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

同价格形式

时间:2014-01-06 | 作者:王明仁| 浏览:21112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本在12.1“合同价格形式”中给出了与99施工合同范本完全不同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99版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新版施工合同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动:

第一,带有“固定”字眼的合同价格,容易很理解成绝对固定,不论发生了什么变化,合同价格均不能调整,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二,“固定价格合同”不能区分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

第三,可调价格合同原本不是一类单独的合同价格形式,一般施工合同的价格并非不可调整,因此,没有绝对的固定价格。

第四,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工程实务中非常少见,仅限于紧急抢险和工艺特别复杂等特殊情况,不宜单独列为一类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较为常见,宜将成本加酬金合同和按照定额计价合同列入其他类型合同为好。

通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规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解读:

2013版施工合同范本将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当事人就同一工程项目只能选择一种合同价格形式。过去有的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是,在专用条款中又约定按照定额结算,发生扯皮,这种情况很多。

关于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单价合同的意思是单价相对固定,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应当调整价款。因此,单价合同的结算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单价+合同调整价款。

单价合同的风险分配特点是,承包人承担了单价的风险,发包人承担了工程量的风险。

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与总价合同正好相反,适用于工艺相对复杂,规模较大,工期较长,设计文件深度不够,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量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宜采用采用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常见的纠纷,一是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约定不清。比如,钢结构工程,当事人约定按照钢材的吨数确定单价,但是,钢材以外的材料价钱是否涵括在单价之中,没有约定。二是因工程量清单错误,导致承包人报价偏差引起的纠纷。此种情况,属于发包人的责任,应当调整合同价格。

关于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合同的意思是合同总价相对固定,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总价不做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应当调整。因此,总价合同的结算价=合同总价+合同调整价款。

总价合同的风险分配特点是,承包人即承担了合同内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又承担了报价的风险。业主容易控制工程造价,承包人风险较大。

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技术简单、规模偏小、工期较短,并且施工图设计经过审查批准,能够准确计算出工程量的工程项目。

总价合同常见的纠纷,一是总价所包含的风险范围不清。当事人就总价合同中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没有约定清楚。此种情况属于名为总价合同,实为总价合同的工作内容不清,如果当事人事后不能对合同内工程范围达成一致,则无法按照总价合同进行结算,而应当按照工程价款约定不清处理,按照定额据实结算。二是投标报价的时候,图纸设计的深度不够,承包人只能按照初步设计图纸或者扩初图进行投标报价。此后,承包人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此种情况,应当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对于扩初图与施工图之间工程量的差额应当按照设计变更处理。

最高院工程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关于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的合同类型

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工程实务中非常少见,承包人无需考虑成本支出,仅限于紧急抢险和工艺特别复杂等特殊情况。

按照定额计价的施工合同,我们常见的纠纷是承包人让利的约定。所谓定额下浮让利,特指利润和管理费的下浮。但是,我们经常见到当事人约定“按照施工合同总价下浮百分之十让利”的约定。

工程直接费基于其所占工程造价的比例,不允许进行下浮让利,否则,就会出现工程价款不足以摊销成本的的现象。如果还要不亏本,只能是偷工减料,造成不合格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竞标。

本节我们介绍了13版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合同价格形式,施工企业应当注意固定价格合同已经成为了过去时,不再使用。但是,原来的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与现在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十分相似,只不过是去掉了“固定”的字样,强调了合理调价原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完整版)2013年12月

------完整版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三、合同工期 (1) 四、质量标准 (2) 五、合同价款 (2) 六、项目经理 (2)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2) 八、词语含义 (2) 九、承诺 (3) 十、签订时间 (3) 十一、签订地点 (3) 十二、补充协议 (3) 十三、合同生效 (3) 十四、合同份数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 1. 总则 (5) 1. 1 定义 (5) 1.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8) 1. 3 语言文字 (9) 1. 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9) 1. 5 通讯联络 (9) 1. 6 工程分包 (10) 1. 7 发包人提供资料 (10)

1. 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0) 1. 9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11) 1. 10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2) 1. 11 事故处理 (12) 1. 12 专利权 (12) 1. 13 联合的责任 (13) 1. 14 保障 (13) 1. 15 财产 (13) 1. 16 交通运输 (14) 2. 发包人 (15) 2. 1 发包人工作 (15) 2. 2 发包人代表 (15) 2. 3 发包人人员 (16) 2. 4 材料设备的提供 (16) 2. 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6) 2. 6 发包人支付合同款 (16) 2. 7 组织竣工验收 (16) 2. 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17) 2. 9 发包人未尽义务的责任 (17) 3. 承包人 (17) 3. 1 承包人工作 (17) 3. 2 项目经理 (18) 3. 3 承包人人员 (19) 3. 4 承包人劳务 (19) 3. 5 承包人现场查勘 (21) 3. 6 承包人实施工作 (21) 3. 7 承包人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 (21) 3. 8 承包人对设计图纸的使用和要求 (21) 3. 9 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及其责任 (21)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十个重点问题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 十个重点问题 第一个问题,新版施工合同的修订情况 为了指导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和履行,2013年4月3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了14年的9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此次,住建部对99施工合同范本进行了颠覆性的修订,修订后的13施工合同范本与99合同范本比较,增加、变更了许多的内容。举例来说,第一、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不同。99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计价方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13合同范本取消了固定价格合同,将计价方式调整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我们知道原来的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现在13施工合同范本和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都取消了固定价格合同,那么,将来我们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也就不能再约定固定价格合同了。第二、实际竣工日期确认的标准不同。过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现在不同了,现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第三、工程索赔的程序不同。13施工合同范本规定了“逾期索赔视为放弃权利的制度”。99施工合同范本规定了发生工程索赔事件后的28天内当事人要提出索赔意向,但是,并没有说28天内没有提出索赔意向的就视为放弃索赔权利。没有提出的,也可以在工程竣工结算的时候提出,甚至可以在竣工结算文件达成一致后的两年之内提出。现在新的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28天内,没有提出书面索赔意向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当事人一经对结算文件达成一致,此前的索赔事项一律不得另行提出。等等。可见,13施工合同范本与旧的合同范本存在很多方面的不同,这些一定要引起我们工程管理人员的注意,否则,我们将难以胜任施工管理的工作。今天我们就向大家介绍新版施工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

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背景 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总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修订完成的,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该版合同自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新近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次合同范本修订的基础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课题形式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牵头完成的。课题组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2010年12月份,作为课题组工作成果的示范文本送审稿通过了专家鉴定,2011年4月份该份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2013〕56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本文在介绍新版示范文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修订后施工合同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让项目参与各方能够深入理解新版合同的适用条件,全面掌握新版合同的应用技巧。 二、2013版施工合同的文本结构 新版《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并包括了11个附件。 1、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 —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 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工程施工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工程施工合同正式版

工程施工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价:元(大写:)。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总工期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2020042623183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年版本)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本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 —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 1... 三、合同工期 ........................................................... 1... 四、质量标准 ........................................................... 2... 五、合同价款 ........................................................... 2... 六、项目经理 ........................................................... 2...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 2... 八、词语含义 ........................................................... 2... 九、承诺 ............................................................... 3... 十、签订时间 ........................................................... 3... 十一、签订地点 ......................................................... 3... 十二、补充协议 ......................................................... 3... 十三、合同生效 ......................................................... 3... 十四、合同份数 .........................................................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 1. 总则.................................................................................................................. 5... 1. 1 定义 5... 1.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8... 1. 3 语言文字 9... 1. 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9.. 1. 5 通讯联络....................................................... 9... 1. 6 工程分包..................................................... 1..0. 1. 7 发包人提供资料............................................... 1..0. 1. 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0

2020年最新版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38287 2020年最新版工程施工合同Construction contract of the latest edition in 2020

2020年最新版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示范 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本在12.1“合同价格形式”中给出了与99施工合同范本完全不同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99版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新版施工合同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动: 第一,带有“固定”字眼的合同价格,容易很理解成绝对固定,不论发生了什么变化,合同价格均不能调整,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二,“固定价格合同”不能区分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 第三,可调价格合同原本不是一类单独的合同价格形式,一般施工合同的价格并非不可调整,因此,没有绝对的固定价格。 第四,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工程实务中非常少见,仅限于紧急抢险和工艺特别复杂等特殊情况,不宜单独列为一类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较为常见,宜将成本加酬金合同和按照定额计价合同列入其他类型合同为好。 通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规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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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示范文本)——2013年12月2日发布施行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工程概况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三、合同工期 (1) 四、质量标准 (2) 五、合同价款 (2) 六、项目经理 (2)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2) 八、词语含义 (2) 九、承诺 (3) 十、签订时间 (3) 十一、签订地点 (3) 十二、补充协议 (3) 十三、合同生效 (3) 十四、合同份数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 1. 总则 (5) 1. 1 定义 (5) 1.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8) 1. 3 语言文字 (9) 1. 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9) 1. 5 通讯联络 (9) 1. 6 工程分包 (10) 1. 7 发包人提供资料 (10) 1. 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0) 1. 9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11) 1. 10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2) 1. 11 事故处理 (12) 1. 12 专利权 (12) 1. 13 联合的责任 (13) 1. 14 保障 (13) 1. 15 财产 (13) 1. 16 交通运输 (14) 2. 发包人 (15) 2. 1 发包人工作 (15) 2. 2 发包人代表 (15) 2. 3 发包人人员 (16) 2. 4 材料设备的提供 (16) 2. 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6)

2. 7 组织竣工验收 (17) 2. 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17) 2. 9 发包人未尽义务的责任 (17) 3. 承包人 (17) 3. 1 承包人工作 (17) 3. 2 项目经理 (18) 3. 3 承包人人员 (19) 3. 4 承包人劳务 (19) 3. 5 承包人现场查勘 (21) 3. 6 承包人实施工作 (21) 3. 7 承包人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 (21) 3. 8 承包人对设计图纸的使用和要求 (21) 3. 9 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及其责任 (22) 3. 10 承包人为发包人的人员提供配合 (22) 3. 11 履约担保 (22) 3. 12 承包人未尽的义务 (22) 4. 监理工程师 (23) 4. 1 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授权 (23) 4. 2 监理工程师职权 (23) 4. 3 监理工程师职权限制 (23) 4. 4 监理工程师指令 (24) 4. 5 承包人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 (24) 4. 6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4) 4. 7 监理工程师职权委托 (24) 4. 8 监理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 (24) 5. 造价工程师 (25) 5. 1 发包人对造价工程师授权 (25) 5. 2 造价工程师职权 (25) 5. 3 造价工程师职权限制 (25) 5. 4 造价工程师指令 (25) 5. 5 承包人执行造价工程师指令 (26) 5. 6 造价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 (26) 6. 工程质量 (26) 6. 1 质量的管理 (26) 6. 2 质量目标 (26) 6.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7) 6. 4 检查和返工 (28) 6. 5 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 (28) 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29) 7. 1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9) 7. 2 职业健康 (30) 7. 3 环境保护 (31) 8. 工期和进度 (31)

合同范本之2013年标准施工合同

2013年标准施工合同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修改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杸标工程); (4)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备案情况: 备案机构(盖章)备案机构(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3版建筑施工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专题一:2013版施工合同的八大亮点:99版施工合同,2009年修订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推行。对承发包方的权利义务分配更为公平。亮点:1:双向担保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的履约担保,尤其是为了有效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规定了发包人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规定了承包人的履约担保。 亮点2:合理调价制度:为解决由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合同履行的风险问题 亮点3:缺陷责任期制度:物为解决长期以来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保修期满返还保险金”的争议;在施工合同文本中的落实课进一步有效解决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和工程质量保修金之间的冲突。 亮点4:工程系列保险制度: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8条除对工程保险作出规定外,还根据全国人大对《建筑法》的修改意见,对工伤保险作了规定,同事还增加了其他保险的条款。 亮点5:商定或确定制度:合同履行中遇到最大的问题既发承包就履行事项产生分歧,新版引入“商定和确定”制度,明确由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商定和确定的组织和实施责任,并明确了该项制度起动的前提条件。 亮点6:索赔期限制度:2013版施工合同对发承包双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为28天,并明确规定,如当事人未在28天内对索赔事项提出书面的索赔通知,视为该项索赔的权利已经丧失。

亮点7:双倍赔偿制度:该制度中包括了通知、合理期限改正等程序性规定,最终不履约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亮点8:争议评审解决制度:新版引入了争议评审解决机制,以期提高工程合同争议解决的效率,并保障其专业性。 专题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前应当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 1、立项批复文件是否合法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否取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取得 4、施工许可证是否取得 二、对发包人的资信问题的审查 1、对发包人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的审查 2、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的审查 3、对发包人的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情况的审查 4、对发包人的诚信度、履约能力的审查 三、与项目经理相关的几个问题 1、明确规定了项目经理的身份和义务 2、新增项目经理临时处置权 3、发包人享有对项目经理的监督考核权和义务 典型案例

建筑施工2013年版合同

(G 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 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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