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管理转型构建决策、监督、执行体系的要求,为强化内部监督,探索建立公司内部监督体系,提升各管理层级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特制定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及运行细则如下:

一、构建监督体系的意义、定位、转型方向

㈠意义:监督管理体系是公司管理转型,建立决策、监督、执行三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利益、规范管理行为、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全面提升员工的执行力,对公司基业长青、持续稳步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㈡定位:监督体系是相对独立于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的内部监督管理的运行体系,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决策信息的畅通、保障高效执行、维护公司利益。

㈢转型方向:根据公司管理转型的总体规划,监督管理体系转型的方向应由职能管理转型为体系运行,由结果的监督转型为对过程的监督。

二、监督管理体系架构及运行

监督管理的组织架构是为了保证监督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通过监督体系的运行,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执行力,其管理架构是(集团监督委员会→监察审计部)→企管监察处→监督网络→公司及各处、室、厂。

三、监督机构的运行体系

㈠监督机构。

企管监察处是公司下属的内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单位、处室、子公司的监督和审计。

1、专职监察审计:负责对公司决定决议的执行、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协助集团监察审计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等。

2、兼职督察:日常生产运行督察、与现生产相关的工程建设督察、日常设备管理督察,监督本二级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监督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职行为的正确性。

㈡信息传递。

专职监察审计人员每月向部门领导汇报一个月的监督工作、重大监督事项随时汇报;兼职督察人员每季向企管监察处汇报,重大监督事项随时汇报。每月企管监察处以书面形式向集团监察审计部汇报监督信息。

㈢监督的内容。

1、专项审计监督。

对各处、室、厂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或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审计;对川密公司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

2、效能监督。

审计评价执行工作(经济)计划、公司决定决议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勤政敬业情况,履职过程中的廉政情况等。

3、资产处置监督。

资产处置监督的主要内容:审查资产处置报批程序、决策程序、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合规性等。

4、物资采购监督。

物资采购招(邀)标审查、大宗物资采购价格合理性评价、大宗物资供货商选择的合理性评价。

四、监督管理的工作流程

举报或监督人员发现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并收集资料→形成调查报告→按问题大小(一般问题、较大问题、重大问题)分别由本公司做出决定并报集团监察审计部备案、集团监察审计部做出处罚决定并备案、集团监督委员会做出决定监察审计部执行并备案。

五、监督的标准和依据

㈠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㈡公司下达的经营计划、公司的决定决议、公司的管理制度等。

六、监督机构的权限

㈠专职监察审计的权限。

1、检查权:监察部门有权查阅、提取、复制相关资料,要求相关人员解释和说明问题,责令停止违规违纪行为。

2、建议权:根据监察结果,提出监察奖惩建议。对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建议公司按制度进行处理;对较大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管理当局建议给予经济处罚和降职、撤职等处罚。

3、知情权:监察部门有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

4、评价权:有权评价二级单位的经营效果、负责人履职行为的正确性。

㈡兼职督察的权限。

1、检查权:有权对生产运行、设备管理、与现生产相关的工程建设、生产工艺管理、管理制度的执行、公司决策决议的落实进行检查。

2、知情权:有权参加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会议,有权知晓、查阅生产经营的报表。

七、监督的方式方法

1、巡查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违规违纪情况。

2、抽查法:根据公司下达的重点工作、重点控制项目,抽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3、审计检查法:根据年审计计划,对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检查。

4、监察通报法:对公司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公司制度情况,利用监察通报给予表扬或批评。

5、重点检查法:对重大偏差、违规违纪问题,经人举报有较严重问题的单位,成立专项小组进驻检查。

七、沟通协调机制和纪律要求

㈠沟通协调机制。

1、季度例会:企管监察处每季召开一次专兼职监督员会议,总结一季度以来的监督情况,布置安排下季度的监督工作。

2、工作汇报:专职监督审计人员每月向部门领导汇报一个月的监督工作、重大监督事项随时汇报;兼职督察人员每季向企管监察处汇报,重大监督随时汇报。每月企管监察处以书面形式向集团监察审计部汇报监督信息。

㈡纪律要求。

1、对监督人员的纪律要求

专兼职督察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漏、传播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参与、干预各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汇报监督信息,不得拖延上报、谎报、隐瞒不报;专职监督人员不得向被监督对象泄漏监督信息,兼职督察人员的监督信息不得横向交流和向被监督对象泄漏;对与自己有亲属及其它利益关联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专兼职督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增强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异常动向和违规违纪现象的敏感度,提高监督水平。客观公正,实是实事求是的评价各单位负责人的管理效能。

2、对被监督单位的纪律要求

自觉接受监督,不得设置任何障碍或采取任何方法规避监督;被监督单位的生产经营会议,兼职督察人员应列席参加,让其了解生产经营信息、数据,为监督信息畅通提供保障;被监督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生产经营的各种信息;严禁对兼职督察人员打击报复,违者严肃处理。

八、监督结果的处置

㈠提供奖惩依据:每月企管监察处对各单位执行相关监察事项情况的评价,为各单位月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㈡提供人事任免参考:依据对经营业绩的监督评价,作为公司人事任免、管理权限调整提供参考。

九、本细则发文之日起试行。

薪酬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薪酬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薪酬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 一、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促使员工将个人发展和切身利益同公司的发展和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组织效率,提升公司竞争力,特设计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计原则 二、公平性是薪酬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公平性包括: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个人公平和程序公平。东江环保基于对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人力资源战略,基于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三、为鼓励员工提高绩效水平、素质,关注公司的发展,采用员工薪酬同其绩效考核结果、部门绩效结果、公司绩效结果相结合方式,即以岗位职责为基准,以绩效考核拉开差距的绩效薪酬体系。 四、鉴于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人员构成特点,本管理制度的另一个原则是按分类管理思路,将公司员工分为基地和总部两大类,各类员工对应于不同的市场薪酬数据,从而具有不同的薪酬结构;将关键职位人员和其他人员区别开来,对关键职位人员采用长短期激励相结合的模式,对其他人员采用短期激励的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五、本方案使用范围包括东江环保的总部人员、沙井基地人员,不包括独立核算子分公司。 第四条组织领导 六、为了加强对薪酬管理的领导,保证本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成立薪酬方案执行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评审组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审核修改、实施效果的验收批准以及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 第五条薪酬结构 七、薪酬制度是指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系统的薪酬确定、发放、调整的准则和办法。它包括薪酬等级制度、绩效工资制度、薪酬

调整制度和薪酬发放规定等。 八、东江环保将采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法分配薪酬。东江环保的员工的总收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总部 总收入=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季)+年终奖+延期支付(55级以上)+福利 基地 总收入=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月)+年终奖+延期支付(55级以上)+福利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按月发放的固定的工资部分,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基本工资的目的是东江环保保障员工获得与市场同类人员相同或略低的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工资根据连续四个考核周期(即一年)根据员工绩效结果进行一次调整,具体见薪酬调整。 (2)总部季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季度绩效结果按季度发放,原则上与部门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挂钩。特别说明:季度绩效工资不是员工必然的收入,只有个人绩效达到一定层次才有机会获得。 (3)沙井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员工月度绩效结果按月度发放,原则上与部门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挂钩。特别说明:月度绩效工资不是员工必然的收入,只有个人绩效达到一定层次才有机会获得。 (4)年终奖:原则上与公司年度绩效、部门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挂钩。特别说明:年终奖不是员工必然的收入,只有个人绩效达到一定层次才有机会获得。 (5)延期支付:55级以上人员(含55级)在任期满,如果整个任期达到公司的期望,将获得延期支付的全额。 (6)福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福利,福利主要包括基本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带薪休假等,具体见东江环保《员工福利制度》。 九、基本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年终奖和延期支付共同构成员工的工资。不同员工的工资金额取决于员工所处的工作性质和职务等级。职务等级用以衡量职位在公司内的相对重要价值。职位等级的高低反映了决定薪酬水平的基本因素:职责的重要性、工作的复杂度、对任职者的要求等。公司使用的职位评估系统是国际职位评估系统(IPE3)。不同的职位等级对应于不同的工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了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我委制定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的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应当遵守《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报国资委备案。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负责投资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责,管理构架及相应的权限; (二)投资活动所遵循的原则、决策程序和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的管理;

(四)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系与实施过程的管理; (五)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实施与过程的管理; (六)项目后评价工作体系建设与实施的管理; (七)投资风险管理,重点是法律、财务方面的风险防范与重大投资活动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 (八)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国资委对企业投资决策程序与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并给予指导完善。 第五条企业投资活动应遵循《办法》第六条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纳入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定量管理指标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发展规划期内非主业资产规模占企业总资产合理比重和年度投资中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合理比重的内控指标; (二)企业发展规划期内资产负债率的控制指标; (三)企业内部投资收益率的控制指标。未建立指标体系的企业可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已建立指标体系的企业也可参考相关参数进行修正; (四)发展规划期内各类投资活动中自有资金的合理比重; (五)发展规划期内各年度新开工项目投资额占总投资的合理比例。 上述(一)、(二)两项指标由企业在发展规划中提出,经国资委审核确认后作为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监督管理的基础指标。其余三项指标作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活动的参考指标。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编制并报送年度投资计划。报送的年度投资计划应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按照本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填写年度投资计划表,并于当年1月31日前报送国资委。 第七条国资委按照《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进行以下指导: (一)指导企业在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导企业做好年度投资计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反违章禁令,督促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杜绝违章作业,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监督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生产服务为宗旨,遵循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职责、权力与职业准则 第三条安全环境监督中心职责 1、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对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履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 2、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生产、交通运输、“三违”情况监督,定期将监督结果、分析报告、对策建议报安委会、总监、管理部门,发现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3、负责要害部位现场动火、大型施工、有毒有害等作业现场监督。 4、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6、对建设工程和油田施工作业以及日常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7、对技术服务单位的资质、安全合同履行、井控设施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监督的职责 1、负责基层单位、生产作业或者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以及各级机关部门的安全监督。 2、对被监督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查纠“三违”行为,督促隐患整改。 3、及时完成安全监督报告和记录,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监督的权力 1、在监督过程中,有进入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权;必要时可要求受检单位对作业设施及其相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权。 2、对发现的“三违”行为,有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者按规定进行处罚权。 3、对发现的隐患有责令整改权,在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工权。 4、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停止作业或停工,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危险区域权。 第六条监督的职业准则 遵纪守法、尊重民俗;信守合同、保守秘密;敬业诚信、恪尽职守;严以律己、敢于负责;客观公正、文明服务。 第三章监督内容与程序 第七条安全监督工作方式与范围 以巡回监督、划片监督、专项监督等日常监督形式,对油田公司所属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审批人审核人编制人编制日期荣乌高速第SDHFJ-3合同段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 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 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 第四条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 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 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 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docx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 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 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A安全生产监督方案 a)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b)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c)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 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应 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应具 有针对性; d)监督管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批后实施; e)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 程序报批。 f)监督管理方案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制度如下: ①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制度; ②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制度; ③ 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核验制度; ④ 检查验收制度;巡查、旁站制度;督促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通 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整改制度; ⑤ 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制度; ⑥ 工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安全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⑦ 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a)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六章简易程序 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九章附则 附件: 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 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 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 1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不予备案告知书 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 (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实施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

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企管法规处2020年发布

文件管控信息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XXX) 1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油库、加油站。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细则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XX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油安〔2013〕483号) 2.2《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股份〔2019〕16号)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承包商 指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包含公司使用的维修改造、日常检维修、设备维保等单位。 4风险

5职责 5.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承包商安全监督部门,主要职责为: 5.1.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5.1.2负责制修订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5.1.3负责承包商选择、使用、评价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1.4负责检查、指导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1.5参入工程建设承包商入围安全资质审查; 5.1.6参入承包商的业绩评价; 5.1.7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5.1.8参与工程建设承包商及HSE体系审核。 5.2企管法规处主要职责为: 5.2.1负责组织提出招标文件中承包商应遵守的安全标准与安全资质文件; 5.2.2负责组织承包商入围前资质审查; 5.2.3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安全准入的评审和审批; 5.2.4负责承包商入围及清退管理; 5.2.5负责建立承包商名录。 5.3工程建设处是承包商直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5.3.1负责承包商施工过程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5.3.2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 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 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 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 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 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 (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 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试行) □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薪酬类别(见下表) 表一、薪酬类别与结构表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GDLJD Q/XXX XXXXX—XXXX 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标准体系代码:11013 GDLJD 1003-2014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实施的基本原则 (1) 3.1 合法性原则 (1) 3.2 系统性原则 (1) 3.3 有效性原则 (1) 3.4 持续性原则 (1) 4 实施方法和程序 (2) 4.1 实施方法 (2) 4.2 实施程序 (2) 5 实施的监督检查 (3) 5.1 监督检查方式 (3) 5.2 监督检查内容 (3) 5.3 监督检查程序 (4) 6 检查结果的处理 (4) 6.1 制订纠正措施 (4) 6.2 跟踪督促措施实施 (4) 6.3 纠正措施的验证 (4) 6.4 纳入绩效考核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DLJD 1002-2014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批准: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标准实施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和程序、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检查结果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开展服务标准实施及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421.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T24421.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 GB/T24421.4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GDLJD 3042-2014 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程序 GDLJD 3043-2014 社区服务评价和改进程序 3 实施的基本原则 3.1 合法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合法性原则,即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保证安全、保护环境、保障服务业组织和顾客的合法权益。 3.2 系统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系统性原则,统筹兼顾,遵照GB/T24421.1、24421.2、24421.3、24421.4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标准的过程中应关注相关标准间的协调性,以保证标准实施的总体效果。当服务业组织建立了标准体系后,其所有服务标准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实施。 3.3 有效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有效性原则,全面、准确地实施标准,注重实施效果。实施标准时,既要考虑眼前利益,又要考虑到长远利益;应顾全大局,局部服从整体,把保证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应因地制宜,根据服务业组织不同的设施设备、环境、人员和技术条件,分别实施服务标准中不同的服务等级要求,并努力改善条件,使服务质量不断升级。 3.4 持续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持续性原则。实施标准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循环过程,应使每一次循环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标准要求,并不断改进实施方法,提高实施效果。

51号《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其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的全过程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本细则所称安装、拆卸,是指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移位、附着、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信息 1 / 92

管理系统,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工作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考核。鼓励积极推广应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租赁行业确认,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使用单位向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一体化服务和信用评价好的出租单位承租建筑起重机械。 第二章各方主体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和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安装和拆卸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权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按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

(完整版)国企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完整版全解析)

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凝聚力,逐步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建立一个与市场同业竞争机制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把员工个人业绩同企业的经营业绩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达到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目的,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x 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一、编制原则 薪酬方案编制的原则是: 1、工资结构的调整与完善企业内部机制相结合,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相结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评相结合; 2、强调绩效分配导向,注重激励性和公平性,追求薪酬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实现公司薪酬策略,为公司整体经营战略服务; 3、“建立框架、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分步实施” ,实现公司内部分配层次的多样化,激活用人机制。 4、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操作、政策公开、个人保密”制度。 二、指导思想 薪酬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1、强化激励作用,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 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 2、工资水平定位适中,内部分配结构趋向合理,重视生产、技术一线人

员,有利于开发和吸引人才,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完成。 三、实施范围 薪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从省公司本部借用的人员按省公司规定由人才中心直接管理并执行省公司本部的薪酬体系,并结合公司的考核体系对绩效工资实施考核调整;公司从电力系统借调人员模拟省公司本部借用人员的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四、薪酬体系 公司根据管理、软件产品研制和市场营销作业三大职系不同的工作特点,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协议工资等。 五、岗位绩效工资制 根据薪酬体系的划分,薪酬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岗位考核工资;二是生产作业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项目(营销)绩效考核工资,三是工勤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劳动力市场价位工资: 1、薪酬元素 (1)、岗位薪点工资: 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评定出对应的岗位级别(岗位区间标准详见附件一),作为确定岗薪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等、等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薪等级(岗位薪点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管理转型构建决策、监督、执行体系的要求,为强化内部监督,探索建立公司内部监督体系,提升各管理层级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特制定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及运行细则如下: 一、构建监督体系的意义、定位、转型方向 ㈠意义:监督管理体系是公司管理转型,建立决策、监督、执行三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利益、规范管理行为、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全面提升员工的执行力,对公司基业长青、持续稳步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㈡定位:监督体系是相对独立于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的内部监督管理的运行体系,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决策信息的畅通、保障高效执行、维护公司利益。 ㈢转型方向:根据公司管理转型的总体规划,监督管理体系转型的方向应由职能管理转型为体系运行,由结果的监督转型为对过程的监督。 二、监督管理体系架构及运行 监督管理的组织架构是为了保证监督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通过监督体系的运行,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执行力,其管理架构是(集团监督委员会→监察审计部)→企管监察处→监督网络→公司及各处、室、厂。 三、监督机构的运行体系 ㈠监督机构。 企管监察处是公司下属的内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单位、处室、子公司的监督和审计。. 1、专职监察审计:负责对公司决定决议的执行、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协助集团监察审计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等。 2、兼职督察:日常生产运行督察、与现生产相关的工程建设督察、日常设备管理督察,监督本二级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监督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职行为的正确性。 ㈡信息传递。 专职监察审计人员每月向部门领导汇报一个月的监督工作、重大监督事项随时汇报;兼职督察人员每季向企管监察处汇报,重大监督事项随时汇报。每月企管监察处以书面形式向集团监察审计部汇报监督信息。 ㈢监督的内容。 1、专项审计监督。 对各处、室、厂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或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审计;对川密公司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 2、效能监督。 审计评价执行工作(经济)计划、公司决定决议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勤政敬业情况,履职过程中的廉政情况等。 3、资产处置监督。 资产处置监督的主要内容:审查资产处置报批程序、决策程序、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合规性等。 、物资采购监督。4. 物资采购招(邀)标审查、大宗物资采购价格合理性评价、大宗物资供货商选择

工资改革薪酬体系实施细则最新版本

工资改革 薪酬体系实施细则 第一章中心薪酬体系 第一条本中心员工的薪酬实行职务给予制,按其所派任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给予不同职级的薪酬。 第二条本中心员工的薪酬由静态工资、动态工资、人态工资三部分组成。 (1)静态工资(职位工资)——员工的基本工资。 (2)动态工资(绩效工资)——高、中层管理人员的年薪或一般员工的奖金。(3)人态工资(工龄工资)员工在本公司的年功工资、各类随人变化的津贴等。第三条本中心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薪酬统一在一个完整的薪酬体系中,统一使用等级差,共分为10个职级。即以20%-40%作为级差,测算出各职级薪酬的薪金点数。 第二章静态工资的发放 第四条静态工资,即员工的基本工资,是根据职位的重要程度和职责的繁简程度所确定的。 第五条静态工资是员工生活的基本保障,不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变化。无论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坏,企业均应为员工发放基本工资。 第六条本公司静态工资实行“下发制”。每月按时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遇休息日顺延。工资发放采用现金或银行自动转账方式。 第七条新入公司的员工,当月工资按实有出勤计算。 第三章动态工资的发放 第八条动态工资,即员工绩效工资。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年薪(含半年薪),适用于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另一种为奖金(包括销售提成、研发项目提成),适用于中心一般员工。 第九条中心每年视财务状况,经主任会议的核定,按中心规定和员工考核结果发放高、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和员工奖金。 第十条动态工资所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因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别。级别越高,。动态工资

第十一条动态工资的计算方法: (1)行政管理序列动态工资(绩效奖金)=[年薪-(每月静态工资+人态工资)×12] ×(目标考核所得分数×100%) (2)销售序列动态工资(提成奖金)=有效合同销售额×%(提成) (3)产品开发奖直接产生销售收入的%或毛利的% 第十二条年薪的动态工资实行标准依据目标管理考核制定。每季度末,每年年中和每年年终根据中心经济效益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十三条高层管理人员(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总监)、高级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以年度为动态工资的发放期限,具体发放时间为第二年的春节前。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部长、各下属单位经理)实行“半年薪制”。以半年为动态工资的发放期限,具体发放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和第二年的春节前。 第十五条一般员工(职能部门专员、其他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动态奖金制”。实行季度考核,按季度发放动态工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 第十六条技术、产品研发人员完成某项工作、成果颁发特殊奖励。其研发的成果经鉴定后投放市场,按其直接产生销售收入或毛利的5-10%提取提成。 (1)自该产品第一份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按销售合同额的5-10%提取奖金,第三年至第五年按前两年比例减半提取特殊技术津贴。 (2)特殊技术津贴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提成,并报主任及财务部备案。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5-10%提取提成奖金,在单项合同留有尾款的情况下,其单项合同的提成工资最多支付至3-5%,另3-5%在单项合同尾款付清时的一次结清。 第十八条完全市场化的部门员工动态工资实行“底薪+提成工资制”。按月发放动态工资,具体发放时间同静态工资发放时间。 第四章人态工资的发放 第十九条人态工资是由年功工资(企业工龄津贴)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贴构成。 第二十条年功工资是对工资较低的新员工和长期服务于本中心的员工的一种激励和补偿。根据员工在本中心工作的年限给予不同的本中心工龄津贴。 第二十一条其他津贴包括以下几项。 (1)其他津贴一律归纳到工资中,不再计发。 (2)工龄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职员工享受此工资。 (3)人态工资采用现金或银行自动转账方式发放。 第二十二条年功工资按月计算,在每月月末和静态工资一起发放,总额以分段累进制计算。 第五章职级的确定办法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 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515-13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

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民航华北地区引进民用运输飞机评估及 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华北地区航空运输持续安全和协调健康发展,规范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引进民用运输飞机(以下简称“飞机”)的评估及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引进民用运输飞机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7]6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对注册地在华北地区具有中国民航规章CCAR-121部运行合格证持有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购买、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湿租等方式引进飞机的评估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申请人航空安全状况、飞行及乘务人员保障实力、守法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协助其他管理局进行引进飞机评估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经管理局评估,直接报民航局审批: (一)续租飞机、变更飞机引进方式或租期; (二)同座级同类型飞机等量置换; (三)因筹建航空公司引进飞机;

(四)境内不具有直接股权关系的航空公司之间湿租飞机。 第二章 项目申请 第五条申请人引进飞机,实行项目定期报批制度。申请人应于每年5月底前向管理局报送下年度的飞机引进项目评估申请,每年2月底前报送当年度调整后飞机引进项目评估申请。 第六条飞机引进项目评估申请材料(一式八份)包括: (一)机队规划执行情况,包括当年机队规模、机队规划指标使用情况,飞机引进退出情况; (二)计划引进飞机的机型、数量、进度、引进方式以及拟执飞航线、过夜基地保障能力情况; (三)航空安全。包括申请人前三年机械原因事故征候万时率、人为原因事故征候万时率、严重事故征候万时率、飞行事故情况及其他安全指标完成情况; (四)飞行、乘务人员现有实力及前12个月平均飞行时间数据。申请人引进国产飞机项目,以及机队年增速在12%(含)以下(以上年末机队数量为基数,下同)或年净增3架(含)以下的非国产飞机引进项目,无需报送飞行乘务时间数据; (五)人员保障能力承诺书。对于未达到人员实力标准的飞机引进项目,申请人可提供书面承诺,提交其申请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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