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风廉政制度

学院党风廉政制度
学院党风廉政制度

**大学**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我校制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坚持《规定》所确定的各项方针、原则,按照《细则》和本院实施办法确定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规定,落实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三条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作到从严治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本院的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以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坚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由院分管纪检的总支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落实情况,并进行检查、考核。

第六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七条院党委、行政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每学期召开1-2次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校党委、校纪委、监察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分析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对本院的副书记、副主任党风廉政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带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坚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干部廉洁自律措施。

(四)组织查处本院党员、干部、教师中违纪违法案件。

(五)认真执行《***大学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六)组织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党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七)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第八条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在党总支书记、主任领导下,对分管科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二)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实施监督与管理。

(三)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在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及规定,联系实际,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二)对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状况实施监督与管理。

(三)掌握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抓好防范教育,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诫勉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并积极主动做好工作,防微杜渐。

(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本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搞好自查自纠,要坚持不怕丑,不护短,敢于触及思想深处,查找问题本质,从中吸取教训。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任期目标考核、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代表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本院各级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院党委、行政将给予组织处理或者行政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党政部门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制不查,将按规定、按程序、按权限给予负领导责任的分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二)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干违法违纪或利用职权违反财务规定乱花乱支或中饱私囊,直接责任人将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于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大学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影响与后果的,对于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由院党委对其进行调查,查实后及时报请上一级组织,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分管人员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其他违反《规定》、《细则》和本实施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进行必要的处理。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个人责任。凡是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凡由领导个人决定或批准的,决定或批准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教职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其部门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第五章实施措施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对《细则》和本实施办法,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贯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总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第十八条党委可以通过参加有关会议,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部门,要跟踪检查,限期整改。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我校廉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特成立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荣辉 副组长:李斌曹建局余宗琴 成员:成员:张明鹏谭小龙刘勇唐宏陈凤鸣谭俊莲陆晓燕李胜文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支部 办公室主任:李胜文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布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意见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分析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和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向县局党委报告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履行职责。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起草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建立校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由组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提出,呈副组长、组长批准后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三)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经副组长、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文件和材料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会议议题主要包括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廉政文化宣传制度。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格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这个根本,紧扣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这个主题,坚持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要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牢牢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主动权。 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 (一)各级党组织和单位领导,每年必须结合工作会、职代会布置年度工作的机会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作出计划安排。 (二)廉政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应列入财务开支计划。 (三)局队办的培训班,如果是所属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和管钱、管物人员为主参加的,都应当安排党风廉政教育课程。 (四)各单位应把党风廉政宣教教育的对外新闻报道内容纳入年度宣传报道任务,作为一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五)各级党组织应根据干部调整情况,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对新提任干部开展上岗廉政教育培训活动。 (六)各单位在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中,必须明确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抓好重点内容的教育 (七)抓理想信念教育。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以及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八)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通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健立建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贯彻“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文件选编》,使党员干部坚持良好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增强反对奢移浪费和廉政勤政的意识。 (九)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开展廉洁奉公、勤 政为民的先进典型教育,弘扬正气,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利用本系统和近期省内外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用深刻教训提醒人。

廉政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 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 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教育系统关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学校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财政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决定,并认真对照检查,切实贯彻执行。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现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招生,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放弃原则。 四、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有关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应婉言谢绝,实在谢绝不了的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应按规定上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统一处理。各种会议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赠送礼品或纪念品。 五、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

的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六、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一律按规定住内部招待所或政府宾馆;不得利用出差、开会或学习等工作之便绕道公费旅游或接受有关单位邀请游山玩水。 七、严格管理机构经费,节约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 八、任何人不得利用上班时间炒股。 九、不准以学校名义为任何单位筹资作证;也不得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贷款提供担保;禁止私自从事经商等营利活动。 十、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廉政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适应改革和农村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学习教育内容主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对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部署,结合正反典型事例,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三、要坚持发挥领导班子带头引导作用,开展好定期学习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同时还要组织好不定期的典型事例教育。 四、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和个人世界观改造的实际,努力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去说明实际问题,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五、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要利用集中讨论、理论讲座、中心发言、学习报告会等方法,提高干部学习理论的兴趣,使理论学习收到实效。 六、坚持学习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

经总支书记批准。并于事后主动补课。 七、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时,不准阅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不准接待客人,不准擅自离开会场,必须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 八、坚持记学习笔记。集中学习和自学必须记学习笔记,每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学习体会不得少于2篇,每篇不得少于500字。要积极参加理论研讨和工作调研,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调查报告,提高运用理论说明实际问题的能力。 九、坚持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党总支负责对理论学习的考核,定期检查各支部学习组织情况、个人学习和笔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出,督促改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制度

附件2: 十项配套制度 第一项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一、“签字背书”的内容。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签字背书”的程序。每年年初,结合市委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由市委与学院党委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市委书记与学院党委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上述承诺书应向学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签字背书”的监管。党委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院主体办负责落实学院“签字背书”制度及日常监管。每年年底,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项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制度 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党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 每年6月和12月,党委至少两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党委结合听取的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和准确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评估学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效果,重 - 1 -

点分析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有的放矢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召开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决定适当调整。 二、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每年第一季度,党委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三、党委及时召开重大突发应急会议 学院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突发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时,与启动应急机制同步,党委要及时研究处置对策、采取果断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一案双查”,减少和避免负面影响,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动权。 第三项落实主体责任“三负责”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1.对所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检查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制定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对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3.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 4.每年对所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的党员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授课,定期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每年年底查阅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 2 -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预防、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对党员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一)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明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4、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勤廉的正面典型和剖析反面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教育,联系实际,寻找差距。 (二)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3、充分运用电教手段,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纪教育录像、影视片、优秀文艺作品等,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其他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全村党员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要设立政治、业务学习记录本,记录每次学习时间、参加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党员发言情况,每名党员有学习记录本,做好学习记录。 4、在学习时,每名党员要带学习资料,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 5、坚持党、团组织生活制度,并有记录。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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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根据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乡机关实际,经全体同志充分讨论,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当公仆。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二、要改进作风。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下乡应在职工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交费;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洁。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安排升学、就业、参军、提干、晋级;不得利用职权索贿;不把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小汽车管理办法使用小汽车,因私用车要按规定付费;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务公开。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费开支、评选先进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讨论决定问题时,涉及的有关人员应该自觉回避。 五、要严格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委负责考核;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六、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一)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 (三)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确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有关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健全惩防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机构各负其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责任 第五条局党组责任 1、统一领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和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并付诸实施。 2、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厅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廉政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评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评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评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人员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四、廉政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廉政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预防、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对党员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一)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各项会议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4、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勤廉的正面典型和剖析反面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教育,联系实际,寻找差距。 (二)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其他要求 1、坚持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要设立政治、业务学习记录本,记录每次学习时间、参加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记录本,做好学习记录。 4、坚持党组织生活制度,并有记录。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市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二、形式和方法 鉴于人员少,工作量大,经常下乡工作的特殊性,学习以自学为主。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暴丑。

(一)议事程序 日常工作由各股室正常开展,报主管领导备案;涉及各委、办、局之间的工作由主管领导运作,报主要领导备案;涉及县四个班子之间的工作由主要领导运作,报班子备案;涉及县级及以上部门的工作及纪检规定的重大事项由主要 领导提议,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县主管县长批准;特别重大的事项及临时重要工作、突发事件报县主管领导及县长、书记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臵。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我校制定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和材料归档工作 3、签订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各部门干部廉政年终报告制度。 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准则 1、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2、对贯彻执行徐汇区教育局监察审计科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对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的教育。 4、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 三、开好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1、根据上级要求召开处以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记如实记录。 四、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工作 1、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 2、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有关责任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3、杜绝私设“小金库”。 五、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自觉性,明确报告内容。 2、对领导干部报告的重大事项,要用专项记录本记录。 3、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副书记。 六、严格控制各种会议 1、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经费。

2、杜绝去名胜风景区召开会议。 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1、加大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 2、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内容列入学校工作整体计划。 3、进一步抓好党课教育与警示教育(反腐倡廉电教片) 八、推行“校务公开”工作 1、制定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2、严格执行已公开的内容。 3、积极探索依靠师生员工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依法治校的新途径。 九、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 2、进一步完善各行政部门(有经济往来)的财务制度。 3、禁止乱收费、私设小金库。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十、加大力度做好招标投标工作 1、加大力度做好各类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和审计工作,尤其是学校建设方面的工作。 2、继续做好各类仪器、设备、家俱等大宗大件物资采购的监督工作。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汇编(13套超全)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目录 一、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1) 二、党风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 (8) 三、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制度 (10) 四、廉政谈话制度 (12) 五、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 (16) 六、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18) 七、“签字背书”制度 (20) 八、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3) 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5) 十、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27) 十一、责任报告制度 (31) 十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 (34) 十三、廉政警示教育制度 (43)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由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统一负责。公司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二、党支部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主体责任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责任和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风廉政教育的对象是人防系统的党员、干部,重点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科室和各单位领导干部。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学好学活“两学一做”,要求我们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第三条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是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法纪教育;勤政廉政教育等。 第四条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学习内容; (一)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中央三代领导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论述。 (二)党章党纪政纪条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

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 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5月下旬,组织卫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竞赛。共有11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竞赛活动。 第五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组织生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活动的内容。 (二)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党校、干校所办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 此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使我认识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本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严格遵纪守法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民,实实在在服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要重视发挥板报、简报的宣传、教育、监督作用,定期办好板报简报。 第六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一)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世界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7、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9、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 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 4、加强集体备课, 不断提高课堂教育质量。 5、编撰教材讲义,为开展廉洁教育创造条件。

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整改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教师职能作用的发挥。于种种原因,中小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尽人意。如有的中小学校领导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忽视廉政建设;有的中小学校的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还有的缺乏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 制等等。 一、中小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总的形势较好 近年来,各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争先创优”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 为教育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党风廉政建设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广大工作

人员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服务发展大局具有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为此,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作为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半年有分析,年终有考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岗位目标责任的工作格局。 深挖内涵,浓化党风廉政建设氛围。 抓专题学习教育,营造党风廉政建设氛围。近年来,全县教育系统结合开展作风纪律整改、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发展观”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对教师进行全面系统的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对照查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把好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通过潜移默化的廉政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 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完整word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和政县梁家寺甘沟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州、试验区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7、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9、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 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 4、加强集体备课, 不断提高课堂教育质量。 5、编撰教材讲义,为开展廉洁教育创造条件。

2020年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doc

2020年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今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是: 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程》、《学校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党员干部定期约谈制度》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明确责任、工作标准、保障措施,学校将通过日常检查等形式进行落实。 二、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罗尚刚副组长:王勤 成员:向勇舒俊生刘湘光 学校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种

规章制度,成立校务校财监督小组,做好校务、财务公开制度,保证班子成员清正廉明,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到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进一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 3、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 三、继续抓好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根据“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从严治教,依法治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久深入开展治理班级乱收费工作,真正做到无任何班级,无任何教师以任何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2、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干部、教职工队伍素质,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认真抓好师德师风教育,弘扬教师依法治教、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良好师风。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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