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

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
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

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

的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

护理人员的科学、合理配置是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医疗安全的前提,医院按照卫生部开展优质护理人力配置的要求、结合医院情况对全院各病区的岗位进行定编、定岗,依据护理岗位的需求配置护理人员,随着医疗业务的增加,病区内常会收治一定数量的加床,为保证护理工作质量,结合护理部收治加床患者护理人力配置方案,特制定科室护理人力调配规定:

一、每日安排休息的一名护理人员作为机动人员,要求机动人员手机24小时内处于畅通状态,当被通知上班时30分钟内到达科室,进入工作状态。

二、科室收治的患者突然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抢救患者等其他情况,护士长进行人员调配:临时通知机动人员,调配时注意人力的合理搭配,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病人的安全。

三、病房收治加床的患者数超过编制床位的30%时,向科护士长汇报由科护士长在片区内进行调配。

四、病房收治加床的患者数超过编制床位的50%时,由护理部在全院内进行调配,启动护士机动库。

五、在充分调配的基础上仍不能保障护理人力时,动员科室人员放弃休息、休假自愿上班,给予适当经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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