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与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设与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设与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明确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建设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对未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的不得下达开工令。

二、监理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专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三、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要求,组成项目监理班子,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理单位应委派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对高处作业、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重要施工环节要有旁站记录。

五、对危及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令。在检查中发现未履行该职责的记入监理记录。

六、监理单位应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七、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并协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八、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评价,评价材料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

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华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日期: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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