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

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课题管理工作,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课题的管理工作由协会研究发展部组织实施.课题立

项提出部门应于每年年初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年度课题研究计划

建议,由研究发展部汇总,报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年度课题研究计划经

批准后,如需调整,在履行协会领导审批手续后,纳入协会课题管理.

年度课题研究计划经批准后,可在协会网站、会刊等媒体公告.

第三条协会管理的课题包括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自主申请、对外合作研究等四种方式设立或参与研究的课题.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设立的课题(以下简称“公开招标课题”)是指,协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行业内外公开征集课题主持人(组)组织并开展研究,并准予立项的课题.

通过定向委托方式设立的课题(以下简称“定向委托课题”)是指,协会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由特定课题负责人组织并开展研究的课题.

通过自主申请方式设立的课题(以下简称“自主申请课题”)是指,协会对申请人自愿就行业重大热点问题所提出的研究申请,经研

究决定,准予立项的课题.

对外合作研究课题是指,协会与外部个人或单位,达成国家级以上课题共同申请的意向,开展合作研究的课题.

第二章公开招标课题的申报和立项

第四条课题申请人根据协会公开发布的年度课题研究计划,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开招标课题申请书》,并将申请书一式25

份及电子文档报协会.

第五条公开招标课题,可以由单位或个人申请,并组成3人(含3人)以上的课题组,课题组应指定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申请书应由

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

第六条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并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七条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公开招标课题,并且过去已承担的公开招标课题已经结项.

第九条协会收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开招标课题申请书》后,提交协会课题申请评审委员会评审.课题申请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课题方能通过评审.

第十条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学者及其他有关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关的课题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协会对评审通过的申报课题审核批准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申请书即成为具有约束力的课题协议.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课题编号方式为:年份-g-号码.

第三章定向委托课题的委托和立项

第十三条协会作为委托人,结合行业发展中的重大热点、难点以及前瞻性问题的研究需要,设立专门课题,委托1-2名具有一定研究

能力的受托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定向委托课题的研究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与协会签署《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定向委托研究课题项目书》,项目书一式2份.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定向委托课题项目书》经审核通过,协会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定向委托课题项目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课题协议.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

2.从业以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并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十六条定向委托课题编号方式为:年份-d-号码.

第四章自主申请课题的申请和立项

第十七条申请人可根据行业重大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需要,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主申请课题申请书》,并将申请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协会.

第十八条申请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并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协会收到申请书后,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批准立项并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

第二十条自主申请课题编号方式为:年份-z-号码.

第五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课题经费总额和具体课题经费金额由协会审批执行.

第二十二条课题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并由协会拨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其财务部门代管.

第二十三条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管理费: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提取

的管理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不得重复提取;

2.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

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3.境内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

动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其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5.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以及用于项目

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和软件费用等;

6.劳务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专家咨询等支

出的费用,提取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0%;

7.其他费用:项目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及其它必要支出.

第二十四条除特殊情况,课题经费一般分二次拨付.一般第一次拨款额为课题经费的40%,在《课题立项通知书》下达之后一个月内拨付,课题负责人在其所在单位收到拨款后,及时将所在单位开具的发

票交协会,未及时送交发票者,不予拨付后续款项;经费余额待课题

评审结项之后拨付,课题负责人在其所在单位收到拨款后,及时将所

在单位开具的发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经费决算表》提交

协会.

第二十五条课题进行过程中,凡发生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课

题重要事项变更的,暂停拨款.经审批同意继续课题研究的,恢复拨款.

第二十六条课题负责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更换课题财务管理部门,须经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协会审批.

第二十七条课题进行过程中,因课题负责人的特殊原因中止研究

工作的,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按本办法第三十三

条予以撤消的课题,追回已拨经费.

第二十八条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协会有责任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检查与验收、鉴定

第二十九条课题组成员在从事课题研究过程中,应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抄袭和剽窃行为.

第三十条协会不定期地对课题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课题负责人应根据检查要求,向协会提交课题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课题期中和结项时,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协会的要求,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结项审批书》.

第三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协会审批: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4.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延期;

7.中止课题;

8.撤消课题;

9.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三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协会撤消课题:

1.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3.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

4.剽窃他人成果;

5.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6.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7.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消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属于第1、4项情形的,协会将不再委托其承担新课题的研究;属于其他情形的,协会在两年内不受理其新课题的申报.

第三十四条为保证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在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定稿后应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第三十五条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一般采用聘请同行专家通讯鉴定的方式.重大课题可采取会议鉴定方式.

第三十六条课题鉴定专家由协会从协会专家库中确定,专家的挑选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熟悉被鉴定课题涉及的学科领域和情况,并有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学术声望;

2.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选定3-5人;

3.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人数不超过1人;

4.鉴定组织者须对鉴定专家的人选、鉴定过程中的具体内容严格保密.

第三十七条课题鉴定应结合不同课题的特点,按照下列标准和内容进行:

1.课题研究成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2.课题研究成果是否达到了课题申请书中有关成果的设计要求;

3.课题研究成果中提出的论点、论据和实证方法以及建议、对策等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

4.课题研究成果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是否准确、完整;

5.课题研究所运用的方法以及手段是否具有可靠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6.课题研究成果有何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学术价值,达到何种水平,已有或预期综合效益如何;

7.课题研究尚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该课题尚有什么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今后需要朝什么方向努力.

第三十八条课题成果鉴定程序:

1.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研究后,应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结项审批书》,准备课题最终成果7套和课题成果的电子文本,报协会申请组织鉴定;

2.协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结项审批书》和最终成果进行审查,最终成果须符合批准的设计内容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最终成果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书》送鉴定专家进行鉴定;

3.鉴定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课题成果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鉴定结论,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书》;

4.协会汇总鉴定意见,得出鉴定结论后,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鉴定未能通过的,允许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加工,重新申请鉴定验收.

第三十九条鉴定费由协会支付.

第七章成果的推广

第四十条课题承担者对协会提供的课题研究相关资料、课题中期成果、课题研究的成果和结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未经协会书面

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

课题结项鉴定前,形成的中期成果经协会允许发表时,应注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助课题中期成果,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定”字样,并及时将所发表中期成果的副本报协会备案.

课题研究成果通过鉴定后,其著作权归协会所有.

第四十一条协会将择优向行业、社会公众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推广和宣传,并择优编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资料》、纳入协

会出版计划.出版时注明课题负责人和实际参加研究人员的姓名.课

题组成员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另行发表,须征得协会书面同意并在发表

时注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助研究课题”字样.

第四十二条协会对进行经费资助的课题成果择优适时推广,定期

评奖.

第八章对外合作研究课题的参与和管理

第四十三条协会参与并管理的对外合作研究课题应立足行业发展理论与实务前沿,本着合作研究、成果共享的原则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四十四条协会应邀参与的对外合作课题,由提出合作的申请人

所在单位向协会发出书面邀请,并提供拟申请项目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

人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协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研究决定

是否作为合作方参与课题申请.

第四十六条协会参与的对外合作研究课题,申请项目时明确要求

填列“合作研究单位”的,协会盖章后,申请人还应将正式申请材料

提交协会备案.

第四十七条协会指派参与对外合作研究课题的人员,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工作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

3.真正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四十八条协会邀请外部单位或个人共同申请国家级以上课题的,应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各项要求.

第四十九条协会参与的对外合作研究课题成果应经协会审阅后,方可正式对外提交.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11年8月31日起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助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修订)》同时废止.

咨询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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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管理制度

咨询项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和完善咨询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项目开发,项目运做以及项目绩效和知识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项目运做管理水平,促进顾问成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项目的开发、控制与知识管理,研究院、项目组及咨询服务部应遵照本制度及本制度附件《咨询业务管理流程》规范运做。 第2章项目开发 第三条项目信息的获得 公司对客户进行开发的途径与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途径: 1、公开课、研讨会会议讲课引导; 2、公司的品牌运做和客户的口碑传播; 3、公司领导、研究院与咨询师的社交活动; 4、对重点客户的接触与推介等。 咨询服务部为项目跟进的主体,应做好客户信息登记,确保客户档案和项目需求信息准确及对客户及时跟进。 公司鼓励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对项目的开发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协助公司获取信息开发项目成功的员工,将予以相应1-3%作为业务信息激励,同时将在绩效考核和长期激励时将予以相关的积极评价。 第四条客户调研、分类 公司在接到咨询项目意向以后,需要就客户情况和咨询要求进行调研和分类,并制定相应营销策略.一般客户调研分类咨询服务部负责,重大项目的分类及跟进策略由总经理负责,参见《客户分类标准》。

第五条客户上门拜访 咨询服务部负责项目跟进和客户关系建立与维护,为保证项目开发和运做的前后衔接,总经理与研究院选择内部顾问为准项目经理参与项目跟进,保证客户对公司项目运做能力认同和层次感,减少客户沟通问题。 研究院、资深顾问(准项目经理)负责在客户沟通、拜访时专业支持,为提高客户对公司专业、规范认可度,促进业务开发成功,各部门必须严格按公司《客户上门拜访流程》和内部规范标准执行:第六条项目诊断(初诊) 为推动项目谈判进程和需求的明确,咨询服务部应对客户需求初步了解的基础上,引导和推荐客户进行有偿初步诊断,初步诊断在于全面了解客户状况,并根据行业数据对客户运营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让客户形成专业和量化认识。 项目诊断由总经理(或项目经理)率队,执行标准参见《连锁经营咨询上门诊断流程》,诊断后需编制提交《问卷统计结果》和《诊断报告》,加深客户项目认识,促进项目成交,诊断组成员可获得诊断费15%作为工作补贴,由项目经理按工作量拟定方案报公司分配。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 在与客户深入沟通后或达成初步诊断后,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以及项目的特殊要求向客户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为项目立项的起点,为避免项目组在客户层面上的冲突,在项目建议书提交给客户之前,须得到总经理签字审核,以决定是否则提交。 项目建议书将同时作为合同附件发挥作用。建议书编制负责人(准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建议书的质量及相关承诺承担最后责任。《项目建议书》应按公司对客户分类及要求参照标准格式撰写,执行标准见《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规范》。 第八条项目合同签订 在项目建议书得到客户的认可以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项目组方可进驻客户企业具体开展咨询项目,《项目合同书》必须按逸马连锁咨询公司的标准格式起草,咨询服务部负责与对方就细节进行协商,最终项目合同需要得到总经理的签字确认。项目合同签订后,应交由咨询服务部专人进行保管。 第3章项目组的组建 第九条项目管控方式确定 项目合约订立后,公司应就项目难度组织内部项目论证会,参与人员应包括:公司领导、项目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8年6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的收取与使用,保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应当交纳会费。 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为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 第三条会费按年度收取。 第四条个人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 (一)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二)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第五条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年度业务

收入为基础,按下列标准计算交纳单位会员会费:(一)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 (二)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亿元(含)以下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6%,超出3亿元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5%。 本办法所称年度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的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应当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 第七条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会员关系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交纳当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设立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应于

社团日常活动管理条例

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规范条例 第一章社团日常活动管理 第一条社团举办活动须至少提前一周向指导单位的学生会管理部门(暂为一多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提交相关申请表格。申请内容应包含活动时间、地点、目的、内容、形式、负责人信息、经费来源、规模等,经指导单位核实、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二条社团各项活动、与校外各类组织开展合作等均须上报指导单位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未经批准的活动将被视为非法活动,指导单位需对其活动负责,指导单位、团委、保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制止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三条社团活动应遵照所申请并得到批准后的流程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动,社团负责人须在活动开始前两天向申请指导单位进行变更。否则,指导单位需对活动负责,指导单位、团委、保卫部门有权终止活动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四条社团的宣传工作主体对象应为山东大学在校师生;社团校外宣传材料及相关情况说明,须提前上交指导单位审批;社团刊物的编印和出版以及用以其它形式的宣传活动须向指导单位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社团不得开展与本社团登记宗旨无关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社团成员的盈利性商业活动;社团负责人和活动组织者须对所举办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工作程序负责。 第六条原则上,社团不得挂靠校外社会团体。如确有必要作为团体会员加入校外社会团体,协会须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由指导单位审批。此类协会须首先遵守山东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相关条例。 第七条社团经费及其它一切收入的管理、使用须有专人负责;财务收支情况须在社团内部定期公开;一多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有权对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第八条社团活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秩序与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不安全事件发生后,社团要立即通知医院、保卫处并及时上报至指导单位,并积极配合疏散人群,以便快速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若社团活动出现意外情况,指导单位工作人员有权中止该活动。 第九条社团如需邀请校外老师举办讲座,需在申请活动时附上该老师的个人简历,通过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条协会与校外单位进行联络或联合开展活动,须事先上报指导单位并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社团活动申请使用教室的管理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场地可由指导单位进行提供,也可通过指导单位借用学校公共活动场地开展活动,未经规定流程,不得擅自占用教室。 使用当天社团对教室的卫生、设备负责,如有不及时清理垃圾或损坏设施设备现象发生,场馆单位有权凭申请存根向该社团索要赔偿或拒绝下一次审批。 第十二条社团须服从对教室、器材借用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须由社团负责人及时说明,经认可后视情况予以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社团可以在借用的教室内进行以下活动: (一)社团内部的会议; (二)社团内部的培训、交流等常规活动; (三)由社团主办的,指导单位评审通过的交流、展示活动; (四)由社团主办的,指导单位评审通过的演讲活动; (五)由社团主办的,指导单位评审通过的电影等影音放映活动; (六)由社团主办的,指导单位评审通过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社团禁止在教室内开展以下活动: (一)生日聚会、庆功聚会等各类集会庆典活动; (二)产生大量垃圾且不易清理的活动;

社团活动室管理规定

社 团 活 动 室 管 理 规 定 社团联合会 2013.1014

社团活动室管理规定 一、场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室是全院大学生的课外文化活 动场所,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活动室对各部门、及全院各 学生组织开放。 第二条、活动室内所有物品设备均属公共财产,由社团联合会 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挪为私用。 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第一条、使用前请检查活动室的物品是否有损坏,如有请及时申报,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等现象; 第二条、在活动室里,应爱护活动室里的一切物品,保持活动室的卫生环境,使大家能在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里搞活动; 第四条、社团进行活动时,有责任对活动室内的物品进行管,不准外部人员私自进入活动室,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活动室; 第五条、社团进行活动时,不准擅自动用、损害其他社团寄存物品。如有损坏,按原价进行赔偿。 第六条、社团进行活动时,尽量减小噪音,做到不妨碍其他楼内人员正常学习工作。在使用活动室完毕后,由社团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活动室设施,如有异常请说明情况,或进行赔偿及责任的追究。 三、活动结束后,社团人员需将活动室打扫干净,并将所用 物品放回原处。

四、办公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活动室使用记录,接受会长监督, 并定期向社联汇报。 五、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活动室须保管好活动室的财产,包括活动室的窗、门以及所配置的办公桌和椅子等。 第二条、若发现活动室财产受到损坏,按具体情况对相应活动室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者通报批评,并勒令其赔偿。 第三条、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钥匙分配,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应把门窗关好,确保活动室财产安全。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室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社团联合会有关部门联系。 以上管理办法望社团人员及各社团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保障活动室的正常使用。 社团联合会 2013.10.1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7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第五条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三)市场风险; (四)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操作风险; (七)法律风险; (八)声誉风险。 第六条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二章接受业务委托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第八条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计划审计工作

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经天纬地测绘社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严明纪律,规范管理,促进经天纬地测绘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全体经天纬地测绘社团工作人员的准则,对全体成员适用。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在工作开展前,须先认真制定至少一套计划或者方案,然后协商修改为较为合理、详细的计划或者方案,重大活动还须制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方案,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第四条在工作开展前,须适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责任,细致分工,讲清注意事项。 第五条在工作开展期间,各部门、部长、部员之间须保持沟通,协调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 第六条在工作开展期间,须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能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和处理问题,在出现岗位空缺时,要及时重新调度。 第七条在工作开展期间,要做好活动后勤、安全秩序保障工作。 第八条在工作开展结束后,要及时、全面地做好工作总结,组织部须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归档。 第九条工作计划制定的程序 (一)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二)集思广益,提出草案; (三)充分斟酌,确定计划。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条会议召开前须做好充分的准备,精简会议时间,确保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十一条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部长会议、部门会议,秘书部须做好非常规会议的通知。 第十二条议事规则 (一)开会前须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围绕主题和议程开会;(二)按照“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要求,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 (三)会议内容应包括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与会人员发言须简明扼要,表意准确。 第十三条会议纪律 (一)会议期间,与会者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保持安静,注意力集中; (二)会议期间,与会者不得随意插话,有问题应得到会议允许后方能发言; (三)会议期间,与会者不得随意走动、离场。 第十四条秘书部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部长会议由秘书部部长负责会议记录,部门会议由秘书处派遣相关人员负责记录。 第十五条秘书部须及时收集、整理会议材料,并归档。

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办法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维护学生社团的权益,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团委下设学生社团联合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学生社团或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条学院按照学生自发与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思想道德、技能成长、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类型的学生社团建设,学院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学生社团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等手续;学生参加社团必须按社团章程的要求履行入团手续,并服从社团管理,履行相应义务; 三)严禁组织和参与“同乡会”老“乡会”等类似性质的学生 -1

社团; (四)学生社团建设要结合我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五条学生社团实行两级管理。 院团委负责学院各类社团的组织审批、督促检查、指导教师课时津贴统计、院级及以上活动的经费预算、奖励等工作;负责组建和管理院级学生社团,如大学生艺术团等。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部门第二课堂课程体系建设需要,根据学生规模结合实际按照至少100 名学生组建一个学生社团的原则,引导和统筹安排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活动实施、经费预算等工作,内容包括:(一)负责本部门学生社团成立的初审,学期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制定、活动过程管理、活动总结、档案整理、数据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二)为学生社团配备一名专业指导教师。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对社团成员进行选拔、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院安排,积极主动组织学生社团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各二级学院(部)向院团委提交本部门学生社团学期活动计划,经院团委核准后予以实施;院团委与各二级学院(部)共同对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每学期院团委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核算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津贴。 - 2 -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006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2-1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2006版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工计【2009】289号2009年3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

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承担有保密要求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应明确牵头责任单位。 第八条国防科工局鼓励和引导有资格的承研单位有序竞争科研项目,具备条件的科研项目要招标择优确定承研单位。对于技术难度特别大的科研项目,可以安排采用不同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的承研单位分别承担。 第九条科研项目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管理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 11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涉密科研项目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工作总结摘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xx年工作总结摘要 7月1日,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正式施行。编制中 国职业道德守则和国际守则差异比较表。为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贯彻落实职业道德守则,组织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操作指引》。 4月15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正式发布。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确保指引顺利实施,制定出版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讲解》,共计2.5万余字。 引导考生从"重知识"型考试向"重技能"型考试跨越,充分体现了 改革的目标和行业的职业特性。在试题命制上,采用征集案例、分散命制、集中审改的案例式命审题机制。在试卷评阅上,继续采取双重评卷方式,并从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了119名注册会计师参与评卷工作,综合阶段考试评卷工作全部由注册会计师承担。注册会计师在评卷过程中坚持职业谨慎,充分运用职业判断能力,评卷差错率明显降低。xx年,全国考试报名人数为52.8万人、127.6万 科次。考试报名人数较xx年增加3万人,报考总科次较xx年增加8万科次。 在xx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审计调整利润总额182亿元、资产总额1963亿元、应交税金93亿元

xx年,共组织检查了14家证券资格事务所总所及其71家分所。其中,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14家总所及38家分所,委托地方注协检查33家分所。检查中,中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320份,地方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184份。经惩戒、申诉委员会决定,中注协对2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含1家分所)及1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 顺利完成xx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xx年全国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有人,因未完成继续教育等原因暂缓任职资格检查的有1894人,检查不予通过撤销、注销的有1093人,任职资格检查通过率为96.67%。xx年,全国共新批会计师事务所566家(含分所134家),注册会计师7725人。截至xx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785家(含分所79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人,非执业会员人。 开展首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授予684人资深会员称号,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394人,非执业会员290人。 11月8-11日,第18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王军副部长率代表团出席并发表题为《助力经济复苏,创造持续价值》的主题演讲,在会计行业的世界舞台唱响了中国声音。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授予王军副部长"特殊贡献奖"。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文章来 源初中教师网w 9 1 一、总则 我校学生社团组织是在校团委指导、管理下,为学生开辟第二课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以充实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章程 1、雷锋学校各社团是在共青团望城县雷锋学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 2、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校团委核准确定。 3、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学生的兴趣爱好组织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4、各社团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干事均由

公开招聘产生。 5、社团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活动,必须提前向校团委社团部报告,并反映社团成员的意见与建议。 6、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成为社团成员。 7、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8、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至少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有责任对社团的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把关,对社团干部的工作情况予以指导,并提出对社团干部的任免建议。 9、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各门功课良好;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10、本章程解释权归雷锋学校团委。 三、干部职责 1、会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 (2)担负社团的外联任务,负责与学校各级领导、各赞助公司、社团媒体及其他学校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附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遵循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创新性人才培养规律,实行点面结合,基本训练、综合能力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 第二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建设宗旨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构筑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就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的培养,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挑战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科技团队的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学生创新研究团队,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展,形成高职教育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第三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实施,同时也为择优向院外推荐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充分的项目申报及验收的准备。包括 1、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 2、省教育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并完成项目验收结题);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 5、积极鼓励大学生通过参加“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多种科技创新活动。(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学工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所、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调整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措施,审查项目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会协[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各地在规划实施中所取得的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请报告我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了展规划(2011-2015)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人才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作为专家行业,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过30余年的努力,特别是大力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以来,行业人才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标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为政策依据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二是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为龙头、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为支柱、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培训内容各有侧重,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体系。三是行业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完善。以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为基础,以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为重要补充,构建起分阶段、分层次、点面结合、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行业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注协个人会员达18万余人,其中,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96442人,非执业会员86658人,海外会员469人,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五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初见成效。自2005年以来,先后从行业公开选拔217名行业领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3000余名注册会计师取得了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的执业资格或会员资格。 在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取得成绩和突破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行业人才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做强做大、新业务领域拓展、信息化等战略需要,在一些领域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金融和国际化等高端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服务特殊业务的专门人才数量不足,专业服务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行业多元化发展需要;部分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业务骨干流失问题在一些地区、事务所相当突出,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亟待进一步提升,行业后备人才,尤其是业务骨干后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握机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标准 1 目的为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加快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步伐,提高河南分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实施科技兴企战略,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适用于河南分公司。 3内容 3.1 科技项目开发资金 3.1.1科技项目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河南分公司每年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2)河南分公司用于技术改造或更新改造的资金; (3)按财务制度允许在管理费用内支付的资金。 上述三方面的资金总量按不低于河南分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掌握使用。 3.1.2 河南分公司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的使用,原则上仅限于由河南分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经济核算的河南分公司直属生产、管理及科研单位。 3.1.3 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每月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年度科技计划,编制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上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批准后,由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科技项目轻重、主次和进展情况,统一安排使用。 3.2 科技项目的立项申请 3.2.1 凡属于能够促进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能耗及其他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加强河南分公司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且在河南分公司范围内尚未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都可以作为科技(含新技术开发、科研和成果应用)项目立项。 3.2.2 科技项目原则上由河南分公司直属的某项新技术的使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 3.2.3 对于总经费概算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大中型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事先进行预可研,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方向和河南分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活动管理制度4篇

活动管理制度4篇. 1、教科室对参加的培训人员,应严格审查,非培训对象不得参加培训。 2、校长办公室管辖的旅馆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员要证件齐全,严格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得留宿。.. 3、服务员应随时掌握住宿人员进出情况,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 4、参加培训、临时住宿人员的贵重物品、机密文件,服务台应提供代为保存服务。客人不得随便将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内,预防发生失窃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务人员进入客房打扫应随时关窗锁门,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客房。房间内接待来访客人,晚上12时前必须离开。.. 6、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名册、来客登记、每天住客情况,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突击检查时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资料给予方便。 7、培训活动内发生案件、事故,学校应主动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保卫、公安部门做好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工作。 8、校长办公室有责任对旅(宾)馆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

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及上 级主管部门审阅签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报经县教育局 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 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 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则总第一章第一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培 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遵循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创新性人才培养规律,实行点面结合,基本训练、综合能力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 第二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建设宗旨是:构建创新创业 教育平台,构筑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就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的培养,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挑战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科技团队的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学生创新研究团队,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展,形成高职教育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第三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实施,同时也为择优向院外 推荐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充分的项目申报及验收的准备。包括 1、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 2、省教育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并完成项目验收结题);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 5、积极鼓励大学生通过参加“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多种科技创新活动。(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学工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所、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调整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措施,审查项目经费资助使用情况,评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第五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委。由院团委主持负责项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由制定,发布的,规范执行业务的一系列权威性的标准,属于。 目录 [] ? o o o ? ?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发展 []开始制定 至间,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制定了7个执业规则,包括:?《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 ?《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试行)》 ?《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计划规则(试行)》 ?《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工作底稿规则(试行)》 ?《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报告规则(试行)》 []建立体系 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制定了48项执业准则,它们包括:?基本准则1项: o《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具体准则28项: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期后事项》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关联方及其交易》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违反法规行为》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管理当局声明》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与管理当局的沟通》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会计估计》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 o《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实务公告10项: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l号——验资》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2号——管理建议书》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8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9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o《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其他准则: o《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o《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 o《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 o《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 o《基本建设施工预决(结)算审计验证规则(试行)》 []国际趋同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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