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第六条计表》到车间核对加班员工名单和加班时间是否正确4) 值班人员在巡检过程中检查各车间加班员工的工作状态、纪律、卫生并加以维持如发现员工违纪者进行教育并按照《奖惩制度》处理。5)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协调处理车间出现的各种质量及工艺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或者总经理。6) 值班人员要跟踪落实当天急需发货的订单完成情况并保证每天发货完毕

值班结束时间不能早于每天发货完毕时间7)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如果没有其它重要的工作必须完成原则上要求值班人员到生产部办公室值班8) 值班期间如遇突发性重大应急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按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9) 值班人员值班结束时必须保证各车间加班人员就位进入正常作业状态并提醒加班员工下班后关好车间、仓库的门窗切断机器设备等电源

10) 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把核对的加班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传达处并且要在上面填写本人签名和值班结束时间最后跟传达交接完毕后再离开公司11) 值班人员值班结束要在第二个工作日8:00前填写完毕《值班记录表》。

第四条值班员工作业规定

1、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时外出,并须在本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2、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领导办理。

3、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1)属

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4)值班员工应将值班室所处理的事项填写值班日志,与交班后送到有关领导转成检查。(5)值班员工如遇到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厂减少损失者,厂视其情节给予嘉奖。(6)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7)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亦同,代理者应付一切责任。

第五条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接打电话,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稍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电话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记录。。

第六条值班人员注意事项1)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可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玩游戏等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睡岗等违纪

行为2) 值班期间如遇突发性重大应急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按程序要求迅速启动公司应急预案3) 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值班或者值班中有违纪行为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七条燃气公司系统内部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可以在指定的休息室内休息,并应保持休息室内卫生,保证人走灯熄、关闭电视,损坏室内设施按价赔偿。严禁带领外来人员在站内住宿。

第八条六、值班细则: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 值班人员要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第九条所有进站的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

第十条进厂车辆应在指定区域内停靠,并在停稳、熄火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严禁在装卸作业中启动车辆。在装卸作业中,当车头需单独离开时,驾驶员必须通知现场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关闭有关的阀门,并断开充气柱的充气软管和静电接地装置;驾驶人员得到明确的指令后,方可启动车辆,将车头与挂车进行分离,待车头与挂车完全分离并达到安全距离(不小于5m)后,挂车保持稳固后,方可重新进行装卸作业。装卸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将

车开出停车位。

第十一条一旦出现意外事件,须采取如下措施:

1.如遇意外伤害事件,应紧急将伤者送到医院;

2.及时通报公司主管领导;

3.对危险区加设标志,警告别人勿靠近或指派专人看护。

第十二条对紧急事故的处理:

1. 对突发事件保持镇静,指挥得当;

2.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

3.在自身安全情况下,适时处置;

4.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事故现场。

四、处罚

第十五条对违反以上条款规定的司乘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200元-1000元。拒不接受处罚和屡教不改者,属于燃气公司的司乘人员,将由xxxxxxx上报至总公司安保部和司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其他社会车辆禁止再次进入厂区。

五、附则

第十六条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规定与之不相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大xxxxxxx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