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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充分发

挥档案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及公司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

北京市《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各种载体形式真实

记录的总和。其构成是:以基建(工程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文书、工程、市场、会计、

经营、法律、设备、声像、实物等门类的档案。

第三条对公司各个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档案的真

实、完整和安全,利于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由集团办公室主管。档案室设专职档案员一人,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

日常管理。公司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

作。

第五条公司档案室在集团办公室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档案工作。宣传、贯彻档案工作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公司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保持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

全,主动快捷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使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六条档案室负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公司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

导和检查。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

水平,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

第八条借阅档案,一般以借阅本部门工作形成的档案为主。借阅非本部门的档案,须经该

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档案领导批准。

第九条查阅档案原件一般限在档案室内。如需借出则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不能

归还者要及时说明原因,经允许后方可延期归还。

第十条如需提供档案复印(制)件,必须由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后方可办理。重要档案的复印(制)需经相关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档案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借阅人员必须负责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清洁,不得将档案材料擅自转借、复

制、拆散、污损、涂改和加注标记。借阅档案要确保不遗失,不擅自带出本公司。

第十二条借阅时,档案人员应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对归还的案卷严格检查和清点,然后注销借阅。

第十三条外单位查阅档案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或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各类(载体)档案不办理对外借阅。

第十四条对借阅中违反本规定,造成档案遗失、损坏、泄密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追查责任,按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二)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三)涂改、伪造档案;

(四)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五)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认真贯彻《档案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机密,确保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良好职业道德。不允许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内容。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得将借阅的档案擅自复制、摘抄或转借他人。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档案机密不被盗、不泄密、不遭人为破坏。第十九条准备销毁的档案经履行销毁手续后,应及时彻底地进行销毁,不准出卖或做他用。第二十条定期清理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档案保管制度

第二十一条全部档案必须按门类分别存放。各类档案及案卷的存放,按分类方案的规定和案卷目录的顺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依次排列。

第二十二条档案装具符合国家标准,档案柜坚固耐用、摆放整齐、统一编号,便于管理与查找;归还的档案应随时放回原位,防止出现混乱和丢失。

第二十三条档案库房由档案室人员管理,其他人员禁止进入。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温度为摄氏14--24 度,相对湿度为45--60 %。当温湿度不适宜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调节。每天有温湿度记录。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应保持严密、整洁,禁止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窗户应加挂窗帘

防尘及防阳光直射档案材料;定期除尘;防虫防霉药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二十六条档案库房安装防盗门和护窗栏,门锁齐全有效。班前应检查库房门窗,班后要

切断电源、锁好门窗,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

配置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每年对档案案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库藏量、借阅量、移

出量、销毁量以及档案保管状况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第二十八条档案鉴定工作要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历史地全面地考察档案的

价值和作用,准确判定档案保管期限,保证档案质量。

第二十九条档案鉴定工作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室人员组成的

档案鉴定小组主持下进行。

第三十条鉴定档案按档案室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对案卷进行鉴定。如果一个案

卷内文件内容密不可分而价值有所不同,则以其中最重要文件价值确定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一条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重新进行鉴定工作,慎重确定其存毁。对仍有保

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并做好相应调整;对确无利用价值的应履行严格的手续将其剔除

销毁。

第三十二条销毁档案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鉴定人员签字,报集团

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三十三条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由两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前认真清点核

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与日期。

第三十四条档案销毁工作结束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时归档。其保管期限为15 年。

档案统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做好集团公司档案的日常基本数量统计工作。通过案卷目录、分类目录、借阅

登记等,准确、真实地记录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状况,使基础工作规范化。

第三十六条做好每年的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室藏档案数量、年度归档情况、借阅档案人次卷次、专兼职档案人员基本情况、编研情况等)年报工作,保证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第三十七条依据档案登记,进行档案接收、鉴定、销毁、保管等情况的数量统计工作,并对档案的借阅利用及利用效果反馈进行统计。

第三十八条通过统计分析,掌握档案数量及档案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十九条进行各项档案登记和统计时,要求使用耐久字迹材料书写。

第四十条有关的统计数据、材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一条归档范围

一、凡是反映集团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集团公司《文书档案归档范围》是参考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等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第四十二条保管期限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长期为 16--50 年,短期为15 年以下。

第四十三条归档时间

集团公司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资料员)负责将本部门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按年度分类、整理、立卷,于第二年 3 月底以前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四十四条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一、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率应达到95%以上,完整率应达到100%。

二、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应齐全、完整(包括附件、图表、制表说明、统计分析及有领导批示的底稿等),保持原文件的有机联系。

三、公司制发的文件应归档原件或正本。

四、字迹、印鉴清晰,不得有圆珠笔、纯蓝或红墨水、复写及铅笔字迹。

五、档案室与移交部门依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归档文件,履行签字手续。

六、对于不归档的文件也要加强管理,有的文件可以作为资料保存。对确实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有关领导、部门和档案室审定后销毁处理。

附: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

1、上级党委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包括外出开会带回来的)

2、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

(1)党总支年度计划总结及重要专题汇报

(2)党总支半年总结、党办年度总结及较重要的专题汇报

(3)党办半年总结、一般的总结汇报材料

3、党总支委员会(包括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4、

领导班子生活会记录

5、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6、党内统计年报

7、党内职务任免的文件材料

(1)任免党总支书记的决定

(2)任免党支部书记的决定

8、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9、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文件材料

10、党纪处分材料

11、纪检工作的文件、材料

12、有关党建、组宣、纪检、廉政等工作规章制度

13、有关公司党务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14、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

1、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2、公司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年度工作会议、重要的专业会议的通知、名单、议程、报

告讲话、决议、决定、记录、纪要、简报等材料

(2)半年工作会、一般专业会议的通知、报告、讲话等材料

3、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4、公司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1)年度、年度以上的

(2)半年的、重要专题的及部门年度总结

(3)部门半年总结

5、公司年度 (含年度以上的 )发展规划

6、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1)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条例等

(2)一般的制度、规定、办法等

7、公司制发的(包括与其它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

(1)方针、政策性、重要业务问题的

(2)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

8、公司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分(子)公司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

(1)政策性、重要问题的

(2)一般事务性的

9、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或涉及较大资金额度的 (2)有效期不超过三年的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等10、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1)公司副总级行政领导

(2)公司所属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

11、机构成立、撤并、名称更改、人员编制、启用印信、年检、变更等文件材料

(1)公司一级的

(2)公司所属部门和分(子)公司的

1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材料

(1)体系认证、审核认证证书等

(2)质量体系内部文件

13、年度计划任务责任书

14、公司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综合成果、专题报告、方案、总结

(2)原始记录及一般性调查报告

15、公司财产、物资交接凭证

16、经济纠纷、诉讼材料等

(1)涉及数额较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

(2)案情比较简单的

17、奖励表彰、违纪处分、等级认证等文件材料

18、公司组织机构沿革、年鉴、大事记

19、公司编辑的能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出版物、光盘等

20、反映公司各项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21、同级单位与本公司之间协商工作产生的文件材料

22、本部门制定行政、后勤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三)经营管理

1、公司对外投资的文件材料

(1)协议、决议、出资证明等

(2)被投资企业重要文件材料

(3)被投资企业一般文件材料

2、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方案、请示、批复

3、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规定、办法

4、公司对外投资广告合同等

5、市场调研报告、营销策划方案等

6、房屋大修(50 万元以上)的报告、请示、批复

7、经济纠纷、诉讼材料等

(1)涉及资金数额较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

(2)涉及资金数额较少或案情比较简单的

8、成立、注销、撤并分(子)公司的文件材料

━━━━━━━━━━━━━━━━━━━━━━━━━━━━━━━━━━━━━━━(四)财务会计

1、有关财务审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2、年度各项审计报告

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经济活动分析)

4、有关财务工作的报表、统计资料等(不含财务年报)

(1)综合或专项的、重要的

(2)一般的

5、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五)人力资源

1、有关人力资源业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2、公司职工名册

3、公司职工转调工作的行政、工资介绍信

4、公司部门经理、员工主管职务聘任的文件材料

5、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文件材料

6、干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1)年度、年度以上、专项、汇总的

(2)半年、季度、月度的

7、社会保险统计报表

(1)年度、决算、汇总的

(2)半年、季度、月度的 8、人事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六)项目开发

1、集团公司有关开发项目的会议纪要、规定等

2、市场项目管理部和分(子)公司有关项目开发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示(批复)

3、集团公司的建设计划文件

4、市场项目管理部和分(子)公司工程例会会议纪要

━━━━━━━━━━━━━━━━━━━━━━━━━━━━━━━━━━━━━━━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五条基建工程技术档案是集团公司档案的主体。它真实记录和反映了开发建设项目

从前期规划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是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要文件材料。基

建工程技术档案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图四部分。

第四十六条归档责任人

集团公司基建工程技术档案是由多部门、分阶段形成的。根据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形成的特点,归档工作由相关单位或部门分别负责:

1、基建文件由集团公司基建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2、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

3、施工资料由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汇总、编制并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

4、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立卷,集团公司基建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5、以上第2、 3、 4 部分工程技术档案由集团公司基建办公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移交档案室。

第四十七条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基建工程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北京市建委、规委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XX )的规定。做到收集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核对准确,签署完备并按规范整理、立卷,使用标准装具。

2、工程技术文件应归档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归档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时间。计算机形成的工程技术文件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应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图面应整洁清晰。

4、工程技术文件的书写材料应有利于长久保存。

5、归档份数:凡是需要归档的工程技术文件,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或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两份。

第四十八条归档时间

工程技术文件材料应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完毕,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九条立卷方法

⑴基建文件(分为工程准备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按开发建设项目立卷;

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图等文件材料按该开发项目的施工项目立卷;

⑵档号按集团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统一的名称代号编制;

⑶采用分阶段(小份)装订方法立卷。

第五十条保管期限

工程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全部为超长期。

附:

工程技术档案归档范围表

━━━━━━━━━━━━━━━━━━━━━━━━━━━━━━━━━━━━━━━

a、基建文件( 0— 6 为工程准备文件,7—8 为竣工验收文件)

a0 现状调查资料:现状图,施工场地情况,地上物,地下管线情况等;

a1 决策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和领导批示、项目评估资料等;

a2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许可证等;

a3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及说明、施工图设计及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图审查通知书等;

a4 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工程招标书、投标文件、标底、评议结果、中标协议)、合同等;

a5 工程开工文件:年度施工任务批准文件、修改工程施工图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

a6 商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文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决)算、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等;

a7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件等;

a8 其他文件: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报验文件、工程竣工总结、工程开工前原貌、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像资料等。

b、监理资料(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 ))

b1 监理管理资料

b2 监理工作记录

b3 竣工验收资料

b4 其他资料

c、施工资料(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 ))

c0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c1 施工管理资料

c2 施工技术资料

c3 施工测量记录

c4 施工物资资料

c5 施工记录c6 施工试验记录

c7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d、竣工图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会计档案是集团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连续、系统、综合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明确经济责任、维护企业权益的

重要凭据。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会计

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为财务总监。

第五十四条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3、财务报告等:包括年(季)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等。

实行电算化进行会计核算时,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详见《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第五十五条不归档范围:公司财务资产部经办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预算、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不属于会计档案范围。应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办理。

第五十六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资产部兼职档案员负责按照归档要求,将会计凭

证、账簿、报表分别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设专柜妥善保管。

第五十七条归档时间: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在财务审计部暂存一年;但应先向档案室移交当年会计档案案卷目录一份,待暂存期满后向档案室移交。案卷按类别 ---- 年度排列。

第五十八条借阅会计档案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档案原件不能借出。本单位非财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总监同意;外单位人员需持正式介绍信,经集团公司总裁和财务总监批准,可提供查阅或复制。查阅者严禁在档案上勾划、拆封或抽换。

第五十九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会同财务资产部共同鉴定,提出销

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集团公司总裁和财务总监签署意见,批准后方可销

毁。

第六十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

毁,均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室保管至结清债权债务或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对在建项

目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六十一条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册的封装,对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案卷

应会同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进行,分清责任,确保案卷质量。附:

会计档案立卷方法

会计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是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三大类进

行整理立卷的。

会计档案具有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档案的立卷工作由财务会计部

门承担。

(一 )会计凭证的立卷方法

1.按月立卷:按时间顺序结合凭证数量的多少,分别组成一册或多册保管单位,一册为

一卷。

2.如有记账凭证号可不另外编写页号,所附原始凭证不编号。

3.装订:装订之前应剔除金属物,装订必须包角;在包角处正面骑缝加盖财务专用章,

背面加盖立卷人(装订人 ) 的名章。

4.正确填写凭证封面和凭证盒封面、背脊的各项内容。

5.会计凭证的卷号 (档号 )由公司档案室进行编排,为不分年度的大流水号,至999 号换号。卷号写在封皮右上角。

(二 )会计账簿的立卷方法

1.按年度立卷:按账簿种类分开立卷,一本账簿为一卷。

2.订本账要保持原来面貌,不要拆散,不用另编页号,将截止页号和使用情况在账薄使

用登记表中说明。

3.活页账应撤出空白账页,对有文字的页面(即有效页 )按顺序编页号,然后按原有的二

孔用线绳装订成册。

4.每本账簿均应加贴封面、封底,可以使用文书档案的牛皮纸卷皮。订本账在原账簿前后

加贴封面、封底即可;活页账应去掉塑料账夹后,用文书档案封面、封底装订。

5.正确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各项内容。特别注意按“三要素”原则写好案卷标题。

即:作者+时间+文件名称=案卷标题

例:中油新兴2011 年综合明细账

(三 )会计报表的立卷方法

1.按年度立卷:年报与季报、月报因保管期限不同应分别组卷;

2.与会计报表同时形成的文字说明或财务分析,是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应与报表合并

立卷,排列在报表之前;

3.集团公司财务报表与分(子)公司上报的财务报表,可按保管期限分别装订或合订成

卷,装订时注意折叠整齐、三孔一线;

4.每卷均需编写页号,正面写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可以用铅笔书写;

5.每卷应加案卷封面、封底、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其填写要求,同第(二 )--- 5条。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声像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

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录音、录像、光盘及磁性载体、照片等不同材料为载体,

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六十四条声像档案是集团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

各部门应树立及时收集、定期移交、科学使用的意识。

第六十五条收集范围:

1.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领导及国际友人视察参观等;

2.集团公司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外事活动及主要职能活动等;

3.反映集团公司先进人物(部门)事迹、活动及集团公司荣获的奖杯、锦旗、奖状、证

书、奖品等;

4.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的工作照、标准照;

5.集团公司重要事件、事故等;

6.集团公司职工日常文体娱乐活动;

7.基建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前的原貌(包括原

建筑物、构筑物及周围的环境);重要的搬迁、拆除、场地平整情况;建设工程奠基、开

工仪式,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重要合同的签字仪式;工程设计模型等;

8.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建(构)筑物沉降、位移、倾斜、变形及防水、防腐处理;整体工

程施工现场情况;隐蔽工程的施工安装及处理;结构、电气、消防、防雷及其它保证安全

使用的工程设施;各种管线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

用;主要的质量检查、安全检查、环境检查、验收活动(基础、地下、地上、主体工程)

内容;

9.工程建设竣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仪式;竣工后建筑物内、外部不同角度的重要局

部、全景以及夜景;反映工程获质量评审等级、颁奖活动及授予的奖杯、证书等内容。

第六十六条收集时间和方法

1.由于声像载体的特殊性,声像档案资料应由形成部门在拍摄后由兼职档案员及时整理并

于一周内向档案室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工程建设声像资料由市场项目管理部随时收集,按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竣工阶

段(参见本办法第四条7、 8、9 规定)向档案室移交。

3.档案室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十七条收集要求

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照片和文字说明要齐全、完整。

归档的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原件与复制品要相符。

光盘不得有划痕、裂痕和变形,不得带有病毒,不得有打不开的文件或不完整的文件,应

使用质地良好的 a 级盘片。

(一)照片档案

1.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色彩纯正,未加修饰剪裁;

2.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得进行后期加工。原始图像文件存储格式为无压缩的tiff格式。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300 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影像尺寸不小于3mb;

3.数码照片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dvd 文件盘。照片应以内容为单位,分别建立文件夹刻录

制作。

(二)录像档案

1.主题要明确、内容连贯完整、图像清晰、镜头平稳。工程项目的录像资料应遵循施工顺

序,保持画面、图像的有机联系;

2.要使用质地良好的录像带,带基不得有发霉、变形、掉磁及折损现象;

3.应归档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 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4.录像素材的记录格式为batecam或 dvcam。素材带的存储载体可以是录像带,也可以是

dvd 视频盘;

5.录像的 dvd 视频盘,应采用ibp 祯, mpeg- 2 的文件格式,码流小于9.8mb,图像信号分辨率为 720×576。

(三)录音档案

1.录音带应声音清楚;

2.录音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cd 金盘,文件格式为wav,也可以是盒式录音磁带;

3.录音磁带的带基不得有发霉、变形、掉磁及折损现象。

第六十八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按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进行,档案室指导、监

督。

第六十九条声像档案分类、编号

(一)照片档案编号方法:

1.照片档案案卷号:照片档案目录号——案卷顺序号

2.卷内照片张号:案卷号——本卷流水号

(二)录音档案编号方法:

录音档案案卷目录号——录音带顺序号

(三)录像档案编号方法:

录像档案案卷目录号——录像带顺序号

第七十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 )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声像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按自然张 (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 )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按盒编写文字说

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 8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

第七十一条案卷要求

1.将内容具有相关联系的照片、录音、录像分别组成案卷;

2.照片以自然张为单位填写卷内目录;

3.录音、录像带以盒为单位填写案卷目录;

4.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七十二条保管条件

1.存放声像档案的库房或装具应做到防火、防盗、防光、防磁、防尘、防潮、防有害气体等;

2.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

第七十三条录音、录像带、光盘应立放。

第七十四条对室存声像档案应每二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十五条对室存声像档案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七十六条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第七十七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七十八条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制度。

第七十九条借阅声像档案原版一般限在档案室内,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八十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归档制度

第八十一条实物档案是指以各种材料为载体的能反映集团公司历史真实面貌、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特定物品。一般包括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并颁发的各种锦旗、奖杯(牌)、奖状、证书、奖品;印信实物;在工作交往过程中对方馈赠的纪念品、一般实物资料等。第八十二条归档要求

1、实物档案按件归档,按颁发年度、类型和保管期限编号登记,填写实物档案目录。

2、各部门在获得实物后,应保存附随实物的文字材料、包装材料,准确记载所获得实物的时间、事由、赠予人、被赠予人等信息,保持实物的整洁并妥善保管。

第八十三条实物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

第八十四条归档时间

各部门于第二年 3 月底前向集团档案室移交。

设备档案归档制度

第八十五条设备档案是指集团公司使用的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车辆设备、视听设

备等自申请购置、使用至报废(或终止使用)期间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具体包括:

1.购置设备的申请、批复,设备技术材料、购买设备的谈判文件及订购协议或购货合同等;

2.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装箱清单、设备目录图册、照片;

3.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测试验收报告等;

4.设备运行记录;设备检查、保养、大小修记录;设备事故记录等;

5.设备报废、转让及终止使用的审批、鉴定材料。

第八十六条工程项目中的设备是该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八十七条设备档案按台(套)立卷归档。随机文件材料应及时清点,妥善保管,以保证

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第八十八条归档时间

随机文件材料自设备购买后一个月内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维修、保养、年检文件按年度移交。

第八十九条设备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集团办公室兼职档案员(资料员)负责。第九十条设备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长期,于设备报废后满五年可销毁。

外出开会人员带回材料归档制度

第九十一条为了便于档案文件材料的集中管理,特对外出开会学习人员制定本规定。

第九十二条集团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干部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会议精神、汇报工作后,均应主动、及时送交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保存。第九十三条需要在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继续使用的材料,应在交办公室登记后,办理借阅手续或复印后使用复印件。

第九十四条档案室、兼职档案员(资料员)应及时督促有关领导协助做好此项工作,经常沟通情况,必要时请主管领导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第九十五条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材料如有保存利用价值,按文书档案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保管。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第九十六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加速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信

息资源共享,有效维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提升档案服务能力,特制定

本办法。

第九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文件,是指 microsoftofficeword 、 excel、 wps 以及其他文字处理软件所产生的文件。

第九十八条电子文件收集范围是指集团公司形成的、与应归档纸质档案相对应的、永久保

存的电子文件。

第九十九条档案室负责对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一百条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移交前由形成部门负责,移交

后由档案部门负责。

第一百零一条电子文件与归档纸质文件的收集工作于每年四月同时进行。

第一百零二条归档电子文件与归档纸质文件在公文格式和内容上应保持一致,电子文件名称

必须与纸质文件题名一致。对归档的重要纸质文件草稿,如存在其对应的电子文件也应

归档。

第一百零三条归档纸质文件与归档电子文件应注意其对应关系,除“一对一”对应关系、“无

对应”关系(例如会议记录等)以外,应注意“一对多”即一份纸质文件对应多份电子文件

的对应关系。

第一百零四条按纸质文件保管期限表对归档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电子文件的

分类、立卷与相应的纸质归档文件保持一致。

第一百零五条对照档案目录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编号。其标准格式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即: 001-01-0001-0001 。

第一百零六条归档电子文件的移交形式可以通过存储载体传递或通过电子文件传输系统从

网上交接。

第一百零七条通过存储载体进行交接的归档电子文件,移交与接收部门均应对其载体和技

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载体清洁、无划痕、无病毒等。

第一百零八条归档电子文件应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若

加密,必须与解密软件和说明文件一同归档。

第一百零九条其他类型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可参照本办法。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一)档案收存的范围 1、行政档案: 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 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 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 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讲话文稿等 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 ⑥各类统计资料 2、人事档案 ①编人员的档案材料 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 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⑤挂靠人员相关资料以及挂靠单位的委托通知、协议、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员政治身份、职务、级别、岗位、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 ⑦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资料、鉴定及各类奖惩的组织正规结论及相

关材料。 ⑧工作人员申请、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 3、财务档案 ②常支出的财务凭证、账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②年度预算、中期预算调整、决算及审批资料。 ③专项收、支的立项计划、执行情况及审批资料。 ④对外投资、借贷及合作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跟踪监管的相关资料。 ⑤各种税费、社保金交纳的相关资料。 ⑥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核销的相关资料。 ⑦年度、季度及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4、业务档案 ①历年以省局名义或经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相关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项目文件。 ②历年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③各类教材、教案、大纲、复习题库等资料。 ④教员、考评员队伍相关资料。 ⑤各类、各批学员报名、学习、考试、考评发证或学分登记相关资料。 ⑥各类业务会议纪要(记录)、合作协议、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档案管理制度

朝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使用干部人事档案,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 第二条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置专用房间保管档案。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库房为机要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保持清洁、安静,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设施落实情况,保证档案安全。 第四条严格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杜绝虚假材料。 第五条收集档案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第六条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查批准。销毁档案材料过程中,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不得让无关人员参与,大宗和绝密材料销毁时要有相应保卫措施。 第七条严格档案查阅、借阅审批手续。干部人事档案不准随手拿出库房,查阅、借阅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第八条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第九条凡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第十条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的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第十一条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加强项目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08]202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档案内容主要有: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二、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四、安全技术材料; 五、安全会议记录、纪要;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七、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八、各类安全证书、证件; 九、合格分包方台账; 十、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十二、安全奖罚; 十三、安全检查记录;

十四、安全专项活动记录; 十五、事故处理、工伤认定材料及事故台账。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实行公司、项目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 第五条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一、项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项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文件: 1、安全生产文件是指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业主单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文本。 2、安全生产文件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项目负责管理存档,项目收到的公司、业主及相关方的文件由项目安全机构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一、每年一次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项目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项目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一、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四、《档案保密制度》 五、《档案保管制度》 六、《档案查(借)阅制度》 七、《档案利用制度》 八、《档案的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2、制订和组织实施机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 3、负责规划、协调全镇档案工作,并负责对镇属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本镇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机关保密制度,组织做好档案的密级调整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或保密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和解密、降密处理意见。 7、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编制检索工具,编写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 8、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技术保护工作;对损坏、偷窃、擅自销毁、遗失档案和泄密者,将予以处理;对保护档案有功者,将给予表扬、奖励。 9、负责组织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10、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市、区档案局关于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机关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与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与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与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与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与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与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与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与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与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与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与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她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档案,提高资料利用效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我局的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归档制度 一、归档制度 1.局档案资料分为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图书资料、测绘资料等。 2.局各科科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并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含文字、图表、声像、光盘、磁盘、实物材料等)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于次年6月30日前或本项工作结束后向局档案科移交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能系统、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管理等方面的真实内容;归档文件的书写笔迹和载体材料要能耐久保存,严禁使用圆珠笔、红墨水、兰墨水书写或审批签字(只能用黑色),严禁使用复印纸复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线条、字迹图象清晰,

反差良好;文件材料和表格统一使用国际标准尺寸A4纸。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 有凭证作用、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5.归档的文书、科技、会计、各类地图,文件必须是 盖有公章的正文,其定稿必须由单位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并加盖公章。领导签批应使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计算机生成的文件定稿必须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各种图纸,表格做到手续完备,按规定签字盖章,图纸的图幅和图标按国家标准绘制。 6.会计档案应按照要求由会计人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指定专人编制移交清册, 于每年的六月底前移交档案科统一保管。 7.电子档案是指通过计算机磁盘等设备进行存储,与 纸质档案相对应,相互关联的通用电子图像文件集合。目前我局的电子档案有与可研、规划相对应的电子版;遥感影像数据;与本局发文相对应的电子版;荒漠化沙化监测数据;各项工程数据及成果材料;我局各项日常和业务活动的影像资料等。 8.各科科归档的文件材料,交接手续要齐全,各类档 案的移交必须在档案移交单上签字。 二、预立卷制度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草案) 为确保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档案资料的完整,提高本行档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行、各支行、各分理处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 二、本行在党务,行政,业务以及财务,人事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和归档。本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立卷、归档和保管。其余所需立卷和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行政综合部直接处理,行政综合部经理和专职文书,档案管理员应对部门和下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档案的立卷和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

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本行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 六、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档案销毁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本行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领导等视察,检查我行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贺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代上级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行的文件材料:

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控制公司文件发放的适当范围、作废文件的及时回收,确保各部门、车间所使用的公司文件的有效性,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文件及档案的管理。 3、职责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 4、管理程序 4.1文件管理程序 4.1.1安全文件的主要内容 (1)安全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安全管理组织基本情况;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③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总结、考核文件;④安全生产会议资料及记录;⑤危险因素辩识、评价与控制文件;⑥安全投入;安全检查;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⑦事故管理;⑧检测报告;⑨应急救援预案⑩承包商管理;供应商管理; (2) 安全管理组织基本情况一般包括下列内容:①安全管理网络图;②安全经营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③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④现场平面布置图及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等。 (3)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总结、考核资料:①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分解的目标及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③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工作请示等;④年度考核及奖惩。 (4)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资料:①安委会会议记录、纪要;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例会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记录和资料。 (5)危险因素辩识、评价与控制资料:①危险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因素清单;②危险因素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③重大危险因素监控记录;④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6)安全投入资料:①安全投入计划;②安全费用台账。

(完整word版)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工作管理,妥善保管、利用好档案,为机关各项工作做好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及《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机关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须按规定,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凡调离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交结清档案文件资料后调离。 第二章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局机关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档案室暂设在办公室,配置专门人员负责。各科室须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管理、归档整理及上缴工作。 第四条本机关档案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材料范围,包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稿、照片、录音、录像、盘片、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上级机关召开的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系统、本机关工作时的重要批示、讲话、题词、照片、留言和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二)本机关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以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整套文件材料(包括会议安排、通知、议程主席团名单、开幕词、工作报告、讲话材料、经验材料、技术材料、会议总结、会议纪录、会议简报、决定、纪要以及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和先进事迹等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等)。 2、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决定等文件材料)。 3、本机关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文件材料。 4、局印发的(包括转发及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细则所称档案是指公司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记录材料(以下简称文件材料)。 1.2 机关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的真实记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机关各部门形成办理的应归档文件材料,须整理后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1.3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传承企业文化、信息风险防范的基础工作。 1.4 机关档案管理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原则。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管理类档案管理; 人事部负责党组管理干部及机关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期向办公室、人事部移交。 2.2 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上级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办法。 2.2.2 集中统一管理机关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2.3 积极开展档案实体查询和网上查询服务,为机关和企业各项工

作提供便利。 2.2.4 监督指导各专业档案管理。负责对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2.5 负责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2.2.6 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 2.3 各部门(办公室或综合处)主要职责: 2.3.1 建立部门处室归档管理网络,监督指导各处室完成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2.3.2 检查汇总本部门年度归档文件材料,向办公厅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3 收集整理与归档 3.1 归档范围 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内部控制手册》和业务流程等管理要求,对在工作中形成办理的文字、电子、声像和实物等文件材料,依照归档原则要求,制定归档明细表(详见附件),各部门归档明细表每年修订一次。 3.2 归档时间 3.2.1 各部门管理类文件材料(文书、合同等)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重大及一般合同(协议)由合同主办部门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明传电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来文由办公厅(文件处)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负责对本院档案工作的领导,使档案管理机构适应单位档案工作的开展。 二、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事业计划管理,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三、听取档案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档案人员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四、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为单位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方便。 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综合档案室全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全室同志全面完成本院及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编制本室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范围,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四、经常检查本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完成任务好的,提出表扬奖励意见;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批评处罚。 五、负责本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组织专题研究,搞好经常性岗位练兵。 六、负责本室政治思想教育、劳动考勤及组织竞赛评比活动。

专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为医院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协助做好需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其完整及时归档。 3、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及时提供各种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查阅制度,提高警惕,严防失密泄密。 5、定期组织兼职档案员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为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而努力。 6、切实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的"六防"工作.做到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 7、热情接待查阅者,为查阅者提供方便,努力做到提供档案迅速、准确、及时. 兼职档案员职责 1、忠于职守,工作细心,责任心强,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本单位机密,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2、熟悉本科室工作性质和范围,本部门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规定负责收集,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资料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资料归档,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做好本科室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于次年三月底前交综合档案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一、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材料,坚决不看。 (2)严格执行借阅制度,不任意扩大借阅范围,安排专用的阅览室借阅,对需要出据档案证明的,要认真核对摘抄内容。 (3)不得在档案阅览室,整理室接待亲友。 (4)整理档案应在档案馆(室)内进行,档案人员一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以防失密或丢失。 (5)发现档案丢失,损坏时要及时报告。 二、查阅、借阅档案制度 (1)查阅秘密档案,须经本级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2)查阅党委机要档案资料,须经本级党委负责人或党委办公室主任批准。 (3)查阅绝密科技档案,须经主管总工程师批准。 (4)查阅非机密档案资料,凭县级介绍信,可直接查阅。 (5)本校教职工查阅本部门移交的档案,可直接到阅览室查阅。 (6)室藏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参照本规定1,2,3条办理借出手续,借出非机密性档案材料,由档案馆(室)负责人批准,借出的档案,限七天内归还。 (7)经批准查阅的档案,需要摘录的,应经档案馆理人员同意,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据证明。

(8)阅览室内禁止吸烟,不要大声喧哗,不准靠近阅档桌喝水。 (9)利用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守机密,不得传播档案内容;要保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严禁拆卷、折叠、剪裁和涂改;要保证案卷清洁,不得弄脏,划道。(10)查档介绍信要注明查档人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查内容。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内的档案柜要同意编号,入库的档案要按大类有系统地上架排列,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据,实行科学管理。 (2)要爱护档案,在整理、搬移、上架和提供利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档案整洁,发现破损时,要即使修补。 (3)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等“七防”措施,严格控制库内的温度,保持库内清洁,每月全面清扫一次。 (4)档案库要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5)库房工作人员要熟悉与档案库有关的供水、供电、供热系统情况,并经常检查是否完好,离开库房时要注意关闭落锁,关闭电源。 (6)认真办理档案入库和查阅,借阅党纪手续、案卷借出时要以代卷卡补位,案卷归还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每两年全面检查馆藏档案情况,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幼儿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中心站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站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不同载体和内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反映中心站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是中心站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中心站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档案,均由中心站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初步整理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业务档案则由业务部门整理完毕之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负责档案材料接收后的归档、管理工作,

对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要进行系统化整理,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核、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中心站的档案库房应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高湿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档案管理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档案工作岗位人员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按时向上级机关移交由本单位制发的、或由本单位收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正在执行的非秘密现行文件;在本单位保管已超过10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连同档案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机关移交。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

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2745 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上报。 3内容 3.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

资料、安全记录的日常管理由安全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下发、作废和收回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a. 管理评审报告; b. 事故、事件记录; c. 风险评价纪录; d. 培训记录; e. 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f. 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g. 检查记录; h. 健康监护记录; i.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j. 安全会议记录; k. 监测检查记录;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制度 第四章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章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第六章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

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机关档案工作水平,逐步实现机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档案是指在各种会议、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的档案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档案管理有关原则、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机关的档案工作由主管领导,档案员具体负责,其业务工作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机关档案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档案员负责本机关各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办公室应视情况酌情加大投入配备设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管理档案,广泛运用计算机检索,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四)机关各办工作形成的有关资料建档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建立档案工作网络,确保机关档案的完整和齐全。 第五条本机关档案工作职责

(一)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宗档案; (二)对机关日常形成的文件、材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为档案的利用提供服务; (四)档案的统计、保密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永久性的档案。 第六条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确定和立卷归档原则按照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 第七条各类材料的归档时间为: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在次年三月底前归档,其他材料档案按其完成的时间归档。 第八条加强档案的安全保护,健全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完整。 纸质材料档案、声像材料档案等不同载体类型的档案,应分别保管。 第九条档案利用的原则: (一)档案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机密。不随意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 (二)本机关工作人员借阅、利用档案,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阅查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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