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山西省煤矿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在井下安装广播系统,方便调度与井下职工联系,在发生特殊情况时,为矿井抢险救灾提供一定的保障,根据系统特点和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井下广播系统的作用是从矿调度室及时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重要场所、人员作业地点、避灾线路进行广播各种信息。还可在紧急时刻以扩音喊话的方式作为调度系统的备用通信工具,对现场进行疏散和疏导,指挥现场人员迅速、有序、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救援过程中的次生影响,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其中(包括扩音电话、移动电话等)建立联系,不受被叫摘机、占线等限制(必须具备“强插”、“强拆”等调度功能),并可以随时与上级调度建立互联。

二、在主副井口、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必须安设广播音箱。

三、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安设广播系统;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分别安设广播系统;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安设广播系统。

采煤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

如图a、b、c、d、e所示,U型、Z型、Y型、H型和W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

图b Z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Array

图c Y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

图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

图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

掘进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如图f 、g 所示:

图f 掘进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

图g 双巷掘进工作面广播系统的设置

四、广播系统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广播系统中任何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能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确保广播系统的正常工作。

六、维护人员对设备及线缆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报调度中心站。

七、井下广播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应停止作业;矿井某一作业点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立即停止该作业点的一切作业。

八、调度交换机、广播主机必须做到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主板、话筒等关键设备应有备份。当工作主设备发生故障时,备份设备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九、调度中心站应24小时有专业维护人员值守,应认真记录通信系统的使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护。

十、调度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十一、调度中心站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十二、如音箱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保证电通信畅通。

十三、连队人员要爱护广播系统设备,做到轻拿轻放,要经常清理音箱灰尘。

十四、定期巡检通讯线路,跟进工作面延伸广播系统线路,确保线路无故障,为安全生产提供通讯保障。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 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 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 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 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 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 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 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广播室管理制度

广播室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站是负责校园广播工作的学生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为推进广播站工作的规范化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组织纪律 1、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广播站内部的管理制度。广播站成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调动。 2、广播站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提醒,第三次给予解聘。 3、因特殊原因,工作和上课发生冲突时,必须提前向站长请假。如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三次以上者(含三次者)给予解聘。 4、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播出节目的,需提前向站长请假,并作好节目安排。 5、望能听从指挥,顾全大局;并能灵活熟练地运用原则和程序以解决突发事件。 (二)广播站内部管理条例 1、注意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2、准时上岗开播,保证播音质量。 3、管理和保护好广播站公有财产,防止丢失损害。 4、播音员要尽职尽责,遵守操作规程与工作制度。 5、保持播音室的安静、整洁,播音时段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播音室,每次播音完后要将仪器关闭,整理好资料等。 6、播音重地,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及进行娱乐活动,播音人员严禁在广播站内吃零食; 7、校园广播节目要按照设置栏目认真编辑、播送,节目内容必须积极健康、贴近学生校园生活,讲究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有利于学生素质提高,播放的音乐要健康向上,禁止播放各种违禁歌曲。 (三)广播宣传设备管理 1、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非工作需要,未经站长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 2、不得随意带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站。 3、广播室内严禁从事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保持干净、卫生。 (四)广播站工作要求 (1)工作细则 1.每周周日召开例会对上周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及对下一周的工作进行安排. 2.播音员对上周工作进行汇报.一人对整个会议进行记录. 3.每天早上7:00,播音员准时打开收音机广播,如果遇到信号不好的时候,暂停广播。并予以记录 4.播音人员按安排值日表值日。 4.下午播音点歌要把点歌记录在案,以便到时进行查证。 6.部门内进行项小调查,有关擅长播音类型、个人喜好,及积累上学期的播音提出宝贵建议,希望开展活动等等.使得各个成员能够在性情舒畅的环境中工作,提高效率! (2)广播站开播时间: 周一至周四下午5:00---5:30

煤矿井下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煤矿井下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材料的回收管理, 减少材料浪费, 降低生产成本, 特制订本制度。 1、凡由矿负责投入使用的材料, 各施工队必须认真爱护和加强管理, 不得发生丢失和人为破坏, 造成材料浪费。 2、对由矿负责投入的材料, 实行每月清点制度, 以考核各队使用管理情况, 凡发生丢失和人为损坏的, 一律照价赔偿, 情节严重的, 追加材料损失总额20~50%的罚款。 3、每一工程(含零星工程)结束后, 必须认真清理并运出投入材料, 严禁丢弃的现场, 造成材料损失, 并同时影响文明生产。凡检查发现

未对剩余材料进行回收的, 责令立即回收, 否则, 按损失材料费加清运人工费合计, 对使用区队进行扣减。 4、对废旧金属材料和检修更换下来的坑木, 一律实行回收利用, 严禁丢弃井下或被私拿出矿。否则, 一律按材料价值的两倍进行罚款。其中, 金属材料的投入量与回收量考核, 由材料供应科负责落实;电缆钩、风水管的投入量与回收量, 由机电科负责考核;风筒、压风自救装置、安全管理牌板的投入量与回收量, 由安全科负责考核;如责任科室未认真进行考核的, 严格追究失职责任。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隆祥矿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在井下安装广播系统,方便调度与井下职工联系,在发生特殊情况时,为矿井抢险救灾提供一定的保障,根据系统特点和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应急广播维修员岗位责任制 1 、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尊守矿规矿纪,遵守调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及时做好电话的维修维护保管工作,保证井下电话畅通。 3 .作好电话线路的维护,消灭失暴,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4 .电话检修时间不超过 6 小时,调度室接到新设电话要求,不超过48 小时按装到位,作业地点结束撤除,不超过24 小时撤除通讯设备。 5 .积极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能 力。 二、应急广播管理责任部门责任制

1 、负责对矿井上下所有的通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工 作,建立健全管理台帐,严格执行验收、报废手续。 2 、负责所有的通讯、通信设备,如调度台、传真机、 交换机、电话机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 、负责对公用通讯设备安装、使用和保管。 4 、负责监督执行通讯设备安装、使用等有关制度,加强设备管理力度。 5 、保证每天24 小时有一名通讯维修员值班,并做好值班记 录。 6 、保持仓库内存有备用设备(2000 米通讯线,一部防爆程控电话),供突发事故中敷设、联络信息使用。 7 、保证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有关工作标准,健全完善《通讯设备维修记录》、《通讯设备检查、巡查记录》 8 、保证通讯电缆敷设,电话安装符合有关规定,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三、应急广播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责任制 1 、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及使用部门,严格尊守矿规矿纪,遵守调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统一由通风科领导。放炮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经过专门培训,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性能,考试合格,由集团公司发给《放炮合格证》,同时领取由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破人员作业证》后,方可担任放炮工作。通风队必须每半年对爆破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由通风科汇总上报公司通风处。 2. 爆破工领火药时,应根据当班需要量持“火工品领退记录本、”“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到火药库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下井前必须检查发爆器、爆破母线的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更换方可下井使用。 3. 火工品发放单位负责把编号清楚的电雷管发给爆破工,并详细登记清楚,否则,追究发放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4. 电雷管(含炮工当班未使用完又退回的电雷管)发放给爆破工前,发放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 每个爆破工必须亲自到火药库领取电雷管,不得转借。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材料不得私藏、私带、乱扔、乱放、乱丢,不得私自带上井,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当班领用,使用不完的当班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

点;爆破时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 井下爆破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爆破材料;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爆破材料,不得掺混使用;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7. 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四联单手续。向工作地点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沿规定路线、按规定时间行走,中途不得随意停留。 8. 爆破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规定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装药的数量。每班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的爆破材料量,要由当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在当班退交爆破材料库或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并在班后经通风队值班干部签字备查。。 9.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规定进行。按规定抽取的单个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与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10. 装药时,可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协助爆破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7条规定共同进行。 11.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无积聚超限可打眼装药和爆破。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管理、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测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12 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第 2 页共 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3 页共3 页

煤矿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正新煤焦贾郭煤矿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预防矿井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确保井下各工作面在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及矿井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规定 (一)、防治水总则 1、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公司下达的《关于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及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成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组,严格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 3、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 4、采掘工作面专项探放水设计及应急避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共同制定,完成后组织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矿井每季度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对地表塌陷排查情况,排水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探放水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

情况等水害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排查,写出具体排查报告上报矿长。 6、相邻矿井、废弃老窑积水情况以及本矿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一次调查、汇总、分析,经矿总工审批后报调度室备案。 7、地表采空区塌陷情况的排查应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排查情况经矿总工审批后上报公司。 8、各井口的防汛、防灌工作由矿生产副矿长牵头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前安排组织完成。 (二)、地表水害防治 1、矿地测科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要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积水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2、矿井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由安全科组织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实施雨季“三防”工程,保证矿井安全度汛。 3、矿调度室要在雨季期间做好防洪、防汛预警、预报工作,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含表格)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ISO9001-2015) 1.0目的 为强化和规范化管理公司视频监控系统,所以颁布此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 3.0定义 视频监控系统是通过监控电视的实时监控,随时掌握重要设备运行情况、重要场所安全状况等,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相应处理,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司调度中心,利于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做出正确的生产指令。 4.0职责 4.1公司环安部是视频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的总体计划,审核批复各单位前端设施、接入端、后端设施的设置报告和权限设置报告,组织相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 4.2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维护单位进行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协议审核和部分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对维护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3公司各生产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新增监控点、权限管理的审核,负责审核监控点设置、停用及搬迁报告,负责发现视频监控故障问题及时向维护单位反映。 4.4公司电务部负责组织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检修,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客户端显示系统软件、硬件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将其纳入日常设备及检维修管

理,。同时负责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的备品备件报备及备件技术确认,如有委外发包,电务部负责所签订维护合同范围单位内的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合与监督。 4.5行政部负责周界防范所用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监控点所在的位置、场所监控设施的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维护单位反映。 5.0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总要求 5.1.1公司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纳入公司正常的生产管理内容。各单位应确保其持续、稳定的运行。 5.1.2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在技术架构上,主要是以现有网络为平台,软件为核心,实现分布监控,集中管理的原则。 5.1.3公司工业电视整体运行完好率、使用率要求达到95%以上。 6.0监控点设置、停用及搬迁 6.1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设置原则包括: a)关键要害部位。 b)无人值守但需24小时监控的生产场所。 c)其他生产和安防需要监控的部位、场所(含周界防范)。 6.2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的新增,由安装监控点所在各装置、场所的属地单位(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报电务部进行增加,如需委外发包,由电务部提写发包方案后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发包找供应商到厂安装,电务部与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及监督。 6.3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停用或搬迁,由安装监控点所在各装置、场所的属地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篇一: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 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全部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 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负责。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 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 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 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 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 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 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 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 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 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 策和建议。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 工作。

矿井密闭管理规定

矿井密闭管理规定 第一条一般规定 1、矿井建筑的永久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禁使用空心砖),对于巷道矿压大的地点应采用料石或混凝土建筑。 2、矿井永久密闭的建筑厚度应根据巷道实际断面、封闭资料等确定,但巷道断面小于10m2时,密闭厚度不小于0.6m;巷道断面大于10m2时,密闭厚度不小于0.8m。 3、开采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靠近矿井或采区总回风的密闭应至少构筑两道并在两道密闭间预留注浆管。 4、密闭位置应选择在动压影响小、围岩稳定、支护完好、巷道规整的巷段内,密闭外侧离巷口应留有4~5m的距离。 5、对于需进行加强支护、注浆堵漏等的密闭,应编制密闭墙进行加强支护、注浆的施工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第二条质量要求 1、煤巷密闭四周掏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 5m,岩巷密闭为见实体岩石后0.2m,掏槽宽度大于墙厚0. 3m。 2、对于采空区密闭、巷道密闭建筑前必须对其前后5m范围内的支护不得回收,并加强支护,采用支架支护时应对该段巷道加密支护和进行连锁,支架间距应不超过0.5m;对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应加密锚杆数量,锚杆间距应不超过1.0m,锚杆长度必须锚固到稳定的岩层内。 3、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应避免设

在动压区。若在留设的煤柱区、砌碹巷道、顶板破碎离层处等建筑密闭时,必须对密闭前后5m范围内采取注浆、注巴斯夫、注凝胶等措施进行加固和堵漏,并对密闭和附近10m的巷道进行喷浆,喷浆厚度不小于50mm。 4、砌体密闭应在打好基础后逐层砌筑,砌体错缝,灰浆饱满,墙面平整、无重缝、空缝、瞎缝。所有密闭表面应用灰、泥满抹,四周要抹不少于0.2m的裙边,密闭表面平整,墙体严密不漏风。 5、建筑密闭前,必须将延伸到密闭区的所有风水管路、电缆、轨道等物体全部拆除。 6、开采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密闭、火区密闭应在离地板高度为墙高的 2/3处设直径上小于25mm的检测孔,用于观测压差、气温、取气样;封闭区内高外低处的密闭或有积水的应根据涌水量安装直径50mm以上放水管,并带有水封结构或安装阀门,离底板高度为0. 3m,用于观测水温、释放积水;另外在密闭的顶部还要安装直径上小于100mm的灌浆管,以备实施防灭火措施时使用。 7、所有完工的密闭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于不符要求的密闭必须进行重建。 8、火区密闭、采空区密闭、煤层巷道密闭建筑完成48小时后,封闭区内的氧气含量降到12%。否则,应对密闭的漏气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密闭的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井下密闭管理台账,实行编号管理,新建筑的密闭自完成之日起,必须记入密闭管理台帐。 2、永久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记录牌,临时密闭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2018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山西柳林武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运输管理制度 一、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1、在斜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即安设“一坡三挡”装置。 2、在斜巷的上部水平车场(斜巷口)必须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阻车器,阻车器必须保持动作灵活,阻碍阻车器自动复位的煤和矸石等杂物及时清除干净。在阻车器附近还可增设横挡和地撅,只有矿车与矿车,矿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下放时,方可打开横挡或地撅,并打开阻车器。 3、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 m处,设挡车栏或挡车器。挡车栏或挡车器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及时放下。 4、阻车器和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准打开。 5、斜巷一侧,必须设专用人行道,人行道必须符合规

程要求;人行道的一侧必须设躲避硐,躲避硐的间距不得大于25m,躲避硐的净高不得低于 1.8m,净宽不得小于1.4m,净深不得小于1.4m。各躲避硐口应设信号装置. 6、斜巷串车提升,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停止运输时经把钩工允许后方可上下人,但禁止沿轨滑行. 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都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7、斜巷中,严禁堆集、存放能够沿斜巷滚下的物料。在运输中掉落的物料,必须随时回放,以防物料滚落伤人或损坏设施。 8、斜巷内,应设置矿车掉道自动报警或紧急停车装置。 9、斜巷串车提升信号联系不得越级发出。 10、斜巷串车提升或下放时严禁任何人员乘坐矿车,一经发现报公司领导予以开除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11、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二、皮带巷运输管理制度 1、井下皮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职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有多年井下生产经验的老工人担任。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通 用版)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井下封闭是指对井下盲巷(独头超过6米不通风的巷道)、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 3、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时间在1个月内应设栅栏,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废旧巷道应设永久密闭。 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停风后6小时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封闭设置地点支护应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过3米。 4、栅栏应用叉木、板条架设(或钢筋焊接成品)。架设栅栏,应沿巷宽每间隔1.0米,设1根牢固支柱,使用铅丝将板条或叉木与支柱捆绑牢固,以不使用专用工具拧不开、折不断为准。栅栏网孔尺寸

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公司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是指安装在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围 第四条公司保卫处的职责:

(一)公司保卫处负责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和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公司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和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公司保卫处定期对公司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和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总工: 编制日期:2019年1月21日

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井下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在井下安装广播系统,方便调度与井下职工联系,在发生特殊情况时,为矿井抢险救灾提供一定的保障,根据系统特点和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井下广播系统的作用是从矿调度室及时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重要场所、人员作业地点、避灾线路进行广播各种信息。还可在紧急时刻以扩音喊话的方式作为调度系统的备用通信工具,对现场进行疏散和疏导,指挥现场人员迅速、有序、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救援过程中的次生影响,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二、在主副井口、井底车场、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副井大巷、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必须安设广播音箱。 三、广播系统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广播系统中任何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能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确保广播系统的正常工作。 五、维护人员对设备及线缆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报监控中心站。 六、井下广播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矿

井某一作业点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七、广播主机必须做到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八、监控室应24小时有专业维护人员值守。 九、监控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十、监控中心站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十一、如音箱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保证电通信畅通。 十二、井下人员要爱护广播系统设备,做到轻拿轻放。 十三、井下维修人员要经常清理音箱灰尘。 十四、定期巡检通讯线路,跟进工作面延伸广播系统线路,确保线路无故障,为安全生产提供通讯保障。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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