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内科部分评分量表

神经内科部分评分量表
神经内科部分评分量表

神经内科评分量表

一、意识水平量表

Glasgow昏迷量表

项目状态分数

睁眼反应自发性睁眼反 4 声音刺激有睁眼反应 3 疼痛刺激有睁眼反应 2 任何刺激均无睁眼反应 1

语言反应对人物、时间、地点等定向问题清楚 5 对话混淆不清,不能准确回答有关人物、时间、地点等定向问题 4 言语不当,但字意可辩 3 言语模糊不清,字意难辩 2 任何刺激均无语言反应 1

非偏瘫侧运动反应可按指令动作 6 能确定疼痛部位(疼痛时能拨开医生的手) 5 对疼痛刺激有肢体退缩(躲避)反应 4 疼痛刺激时肢体过屈(去皮质强直) 3 疼痛刺激时肢体过伸(去大脑强直) 2 疼痛刺激时无反应 1

注:GCS包括睁眼反应、语言反应、运动反应3个项目,应用时,应分测3个项目并计分,再将各个项目的分值相加求其总和,即可得到病人意识障碍的客观评分,见上表。GCS量表总分范围为3-15分,正常为15分,总分低于7分者为浅昏迷,低于3分者为深昏迷。若GCS评分为3-6分说明病人预后差,7-10分为预后不良,11-15分为预后良好。应用GCS评估病伯反应时,必须以最佳反应计分。

二、神经功能缺损评分

(一)美国国立卫生院卒中量表(NIHSS)

美国国立卫生院卒中量表(NIHSS)项目评分标准

1A.意识水平

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必须选择1个反应。只在病人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能记录3分。0=清醒,反应灵敏

1=嗜睡(轻微刺激能唤醒病人有反应,可回答问题,执行指令)

2=昏睡或反应迟钝(需反复刺激、强烈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刻板的反应)

3=昏迷,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反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或无反射

1B.意识水平提问

月份,年龄。回答必须正确,不能大致正常。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2分,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说话者(非失语所致)记1分。可书面回答。仅对初次回答评分,检查者不要提示。0=两项均正确1=一项正确

2=两项均不正确

IC.意识水平指令

要求睁眼、闭眼;非瘫痪手握拳、张手。仅对最初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的也给分。若对指令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评分。对有创伤,截肢或其它生理缺陷者,应给予适宜的指令0=两项均正确1=一项正确

2=两项均不正确

2.凝视

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对随意或反

射性眼球运动记分。若眼球侧视能被自主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1分。若为周围性眼肌麻痹记1分。对失语者,凝视是可以测试的。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视觉、视野疾病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建立与眼球的联系,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偶尔能发现凝视麻痹。0=正常

1=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被动

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

2=强迫凝视或完全性凝视麻痹(不能被眼头动作克

服)

3.视野

如果病人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如果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明确的非对称盲(包0=无视野缺损

1=部分偏盲(包括象限盲)

2=完全偏盲

3=双侧偏盲(全盲,包括皮质盲)

括象限盲),记1分。任何原因的全盲记3分。濒临死亡的记1分,结果用于回答问题11。

4.面瘫

语言指令或动作示意,要求病人示齿、扬眉和闭眼。对反应差或不能理解的病人,根据有害刺激时表情的对称情况评分。0=正常

1=轻度面瘫(鼻唇沟变平、微笑时不对称)

2=部分面瘫(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

3=完全面瘫(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

5,6.上下肢运动

置肢体于合适的位置,上肢伸展:坐位90 o,卧位45 o;下肢卧位抬高30 o。若上肢在10秒内下落、下肢在5秒内下落,记1-4分。对失语者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依次检查每个肢体,自非瘫痪上肢开始。对意识水平下降患者,可通过对痛刺激的反应来估计。若表现为反射性动作,记4分上肢

0=无下落,于要求位置坚持10秒

1=能抬起但不能坚持10秒,下落时不撞击床或其它支持物

2=可适当抵抗重力,但不能维持坐位90°或仰位45°

3=不能抵抗重力,肢体快速下落

4=无运动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5a左上肢5b右上肢

下肢

0=无下落,抬高30 o坚持5秒

1=5秒内下落,不撞击床

2=5秒内较快下落到床上,可部分抵抗重力

3=立即下落到床上,不能抵抗重力

4=无运动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6a 左下肢6b右下肢

7.肢体共济失调

目的是发现一侧小脑病变。检查时睁眼,若有视力障碍,应确保检查在无视野缺损中进行。双侧指鼻试验、跟膝径试验,共济失调与无力明显不呈比例时记分。若病人不能理解或肢体瘫痪不记分。盲人用伸展的上肢摸鼻。若为截肢或关节融合记9分,并解释。昏迷者记9分。0=无

1=一个肢体有

2=两个肢体有,共济失调在:右上肢1=有,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左上肢1=有,2=无

9 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右上肢1=有,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左下肢1=有,2=无,

9=截肢或关节融合,解释

右下肢1=有,2=无

8.感觉

用针尖刺激和撤除刺激观察昏迷或失语者的感觉和表情。只对与卒中有关的感觉缺失评分。偏身感觉丧失者需要精确检查,应测试身体多处:上肢(不包括手)、下肢、躯干、面部。严重或完全的感觉缺失记2分。昏睡或失语者记1或0分。脑干卒中双侧感觉缺失记2分。无反应或四肢瘫痪者记2分。昏迷病人(1A=3)记2分。0=正常

1=轻-中度(病人感觉针刺不锐利或迟

钝,或针刺觉缺失,或仅有触

觉)

2=完全感觉缺失(面,上肢,下肢无触觉)

9.语言

命名,阅读测试。要求病人描述图片上发生了什么、说出物品名称、读所列的句子。若视觉缺损干扰测试,可让病人识别放在手上的物品,重复和发音。气管插管者手写回答。昏迷的记3分。给恍惚或不合作者选择一个记分,但3分仅给哑的或一点都不执行指令的人。0=无失语

1=轻-中度失语(流利程度和理解能力

有些缺损,

但表达无明显受限。)

2=严重失语(病人通过破碎的语言表

达,检查者

须推理、询问、猜测,交流困难)

3=哑或完全失语;不能讲或不能理解

10 构音障碍

读或重复表上的单词。若有严重的失语,评估自发语言时发音的清晰度。有些发音不清,但能被理解,记1分;言语不清,不能被理解,或是哑人/口吃,记2分。若因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不能讲话,记9分。同时注明原因。不要告诉病人为什么作测试。昏迷者记9分。0=正常

1=轻-中度,至少有些发音不清,虽有困难但能被

理解

2=严重,言语不清,不能被理解

9=气管插管或其它物理障碍,解释:

11.忽略

若患者严重视觉缺失影响视觉忽略的检查,皮肤刺激正常,则记为正常。若失语者确实表现为关注两侧,记正常。视觉空间忽略或疾病感缺失可作为忽略的证据。0=正常

1=视、触、听、空间或个人的忽略;或对任何一种

感觉的双侧同时刺激忽略

2=严重的偏身忽略;超过一种形式的偏身忽略;不

认识自己的手;只对一侧空间定位

说明:说明

A. 远端运动功能:

检查者握住病人手的前部,并嘱其尽可能的伸展手指。若病人不能或不伸展手指,则检查者将其手指完全伸展开,观察任何屈曲运动5秒钟。仅对尝试评分,禁止重复指导和试验。

评分标准

0=正常(5秒后无屈曲)

1=5秒后至少有一些伸展,但未完全伸展,手指的任何运动不给评分(未给指令)

2=5秒后无主动的伸展,时间的手指运动不评分

左上肢

右上肢

(二)中国脑卒中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量表(1995)

项目评分标准

一、意识(最大刺激,最佳反应)两项提问:年龄?现在是

几月?相关2岁或1个月

都算正确

均正确0

一项正确 1

都不正确,做以下检查

两项指令(可以示范):

握拳、伸拳;睁眼、闭

均完成 3

完成一项 4

都不能完成,做以下检查

强烈局部刺激(健侧肢

体)

定向退让(躲避运动) 6

定向肢体回宿(对刺激的反射性动作)7

肢体伸直8

无反应9

二、水平凝视功能正常0 侧视运动受限 2 眼球侧凝视 4

三、面肌正常0 轻瘫、可动 1 全瘫 2

四、言语正常0 交谈有一定困难,借助表情动作表达,或

言语流利但不易听懂,错语较多

2

可简单对话、但复述困难,言语多于回,

有命名障碍

5 词不达意 6

五、上肢肌力Ⅴ°正常0 Ⅳ°(不能抵抗外力) 1 Ⅲ°抬臂高于肩 2 Ⅲ°平肩或以下 3 Ⅱ°上肢与躯干夹角>45° 4 Ⅰ°上肢与躯干夹角≤45° 5 0°不能动 6

六、手肌力Ⅴ°正常0 Ⅳ°(不能紧握拳) 1 Ⅲ°握空源、能伸开 2 Ⅲ°能屈指、不能伸 3

Ⅱ°屈指不能及掌 4 Ⅰ°指微动 5 0°不能动 6

七、下肢肌力Ⅴ°正常0 Ⅳ°(不能抵抗外力) 1 Ⅲ°抬腿45°以上,踝或趾可动 2 Ⅲ°抬腿45°左右,踝或趾不能动 3 Ⅱ°抬腿离床不足45° 4 Ⅰ°水平移动,不能抬高 5 0°不能动 6

八、步行能力正常行走0 独立行走5米以上,跛行 1 独立行走,需扶杖 2 有人扶持下可以行走 3 自己站立,不能走 4 坐不需支持,但不能站立 5 卧床 6

备注:

1、概述

1995年,我国第四次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了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标准,是由斯堪的纳维亚卒中量表(SSS)修订而来。其目的是对脑卒中后患者所存留的或新出现的神经功能缺损进行识别和评定,并进行疗效考评。

2、解释

在相应项目内打"√",每项检查只能选填一项。最高分45分,最低分0分,轻型0~15分,中型16~30分,重型31~45分

(三)斯堪的那维亚卒中量表(Scandinavian Stroke Scale, SSS)项目评分标准

意识6 安全清醒

4 嗜睡(唤醒后意识完全清醒)

2 昏睡(对语言刺激有反应,但不完全清醒)0 昏迷

定向力(时间、地点、人物)6 三项均正常

4 两项正常

2 一项正常

0 所有定向力丧失

眼球运动4 无凝视麻痹2 有凝视麻痹0 眼球分离

语言10 无失语

6 词汇减少,语言不连贯

3 语句短缩,不能说长句

0 仅能说是或不,或不能言语

面瘫2 无面瘫或不肯定0 有面瘫

上肢肌力(瘫痪侧)6 抬臂肌力正常

5 抬臂肌力减弱

4 抬臂时肘部屈曲

2 能运动,但不能对抗重力0 完全瘫痪

手的肌力(瘫痪侧)6 正常

4 减弱

2 指尖不能触到手掌0 完全瘫痪

下肢肌力(瘫痪侧)6 正常

5 伸膝抬腿时肌力减弱4 抬腿时膝部屈曲

2 能运动,但不能对抗重力0 完全瘫痪

步行能力12 独立行走5米以上9 独立行走,需扶杖6 有人扶持下可以行走3 独自坐立,不需支持0 卧床或坐轮椅

评分标准治疗前溶栓后治疗21 天后意识水平:10=清醒;8=嗜睡;6=反复刺激或疼痛刺激才有反应;

4=对疼痛刺激有躲避或防御反应;2=对疼痛刺激有产生去大脑

强直;0=对疼痛刺激无任何反应

理解力:给口头指令,不要示范:伸舌,指鼻,闭眼。

8=完成3项;4=完成1~2项;0=不能完成

言语:8=正常;6=基本可以交谈;4=交谈费力;2=只能回答是

或不是;0=不能言语

视野:8=正常;0=有缺损

水平凝视:8=正常;4=眼球正中位,侧视受限;2=眼球侧视位,

尚能回到正中位;0=眼球侧视位,不能回到正中位

下部面肌运动:8=正常;4=轻瘫;0=全瘫

上肢近端肌(保持45度伸直位):取卧位,闭上双眼,前伸双

上肢,双手掌相对,置于中线两侧,双上肢与床面成45度,保

持5秒钟,只评患侧。

4=5秒;3=5秒,但患手内旋;2=不能保持此位置5秒,可保持

较低位置;1=不能保持此位置,但仍可抗阻力;0=5秒内掉落

床面

上肢近端肌(抬高90度):取卧位,上肢置于下肢旁,手放中

立位,患肢伸直向前抬90度。4=正常;3=上肢可伸直,前伸不

能达90度;2=上肢弯曲,运动不充分,前伸>45度;1=轻微运

动,可抬离床面<45度;0=不能抬离床面

伸腕:托起患肢前臂,患手无支托,放松,旋前位。要求病人

伸腕。8=正常;6=运动充分,但力弱;4=运动不充分;2=轻微

运动,手腕不能伸直;0=腕无背伸运动

手指屈肌: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捏成圆圈,对抗检查者施加的压

力。8=与健侧相同,4=力弱,0=拇指和食指不能成一圆圈

下肢近端肌(闭目,大腿垂直床面,小腿水平位):4=5秒;2=

小于5秒,但仍在床上;1=5秒内落到床上;0=立刻落到床上

下肢近端肌(屈髋,屈膝):仰卧,双腿伸直位。要求屈髋屈膝。

4=正常;3=抗阻力,但力弱;2=可抗重力;1=不能抗重力;0=

无屈髋屈膝运动

足背屈:8=正常;6=运动充分,但力弱;4=不充分,腿伸直或半膝弯曲,足外旋;2=轻微运动(肌力2级);0=无踝关节运动步行能力:10=正常;8=步态异常或步行速度,距离受限;6=扶拐行走;4=有人扶行;2=不能行走,但可支持下站立;0=不能站立

总得分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IADL)

填表说明项目评分

1 指1周内情况偶尔=1周1次大便0=失禁;5=偶尔失

禁;

10=能控制

2 指24-48h情况“偶尔”指<1次

/天,插尿管的病人能独立完

全管理尿管也给10分

小便0=失禁;

5=偶尔失

禁;

10=能控制

3 指24-48h情况,由看护者提

供工具也给5分:如挤好牙

膏,准备好水等

修饰0=需帮助;

5=独立洗

脸、梳头、

刷牙、剃须

4 病人应能自己到厕所及离

开,5分指能做某些事

用厕

0=依赖别

人;

5=需部分帮

助;

10=自理

5 能吃任何正常饮食(不仅是

软饭),食物可由其他人做或

端来。5分指别人夹好菜后病

人自己吃。

吃饭0=依赖

5=需部分帮

助(夹菜、

盛饭);

10=全面自理

6 指从床到椅子然后回来,0分

=坐不稳,须两个人搀扶;5

分=1个强壮的人/熟练的人/2

个人帮助,能站

移动

0=完全依

赖,不能坐

5=需大量帮

助(2人),

能坐;

10=需少量帮

助(1人)或

指导

15=自理

7 指在院内,屋内活动,可以

借助辅助工具。如果用轮椅,

必须能拐弯或自行出门而不

须帮助,10分=1个未经训练

活动

(步

行)

0=不能动

5=在轮椅上

独立活动;

10=需一人帮

助步行(体力

或语言指

导);

15=独自步

行(可用辅

助工具)

的人帮助,包括监督或看护

8 应能穿任何衣服,5分=需别

人帮助系扣、拉链等,但病

人能独立披上外套。

穿衣0=依赖

5=需部分帮

助;

10=自理(系

开纽扣、拉

链、穿鞋等)

9 10分=可独立借助辅助工具

上楼

上楼梯0=不能

5=需帮助

(体力或语

言指导)

10=自理

10 5分=必须能不看着进出浴

室,自己擦洗;淋浴不须帮

助或监督,独立完成

洗澡0=依赖5=自理

解释:

得分越高,独立性越好,依赖性越小。评定时间5~10分钟。优点:广泛用于卒中,信度和效度好。缺点:敏感度低。

评定标准

度依赖

度依赖

度依赖

全依赖1

00分

75

~95分

50

~70分

25

~45分

0~

20分

说明:

1、能吃任何正常饮食(不仅是软饭),食物可由其他人做或端来。5分指别人夹好菜后病人自己吃

2、5分=必须能不看着进出浴室,自己擦洗;淋浴不须帮助或监督,独立完成

3、指24~48小时情况,由看护者提供工具,也给5分:如挤好牙膏,准备好水等

4、应能穿任何衣服,5分=需别人帮助系扣、拉链等,但病人能独立披上外套

5、指1周内情况

6、指24~48小时情况,插尿管的病人能独立完全管理尿管也给10分

7、病人应能自己到厕所及离开,5分指能做某些事

8、0分=坐不稳,须两个人搀扶;5分=1个强壮的人/熟练的人/2个人帮助,能站立

9、指在屋内活动,可以借助辅助工具。如用轮椅,必须能拐弯或自行出门而不须帮助,10分=1个未经训练的人帮助,包括监督或看护

10、10分=可独立借助辅助工具上楼

引用长期照顾服务个案评估量表()

B、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IADL)(以最近一个月的表现为准)

1.上街购物【□不适用(勾选“不适用”者,此项分数视为满分)】

□3.独立完成所有购物需求

□2.独立购买日常生活用品

□1.每一次上街购物都需要有人陪

□0.完全不会上街购物勾选1.或0.者,列为失能项目。

2.外出活动【□不适用(勾选“不适用”者,此项分数视为满分)】

□4.能够自己开车、骑车

□3.能够自己搭乘大众运输工具

□2.能够自己搭乘出租车但不会搭乘大众运输工具

□1.当有人陪同可搭出租车或大众运输工具

□0.完全不能出门勾选1.或0.者,列为失能项目。

3.食物烹调【□不适用(勾选“不适用”者,此项分数视为满分)】

□3.能独立计划、烹煮和摆设一顿适当的饭菜

□2.如果准备好一切佐料,会做一顿适当的饭菜

□1.会将已做好的饭菜加热

□0.需要别人把饭菜煮好、摆好勾选0.者,列为失能项目。

4.家务维持【□不适用(勾选“不适用”者,此项分数视为满分)】

□4.能做较繁重的家事或需偶尔家事协助(如搬动沙发、擦地板、洗窗户)□3.能做较简单的家事,如洗碗、铺床、迭被

□2.能做家事,但不能达到可被接受的整洁程度

□1.所有的家事都需要别人协助

□0.完全不会做家事勾选1.或0.者,列为失能项目。

5.洗衣服【□不适用(勾选“不适用”者,此项分数视为满分)】

□2.自己清洗所有衣物

□1.只清洗小件衣物

□0.完全依赖他人勾选0.者,列为失能项目。

6.使用电话的能力【□不适用(勾选“不适用”者,此项分数视为满分)】

□3.独立使用电话,含查电话簿、拨号等

□2.仅可拨熟悉的电话号码

□1.仅会接电话,不会拨电话

□0.完全不会使用电话勾选1.或0.者,列为失能项目。

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Scale,ADL),由美国的Lawton氏和Brody制定于1969年。由躯体生活自理量表(Physical Self-maintenance Scale,PSMS)和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量表(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Scale IADL)组成。主要用于评定被试的日常生活能力。

【项目和评定标准】ADL共有14项,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躯体生活自理量表,共6项:上而所、进食、穿衣、梳洗、行走和洗澡;二是工具性日常生活能力量表,共8项:打电话、购物、备餐、做家务、洗衣、使用交通工具、服药和自理经济8项。

【评定注意事项】评定时按表格逐项询问,如被试者因故不能回答或不能正确回答(如痴呆或失语),则可根据家属、护理人员等知情人的观察评定。

如果无从了解,或从未做过的项目,例如没有电话也从来不打电话,记(9),以后按研究规定处理。

【结果分析】评定结果可按总分、分量表分和单项分进行分析。总分量低16分,为完全正常,大于16分有不同程度的功能下降,最高64分。单项分1分为正常,2~4分为功能下降。凡有2项或2项以上≥3,或总分≥22,为功能有明显障碍。

【应用评价】

1.ADL的信度和效度:我们曾对1178例社区老人,在相隔1年的时间内,前后进行两次评定,其重测信度为(P<,5055名社区老人的ADL和MMSE和BDS等认知功能检测工具结果比较,相关良好(r=和。

2.ADL应用结果在社会区中随机抽样的5252例、平均年龄为±岁的老人(男2264例,女2988例)中进行调查,其总分为±。

3.ADL量表有助于痴呆诊断:154例按DSM-Ⅲ诊断为痴呆者,ADL总分均值±,若以有2项以上功能丧失或总分超过22分为分界值,与痴呆诊断比较,敏感度为%,特异性%。

量表11-2 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

圈上最适合的情况

1.使用公共车辆1 2 3 4 8.梳头、刷牙等1 2 3 4

2.行走1 2 3 4 9.洗衣1 2 3 4

3.做饭菜1 2 3 4 10.洗澡1 2 3 4

4.做家务1 2 3 4 11.购物1 2 3 4

5.吃药1 2 3 4 12.定时上厕所1 2 3 4

6.吃饭1 2 3 4 13.打电话1 2 3 4

7.穿衣1 2 3 4 14.处理自己钱财1 2 3 4

*注意:1.自己完全可以做2.有些困难3.需要帮助4.根本无法做

4.ADL受多种因素影响,年龄、视、听或运动功能障碍,躯体疾病,情绪低落等,均影响日常生活功能。对ADL结果的解释应谨慎。

该量表项目细致,简明易懂,比较具体,便于询问。评定采用计分法,易于记录和统计,非专业人员亦容易掌握和使用。

四、卒中残障评分

(一)

分级描述

0 完全无症状

1 尽管有症状,但无明显功能障碍,能完成所有日常职责和活动

2 轻度残疾,不能完成病前所有活动,但不需帮助能照顾自己的事务

3 中度残疾,要求一些帮助,但行走不需帮助

4 重度残疾,不能独立行走,无他人帮助不能满足自身需要

5 严重残疾,卧床、失禁,要求持续护理和关注

6 死亡

1、概述

1989年,Bamford等人根据以往的研究进行了进一步修订,他指出:由于原来的RS用词模糊,它的使用者不能按照残障水平评分,所以改变了它的某些用词,但仍保留它的中心思想。另外,他认为:残障量表的效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人的素质,使用者根据病人在社会作用中受限程度平分。修订后的量表叫Oxford HandicapScale (OHS),它的信度有了改善。1995年,Haan等人对反复修订的RS进行了效度研究发现,不应该把它看作纯残障评定方法,而应看作是具有残疾指症的全面的机能健康

指数,是描述整个机能健康水平的有效工具,也是用于多中心试验研究的一个简便的、有时间效度的机能结局评定方法。

2、解释

评定时间5分钟,总体评价好。

分级描述

1-死亡

2-植物状态:无意识,有心跳和呼吸,偶有睁眼、吸允、哈欠等局部运动反应

3-严重残疾:有意识,但认知、言语和躯体运动有严重残疾,24小时均需他人照料

4-中度残疾:有认知、行为、性格障碍;有轻度偏瘫、共济失调、言语困难等残疾,在日常生活、家庭与社会活动中尚能勉强独立

5-恢复良好:能重新进入正常社交生活,并能恢复工作,但可有各种轻后遗症

(二)

分级描述

1 死亡

2 植物状态:无意识,有心跳和呼吸,偶有睁眼、吸允、哈欠等局部运动反应

3 严重残疾:有意识,但认知、言语和躯体运动有严重残疾,24小时均需他人照料

4 中度残疾:有认知、行为、性格障碍;有轻度偏瘫、共济失调、言语困难等残疾,在日常生活、家庭与社会活动中尚能勉强独立

5 恢复良好:能重新进入正常社交生活,并能恢复工作,但可有各种轻后遗症

评分标准:满分30分,正确为1分。文盲≥17分;小学≥20分;初中及以上≥24分。

(三)改良Rankin 量表(Modified Rankin Scale)

患者状况评分标准

完全无症状0

尽管有症状,但无明显功能障碍,能完成所有日常工作和生活 1

轻度残疾,不能完成病前所有活动,但不需帮助能照料自己的日常事务2

中度残疾,需部分帮助,但能独立行走 3

中重度残疾,不能独立行走,日常生活需别人帮助 4

重度残疾,卧床,二便失禁,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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