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管理制度【精】

安全帽管理制度【精】
安全帽管理制度【精】

安全帽管理制度

为了在作业人员受到物体的冲击或挤压时,能更好的发挥安全帽的保护作用,减少冲击力以消除或减轻对人体头部的伤害,使得安全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需要配备安全帽的全部员工,安全帽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职责

1. 项目部材料员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帽的购买、验收。

2. 项目部仓库管理员负责安全帽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

3. 各施工主管负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凡是不懂得安全帽使用和防护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

4. 安全员负责指导、检查职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帽,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

三、安全帽的购买

安全帽采购由项目部材料员具体负责。保质保量,各项技术指标均应符合GB-2811-81国标。采购人员应对安全帽的质量把关,对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产品应予拒绝。

四、安全帽的验收

安全帽采购回来后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并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进场时查验是否具备合格证、厂家检验报告,是否附有永久标识。不合格的安全防具用品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五、安全帽的保管

1、项目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按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安全帽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2、经发放出去的安全帽,各施工班组人员由班组长负责保管。

六、安全帽的发放

1、安全帽要备存部分于大门口进来的保安室,供外来学习、参观、视察人员进入现场时使用, 退场时并如数返回,如丢失由借用单位同办公室交涉解决。

2、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颜色,机电作业人员安全帽颜色为蓝颜色,其它人员安全帽为橘黄颜色;参观人员为白颜色(逐步实现)。

3、各施工管理人员协助仓库管理人员配发和待分配安全帽事宜。

4、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每人发给一顶安全帽,一经发放即归个人保管使用;发放情况应设立管理台帐,详细登记发放日期、数量及使用情况。

七、安全帽的使用

1. 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 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3. 严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4. 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不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5、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

6、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

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0~50mm),帽衬不得经易松脱或颠动摇晃。

7、领取安全帽时应及时检查,发现有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更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帽。

8. 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9. 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10、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11、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12. 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3. 安全帽的使用期:按出厂日期3年后更换,由公司项目部为管理人员、班组长建立发放档案,到3年期以旧换新。

八、安全帽的更换

1. 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项目部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比照安全帽采购价格给予考核。重新领取安全帽。

2. 新安全帽发下,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该立即上交项目部处理。

九、报废

安全帽过期、内衬损坏、出现裂痕、缓冲垫损坏、磨损严重以及其它情况影响防护效能的,要及时以旧换新,项目部回收报废安全帽,统一处理。如发现使用旧安全帽者按照违章进行考核曝光罚款。

安全帽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在作业人员受到物体的冲击或挤压时,能更好的发挥安全帽的保护作用,减少冲击力以消除或减轻对人体头部的伤害,使得安全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配备安全帽的单位,安全帽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

1. 供销部负责对安全帽的购买、验收。

2.公司仓库管理员负责安全帽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

3. 各单位负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凡是不懂得安全帽使用和

防护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

4. 安全管理部门及安检员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职工在作业时安全帽的正确使用情况,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

第四条安全帽的使用

1、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上班时间在生产区内全体生产员工都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罚款10元/次

2、任何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 人员在生产区内行走或休息时也必须戴好安全帽,与生产现场要求保持一致。违者罚款5元/次

4、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5、戴安全帽时,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违者罚款5元/次

第五条安全帽的管理

1、安全帽在公司内使用、不得随意带出厂区(需厂区外作业除外)违者罚款10元/次

2、各车间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存放所属安全帽、下班后应摆放整

齐保持整洁、严禁乱丢乱放。违者罚款5元/次

3、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违者罚款10元/次

4、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违者罚款10元/次

5、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违者罚款10元/次

6、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六条安全帽的更换

1. 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比照安全帽采购价格给予考核。重新领取安全帽,由部门领导签字,公司审批,财务部按成本收费方可重领。

2. 新安全帽发下,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该立即上交处理。

第七条供销部、财务部领取部分安全帽备用,各科室、单位、外来学习、参观、咨询人员一律到厂办公室借用,并如数返回,如丢

失由借用单位同供销部、财务部交涉解决。第七条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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