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开题报告

村民自治开题报告
村民自治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备注:1、本开题报告一式二份,由学生填写相关栏目,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执行。

2、学生所持开题报告须与毕业设计(论文)一并装订存档。

农村村民自治章程(最新)

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 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

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每10户选1人。 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第七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会议的职权: 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实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讨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

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自6月起*县食药监局承担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面对新的监管领域和新的职能,如何保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是我部门面对的一项新课题。我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把调查研究当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问路石”,集中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摸底调查、重点抽查、座谈走访、典型分析等方式方法,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全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餐饮服务行业具体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县辖区面积约2540平方公里,总人口57万,辖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47万,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全县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的餐饮服务业整体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固定店面的餐饮总数为862家,其中有许可证的为560家,无许可证的为302家,即将转让的为13家,获证率约为%。在所有餐饮单位中大型企业18家,中型企业15家,学校食堂40家,农家游199家,绝大部分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6%。从数据统计来看,我县餐饮单位基本呈金字塔状,塔顶端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数量最少,中间部分为较为规范

的小型餐饮单位,最底端则是数量庞大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缺乏、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五小”(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餐饮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众多、布局分散,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对方便快捷的就餐需求越来越大,餐饮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除较规范的酒店外,绝大多数是家常风味店、特色小吃店、休闲餐厅、烧烤店、大排档、农家乐等,而这些小型餐饮单位常常抱着“省钱经营”的心态去经营,投入少、成本低、分布广、条件差,加之多数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事先不申请,不管卫生条件符合与否,不经许可即行开办的现象,有的企业则是被查处时才被迫办证,不查不办,更有甚者是遇到检查,听到风声不对,干脆“收兵回营”,躲过检查后再继续经营,导致我辖区内存在着一大批未办证的餐饮单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健康体检不到位。目前,我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其中初中、高中文化的居多,部分从业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起码的卫生知识都一无所知,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操作;有的企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或者为了应付办证,节省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体检几个就算了事,不符合全员体检的规定,加上从业人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与研究

甘肃政法学院 本科学年论文 题 ——以甘肃岷县寺沟村为例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10级 2班 学号:201011020222 姓名:李自强 指导教师:曹军锋 成绩:_____ _____ 完成时间:2013 年 6 月

【摘要】 (3) 【关键词】 (3) ABSTRACT (3) KEY WORD (4) 一村民自治的背景和现实意义 (4) (一)村民自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意识 (4) (二)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5) (三)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5) (四)村民自治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5) 二目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5) (一)选举制度不完善及选举程序混乱 (5) (二)家族、宗族、非正式组织等因素对民主选举构成消极影响 (5) (三)村民会议名不符实 (6) (四)村“两委”矛盾突出 (6) (五)村民自治权利保障机制不健全 (6) (六)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干预较大 (6) 三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对策和建议 (7) (一)规范选举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 (7) (二)严格加强选举监督程序,坚决遏制家族势力影响 (8) (三)适用村民会议和维护村民代表会议实现民主决策 (9) (四)理顺“两委”关系,规范村务决策和管理程序 (9) (五)切实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利,不断进行创新 (10) (六)乡镇政府要转变角色,变领导关系为指导关系 (10) 参考文献 (11)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与研究 ——以甘肃岷县寺沟村为例 李自强 【摘要】村民自治是在广大农村推行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治理模式,村名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实行村民自治的一种政治载体。我国村民自治的产生和推广有其历史必然性,但是这一治理模式在现实中也出现如村支两委关系矛盾、农民民主法律意识欠缺、村委会成员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因此,仍然需要从法律体系上完善村民自治的相关内容,从农民主体的素质提升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需要国家、社会、广大村民和各界人士的关注和努力,使村民自治的治理模式形成善治结构并取得良好治理效果,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村民自治;选举;两委关系;经济发展。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villager autonomy and research Li ziqiang Abstract: he villager autonomy is a kind of management model introduced in the vast rural self management, self - service, the name of the village committee is the self-governing mass organization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s a kind of political support the practice of villagers autonomy. Has its inevitability and promotion of villagers autonomy in China, but the mode of governance in reality also appear as village two committees relationship of contradiction, farmers lack of awareness of democratic law, the village committee members are not higher quality problems. Therefore, the related contents still need to perfect the legal system of villagers autonomy, enhance the quality of farmers from the theme of looking for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needs the country, society, the majority of the villagers and the concern and efforts, make the villager autonomy model form a good governance

【精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 县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经历了由村配合乡镇、以村为主到村民自治的逐步推进过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去年以来,我们认真总结3种类型村民自治试点村的工作经验,按照市委[2011]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进一步夯实基 层基础为抓手,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积极推进,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村民自治工作。 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村民自治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县各级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村(居)一级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党支部村委会、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选配和换届选举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是否愿意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把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得如何作为考核村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内容,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计生干部给予保护照顾,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不好的给予否决。年村级换届中,组织、民政、计生等部门提前协调,指导基层选好村级班子,全县有126位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得到提拔使用,其中从分管计生副主任(副书记)提拔为村书记、村主任7人,从村计生管理员提拔为村书记、村主任23人,从计生服务管理小组长提拔为村委、支委17人。loca同时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191名村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二是优化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机制,按村(居)人口规模选配计生管理员,3000人以下的配1人,3000人以上至6000人的配2人,6000人以上配3人,并建立以县、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的计生管理员待遇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村级计生管理员,每月工资由县级财政负担200元,镇级财政负担不少于100元,同时,由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奖惩办法,每半年或全年参照计生管理员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奖惩,做到人员精简,待遇落实,职责明确。三是把计生工作网底巩固在村民小组。全县3049个村(居)民小组共选配3157位计生服务

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新、选)

王屋洲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决策原则 要坚持先支部后村委、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决策事项 须经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讨论、决策的事项分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重大事项主要有以下十项: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改;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4、村集体物业出租方案及建设(包括维修、增换设施)项目承包方案; 5、村民宅基地使用方案; 6、征用土地各项补助费使用方案; 7、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方案;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及其他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9、村工作人员聘用和村委会成员辞职; 10、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 1、村级重要党务工作由村支部委员会研究后,提交党员大会

讨论决定。 2、村级日常工作由分管干部提前将议案交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后同意上会讨论的,再经由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 3、村级重大经济发展事项(涉及金额超过一万元)先由经联社理事会班子相互沟通达成一致后,经由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得出方案或形成原则意见,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4、需要由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进行表决的事项,每位干部依次表决并现场记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方案或原则性意见。经表决确定的方案或原则性意见,即视为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共同意见,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必须坚决拥护并配合执行,不得对外发表与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共同意见相违背的言论。 四、重大事项决策前实行民主酝酿 村级重大事项需经村民代表表决的,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要必须进行民主酝酿,经过充分讨论、解释、论证。民主酝酿由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执行,对象为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视情况可扩大到户代表、全体村民。也可根据需要邀请上级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论证。 五、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两委会主持,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应到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021年学校安全现状调研报告

学校安全现状调研报告 学校是学生接受系统教育的集体场所,要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就必须有坚实的安全防范工作做保障,否则,不仅会破坏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甚至会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该乡共有中小学7所,笔者通过对这7所学校的实地查看,以及对相关负责人的走访,对该乡中小学安全现状有了初步的了解。 全乡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建筑总面积23080平方米,危房703平方米,D级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3.05%。xx年建淮中心小学、万圩中心小学、蚌山中心小学共维修校舍面积521平方米,新建校舍283平方米,共计投入28万元。xx年投入9万元维修三河尖初级中学校舍300平方米,投入7.56万元维修正和希望小学校舍252平方米。并规划投入26.08万元为三河尖乡直小学新建校舍567平方米。就总体而言,校舍安全状况较前些年有了明显的改观。目前多数学校已经告别了破旧不堪的老房子,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学楼,校园建筑造成的安全隐患正在逐步减少。 操场是学生活动和体育锻炼的重要场所,在校园安全之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xx年三河尖乡直小学新建了水泥地面的篮球场,并新建了环行跑道。新的操场使得学生的活动及体育锻炼多了些安全保障。但是,部分学校的操场还存在安全隐患:篮球架是用石头压住

固定在地面,看上去似乎摇摇欲坠;操场凸凹不平,有些地方还堆积有建筑垃圾。 安全有效的消防设施是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来,教育系统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和更新,仅今年上半年就添置灭火器1000个,维修灭火器300个。现在各基层单位的灭火器数量和质量都达到了消防部门的规定。该乡唯一一所寄宿制学校—三河尖乡初级中学,校园学生宿舍都装有应急灯和安全通道指示牌,。但是有的学校楼房由于建筑年代比较久远,所以没有消防栓,而且因水压不够,建消防井也不起作用,消防隐患比较大,目前采取的硬件措施是增加灭火器数量。 xx年该乡对所有学校的电路进行了全面改造,废除了过去的老线路,同时更新了各种电气设备,消除了过去老线路的各种安全隐患。但是,各种用电器数量猛增,用电量大大增加,所以也要求我们不能放松警惕。通过实地查看,笔者发现有些学校的墙壁上的日光灯的开关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急需改进。 三河尖乡初级中学有在校生1756人,其中在校就餐的学生占多数,学校xx年新建了学生餐厅,采取私人承包的方式进行管理,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饮食卫生,经常就卫生问题召开承包者座谈会,强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情况调查报告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情况调查报告Investigation report on legal consciousness of rural residents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情况调查报告 前言: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 的文章。调查报告是宣传唯物论和辩证法、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力武器,历 来被无产阶级革命家所重视。本文档根据调查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 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县农民的法 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 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 地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选择几个乡镇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民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目前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 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 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

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 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 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 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 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

村民自治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

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一节村民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镇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王宝仓

京沈客专TJ-9标三工区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京沈铁路项目部自7月1日进场以来,制定了2014(2015)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主任,党委书记、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立了安 全生产保证和监督体系,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为加强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好各类事故的事前防范、事发应急响应、事中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善后等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结合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编制了《应急预案体系》;为了确保各类施工作业人员和各种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正确的安全技术操作方法,实现作业行为标准化,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结合本项目部路基、桥梁、隧道和临建工程施工实际,收集整理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同时,随着工程进展,新工艺、机械设备的使用,不 断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并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制定了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实施;在每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针对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部位和具体的施工内容编制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作业前,在施工现场将施工项目的作业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以及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等讲述给作业人员,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该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减

少因违章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可能。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以强化预防、落 实责任、应急管理、基础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做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的各项工作,实现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无火灾、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新 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JSLNTJ-9标三工区施工区域起止里程为 DK565+660.77?DK574+414.21,线路总长度8753.44m。含路基总长3892.89m;涵洞4座;桥梁5座,总长3210.55m,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2座,中桥 1座;隧道1。1650m座,长担任该工区项目总监几个月以来,根据现场 的实际情况及自己平时的检查情况,我发现本工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主 要存在以下问题:缺乏有效的安全运行机制。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二)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人员数量和素质与其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 (三)对经济发展中新出现的安全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程度和应对能力,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四)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缺乏,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安全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同时没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只能在低水平徘徊,这将不利于安全事业的发展。 (五)安全教育培训不严格,特别是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是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很多时候不是缺少必须的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就是应付差事走形式,甚至花钱买证的现象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安全教育培训有的部位对进另外,不严格是导致“人失误”

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情况调研报告(1)

西簧乡基层村民自治调研报告村民自治的实质是在村民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我们主要从这四个方面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对问卷的归纳分析,发现我省村民自治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村民自治现状与问题 (一)村民选举普遍性低,公正性较差 调查表明,对选举持积极态度的样本仅占合格样本(指1299份村民样本,下同)的53%,参加过最近一次选举的村民也只占被调查对象的70.7%。更突出的问题是:投票方式是逐户收选票,使得这种低普遍性的村民选举带有“暗箱操作”的可能;认为选举前上级打招呼和村党支部指定候选人的样本占31.4%;认为私下做工作和贿选的样本占23.4%;认为宗族势力干扰村民选举的样本占5.1%。这些因素显然会影响村民选举的公正性,影响村民对选举的态度,从而导致村民选举的普遍性降低。 (二)村民民主监督意识不高,对村务公开的信任度低 民主监督是实行村民自治的保障,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村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唯一平台。调查显示,完全知道村务公开的样本仅占35.3%,知道一点的占39.3%,令人遗憾的是竟然还有25.4%的人不知道村务公开,这个比率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经常去看村务公开栏的被调查村民有362人,占27.9%;有34.6%的人根本不去看或根本不知道有村务公开栏。同时,被调查村民对村务公开的理解比较狭隘,虽有65.6%的村民对村务公开感兴趣,但其中的

70.3%仅对“村务账目”感兴趣。对村务公开内容完全相信的样本仅 22.3%,有一点相信的36.9%。 (三)村民民主决策参与意识薄弱,决策者漠视民意 被调查村民只有不到50%愿向村干部反映自己的意见,72%认为村里的事情村民没有必要介入;仅有54.5%的村民认为村里的重要事情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调查表明,当村民意见和乡(乡)政府指示有矛盾时,有33.5%的村民样本和57.4%的村干部(村干部总样本204份,下同)认为应该按照乡(乡)政府的指示去做,74.9%的村民和78.4%的村干部样本都认为乡(乡)政府的指示应优先,而认为村民意见优先的村民样本和村干部分别只有27.6%和17.6%。另外有98.3%的村干部认为应把“完成乡政府布置的任务”放在首位,认为向乡(乡)政府反映村民意见非常重要的也只有30.4%。同时,有的乡乡政府对村民自治干预严重,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随意撤换村委会干部。 二、改进我省村民自治的对策建议 为改进我省的村民自治,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改进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村务公开的操作者是村委会,到头来还是自己监督自己,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并不是最合理。为此,一方面要逐渐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制度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切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制度的本义进行实际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村民自治改革的关联面很大,尤其会涉及到相关的经济制度的

村民自治的工作汇报

村民自治的工作汇报 一、坚持抓好民-主制度的落实 1、民-主决策。新一届村委会通过建章立制和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涉及到全村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取得大多数村民的同意和支持。同时,通过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2、民-主管理。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本届村委会加强了民-主管理。一是在明确村委会成员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设立了经济、治安调解、计生等工作委员会,同时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团、妇、民兵、治安联防队、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管理公开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服务,互相帮助,按章办事,依靠自己,共建文明民-主的家园。各村依靠加强自我管理,基本上实现了一般事务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近年来,全村的社会治安一直比较稳定,刑事治安案件呈下降趋势,没有发生过群体性的上访事件,经济发展有了良好的环境。 3、民-主监督。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小组,并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设有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委会对村民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及实施情况、财务开支、计生政策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干误工补贴等事项进行实事求是的公

开,同时设立意见箱,收集村民对公开事 项的反映和意见,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每年年终村委会成员还要向村民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发挥了很好的民-主监督作用,极大地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廉政建设。 二、成立各类群众自治组织,有力推动村民自治效果。 结合群众需求,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我村组建了志愿者协会,矛盾调解协会等6个村民自治协会,在处理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全村所有村小组(社区)建立了“一组两会”群众自治组织,实现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坚持了在党小组的领导下,群众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 三、在开展“村民自治”工作中妥善处理好几个关系 1、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的模范作用。首先,在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的过程中,我村党支部、党小组在发扬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开展依法中发挥核心作用,努力带领群众社会主义富裕,文明、民-主的新农村。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在发展经济、科技示范、扶贫济困和农村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参与管理农村事务中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妥善处理好村“两委”的关系。我村党支部、村委会这两个组织的全体成员,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过程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学校安全现状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404-12 学校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学校安全现状调查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 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修改和使用。 学校是学生接受系统教育的集体场所,要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就必须有坚实的安全防范工作做保障,否则,不仅会破坏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甚至会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中小学校园安全现状 该乡共有中小学7所,笔者通过对这7所学校的实地查看,以及对相关负责人的走访,对该乡中小学安全现状有了初步的了解。 (一)硬件 1、校园建筑设施 全乡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建筑总面积23080平方米,危房703平方米,d级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3.05%。XX年建淮中心小学、万圩中心小学、蚌山中心小学共

维修校舍面积521平方米,新建校舍283平方米,共计投入28万元。XX年投入9万元维修三河尖初级中学校舍300平方米,投入7.56万元维修正和希望小学校舍252平方米。并规划投入26.08万元为三河尖乡直小学新建校舍567平方米。就总体而言,校舍安全状况较前些年有了明显的改观。目前多数学校已经告别了破旧不堪的老房子,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学楼,校园建筑造成的安全隐患正在逐步减少。 2、操场改造 操场是学生活动和体育锻炼的重要场所,在校园安全之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XX年三河尖乡直小学新建了水泥地面的篮球场,并新建了环行跑道。新的操场使得学生的活动及体育锻炼多了些安全保障。但是,部分学校的操场还存在安全隐患:篮球架是用石头压住固定在地面,看上去似乎摇摇欲坠;操场凸凹不平,有些地方还堆积有建筑垃圾。 3、消防设施 安全有效的消防设施是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

完善村民自治情况调研建议【可编辑版】

完善村民自治情况调研建议 完善村民自治情况调研建议 村民自治是农村村民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基层民主制度,它是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改革进程而出现的村民自治管理模式,也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经过多年的村民自治实践,逐步趋于完善。但还有诸多因素的存在,影响和制约着村民自治的发展。文章对**市村民自治发展的若干因素加以分析,提出一些完善村民自治的对策和建议。进一步阐明完善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改进党在农村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同步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因此完善村民自治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 一、村民自治的发展过程村民自治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生事物,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一道成为党领导亿万农民群众的一项伟大创造。据考证,最早建立村委会的是广西宜山县屏南公社合寨大队的果作自然村。村委会的功能最初是维持社会治安和维护集体的水利设施,后来逐步扩大为对农村基层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诸多事务进行村民自我管理,村委会的性质也逐步向群众自治组织演变。村民群众的自治活动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积极肯定,同时也得到宪法保障。根据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

治性组织,村委会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从而确立了农村社会管理实行村民自治的基本方向。不久,全国各地根据宪法要求,进行了建立村委会的试点。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对建立村委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后,村委会的建立进入了普及实施阶段。到1985年,全国建立村委会的工作基本完成。 87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试行的形式通过《村委会组织法》,1988年开始试行。各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及各省的《村委会选举办法》。1990年中央在山东莱西召开会议,肯定了村民自治的做法,并且决定在全国推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主要方法是,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选择工作基础比较好的村委会进行试点,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广,成熟一个搞好一个,成熟一批搞好一批,逐步把村委会真正建设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体来说,各级民政部门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县乡村作为示范单位,组织示范活动。县级民政部门侧重抓示范村,有条件的可抓示范乡镇,地级民政部门侧重抓示范乡镇,省级民政部门主要抓示范县。1994年2月,民政部又发布《全国农村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指导纲要》,对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目标、任务、指导方针、具体措施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并第兰次明确提出要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四项民主制度,从而使全国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开始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对包括村民自治在内的基层民主的推动力度。1997年8月,中共十五大突出强调要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截至1998年6月底,全国已有26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