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工程款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08年5月22日,甲公司与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钢结构安装施工合同》,约定甲公司承建厂房钢结构安装工程。合同约定,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决算总价的95%,余下5%为质量保证金,自完工交付使用后12个月付清。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项目的全部内容,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依据《钢结构安装施工合同》,该工程最后决算款为2807967.93元(系甲公司单方计算,未经乙工程有限公司确认)。乙工程有限公司于合同签订后支付了100万元工程预付款,完工后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也仅支付了68万元,尚欠工程款1127967.93元。2010年5月19日,甲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将乙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余下工程款。乙工程有限公司针对甲公司提出反诉,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请求支付拆除、重做费用1220055.65元,工期延误违约金128000元。

二、专业机构鉴定:

甲公司依法申请了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鉴定总价为1877001元。乙工程有限公司对质量问题申请鉴定,鉴定结果为:

(1)部分支架基础混凝土强度不符合图纸要求;

(2)被检H型钢规格与设计图纸不符;

(3)部分支架挡风板内侧增加方钢管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甲公司针对质量鉴定的问题,提出申请对支架基础现有的强度检测结果及增加方钢管承载力能否满足规范使用要求进行测算鉴定,经过鉴定结果为:支架桩基的承载力及外侧增加方钢管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

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甲公司剩余工程款项。

三、案例分析

本案为典型的建筑工程欠款纠纷所连带引起的建筑工程质量纠纷。作为欠付工程款的一方在另一方追索工程款时,为了达到不予支付或少付款的目的,提起质量问题的反诉请求,并要求承担大额的维修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违约金,这是建筑工程类案件的一个特点。建筑工程案件中,另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鉴定多,战线长。本案所涉及的有《检测鉴定报告》、《检测鉴定报告补正》以及化工防风抑尘墙安装工程造价鉴定、专业技术测算鉴定报告等,由于审理法官均不是建筑工程专业人士,均需借助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专业问题进行鉴定。这些可能会给双方造成巨大压力,虽然得到了判决,时间上也损失很多。结合本案,建议建筑工程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一定要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施工。如需变更相关数据,一定要与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签订洽商变更的书面函件,并要求技术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等机构加盖公章。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

如遇见付款迟延,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尽量书面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要求其签收相关函件。但已经违约付款的事实必须经过对方确认,以免发生本案中对方明明已经迟延付款在前,却要追究施工方的延期违约责任的情况。最后,需要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施工方在工程施工完毕,结算书提交甲方之日起3日内,甲方不予支付或进行结算的视为认可施工方的结算方案。当然这份结算书应该保留甲方签收的相关证据,这才是基本条件。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一、项目背景 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其中车间,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五层,建筑高度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元。 二、案例分析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

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近年来,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建设单位之间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居高不下,尚有越演越烈之势。而在诸多承发包纠纷案件中,以工程款纠纷案件为数之最。近年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道路、桥梁、房地产、基地、开发区、工业园等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了前所未所的拖欠工程款事件。这些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建筑市场的正常招投标管理秩序,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现结合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案情介绍 200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某省某市政府决定,控股成立了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A)。2006年3月份,业主A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将一条通往省外的高速公路以总承包施工的方式,发包给某施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施工建设。B承接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后,将其中的三个工区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2006年5月,B与C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总承包,B配合C进行现场管理、技术管理,C全权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工程量以业主A批复的工程量为准。B不向C预付工程款,每月底验工计价,扣除5%质量保证金。工程税金由B承担。C由于是家投资公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于2006年6月与施工班组(实际施工人)D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C将承接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承包给D施工,包工包料;合同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在此基础上下调6%作为C的管理费用,单价表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付款方式为,C按照D每月工程进度,由项目部报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0%支付,每月余额的10%在工程完工后付5%,余款5%作工程质保金,两年内付清。2006年12月,因各种原因,实际施工人D被迫退场。经D与C书面结算,本工程总工程款为1314178.3元,扣除材料款793267.8元,代付款81048元,借支款199000元,C拖欠D工程款392302元。2 007年底,因民工上访,业主A支付了D实际施工人班组5万元民工工资。截止2008年实际施工人D作为原告起诉之日,共被拖欠工程款342302元。因业主A、总承包施工人B、转包人C三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拖欠的工程款,遂致诉。 二、案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的处理原则

【工程造价】用4个案例告诉你:工程项目结算常见的“坑”以及如何处理

【工程造价】用4个案例告诉你:工程项目结算常见的“坑” 以及如何处理 工程项目建设结算时会遇到诸多问题,这里,以工程咨询单位视角,通过4个案例,将其中涉及的问题或违规行为展示给大家,期望给存在类似问题的同业以警示与借鉴。案例一:招标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过程审核不到位,引起的竣工结算问题 1、案例背景某国有投资项目,在未获得立项批复和招标图纸的情况下,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让利幅度进行报价,最终确认中标人。然而,该项目在没有签订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况且过程中的进度款支付也未经审计部门审核、累计付款比例已经超出初次批复的投资概算。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进入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由于上述原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初步拟定的合同预算、窝工停工损失、零星用工等提出了大量不合理要求,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竣工结算。 2、案例分析该工程招标程序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体如下:(1)《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程序不正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3)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合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4.1.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项目进行招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具备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本项目没有招标图纸,未编制工程量清单,其作法违规。在过程跟踪过程中,咨询人员一定要注意提醒建设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有满足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情况下及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如EPC项目招标时无图纸,图纸要求由中标人绘制),可参考类似项目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4)招标人是否具备自行招标资格有待查证。《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上款所指的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根据以上招标法的规定,该建设显然不符合招标法的有关规定。由于本项目在开工以后才聘请了中介咨询单位,咨询单位介入以后,多次以书面的形式督导建设单位及时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确定合同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等,但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一、项目背景建筑面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 框架3896.57m28968.95m2,其中车间积,五层,建筑5077.75m22层,其它综合楼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19.8高度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外装饰不含室橡胶 地板、不含电气及塑钢、给排水系统,墙 及塑钢窗)元,,000.0011,262窗工程。合同包干价月,03月-2009年2008建设时间为:年05,44014,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78),变更增加3含合同包干价443.14元( 元。443.14 二、案例分析(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资料Word . 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 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资料Word . 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等以协调会的形式进行沟通与核实,又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补充资料。本项目在审核过程中补充了桩基检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 案例一 〖背景〗某综合楼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程预付款按当建筑安装工程产值的26%支付,该工程当年预计产值325万元。 〖问题〗 该工程预付款应为多少? 〖答案〗 工程预付款=325万元×26%=84.5万元 案例二 [背景] 某建筑工程的合同承包价为489万元,工期为8个月,工程预付款占合同承包价的20%,主要材料及预制构件价值占工程总价的65%,保留金占工程总费的5%。该工程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及合同价款调整增加额见表9-1。 表9 -1 某工程实际完成产值及合同价款调整增加额 [问题] 1.该工程应支付多少工程预付款? 2.该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3.该工程每月应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及累计拨款分别为多少? 4.该工程应付竣工结算价款为多少? 5.该工程保留金为多少?

6.该工程8月份实付竣工结算价款为多少? [答案] 问题1 工程预付款=489万元×20%=97.8万元 问题2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 = 万元万元54338%658.97489?=?? ? ??- 问题3 每月应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及累计拨款如下: 1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25万,累计拨款25万。 2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36万,累计拨款61万。 3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89万,累计拨款150万。 4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110万,累计拨款260万。 5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85万,累计拨款345万。 因5月份累计拨款已超过338.54万元的起扣点,所以,应从5月份的85万 进度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超过部分=(345-338.54)万元=6.46万元 5月份结算进度款=(85-6.46)万元+6.46万元×(1一65%)=80.80万元 5月份累计拨款=(260+80.80)万元=340.80万元 6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76万元×(1一65%)=26.6万元 6月份累计拨款367.40万元 7月份应结算工程进度款=40万元×(1-65%)=14万元 7月份累计拨款381.40万元

工程结算审核争议的案例分析

某工程结算审核争议的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承包人)通过投标承包了扬州市某学校(以下称 业主)的食堂、浴室单位工程。工程建筑面积为9447㎡,基础为预应力管桩和桩承台,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甲乙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工程计划于08年11月6日开工,实际于08年12月11日开工,09年8月25日如期竣工。我方于2010年9月20日接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结算过程中在质量扣款、合同赶工措施费、生活水电费扣除、施工 中变更签证部分的措施费是否计取等问题存在很大争议。 【争议焦点】 1、质量扣款(按质论价)问题:是否应按合同协议中工程质量为“合格”确保 “琼花杯”精神执行; 2、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问题; 3、签证中零星用工单价80元/工日是否合理;、 4、生活水、电费如何扣除; 5、施工中变更签证部分措施费是否应计入; 【简要评析】 1、质量扣款(按质论价)问题 合同协议中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定为合格,确保“琼花杯”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则按招标文件中相关精神扣除合同价的5%。承包方认为工程于09年9月竣工验收,要隔一年即到2011年才能评“琼花杯”,现在结构工程已被评为“优质结构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已具备“琼花杯”条件,故不好扣除。我方认为“琼花杯”除结构工程必须是优质、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必要条件外,还有外观质量、 反映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业主推荐报告相关资料等相关条件,承包方认为评“琼花杯”条件已具备并不充分。但承包商为申报已付出相应的人力和物力。本着有法(合同)可依、有法必依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业主、施工方三方多次沟通协商后,按合同价的5%暂时扣除,待工程“琼花杯”评定后一周内由业主将这部分 费用返还给承包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2)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 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 1500万元。 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 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 2006年5月 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 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 5月 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 609 万元,该承包商于 2006年 6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 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 主体资格合格 B. 内容合法 C. 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 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 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 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 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 违约金 B. 赔偿金 C. 继续履约 D. 没收抵押物 E. 变卖留置物 4. 合同解除方面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 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 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 诉讼方面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 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 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答案: 1. (1)正确; (2)A、B、 C、 E 2. (1)错误; (2) 正确 3. (1)正确; (2) A、B 4.A、B 5. (1)正确; (2) 错误 6. (1)A;(2)正确 7.2 案例二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含答案)

【案例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2: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 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自工程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共10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 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5.6万元。 问题1:该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问题2:乙方应返还甲方多少钱?(多付的工程款和质量不合格的返工费) 【案例评析】 (1)原、协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101.6-98.9+11.7) (3)被告偿付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

16个结算典型争议案例

16个结算典型争议案例 导语 关于工程结算,实操时问题颇多。 这里以16个实际案例,展示工程结算争议的处理方法,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一些参考和启发。 案例1结算计价方式引发的分歧 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首先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应在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材料和作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双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这些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目的变更费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避免工程以后给结算时带来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合同中应该有约定出现变更时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和办法:如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参考近似的清单单价、双方现场综合单价签证等。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张表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一、项目背景 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8968.95m2,其中车间3896.57m2,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5077.75m2,五层,建筑高度19.8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000.00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443.14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443.14元。 二、案例分析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行规、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 案例1: 黑白合同在实践中的认定 一、案例简介 某建筑公司投标某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的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孙桥镇黄埔花园二期住宅 工程,于2001年7月23日取得中标通知书。通知书载明建筑面积34245平方米,总造价2789万元,工期260天,工程结算按总造价下浮4%,要求7月30日签订?建设工程合同?。2001年7月26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各一份,7月30日签订?建设 工程合同?并在招投标办公室备案、依此合同交纳了定额管理费。同年8月29日,双方对 7月30日合同进行了工商鉴证。前后两份?工程建设合同?的总造价分别为2489万元及2789万元,主要条款如工期、质量、工程款支付等规定相同。工程价款的计算及支付,合同规定?价款采用预算及竣工审计的方式?,调整依据为?上海市九三定额综合预算价及 2001年9月工程造价信息中准价?,?开工前7日内支付本年度工程款的25%(计320万元),分8个月扣回?;进度款?按每月工程师审定的进度款减预付款的1/8乘97%,支付上月进度款,每月五日前支付?。验收合格后,留3%为保修金。工程结算没有下浮的规定。此外, 工程的桩基、铝合金门窗、电梯、防盗门由发包人指定分包,有线电视、电话、防盗监控 等弱点系统及室外的水、电、煤安装、道路、绿化等不在本合同范围之内。?补充协议?内 容主要体现在付款方面,工程预付款50万元,单体主体竣工验收合格付30%,剩余70%工 程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扣除保修金后分期付清。总造价下浮2%为工程结算款。 某建筑公司于2002年10月28日请求甲方对其工程进行验收并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予 甲方。工程总造价为4321万元。业主于2020年5月20日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组 织验收时某房地产公司共付款1192万元,比中标合同约定金额少付2993万元。某建筑公 司多次要求支付工程款,某房地产公司均以?补充协议?付款时间未到,整体工程尚未竣工 等因素予以拒绝。某建筑公司在2020年7月向本所律师魏康寿、张海燕咨询并全权委托 代为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代理人在分析案件事实后,于2020年8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 法院提起了诉讼。 乙方应按《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若因乙 方原因发生劳资纠纷,乙方应承担政府劳动及相关部门对甲方处以的所有经济处罚,同时 视劳资纠纷造成的影响情况接受甲方处以的不低于10000元/人次的罚款。 二、黑白合同的法律分析及处理 黑白合同的法律分析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分析汇编

工程价款结算案例分析汇编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定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5.建筑材料和设备费价差调整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6-1。 表6-1 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 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3.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4.该工程2月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5.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 6.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 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质量合格。 问题2: 答: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分为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问题3: 工程预付款:660万元×20%=132万元 起扣点:660万元—132万元/60%=440万元 问题4: 答: 各月拨付工程款为: 2月:工程款55万元, 累计工程款55万元 3月:工程款110万元, 累计工程款=55+110=165万元 4月:工程款165万元, 累计工程款=165+165=330万元 5月:工程款220万元—(220万元+330万元—440万元)×60%=154万元 累计工程款=330+154=484万元 问题5: 答: 工程结算总造价为:

工程结算中的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中的案例分析 1、某工程(为定额计价)合同约定基础按实结算,结算时发现其基槽开挖宽度大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即按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了分歧,建设单位认为,其超出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属于施工措施,按合同”超出设计部分不予计量”的规定,只认可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而施工单位则认为,既然合同约定为”按实结算”,就应按实际开挖的基槽宽度结算。 请问: (1)、什么叫”按实结算”?怎样理解? (2)、本工程的基槽该怎样结算? 答:(1)、按实结算是指按规范要求施工,完成某项成活实际消耗的工作量或费用。

(2)、基槽结算首先要看超挖部分发生的原因,如果超挖部分是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则需要办理设计变更或进行签证,施工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则可认为其没有按规范要求施工,应按规则结算。 2、有一个工程的结算工作,变更和签证很多,涉及签证的计算现在理解上有分歧,分歧如下:增加某项工作签证费用53000元,但没有注明是否包括了全部费用,因此在计算时是计入直接费内参加计取利润、税金,还是直接计入税前造价,或者直接计入税后造价?另外因为对甲方有个优惠8%,请问签证部分是否还要优惠? 答:(1),签证是针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签证只需另外计取税金,即直接计入税前造价。 (2) 、签证部分是否优惠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来说,优惠是针对该项目而言,而签证也包含在单项工程总造价内,所以也需要优惠。 3、有一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独立基础挖土方的描述如下: “挖基础土方三类土基础类型:独立基础层底面积:1.8m*2.0m挖土深 度:2.7m,弃土运距:自行考虑地下水位:-1.2米”。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一、项目背景 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其中车间,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五层,建筑高度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元。 二、案例分析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行规、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等以协调会的形式进行沟通与核实,又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资料。本项目在审核过程中补充了桩基检测报告、地基验槽记录、施工日志等,同时召开协调会四次,有争议项目的工程量解决后再次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案例一:谁承担不可预见的地质状况的风险 只有在一些一般公共工程的承包市场,地质状况的风险完全是承包商的风险,香港和马来西亚是这方面最典型的两个市场。在大多数市场上,或多或少地都对责任进行分担。但是在项目融资领域,一些项目,如FIDIC 银皮书所规定的EPC类型的项目就规定承包商完全负责现场及其地表和水文条件。 在香港公共工程合同中出现的风险分配,如EPC合同,反映了业主能够十分确定项目时间和成本的愿望。但是对这样做是否合理经常会出现争议,并且将此类风险完全交由通常是项目众多投标者之一的承包商承担会限制详细现场调查的方法和机会。很多人都认为如果让合同方承担一些事件的风险,而该事件又是该方无法控制且无法进行估量的,则这样的风险分配一般不会带来令人满意的结果。这样的风险分配方式可能是不经济的,而且会带来争议。香港政府对这些批评是很清楚地,但是仍然坚持这一方法,这一点让人感到惊讶。所以如果你们准备或正在香港政府项目中投标则必须加倍小心。 即使业主希望让承包商承担地质状况风险,这种完全承担设计责任的方法仍然会使业主面临一定的风险。 在一般传统承包模式下,完全设计责任由委托设计的业主承担,设计方被要求根据详细现场和其他调查就永久工程如斜坡和地基的设计进行优化。在另一方面承包商有义务使用根据其所获得的资料及其应当获得的其他资料而决定使用的方法来建设永久工程。他的合同性设计义务一般不会超过临时工程的设计,并保证临时工程不会对永久工程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对于不可预见的地质状况的风险可能会要求承包商对业主负责的永久工程进行重新设计,那这时承包商所负责的就不仅是临时工程和工作方法了。 业主关心的另一个不明显的风险是地下设施。关于地下设施的招标资料可能是不准确的并且这些设施可能会阻碍所设计的永久工程,因此此时就需要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转移设施。如果选择转移设施,则会对工期有影响。并且,如果采取修改设计,则承包商将会就工期提出索赔。除了承担与工期有关的费用的风险,业主可能还要承担修改工程的直接成本或其他相关的直接/间接成本。 第三种风险分担的方法,也是不常见的是,适用承包商在“参考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价格,但若出现更为不利的条件将按工量单增加付款。该方法对承包商最明显的好处在于承包商就其实际碰到的情况获得款项,而这会让业主尽可能准确的描述参考条件。该方法可能会导致重大的变更。变更的重大程度取决于该变更是由承包商还是由业主做出的,如果是由承包商做出的,是否在一开始就得到了业主或工程师的同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计施工合同一般条款I方案第13条中,承包商就对参考条件做出了定义。 最近有一个地质状况风险分担的实际方法即使用风险分配方案,该方法在英国受到欢迎。该机制的目的是: 如果出现了这些明确定义的条件,则承包商所应当承担的经济和时间后果的分担和估价; 超过估价分担的经济和时间后果所引起的各方的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对所遇到的岩石不利条件所引起的费用估价可能是100,000美元。业主和承包商可能约定该风险按照50:50承担,即各方承担50,000美元。在这些情况下,由于不管风险是否发生,承包商对风险的承担价格都包括在了合同价格中,业主将就承包商所承担的部分进行付款,如果出现了额外的风险费用,则再支付费用的一半。所以如果风险没有出现,但承包商处理岩石条件所出现的费用(在公开帐簿的基础上进行估算)低于50,000美元,则承包商将无权获得额外的付款。如果风险出现,而承包商处理风险的费用超过50,000美元,则超过的部分将在双方间按50:50的比例承担。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与时间有关的后果。 那么承包商可以如何避免或减少地质状况的风险呢?我们很遗憾的说,在国际承包中对于业主的风险-特别是在传统的公共工程采购项目中是很难做到的。在英国的公私采购项目中,承包商实际上也是对项目公司就地质状况承

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具备申请付款的条件: 按合同约定需支付预付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形象进度;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相关工程资料齐全等。 2、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支付审批流程: 2.1施工单位在工程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含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已完工程内容及相应数量、已完工程量的预算书等)。 2.2工程管理部现场专业工程师、经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中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质量以及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应扣款项、相关工程资料是否齐全等)后将所有资料交预算部; 2.3预算部造价人员对工程部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及工程管理部签署的意见核算工程量,填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量及已完产值的确认、应扣款及应付进度款的审核确定等); 2.4预算部经理对造价人员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复核意见后交财务部; 2.5财务部人员根据预算部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复核意见(主要包括对已支付工程款合计及应扣款项查实确认)后交常务副总。 2.6常务副总对财务部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后交总经理; 2.7总经理对常务副总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后返回财务部; 2.8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署的审核意见作为付款依据并按审批确认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财务部需将本次支付工程款金额告之预算部及工程管理部。 2.9预算部及财务部根据实际付款情况及时建立《工程款支付台帐》。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篇一:招投标案例含答案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1 某省博物馆建筑工程,被省政府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人考虑到工程本身技术难度大,结构类型复杂,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20XX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XX年5月10日上午9点为投 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b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20XX年5 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达。20XX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1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 人。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 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XX年5月15

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XX 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 (1) 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2) A、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 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 请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 处,并说明理由。 (5) 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日期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招标人自行决定对省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不妥。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方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2. A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理由:本案b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理由:A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属于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 本案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不妥之一:投标截止日期后第二天开标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在投标文件 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 项目在其后第二天开标不妥。不妥之二:由当地招投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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