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流程

山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流程

一、省内调转基本流程:

1.个人前台填写调转申请并提交;

2.等待调出地审核通过;

3.审核通过后,个人前台待办事宜可打印调转表;

4.个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表,及其他调转表上要求携带的资料去调入地现场办理调入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会计之星”,身份证登录个人界面。

正确填写属地、调入地单位(调入地单位请填写工作单位,不可直接填写财政部门),并提交审核。

提交后请等待审核,待办事宜会显示以下状态,未审核时可撤销申请。

2.调出地受理通过后(调出地受理通过时限一般为一个星期),待办事宜提示以下状态

3.打印“登记表”(一式三份);

4.于90日之内去调入地现场办理转入手续,调入地接收确认调转成功。

5.特殊情况:调入人员填写调入地错误,调出地审核前可自行撤销,重新填写;调出地已审核,调入地未审核,需本人持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调入地财政局现场办理,撤销调转,撤消后可重新在网上申请办理调转手续。

二、调往省外基本流程:

1.个人前台填写调转申请(必须与调入地财政局联系好确认接收)后再提交审核;

2.待办事宜提示打印调转表(一式三份);

3.持相关资料直接到调出地财政局办理调出手续;

4.调出地办理结束(一个月以后,90天之内)个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表,及其他调转表上要求携带的资料去自己选定的调入地现场办理调入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会计之星”,身份证登录个人界面。

2.填写调出申请

提交后待办事宜显示

注:会计人员需要和调入地财政部门联系,确认能接收方可办理转出。

3. 打印一式三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调出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注:转出手续可以代办,但是代办人必须持需转出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一式三份的调转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调出地管理员受理后,会计之星首页即可查询转出人员信息。

4.会计人员持相关手续到省外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请在调出一个月之后,90日之内去调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5.特殊情况:(1)调转人员申请时如未找到调入地财政局属地,请与调入地财政局联系是否已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进行调转,未使用平台的暂时不得办理调出。(2)办理调出后一个月后仍未在所选调入的属地查询到调转信息请及时与调出财政局联系,重新处理调转数据。

三、省外调往省内基本流程:

1.会计人员须在会计之星“注册”,注册时填写真实的信息;

2.等待个人界面待办事宜提示“换证申请”,填写并打印;

3.会计人员持调转表、申请表及二代身份证、其他资料到调出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调入手续。

4.调转成功,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步骤如下:

1.外省转入会计人员,需要先在“会计之星”首页进行“注册”,并确定调出地财政局已将信息放入财政部平台,我省不接受非平台调转人员(如下图)。

2.调出地须将会计人员的调转信息放在“财政部调转平台”上,我省会定期定批的接收会计人员,接收后导入“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接收周期为自调出地财政局将信息放如平台后一个月内),会计人员在个人界面就可看到本人的档案信息。

3.有“待办事宜”的提示后,按照待办事宜提示填写换证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

4.携带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换证申请表、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调入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手续在转出日起90日内去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转入以及换证手续即可。

5.特殊情况:我省只接收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的调转数据,平台上没有数据的一律不办理调入手续,退回原属地。

调转业务办理流程

一、省内调转:

1.会计人员进入“会计之星”个人界面,点击左侧“调转申请”,并认真填写。

2.等待调出地管理员网上受理,确认转出(会计人员无需到调出地办理,调出地财政局会定期受理申请)。

3.申请受理后,会计人员打印《调转登记表》。

4.90天内到调入地现场审核,调入地财政局确认调转,并在证书内页和《调转登记表》上分别盖章确认。

5.调转成功。

二、调往省外:

1.会计人员进入“会计之星”个人界面,点击左侧“调转申请”,并认真填写。

2.会计人员按照前台提示打印《调转登记表》,到调出地财政局审核(会计人员必须到调出地现场办理)。

3.调出地财政局现场审核,受理通过后在证书内页登记转出,并在《调转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4.省级财政部门定期向财政部平台上传信息。

5.会计人员持相关手续,自调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后,90天内到省外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

6.调转成功。

7.特殊情况:个人提交调转申请时提示“调入地无效”,这种情况暂不能调转,请与调出地财政局联系。待对方开通与财政部调转平台后,我们会及时开通相应的调转业务。

5.特殊情况:(1)调转人员申请时如未找到调入地财政局属地,请与调入地财政局联系是否已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进行调转,未使用平台的暂时不得办理调出。(2)办理调出后一个月后仍未在所选调入的属地查询到调转信息请及时与调出财政局联系,重新处理调转数据。

三、省外调往省内基本流程:

1.会计人员须在会计之星“注册”,注册时填写真实的信息;

2.等待个人界面待办事宜提示“换证申请”,填写并打印;

3.会计人员持调转表、申请表及二代身份证、其他资料到调出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调入手续。

4.调转成功,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步骤如下:

1.外省转入会计人员,需要先在“会计之星”首页进行“注册”,并确定调出地财政局已将信息放入财政部平台,我省不接受非平台调转人员(如下图)。

2.调出地须将会计人员的调转信息放在“财政部调转平台”上,我省会定期定批的接收会计人员,接收后导入“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接收周期为自调出地财政局将信息放如平

台后一个月内),会计人员在个人界面就可看到本人的档案信息。

3.有“待办事宜”的提示后,按照待办事宜提示填写换证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

4.携带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换证申请表、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调入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手续在转出日起90日内去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转入以及换证手续即可。

5.特殊情况:我省只接收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的调转数据,平台上没有数据的一律不办理调入手续,退回原属地。

调转业务办理流程

一、省内调转:

1.会计人员进入“会计之星”个人界面,点击左侧“调转申请”,并认真填写。

2.等待调出地管理员网上受理,确认转出(会计人员无需到调出地办理,调出地财政局会定期受理申请)。

3.申请受理后,会计人员打印《调转登记表》。

4.90天内到调入地现场审核,调入地财政局确认调转,并在证书内页和《调转登记表》上分别盖章确认。

5.调转成功。

二、调往省外:

1.会计人员进入“会计之星”个人界面,点击左侧“调转申请”,并认真填写。

2.会计人员按照前台提示打印《调转登记表》,到调出地财政局审核(会计人员必须到调出地现场办理)。

3.调出地财政局现场审核,受理通过后在证书内页登记转出,并在《调转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4.省级财政部门定期向财政部平台上传信息。

5.会计人员持相关手续,自调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后,90天内到省外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

6.调转成功。

7.特殊情况:个人提交调转申请时提示“调入地无效”,这种情况暂不能调转,请与调出地财政局联系。待对方开通与财政部调转平台后,我们会及时开通相应的调转业务。

2.会计人员按照前台提示打印《调转登记表》,到调出地财政局审核(会计人员必须到调出地现场办理)。

3.调出地财政局现场审核,受理通过后在证书内页登记转出,并在《调转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4.省级财政部门定期向财政部平台上传信息。

5.会计人员持相关手续,自调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后,90天内到省外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

6.调转成功。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一、上岗注册登记 (一)办理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二)提交材料 1、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三)持证人新工作单位不属原发证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还需同时办理调转手续。原发证管理机构为会计从业资格调出受理部门,新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为调入及注册受理部门。 二、离岗备案登记 (一)办理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自离开会计工作岗位满6个月之日起90日内,办理离岗备案登记。 (二)提交材料 1、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离岗备案登记不用同时办理调转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

一、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二、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1)身份证原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3)3.5英寸磁盘一只;(4)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1)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加具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4)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5)半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会计证调转程序

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出本地的办理流程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有关部门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或中央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需提供资料(由申请人处理): (1)、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 (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 3、调转程序(由财政部门处理):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存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应记载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年检有效截止日期、继续教育情况、调转时间等内容。请你备齐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财政局)办理转出手续。 4、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调出本地请与调入方财政部门联系,是否同意接收。 5、办理工作时间:即时办理完毕(约30分钟)。 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入当地流程 一、迁入注册条件:必须在当地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户口不限)。 二、调转程序 1、先咨询原发证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手续,由当地财政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交由当事人携带,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超过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续办好后到当地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填写好后并加盖当地工作的单位公章,按表格说明填写,备齐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请带齐如下资料: 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②身份证、毕业证、电算化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有职称证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⑤《XX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一份,⑥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会计从业证原件。 三、其他规定: 1、会计从业证按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在哪个区必须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注册手续。 2、经审核,符合我们规定的外地迁入会计从业证将会更换成当地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

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 会计证调转工作证明1 1、劳动合同就可以了,那个就是证明。劳动合同上会有职务名称的。 2、不一定,可以调到户口所在地,如果不调到户口所在地,也不从事会计工作,要办理变更手续。就是说明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是不转移管理机构,没有什么意义。 一、会计证申请 首先要确保基储法规和电算化都考试通过: 1、领取基础法规和电算化两个合格证; 2、到财局要一份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两份),或者网上申请也可以; 3、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上网申请办理日期; 4、到了办理日期需要准备:1.身份证2.毕业证3.两个合格证这些都是复印件和原件都要;小一寸照片5张左右,要红底或者蓝底的照片,不要用打印的照片; 5、财局核对完毕没有问题会给你一个回执,凭回执一个月后领取会计证。 二、会计证调转(广州为例,其他省份可以参考) 首先你要确定在哪里上班,比如在a地考的会计证,b地上班: 1、在b地开工作证明; 2、拿工作证明到a地财局填写调转申请表,a地财局审核没有问题给你盖章;

3、带盖章的调转申请表去b地财局注册就完成了调转手续。 注:会计证也叫会计上岗证,也叫会计证从业资格证,都是指的一个证;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行政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时,应填制《__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加盖公章后,携带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相关证明等),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四、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程序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工作单位变动的,需及时办理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后90日内到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同一个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填写《__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2份,由新调入单位在表中“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和注册登记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不在同一个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填写《__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3份,由新调入单位在“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在办理调出手续90日内,携带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注意见的《__市会计从业资格面上调转登记表》一式2份,到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和注册登记手续。

山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流程

山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流程 一、省内调转基本流程: 1.个人前台填写调转申请并提交; 2.等待调出地审核通过; 3.审核通过后,个人前台待办事宜可打印调转表; 4.个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表,及其他调转表上要求携带的资料去调入地现场办理调入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会计之星”,身份证登录个人界面。 正确填写属地、调入地单位(调入地单位请填写工作单位,不可直接填写财政部门),并提交审核。 提交后请等待审核,待办事宜会显示以下状态,未审核时可撤销申请。 2.调出地受理通过后(调出地受理通过时限一般为一个星期),待办事宜提示以下状态 3.打印“登记表”(一式三份); 4.于90日之内去调入地现场办理转入手续,调入地接收确认调转成功。 5.特殊情况:调入人员填写调入地错误,调出地审核前可自行撤销,重新填写;调出地已审核,调入地未审核,需本人持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调入地财政局现场办理,撤销调转,撤消后可重新在网上申请办理调转手续。 二、调往省外基本流程: 1.个人前台填写调转申请(必须与调入地财政局联系好确认接收)后再提交审核; 2.待办事宜提示打印调转表(一式三份); 3.持相关资料直接到调出地财政局办理调出手续; 4.调出地办理结束(一个月以后,90天之内)个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表,及其他调转表上要求携带的资料去自己选定的调入地现场办理调入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会计之星”,身份证登录个人界面。 2.填写调出申请 提交后待办事宜显示 注:会计人员需要和调入地财政部门联系,确认能接收方可办理转出。 3. 打印一式三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调出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注:转出手续可以代办,但是代办人必须持需转出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一式三份的调转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调出地管理员受理后,会计之星首页即可查询转出人员信息。

XX会计证调转单位工作证明模板

XX会计证调转单位工作证明模板 我们今天学习的是会计证调转单位的工作证明模板,一起来看看吧。以下是给大家带来会计证调转证明模板,以供参阅。 1、劳动合同就可以了,那个就是证明。劳动合同上会有职务名称的。 2、不一定,可以调到户口所在地,如果不调到户口所在地,也不从事会计工作,要办理变更手续。就是说明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是不转移管理机构,没有什么意义。 首先要确保基储法规和电算化都考试通过: 1、领取基础法规和电算化两个合格证; 2、到财局要一份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两份),或者网上申请也可以; 3、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上网申请办理日期; 4、到了办理日期需要准备:1.身份证2.毕业证3.两个合格证这些都是复印件和原件都要;小一寸照片5张左右,要红底或者蓝底的照片,不要用打印的照片; 5、财局核对完毕没有问题会给你一个回执,凭回执一个月后领取会计证。 (广州为例,其他省份可以参考) 首先你要确定在哪里上班,比如在A地考的会计证,B地上班: 1、在B地开工作证明;

2、拿工作证明到A地财局填写调转申请表,A地财局审核没有问题给你盖章; 3、带盖章的调转申请表去B地财局注册就完成了调转手续。 注:会计证也叫会计上岗证,也叫会计证从业资格证,都是指的一个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行政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时,应填制《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加盖公章后,携带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相关证明等),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工作单位变动的,需及时办理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后90日内到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同一个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填写《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2份,由新调入单位在表中“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和注册登记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不在同一个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填写《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3份,由新调入单位在“调入单位审核意见”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调出说明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调出说明 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提供“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调出说明”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调出说明 一、调转说明 持证人员工作单位调转后,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手续。其中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人员应向原发证单位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作调动的有效证明(系指调令、合同、协议等)、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及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地调转政策稍有不同,实际调转要求根据各省做好准备,在此为全国调转政策。 二、跨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辽宁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日起90日内到

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办理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业务办理须知 一、证书申领 考生考试合格后,必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合格考生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 (),点击“证书申领”并登录,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 2、合格考生携带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必须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受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办理; 3、管理机构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变更 (一) 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 1、为保证数据安全完整,持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变更的,本人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个人申请、公安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申请; 2、所属管理机构在“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输入申请变更信息,留存持证人员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并报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复审,由市(州)财政部门汇总、寄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终审。 (二) 其他基础信息变更 1、持证人员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照片、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本人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点击“变更/换证”并登录,填写信息变更登记并提交; 2、持证人员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支持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3、管理机构留存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支持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 非基础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民族、联系方式、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等非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本人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点击“变更/换证”并登录,填写信息变更登记即可自行变更。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转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转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转 一、办理对象 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调离本市原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 作单位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二、受理部门 调出手续受理部门:持证人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调入手续受理部门:新工作单位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三、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 办理调出,持证人员向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证调出手 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4、空白3.5寸软盘或U盘一个。 注: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规定,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 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办理调入,与申报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报程序相同,并向新工作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调入手续。 1、盖有调出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表或电子档案;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 5、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 6、新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 7、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或珠算等级合格证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上述证件原件备查,复印存档)。 注:其中?,?应封装在调出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的档案袋中。 四、办理时限 1、调出手续:即来即办。 2、调入手续: 10个工作日(可登录本网站----查询服务----受理情况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变更、调转及补办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变更、调转及补办流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变更、调转及补办流程 法定依据: 《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即可受理——符合条件——作出行政许可。 申请新证 申请材料: (1)《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上安徽会计网,选考试合格申请发放证书模块,申请人输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有效申请人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符合大小(小于100KB 大于20KB)宽高(330像素X426像素)比例的清晰照片,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提交信息等待审核。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参加工作人员,请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名,未参加工作人员,在信息表上本人签名即可;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书的.,除携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期限: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 申请变更 申请材料 (1)《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登录安徽会计网申请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变更信息的证明材料。 省内调转: 调入本县: 持《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各一份,(登录安徽会计网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太湖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调入。 调出本县: 持《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各一份,(登录安徽会计网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入。 省外调转: 因省外调转要通过财政内网办理,请从业人员持《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三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财政局会计股办理。 申请补办:

会计调入单位工作证明范本

会计调入单位工作证明范本会计持证人员在调离管理机构管理范围时需要办理会计证调转,那么会计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会计调入单位工作证明范本,欢迎阅读。 会计证调入手续:一、办理对象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 二、提交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可登陆各官方站提交申请后生成并自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④个人信息磁盘。(跨省调动不需提供) 三、办理期限:五个工作日。四、受理部门调入手续受理部门: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会计调入单位工作证明范本一某某同志 在某某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由于工作需要,特将会计证从某某地财政局转到某某地财政局,特此证明。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私人电话: 证明人:某某年月日 (盖公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财政局规定为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会计调入单位工作证明范本二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已经在我单位从事财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到 ______省_______(市/区)财政局,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单位公章) 会计调入单位工作证明范本三xxx财政局: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自xxxx 年xx月起至今,在我单位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xxxxxxx)。现由于工作需要, 特将会计证从xxxx 财政局转到xxxx财政局,现请有关财政部门给予办理该同志的会计证的调转及迁入注册手续。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会计证调出及调入流程

会计证调出及调入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省市内调转 调出 会计人员办理睬计从业资格省内调出时,可直接登陆“X 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申请办理调入,不再需要到调出地进行现场办理调出。需完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次年以来每年的连续教育。 调入 所需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网站填写后自行打印);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调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操作流程图: 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转 调出 所需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站填写后自行打印); ②《X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登陆网站填写后自行打印);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完成连续教育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操作流程: ①持证人员自查是否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的`连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的,不能办理; ②登陆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填写并自行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以及《X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填表时一并预约到现场办理的日期; ③根据预约日期携带所列要求的材料到属地财政分局递交调出省外申请; ④自递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回执到属地财政分局领取调出档案包; ⑤自调出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

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

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 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2017 近日,财政部根据《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部分地区、部门和个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以进一步规范会计资格证书跨省级行政区划、部门网上调转工作,确保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开展。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的知识,欢迎阅读。 会计证跨省调转常见问题2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跨省级行政区划、部门网上调转。该文件出台后,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积极行动,及时升级了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了实施细则,有效确保了调转工作的顺利实施。目前,全国会计人员信息化调转平台的建设已初步完成。但会计信息在调出地、全国调转平台、调入地间传递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下几个问题,对此,财政部发文进行了解答。 已申请办理调转手续但信息未上传如何处理 对持证人员已经申请办理调入手续,但其电子信息未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根据《暂行办法》的生效日,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持证人员调出日期在2011年5月31日之前的,应按传统纸质材料调转模式办理调入手续。(二)持证人员调出日期在2011年6月1日之后的,应通过调转平台办理调入手续。可待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补充上传持证人员电子信息后,再为其办理调入手续;或将持证人员的纸质调转材料予以退回,由其在调出地重新申请通过调转平台办理调转手续。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及时将退回的持证人员信息重新纳入本地管理系统。 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从何时计算 对《暂行办法》中关于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财政部解答中说,对办理调转手续的持证人员继续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2014【范本模板】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二十条规定:“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对此,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对办理调转手续的会计人员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负责,并在所属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对其各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记载。考虑到各地区、部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建设差异,对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办理调转手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审核,追溯至2011年,在此之前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不纳入调转审核范围。已调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应由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 (二)会计人员办理调转手续时距当年年底不足调转有效期3个月(即在每年10-12月办理调转手续)的,原则上应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后再办理调转手续. (三)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遵照《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要求,不得另行设置其他拒绝调入的条件。电子信息中“继续教育课程内容”信息项不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填信息,调入地不应以继续教育课程内容项缺失等理由拒绝接收办理调入手续的会计人员。

二、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维码信息 根据《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以下简称《新版证书样式》)规定:“资格证书封3印有‘二维码’,印制采取可变式数据数码喷印,预留未来与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接入功能,由校验加密码、省市行政区划编码、印制年份和顺序号组成,共18位。编码规则为:第1—2位和17-18位是校验加密码,印制时随机生成;第3—4位是按照国家标准的省级行政区划编码编号;第5-8位是证书印制年份,如2013年,表述为‘2013’;第9-16位是资格证书印制顺序号,印刷时自动顺序生成。每个资格证书的二维码不得重复。"办理调转手续时应按如下要求处理: (一)办理调出手续会计人员持有按《新版证书样式》要求印制的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在其电子信息中完整填列二维码信息项,否则不应办理调出手续。 (二)办理调入手续会计人员所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二维码扫描结 果(或电子信息中二维码信息项)不符合《新版证书样式》编码规则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并在调转平台将其电子信息退回,同时注明退回原因。 (三)办理调入手续会计人员所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二维码扫描结果与调转平台电子信息不符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按《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拒绝调入,并在调转平台将其电子信息退回,同时注明退回原因. (四)办理调入手续会计人员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调转平台电子信息二维码信息项为空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原则上应拒绝调入。对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调出手续的此类会计人员,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在核实其他信息无误的情况下为其办理调入手续,并补录二维码信息项。

会计继续教育转出申请

会计继续教育转出申请 一、会计证申请 首先要确保基储法规和电算化都考试通过: 1、领取基础法规和电算化两个合格证; 2、到财局要一份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两份),或者网上申请也可以; 3、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上网申请办理日期; 4、到了办理日期需要准备:1.身份证;2.毕业证;3.两个合格证;这些都是复印件和原件都要;小一寸照片5张左右,要红底或者蓝底的照片,不要用打印的照片; 5、财局核对完毕没有问题会给你一个回执,凭回执一个月后领取会计证。 二、会计证调转(广州为例,其他省份可以参考) 首先你要确定在哪里上班,比如在a地考的会计证,b地上班: 1、在b地开工作证明; 2、拿工作证明到a地财局填写调转申请表,a地财局审核没有问题给你盖章; 3、带盖章的调转申请表去b地财局注册就完成了调转手续。 注:会计证也叫会计上岗证,也叫会计证从业资格证,都是指的一个证;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行政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时,应填制(XX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加盖公章后,携带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相关证明等),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四、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程序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工作单位变动的,需及时办理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后90日内到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同一个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填写(XX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2份,由新调入单位在表中“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和注册登记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不在同一个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填写(XX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3份,由新调入单位在“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在办理调出手续90日内,携带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注意见的(XX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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