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管理办法-讨论稿概要

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管理办法-讨论稿概要
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管理办法-讨论稿概要

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

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 50万吨 /年钾盐项目建设中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的管理, 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 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及时发挥投资效益, 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 50万吨 /年钾盐项目建设中的单项工程。

第三条单项工程是指 50万吨 /年钾盐项目建设中按生产工艺及相对独立分系统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矿山

1.1提升系统(主井、副井

1.2 通风系统

1.3 充填系统

1.4 井下排水系统

1.5 供电系统

1.6 供水系统

1.7 运输系统(井下、地面

1.8 通讯系统

1.9 辅助厂房及仓库

1.10必须办公与生活设施

2、地表

2.1 选矿系统

破碎筛分系统(含原矿堆场: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磨矿分级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供气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主厂房(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供气管线、料浆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干燥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非标制品、

尾矿处理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2.2化工蒸发及动能发生设备

化工蒸发专用设备:

蒸发器(加热室和蒸发罐、 DTB 结晶器、列管式热交换器、平闪桶、大气式混合冷凝器、辅助冷凝器和蒸汽喷射器、其它化工蒸发专用设备(点波冷却塔及循环水系统、化工贮槽容器设备;

动能发生设备:

工业锅炉、除氧设备、水处理设备、煤场及供煤设备、除灰、除渣设备、

通用设备:

循环泵、离心式水泵、浆料泵、液下泵、真空泵、通风(引、送

机;

矿山浮选设备:

水平带机、浓密机;

仪表、电气设备

高低压配(控电柜、变压器、输电线路;仪表控制柜(设备、仪表终端设备及光缆;

建(构筑物:、

蒸发主厂房、蒸发循环水泵房、点波塔构筑物、配电所构筑物、锅炉房构筑物、干煤棚构筑物。

2.3 包装系统

包装及码垛、装车系统 (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供气管线、起重设备、非标制品

空气压缩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供气管线、非标制品

成品库系统 (构筑物、电气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线、非标制品

皮带输送系统(构筑物、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供电线路、非标制品

主控楼

化验楼

3、公用工程

3.1 厂区道路

3.2 宿舍

3.3 食堂

3.4 办公楼

3.5 仓库(综合库、

3.6 绿地

3.7 其他公用工程(如供水、净化站、污水处理、排水系统等第四条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的前提条件是

1、单台设备经调试达到正常运行;

2、成套设备经调试达到正常运行;

3、单项工程经调试达到系统性正常运行;

4、建、构筑物建设完成, 已过养护期, 附属设施已经安装完毕, 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五条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时必须具备以下资料方可进行

1、购置各类设备的随机资料;

2、单项工程建设资料;

3、单台设备、成套设备、系统运行试车资料;

4、试车后的消缺资料;

5、单项工程竣工资料。

第二章资产移交和转固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

第六条资产移交和转固组织机构设置

1、成立资产移交和转固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

成员:企管部、项目管理部、机械动力部、财务部、总预算组、使用部门、监察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的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专业组,负责资产移交和转固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置在企管部。

3、专业组分为土建组、机械组、电气仪表组、矿山组、安全环保组、财务组。

专业组由项目管理部、机械动力部、总预算组、财务部、安全部、质检部、使用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4、技术业务按组进行管理,行政职能业务按部门分工和职责进行管理,实行双线运行机制。

第七条组织机构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的总体安排,协调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中的各类事项和整体平衡, 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协作和分工。

2、办公室:牵头组织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和转固工作,负责协调各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对各专业组的工作进行协调平衡和沟通,实现各专业组之间的协同。

3、土建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工作中所有土建内容 (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清理、检查、核实、测量。

4、机械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工作中所有机械、设备、管道、罐体等的清理、检查、运行分析、测量。

5、电气仪表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及转固工作中所有电气线路、变压器、配电屏、仪表的清理、检查、核实,收集电气保护、仪表计量相关资料。

6、矿山组:负责矿山井上和井下相关系统的技术审核。

7、安全环保组:负责单项工程建设完成后必须具备的安全和环保设备、设施、证照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

8、财务组:负责单项工程资产转固工作中所有账目的清理、检查、核实、按核实的数据进行相关的转固或转账。

9、监察部负责单项工程资产移交和转固工作中全过程的监察工作,对参与人员的行为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第三章资产移交的流程第八条按以下流程进行资产的移交: 1、承包单位按业主要求,分系统编制实物清册和资料; 2、设计单位、项目管理部、机械动力部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实物清册进行清理、检查、核对、会审,签字确认后将资料提交企管部。 3、企管部将资料分解到各专业组,各专业组对相应的分系统的内容进行专业技术评估,评估达到要求的,签字确认,提交企管部;评估达到不到要求的,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提交企管部,由企管部协调项目管理部,由承包单位进行相应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4、企管部将资料和技术指标合格的全部资料进行分解,(1)技术资料交行政部,建立技术档案室;

(2)财务资料交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转固和其他账务处理;(3)实物资产移交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进行保管、保养、维护和使用;(4)企管部建立资产台账,对资产进行编号,进行资产台账编制和卡面编制。 5、企管部对流程中各

环节进行总体协调,对推进进度全面控制。 6、监察部可参与到流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并对移交工作质量和人员行为进行检查。第四章资产移交的要求第九条资产移交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应廉洁自律,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有以下行为: 1、接受或间接接受、索要承包单位礼品、礼金,进行高档消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资产清点漏项或毁损不报,项目达不到要求而不要求进行整改;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4、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第十条各部门和工作组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资产的移交 1、各类清单、清册、图纸、账目必须准确、清晰,填写项目按要求进行填制,填写规范,表述准确。(1)设备清单必须有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时间、

出厂编码、重量、随机附件、操作手册或说明书、附件、安装使用地点;(2)建筑物必须有建筑物名称、结构类型、计量单位和数量、附属设施基本情况、安装使用地点;(3)构筑物必须有构筑物名称、类型、计量单位和数量、安装使用地点; 2、各项资料移交时,移交方和接收方的单位负责人应签字确认,需要列出移交清单的,由移交方列出清单,双方按清单交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3、如移交方和接收方对资料情况有异议,由企管部进行协调。 4、项目管理部对清单中资产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财务部对资产的账务分摊、归集、数量、金额负责。 6、各专业组对资产是否达到技术指标规定的要求负责。 7、使用部门对移交后资产的保管、维护、保养、正常使用负责。注:流程图各步骤由项目管理部协调组织。第五章资产转固的要求第十一条财务部按企管部提供的移交资料的资产清单,结合公司实际,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将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资产转固、作为低值易耗品,库存物资等。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 1、资产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 2 年的。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计量原则: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且有资产清单和原始票据支撑。 1、外购固定资产: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营(外包建设)固定资产:包括工程用物

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资本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第十三条资产转固后,财务部将资产价值情况提交企管部和使用部门,以便掌握资产价值情况,便于今后资产转移、变更、报废等的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发后实施。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资产移交和转固流程、工程实物清册及资产交验表见附件。二 O 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附件一:单项工程移交和转固流程示意附件二:交验及转固表

固定资产移交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移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公建设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移交管理工作,及时发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移交程序 在负荷联动试车前由承包单位编制工程实物清册,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核实签认,设备管理部门对工程实物清册中设备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制造日期、出厂编号、重量、附机及型号进行核定签认。依据工程实物清册,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生产使用单位、设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所属资产进行划分,并由使用单位在工程实物清册上填写注明,作为将来固定资产建帐的依据之一。同时,工程管理部门将工程实物清册送交生产使用单位核实签认。 1、由工程管理部门现场工程师填写资产交验清单; 2、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设备管理部对设备交验清单中设备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制造日期、出厂编号、重量、附机及型号进行核定,并在签字栏上签字。 3、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设计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对清单中的资产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定,并由部门代表在鉴定栏上签字; 4、交验清单由工工程管理部门现场工程师负责填写后提交财务部; 5、财务部根据工程结算终审报告,财务部的相关配套费用清单,结合交验清单的内容,进行综合费用分摊;

6、财务部在资产交验清单上签字后返还工程管理部门; 7、工程管理部门现场工程师按清单中资产内容及使用单位签认的工程实物清册,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移交,依据是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 8、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按资产交验清单列出资产明细清单,组织使用单位编写工艺流程号,完成建帐工作,纳入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移交工作各步骤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注:工程管理部门、设备部门、设计管理部门、综合部和财务部是完成固定资产建造的相关职能部门,他们共同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实体,并进行移交固定资产。

档案 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由项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开发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验收、移交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验收移交的组织 (一)集团成立工程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主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公司、施 工技术管理中心、项目拓展中心、产品设计中心、营销管理中心、成本合约部、物业管理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验收移交工作列入集团节点计划考核,原则上在施工单位向项目公司移交后1 个月内,由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单体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室外工程以达到 具备装修条件即水通、电通、道路通为准),无法按期组织实施的,项目公司需在当月内 书面报请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涉及到工程量大或技术难度高的变 更部分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甩项。 第四条验收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一)图纸资料的验收(此项资料移交物业管理处) 应予验收的图纸资料一般应包括: 1、全套工程竣工图纸(含小区规划图); 2、机 电设备使用说明书; 3、电梯使用许可证;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物业管理过程的项目); 5、供水、供电的指标批文; 6、供气系统验收证明; 7、消防系统验收证明; 8、其他资料。(二)维保资料 1、工 程保修协议;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施工单位联系方式; 4、其他资料。 项目公司组织验收原则上提前五天发出验收通知单到相关部门,较小的项目经与物业 公司沟通后可提前三天通知,发出验收通知的同时一并将所拟验收的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 给接收部门。除发现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延期移交以外,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组织 实施移交。 第五条验收移交的程序

工程项目移交期间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期间保护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移交期间保护管理制度 1、责任分布 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具体责任工程项目实施的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审核计划和检查督促项目部做好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 2、工作流程: 2.1、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的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细则)由项目部制订,正式开工前报公司工程部分管工程师备案审核。 2.2、。在施工之前各方都将进行施工图纸的深化。落实工序交接,强化下道工序地位,搞好工序、专业间的穿插作业,防止互相影响破坏。 2.6、建立成品登记台帐,定期检查成品情况,项目或班组交接时要办理成品交接保护管理手续。 2.7、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合理调整同时上报公司工程部,让工 2

作更符合实际情况和有利于整个项目质量计划的成功实施。 2.8、工程部在各种定期质量检查时应同时进行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附: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细则简例 *******工程 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细则 (一)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 1)对定位桩、水准点、坐标点和沉降观测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违反者对具体责任人***罚款**元。 2)基坑(槽)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基坑(槽)边坡顶部严禁堆放各种材料,以免增加荷载,造成塌方。违反者对具体责任人***罚款**元。 3)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作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边坡修好后,要进行保护,严禁钢筋、钢管、模板、砌筑材料等撞击破损边坡,确有破损现象,应立即作修补。违反者对具体责任人***罚款**元。 3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做好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工作,提高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整体移交水平,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GB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GD001-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GD002-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GD003-2011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5NB/T32001-2012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6NB/T32012-2013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2.7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固定资产管理移交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移交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供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加强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公司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权责关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等主要管理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洛阳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及各分公司。 2 引用标准 2.1 洛阳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2000年7月31日发布的《固定资产管理》。 2.2 中国华中电力集团公司1994年1月1日执行的《华中电力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 定义 3.1 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及以上。 3.2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3.3 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3.4 城网改造期间满足上述一条的均可列为固定资产。 4 管理职能 4.1 财务部是全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计价、拆旧、建卡及报废、调拨、转移、清理等价值管理工作。

4.2 电力营销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局配电线路设备的综合管理及督促检查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并及时办理调出、调入和增加减少等固定资产变动手续。 4.3 各分公司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明细台帐、卡,及时办理新增、报废、转移、移交手续,工作单见附表。 5 审批内容与要求 5.1 固定资产移交。 5.1.1 客户申请。 5.1.2 电力营销部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对客户设备进行评估后认为可以接受。 5.1.3 设备管理单位和客户对要移交的设备制定明确的资产分界点,对要移交的资产进行验收。 5.1.4 客户提交移交固定资产的各种资料给接受单位。5.1.5接受单位与客户会签《设备移交协议书》及“固定资产审 批单”,双方认可后,送电力营销部及财务部进行审核。5.1.6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财务入帐,资料协议归档。 (移交单位、接受单位、电力营销部、财务部各保存一份) 5.2 固定资产的新增及转移均按客户移交程序办理,只需把《设备移交协议书》及“固定资产审批单”上的对象进行变更。 5.3 固定资产报废。 5.3.1 固定资产报废具备条件如下四条。 5.3.1.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5.3.1.2 达到规定折旧年限并已提足折旧。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草稿)

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2013年3月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2013年3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过程规范,并能保证后续软运维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件项目移交对象为信息中心承接的信息化项目及局内其他单位或部门委托管理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移交或委托分简单登记托管移交、技术内部运维移交和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移交三种方式。 简单登记托管,只负责所托管系统的登记、及简单维护协助(维护工作由移交方为主完成,网络资源部只提供维护协助和数据库等资源);技术内部运维移交,需要移交方完整移交技术资料并对网络资源部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然后由网络资源部负责内部技术维护;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属于项目全面移交,由网络资源部全面负责内外部运维和服务工作。 二、管理职责 第四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移交过程组织、把关、监督工作。第五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所移交软件项目资料的接收与保管工作。 第六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接受运维技术的掌握和运维工作。 第七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业务推广及培训转移接受工作。三、移交要求 第八条,由网络资源部和移交方共同制订移交计划,并作为移交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移交方必须提供齐全的软件项目资料,包括系统使用手册、

系统部署与维护手册、软件开发方的联系方式、项目合同(可以是复印件)、项目建设方案、数据库说明书、其他补充约定等。资料不全者,网络资源部有权拒绝接受。 第十条,移交方必须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运维技术培训,经过移交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一条,对需要进行业务推广和培训的项目,移交方必须事先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经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二条,对于项目移交方,在移交期间承担主要的项目运行、推广等责任,直至移交正式结束,责任转移到网络资源部。 第十三条,在移交期间,发生应急事件,移交方负责人要同步到现场,协助应急工作。 第十四条,在移交结束后的一年内移交方负责人需要承担业务指导和咨询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项目,需要签订正式的项目委托运维协议。 第十六条,凡是涉及在建项目中遗留的问题,由移交方向网络资源部做书面说明,并做有关问题解决的协助。(主要涉及项目未正常验收、功能未解决、资金拨付未完成等问题) 第十七条,移交方或委托方必须全面移交跟运维相关的所有事项,不得隐瞒或遗漏,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移交流程 第十八条,在建项目移交流程: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文书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

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 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燃气新建、改造工程的内部交接组织管理,保证交接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新建、改造工程项目安全、稳定、及时的投入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交接管理。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燃气管道移交、接收工作。 3、定义 3.1工程交接:指公司开发的燃气管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和备案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签字,达到规定标准,移交给接收部门进行管理的过程。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竣工自验,编制工程竣工资料; 4.2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预验收; 4.3工程部审定竣工文件;组织竣工资料移交;组织燃气管网工程的联合验收和质量评定; 4.4安全运行部负责参加燃气管网工程的联合验收和质量评定;无明显的外观质量缺陷;组织实施新建管线与已带气管线碰接作业;提前碰管的带气管线的巡线和安全管理工作。 5、交接内容 5.1工作范围:

工程交接适用各项燃气工程交接,重点包括: a新建设燃气中、低压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 b大修更新改造后的中、低压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 c新建工、商业用户燃气设备设施; d施工完成超过3个月未进行臵换通气的燃气管线或设备,需从新进行气密性实验,设备进行重新调试。 5.2工作类别: a一般工程交接(中低压管网) 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部门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指定人员到场。 b重点工程交接(所有中低压工程等) 前期由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负责人至少2人进行节点工程的交接工作,竣工后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安全运行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组成联合交接小组,对工程进行交接。 5.3新建燃气工程的竣工交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新建燃气管线及施工符合设计、施工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b新建管线周围没有施工,投产臵换遗留的问题均已处理完毕。 c管线上无违章占压现象。 d有标准的竣工图电子版(1:1000)。 e定向穿越资料齐全。 f设备设施的资料齐全。 5.4燃气管网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部门应于10日内提交完整的、

最新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的售前、售后及维护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竣工移交前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条.没有全部竣工验收的工程,原则上不能同业主进行移交。本办法的工程项目移交主要包括: 1、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同业主之间的移交; 2、售中实施完毕后同售后维护之间的移交; 3、售前、售后主要管理和技术的负责人员离职时同部门交接人员的移交。 本办法对以上三种情况的项目移交过程进行规范和定义。 第二章移交准备 第五条.移交前的文档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应包括以下五部分资料: 一是工程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如技术交底、招投标文档、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实际进度执行情况、系统日常操作与维护手册等。 二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性文件:如各种验收记录、测量记录、施工日记等。

三是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性文件(若有):如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等。 四是对产品的评定结论性文件(若有):如分项、分部质量评定。 五是与用户、监理、供应商沟通、协调的全部记录,特别是当前重点工作内容、遗留问题记录等。 第六条.对于交接人比较难上手的项目(例如子系统较多、施工工艺复杂、存在维护隐忧等的),除了需要进行培训准备,准备该工程案例的培训教程,对交接人进行培训以外,还必需带交接人前往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项目交接。 第三章移交内容 第七条.工程移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实物及第五条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有)。 2、与工程项目实物配套的相关附件、备用件及资料。 3、经过上级领导审批的《工程移交清单》内容。 4、离职移交时,则需要在《工程移交清单》表内,交接人签署同意移交的意见反馈,项目移交才算正式移交完毕。 5、竣工工程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由交接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向业务管理中心归档移交。 第四章移交程序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竣工工程交验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提高业主满意度,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集团的品牌形象,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2.1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2.2本方案适用于集团项目公司内部与业主的移交。 2.3本方案适用于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包含室外配套工程。 3、组织构成: 竣工工程交验工作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协调,工程部经理主持,工程部工程师、招商部代表、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物业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4、职责分工: 4.1项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工作; 4.2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及具体组织维修服务工作; 4.3招商部代表:明确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负责与业主预约联系,确定竣工工程的交验计划和时间,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4.4物业公司代表:熟悉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了解工程设备设施,熟悉水电暖通的铺设位置,无功能性质量问题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接管,资料接收,负责售后服务,负责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4.5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按工程部转交的维修单要求进行维修。 5、竣工工程交验工作基本流程:

物业接管 业主初验钥匙交接 5.1物业接管流程: 5.2业主初验流程: 5.3手续交接程序: 项目工程部向物业发 《工程验收工作联系函》 项目工程部组织验收 项目工程部 汇总验收问题 项目工程部 (协调施工单位) 物业公司进行复验, 问题销项、接管工程 招商部向业主发 房屋交接预约 业主初步验收 物业公司 汇总验收情况 工程部 (协调施工单位) 问题销项 招商部联系业主 业主满意 进入5.3流程

固定资产管理移交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供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加强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公司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权责关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等主要管理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洛阳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及各分公司。 2 引用标准 2.1 洛阳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2000年7月31日发布的《固定资产管理》。 2.2 中国华中电力集团公司1994年1月1日执行的《华中电力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 定义 3.1 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及以上。 3.2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3.3 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3.4 城网改造期间满足上述一条的均可列为固定资产。 4 管理职能 4.1 财务部是全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计价、拆旧、建卡及报废、调拨、转移、清理等价值管理工作。

4.2 电力营销部是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局配电线路设备的综合管理及督促检查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并及时办理调出、调入和增加减少等固定资产变动手续。 4.3 各分公司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明细台帐、卡,及时办理新增、报废、转移、移交手续,工作单见附表。 5 审批内容与要求 5.1 固定资产移交。 5.1.1 客户申请。 5.1.2 电力营销部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对客户设备进行评估后认为可以接受。 5.1.3 设备管理单位和客户对要移交的设备制定明确的资产分界点,对要移交的资产进行验收。 5.1.4 客户提交移交固定资产的各种资料给接受单位。 5.1.5接受单位与客户会签《设备移交协议书》及“固定资产审批单”,双方认可后,送电力营销部及财务部进行审核。 5.1.6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财务入帐,资料协议归档。 (移交单位、接受单位、电力营销部、财务部各保存一份) 5.2 固定资产的新增及转移均按客户移交程序办理,只需把《设备移交协议书》及“固定资产审批单”上的对象进行变更。 5.3 固定资产报废。 5.3.1 固定资产报废具备条件如下四条。 5.3.1.1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5.3.1.2 达到规定折旧年限并已提足折旧。 5.3.1.3 事故造成主体设备损坏,无法修复。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9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 目的 为做好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工作,提高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整体移交水平,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GB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2.2 GD 001-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3 GD 002-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9910421666.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稿

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固定资产分类 第四章固定资产计价 第五章固定资产折旧 第六章固定资产增置 第七章固定资产修理、更新、改造 第八章固定资产转让、租赁、报废 第九章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章责任纪律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固定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要任务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新 增、转让、租赁、报废等审批手续。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账、档案;规范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全固定资产;合理配备并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处置,防止资产的流失,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释义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即: 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机器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专家公寓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或租入)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闲置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使用且经鉴定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拟报废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使用且经鉴定不具有使用价值的,但暂未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 报废固定资产,指无再利用价值(或淘汰的)并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资产。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一条工程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建设单位复验。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 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 复查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质量评价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部组织技术部、监察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 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四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 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编号:GDHiPAL-DCC-P2-004 版本号:0 所属体系:行政管理 编写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目录 1 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职责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文档的移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文件的保管利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修改日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固定资产是指为安全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 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租、转让、报废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效益最大化原则。 对外处置固定资产时,处置价格应尽可能接近该固定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实现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二)分级管理原则。 公司总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对各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公司为固定资产处置责任单位,负责执行落实资产处置办法,并对处置结果负责。 (三)归口管理原则。 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管理职责,负责相关类别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和处置方案设计工作。 其中: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生产设备和生产运输类固定资产管理;总管理部负责办公设备、行政车辆和非生产性房屋类固定资产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生产性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信息管理部负责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 四)实物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原则 在归口管理即实物管理基础上,财务部根据资产价值情况和国家对资产处置相关要

求参与资产处置审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分支管理机构 第二章申报审批权限和流程 第六条固定资产处置实行计划管理,各公司编制月度经营预算应包括拟处置固定资产计划。 第七条实际处置固定资产时,按购置价值实行分级管理。 拟处置单项固定资产原价超过10万元(含)和一个月内累计处置固定资产原价超过50万元(含),各公司在履行内部相关决策程序后报公司审批;限额以下固定资产处置由各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会签后报公司办公会议审批。 处置未达到规定使用寿命或处置损失金额超过2万元(含)固定资产,无论 原购置价值大小,均应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按管理权限,公司自主处置固定资产流程。 (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报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属于国家强制报废或技术难度大固定资产,应组织外部专定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方案,在资产处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转财务管理部门。 (三)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技术鉴定情况和财务账面记载,从财务角度审核固定资产处置方案,在审批表上注明资产价值和使用年限,明确资产处置权限。 (四)公司办公会讨论资产处置方案,形成决议。 (五)公司总经理根据决议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六)公司相关部门根据经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办理固定资产处置和账务处理等相关事宜。 (七)经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应在五个工作内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财 务部门备案。次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将固定资产处置进程和结果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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