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标志牌使用规范

输电线路标志牌使用规范
输电线路标志牌使用规范

输电线路标志牌使用规范

一、总则

1、输电线路的杆塔上必须装设线路名称、杆号牌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电缆终端和电缆井内的电缆本体上必须绑扎电缆标识牌;电缆终端头处必须装设电缆线路标志牌。

2、同塔双回、多回线路的每基杆塔上除悬挂线路名称、杆号牌外,还必须加色标标志,导线横担处必须悬挂相应的横担色标牌。

3、所有耐张杆塔、分支杆塔、换位杆塔及其前后各一基杆塔上,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

4、标志牌安装的位置应正确、醒目,杆塔上一般设在4号腿处(面向大号侧),跨越公路的两侧杆塔则应设在面向公路一侧;电缆线路标志牌固定于电缆终端构架的易见侧;电缆标识牌绑扎在电缆终端和电缆井内的电缆本体的易见侧;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100m处、电缆接头处应设置明显的电缆线路标志桩。

5、杆号牌及相色牌杆塔上的悬挂位置:110kV及以上线路悬挂高度距地面5—12m,110kV 以下距地面高度不低于。横担色标牌悬挂于导线横担处。

6、“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牌固定于杆塔的爬梯上,其他各类禁止牌如禁止放风筝牌等固定于杆塔身部易发现的部位,牌底边距地面高—。

7、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如搪瓷板,金属板和阻燃的塑料板等。标桩采用方柱混凝土或石质材料。

二、各类标志说明

1、禁止标志牌

禁止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志,下方为矩形补充标志,图形上、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

禁止标志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圆形斜杠为红色,禁止标志为黑色,补充标志为红底黑字、黑体字。

禁止标志牌的制图标准及参数(单位:mm)

参数

种类 A B A1 D (B1) D1 C

35—110kV 400 320 92 244

195 19

220—500kV 500 400 115 305

244 24

禁止标志牌范例

2、杆号牌

杆号牌基本形式为一长方形衬底牌。

杆号牌底色为线路色标,线路名称及杆号字体颜色与底色对比度要大。

杆号牌的制图标准及参数(单位:mm)

参数

种类 B B1 A A1 A2 35—110kV 400 370 320 290

190

220—500kV 500 470 400 370

245

3、横担色标牌

横担色标牌基本形式为一L形颜色牌。

横担色标牌的外表面颜色为线路色标。

横担色标牌制图标准及参数(单位:mm)

4、相位标志牌

相位标志牌基本形式为一正方形衬底牌,中间是圆形相位标志。。

相位标志牌正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圆形标志为相色(黄、绿、红三色),中间用对应的A、B、C白色字注明。

相位标志牌可采用三块小相位牌(分别为黄、绿、红三色)用不锈钢螺丝固定在一块大牌上,大牌与杆塔身部应采用固定连接。

相位标志牌制图标准及参数(单位:mm)

电压 D A

35—110kV 160 200

220—500kV 300 340

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其比例适当放大、缩小。

5、电缆线路标志牌

电缆线路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衬底牌。

电缆线路标志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字体颜色为红色。

电缆线路标志牌的制图标准及参数(单位:mm)

6、电缆标识牌

电缆标识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形不锈钢牌(厚度1mm), 上方是电流方向标志,下方为线路名称。

电缆标识牌采用单面凹字,电流方向标志底色为黑色,字体颜色为红色。

电缆标识牌的制图标准及参数(单位:mm)

7、电缆线路标志桩

电缆线路标志桩的基本形式是一长方体方柱。

电缆线路标志桩埋深250mm,地上应保持150mm(可根据地质情况增加标桩地下埋深部分和相应柱高)。

电缆线路标志桩采用两个面刻字(字深1mm),穿越城镇的直埋电缆,根据地面情况、标桩的设置可适当向四周延伸。但应能适应保护地下电缆的需要(可采用标明“左(右)X m地下电力电缆”的方法)。

电缆线路标志桩的制作及参数(单位:mm)

前面

三、杆号牌横担参考样式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1.第5.0.4条: 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 标称电压(kV) 110 220~330 500 750 限值dB(μv/m) 46 53 55 58 2.第5.0.5条: 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 标称电压(kV) 110~750 限值dB(A) 55 3. 第5.0.7条: 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 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 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 标称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750 单片绝缘子的高度(mm) 146 146 146 155 170

高压线路维护规范标准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岗位职责 (2) 第四章安全管理 (5) 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 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 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 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 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 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 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 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 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 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 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 编制说明 (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500kV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设备管路及标牌标识标准

1、总则 为加强设备、管路及各种标牌的尺寸、涂色、注字,实现统一、美观、协调、标准,特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区域内所有设备管道及标牌的标识,属公司规定技术保密生产装置,原则上只标示位号,对于产品存储设备必须全部标识。 3、管理职责 设备动力处作为设备标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标准和对设备标识检查督促管理。 各分管车间按照有关规定,对分管设备及管道作出标识。 安全标识由安环处负责管理。 4、设备标识 设备注字包括设备位号、设备全称。 其中汉字均采用中文仿宋体,英文代号、化学符号为正体大写。 设备标识均采用大红色。 标识位置应以醒目和容易看到为原则,要求横写。 标识大小要求:直径大于或等于3.0m,注字尺寸为宽200mm*高300mm,字间距为80mm;直径小于,注字尺寸为180mm*270mm,字间距为50mm。这里的直径对保温设备而言是指保温后的直径尺寸。 在执行、时,如确有困难,或严重不协调,可根据设备特点而作调整。 5、管道标识 管道标识包括管线号、流体全称、流向箭头。 其中汉字均采用中文仿宋体,英文代号、化学符号为正体大写。 管道标识均采用大红色。 管道标识位置应在工区、管廊路口处。管廊路口处一律标在管道下侧,工区标识高度不高于,字体排列沿轴向,由左至右,由上至下。 管道标识字体大小规定:凡管道或保温层外径大于或等于Φ89mm时,一律在管道上注字。外径大于或等于89mm,而小于240mm时,注字尺寸为40mm*60mm,字间距为20mm;当管道外径大于或等于240mm时,注字尺寸为120mm*180mm,字间距为40mm。 挂设标牌:当管道外径小于89mm时,且不易识别时,可在所有需要的部位挂设标牌。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新旧规程对

. .. .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新旧规程对比 华东电力

. .. .

. .. .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新旧规程对比 注:现正在修订的规与老规程有主要有以下不同,由于还未报送,仅供参考。 1 总则 1.0.4 对重要线路和特殊区段线路应采取适当加强措施,提高线路安全水平。 条文说明: 根据2008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发生的严重冰灾,为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可靠,对重要的输电线路:如重要的500kV和750kV输电线路重要性系数取1.1,使其安全等级在原标准上提高一级;对易覆冰地区的特别重要输电线路宜提高覆冰设防标准,必要时按照稀有覆冰条件进行机械强度验算。 对特殊区段:如大跨越线路、跨越主干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设施的跨越应采用独立耐段,杆塔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1。 对于运行抢修特别困难的局部区段线路,采取适当加强措施,提高安全设防水平。 对覆冰地区的重要线路考虑安装线路覆冰在线监测装置,并采取防冰、减冰、融冰措施。 重要性线路是指:核心骨干网架、特别重要用户供电线路等线路。 3 路径 3.0.3 路径选择宜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和采动影响区,当无法避让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宜避开重冰区、易舞动区及影响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宜避开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 .. . 条文说明: 根据多年的线路运行经验的总结选择线路路径应尽量避开不良地质地带、矿场采空区等可能引起杆塔倾斜、沉陷的地段;当无法避让时,应开展塔位稳定性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根据运行经验增加了路径选择尽量避开导线易舞动区等容。东北的、、一带,的、荆州、一带是全国围输电线路发生舞动较多地区,导线舞动对线路安全运行所造成的危害十分重大,诸如线路频繁跳闸与停电、导线的磨损、烧伤与断线,金具及有关部件的损坏等等,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因此对舞动多发区应尽量避让。 3.0.7 轻、中、重冰区的耐段长度分别不宜大于10km、5km、3km,且单分裂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当耐段长度较长时应考虑防串倒措施。在高差或档距相差悬殊的山区或重冰区等运行条件较差的地段,耐段长度应适当缩短。 条文说明: 耐段长度由线路的设计、运行、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确定,并吸取2008年初雪灾运行经验,单导线线路不宜大于5km,轻、中、重冰区的耐段长度分别不宜大于10km、5km、3km,当耐段长度较长时应考虑防串倒措施,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串倒,例如轻冰区每隔7~8基(中冰区每隔4~5基、重冰区每隔3~4基)安排一基纵向强度较大的加强型直线塔,防串倒的加强型直线塔其设计条件除按常规直线塔工况计算外,还应按所有导地线同侧有断线力(或不平衡力)计算。 3.0.8 选择路径和定位时,应注意限制使用档距和相应的高差,避免出现杆塔两侧大小悬殊的档距,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安全度。

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标准

附件1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岗位职责 (2) 第四章安全管理 (5) 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 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 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 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 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 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 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 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 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 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 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 编制说明 (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 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500kV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T 2900.51-1998 架空线路术语 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4286-2002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009.2-19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2机组设备标识牌制作要求(1)

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MW机组 设备标志牌制作技术规范书 一、工程名称: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MW机组设备标志牌及介质流向制作。 二、总体要求:本次工程对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一期2×600MW 机组设备标示牌、介质流向、管道色环、阀门标示牌制作和安装,使生产现场满足《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L/T 1123-2009)、《中国国电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GB7231-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中国国电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的规定。 三、工程范围:#2机组所属系统热机、热控设备标示牌、阀门标牌、介质流向、管道介质色环标志制作、施工安装,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四、技术规范与要求: 1.阀门标志牌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厚度为0.6mm,带支架。易损、高空及特殊 部位的设备标牌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厚度为0.8mm。其他要求根据《中国国电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中规定执行。对于招标方要求的其他材质按照清单执行。 2.管道介质流向:采用进口美国3M特级反光膜,直接张贴在管道或保温层表面。 其他要求根据《中国国电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中规定执行。 3.介质色环标志:采用进口美国3M特级反光膜。直接在管道或保温层表面张贴。 其他要求根据《中国国电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中规定执行。 4.设备标志牌:标志牌大小根据《中国国电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标 准选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带支架,厚度为0.8mm,其他特殊部位材质和支架方式,应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执行。 5.控制箱标志牌:标志牌大小根据《中国国电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 标准选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带支架,厚度为0.8mm。特殊部位材质和支架方式,应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执行。 6.所有的标识,都必须满足国标和《中国国电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 的规定,型号规范选型必须根据现场设备的大小和安装位置,满足大小协调、安装美观且不影响操作和检修等要求。部分特别设备的标牌由投标方根据设备

设备标识牌管理规定

设备标示牌管理规定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 设备标示牌管理规定.. (1)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缩略语 (1) 4职责 (1) 5术语和定义 (1) 6程序 (1) 7标识原则 (8) 8检查与考核 (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XXXXXXXXX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管理标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设备标示牌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由XX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2013年首次发布。

设备标示牌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XXXXXXXXX公司设备标示牌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XXXXX公司从事运行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3缩略语 XXXXXXXXXXX公司——公司 XXXXXXXXXXXX电站——电站 4职责 4.1安全生产技术部 4.1.1负责组织公司电站对设备命名、编号及安全警示标识工作进行规范、统一管理,并对电站的现场标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有权对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和考核,有建议奖罚权。 4.2发电运行部 4.2.1生产技术部是设备命名、编号及安全警示标识管理的归口部门。 4.3维护部 4.3.1负责对全厂设备标示牌和安全警示牌的设置、维护工作。 5术语和定义 5.1设备命名及编号:是将电站所有系统设备的主、辅机按照统一规范要求进行命名、编号,以便于运行操作和设备管理。 5.2安全环境警示标识:对于在存在危险源或环境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生产、服务活动,需在有关区域、设施、设备上设置标识,以提醒现场人员注意潜在的安全风险或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防止事故的发生。 6程序 6.1设备标识牌的制作 6.1.1电站生产及附属设备名称标识应齐全、美观、规范。设备名称标识采用双重命名,名称标牌参照下表制作,如设备尺寸特殊不便于按下表安装标牌时,可参照下表1中其他尺寸进行制作。

输电线路现场运行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现场运行维护规程 2012年 1

目录 引用规程、标准、规范…………………………………………………………………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备基本情况………………………………………………………………… 第三章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 第四章架空送电线路运行标准……………………………………………………… 第五章巡视与检查…………………………………………………………………… 2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检修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对线路的运行维护、设备检修、工作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 运维的35kV、110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 2 引用规程、标准、规范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生〔2006〕57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评价标准》国家电网生(2006)935号《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生〔2004〕641 号《预防 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基建〔2005〕172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国家电网生技〔2005〕173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范》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生技〔2005〕389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 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611 号《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电网生〔2006〕35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电网生〔2006〕364号)《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修订版) 国家电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DL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工程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DL/T 5146-2001 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 DL/T5168--200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T741-2001 架空线路运行规程 GB 50233-2005 (66)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电气设备编号、标志要求规范》

电气设备编号、标志规范 1总则 为适应公司电网的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和电气设备现场管理水平,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参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2001年12月版本),特制定本规范。 2 职责 2.1公司动力计量部是电气设备编号、标志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公司电力系统电气设备编号、标志规范; (二)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电气设备编号、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2 公司各单位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按照本规范配备电气设备编号、标志,定期进行更新,确保电气设备编号、标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负责对本各单位电气设备编号、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电气设备编号 3.1.总体要求 3.1.1 公司输变电设备、开关、刀闸,实行双重名称,即由设备名称和代码编号(以下简称编号)两部分组成。 3.1.2 公司电调许可输变电设备,参照本规范统一编号,并报公司电调批准后执行。 3.1.3 新建输变电设备,必须按照本规范统一编号。 3.2.设备编号 3.2.1 锅炉、汽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都按1号、2号、3号……编号。 3.2.2 联络线用两端厂、站名联合表示。 3.2.3 母线编号 单母线分段:编为Ⅰ、Ⅱ、Ⅲ、Ⅳ……段; 双母线:编为Ⅰ、Ⅱ母或甲、乙母; 旁路母线:编为Ⅳ母。 3.2.4 开关编号:按电压等级编号。 3.2. 4.1 220kV 系统使用数字“2”:如进出线路为“21ⅹ”,变压器为“20ⅹ”,母联(分段)为“200”,旁路开关为“210”;(ⅹ为1至9数字)。

35kV-110kV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技术要求

35kV-110kV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 技术要求 说明书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〇年六月

目录 1 总论 (1) 1.1 目的和原则 (1) 1.2 设计依据 (1) 1.2.1 主要规程规范 (1) 1.2.2 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 (2) 2 主要设计原则 (2) 2.1 设计气象条件 (3) 2.2 导线和地线 (3) 2.3 绝缘配合及防雷保护 (4) 2.4 塔头布置 (8) 2.5 联塔金具 (8) 2.6 杆塔设计一般规定 (9) 2.7 杆塔规划 (9) 2.8 杆塔荷载 (10) 2.9 杆塔使用材料的原则和要求 (10) 附录 1 35~110kV 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主要设计原则及模块划分和编号 附录 2 35~110kV 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修订模块主要技术条件 附录 3 联塔金具标准件图例 附录 4 35~110kV 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模块杆塔规划使用条件 附录 5 输电线路通用设计钢管杆制图和构造规定

1 总论 1.1 目的和原则 目前,输电线路设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即将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建设,公司组织开展本地区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35~110kV 线路部分)修订和应用工作。 本次修订充分借鉴已有的成果,应用即将颁布执行的新版设计标准,应用“两型三新”、全寿命周期设计、高强钢等新技术、新材料。 为了满足通用设计成果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的要求,公司颁布制定了《35~110kV 输电线路钢管杆通用设计修订主要设计原则及模块划分和编号》。 1.2 设计依据 1.2.1 主要规程规范 《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 《重覆冰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440-2009) 《高压架空送电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16434-1996)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1179-2008) 《铝包钢绞线》(YB/T124-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 《高海拔污秽地区悬式绝缘子片数选用导则》(DL/T562-1995)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5154-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输电线路现场运行规范流程

架空送电线路现场运行维护规程2012年

目录 引用规程、标准、规…………………………………………………………………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备基本情况………………………………………………………………… 第三章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 第四章架空送电线路运行标准……………………………………………………… 第五章巡视与检查…………………………………………………………………… 1 适用围 本规程规定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检修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对线路的运行维护、设备检修、工作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 运维的35kV、110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 2 引用规程、标准、规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

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生〔2006〕57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评价标准》国家电网生(2006)935号《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 国家电网生〔2004〕641 号《预防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基建〔2005〕172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国家电网生技〔2005〕173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 国家电网生技〔2005〕174 号《110(66)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生技〔2005〕389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 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611 号《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电网生〔2006〕35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电网生〔2006〕364号)《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修订版) 国家电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 DL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工程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DL/T 5146-2001 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 DL/T5168--200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T741-2001 架空线路运行规程 GB 50233-2005 (66)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新疆电力公司架空送电线路设备评级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列 新疆电力公司防污闪措施和现场污秽度测试导则 Q/GDW168-2008《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Q/GDW173-2008《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Q/GDW174-2008《架空输电线路状态检修导则》

安全警示牌、设备标志牌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03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警示牌、设备标志牌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安全警示牌、设备标志牌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安全警示牌 (一)分类:安全色、安全标志牌。 (二)配置原则: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2.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3.当厂区或车间所设安全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整个车间面积时,应多设几个安全标志

牌。 4.在生产场所建筑物门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介质的安全要求,按配置规范悬挂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5.在地下设施入口盖板上和灭火器存放处应标注禁止阻塞线。 6.在厂内道路限速区域入口处和弯道、交叉路口处应标注减速提示线。 7.在发电机组周围、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以及控制台、配电盘前应标注安全警戒线。 8.在楼梯的第一级台阶地面边缘处应标注防止踏空线。 9.在人行通道地面上临时敷设的管线或易造成人身跌绊的其它障碍物上应标注防止绊跤线。 10.厂房、楼梯主要通道门上方或左右侧装设

紧急撤离提示标志。 (三)配置地点及具体制作要求: 1.安全标志牌配置地点见《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具体制作要求参照《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和《安全文化实用手册》(中煤集团大屯公司企业文化部、安全监察部编)。 2.安全色配置地点及具体制作要求见《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 二、设备标志牌 (一)配置原则: 1.设备标志牌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 2.设备标志牌应定义清晰,能够准确反应设备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作者:娇滴滴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8更新时间:2009-11-29 1总则 1.1为了规范66KV架空输电线路的生产运行管理,使其标准化、制度化,保证全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结合生产运行经验而制定。 1.3本制度对66KV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 指导性意见。 1.4本制度适用于辽宁省农电系统内的66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1.5各市农电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2引用标准 推荐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GB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J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5009.2-19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626-2004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 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 3、设备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3.1线路巡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沿线情况,并为线路维护提供依据。 3.2山区、沼泽等特殊地段线路巡视、恶劣天气巡视、夜间巡视等应安排2人进行。 3.3县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每年至少到送电线路巡视1天。运行单位领导每月至少到送电线路巡视1天,并每月检查一次巡线员的巡线手册,并签署意见。 3.4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建立线路巡视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应有明确的的巡视人(巡线员)负责运行维护。 3.5送电线路定期巡视的周期为一月一次,并根据线路实际进行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巡视。 3.6在各种巡视中,必须明确每个巡线员的巡视范围、内容和要求,不得出现遗漏段(点)。 必要时应采用登杆塔方式进行检查。

KV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强制性条文版

K V K 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 B强制性条文 版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1.第5.0.4条: 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 2.第5.0.5条: 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 3. 第5.0.7条: 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 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 5. 第7.0.2条: 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的规定。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 6. 第 7.0.9条: 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和表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1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1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篇一: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XX)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 GB 50545-XX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1. 第条: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无线电干扰限值 2. 第条: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可听噪声限值 3. 第条: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条: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

5. 第条: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的规定。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 6. 第条: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和表的规定。 表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表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 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2 按运行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风速采用基本风速修正至相应导线平均高度处的值及相应气温。 3 当因高海拔而需增加绝缘子数量时,雷电过电压最小间隙也应相应增大。 4 500kV空气间隙栏,左侧数据适合于海拔高度不超过

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51 电工术语架空线路(GB/T 2900.51-1998,IEC 60050(466):1990,IDT) GB/T 4365 电工术语电磁兼容(GB/T4365-2003,IEC 60050(161):1990,IDT) 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DL/T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626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DL/T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 DL/T966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DL/T5092 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电力法》1995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51和GB/T 43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民区 residenetial area 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 3.2非居民区 nonresidenetial area 上述居民区以外地区,均属非居民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遇到房屋或房屋稀少的地区,亦属于非居民区。 3.3民房 residences 有人长时间居住的建筑物,包括其中的房间或平台。也包括经地方规划批准建设的医院、幼儿园、学校、办公楼等有人长时间居住或工作的建筑物。 3.4输电线路保护区 transmission line protected region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一定距离,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的区域。 3.5微气象区 area of minute meteorological phenomena 是指某一大区域的局部地段。由于地形、位置、坡向及温度、湿度等出现特殊变化,造成局部区域形成有别于大区域的更为特殊且对线路运行产生影响的气象区域。 3.6微地形区 area of micro-topography 为大地形区域中的一个局部狭小的范围。微地形按分类主要有垭口型微地形、高山分水岭微地形、水汽增大微地形、地形抬升微地形、峡谷风道微地形等。 3.7采动影响区 mining area 地下开采引起或有可能引起地表移动的区域。 3.8线路的电磁环境 electromagnetic enbironment of line 输电线路运行时线路电压、电流所产生的电磁场效应、磁场效应以及电晕效应所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电视干扰和可听噪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坑能产生的影响,包括静电感应、地面电场强度、地面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水平、可听噪声水平、风噪声水平等参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基本不产生影响的环境限值。 3.9线路巡视 line inspection 为掌握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线路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

设备标志牌填写规范

关于现场设备及电缆标志牌标准化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电气设备的挂牌管理,要求各生产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填写、悬挂各类电器设备及电缆标志牌,凡是出现标志牌缺失、内容填写不符规定、随意悬挂等现象,限期三天整改,否则,严格按照现场基础管理规定机电专业第八条的规定,每处考核50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现场设备及电缆标志牌标准化规范》 开关类设备标志牌 开关类设备标志牌统一采用“完好设备标志牌”,牌正面底色为红色,字体和需填写内容的小长方空间为镂空的白色(即原色)。标志牌规格为:长100mm,宽75mm,内容由上至下左右双列共十项,分别是编号、设牌时间、名称、型号、电压、整定值、地点、用途、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关整定计算值、标志牌上的整定标注值与开关实际整定值必须一致。 编号:统一采用设备防爆盖侧面的钢印编号,不可随意编号,而且应与防爆合格证中的编号一致。 设牌时间:样式为“××××年××月××日”,以真实设牌时间为准,更换时填写更换当日的日期。 名称:填写设备铭牌上标识的具体名称。 型号:填写设备铭牌上标识的具体型号,包括规格,要与设备铭牌上一致。 电压:一般填写“660V”、“1140V”,视具体情况而定。 整定值:馈电开关的整定值分为两个部分,即过流值与速断值,填写的时候过流值在前,速断值在后;磁力起动器的整定值只填写过流值即可(默认的速断值为过流值的8倍)。整定值的具体数值应与负荷审批单上标注的值相同。 地点:填写开关所在巷道的名称,如:××轨顺;××轨皮联巷等。 用途:填写开关所载负荷的位臵及负荷名称。如:××轨顺1#水仓水泵;××轨皮2#联巷皮带等。 责任单位:填写使用单位的名称,设备交接后应与次日前及时更换责任单位名称。 责任人:填写设备包机责任人,各单位应明确每台设备的包机责任人,不同地点区域不应填写相同人名,包机责任人更换后应及时更换责任人名。 电缆标志牌 电缆标志牌统一采用铝牌,牌正面底色为天蓝色,字体和需填写内容的小长方空间为镂空的白色(即原色)。规格为长150mm,宽60mm,内容有由上至下左右双列的八项,分别是:型号、编号、截面、电压、用途、责任单位、来自、去向(牌的左端有向左或右端有向右的箭头),四角各有一个圆孔,用尼龙扎带固定在电缆上,并按照供电方向选择合适方向的标志牌。 使用条件: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接线盒进出线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桥架两边、开关进出线处都应设臵电缆标志牌。 型号:指电缆型号,以电缆上厂家提供的印花型号为准,旧电缆看不清字迹的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标准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浏览 2731次 2005-11-11 13:29:55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岗位职责 (2) 第四章安全管理 (5) 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 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 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 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 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 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 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 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 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 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 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 编制说明 (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

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500kV 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T 2900.51-1998 架空线路术语 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4286-2002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009.2-19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 626-2004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110~500kV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 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措施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导则》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一节专责人的设置 第六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局)及其所属送电(线路)工区应设置输电线路专责工程师(以下简称“专责人”)。 第七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的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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