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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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管理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报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

3、职业卫生管理

3.1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从事有关作业,同时建立健康档案。

3.2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根据从事的岗位检测报告

的危害程度定期安排身体检查,按有关规定要求每1年体检一次。

3.3对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点,定期监测。如发现超标,应查明原因,提出治理意见。

3.4员工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有的生产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4预防与防护

4.1员工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在岗期间每年进行培训,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技能。

4.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含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制度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4.3产生职业危害的部门或部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说明包括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4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维修应由专人负责,防护设施管理应纳入日常生产设备设施管理范畴,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5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应配备安全有效的个人防护设施。

4.6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启用应急救援预案或/和控制措施,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配合上级处室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接触粉尘岗位操作规程

1.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1.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部门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1.3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各类粉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杜绝粉尘任意飞扬。

1.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5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2、噪声岗位职业病预防操作规程

2.1进入噪音区域前必须佩戴防声耳塞等岗位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2.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隔音、消声设施,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如隔音、消声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安排人员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隔音、消声设施的正常运转。

2.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控制设备异常而造成噪声的上升。

2.4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有毒有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3.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按照不同岗位,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面具)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并掌握基本的有毒有害气体自救措施。

3.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对岗位配置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确认通风设施正常运转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3、如通风设施出现故障时,致使岗位操作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正常范围,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及时安排对通风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操作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正常后,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4、严格按照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避免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对未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5、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3.6、工作时尽量站在上风侧,减少吸入有毒有害气体的机率,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就餐。

3.7、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3.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各个部位,避免污染物进入体内。

3.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有效预防职业病。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各岗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当班调度报告,当班调度要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

2、发生事故后,当班班长有权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工作,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按照先救人再救物的应急救援原则,当班调度、班长组织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工作现场人员、组织抢险;

4、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当班调度负责组织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岗位危害告知书

混凝土浇筑岗位危险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你将从事的混凝土浇筑作业,存在着高处坠落、窒息、触电、坠物伤人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其他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施工场所后,要进行作业前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给予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浇筑柱、梁板砼时平台外侧应设置可靠的栏杆和扶梯,柱墩高10米以上时,应 加设安全网,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保证架体牢固可靠,不得站在四周的粱模板上作业; 2、吊斗升降应有专人指挥,吊斗下部不得有人停留,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 禁吊斗碰掩模板和支架; 3、使用振捣器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个控制振捣棒,一个配合控制电动机开关; 4、在进入较深的挖孔桩干灌砼或较高的墩柱模板内浇捣时,除做好个人防护外, 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上下人员保持联系,必须机械通风,确保足够的氧气供给; 5、往沉井或幕坑内运送硷时,应设滑槽或漏斗,并应与沉井或基坑内操作人员联 系,通知躲开,方可倾倒砼; 6、发现振捣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检查修理; 7、操作震捣人员,必须穿胶鞋戴绝缘手套,湿手严禁触电气开关,电源线不得有 破皮漏电; 8、混凝土浇筑现场必须设专人观看模板承压变化情况,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 浇筑,撤离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制定安全措施进行解决,只有当能够确保安全时方可重新开始作业。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操作人员本人存留,一份留项目安全部存档备查。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附件: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受聘于所在的部(室)岗位。该岗位存在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等职业病。 在本岗位,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在受聘期间,您将享受以下权利: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公司建立健全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离职时有权向我公司索取盖有单位鲜章的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 在受聘期间,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我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我公司;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重庆皇华碳酸钙有限公司受聘人:

年月日年月日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现场告知 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

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用人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九、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最新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补充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合同附表1)。 2、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7、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乙方工作岗位、内容变更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变更表(见合同附表2)。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拒绝参加。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果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四、此约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和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 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粉尘、有蠹有害气体二项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防尘口罩、自救器等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 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指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 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4) 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5)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6)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 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究您的个人责任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先生/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的损害。 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

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年月日年月日第二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字因素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 我中心已与年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第号。 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莆田市中意鞋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会接触到粉尘, 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可能造成职业病禁忌证:当人体吸入粉尘后,小于5μm的微粒,极易深入肺部,引起中毒性肺炎或矽肺,有时还会引起肺癌。沉积在肺部的污染物一旦被溶解,就会直接侵入血液,引起血液中毒,未被溶解的污染物,也可能被细胞所吸收,导致细胞结构的破坏。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肺病,还可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损害等,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个人劳动防护工作。在您所在的岗位,本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上、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但为慎重起见预防危害,对您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正确穿戴。 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或到医院检查。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2、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有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6、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改善、提高、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 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特此告知。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莆田市中意鞋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会产生噪音,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可能造成职业病禁忌证: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疾病,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个人劳动防护工作。在您所在的岗位,本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上、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但为慎重起见预防危害,对您发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卡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卡 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职业危害因素理化特性(危险特健康危害应急处理防护措施告知标识 性) 无色到红棕色油状液可经皮肤、呼吸道和胃肠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体,有弱的氨味。不溶道进入人体。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权浓度(PC-TWA)不超过 3。IDLH浓度为于水,可溶于油脂和有主要损害血液系统。新鲜处,去除污染衣2 mg/m 3450mg/m,属有机蒸气。机溶剂。遇明火、高热表现为口唇、指(趾)端物;注意保暖、安静;N_甲苯胺(皮) 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青紫、头晕、呕吐、精神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分解产生有毒烟雾(苯恍惚等,重者呼吸困难、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护。禁止明火、火花、高N-Methyl 胺、氮氧化物),与强抽搐,甚至昏迷、休克。 20min呼吸困难时给热。工作场所禁止饮食、aniline(skin) 酸发生剧烈反应。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烟。 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 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

系抢救。黄色液体,不溶于水,可经皮肤、呼吸道和胃肠抢救人员须穿戴防护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可溶于多种溶剂。易道进入人体。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权浓度(PC-TWA)不超过 3燃,遇明火、高热或氧主要损害血液系统。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10 mg/m。警示性未知,化剂易燃烧爆炸,受表现为口唇、指(趾)端物;注意保暖、安静;属有机蒸气。密闭、局部N-异丙基苯胺热、燃烧产生有毒烟青紫、头晕、呕吐、精神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皮) 雾。恍惚等,重者呼吸困难、时,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火、火花、高热。工作场N-lsopropylan抽搐,甚至昏迷、休克盐水冲洗各20min;呼所禁止饮食、吸烟。 iline(skin) 吸困难给氧,必要时用 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 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 救单位联系抢救。 1 具有刺激性臭味的无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抢救人员须穿戴防护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色气体。易溶于水、乙主要损害呼吸系统。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权浓度(PC-TWA)不超过

岗位危险告知书(全套)99313

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工种:电工编号:004 : 你将从事的电工作业,存在着触电、灼伤、电气火灾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4、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7、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8、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被告知者签字: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质部存档备查。 沈海复线仙游至金淘 高速公路A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电焊(气焊)工编号: 005

岗位危险因素告知书(押运员)改版

岗位危险因素告知书 岗位:押运员姓名:身份证号: 你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工作,存在着交通事故、运输、装卸货物引发的安全事故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押运时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熟记押运要点和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应急措施。执行任务时,要认真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三检”(既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向公司汇报。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应认真遵守职业道德操守,同时必须按照以下针对性措施执行。 一、防范措施: 1、对押运货物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2、熟知所押运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3、监督驾驶员执行《汽车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制止驾驶员违反运输装卸作业规程及驾驶危货车辆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和路线。 4、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5、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根据货物特性和现场条件果断处理,防止危害和损失扩大。 二、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简易操作措施) 1、应熟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操作内容。 2、发生事故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122同时配合驾驶员在来车方向150m外设置路障,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并等候救援。 3、向单位和保险公司报告事故经过,并请求救援和现场勘验。 4、运输危化物品的车辆发生泄露、燃烧、爆炸等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健康造成影响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通报危险性,设立警戒区,及时疏散当地居民和群众。 5、积极参加事故自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配合驾驶员或当地有资质或经验的人员对事故进行自救。 6、主动配合和协助当地政府、交警、路政等部门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如实汇报事故经过。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告知单位安全科存档备查。 告知单位:被告知者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016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修改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危害。 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置了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处理,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您本人未受职业病的侵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和《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职需进行离职体检(在离职前未进行体检的人员如产生任何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如在离职前未进行离职体检,愿意承担因未进行离职体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 特此告知 职业危害告知书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5条,《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为员工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实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编制了本职业危害告知书。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要求,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实际包含了职业病危害和安全生产状况两个部分----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引发工伤的两类情形,但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在本告知书中统称为“职业危害”。 ?本职业危害告知书的内容应当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给员工,而作为有意与本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也应当认真阅读本职业危害告知书的内容,并在告知书上的员工签字部位签名确认,表示您已经获悉了本公司告知的职业危害方面的情形。 ?有必要提醒应聘者的是,从告知书获得了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伤害。另,如您从事的岗位为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并自行按期参加年审,如参加资格审验需公司协助时请及时与公司安全部门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失效,公司有权将您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职业危害作业岗位分布

岗位危害因素告知牌

岗位危害因素告知牌 品名:氢氧化钠(烧碱)分子式:NaOH

品名:盐酸分子式:HCl

综合供水岗位任务及职责 (一)一次水岗位任务及职责 1、岗位任务:将新鲜水吸井内的一次水供给本厂生产用水、脱盐水岗位等使用,本岗位直接负担着整个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2、在班长的领导下,进行独立操作,认真进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确保正常生产。 3、管好、用好、维护好所属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调节、勤联系并搞好本岗位的文明生产。 4、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应经常与有关岗位取得联系,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汇报班长。紧急情况下可先处理后汇报。 5、及时正确地填写操作记录,并保持记录表的整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负责检修前的工艺处理和安全措施及检修后的试车、试压、试漏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7、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询问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不合乎手续者可禁止其入内。 8、负责对徒工、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未经考试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二)消防水岗位责任制 1、岗位任务:将新鲜水吸井内的水供给本厂各消防用水岗位、办公楼、单身公寓楼等使用。 2、在班长的领导下,进行独立操作,认真进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确保正常生产。 3、管好、用好、维护好所属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调节、勤联系。 4、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应经常与有关岗位取得联系,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汇报班长。紧急情况下可先处理后汇报。 5、及时正确地填写操作记录,并保持记录表的整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负责检修前的工艺处理和安全措施及检修后的试车、试压、试漏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7、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询问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不合乎手续者可禁止其入内。 8、负责对徒工、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未经考试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三)循环水岗位责任制 1、操作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循环水的工艺流程、泵的操作方法、相关岗位的相互联系,应该一般了解与本系统直接关联的岗位的生产过程。 2、在班长的领导下,进行独立操作,认真进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指标,确保正常生产。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请您签署,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将对您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7.离职时,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8.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津贴已列入本人的岗位工资。 请列出您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 危害因素职业危 害种类 可能导致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 粉尘 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 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 尘肺病。 耳塞、耳罩、防声帽等 丁酮 对眼、鼻、喉、粘膜有刺激性长期接 触可不致皮炎 橡胶手套、胶布防护衣、全面罩 过滤防毒面具 甲醇 眩晕、昏睡、头痛、耳鸣、视力减退、 消化障碍 橡胶手套、胶布防护衣、全面罩 过滤防毒面具 乙腈 衰弱、无力、面色灰白、恶心、呕吐、 腹痛、胸闷等 橡胶手套、胶布防护衣、全面罩 过滤防毒面具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94-26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1.1公司新进、转岗或变动的员工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公司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中必须有岗位职业病危害进行书面告知本人,告知书一式二份并由员工本人签字,一份由综合部存档,一份由员工留存; 1.2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后,对以下情况要采用《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告知:(1)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发生变化;(2)从原来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1.3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的内容:(1)危害因素名称;(2)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3)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4)防护措施;(5)岗位

变动说明;(6)员工履行的义务;(7)待遇。 2 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现场告知: 2.1在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结果进行告知; 2.2在宣传栏上宣传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使用等内容; 2.3在作业场所制作“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其内容应包括:健康危害、理化特性、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和应急电话等。 3 职业健康体检告知: 3.1 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生产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告知员工本人,员工本人在告知存根上签字确认; 3.2 对职业健康检查有疑虑、需要复查的,生产部要及时告知其本人;本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检查机构复查; 3.3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告知: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三篇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三篇 篇一: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请您签署,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将对您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7.离职时,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如上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的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2倍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本人已知道以上法规和企业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知道了职业病危害的相关因素,特此确认。 劳动者签名: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最新版)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补充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合同附表1)。 2、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7、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乙方工作岗位、内容变更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变更表(见合同附表2)。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拒绝参加。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果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此约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最终版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产生丁二烯,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丁二烯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本品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 咽痛、耳鸣、全身乏力、嗜睡等。重者出现酒醉状态、呼吸困难、 脉速等,后转入意识丧失和抽搐,有时也可有烦躁不安、到处乱 跑等精神症状。脱离接触后,迅速恢复。头痛和嗜睡有时可持续 一段时间。皮肤直接接触丁二烯可发生灼伤或冻伤。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丁二烯可出现头痛、头晕、全身乏力、失眠、 多梦、记忆力减退、恶心、心悸等症状。偶见皮炎和多发性神经 炎。 无色气体,有特殊气味。稍溶于水,溶于乙醇、甲醇, 易溶于丙酮、乙醚、氯仿等。有麻醉性,特别刺激粘 膜,易液化,临界温度161.8,临界压力4.26MPA。 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爆炸极限2.16-11.47%(体 积)。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注意防护 丁二烯极易着火,丁二烯与氧接触能形成过氧化物,如在室温下与空气接触一昼夜时能形成120PPM过氧化物,50℃下则可生成460PPM。过氧化物的存在能导致严重的爆炸事故。贮运时必须与空气隔绝,并加入适量的阻聚剂。对皮肤、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8小时操作时空气中含量不允许超过1000PPM。

急救电话:120 职业危害接触限值(PC-STEL):无资料职业危害接触限值(PC-TWA):5㎎/m3职业卫生咨询电话:6280258 检测结果:检测日期: 是否合格:检测机构: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产生甲基丙烯酸甲酯,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甲基丙烯酸甲酯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本品有麻醉作用,有刺激性。急性中毒:表现有粘膜刺激症状、 乏力、恶心、反复呕吐、头痛、头晕、胸闷,可有急识障碍。慢 性影响:体检发现接触者中血压增高、萎缩性鼻炎、结膜炎和植 物神经功能障碍百分比增高。 无色易挥发液体, 并具有强辣味。微溶于水,溶于乙 醇等。闪点:10℃,爆炸极限2.12-12.5%(体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 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在受热、光和紫外线的作用下 易发生聚合,粘度逐渐增加,严重时整个容器的单体 可全部发生不规则爆发性聚合。其蒸气比空气重,能 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应急处理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本).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若您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订。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您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您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您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您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您。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月日年月日

岗位风险因素告知牌

岗位风险及危害因素告知牌 风险因素受威胁岗位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必备防护用品 中毒窒息危险品物料员 喷漆工 波峰焊 按规定进行空气质量检测;佩戴好个人劳 动防护用品及自救器;注意保持有效通风。 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后,迅速采用自救器 供氧自救,并尽快脱离毒害位置,在新 鲜空气位置采取救护。 防毒口罩自救器、安全帽、手套、 劳保鞋、劳保服等。 触电伤害维修电工 设备工程师 用电岗位 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按照电气设备安 全技术要求安装维护设备;保证各项安全 保护性能可靠;操作人员须由专业人员持 证操作。 发生有人触电事故后,因第一时间采用 安全措施切断电源,并对受伤人员采取 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措施进行急救。 验电笔绝缘工具、安全绳安 全带、安全帽、手套、劳保鞋、 劳保服等。 高处坠落物料员 维修电工 高处施工人员 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作 业监护;使用合格可靠的安全绳、安全带; 规范使用防坠保护器具。 发生人员坠落事故后,应及时对受伤人 员进行简单急救处理后送医处理。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手套、 劳保鞋、劳保服等。 车辆伤害司机 物料员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车辆管理规定;及时 按要求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严禁超速超限 超载。严禁酒后、疲劳驾驶。 发生车辆伤害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处理后立即送 医。 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劳保鞋、 劳保服等。 机械伤害设备操作员 设备工程师 维修电工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及规范要求;严禁 违章作业;及时对设备机械进行维护和检 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发生机修伤害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处理后立即送 医。 防护目镜防护手套、安全帽、、 劳保鞋、劳保服等。 其他伤害各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严禁违章 作业;按要求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 品。 发生伤害事故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处理后立即送医 安全帽、手套、劳保鞋、劳保服 等。 应急救援电话公司应急办公室:26237649 对外急救:120 对外报警:110

职业危害告知书(三个模板)

职业危害告知书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工作过程中 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 遇等如实告知您。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 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的工作岗位,存在焊接烟尘、电弧光、噪声等危害,我公司为你提供了防 尘(毒)口罩、电焊帽、耳塞等防护用品,如果防护不当会产生电焊工尘肺、电光性 眼炎、噪声聋等职业病危害。 您在此岗位工作,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您有履行以下规定的义务: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 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 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 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已详细了解上述内容并同意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危害告知书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工作过程中 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 遇等如实告知您。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 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的工作岗位,存在粉尘等危害,我公司为你提供了防尘(毒)口罩等防护 用品,如果防护不当会产生尘肺职业病危害。 您在此岗位工作,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您有履行以下规定的义务: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 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 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 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已详细了解上述内容并同意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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