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系列知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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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系列知识解读

职业病监管知识系列解读

第一部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

一、关于申办《职业安监安全许可证》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安监安全许可证。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

二、关于必须申报职业病:

1、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

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以上(摘自《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四条)

2、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三、关于提交预评价报告: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

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

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报告。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

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

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

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五条)

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四、关于提交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五、关于建设项目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

1、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

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第二部分企业自身应做到的软硬件及费用部分

(一)软件建设

1、应有的管理制度:

一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具备

以下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安监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安监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安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安监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2、关于定期检测:

(1)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3、关于负责人和员工的培训

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安监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安监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安监培训,普及职业安监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4、关于职业健康检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安监机构承担。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5、关于为劳动者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

上签章。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二)硬件要求

1、关于设置公告栏:

(1)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2、关于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

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三)关于费用的列支

1、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安监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安监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三十八条)

第三部分关于职业病的诊断

1、诊断部门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安监机构承担。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三十九条)

第四部分关于发生职业病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

1、关于立即报告行政部门

(1)关于发现职业病人的及时报告

用人单位和医疗安监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

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

告。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四十三条)

(2)关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及时报告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

监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安监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

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

控制措施。

(摘自《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部分关于行政部门履行监督管理

一、安监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二)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

(七)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八)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以上摘自《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

二、关于4个应备案报告未备案的罚则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条

(未备案)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备案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关于评价报告和防护设施的罚则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监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未提交评价报告)(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监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安监标准和安监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监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关于未建立规章制度和未培训的罚则

1、《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二)未采取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员工未培训)(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安监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

(五)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设立机构等)(一)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

(未制定制度)(二)未按照规定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未制定制度)(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负责人未培训)(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员工未培训)(五)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

(未存档)(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报告和公布的。

五、关于未申报、未检测、未健康检查、未告知的罚则

(1)《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监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申报)(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未检测)(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未建档案)(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申报)(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未检测)(二)未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

(未体检、未监护档案)(四)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

六、关于防护环境和设施不合格、未提供防护用品的罚则

关于未及时诊治和事故未及时报告的罚则

关于未设置醒目标识的罚则

(1)《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监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浓度超标)(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安监标准的;

(未提供防护设施或用品)(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安监标准和安监要求的;

(未维护设备)(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未检测)(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治理不合格)(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安监标准和安监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

(未诊治)(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未报告事故)(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未标识)(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九)拒绝安监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监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安监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安监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七条

(未检测、未评价、未报告、未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浓度超标)(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未防护设施、用品)(二)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未检测、评价)(四)未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未报告事故)(六)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未标识)(七)未按照规定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八)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5388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尘肺热点问答 云南返乡农民工尘肺病事件,为我们再次敲响了尘肺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警钟。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大,是造成劳动者劳动能力降低、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也是国家规定的赔偿性职业病。希望通过这期内容,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尘肺病的相关知识,以便预防和控制尘肺病的发生。 1、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肺

职业病防治法基础知识

《职业病防治法》基础知识 (一)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何时施行的? 答:2002年5月1日。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由具备资质认证的什么机构进行? 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3.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分类管理,综合管理。 5.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多少金额的罚款? 答: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6.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怎样的工作环境,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7.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何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答: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8.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

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多少金额的罚款? 答: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9.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什么部门制定?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0.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哪个部门报告? 答: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11.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哪个部门承担? 答:用人单位。 1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擅自开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多少金额的罚款? 答:十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 13.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答:三十日。 14.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作何种处理? 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文件编号:AQK—Z—12—28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 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编号:SM-ZD-43099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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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职业病防治措施有哪些

常见职业病防治措施有哪些 1、胃病防治措施: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安排车辆行程,做到间隔4~5小时用餐一次,定时定量,坚持“衡、软、缓、淡”的饮食习惯。长途运输时必须常备些新鲜水果、糕点 和饮用水。保持稳定的情绪,减轻生理、心理负担。情绪不稳定或长期过度紧张,会导致中枢神经紊乱,并对内脏器官的功能产生消极影响,首当其冲的就 是胃。 2、肩周炎防治措施: 做徒手体操,做肩关节3个轴向活动,用健肢带动患肢进行练习;做器械体操,利用体操棒、哑铃、肩关节综合练习器等进行锻炼;做下垂摆动练习,躯 体前屈,使肩关节周围肌腱放松,然后做内外、前后、绕臂摆动练习,幅度可逐渐加大,直至手指出现发胀或麻木为止。 3、腰痛防治措施: 尽量减少震动,驾驶员腰病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汽车产生的震动,应避免 旧车“超期服役”,及时更换陈旧、磨损的零部件,对汽车定期维修保养。保 持正确的驾车姿势,确保腰椎受力适度。驾车时双眼平视,座椅的靠背向后微倾,坐垫略向前翘起。臀部置于坐垫和靠背的夹角中,以在操作时不向前移为宜。持续驾车期间多一些间歇性休息。一次驾车时间一般不宜过长,否则身心 疲惫,既影响行车安全,又会危害健康。在驾车过程中,一般每隔2小时可停 车休息,这样可以帮助肌肉消除疲劳并起到复原作用,从而减少震动带来的危害。 4、震动病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震动病,必须认真保养好减震器,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正确使用轮胎花纹;在驾驶车辆时应平顺柔和,避免野蛮操作;将驾驶座位 调整至适当的位置,最好在座位靠背上装配富有弹性的垫子,以起到分散震动 冲击的作用;在握方向盘时用力要适度,最好戴纱手套,使手掌与汽车的接触 成为间接接触,以缓冲震动的作用和刺激。 5、颈椎痛防治措施: 首先调整好汽车驾驶座,使方向盘和踏板容易够得到;驾车时要坐直,臀 部尽量靠紧椅背,上身挺直,膝盖略屈,但不可妨碍操纵方向盘;必要时可调

职业病相关知识

职业病相关知识 一、如何避免职业病?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它又是可以预防的疾病。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治法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1.职业病防治要从致病源头抓起。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使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定期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并提供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监护。 2.卫生与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劳动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工作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点时,在何处申请诊断职业病? 考虑到劳动者流动性较大,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可以在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申请诊断。考虑到职业病的诊断需要依据患者职业史、患者所在作业现场的职业卫生学监测调查资料、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综合判定,建议首先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申请诊断。

二、一般医疗机构能否诊断职业病? 由于职业病诊断的特殊性、复杂性,其结论往往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需要严格规范化管理,一般医疗机构不能进行职业病诊断,不能任意出具涉及职业病的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卫生厅(局)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诊断时需有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三、粉尘职业病防护措施 由于长期接触粉尘,对人体本身的危害,根据其物理和化学兴致的不同,还有进入人体量的多少,可引起的病变多种多样.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作用等。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有如下4种表现: 1.粉尘沉着症有些金属(铁、钡、锡等)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逐渐消退。 2.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 3.呼吸系统肿瘤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导致萎缩性病变;此外,还可形成咽炎、喉炎、气管炎等;作用于皮肤可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金属和磨料粉尘可引起角膜损伤,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 易版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业病危害,防治职业 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 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xx年版)的通知第三条 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

常见职业病的防治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常见职业病的防治正式版

常见职业病的防治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预防职业病的基本措施 开展职业病三级预防工作,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健康教育等几个方面。 (一)管理措施 建立和健全厂矿劳动卫生管理机构,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令,坚持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安全卫生制度,保持安全卫生防护设备完好有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技术措施 它主要包括治理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

的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汁、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实行“三同时”;改革生产工艺,以无毒、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物质;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管道化、密闭化,防止有毒物质跑、冒、滴、漏,加强机械化通风,改善采光、照明设施,积极治理废水、废气和废渣(三废)等,这是控制和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预防职业病的最根本的措施。我们通常把这些措施称为职业病的第一级预防措施。 (三)保健措施 1.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这是辨别、评价和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鉴定防护设施效果以及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一、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有哪些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分10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它职业病。 三、如何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 1、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工作。 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是减少和杜绝职业病的有效之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治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出资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其它应做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在严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预防措施的警示牌。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职业危害如实告诉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同时单位应提供符合防治

建筑行业常见职业病及预防措施

常见职业病及预防措施 根据建筑行业特点,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从事各项工作可能会导致的常见职业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如下行业常见职业病及预防措施: 一、常见职业病种类及危害对象 (一)粉尘病 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施工现场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石棉屑、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石工、风钻工、炮工、出碴工、电(气)焊等工种。 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生产性毒物 可使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因子受到污染,被人体接触或吸收,可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比如:铅、苯、二甲苯、聚氯乙烯、锰、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亚硝酸盐等。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油漆工、木工、防水工、电焊工等。 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加强作业区的通风

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振动 振动就是物体在力的作用下,沿直线或弧线经过某一中心位置(或平衡位置)的来回重复运动。振动病是长期接触强烈振动而引起的以肢端血管痉挛、上肢骨及关节骨质改变和周围神经末稍感觉障碍的职业疾病。在建筑施工现场中,振动是经常可以遇到的,常与噪声相结合而作用于人体,建筑施工中主要有:砼振动棒、凿岩机、蹦车、风钻、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等。 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噪声 是建筑施工过程及构件加工过程中,存在的多种无规则的音调及杂乱声音。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噪声来源于搅拌机、空压机、电动机、检振动棒、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等;施工现场要求控制在85分贝以内,但实际建筑施工现场噪声均超标,达到95-100分贝。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木工,钢筋工、土建工、电焊工等。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车间是日常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责权限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对车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车间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司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报告。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公司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第十条:公司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身份的真实性,任何人均不得

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编号:SM-ZD-31147 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引起职业病常见的有毒物质和粉尘有哪些? 氨、苯、苯胺、丙烯腈、氯、二氧化氮、汞、氟化氢、焦炉逸散物、硫化氢、氯乙烯、锰化合物、硝基苯、一氧化碳、铅及其化合物、水泥粉尘、电焊粉尘、铸工粉尘等。 2、有毒物品是否能对劳动者造成危害? 主要取决于作业条件:接触的机会。作用的强度和人的因素。 3、有毒物品对劳动者造成什么危害? 引起劳动者职业中毒。后果能使劳动者致死、致伤、致畸、致突变、致癌和致子代效应。 4、有毒物品主要通过什么途径进入人体的? 三个途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 5、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江苏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理》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必须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公司必须告知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存在的危险危害性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等。 (5)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6)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7)严禁使用童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危险品的作业。 (8)严禁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混在一起,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进水。 (9)有害作业场所尽量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严禁住人。 (10)企业为员工提供宽敞明亮、通风良好、无噪音的作业场所,并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把有害因素绝对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职业卫生管理基础知识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基础知识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792-58 职业卫生管理基础知识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1)卫生部门职责 ①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②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③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④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安全监管部门职责 ①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

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 ②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 ③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 ①卫生部制定或发布涉及作业场所的法规应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协商。 ②两个部门每年召开一次协调会,通报有关情况,协调有关工作。卫生部门对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安全监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截止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仅2010年度新报告尘肺病23812例子,死亡679例。 一、职业病(occupational)的定义 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的分类 尘肺(13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中毒(56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职业性肿瘤(8种) 其他职业病(5种) 职业病的特点

职业病的预防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 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 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③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 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工艺过程:往往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变化。 2、劳动过程: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的布局、作业者的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脑力和体力劳动比例等。 3、生产环境:既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的大自然环境。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有毒物质:铅、汞、苯、一氧化碳等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 2.物理因素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 ?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 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 因素、生物因素等)。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危害管理知识培训测试题1

职业病危害管理知识培训测试题1 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为了更好的管理职业病进行培训。下文是职业病危害管理知识培训测试题,欢迎阅读! 职业病危害管理知识培训测试题1 1、粉尘引起的职业病危害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 )、尘肺等疾病。 a.肠胃溃疡性 b.局部阻塞性 c.局部麻痹性 d.致癌性 2、游离二氧化硅粉尘能引起接触粉尘的职工得( )病。 a.鼻腔癌 b.皮肤肿瘤 c.矽肺 d.食道癌 3、根据生产性粉尘的性质可分为三类: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 )。 a.刺激性粉尘 b.剧毒性粉尘 c.高电离性粉尘 d.混合性粉尘 4、下列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属于化学因素的是:( ) a.真菌 b.病毒 c.工业毒物 d.辐射 5、目前我国生产性粉尘的卫生标准有( ),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容许浓度。 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b.工人接触时间肺总通气量 c.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6、危害度评价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包括( )。 a.毒理学资料和流行病学资料 b.毒理学资料、流行病学资料和接触水平资料

c.毒理学资料和接触水平资料 d.毒理学资料、流行病学资料、传染病学资料和接触水平资料 7、( )能引起电光性眼炎。 a.射频辐射 b.红外线 c.紫外线 d.激光 8、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由国家( )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法定职业病。 a.行政部门 b.主管部门 c.职业部门 d.技术部门 9、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中不包括( )。 a.石墨尘肺 b.重金属尘肺 c.云母尘肺 d.电焊工尘肺 10、生产过程中职工患有的霉菌,按其性质划分属于( )。 a.化学因素 b.物理因素 c.生物因素 d.传染性因素 职业病危害管理知识培训测试题2 1、根据生产性粉尘的性质分类,炸药属于( )。 a.无机性粉尘 b.混合性粉尘 c.有机性粉尘 d.化学性粉尘 2、( )对健康的影响主要是对眼部影响和对皮肤造成的。 a.射频辐射 b.红外线 c.紫外线 d.激光 3、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分为( )。 a.空气动力噪音和机械性噪音 b.空气动力噪音、机械性噪音和电磁性噪音 c.空气动力噪音和电磁性噪音 d.空气动力性噪音、机械

常见职业病的防治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788 常见职业病的防治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常见职业病的防治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预防职业病的基本措施 开展职业病三级预防工作,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健康教育等几个方面。 (一)管理措施 建立和健全厂矿劳动卫生管理机构,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令,坚持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安全卫生制度,保持安全卫生防护设备完好有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技术措施 它主要包括治理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汁、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实行“三同时”;改革生产工艺,以无毒、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物质;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管道化、密闭化,防止有毒物质跑、冒、滴、漏,加强机械化通风,改善采光、照明设施,积极治理废水、废气和废渣(三废)等,这是控制和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预防职业病的最根本的措施。我们通常把这些措施称为职业病的第一级预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内容 1、什么是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种类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5、什么是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劳动者应当在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 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什么部门? 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8、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哪些措施? 及时组织救助、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9、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0、职业健康监护中健康检查的种类有哪些? 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检查分为五类: 上岗前检查;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

离岗时检查; 应急健康检查; 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 11、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告知劳动者本人? 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12、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来承担? 用人单位。 1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有哪两种形式? 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1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似乎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哪些内容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6、警示标示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7、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的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车里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8、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是故应急救援预案。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宁鲁石化有限公司作业场所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第三条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3、安全监察部全面监督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管理及要求 1、总要求: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 2、防治工作。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经过培训上岗,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

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应隐瞒或欺骗。 3、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必须设置符合国标要求的警示标志。 4、职业健康危害告知 1)各单位的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制定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车间应定期公示各类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并把接触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3)员工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健康档案,员工终止与本单位工作关系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具体要求: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设备、岗位、工艺、环境及职业安全方面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设备、岗位、工艺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应包括:如何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 2、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岗位管理制度,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反馈不安全因素,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职业健康体检 1、职业健康体检具体执行《职业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碍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和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必须定期参见职业健康体检及相关年审、复审的体检工作。 3、每年健康监护体检后,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分析,包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简易版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简易版 一、尘肺热点问答 云南返乡农民工尘肺病事件,为我们再次敲响了尘肺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警钟。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大,是造成劳动者劳动能力降低、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也是国家规定的赔偿性职业病。希望通过这期内容,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尘肺病的相关知识,以便预防和控制尘肺病的发生。 1'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

身性疾病。肺纤维化就是肺间质的纤维组织过 度增长,进而破坏正常肺组织,使肺的弹性降低,影响肺的正常呼吸功能。 2、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对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纤维化疾 病的统称,我国法定职业病目录中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以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等十三种。 3、尘肺病有哪些临床表现? 尘肺病无特异的临床表现,其临床表现多与合并症有关。尘肺病早期矽肺没有明显自觉症状,或者只有很轻微的自觉症状,往往是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时才会发现。 但随着疾病的进展,特别是晚期的矽肺病人,就会出现或轻或重以呼吸系统为主的自覚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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