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流程(以2010年为例)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流程(以2010年为例)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流程(以2010年为例)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流程(以2010年为例)

一、准备工作

(一)认真学习部省下发的变更调查文件及实施方案

(二)制定初步方案,向局领导进行汇报。在此基础上,下发开展工作的文件

(三)进行调查资料的准备

1、仪器准备

准备调查所需的测量设备、仪器,以及计算机软硬件设备。主要包括:GPS接收机、全站仪、钢(皮)尺、计算机及软件系统,以及交通工具等。

2、相关资料准备

(1)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执行情况资料,负责提供基本农田补划、调整等相关图件、数据等资料;

(2)耕地保护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基本农田依法批准占用等方面的数据、资料等;

(3)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提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相关数据、图件资料;

(4)执法监察部门负责提供本年度违法用地的数量、范围、位置及查处情况;

(5)地籍部门准备《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等外业记录有关表格,并收集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资料。

二、接收省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

(一)在第一时间接收国家下发的监测成果,通知技术协作单位加班加点完成监测信息预处理

(二)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根据接收到的国家遥感监测成果,结合本地区建设用地审批、整理复垦开发等相关资料,补充和标注土地利用变化信息,制作乡镇或标准分幅土地变更调查底图。

三、进行外业实地调查核实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各基层所到实地查清年度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和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将变更图斑标绘在土地变更调查底图上,并按要求将变更相关属性如实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变更图斑面积在数据库中量算。

(一)查清耕地变化情况

1、查清因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方式新增耕地的情况;

2、查清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情况;

3、查清因农业结构调整导致的耕地变为其他地类的情况;

4、查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耕地灾毁情况。

(二)查清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1、查清往年“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

2、查清本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分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尚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三种类型),并开展建设用地细化分类的调查;

3、开展新增建设用地的细化调查,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以及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规定的分类,填写新增建设用地细化类型统计表。

(三)查清基本农田情况

在地类变更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利用图斑层与基本农田图斑层空间叠加,统计汇总年度内基本农田各地类面积位置等情况。

(四)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

按照《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的填表具体说明,对实地核实的每一个变化图斑详实填写变更记录表。

四、对外业调查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对监测图斑的实地调查情况,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对照每种土地类型的含义和具体标准,按照合法、违法等不同类型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图斑如何进行变更,确定是变更为建设用地还是变更为农用地或不进行变更。采取一切手段确保违法占地比例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不被问责。

五、变更信息入库,生成上报数据

根据局研究确定的各个图斑变更处理意见,由专业技术协作单位进行数据的信息入库,生成本年度的土地利用变更情况上报数据,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

六、迎接省部核查

对上报的变更数据,省厅和国土资源部将进行两次核查,根据省级核查反馈信息,对提出的疑问图斑再次进行核实修改和完善,完善数据库重新上报。

七、编写调查报告、资料整理归档

变更数据经国家正式确认后,编写调查报告、进行数据汇总分析,调查资料整理归档。

土地统计

一、概念、涵义和内容

土地统计是指利用数据、图表及其他手段,对土地的各种数量关系的现状及其变化所进行的全面、系统的调查、搜集、记载、整理和分析的过程。

土地统计包括三方面的涵义,即土地统计工作、土地统计资料和土地统计科学。土地统计不仅是以数据反映土地的分类、面积、权属、分布及质量、等级状况,而且还指以土地统计设计、土地统计调查、土地统计整理和土地统计分析及预测为内容的土地统计工作过程。

土地统计的内容包括:土地的类型、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等。

二、程序

土地统计程序:对于任一内容的统计,完整的统计过程一般由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及统计分析和预测等阶段组成。

三、类型

我国现行的土地统计制度,按土地统计的目的、内容和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初始土地统计和日常土地统计两类。在初始与日常土地统计中,又可分为基层和国家土地统计两个层次。

四、我国现行土地统计报表的基本内容

(一)基层土地统计报表

基层土地统计报表是以地块(或地类图斑)为单位进行填报的,它们为完成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基层土地统计报表有: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本村集体土地面积汇总表,外单位土地面积汇总表、村(单位)土地面积汇总表、(国有、集体)土地面积汇总表,土地统计台账、土地统计簿(一、二、三)、年内地类变化平衡表。

(二)国家土地统计报表

国家土地统计报表的主要内容有: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表(国土年综l表)。国土年综l表是土地统计报表的主表,是初始土地统计和日常土地统计的专用表。该表由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与统计部门共同审查核定主要数字后,逐级上报,同时抄报同级统计部门。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一、概念、依据和原则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依据及原则: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流程

申请→ 受理→ 调查→ 调解→ 处理

(一)申请

1、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

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按照受理权限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2、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3、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1)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等内容;

(2)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受理

1、收到申请后,地籍科工作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报领导后组织法规、信访、执法监察大队等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专题研究;

2、经研究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填写受理建议书报局领导审批。领导同意受理后,为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3、经研究认为不应受理的,报局领导审批后,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县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三)调查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制作调查笔录。

1、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

2、实地调查,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现场。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部门派人协助调查;

3、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四)调解

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1、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争议的主要事实、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2、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局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3、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同时抄报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五)处理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工作人员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局领导集体研究。在局领导同意处理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处理意见请示文件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后,采取一定方

式送达当事人。

1、调查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

(3)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依据;

(4)拟定的处理结论。

2、调查处理意见在报县政府审批的同时,抄报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3、当事人对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样表

附件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申请书

附证据材料:申请一份(原件),证人证言*份(复印件)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收件登记

时间:20 * * 年* 月* 日地点: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建议书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决定书

宁政字[20 ]* 号

(申请人):

一案,经审查,因

,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现退回有关材料件。

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宁阳县人民政府章)

20 * * 年* 月* 日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通知书

宁国土籍字(20)* 号

宁阳县* *镇* * *村民委员会:

你村提出请求确定和宁阳县* *镇* * *居民委员会争议的85亩土地所有权一案,经审查,符合《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已受理,特此通知。

(宁阳县国土资源局章)

20 * * 年* 月* 日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因与土地权属争议一案,委托(受委托人)代理,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 * * 年* 月* 日

询问笔录

(首页)共页

时间:地点:

询问人: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年龄:;单位:;职务:;住址及邮编:;联系电话。询问内容:

注;询问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向其宣读,被询问人在每页笔录上签名并按手印。

协助调查通知书

(单位或个人):

为查清

土地权属争议一案有关情况,我局将于(时间)进行调查取证,请予以协助。

特此通知。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宁阳县国土资源局章)

* 年* 月* 日

延期调查处理通知书

一案,因,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调查处理期限延长日,特此通知。

(宁阳县国土资源局章)

* 年* 月* 日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解书

宁国土籍字(20 * * )* *号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因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土地权属争议主要事实是: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承办人:(签字)

(宁阳县国土资源局章)

* 年* 月* 日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

宁政土字(* * )* 号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争议事由:

申请人陈述:

被申请人陈述:

经查:

根据的规定,现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宁阳县人民政府章)

* 年* 月* 日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送达回证

城乡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一、地籍信息系统的概念、目的意义

(一)概念

地籍信息系统是一个在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以宗地为核心的实体,实现地籍信息的输入、储存、检索、处理、综合分析、辅助决策以及成果输出的信息系统。

(二)目的意义

1、管理地籍信息的需要。用管理信息系统代替手工工作,完成图形数据、属性数据的修改、变更登记、日常统计,显示出高效率、高质量和高效益等优越性;

2、提高决策水平,加快决策速度;

3、实现快速动态监测;

4、地籍信息社会化的需求。

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一)数据采集功能

数据包括几何数据、属性数据和管理数据;采集方式有手扶跟踪数字化、图纸扫描数字化、测量仪器及外部数据文件接口和键盘输入矢量数据。

(二)图形处理功能

(三)制图功能

(四)属性数据的管理

(五)空间查询功能

(六)空间分析功能

叠置分析、缓冲分析、空间几何分析、地学分析。

三、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类型

目前我县建立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一)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应用于我县的城镇地籍管理,为全县城镇的土地权属管理、确权登记等提供技术支撑。

(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系统

农村土地利用管理系统应用于我县的建设用地上报审批、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卫片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中。

地籍档案管理和土地登记公开查询

一、地籍档案管理

地籍档案管理,是以地籍档案为对象所进行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与其他档案管理一样,地籍档案管理围绕土地信息这一中心开展,以积累信息为管理活动的起点,以提供信息服务、利用为目的,促进信息传播及信息价值的实现。

(一)概念

地籍档案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地籍管理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地籍簿、册、图件、声像、电子等资料。地籍档案和地籍资料是有严格区别的。地籍资料是地籍档案的前身、来源,地籍档案则是地籍资料的归宿。

(二)地籍档案的作用

1、地籍档案为生产和建设服务提供依据;

2、地籍档案是土地管理工作的依据;

3、地籍档案是国土教育、宣传的素材;

4、地籍档案是研究土地管理的可靠资料;

5、地籍档案是土地信息储存的一种手段。

(三)地籍档案管理的要求

维护地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有效利用,实现地籍档案的存在

价值,充分发挥地籍档案的作用是地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地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是发挥地籍档案作用的前提。

(四)地籍档案收集

地籍档案收集是指对那些分散在各部门、机关、单位与个人手上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地籍管理文件资料,按一定制度和要求进行采集、接收和归档。档案的收集是地籍档案管理的起点,是地籍档案管理的首要环节。地籍档案的收集,要采取接收、征集和修改、补充相结合的方法。

对地籍档案的收集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性规定:

1、凡是土地管理机关地籍管理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均应归档;

2、凡是地籍管理业务活动中处理和使用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图件资料均应按规定收集归档;

3、在地籍管理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凡对今后有参考价值的都要整理归档;凡对工作考查、经验总结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或对整个研究过程关系密切的,都必须归档;

4、在地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只要对今后有参考价值的都要整理归档;

5、对于其他部门或单位送来的地籍资料,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归档;

6、归档时间要依据文件资料形成过程的特点作出规定。归档时间可以分为随时归档和定期归档两种。一般规定,土地调查、土地登记、案件处理、土地定级估价等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五)地籍档案的整理

地籍档案整理就是把处于零乱状态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基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之系统化、条理化的工作。整理工作,一般经过两个过程:归档前的整理工作和归档后的整理工作。

(六)地籍档案的分类

全宗内地籍档案的类别划分,一般可先按立卷单位划分,再按内容、地区、形式和时间进行细分。基层地籍档案也可以先按内容划分,然后再按宗地和时间进行续分。立卷一般包括组卷、卷内文件资料的编目、装订等。

二、土地登记公开查询

主要是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14号《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规定,做好土地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工作。

(一)土地登记资料

土地登记资料是指:1、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2、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对前款第1项规定的土地登记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照《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规定查询。

(二)对土地登记资料中的原始登记资料,依照下列规定查询

1、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原始登记资料;

2、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三)单位和个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询。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四)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应当向查询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单位的证明文件。查询原始登记资料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

2、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土地权利人的权利凭证和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询机关可以不提供查询。但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不提供查询的理由告知查询人

1、申请查询的土地不在登记区内的;

2、查询人未能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文件不齐全的;

3、申请查询的内容超出本办法规定的查询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提供查询的。

(六)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机关应当当场提供查询;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5日内提供查询

(七)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在查询机关设定的场所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土地登记资料带离设定的场所。查询人在查询时应当保持土地登记资料的完好,不得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圈点、划线、注记、涂改或者拆页,也不得损坏查询设备。

(八)查询人可以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土地登记资料

应查询人要求,查询机关可以摘录或者复制有关的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机关摘录或者复制的土地登记结果,查询人请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关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当加盖查询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查询结果证明复制无效。对无土地登记结果的,应查询人请求,查询机关可以出具无土地登记记录的书面证明。

(九)涉及国家秘密的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查询人承担

(十一)查询人违反《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将土地登记资料带离设定场所,对登记资料进行圈点、划线、注记、涂改、拆页,或者故意损坏查询设备的,查询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停止提供查询,不予出具查询结果证明;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查询人非法使用查询结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配合公检法做好查询、查封

主要是配合公检法部门,提供需要查询的土地登记情况。配合法院,协助做好查封、冻结等工作。

一、办理规定

(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将查封或者预查封的情况在土地登记簿上加以记载;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人民法院的查封、预查封裁定书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得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三)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

(四)土地使用权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

(五)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其该土地使用权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

(六)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处理的,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七)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或者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查封、预查封登记失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查封、预查封登记;

(八)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二、法院查封登记办理流程

(一)查看法院工作人员的介绍信及个人证件;

(二)查看法院查封的土地登记情况,告知法院工作人员;

(三)法院工作人员提供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四)在法院公文送达回证收件人处签字并加盖局印章;

(五)将法院查封情况在土地登记簿上记载。

地籍管理科配合建设用地上报审批主要工作流程

提供集体土地所有证→按耕保科通知参与会审→图件表格盖章上报

一、流程

(一)准备报件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1、负责收集提供拟征(占)地所在行政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因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原件(已经发放到村的)在村里,不便于提供,因此,在近几年的建设用地报批中,我们都是利用数据库输出各村的地籍图和各地类面积数据,然后直接打印一份集体土地所有证(该证只作报件上报使用),并复印提供耕保科;

2、负责在村地籍图上标注相应的征(占)地位置。

(二)参与会审

1、负责参与会审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和实地地类,共同会审如何进行上报;

2、负责审核勘测定界图地类和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权属、地类等信息是否一致。审核图件是否按照《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制作。不一致和不正确的查明原因,共同会审确定如何修改完善;

3、经会审合格正式图件输出后,在勘测定界图、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等加盖宁阳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二、会审遵循的原则及要求

(一)建设用地涉及的主要材料

1、拟征(占)地土地权属面积汇总表,改制企业和收回土地要上报土地证书复印件;

2、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3、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城镇地籍调查图。

(二)遵循确认土地权属和勘测定界先行原则

建设用地报件应在确认被征(占)土地的权属和勘测定界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土地的权属状况和勘测定界结果填报各种表格。

(三)地类确定

地类划分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为依据。

(四)土地权属方面的审核

1、县国土资源局对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审核无误后,在“土地征用方案”的“权属状况”栏中写明“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争议”。在填报的“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汇总表”上加盖宁阳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2、建设用地被征(占)地土地权属单位名称必须以民政部门命名的行政村为准,不得以自然村、简称、俗称等代替。

(五)土地勘测定界的要求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土地规划工作总结

土地规划工作总结 一年来,土地规划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村镇办的指导和安排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土地规划及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主动抓好本职工作。 一是在全乡村民建房审核报批上,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请区规划分局,市规划局分管村民的局长到各村建房户现场踏勘选址定点,为建房户及时整理审核绘制定位图,报批建房手续和资料,并做好严格审批、把关及时向规划分局上报,特殊情况特事特办。凡是各村申报的建房手续,都能按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报主管乡长签批并在一周内上报给区规划分局审批。 我乡近几年正处于大发展,大开发、大拆迁的快速发展期加之城市东扩及宏观调控,对我乡村民建房有一定的限制和控制,全乡共16个村,已有13个村都在建小区,能分散建房的村只剩下南湾、灵宝两村部分地段散建户也是足年减少。因此,对这些散建的户工作越来越难做,手续越来越难批、难办,但对那些特殊困难群体,居住的确有困难,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个别情况单独汇报,作为特殊困难群众个别进行解决,今年重点对南湾、灵宝二村解决突出矛盾和住房办理建房手续35户、建筑面积6600㎡。 二是认真做好规划统计年报工作,对应报数据做到口径统一、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并将各类档案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归档,确保数据资料完好无损,深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

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区土地分局到村搞好土地变更调查,对卫片查处的土地进行逐块核准,现场进行核实,对各村违法占地、进行调查取证。 四是积极参与村解决户与户之间的用地纠纷,化解用地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矛盾大的化小、小的化了,还基层群众一个公平一个公道。 二、积极参与百日整治控违拆违工作。 在市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暨控违拆违大会后,全乡为更好的落实大会精神、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从乡到村逐级组建领导小组、专班、信息员队伍,负责控违拆违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村与乡签定控维拆违责任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制考核,形成“防”“控”“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是主要成效及完成的工作任务。 全乡16个村共悬挂主题宣传横幅56条,刷墙体宣传标语10条、固定宣传橱窗三个,发放违法用地行为通告1660份。在控违拆违期间,共拆除面积12330.23㎡,其中亮剑行动及大队中队联合组织大型强拆12次,拆违面积2329㎡,伍家中队组织强拆面积4165.52㎡,各村自查自改自拆4650㎡,在文明创建阶段,对宜古路、宜当路强拆面积1185㎡,广告牌240块。 三、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阶段性工作。 一是服从安排听从调动,积极参与全乡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工

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技术方案(现状)

漳平市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技术方案(现状) 编制单位:厦门集恩图造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编写者:王巧晖 时间:2013.12.12

一.项目概况 (3) 二.准备工作 (3) (一)总体控制 (3) (二)资料及设备准备 (3) (三)制作漳平市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 (4) 三. 调查内容与方法 (4) (一)开展遥感监测图斑核实及建设用地变更调查。 (5) (二)开展耕地现状变化调查。 (6) (三)开展其他现状变化调查。 (8) (四)开展地类信息专项调查标注。 (8) 四.有关问题说明 (9) (一)建设用地变更原则 (9) (二)建设用地认定原则 (9) (三)2012年度卫片执法变更原则 (10) (四)灾毁及荒废耕地变更原则 (10) 五.基本农田情况调查 (10) 六.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10) (一)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方法。 (10) (二)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要求。 (11) (三)2013年度数据库变更有关问题说明。 (11)

一.项目概况 为准确掌握2013年度漳平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及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国土部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利用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在漳平市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特编写本技术方案。 二.准备工作 (一)总体控制 漳平市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以经国家确认的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2013年度界线调整形成的各级控制界线、控制面积和各地类面积,作为2013年度变更调查的基础及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单元,不得随意更改。2013年度内漳平市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将调整后的控制界线、控制面积、涉及界线调整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相关说明材料上报国土部进行备案。 (二)资料及设备准备 漳平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集整理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准备调查所需的有关设备。 资料主要包括: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2013年度新增建

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盐都市2007年度 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盐都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十一月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国土资源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对土地实行跟踪监督治理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我局多年来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我们在收到省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迅速将部和省厅的精神传达下去,及时明确此次调查工作重点、总体要求和差不多程序及方法。并在深入学习《通知》精神和全面领会调查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盐都市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对我市变更调查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局必须做到“月清季累”,年末及时变更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做到数据、图形、实地“三一致”,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方法,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实际耕地变化情况。同时,加大了质量检查力度,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做到图、数、实地三者一致。 并先后三次组织各县(市、区)的分管局长、地籍科长和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对土地变更调查的资料预备、外业调查、内业

处理、统计汇总、县乡自查、市局检查和成果上报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通过认真实施上述行之有效的措施,我市如期保质地完成了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其成果差不多反映了2007年度土地变化情况。现将我市200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年内变化情况 截至2007年10月31日,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6737972.2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455080.2亩,未利用地面积为5265579.6亩,合计总面积为25458632.0亩,折16972.42 KM2。土地利用结构见表1 表1 盐都市土地利用现状面积 单位:亩

2019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推荐word版 (1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201X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 ?第二篇:第三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a4 ?第三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填表要求 ?第四篇:土地利用调查报告 ?第五篇: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1X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 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18.31亿亩 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降为1.4亩; “十五”期间全国耕地净减少9240万亩 最近,国土资源部完成了全国2005年度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逐级汇总(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 2005年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建设占用318.2万亩,其中当年建设占用208.1万亩,灾毁耕地80.2万亩,生态退耕585.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8.5万亩,4项共减少耕地1002.4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0万亩。 数据显示,2005年当年新增建设用地427.4万亩比上年增加6%。2005年,东、中、西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242.4万亩、57.2万亩、127.8万亩,各占当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的57%、13%和30%。“十五”期间,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大,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汇总形成全国(除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按照《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以及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一)遥感监测。 部统一采购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区为单位,加工制作2011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10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监测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形成2011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二)土地变更调查。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国土资源基础信息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国土资 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根据国家、省、市业务主 管部门的安排,启动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XX年前期准备,XX 年12月开始招标,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承担了此项工作。至XX年3月外业调查结束,完 成了**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外业工作。成果经自检、自查,基本达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质量要求,现提交检查 验收。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概况 **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隅,地处东经115 ° 53’ - 116 ° 33',北纬33° 20‘一33° 47’之间。东靠濉溪、蒙城,南连 利辛,西接太和、北与河南省永城县为邻,是安徽省的北大门。 总面积2109.3平方公里。全县辖27个乡镇,379个行政村,4667个村民组,人口132万元人。 **县总的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海拔26.5 —34.5米,坡降约七千分之一。由于降雨、河流的侵蚀作用和人类的长期活

动及近代黄泛影响,平原地区又有不同的微域地貌,具有大平小不平的特点。中部的涡河、北部的包河和南部的西淝河两岸受黄泛的影响最大,为近代黄泛沉积所覆盖,地势较高。涡河与包河、涡河与西淝河之间是两片低洼的平原。 全县地貌大致可分为石灰岩岛状残丘、河间平原、黄泛沉积平原三种类型。 **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适中, 四季分明,光热资源丰富,生长期较长。年均日照时数2327.4 小时,年均太阳辐射总量为124.7千卡/平方厘米,适合喜光作物的生长。年均气温14.6 oC,无霜期215天,年平均降水量818.6mm,但时空分布不均,降水年际变化大,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 (二)调查原始资料情况 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有关规程要求,收集以下资料: 1、1:1万正射影像图套合工作底图。 2、县级以上人民下放确定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登记 资料。 3、政府最新划定、调整、处理争议权属争议界线的图 件、说明及有关文件等确权资料。 4、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 5、土地的征用、戈I]拨、出让、转让等相关资料。 6、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保密协议(免费)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保密协议 为加强202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中涉密资料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防止发生丢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书,成果内容为《2020年度耕地质量更新监测评价项目》使用。 一、本协议书所述“使用方”为使用202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的单位。 二、本协议所述“保密资料”包括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包括增量包(UPD格式),GLSJK.hdf、各种汇总表格等。 三、使用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使用方为保密资料的安全管理者。使用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得以商业目的

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使用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使用方不得将监测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传输、登载。 五、保密资料在使用方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使用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使用方负全部责任,视情节报请上级有关机关批示处理。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分别由河北市国土资源局香河分局、使用方存档备查。 年月日使用方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怎样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湖北省国土资源公报 1 / 33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 概述 2008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认真履行“爱护资源、保障进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能,不断增强保障和促进科学进展的能力,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平衡较快进展提供资源保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提高执行力大讨论活动,提高国土资源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创新国土资源治理制度,积极服务“一带两圈”建设。 ◆简化内部审批程序,积极改进服务方式。 ◆优化规划打算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建设用地需求。 ◆扎实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土地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矿业权核查等项工作,夯实国土资源治理基础。 ◆接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推进矿产资源

整合。 ◆切实加强地质灾难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 ◆建立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维护资源权益。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3 / 33

1、土地资源 ◆土地利用现状 依照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08年全省要紧地类面积为: 与2007年相比,耕地净增加1.15万亩;园地净减少2.61万亩;其他农用地净减少 1.40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加12.34万亩;交通用地净增加2.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净增加0.36万亩;未利用土地净减少7.23万亩;其他土地净减少1.62

万亩。 2008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 ◆耕地爱护 2008年全省耕地总量6996.18万亩,与2007年相比呈增长态势。 2001年-2008年全省耕地保有量变化(单位:万亩) 5 / 33

省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预算绩效评

江西省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从2010 年度开始,为了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在全国范围内采用新机制、新方法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省级核查任务工作是为了保障全省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保证全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及时更新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分析全省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申报了2017 年省财政厅拨款的江西省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投资金额258 万元。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了项目绩效评价。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依据“绩效导向,突出结果”的评价思路,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具有丰富调查经验、绩效评价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绩效评价小组,经过查阅资料、不断研究完善等过程,制定了涵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预算资金执行率共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及25项三级指标。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综合本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17 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及项目效益实现情况,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 分,评分等级优秀。总体上达到了专项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政策实施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准确掌握2017 年度江西省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持续更新全省土地调查数据,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全省开展了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级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负责全省工作进度、成果质量检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江西省2017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实施,承担单位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是省厅内设职能处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地籍管理、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办法,调处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规程、规范、标准和土地调查、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县(区)地籍工作。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江西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项目预算绩效评

江西省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从2010年度开始,为了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在全国范围内采用新机制、新方法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 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省级核查任务工作 是为了保障全省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保证全省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及时更新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分析全省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申报了2017年省财政厅拨款的江西省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投资金额258万元。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了项目绩效评价。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依据“绩效导向,突出结果”的评价思路,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具有丰富调查经验、绩效评价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专家组

成绩效评价小组,经过查阅资料、不断研究完善等过程,制定了涵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预算资金执行率共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及25项三级指标。 综合本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17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及项目效益实现情况,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评分等级优秀。总体上达到了专项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政策实施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准确掌握2017年度江西省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持续更新全省土地调查数据,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全省开展了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级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负责全省工作进度、成果质量检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江西省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实施,承担单位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是省厅内设职能处室,主要职

最新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2020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第二篇:第三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a4第三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填表要求第四篇:土地利用调查报告第五篇: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2020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18.31亿亩 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降为1.4亩; “十五”期间全国耕地净减少9240万亩 最近,国土资源部完成了全国2005年度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逐级汇总(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

2005年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建设占用318.2万亩,其中当年建设占用208.1万亩,灾毁耕地80.2万亩,生态退耕585.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8.5万亩,4项共减少耕地1002.4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0万亩。 数据显示,2005年当年新增建设用地427.4万亩比上年增加6%。2005年,东、中、西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242.4万亩、57.2万亩、127.8万亩,各占当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的57%、13%和30%。“十五”期间,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加之农业结构调整频繁,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9240万亩,由2000年10月底的19.24亿亩减至2005年10月底的18.31亿亩,年均净减少耕地1848万亩。这是国土资源部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公布的最新数据。 该报告显示,这5年间,我国建设占用耕地1641万亩,灾毁耕地381万亩,生态退耕806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93万亩,共计减 少耕地11380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140万亩。全国耕地面积年均净减少1848万亩。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经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水平,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中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三、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目的是,掌握全国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现势性,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土地变更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经依法公布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是实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依据,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五、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充分运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日常实时监管信息,努力强化常态化变更监管,减少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量,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六、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七、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牵头组织,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具体实施,各相关司局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部专题会议方式,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八、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在各地日常变更工作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统一时点

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陈文强 《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以下简称《通知》 },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明确自2017年起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确定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如何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是当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本文就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问题谈些看法和意见。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开展,调查数据更新至2009年10月31日标准时点,距今已经近8年了。第二次土地调查由于受当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等因素的影响,其部分成果真实性存在问题,图数与实地有许多不一致,加上8个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存在的变更不到位和地方人为因素的干扰,现有的成果现势性不强,已经不能客观、准确反映各地实际的土地利用状况。第三次土地调查必须避免第二次土地调查出现的问题,要客观、准确调查各地土地利用真实情况,对出现耕地面积增减和建设用地面积增减等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出

来,不得隐瞒和擅自修改。 2、充分应用“3S”等新技术新方法的原则。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相比,第三次土地调查采用的遥感影像的分辨率更高、时效性更强,互联网技术更加成熟,因此大力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将大大提高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效率和成果的准确率,也更有助于成果的运用和互联共享。 3、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重点的原则。第三次土地调查内容很多,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条件调查等。第三次土地调查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突出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重点,才能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顺利完成。 4、有利于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土地类型调查中,对难以判定的地类要从有利于保护耕地出发确认相关地类,如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耕地已经改种果树、茶树、林木等,或已作设施农用地的,要看其耕作层是否破坏,耕作层未破坏的按耕地调查,耕作层已经破坏的按非耕地调查。 5、充分运用现有各级各部门调查成果和资料的原则。目前各级各部门的调查资料和成果不少,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调查所用的1:2000的航空遥感影像图分辨率高、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成果新等,这些资料和成果可利用价值很高。国土部门已经基本完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资料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水平,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中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三、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目的是,掌握全国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现势性,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土地变更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经依法公布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是实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依据,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五、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充分运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日常实时监管信息,努力强化常态化变更监管,减少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量,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六、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七、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牵头组织,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具体实施,各相关司局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部专题会议方式,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八、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在各地日常变更工作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统一时点是当年12月31日。 九、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调查条例》相关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次国土调查流程

次全国国土 调查流程 目录 一、技术路线 (1) 二、前期准备 (2) 1、制定方案................................... - 2 - 2、人员培训................................... - 2 - 3、资料收集................................... - 2 - 4、资料分析................................... - 2 - 5、仪器和设备准备............................. - 3 - 三、内业数据处理 (3) 1、权属界线调查及上图......................... - 3 - 2、城镇村范围界限划定......................... - 3

- 3、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4 - 4、农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5 -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5 - 6、属性完善................................... - 7 - 7、调查底图制作............................... - 8 - 8、数据检查................................... - 8 - 四、外业调查 (9) 1、实地举证................................... - 9 - 2、标注核实................................... - 9 - 3、地类核实.................................. -10 - 4、图斑边界核实.............................. -10 - 5、数据检查.................................. -10 - 五、专项用地调查 (10) 1、耕地细化调查.............................. -10 -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10 - 3、永久基本农田调查.......................... -11 -

最新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 作规则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经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水平,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中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三、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目的是,掌握全国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现势性,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土地变更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经依法公布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是实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依据,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五、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充分运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日常实时监管信息,努力强化常态化变更监管,减少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量,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六、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七、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牵头组织,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具体实施,各相关司局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部专题会议方式,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八、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在各地日常变更工作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统一时点是当年12月31日。

20xx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 20xx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及时客观掌握20xx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20xx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内容 依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以20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以20xx 年xx月31日为统一时点,分三个时段,全面查清20xx年度内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逐级汇总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如实核定实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今年变更调查将重点查清以下内容: (一)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重点查清本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包括本年度“以租代征”)。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批准文件将用地范围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今年只调查当年土地变化情况,历年漏变更数据和更新调查数据,一律不得纳入今年变更流量中,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一并处理。 (二)查清实际耕地变化情况。重点查清20xx年度实际耕地增加和减少的变化情况,包括建设占用减少耕地、灾毁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以及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补充的耕地情况。 (三)全面查清灾区土地变化情况。针对我国局部地区遭受地震灾害的特点,重点查清因地震造成耕地变更为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灭失等情况,查清灾区用于抢险救灾和应急安置临时占用耕地、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土地状况,并实地调查各类用地变更的面积、分布等。 三、步骤与要求 变更调查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1。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相关资料,包括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2)。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上图。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查清本年度实地变化情况,将变化图斑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1.土地利用地类和权属变化状况。

土地调查的内容

土地调查的内容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土地利用的含义 土地是自然资源,又是资产,土地可以作为生产资料,也可以作为消费资料。人类为社会和经济的目的,根据土地的自然特点,对土地进行长期或周期性的生物、技术活动的经营管理和改造活动,称为土地利用。通过利用、改造,使人类获得更多的实惠.土地利用既要受自然条件制约,也受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影响。但土地的合理利用必须适应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 它既是一个把土地的自然生态系统变为人工生态系统的过程,也是一个自然、经济、社会诸因素综合作用的复杂过程。土地利用的方式、程度、结构及地域分布和效益,既受自然条件(如光能、热量、水分、地形、土壤等)影响,更受各种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如开发历史、生产方式、技术装备、投入水平、土地经营管理水平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等)影响,但在所有影响土地利用的各种因素中,社会生产方式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土地的合理利用必须适应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土地利用的广度、深度和合理利用程度,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建设规模、水平和特点的集中反映。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和人口的日益增长,协调好人地关系已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为查清土地的利用现状而进行的全国土地资源调查。重点是按土地利用分类,以县为单位查清各类用地的数量分布,所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又称为土地数量调查。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目的 查清各用地类型的数量、质量、分布状况,为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保护与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查清各类土地权属状况等,为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服务。 了解目前土地利用的经验、教训及存在问题,为国家和区域制定土地资源管理对策提供依据。

全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预案

附件: 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 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0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现势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实施办法,在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掌握2010年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土

地调查数据库,保持二次调查成果的现势性;适应“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的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满足土地管理日常业务的现实需求,实现监管方式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进一步扩大调查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土地基础数据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土地有效参与国家宏观调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任务 (一)遥感监测。 国家统一采购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数据,组织加工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09年二次调查标准时点遥感正射影像图叠加分析,提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监测图斑;将2010年遥感正射影像和监测图斑等信息,分期分批分发地方,为地方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提供基础资料。 (二)土地变更调查。 各地利用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情况,以2010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全面查清2010年度内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点掌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等变化情况;结合当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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