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之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之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之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一)规章概述

退休是指员工到一定年龄,从工作岗位上退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活动。员工退休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内容,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尊重和关爱。对于退休员工,企业要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多照顾他们,使之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因此,制定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应当充分体现这一精神。

(二)主要内容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员工退休的条件、待遇、退休金的发放等。

(三)制作要求

制定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规章中要充分考虑退休人员对企业的贡献以及国家相应的退休政策,为职工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2.明确退休的条件和退休金的种类和给付方法。现在大多数退休金的发放都通过银行,要告诉职工领取退休金的具体途径。

3.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退休人员管理部门,使退休职工的生活有人负责,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的优越性。

(四)范本

格式一____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

1.总则

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于公司,为了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职员,订有1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3.种类

3.1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1.1服务满25年以上;

3.1.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周岁;

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周岁为止。

3.2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2.1年龄满60周岁;

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

4.退休金的给付

4.1退休金的种类:

4.1.1一次退休金;

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务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职员就上列两种任择一种,但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

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4.2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总数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1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

4.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

4.4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

5.退休金的加发

5.1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着者,可经总经理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加发退休金。

5.2本办法第3条第4项第2款规定的退休职员,其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系因公伤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条第2项加付20%,年金一律按1个月基数的50%给付,其服务未满5年者以5年计。

6.伤病的认定

6.1本办法第3条第4项第2款所称的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以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者为准。

6.2本办法第5条第2项所称的因公伤病系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6.2.1因执行职务所导致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6.2.2因特殊职业病者;

6.2.3在工作处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7.服务年资的计算

7.1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上计算。退休之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1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

7.2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职务年资:

7.2.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间;

7.2.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两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

8.年龄的认定

依据户口本所记载的资料为准。

9.给付期间

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10.年金的给付期间及调整

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

11.早期退休的核准

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

12.年金的转让与转换

12.1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

12.2退休职员支取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给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

13.年金的停止

支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

14.奖金的给付

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一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者相同。

15.不适用的规则

本办法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

16.附则

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

格式二____公司员工退休制度实施办法

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

1.本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依本办法实行。

2.员工服务满25年以上,年满55周岁者,可申请退休。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其退休:

3.1年满60周岁者;

3.2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或因伤病逾特准病假期间仍未痊愈者。

前项第一款规定的年龄,如其服务单位主管认为必需留用者,就要呈请总经理核准,酌予延长,延长期限最高以5年为限。

4.前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损伤及精神失常不能治疗者。所称残废,系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4.1失残视觉者;

4.2失残听觉者;

4.3失残语言功能者;

4.4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前项心神丧失或残废,以公立或劳保局指定医院的医师证明为凭。

5.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者,除依照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请领退休金外,由董事会就其服务情形及对公司贡献成绩核给特别退休金。

6.本办法所称服务年资及年龄的认定,均自服务本公司(或出生)的年、月、日起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算。

7.申请退休员工,应填具退休申请书,检附户籍卷本,呈转总经理核定。

8.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由公司总经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人事部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条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第九条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二章员工的聘(雇)用 第十条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三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聘任;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总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总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 篇一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ZK)〗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篇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 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条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的用工计划、实施员工培训和进修、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考勤、员工的考核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劳动调配、解聘、辞退、开除等各项用工手续和员工的劳动福利与社会保障。 第二章员工招聘、录用和聘用 第四条员工的招聘、录用和聘用,根据企业岗位设置、定员编制、缺岗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由各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缺员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对外招聘。 第五条本公司管理干部及其亲属原则上不能同在公司任职。 第六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行政人事部组织的统一培训,内容为学习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岗位技能知识等,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七条新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当被试用者的业务技能水平、综合素质达到公司所要求时,才能予以正式录用,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临时用工、外协劳务用工、下岗聘用和退休回聘等各类劳务人员均签定三至十二个月的劳动协议(需要时双方可协商签定)。 第三章员工考勤 第九条出勤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上班时间为9;00分至17:30点(其中午餐半小时)。周六、日为双休日(根据公司经营产品的特点,生产旺季每周六天工作日,淡季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二、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以电子考勤卡为准,各部门经理具体负责考勤监督。 三、缺勤者必须持有《假期审批表》,病、事假等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假期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后方能准假。特殊情况应事后补办手续,无手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四、经批准的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资。 五、病假须出示医院医疗证明及医院病假单,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额的20%。 六、每月底,行政人事部将员工考勤卡进行核对,对员工上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

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员工退休返聘管理办法1 目地与适用范围 1、1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担任中高层管理岗位人员的技术专长与管理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退休返聘员工管理。 2 参考文件《员工退休解聘试行办法》《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九州通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3 术语 3、1 退休返聘:是指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已办理了退休等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原担任中高层管理岗位人员的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总部 4、1、1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向子公司推广实施; 4、1、2 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4、1、3 负责集团各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1、4 负责组织集团各公司拟返聘的人员进行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

4、1、5 负责组织集团各公司拟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对体检结果负责; 4、1、6 负责组织集团各公司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1、7 监控集团各公司退休返聘工作。 4、2 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 4、2、1 根据集团退休返聘相政策,完成所在公司退休返聘工作; 4、2、2 负责所在公司拟返聘人员资料的申报工作; 4、2、3 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对所在公司拟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负责; 4、2、4 根据集团公司授权组织所在公司拟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对体检结果负责; 4、2、5 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完成所在公司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2、6 负责所在公司返聘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5 返聘范围与对象 5、1 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特殊人才,包括财务类、质管类、物流类、基建类及医务类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2 返聘对象: 5、2、1 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2、2 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425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Staff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派专人负责;其余员工的档案均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总裁办公室和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实行交叉管理。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

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1 总则 1.1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聘、平等竞争、择优上岗、优胜劣汰的劳动用工机制,建立“骨干高工资、工作满负荷、考核严管理”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劳动用工按照集团内部选聘调配与社会招聘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劳动用工本地化,形成劳动用工合同化、各类保险社会化的“社会人”管理机制。 1.3劳动工资根据“十六大”提出的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以岗薪工资(岗薪+效益奖励)为主体的新型工资分配体系,调整工资分配结构,拉开工资收入差距。 1.4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制,均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 管理机构和权限 2.1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享有劳动用工权、工资考核分配权、二级部门人事任免权、员工奖惩权。各二级部门享有本单位员工合同解聘的决定权和工资考核分配权。 2.2办公室为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司经理部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3 定编定员管理 3.1公司劳动用工实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领导班子、机构设置由集团公司决定,其他人员编制由公司根据产能规模、劳动生产率目标拟定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公司本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不时调整定编定员。 3.2公司二级机构以处建制,中层管理人员职数为1-3人。 3.3公司依据二级部门配备职数,自主考核任免。并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培养,为公司发展建立后备干部队伍。 4. 人事管理 4.1办公室根据公司定员标准和生产经营实际,制订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公司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报集团组宣部备案。 4.2公司按照年度需求计划招聘人员时,应优先在集团公司内部公开选聘,若不能满足用工需要,可自行在当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 4.3招聘操作程序

退休返聘员工管理规定

北京和协生物制品厂 返 聘 退 休 员 工 管 理 规 定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1.目地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专长与经验,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退休返聘员工的管理。 3.概念 退休返聘:是指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已办理了退休等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退休返聘申请进行审批。 4.2人事行政部 4.2.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推广实施; 4.2.2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4.2.3负责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2.4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4.2.5负责对拟返聘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 4.2.6负责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2.7负责退休返聘人员的资料的存档。 4.3各部门战略性员工关系管理

4.3.1负责对本部门退休返聘人员的用工提出书面申请。 5.返聘范围与对象 5.1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战略发展所需特殊人才,包括财务类、技术类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5.2返聘对象: 5.2.1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2.2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5.2.3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返聘条件 6.1年龄要求:男性在65岁以下,女性在60岁以下; 6.2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有被公认的特长; 6.3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高血压及其他心血管等疾病。 7.返聘程序 7.1外部公司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1.1空缺岗位需求分析:当返聘范围内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会同用人部门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是否聘用退休人员。 7.1.2退休返聘申报:确定拟聘退休人员的,所在用人部门应填写《返聘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事行政部。 7.1.3退休人员招聘:根据《招聘制度》,人事行政部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初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并依据综合成

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2009-07-13 19:34:51) 转载 分类:工作感想 标签: 杂谈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保证公司员工档案科学、完整管理,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特建立此制度。 1.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档案 1.3 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员工档案管理办法内容 2.1 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公司员工档案,记录员工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 (1)个人简历 (2)《应聘人员登记表》或《员工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驾驶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一)或用工协议(详见附件二) (7)《员工转正考核表》 (8)《申请薪资调整表》 (9)《调令单》 (10)奖惩记录 (11)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如保密协议(详见附件三)、廉政协议(详见附件四)(12)《离职申请单》 (13)《离职人员结算单》 (14)其它有必要纳入档案的资料 注意: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2.2 档案建立、维护及销毁 (1)人事专员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员工入职第一天起为员工建立档案,员工入职后转正、岗位变动、薪酬调整等资料在调整后的一周内放入员工档案; (2)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工号统一管理,以便查询; (3)辞职、辞退员工的档案从在职人员档案中提出,单独保管2年后销毁。 2.3 档案查询权限 员工档案涉及员工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办公室主任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员工档案,本部门经理因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本部门员工档案,其他人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询员工档案。 3.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员工档案指员工进入本公司后的档案,不含员工进公司前的人事档案。 4.附件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职责 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此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管理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保管。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三)建立人事档案名册,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 (四)登记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情况; (七)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条人事档案的整理 整理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格式统一。 (一)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以下分类整理: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各种考核、考察、述职、鉴定材料); 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材料; 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立功嘉奖、先进人物登记表及模事迹材料,以及科技、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等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犯罪判决书等); 9.工资、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各级清理非在岗人员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发〔××〕11号、××发〔××〕19号文件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为顺应企业的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除遵照国家、政府和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皆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求职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五条公司需聘用人员,在试用期(3-6个月)满后,由部门的分管领导提出,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并通过,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生产及业务发展需要雇用临时工作人员的,必须提前1周作出计划,由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后,由各部门自行与雇用人员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第七条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借聘人员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第八条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 第九条见习生的管理和聘用按××社发〔××〕×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暂行执行。 第十条所有员工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一旦发生变化(住址、联系电话、婚姻、家庭状况等)应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由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内容应简要、清晰。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的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1、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盖章,并经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 2、新聘用员工必须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有隐瞒,则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①、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为:技能含量高,工作长期需要的特殊岗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②、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第二次期限为三年。③、对终止时间难以确定的,签订以完成一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

退休返聘人员适用的法 律法规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 一、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依据法律或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其身体健康、劳动技能等各方面都有下降,发生劳动风险的机会则有上升,已不适合继续从事劳动,故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就应该强制退休。 在强制退休之后,为保护退休人员的利益使其生活有保障,国家建有离退休制度,可领取养老保险金。 我国由法律直接规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该规定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更改或违反。 员工退休后即无须继续缴纳社保,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般而言,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 因此,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二、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只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 (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六条)。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公司人员的需求计划、招聘和录用、入职管理、调配管理、岗位轮换、配偶工作安置、干部的选拔任用、个人信息登记及离职管理等均适用本办法。 二、人员计划编制 (一)编制中长期人员规划。各单位要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着眼于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编制2至5年的中长期人员规划。人员规划要包括人员现状分析、机构设置规划、职务编制规划、人员配置规划、人员供需规划、人员培训规划等内容。 (二)制订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每年11月初,各单位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在定员范围内,编制下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综合部审核、备案。制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时,应包括配置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到岗时间等,具体见《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编制急需人员需求计划。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急需使用人员时,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编制用人报告和《人员需求计划表》,详细标明用工性质、人员需求种类、数量、技能要求、工作类别及到岗时间,并提前一个月报送公司综合部审批。 三、员工招聘

(一)外部招聘 1、外部招聘是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从公司外部选拔符合职位要求的员工。通常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岗位操作人员招聘三类。 2、综合部根据公司机构及岗位定员情况,审核、汇总各单位的人员计划并编制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由公司研究报集团批准后,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依据工作岗位需要、身体健康等标准,按初审、面试、复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3、外部招聘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未经授权各单位一律不允许擅自招聘。个别特殊岗位不便于公司统一招聘的,由用人单位确定人员录用标准,提交人员需求计划,报公司研究批准后可按照以上程序自主组织招聘,招聘结果及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二)内部招聘 1、内部招聘是指各单位针对一般岗位的缺岗情况,由各单位制订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聘和筛选。 2、因下列情形造成职位空缺或因工作需要必须补充职位时,方可进行内部招聘: (1)新组建机构,需新增岗位; (2)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或职数时; (3)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对现有岗位重新调整出现职位空缺; (4)因晋升、退休形成职位空缺;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继续发挥退休人员,专业技术及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实现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传、帮、带的目的,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司或集团系统内到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原则上不再返聘,确因工作需要,经聘用部门申请,公司批准,同意聘用,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返聘范围与对象 1、返聘岗位范围:原则上以公司生产经营一线岗位为主。特殊岗位需要的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2、返聘对象:在公司或集团系统内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人员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返聘岗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考虑返聘: 1、原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且暂时没有能够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时。 2、公司内某项技术或管理工作,目前的人员不完全具备或未达到承担该项工作的技术能力时。 3、公司开发某个新项目,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因经验、技术缺乏需要指导时。 4、能帮助公司解决业务、公关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时。

5、经公司讨论需要返聘的其他特殊岗位。 第四条返聘人员条件 1、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具有拟聘专业技能和特殊专长的。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3、管理、技术岗位:年龄男性一般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60周岁以下;一般员工岗位:年龄男性一般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申请,公司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返聘期限 1、返聘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一年一聘; 2、临时聘用能帮助公司解决有特殊需求的返聘人员时,一事一聘。 第六条返聘程序 1、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预计返聘期限等,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办理返聘手续。 2、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公司与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书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劳务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 4、《劳务协议》签订后,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岗工作。 5、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返聘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人事档案管理及规范
1.员工人事档案 新进人员人事档案资料包括六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包括两张人员基本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 1 寸彩照 (4)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寄至分公司) (5)劳动关系说明书 2.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2.1 行政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 2.2 行政部一般情况下在员工试用期满,办理员工档案转入事宜。 2.3 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清单" 上签字,确认无 遗留问题; 2.4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并办理登记手续。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 涂改、 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3.员工管理档案的管理 3.1“员工管理档案”是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档案。包括该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 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3.2 员工管理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进公司时间归类。 (1)员工管理档案中保存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休假、医疗、工伤、教育培训等) 、奖惩、考核、 体检等所有材料的原件,行政人事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归进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员工管理档案封存; (3)员工管理档案中不应包含秘密内容,行政人事部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员工的管 理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管理档案内容;员工管理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4.档案的保密 4.1 严格遵守公司关于资料档案文印管理的各项制度,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不向外人泄露档案秘密。 4.2 对重要的文件要设专柜存放。

二处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二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为稳定发展职工队伍,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按照总公司、队职工人事的有关规定,结合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职工调配 一、职工调配应遵循的原则: 1、职工调配必须实行统筹安排的原则。职工调配要根据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充实并加强生产第一线。 2、职工调配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三年规划规定的编制比例合理调配,调剂余缺。 3、职工调配,坚持以生产(工作)需要为主,照顾为辅的原则,内部人员流动,本着发挥其技术专长,坚持二线向一线流动的原则。 4、对要求调出处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是家庭或本人确实有实际困难,专业工种近一年内不急需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对调出处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工作期间,参加过处的培训的,调出时必须交纳培训补偿费。 5、职工要求调出工作的,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交处人事主管部门,由处人事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批或上报,待批复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6、职工内部调动时,应及时通知本人做好工作交接,办理内部调动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限到调入单位报到。 7、职工调动工作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调动、分配,经说服教育无效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对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章职工考勤 一、考勤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考勤表于下月10日以前报生产科,15日以前报综合办公室,部门经理负责实施,办公室统一考核监督。 2、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3、如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4、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职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次数、旷工天数。 5、职工迟到、早退30分之内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6、职工未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日工资的150%;连续旷工两天,罚日工资的200%;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当月累计旷工5天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开除。 7、处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明)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8、不准刁难考勤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1、处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事假、探亲假、婚、丧、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 2013年是公司成立20周年,2014我们已经跨入第三个十年的行列,公司员工人数逐年扩大,现已发展成一支老中青结合的配置趋于成熟的专业设计企业,为使公司技术和行政人员配置更规范,结构更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管理,继续发挥退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及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依据国家相关劳动用工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国务院2014年退休条件规定,一般情况下,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及各子公司到龄退休人员原则上办理完退休手续,不再返聘。对于公司急需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返聘的可以按本办法来执行。 第二条返聘原则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退休的、身体健康且具有独特专业技术及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办研究同意后可以返聘。 1、坚持工作岗位需要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返聘人员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返聘岗位必须是当前工作急需且暂时无合适的替代人选。返聘人员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及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且是岗位较适合的人选。同时,聘用部门及子公司应尽快培养在职员工上岗以替代返聘人员。 2、坚持返聘人员年度审查的原则。返聘人员聘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返聘人员一年一聘,特殊岗位或人才返聘任期可超过

一年。凡聘期超过一年,或聘期在一年以内但跨年度的,要进行年度审查。 3、坚持自愿的原则。返聘退休人员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第三条返聘范围与对象 1、返聘范围:退休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确因公司发展需要返聘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和作用的人员。 2、返聘对象:已于公司总部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与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且身体健康,个人素质良好。 第四条返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考虑返聘: 1、对某个项目或原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且公司内暂没有能够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时,可考虑返聘。 2、公司内某项技术或管理工作,目前的人员不完全具备或未达到承担该项工作的技术能力时,可考虑返聘。 3、公司开发某个新项目,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因经验、技术缺乏需要指导时,可考虑返聘。 4、能够帮助解决工程项目和科研攻关等工作的疑难问题时,可考虑返聘。 5、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高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或在某项技术有特殊专长。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6、年龄一般男性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60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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