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宣传纪律”规范记者职业行为

《青年记者》,2009年,1月(上)

慎用“宣传纪律”规范记者职业行为

——由《好人三哥》报道谈起

周俊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焦作日报》关于水果商户贺永星的一篇典型报道《好人三哥》与焦作市公安局对于贺永星的判断出现分歧。该报褒扬贺永星是扶危济困的“好人”,而焦作公安机关认为贺永星是欺行霸市、控制焦作香蕉批发市场的黑社会老大。今年6月,在《好人三哥》发表后一个月,贺永星因“涉嫌黑恶犯罪”被批捕。8月底,该报道的记者陈作华因违反了“宣传纪律”而被报社撤消了都市新闻采访部副主任的职务。1

在中国的新闻业,像陈作华因违反“宣传纪律”而被处罚的新闻从业者并不是特殊的个案。但这个看似平常的案例却让我们深思一个问题,即如何规范记者的职业行为?仅仅用“宣传纪律”就能有效遏制我国日益严重的新闻失范行为吗?

从典型报道到新闻奖:记者职业行为背后的利益诉求

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行为无序和失范的弊端,也在新闻业中表现出来,其中一个后果就是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对其角色领悟的茫然失措。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在这种缺乏明确方向的摸索中,其角色领悟往往会根据当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进行功利性的选择,以保证政治上的最大安全和经济上的最大利益,形成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角色领悟的暧昧状态。这种暧昧状态的角色领悟容易导致政治利益片面诉求和经济利益片面诉求的角色实践。2我们常见的有偿新闻,以及最近的山西煤矿“封口费”事件等,是属于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者经济利益片面诉求的角色实践。

而对于政治利益片面诉求的角色实践而导致的新闻失范行为,一般情况下被掩盖在“弘扬主旋律”的政治需要当中。只要符合政治的需要,一些新闻媒体和从业者甚至可以不顾基本的新闻规律。在宣传介绍典型时,不是从某个人和某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不尊重新闻本身的工作特点,而是按照政治形势、宣传工作和上级意图的需要来报道,把典型当作了手中的“面团”,可大可小,可方可圆,可左可右,可软可硬,失去了客观的准则。3新闻媒体和从业者这些迎合政治需求的角色实践在违背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时,却有时得到了政治上默许、鼓励甚至褒奖。所以,这种角色实践一方面可以满足党和政府的政治需要,另一方面又可为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带来政治上的利益。

这种政治利益的诉求与我国新闻业存在的“政治禁忌”现象密切相关。这些“政治禁忌”主要是指党的宣传部门的各种“禁令”,迫使新闻媒体和从业者在实践中选择主动路径和被动路径来应对。主动路径就是新闻媒体和从业者主动放弃有关“政治禁忌”的新闻报道,而转向对非政治领域的报道,这也是新闻娱乐化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被动路径就是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仍然对有关政治话题进行报道,但要按照宣传部门的旨意和模式进行,一方面以规避任何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另一方面有机会获得某种奖励,比如中国新闻奖。

应对“政治禁忌”的被动路径在新闻实践中往往通过典型报道来实现。《好人三哥》是一篇典型的典型报道,正如该报道的记者陈作华所言,“非常典型,这是一个善良到会让人觉得他有些傻的人。” “这就是建设和谐社会所需要的人。”“当时我就觉得,‘金香蕉’互助组是农民在城市谋生所结成的互助团体,他和总书记所表扬的农民合作社是同样的性质。”于是,他以为自己逮到了一个获得“全国新闻奖”的素材。4从发现适合“弘扬主旋律”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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