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二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二局部微调三 坚持原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二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三在 3

‘全国方案“下达的规划土地利用主要指标控制下,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各市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对原规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二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及其布局进行局部的调整和优化,合理调整全省规划的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三 (二)全面谋划二统一标准三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 二调 )及年度地籍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各市人口二G D P增加量二规划实施 情况等作为主要因素,并综合考虑了 十二五 期间土地管理工作的批二供二用二补二查等环节,统一测算标准,统一计算公式,在新增用地规划指标安排上,对得分高于全省平均分的,给予适当倾斜三 (三)严格保护二量质并重三 严格落实‘全国方案“下达本省的规划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的耕地保护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三对 二调 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二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 (四)统筹兼顾二突出重点三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二当前与长远二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二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重点考虑主要城市二重点园区二生态建设二扶贫攻坚二产业转型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需求,优先保障民生(地灾与扶贫搬迁)二新兴能源(煤层气探 4

宁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宁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宁武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3) 1.1耕地保护目标 (3)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5)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7)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9)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2)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3) 3.保障措施 (14) 附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宁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宁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武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589.43公顷。《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2375.66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下降213.77公顷。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试行) 沪府办〔2014〕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8日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等,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集中建设区内的国有存量工业用地的盘活活动。

第三条(指导思想) 本市存量工业用地盘活,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全面实施“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基本策略,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四条(基本原则和实施途径) 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从上海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地区协调发展的需要出发,统筹制定规划,鼓励地区整体转型。 (二)提质增效。中心城贯彻“双增双减”要求,着力增加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郊区县以“产城融合、提升功能”为导向,着力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和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利益平衡。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公益优先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原土地权利人的积极性,健全利益平衡机制。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工作,依法制定相关规划和土地管理政策,统筹转型地区的规划和计划管理,会同区县政府组织编制市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职责开展规划土地管理。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

平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平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1.3县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1.4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2.1耕地布局优化调整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2.3.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3.2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2.4.1风景区优化布局

2.4.2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布局 2.4.3山地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优化布局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2.5.1土地整理 2.5.2土地开发 2.5.3土地复垦 2.5.4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 3.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3.1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区域引导和控制 3.2对下级规划的指标控制与落实 4.县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调整 4.1允许建设区 4.2有条件建设区 4.3限制建设区 4.4禁止建设区 5.保障措施 附图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平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平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贵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调整后,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840.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040.00公顷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2800.00公顷,2014-2020年补充耕地不低于1611.47公顷,需在全县域范围内统筹平衡以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不低于53220.00公顷,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