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技术

刑事侦查技术
刑事侦查技术

行政诉讼法资料(一)

一、选择题

1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

独立

行使审判权,

不受行

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

准绳

3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具体行政行为

是否合法

进行审查。

4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

开审判

和两审终审终查。

5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

本民族

语言、

文字进行行政诉讼

的权利。

6

、人民检查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

法律

监督。

7

行政案件由

最初

出具体行政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了法院管辖。

8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各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或者

原告所在地

人民法

院管辖。

9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

最先收到起诉状的

人民法院管辖。

10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

体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11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复议机关

是被告。

12

被告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

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13

、在诉讼过程中,

被告

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

证据。

14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

15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

15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

7

日内

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17

被告人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10

日内

向人

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亲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18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不适用

调解。

19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生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为

依据

20

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

应当责令有

故意

或者

大过失

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1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日内,将起诉状

副本发送被告。

2

、行政诉讼中,

院长

)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

判委员会决定。

3

某市甲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水泥厂出售。水泥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市人民政府

4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

第三人

)申请参

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5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

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

6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三个月

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

如因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

而应被罚款、拘留的,须经(

人民法院院长

)批准。

8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复议机关

)是

被告。

9

、在诉讼过程中,

被告

)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

集证据。

10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行政规章

1

经复议的案件,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的,

作出原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

是被告。

2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

的具体行政行为

中的

法律

,是指(由全国人大

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3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

第三人

参加诉讼。

4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

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

知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5

在行政诉讼中,

被告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6

、英国最早出现以法律控制权力的文件是1215

年的

(大宪章)

7

行政诉讼以原告起诉要求的内容或行政诉讼判决的内容作标准,可以分为

形成诉讼

给付诉讼

确认诉

三种类型。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

之日起

两个月

内作出终审判决。

9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时,发现行政机关的

行政

处罚

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10

、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

故意或重大过

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二、名词解释:

刑事科学技术

刑事科学技术 讲 稿 西南政法大学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刑事案件与刑事科学技术 一、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又叫刑事犯罪案件。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公安、国安、检察等)立案侦查处理或被害人自诉的,触犯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 刑案构成两个基本条件: 所发生事件必须是犯罪事实。即必须存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应予处罚的行为事实(作为和不作为),这些事实已经触犯了我国刑律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行为事实必须经过有侦查管辖权的国家侦查机关审查、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 根据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行为过程,刑案存在的形式有三种: 1,预谋犯罪案件。 2,现行犯罪案件。 3,既遂犯罪案件。 根据诉讼程序,刑案可以分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 二、刑事侦查 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查缉犯罪人,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总称。又被称为侦查、犯罪侦查。 1,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只能由法定的侦查机关行使。 《宪法》、《刑诉法》规定三机关:国安、公安、检察的侦查部门和海关反走私犯罪侦查部门,分别行使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侦察权,对各自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并侦查。 2,它是侦查机关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专门调查工作主要指:勘验、检查、搜查、侦查实验、侦查辨认、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其目的、方法、程序、结果都与一般性调查工作有严格区别。 侦查行为中的强制性措施仅限于刑诉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只有侦察机关有权使用的措施。 1、侦查行为是一项法律行为,侦查活动只能依法进行。 《宪法》、《刑诉法》、《刑法》和部门法规。

技术侦查(1)

浅论技术侦查应用于职务犯罪侦查的适用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技术侦查措施,指的就是侦查机关运用技术装备调查罪犯和案件证据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窃听、秘密录象、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递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等。 1、技术侦查拥有全新的证据获取方式,有利于证据的保全和固定 在我国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影响下,职务犯罪也已经成为高智能型、高隐秘型的犯罪,犯罪的的手段层出不穷,犯罪获得的钱、物藏匿的越来越深、犯罪涉及到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因而现阶段侦查中发现难、取证难、固定证据难的问题十分突出,运用通常的侦查措施往往很难奏效。而技术侦查手段主要是监听电话、监视录像、秘密搜查、秘密拍照、对侦查对象定位追踪、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递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因为技术侦查获得证据和保存证据的方式特殊,所以相对于口供证据更加有利于对犯罪证据的及时保全和固定,这些证据能够客观、准确地为侦查破案提供第一手资料,也为分析案情和进一步侦破案件提供有力依据和指示方向。 2、技术侦查改变了现有侦查模式,使侦查变得多样化

现阶段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贿赂犯罪这种行动隐秘的案件,侦查方式基本上还停留在原始模式上,而且现今保护人权的呼声越加强烈,随着国家各种防止刑讯逼供的法规、政策的相继出台,在规范文明执法的同时,也使得检察机关传统的侦查模式陷入窘境。“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愈演愈烈,这种“挤牙膏”的侦查方式,其工作效率、社会效果就可想而知了。转换侦查模式,不仅是刑事侦查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内在要求。而技术侦查正是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所产生的“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在结合过去的“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使侦查走向多样化,让证、供互相指引、互相佐证,拓宽侦查方向,提高破案效率。 二、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的必要性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依然存在,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权力运行仍缺少完善的制约和监督。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使职务犯罪呈现智能化、专业化、隐蔽化、国际化等特点。一方面,犯罪分子作案隐蔽、串供、毁证、伪造证据、转移赃物等反侦查活动越加普遍,给检察机关侦查、取证造成极大的困难;另一方面,随着法律的普及,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和方法的公开化、透明化,犯罪分子对抗司法的心理也越来越强,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对反渎反贪侦控能力的程序性控制和高检院的一系列规范性规定,更使得传统的侦查模式陷入了窘境。从司法体制上看,检察机关现行的管理

军事理论

第三章国际战略环境 1.国际战略环境:是一个时期内世界各主要国家或国家集团在矛盾.斗争或合作共处中的全 局状况和总体趋势,它是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的综合体现。 2.当前国际战略环境的特点: 1)国际形势总体趋于缓和但局部冲突仍然不断 2)大国较量的重点转向综合国力 3)军备竞赛趋缓但质量竞争激烈 4)霸权主义依然存在并呈现新的表现形式 5)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突出 3.国际战略格局:指世界各主要战略力量间在一定历史时期内通过相互联系.相互斗争而形 成的相对稳定的结构和态势。 4.新旧格局转换及其特点: 1)这次国际战略格局的转换不是通过战争手段或是由于战争的结果,而是在和平条件下进行的 2)这次国际战略格局的转换不是多极格局已经孕育成熟的结果 3)这次国际战略格局的转换还受地缘政治差异的影响 5.当前国际战略格局的主要特点和趋势: 1)美国单边主义难阻多极化潮流 2)欧盟整体实力和自主意识不断加强 3)俄罗斯发挥军事优势,力保大国地位 4)日本加快由经济大国走向政治大国的步伐 5)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6)印度已成为一支新生的世界力量 6.“一超”指的是美国“多强”包括俄罗斯.日本.中国.印度和英美德为代表的欧洲联盟等 7.国家间的领土争端因其形式的历史条件不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1)历史上长期遗留的领土争端 2)殖民统治者为了给获得独立的国家制造麻烦而留下的领土纠纷 3)两极格局解体后新独立国家间的领土争端 4)新的国际法出台前后引发的国家间领土争端 8.局部战争已成为威胁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战争形态。 9.我国陆地边界22000多千米,海岸线18000多千米,周边国家多达29个,其中直接接壤邻国就有14个,我国领土总面积1260万平方公里。 10.三大毒瘤:1)国际恐怖主义2)宗教极端主义3)民族分裂主义 11.我国安全环境发展趋势及面临的主要挑战: 1)少数国家炒作“中国威胁”论,强化对我国的战略防范与牵制

刑事侦查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侦查学》教学大纲 Criminal Investigation Science 课程编号:0301010510102 学时:32 学分:2.0 适应对象:本课程教学对象为南华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先修课程:学生在学习本课之前,应先修课程:宪法、法理、刑法学、刑事诉讼法。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社会科学与行为科学类的选修课。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侦查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公安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明确刑事侦查学与刑事侦查工作的关系,刑事案件与刑事侦查工作的关系,侦查目的和侦查工作原则,侦查质量、效益的评估依据,侦查办案的基本程序。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刑事侦查概述 1、基本内容: 一、刑事侦查学的对象和体系 二、刑事侦查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三、刑事侦查的任务与原则 四、刑事侦查的概念 2、教学基本要求: 熟练掌握:刑事侦查的概念;刑事侦查学的对象和体系;刑事侦查的任务与原则。 3、教学重点难点:刑事侦查的概念;刑事侦查的任务与原则。 4、教学建议:理论讲授的重点是刑事侦查的概念;刑事侦查的任务与原则。

第二章:刑事技术 1.基本内容: 一、刑事技术鉴定的概念和类型 二、刑事技术鉴定的程序 三、同一鉴定和种属鉴定 四、对证据的勘验和记录 五、刑事照相 六、痕迹勘验 七、文书检验 八、刑事登记 九、现场勘查 十、现场勘查的具体实施 十一、现场分析和结束勘查 2.教学基本要求: 熟练掌握:刑事技术鉴定的概念和类型;对证据的勘验和记录;3、现场勘查。 3、教学重点难点:同一鉴定和种属鉴定 4、教学建议:理论讲授的重点是同一鉴定和种属鉴定 第三章:侦查措施 1、基本内容: 一、侦查破案 二、一般性侦查措施 三、侦查实验 四、辨认 五、询问和讯问 六、搜查和扣押 七、紧急性侦查措施 八、侦缉措施 九、通缉、通报 十、控制赃物 十一、拘留逮捕

刑侦物证技术实验心得

刑侦物证技术实验心得 刑侦物证技术实验心得1 基层刑事科学技术部门担负着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现场的勘 查工作,其勘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的成败。但是长期以来,基层刑事案件勘查的质量不容乐观,很多工作仅停留在表面,甚至很多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基层公安刑事现场勘查质量的制约 一,现场保护不到位制约现场勘查质量。 ⑴案件当事人现场保护意识淡薄,使现场遭受毁灭性破坏。如发现案件现场的当事人一般都急匆匆,慌乱乱,到处乱翻乱摸,不亚于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动作,盲目寻找被盗物品是否还在,严重破坏现场。 ⑵先期到达的民警缺乏保护现场的意识或想保护现场却不 知如何保护。如民警盲目进入现场留下自己的足迹、手印;先期到达的民警在制止当事人进入现场的同时自己帮助当事人寻找 物品、抢救人员而留下痕迹,甚至破坏现场。技术人员从现场提取的指印经比对为现场保护人员所遗留的事情时有发生。

⑶技术员在勘查现场过程中保护现场意识不够。如技术员抽烟乱丢烟头,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破坏现场。或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只重视大要案现场,忽视普通案件现场;只重视主体现场,忽视关联现场;只重视原始、真实现场;忽视变动现场。或在勘查下班、吃饭时间发现的案件现场急于求成、马虎了事而破坏现场等。 二,技术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制约现场勘查质量。 刑事案件发案数连年增加,甚至成倍增长,可勘查现场的技术人员数量几乎没有增加,甚至逐渐减少。据调查显示,某县公安局刑警队技术人员2人,要负责全县近几十个乡镇的现场勘查任务,造成技术人员疲于奔命,更不用说坐下来进行业务学习了。在基层民警中,要挑选一名自愿干技术工作的民警非常困难。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严重制约着现场勘查质量,使勘查现场成为走马观花“看”现场,只能疲于应付。 此外,技术员在勘查现场时往往单兵作战,既要照相、绘图、记录,又要寻找、提取痕迹物证。其时,实地勘查现场才做了现场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的现场资料后期制作工作也要等技术人员去完成,如案件现场勘查登记、现场勘查信息系统录入、痕迹物证的保存和检验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完成。在这样的状态下,强调质量是不现实的事。 三、技术队伍的管理制约现场勘查质量。

浅析技术侦查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doc

浅析技术侦查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在我国技术侦查这个专业术语最早出现在198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检察院对重大经济案件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有关问题的答复》之中,但规定也没有特别细致,只是规定了重大经济案可以使用技术侦查,至于如何使用技术侦查、具体经过什么样的程序、由哪个部门批准都没有做出规定。之后几年,伴随着中国的发展,各类案件也层出不穷,1993年《国家安全法》中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同时,在之后的《警察法》中也对该项制度做出了相应规定。然而,各类案件的破获难度不断增加、犯罪的手段越来越偏技术化、加之公民的法治意识以及自身的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出现的问题也明显增多,特别是针对该制度的合法性的争论以及该制度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在这种情况下,技术侦查制度通过立法规范技术侦查手段,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做出了修改,特别引人瞩目的是添加了技术侦查这一节,对技术侦查制度的适用程序、适用期限、适用对象以及适用范围都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我国技术侦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侦查制度适用案件范围的规定太过宽泛 新修订的刑诉法对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但有些条文对技术侦查制度规定的不够具体;同时有些罪名在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时间上也有不妥之处。尤其是类似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适用技术侦查措施规定为

立案后,会影响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因为这些案件需要在立案之前就要对其进行技术侦查,以减小这些案件对社会的危害性。 (二)技术侦查制度监督惩罚机制不够完善 制度的实施与运用只有在阳光下才能够发挥其作用。然而,此次新修订的刑诉法虽然较之以往有较大进步,但关于技术侦查制度的监督并没有进行规定,这会使公民对该规定的合法落实产生质疑。同时,由于该规定对惩罚机制也没有做出任何规定,这会造成权力任意扩张、控权流于形式、。甚至会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三)缺乏专业人员及设施 技术侦查制度因为其特有的技术性特点而受到关注,该制度的运用实施不但对操作者的技术要求高,同时对于侦查设施的要求也比较严格。然而,技术侦查措施在2012年刑诉法修改之前,技术侦查措施并没有被广泛的使用,所以在有了新规定之后,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以及设施。因为该项制度在之前虽然有所运用,但数量却屈指可数,使得我国司法机关缺少对技术侦查制度的了解与重视,更别提花费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去建设高端的硬件设施和培着技术侦查所需要的技术性人才了。 二、完善技术侦查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技术侦查制度适用案件的范围 由于目前我国在该制度的案件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规定模糊、部分条文规定不周全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法律规定中进行完善,重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条文规定应更为细致。此次新刑诉法对技术侦查制度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毕业实习周记范文原创全套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毕业实习周记全套 (本人在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相关岗位3个月的实习,十二篇周记,总结一篇,全部原创,共6500字,欢迎下载参考) 姓名:杜宗飞 学号:2011090118 专业:刑事侦查技术专业 班级:刑事侦查技术专业01班 指导教师:赵晓明

第1周 作为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的大学生,我很荣幸能够进入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相关的岗位实习。相信每个人都有第一天上班的经历,也会对第一天上班有着深刻的感受及体会。尤其是从未有过工作经历的职场大学们。 头几天实习,心情自然是激动而又紧张的,激动是觉得自己终于有机会进入职场工作,紧张是因为要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职场环境。刚开始,岗位实习不用做太多的工作,基本都是在熟悉新工作的环境,单位内部文化,以及工作中日常所需要知道的一些事物等。对于这个职位的一切还很陌生,但是学会快速适应陌生的环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是我第一件要学的技能。这次实习为以后步入职场打下基础。第一周领导让我和办公室的其他职员相互认识了一下,并给我分配了一个师父,我以后在这里的实习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都可以找他帮忙。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原以为实习的日子会比较枯燥的,不过老实说第一周的实习还是比较轻松愉快的,嘿嘿,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了,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的。生活并不简单,我们要勇往直前!再苦再累,我也要坚持下去,只要坚持着,总会有微笑的一天。虽然第一周的实习没什么事情,比较轻松,但我并不放松,依然会本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努力进取,以最大的热情融入实习生活中。 虽然第一周的实习没什么事情,比较轻松,但我并不放松,依然会本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努力进取,以最大的热情融入实习生活中。 第2周 过一周的实习,对自己岗位的运作流程也有了一些了解,虽然我是读是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但和实习岗位实践有些脱节,这周一直是在给我们培训那些业务的理论知识,感觉又回到了学校上课的时候。虽然我对业务还没有那么熟悉,也会有很多的不懂,但是我慢慢学会了如何去处理一些事情。在工作地过程中明白了主动的重要性,在你可以选择的时候,就要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有时候遇到工作过程中的棘手问题,心里会特别的憋屈,但是过会也就好了,我想只要积极学习积极办事,做好自己份内事,不懂就问,多做少说就会有意想

刑事侦查技术试题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刑事侦查技术》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 A.侦查范围 B.侦查计划 C.侦查对策 D.侦查环境() 2、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人民公安工作的 A.重要基础 B.根本任务 C.奋斗目标 D.基本方针() 3、有权向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是 A.派出所以上的 B.县级以上的 C.地级以上的 D.省级以上的() 4、对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进行监督的部门是 A.上级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当地政法委员会()5、在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时,应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A.一份 B.一式二份 C.一式三份 D.一式四份() 6、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在 A.8小时内安排 B.12小时内安排 C.24小时内安排 D.48小时内安排() 7、侦办绑架案件中,侦查工作的第一原则是 A.制服犯罪嫌疑人 B.保护人质安全 C.保护财产安全 D.保证警察安全 () 8、构成奸淫幼女罪的被害人年龄应是不满 A.12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9、认定贩毒案件犯罪事实最关键的证据之一是 A.有犯罪嫌疑人可查 B.有毒品可查 C.有犯罪线索可查 D.有犯罪地点可查 () 10、系列盗窃案件作案人的作案手法一般具有() A.多样性 B.复杂性 C.习惯性 D.可靠性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刑事侦查实习报告

资源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侦查系实习报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大三的实习生活体验增添了许多新的感悟。尤其是大三下学期为期十四周的实习生活,无论是公安实践的业务知识,还是人情交往处理方式中,都留给我深刻的印象,更是生动的一课,加深了我对警察这份职业的热爱,更坚定了我的选择。我在这十四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进一步了解了刑警这个职业,细化了一些以前对刑警的认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资源县公安局梅溪派出所,该所共有正式民警5人。实习期间为4月10日—6月20日,经历71天。 (一)、梅溪派出所的工作任务是: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5、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6、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应由派出所受现的一般刑事案件。 7、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作; 9、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掌握控制工作; 10、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11、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梅溪派出所的工作权限: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上一级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关键词”正当程序侦查机关技术侦查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 技术侦查手段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随着20世纪60年代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犯罪现象也日益复杂起来,在传统的犯罪方式之外,出现了各种新的犯罪方式。白领阶层犯罪增长,把犯罪行为带入许多新的、从前有免疫力的领域,而且其犯罪手段技术化程度高、隐秘性强;同时,有组织犯罪也在新的形势下得到发展。“有组织犯罪早对社会肌体的大破坏,它几乎对个人、集体和机构等社会组成单元都产生影响,但它同时也是无视法律的一种狡猾形式,它毒辣地利用公民的权利和宪法的保障来减少被侦破的危险,尽最大可能逍遥于法外”。1]总之,新的犯罪方式日益向组织化、技术化、隐秘化发展,给侦查机关的侦查带来重重困难,严重影响到了侦查的效果,同时也就“提出了对这些新型犯罪最适合的法律与司法工具问题。”2]为应付犯罪形势的新变化,首先是在西方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开始日益向技术化、高隐秘性方向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运用,许多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被用于侦查之中,如窃听视听装置与技术、红外线望远镜以及电子计算机技术等,这就使得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丰富起来,技术侦查措施由此产生并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所谓技术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运用技术装备调查作案人和案件证据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监听(俗称窃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手段。技术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为对付技术化、高隐秘性的犯罪而发展起来的,其特点在于不经当事人知晓而运用技术装备秘密调查、秘密取证,因而是典型的秘密侦查措施,《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称之为“不经当事人知晓的措施”。但是,技术侦查措施又不能等同于秘密侦查措施,因为秘密侦查措施除了技术侦查手段之外,还包括邮检、情报员(即线人)、诱捕等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措施的概念在外延上广于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因其高隐秘性而难免与公民个人的隐私权相冲突。隐私的概念和理论是由美国学者布兰戴斯和沃伦于1890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论隐私权》一文中提出:“紧张而又复杂的社会生活曾经推动过人类文明,但经过文明熏陶的人们,对于公开化变得更为敏感,因而隐私对人们来说变得更为重要。”3]代表社会公益的技术侦查措施与代表个人私益的公民隐私权之间便存在着“善与善的价值冲突”而只能进行价值选择。各国均认为,在对上述“善与善的冲突”进行价值衡量时,应作有利于具有高度公益性质一方的判断,即为了维护法律和秩序,国家侦查机关得在一定条件下限制公民隐私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技术侦查是正当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应被视为一种必要的成本或代价。 二、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定程序 英美法系国家从近代以来,大力倡导“正当程序”(Dueproess)观念,认为政府在处理有关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问题时,必须遵守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由于电子监听等技术侦查措施的采用往往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因而其采用受到更为严格的程序控制。大陆法系各国在传统上虽无“正当程序”观念,在侦查的模式上也采用强化侦查机关职权,有利于打击犯罪的职权式侦查模式而与英美法系的对抗式侦查模式有别,但在技术侦查措施的程序设计上却与英美法系各国有诸多共同之处。其根本指导思想均是:技术侦查措施以侵犯公民隐私权为代价,其采用应受严格的程序控制。总体地看,两大法系为技术侦查措施设计了以下共同的程序原则。 1、重罪原则。技术侦查措施只能针对特定犯罪类型而采用。美国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条例》规定,电子监控只能针对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犯罪侦查。《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lOO条规定,“在重罪或轻罪案件中,如果可能判处的刑罚为2年或2年以上监禁,预审法官为了侦查的必需,可以决定截留、登记和抄录邮电通讯。”《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98条a第1款规定,“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表明:1.在麻醉物品、武器非法交易领域内以及

技侦民警工作心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技侦民警工作心得 篇一:技侦培训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转眼间前期集培训已经接近结束,在部领导和基地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经过近一个月的学习培训,使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认为这次集中培训非常有意义,而且非常有必要,让我无论在思想认识上、工作追求上还是生活习惯上都有了巨大的进步,较全面的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理念。以下是我这段时间的一些感受和体会:首先,在政治想思想方面,做为一名军人,时时刻刻要把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祖国、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牢记于心,付之于行动,融入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要继续高举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以政治为先,突出政治引领方向,用核心价值观“对党绝对忠诚、政治绝对合格”支撑,用技侦品格魂贮立行,用先进文化凝神聚气来推动技侦后勤事业的发展。在工作作风上,作为一名即将成为技侦后勤事业的保障人员,让我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就是:技侦事

业拓展到那里,后勤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以科学谋划、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缜密细致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做好自己的本职为重点,作为一名医生,就是要以精湛的医术最大限度的解除技侦患者的疾苦,保障技侦人才的健康;坚持远**想,开拓创新,刻苦学习,坚持高尚品行,摆正心态,不计较个人得失,倾情平凡岗位、奉献神圣事业、矢志追求卓越。 篇二: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岗位所在的单位)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岗位所在的单位)线路治安管理与技术侦察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线

技术侦察3

技术侦查:立法授权与司法控制并举 https://www.360docs.net/doc/9a1032504.html, 2006年11月24日00:53 正义网-检察日报□一般而言,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是技术侦查措施适用范围的基本标准。 □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选用应有两个标准:措施必要和合理怀疑。 □在有效的实体限制和程序控制之下,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所获得的证据应当允许作为证据使用。 □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查监督应以技术侦查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为主要审查内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后进行审查。 现代刑事诉讼法致力于寻求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价值目标的统一,我国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制度由于缺乏法律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规定,使得许多技术侦查措施游离于法律范围之外,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极易导致侦查机关滥用职权,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从而有悖于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必须以寻求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价值目标为指导,对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进行重构,尽量做到立法授权与司法控制并举,力求构建一个规范的技术侦查措施体系。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技术侦查措施法定化 综观各国立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即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专门章节就技术侦查措施的条件程序作出专门规定。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即由刑事诉讼法就技术侦查措施作出一般、授权性规定。而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单行法的形式就技术侦查措施条件程序作出详细规定。笔者认为,在具体立法模式上可以借鉴德国的模式,在刑事诉讼法中用专门章节对技术侦查措施作出详细规定。采取这种做法的原因在于:首先,我国的多年立法经验和惯例都是将刑事诉讼程序统一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典中,采取德国模式符合我国立法惯例。其次,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97年修改至今已将近10年,刑事诉讼法进

科学技术是刑事侦查第一战斗力

科学技术是刑事侦查第一战斗力 邓小平同志曾经英明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由此改变了人们的陈旧观念,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换来了科学技术的春天,使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震惊世界的奇迹。 我们今天应当循着小平同志的思路,大胆地提出“科学技术是刑事侦查第一战斗力”,其目的在于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刑事侦破能力的提高以及侦查观念的转变。 一、从历史上看,科学技术一直对刑事侦查产生着重要影响。 目前央视正在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大宋提刑官》,演绎的是我国宋代著名刑狱官、法医鼻祖宋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侦破疑难案件、昭雪冤错案件的史实。宋慈积多年实践所著的《洗冤集录》记载了许多科学断狱的案例,为后世之楷模。湖北出土的秦代竹简《封诊式》,也有力地证明早在20XX多年前,我们先人在刑事断狱中就曾运用了观察、记录和检验物证的手段。虽然受科技发展水平和封建制度的限制,中国古代推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断案方式,但也强调“察狱之官,先备五听,又验诸证信”,注意发挥证据的作用。在历史上,大凡聪明、公正、颇有成就的断狱官,无不注重运用科学技术的方法寻找和检验证据断案;而大凡昏庸无能或别有用心的断狱官乃至酷吏,都仅仅依靠主观臆断、酷刑加口供制造冤假错案。 近代《刑事侦查学》的诞生也是科学技术进步与发展的结果。十九世纪,由于解剖学、物理学、化学、光学在欧洲的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出现和完善的各种技术手段、仪器设备,为刑事侦查提供了有利的科学武器。1892年,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教授汉斯·格罗斯以在近代科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刑事科学技术手段为主,结合归纳侦查部门采用的策略方法,撰写了世界上第一部《犯罪侦查学》。这一时期,推动犯罪侦查学发展的代表人物和代表成果还有:法国的阿方斯·贝蒂隆——《人体测量法》;英国的弗朗西斯·高尔顿——《指纹学》;比利时的斯塔斯——《毒物学》等。当时,犯罪侦查学被认为是一门“把自然科学应用于法律科学,旨在对物证进行检验、同一认定、具体辨别和判断的学科”。后来,随着科学技术的继续发展,刑事科学技术手段不断丰富,刑事侦查学也日益充实、完善。毫无疑问,近代刑事侦查学(也称犯罪侦查学)的诞生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基础的,刑事侦查学后来乃至今后的发展,也受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影响与

现代刑侦技术的应用

现代刑侦技术的应用 (一)现代信息技术在刑侦中的应用 随着计算机、信息、通信等技术的更新和发展,另一类言语材料,如电子邮件、BBS公告版、网上聊天室等已经逐渐进入司法领域。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构建起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信息应用为主导、以信息人才为依托、以信息安全为保障的综合体系,实现了办案现代化、办公自动化。我国现代刑事侦破技术在几年的时间内由一片空白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稳定学术队伍,掌握了较先进的技术,高科技设备达到国际中等先进水平的新兴学科领域,侦查信息化在侦查系统的实际工作中已经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是侦破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没有先进的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就不可能有效地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国家利益。 (二) 现代生物技术在刑侦中的应用 随着现代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的不断发展,针对人体某些器官和行为具有唯一性、人各不同的特性,刑技工作者运用生物学知识来鉴别人身,从而使血痕检验朝着人身同一认定的方向迈出了有决定意义的一步,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为侦破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自动化现代技术在刑侦中的应用 加强自动化技术在案件侦破中的应用,借助高科技产品、技术来完成社会的安全稳定,把高科技产品、技术应用于刑侦领域已成为必然趋势。国家刑侦部门加大汽车、电器机器人及柔性配生产线,物流与仓储自动化设备,激光成套加工设备,真空冶炼及磁控检测,无损危险品检测,金融自动化设备,智能无纺布生产线,医学影像诊断设备,手术导航系统,高能源超声聚焦系统,半导体激光辅助治疗设备,压力、温热、位移传感器,低耗磁敏感器,总线式工业控制仪表,检测仪器仪表等自动化产品的投入与研究,并取得了巨大发展。 (四)纳米技术在刑侦中的应用 纳米技术是一种新型的刑侦技术。随着纳米技术与光电信息技术的结合,诸多新的量子物理效应被发现,一系列的新型光电信息材料和器件涌现并用于刑侦领域,形成一门极具发展前景的高科技技术学科。

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作出规定。 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一百四十九条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一百五十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一百五十一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第一百五十二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侦察监视技术

中国古代伟大的军事家孙武在其不朽名著《孙子兵法》地形篇的结尾中写道: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不穷。是说只要了解敌情和我情,就能胜利而不会有什么危险,只要了解天时地利,胜利就会接踵而来。可见从古代开始军事家就对了解敌情、掌握天时、地利等情况非常重视。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对敌情的了解就更加成为取得战争主动权的重要因素。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了解敌情、掌握天时地利呢?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古代,要了解敌情无非是派人去侦察,通过人的眼睛去看、耳朵去听。要想看的远一点,只有在前敌修筑了望塔,在技术不发达、武器装备落后的古代,这样也就够了。在现代则远远不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武器装备的进步,战争样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要了解敌情就不能只靠人眼看耳听,而是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各种装备,也就是今天要向大家介绍的侦察监视技术。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侦察监视技术是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但是在教材中并没有单独的节来讲授,我是将各节中有关的内容摘出来并将我掌握的有关材料融合在一起向大家作一介绍。)?一、概述 ?二、几种常见的侦察监视技术 ?三、对抗侦察监视的基本措施 ?四、侦察监视技术的发展趋势 (简要介绍主要内容) ?一、概述 ?(一)基本概念 ?什么是侦察?其目的是什么?侦察目的实现的物理基础是什么? 我们研究问题首先要明确所研究问题的概念,从而确定我们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侦察的概念。 ?侦察是军队为获取军事斗争所需敌方或有关战区情况而采取的措施。 我们讲的侦察是指在战争中或为战争做准备过程中所从事的获取敌方情况的工作。 ?侦察的直接目的是探测目标,具体可分为发现目标、识别目标、监视目标、跟踪目标和对目标进行定位。 要达到探测目标的目的,一定要借助与技术手段和装备。 ?现代侦察监视技术是指发现、识别、监视、跟踪目标并对目标进行定位所采用的技术。我们研究侦察监视技术,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目标为什么可以被发现和识别,它的物理基础是什么,应该说:自然界中目标和背景之间总有一些差异,可以由人的感官或借助一些技术手段加以区别。这是我们进行侦察的基础。 为了更好的了解常用的几种侦察监视技术,我们首先来介绍一些基础知识。 ?(二)基础知识 在前面的学习中,我们了解了有关电磁波的基础知识,对电磁波谱也有一定的认识,我们知道根据波长的不同,可分为各种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微波和无线电波。我们采用的是可见光、红外线和微波。通常对应照相机、红外扫描装置和雷达。 ?1、电磁波 ?波长0.4—0.76微米为可见光波段 ?波长0.76—1000微米为红外线波 ?波长1毫米—1米为微波 我们介绍这些电磁波的特性是因为任何物体都有发射和反射电磁波的性质,下面我们来介绍: 2、物体发射和反射电磁波的特性 ?(1)发射特性 ?高于绝对0度的物体都有热运动。

侦查学专业刑事侦查方向培养方案

侦查学专业刑事侦查方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缉查、调查、刑事执法、预防和控制犯罪、治安防范实务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思想道德素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努力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精神与团队精神;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业务素质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刑事执法、侦查破案的基本训练,掌握侦查学理论和技术,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侦查手段和侦查技术; 3、具有较强的侦查指挥、刑事执法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侦查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 6、掌握擒拿格斗技术、警用武器应用技术等警体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的标准; 7、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掌握刑事犯罪规律,知晓法学基础理论,熟练运用刑事专案侦查方法、司法鉴定及刑事科学技术,能从事刑事案件的侦破与调查工作; 9、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使外语成为获取新知识和对外交流的工具。 (三)身体素质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主干学科 法学、刑事侦查学 四、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4年。按学分制管理要求,实行弹性学制,在校最高修业年限为6年。 五、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六、主要课程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公安学基础理论、警察技能、

刑事侦查技术专业个人简历模板原创

……………………….…………………………………………………………………………………姓名:杜宗飞专业:刑事侦查技术专业 院校:浙江大学学历:本科……………………….…………………………………………………………………………………手机:×××E – mail:×××地址:浙江大学

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对人生事业的追求,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片刻的关注。 我是刑事侦查技术专业的2014届毕业生。大学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谨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理想。 在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在各占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大学就读期间,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每个学期成绩能名列前茅。特别是在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必修课都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自学一些关于本专业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刑事侦查技术01班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协会部长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 我的座右铭是“我相信执着不一定能感动上苍,但坚持一定能创出奇迹”!求学的艰辛磨砺出我坚韧的品质,不断的努力造就我扎实的知识,传统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激情。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倍加珍惜。 下页是我的个人履历表,期待面谈。希望贵单位能够接纳我,让我有机会成为你们大家庭当中的一员,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贵单位发挥应有的水平与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14年11月12日 唯图设计因为专业,所 以精美。为您的求职锦上添花,Word 版欢迎 下载。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治安专业知识点 1、刑事侦查工作的概念,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2、刑事侦查的构成,刑事侦查人员、刑事犯罪案件、刑事侦查对策、刑事犯罪信息、侦查技术装备。 3、刑事侦查的任务,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防控犯罪,制止减少刑事犯罪发生。 4、刑事侦查的方针,依靠群众—刑侦工作的基础;抓住战机—侦查破案的关键;积极侦查—侦查的基本要求;及时破案—侦查的最终目的。 5、刑事侦查的原则,党委领导;群专结合;依法办案;快速反应;侦查协作;保守秘密。 6、刑事侦查措施的概念,刑事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依据法律、法规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是侦查活动达到侦查目的必须借助的专门工具。 7、侦查措施的分类,分为常规措施、紧急措施、重大措施、秘密措施、强制措施、防范措施。 8、常规措施,包括现场勘查、摸底排队、调查询问、侦查实验、公开搜查、公开辨认、侦查讯问、专案侦查。 9、紧急措施,包括通缉通报、追击堵截、控制销赃、解救人质、警犬追踪搜索。 10、重大措施,并案侦查、专项斗争、破案战役、办案协作。 11、秘密措施,内线侦查、秘密辨认、秘密逮捕、外线侦查、技侦手段。 12、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3、防范措施,阵地控制、电子监控、刑嫌调控、联防堵卡、技术预防。 14、调查询问的作用,查明案情,获取线索,搜集证据,核实口供。 15、调查询问的地位,是一项最基本的侦查措施,是运用量最大的侦查措施;是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侦查员必备的基本功。 16、调查询问的定义,调查询问是指侦查人员运用公开和秘密的方式,对事主、被害人、知情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发现犯罪线索、获取证人证言,以证实犯罪的一项基本侦查措施。 17、现场访问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调查询问的差别,(1)现场访问是初步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的过程。第一,现场访问是在现场勘查阶段进行的一项调查询问工作;第二,现场访问的地域范围较为固定,一般在现场周围地域进行;第三,现场访问时间性较强,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尽快获得对采取紧急侦查措施有利的线索;第四,现场访问的形式只采取公开调查的形式进行。(2)调查询问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深入调查。 18、“七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 19、调查询问的方式,包括公开调查询问和秘密调查询问。 20、公开调查询问,包括走访、开座谈会和约谈。 21、秘密调查询问,包括化装查访和委托代询。 22、调查询问的步骤,(1)询问前的准备包括了解询问对象、确定询问顺序、确定询问地点、确定应该邀请参加询问的人员。(2)询问的实施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来意;稳定情绪,转化思想;告知法律,明确义务;广泛提问,自由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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