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担保知识点

共同担保知识点
共同担保知识点

一、共同抵押

(一)、法条依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规则解读

1、无论抵押人是否包含债务人在内,一切问题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份额、顺序等);

2、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下,即使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的,债权人也

有权行使任一抵押权;(该观点为11年案例分析所确认)

3、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下,抵押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抵押人内部

可以追偿,且没有顺序限制(即不需要先找债务人追偿至债务人不能);

4、债权人放弃任一抵押权的,其余抵押人可以减免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

5、在这个地方值得强调的是,放弃担保责任必须明示,不选择特定担保人不意

味着放弃,如果债权人选择的担保人最后无力承担担保责任的话债权人当然是可以要求其余担保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的;

二、共同保证

(一)、法条依据

1、《担保法》第12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9条:“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4、《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1条:“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

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二)、规则解读

1、共同保证分为连带共同保证与按份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可基于当事人约

定或者法律推定而成立,按份共同保证需要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当事人之间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2、司法解释将担保法规定的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实现顺位确定为“先债务

人后其余保证人”;

3、连带共同保证保证人之间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责任的减免按连带债务的基本

规则处理——未约定份额的连带共同担保的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承担责任的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内部约定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免除特定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其余保证人在被免除债务的保证人内部比例所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免责;

4、按份共同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与其它按份

保证人无关;

5、共同保证的成立不影响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即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人仍

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的规定应当限缩解释为仅适用于保证人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情形。

三、人保物保并存

(一)、法条依据

1、《物权法》第176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担保法司法解释》38条第1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二)、规则解读

1、有约从约;

2、无明确约定时,债务人自己的物保应当优先于保证实现(不论保证是一般保

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3、无明确约定时,若物保也由第三人提供,则债权人有权选择先实现物上担保

权还是保证人的保证担保权;

4、追偿问题——争论很大,暂时不管,我仔细研读三大本后串讲时跟李仁玉老

师补充着讲解;

最新担保法试题_及其答案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列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担保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4、我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6、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依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折价)、(拍卖)、(变卖)。 9、抵押人以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0、《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2、《担保法》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17、《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18、票据的种类有(汇票)、(本票)、(支票)。 20、《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判断题 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2、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5、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6、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8、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 9、国家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作保证人。(×) 10、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11、当事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 √) 1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 1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 15、根据贷款通则,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16、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1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 √) 三、单项选择题 1、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D )。 A.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

担保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报告编号:1576511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816706979.html,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报告编号:1576511←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675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QianJingFenXiYuCe.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产业现状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其中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的就是融资难的问题,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针对这种状况,虽然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融资供应结构失衡的问题始终难以有效解决,我国担保行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我国担保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金融危机以来,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压力以及融资难等问题,国家在担保机构建立方面的推动力度逐渐加大,在此背景下各类资金看到契机,纷纷进入担保行业。担保行业涉及的业务领域较为广泛,为不同经济主体提供专业风险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在消费、投资、出口以及税收和财政等各个环节都能发挥其信用评级、信用增级以及信用放大的作用。目前担保公司主要分三类,一类是纳入监管体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二类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三类则是以担保公司名义开展担保和非担保业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业务由于高风险、高资本要求的业务属性,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力度较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更为严格。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解决自身融资难的问题,也计划设立或投资担保公司。 市场容量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5年版中国担保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认为,截至2013年末,担保行业法人机构总计8185家,行业实收资本8793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6.2%,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担保放大倍数明显提升。2013年新增担保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新增融资性担保2.0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2013年末在保余额2.57万亿元,较2012年末增加4833亿元,增长23.1%。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

担保物权—习题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 一、名词解释 1、担保物权 2、抵押权 3、质权 4、留置权 二、单选题 1、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一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司法考试卷三第9题)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考点: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物处分的效力 2、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1999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卷二第10题)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考点:抵押合同的生效 3、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04年司法考试卷三第9题)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考点:权利质押合同的效力 4、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2004年司法考试卷三第6题) A.7万元 B.6万元 C.5万元 D.4万元 考点:担保物权的几种形式并存的处理 5、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第7题)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考点: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与对抗效力 6、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司法考试卷三第10题)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考点:债权人的留置权 7、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司法考试卷三第8题)

担保法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V)。 2、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V) 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 证责任。(X)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个月。(X) 5、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X) 6、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 款°(X) 7、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V) 8、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X) 9、国家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作保证人。(X) 10、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V) 11、当事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 12、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V ) 1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X) 1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V ) 15、根据贷款通则,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 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V) 16、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V ) 17、保证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及利息。(X ) 1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V ) 19、判决或调解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而且申请执行的时效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X ) 20、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行使抵押物权。(X)二、单项选择题 1、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 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因甲无力

银行对担保公司将合作调查报告

银行对担保公司将合作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充分发挥担保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切实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信贷结构和资源配置,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对全市融资担保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银保、保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融资担保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如何化解企业融资难题,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发展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工作推进力度,有效的促进了全市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 (一)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迅速。近年来,我市先后注册成立了5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2807万元,分别是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07万元)、招远山玲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烟台宝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和招远市万佳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为建筑行业提供工程质量担保)。其中有两家为政策性担保公司,分别是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870万元,政策性担保资金达到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二)担保机构业务稳健发展。目前,我市已有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烟台银行三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了担保公司。农村信用社为法人单位,政策比较灵活也相对宽松,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时间比较早,担保业务也比较多。XX年,分别与山东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烟台市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累计发放担保贷款14笔5982万元,今年一季度,共累计发放8笔3469万元;烟台银行上级行给予支行300万元授权,授权范围内支行可以灵活给予企业及时的信贷支持,目前已准入了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天健投资担保公司两家担保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均为1个亿,一季度,与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一笔业务,另有4笔业务正在协商办理中;建设银行已准入天健投资担保公司。09年末,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累计担保贷款4笔,担保额1500万元,均为企贷担保;天健投资担保公司09年末在保额为3261万元,其中企贷在保额2232万元,个贷在保额1029万元,截止今年一季度,累计实现担保额9437万元,至季末有保额7459万元,较09年末在保额增加4198万元,增长128%。

20XX年法硕辅导:担保物权的案例及分析方法-fashuo.doc

担保物权的案例及分析方法担保物权主要涉及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三种,在担保物权方面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担保是否成立、有无效力、是否可靠,以及被担保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违约,是全部违约还是部分违约,从而确定担保责任的范围。例如,某公司向银行借款20万元,提供三辆汽车(每辆汽车价值7万元)作为抵押担保,汽车仍由公司使用。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三辆汽车严重受损,交汽车修配厂大修。公司将此情况通知银行,银行要求公司提供新的保证。公司找到某企业作为保证人,银行予以确认,三方约定如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全部本息,由该企业负责偿还。后公司到期未能还款,银行向某企业索赔,企业主张先执行公司未受损的两辆汽车后,剩余债务由企业赔偿。问:未受损的两辆汽车是否仍可作为抵押财产由银行优先受偿?企业各承担什么

性质的法律责任?在分析担保物权案例时,首先区分其权利类型,在此,尤其要区分抵押权和质权,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权利,而质权则要依法转移占有;其次要注意如果在同一案例中既有抵押权、又有留置权时,哪一个权利人优先行使权利;抵押权和质押权冲突时,权利人的权利如何行使?对于前者,应适用留置权优先的原则;对于后者,则应适用先登记的优于后登记的、经过登记(或公证)的优于没有登记(或公证)的原则,均经登记或者均没有登记的,以登记时间或者权利设立的先后顺序受偿,同时登记或设立权利的,权利人按比例受偿。上述案例中既有物的担保(抵押),又有保证人的保证,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企业,考试、大)只对抵押权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银行)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责任。上述案例中,两辆未受损的汽车担保的债务是14万元(每辆7万元),企业仅对剩余的6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2

担保法、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担保法、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考试试题及答案 1、担保理财有什么优势, 1、收益固定: 根据投资金额不同,投资理财年固定收益在12%——13.06%之间;2 、方便 理财金额和期限由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理财金额起点为3 万元;3 、安全放心: 专灵活: 业人士负责全程操控、严审借款人得资信状况,公司负责提供担保、保证借款本息安全收回,风险几近趋零(不动产抵押+强制执行公正+专业担保机构担保) 2、中小企业在申请担保贷款时需要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本年度经年检过的复印件一份)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年度经年检过的复印件一份)3 、税务登记正副本(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一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一份)5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变更连续)、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6、授信申请和贷款申请(公司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方式)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8 、公司股东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复印户主及本人)9 、前三年度及近一期的财务报表10、近半年期的银行对账单(单位账户及个人银行卡明细)11 、公司行业情况(历史、现状、前景、同行业相比)、经营状况(管理情况、收入、产出、销售等)及风险分析(价格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组织结构及人员情况1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主管简历及联系方 公司前三年上、下游客户及相关合同14、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复

印件式13、

15、主要财务明细科目,应收款、应付款前三年及账龄分析16、特殊行业持有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资质证书17、担保单位需提供相同资料,如土地、房产抵押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18、反担保措施以上资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经本人签字及按指印。 3、车辆抵押贷款时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车辆要求: 购车五年以内郑州市非营运车辆 贷款期限: 一年以内 贷款成数: 车辆评估值的50% 提供资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行车证、购车全套手续、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行车证、保险、保单<三责、盗抢、车损、自燃>、购置附加税、购车发票、排污费发票、合格证等) 4、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房龄要求:1995 年以后 贷款期限:1 ——20年 提供材料: 买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买房收入证明、收付款证明、过户前后的房产证复印件、有效的买卖契约、契税、契证、交易税原件、卖方同意出售证明。 5、贷款合同文本应如何填写, 1、合同文本要统一使用有关合同文本; 不得因单笔业务对合同文本条款进行修改。对单笔贷款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事项中约定。 2、合同填写必须做到标准、 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避免涂改。3、需要填写空白栏且空白栏后有备选项的,在横线上填好选定的内容后,对未选的内容应加横线表示删除; 合同条款有空白栏的,但根据实际情况不准备填写内容的,应

担保公司调查报告

担保公司调查报告 篇一:担保调查报告模板 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 (企业类) 篇二:担保项目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调查报告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在搜集了XX公司有关贷款担保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对XX公司向XX银行申请X年期XX万元项目资金贷款事项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住所、经营业务、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号、开户行和账号等基本信息,以及企业的资质、所获得的荣誉等。要注意证照年检情况,核对原件,保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在报告中注明类似“经核实,以上证照均经过相关部门年检,真实有效”的语句,表示这个企业是真实合法存在的。 (二)股权结构 很多公司都是多个股东合资开设的,出资额不同,所占股份比例不同,相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只有搞清楚股东出资比例及相应的股权结构,才能更好地把责任落实到位,以

免出问题时都不知道该找谁。股权结构一般采取表格式说明,内容包括股东姓名(可附上身份证号码)、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总出资额的比重(即所占股权)、出资时间等。 (三)企业组织结构 清晰的组织结构往往体现着一个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搞清楚企业的组织机构,可以把调查工作的触角伸到其“神经末梢”,往往能获得更全面、更详实而准确可靠的信息,使决策更科学合理。 (四)调查基准期估基准期末或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简介,金融机构借款的偿还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简介 二、企业基本素质 (一)法定代表人情况(或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一般是股东中出资额较多的人,且公司很多对外行为都需要其代表公司进行,所以了解其情况非常重要。信息点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信用记录状况等。此外还可以了解 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兴趣爱好和特长、获得的荣誉等等辅助信息供参考。 (二)经营管理层主要成员情况 经营管理层,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很多就是公司股东,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15】(2019年)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5答案】 (1)①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6日生效。根据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②乙于2016年7月4日取得代理权。根据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2)维修费用应当由甲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负担。 (3)甲无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丁无权要求丙搬离。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按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案例16】(2018年) 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担保法试题-及其答案

《担保法》知识竞赛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列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担保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4、我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6、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依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折价)、(拍卖)、(变卖)。 9、抵押人以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0、《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2、《担保法》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17、《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18、票据的种类有(汇票)、(本票)、(支票)。 20、《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判断题 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2、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5、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6、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8、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 9、国家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作保证人。(×) 10、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11、当事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 √) 1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

【调查报告】全国小贷公司:贷款客户群、行业、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利率等方面的分布特点

【调查报告】全国小贷公司:贷款客户群、行业、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利率等方面的分布特点 为了深入了解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中央财经大学民泰金融研究所《中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报告(2014)》课题组与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共同合作开展了全国百家小贷公司抽样调查活动,对小贷公司贷款客户群、行业、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利率等方面的分布特点进行了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 一、调查概况 1.调查样本分布 本次调查按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东北七个地区的小贷公司实际数量比例,提取了100家小贷公司样本。其中,华东、华南、西南比例较大,分别占比29%、15%、18%。抽取的小贷公司中,有51家是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评选出的百强小贷,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以样本小贷公司截至2013年9月底的贷款余额及(存量)笔数为统计基础,100家样本小贷公司贷款余额合计323.86亿元(平均3.24亿元/家),贷款笔数51715笔(平均517笔/家)。从分布上看,81%的样本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主要集中在5亿元以下,仅有5家样本小贷公司贷款余额超过10亿元。65%

的样本小贷公司贷款笔数未超过200笔,其中17家的贷款笔数在50笔以下,仅有7家小贷公司贷款笔数超过1000笔。 2. 数据采集说明 本次调查是基于100家样本小贷公司截至2013年9月底的数据,采集了各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及笔数,贷款行业、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担保方式、贷款利率共八个方面的数据。 3. 调查主要发现 百家样本小贷公司贷款投向的行业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农林牧渔业三类行业,流向房地产等银行贷款受限行业的现象虽然存在,但并不普遍。七成贷款流向广义小微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人经营性贷款)。小贷公司倾向于发放一年期以内的、利率集中在10%-25%之间的万元级信用贷款与百万级担保 贷款。整体来看,尽管信用贷款的笔数占比超过半壁江山,但信用贷款金额的占比还比较低。不同额度的单笔贷款的笔数、金额呈正反金字塔分布,虽然从金额分布看,小贷公司的贷款额度还没有全面“小”下来,但笔数分布的特征显示,样本小贷公司已经有意识地拓展万元级别的小额贷款业务。 理论上,小额分散是小额信贷区别于大额信贷的主要特点,也是小贷公司与传统金融机构差异化经营的方向,因而

商法案例分析题1

商法案例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 (2007 年) 五、(本题 20 分)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 60 万元和 240 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 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 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 50 万元未还。乙与白云 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 3 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 20%给白云 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 “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b5E2RGbCAP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 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 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 未提出异议。p1EanqFDPw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 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 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DXDiTa9E3d 问题: 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1 / 19

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 施?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 律对策? 答案: 1、(1)请求东风公司清偿货款本金与利息; (2)请求东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请求行使股权质权(或权利质权)。 2、(1)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2)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 3、甲可以为公司利益直接向法院提起股东派生(代表)诉讼。 4、该保函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合同有效。乙虽然未经股东会同意为银行担 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RTCrpUDGiT 5、甲持有公司 20%的股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006 年)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 1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06 年 5 月 30 日、付款人为大满 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 A 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 楼房不过 户。5PCzVD7HxA
2 / 19

担保法试题及其答案

担保法试题及其答案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担保法》知识竞赛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列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担保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4、我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6、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依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折价)、(拍卖)、(变卖)。 9、抵押人以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0、《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2、《担保法》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17、《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18、票据的种类有(汇票)、(本票)、(支票)。 20、《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判断题 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2、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融资担保项目分析报告(范例)

融资担保项目报告 经办公司: 隶属部门: 业务主办: 联系电话: 担保申请人全称: 担保申请人信用等级: 业务种类:承兑汇票担保 担保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6个月 主要反担保措施:抵押()质押(√)保证(√)抵(质)押物:库存商品质押/法人代表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抵(质)押率:7折 调查报告填写要求: 1、调查报告中的事实和数据必须通过调查取得,不能虚构。 2、默认的数字单位为万元,比率为百分比,采用其他单位需要注明。 3、重要事实和数字应以数字上标标出并在注释说明中说明出处。 4、对调查报告要求的问题未能解答的,需要说明原因。

5、调查报告样本的叙述顺序不能改变,但内容可以增加。 6、业务主办与协办需要在调查报告的每一页右上指定位置签字(手写)。 7、调查报告中增加的内容需要在目录中列出。 业务主办声明: 本人采取如下所列的调查方式对担保申请人进行了调查,并遵循上述原则完成本报告的撰写,本人对调查报告所陈述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业务主办签名: 调查方式: 1、实地调查 2、新闻媒体 3、其他方式:

第一部分担保申请人的基本情况1、担保申请人法律地位 2、担保申请人资本状况

第二部分担保申请人经营活动分析 1、总体发展状况: 2、销售情况: 3、供应商: 4、生产活动: 5、研究开发能力: 无 6、管理水平及激励机制: 一般 7、重要事件提示:

第三部分担保用途及期限分析1、具体交易 1)交易内容: 2)交易合法性: 3)交易合理性: 2、资金周转 3、第一还款来源可靠性分析: 第四部分担保申请人财务分析 1、财务报表的选择: 2、基本财务状况 3、债务详况 1)长期借款

民法典案例解析--物权编--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

担保物权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担保物权概念的规定。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的优先受偿性,是基于物权的排他效力产生的,是对物权而不是对人权;尽管担保物权也以权利作为其客体,但担保物权是价值权,而非实体权,仍属物权范畴。因此,担保物权的基本属性仍是物权。 担保物权的特征有:(1)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2)担保物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3)担保物权限制了担保人对担保标的物的处分权;(4)债权人享有对担保标的物的换价权;(5)担保物权能够担保其所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担保物权的法律属性是:(1)从属性:担保物权必须从属于债权而存在。(2)不可分性:被担保的债权在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3)物上代位性:担保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赔偿金、补偿金或保险金的,该赔偿金、补偿金或保险金成

为担保物的代位物,权利人有权就其行使担保物权。 法律对担保物权的效力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确定具体规则。 案例评析 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与金寨县德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情:原、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德宇公司向原告金寨农商银行借款900万元,被告用其所有使用的房地产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他项权证。后被告付部分利息,本金分文未付。因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支付欠下利息及罚息至还清为止,并拍买抵押物优先受偿。法院认为: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还本付息及违约责任。根据双方约定的借款年利率和逾期罚款利率,合并执行年利率是15.3504%,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予准许。双方在借款时,被告自愿用其所有使用的房地产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他项权证,原告诉请对该抵押物享优先受偿权,应予支持。 评析:设立担保物权的根本宗旨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按照“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必须特定”原则的要求,在担保物权设定或实行之前,必须有需要被担保的合法债权的存在。由此,担保物权最基础的法律属性是从属性。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并因债权的移转而移转,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法院判定被告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是判定原、被告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是否依法成立。接下来,需要判定担保人是否在担保标的物上设定了担保物权、担保权人是否取得了担保物权。法院的判决清晰明了,通过认定抵押合同合法有效,被告自愿以自用房地产做担保并办理了相关权证,支持了原告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 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 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我国担保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6706979.html, 我国担保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 作者:翟睿 来源:《时代金融》2017年第36期 【摘要】担保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出台了法规及一系列的支持性政策来规范和促进担保行业的发展。本研究梳理和分析了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政策环境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以期为后续研究者对我国担保行业的深入研究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前景分析 担保行业的发展对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有着积极的作用,自1993年第一家信用担保公司成立以来,再到1999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担保行业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进入了平稳发展时期,为许许多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及其他担保服务。 一、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担保行业规范逐步完善、支持政策力度加大,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的加大,担保行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一)融资担保公司数量 我国融资担保公司数量已经过了快速增长期,近几年公司数量呈减少趋势,截至2015年底,我国融资担保公司有7340家,比2014年减少7.07%。 2012年我国融资担保公司的数量达到了最高,为8590家;从2013开始,连续三年我国融资担保公司的数量出现了负增长,这跟担保行业风险事件频发、行业逐步整顿规范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融资担保公司实收资本情况 2012年~2015年我国融资担保公司实收资本总额逐年增长,但增长率呈下降趋势,其中,2013年~2015年实收资本总额增长率均为个位数。通过比较发现,虽然2013年~2015年融资担保公司数量逐年减少,但是融资担保公司实收资本总额逐年增加,这表明我国融资担保公司的平均资本实力逐年增强。 (三)担保行业在保余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