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工程审批程序

港口码头工程审批程序
港口码头工程审批程序

***市港口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程序指引(交通部分)

来源 :时间 :10.02.11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港口法》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 年第 5 号令)

《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交通部公告第 5 号 2004 年)

《关于印发省港口岸线管理办事指南的通知》(粤交办字【2005】 586 号)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 2 号)

二、项目建设管理权限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项目建设程序

(一)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1、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岸

线使用许可;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7、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

8、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9、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权限组织竣工验收。

(二)企业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1、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申报岸线使用许可;

3、根据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

案手续;

7、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

8、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9、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权限组织竣工验收。

四、项目审批或核准程序

(一)港口岸线使用

1、审批条件及申报材料

申请使用岸线项目的功能、性质、用途、建设规模等符合《江门市港口总体规划》

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使用岸线审批,申请材料必须包括:

(1)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报告,容包括申请理由、位置、围、用途、建设规模、使用

岸线总长和水陆域面积等;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总体规划平面布置图和使用岸线地形(水上水下)测图(1: 2000);

(4)发改、海事、航道、水利、规划与国土等部门意见。

2、审批权限

(1)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的项目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单独办

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2)适宜建设各类型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泊位和千吨级及以上河泊位的深水港口岸

线,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

(3)其余非深水岸线由省交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

(二)项目立项

港口码头使用岸线获得批复后,由港口码头建设项目法人到发改部门办理有关项目立项手续,并核准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的招标方式。发改部门立项批复所需资料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申报请示文件;

3、项目申请报告(工可报告),需原件;

4、下级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查意见,需原件;

5、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国土证;

6、交通部门的岸线审批意见及项目审查意见;

7、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8、资金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市级发改部门审批需一式两份、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审批需一式三份。

(三)初步设计

1、港口工程设计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包括与其它建设项目配套的港口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具体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包括与其它建设项目配套的港口建设项目),由省交通厅具体负责初步设计审

批工作;经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包括与其它建设项目配

套的港口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各地级市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初步设

计审批工作。

2、项目法人报批初步设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文件一式 2 份;

( 2)初步设计文件一式 2 份(属交通运输部审批的项目提交 3 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 1份;

(3)港口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印

件2 份。

3 、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初步设计时,按照规定委托不低于原初步

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咨询。审批

部门视工程复杂情况直接批复或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和施工图修改完善

后的情况进行批复。

(四)施工图设计

1、项目法人报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文件一式 1 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 2 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 1 份;

(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1 份。

2、施工图设计由港口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3、在审批前,审批部门委托不低于施工图编制单位资质的另一设计单位或符合资

质要求的咨询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批部门视工程复杂情况直接批复或召开专家

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和施工图修改完善后的情况进行批复。

(五)招投标管理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开展招投标工作,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招标结果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有

关招投标事项须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

管理工作的规定开展。

(六)开工备案

1、港口建设项目实行开工备案制度。港口建设项目开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查批准;

(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3)已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征地手续、拆迁基本完成;

(4)施工、监理单位已确定;

(5)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项目法人在开工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予以备案:

(1)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1 份;

(2)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复印件 1 份;

(3)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1 份;

(4)质量监督手续材料复印件 1 份。

(七)交竣工验收

港口工程交竣工验收按交通运输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办理。

1、交工验收

(1)港口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约定的各项容已完成;水下工程的善后处理,不得遗留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施工单位按交通

运输部制定的《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

量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竣工文件已按有关规定的容编制完成;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2)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进行交工验收。

2、港口试运行

港口工程试运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码头、仓库、堆场、道路和必要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已按批准初步设计的容建成;主要装卸设备通过性能考核,达到设计要求;

港池、航道和导航、助航设施具备设计船型进出港和靠离码头的条件;航标设施以及其他辅助性设施已按《港口法》的规定,与港口同时建设,并保证按期投入使用;供

电、供水、通信工程及集疏运条件基本适应泊位投产的需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基本满足生产需要,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试运行;各个合同段交工验收合格,具有交工验收报告。

3、竣工验收

(1)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1交工验收合格;

1.2主要工艺设备或设施通过调试具备生产条件;

1.3一般港口工程经过 3 个月试运行;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矿石、煤炭、散粮、油

气、集装箱码头等港口工程,经过 6 个月试运行,符合设计要求;

1.4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

通过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航标设施以及其他辅助性设施已按照《港口法》的规定,

与港口同时建设,并保证按期投入使用;

1.5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并通过专项验收;

1.6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计;

1.7廉政建设合同已履行。

(2)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一般由下述容组成:

2.1竣工报告 3 份及电子版1 份。报告应全面反映工程建设的主要容和相关情况,

所提供的资料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及主要容详见《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附件);

2.2试运行报告;

2.3竣工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2.4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工作报告(格式及主要容详见《港

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附件);

2.5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和档案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或者准许使用意

见;

2.6能力核算报告;

2.7有关批准文件。

(3)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竣工验收部门原则由初

步设计审批机关担任。

(4)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部门组织质量监督机构、当地海事管理机构、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实施。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由

竣工验收委员会议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港口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

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5)对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部门签发《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港口码头项目建议书

港口码头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贵港市位于广西的东南部、西江(即珠江)流域的中游,处于广西5个重要城市南宁、北海、柳州、桂林、梧州的几何中心,东临粤港澳,背靠大西南,是连接西南地区与粤港澳最便捷、最经济的通道、桥梁和纽带。贵港市境内有黎湛铁路复线、国道324线、209线和省道南梧二级公路、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及西江黄金水道通过。贵港港港口,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内河港口,是全国43个主枢纽港之一和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也是西南地区最大的货物集散内河港口,同时还是广西重要的水陆联运交通枢纽。 依仗贵港市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贵港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把贵港市建设成为桂东南的“交通中心、工业中心、商贸中心”的战略目标,并且正在加快实施。 根据贵港市的发展战略,近几年来,贵港港口运输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贵港市目前拥有各类船舶4000多艘,其中省际营运船舶1800多艘,有船舶总运力80多万载重吨(占广西水运运力总量的一半多),船舶最大吨位由几年前的250多吨发展到目前的2500吨,有码头泊位103个,其中千吨级泊位6个,500吨级泊位54个,年综合通过能力2000万吨和5000标准箱。全市有港口企业32家,其中最大的是贵港港务总公司和贵港中转港有限公司;有铁路专用的港口企业5家。贵港港2004年完成货物吞吐量万吨,比上年增长32%;完成水路货运量1427万吨,货物周转量76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和%;港航经济收入亿元,同比增长%。2005年上半年,贵港港完成货物吞吐量万吨,同比增长36%,又创造了历史新高。贵港港成为了一个充满强劲活力的港口,一个快速成长型的港口! 根据贵港市的港口发展规划,对仙依滩电站二桥以下至铁路桥郁江河段的现有港口码头进行布局调整,郁江南岸现有的7个码头,要撤消搬迁5个,仅保留2个,即仙依滩码头和市水泥厂码头;把铁路桥至东津镇郁江河段规划为港口岸线,并把此港口岸线规划建设成为临江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镇)

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申报资料: (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 注意事项:

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 二、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前,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本镇代办员向规划处提供申请,经规划处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 2、申报资料 (1)、经镇建管所及中心镇规划办审批受理的申请表一份;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 (3)、拟选地点的1:500-1:1000的实测地形图三份; (4)、其他指定材料:总平方案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 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

码头及港口建设程序

码头是指海边、江河边专供乘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建筑物。 港口是具有水陆联运设备和条件,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枢纽,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 一个港口必定包括了码头,还包括堆场,仓库,中转站等设施。码头只是港口的必备部分。 码头建设基本程序 码头报建审批根据码头规模及所在区域不同进行划分:内河码头按照1000吨级进行划分,超过1000吨级规模的码头需要报交通部审批,小于1000吨级规模的码头报省交通厅审批;沿海码头按照10000吨级进行划分,超过10000吨级规模的码头需要报交通部审批,小于10000吨级规模的码头报省交通厅审批。 码头建设过程包括立项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三个主要过程,各个阶段所需要做的工作如下: 一、立项阶段: 立项阶段根据工程的地理位置及重要程度报批的部门或审批的级别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开展的工作及报批的部门如下:1.水下地形测量(开展报批工作的基础) 2.地质勘察(根据情况确定) 3.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的批复依据,报省环保局) 4.防洪论证(水利部门的报批的基础工作,报省水利厅) 5.评估咨询(水利厅的批复依据)

6.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航道局、港务局、水利、渔业等部门,是该部门的批复依据) 7.得到水利(由地方局初审后报到省厅批)、航道(由地方局初审后报到省局批)、海事、港务局、环保、渔业等相关部门(根据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批复意见,报发改委申请立项 二、设计阶段: 1.地质勘察(工程设计的基础) 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三、工程实施阶段: 1.海事部门通航安全论证(根据工程的影响程度可能要求) 2.航道部门码头前沿线批文(根据设计图纸报航道局批复确定码头允许的前沿线位置) 3.选择施工单位准备施工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港口码头工程审批程序

***市港口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程序指引(交通部分) 来源: 时间:10.02.11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港口法》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第5号令) 《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交通部公告第5号 2004年) 《关于印发省港口岸线管理办事指南的通知》(粤交办字【2005】586号)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 二、项目建设管理权限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项目建设程序 (一)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1、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

报岸线使用许可;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7、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 8、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9、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权限组织竣工验收。 (二)企业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1、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申报岸线使用许可; 3、根据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流程操作说明)

目录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1、申报材料 2、(1)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 3、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4、现状地形图(标明选址位置示意); 5、(4) 相关的土地权属协议复印件; 6、(5)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须经发改委立项的); 7、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交警等部门);

(7)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土地招投标中标通知书; 10、 3、工作流程 (1) 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接收。材料 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 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 (2) 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 (3) 初审。 全面审查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核查建设项目选址及相邻地区的详细规划情况。 9、 (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8、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 计条件。 (4)业务会审批。 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职能科室核查并报局业务会审定。 (5)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 申报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港口码头项目建设作业流程

项目建设作业流程 企业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此类港口工程项目建设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水运工程建设总体工作程序 1.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履行核准 或者备案手续; 3.根据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开工备案手续; 7.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 8.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9.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权限组织竣工验收。 二、项目前期咨询报建主要工作 (一)前期咨询工作内容 1.进行工程区地形测量及地质勘察工作,为咨询提供依据; 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报建工作内容 1.海事报批:

2.航道报批: 3.水利报批: 4.环保报批: 5.安全报批:

6.职业卫生报批: 7.岸线报批: 8.规划报批――市规划局同意建设用地规划的复函(红线图) 9.国土报批――市国土资源局同意用地预审复函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备案登记 10.项目立项: 三、勘察设计工作 1.进行工程区地质详细勘察工作,为设计提供依据; 2.根据工可研各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进行初步设计; 3.委托第三方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4.报初步设计及审查文件到市港航局,市港航局组织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评 审会,出具审查意见及批复;

5.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 6.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7.市交通局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会,出具审查意见及批复; 8、组织施工招标,开工。 四、总体施工组织(类似工程) 1、游艇俱乐部大厅房建工程 2、预制构件预制 3、防坡堤工程 4、护岸工程及亲水平台工程 5、游艇存放平台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我们必须遵循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确保我州工程建设做到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规范建设。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2.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 3.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5.工程建设施工、安装阶段。 6.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 7.项目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政府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主要用于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两个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有编写能力的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议书的报批。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三)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审批,依照法律法规申报审批。 (四)国家林地审批:①建设单位申请文件;②已批准的规划或设计文件;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件;⑤与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补偿协议;⑥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报告,或减轻影响、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⑦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论证、听取大众意见;⑧合格后予以批复。

论述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技术

论述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技术 发表时间:2017-08-24T16:59:55.6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2期作者:李敏龙[导读] 摘要:港口是水路交通的枢纽和集结点,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也是船舶停泊、装卸货物、接待国际旅客的场所;而码头则是海边、江河边专供乘客上下、货物卸载的建筑物。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30031 摘要:港口是水路交通的枢纽和集结点,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也是船舶停泊、装卸货物、接待国际旅客的场所;而码头则是海边、江河边专供乘客上下、货物卸载的建筑物。本文主要分析了港口码头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探讨了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技术要点。 关键词:港口;码头;施工;抗拉;吊运港口码头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经济一体化的必然选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港口码头的建设能够有效带动沿线经济的发展。所以,港口码头建设过程中保障工程整体质量尤为重要,而施工技术直接影响港口码头的工程质量,须引起足够重视。 1港口码头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1塑性收缩裂缝 混凝土结构在施工后的凝固过程中,砼结构会逐渐散热和蒸发,从而使得体积逐渐收缩。由于受到外界环境的束缚,砼结构内部会产生一定的收缩应力,如果这个应力超过了混凝土的极限抗拉强度,就会产生裂缝,这也是混凝土结构的常见病害之一。砼裂缝会使得混凝土结构的抗拉性能大打折扣,加速内部钢筋锈蚀的速度,从而破坏混凝土的承载力,损害到施工质量和使用年限。 1.2温差裂缝 混凝土结构内部和外部存在温差,就容易导致混凝土工程出现温差裂缝。温差裂缝也是混凝土结构的常见病害之一,由于水化热作用,加剧了混凝土内外的温度差,较大温差作用下,混凝土内部的水分会凝结成冰或过冷水,从而产生冻胀压力或渗透压力,当这个作用力超过了混凝土的极限抗拉强度之后,就会产生温差裂缝。在施工初期,由于水化热作用,容易产生温差裂缝。在拆模前后,由于砼结构表面温度骤然下降,内外温差大,容易产生温差裂缝。在施工和养护过程中由于混凝土结构散热效果不佳,内部温度超过极限值,也会产生温差裂缝。尤其是在大体积的混凝土结构中,温差裂缝更是严重威胁着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 2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技术要点分析 2.1施工准备 港口码头工程施工前,需要对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条件进行勘察,并且进行基床抛石,首先要筛选抛石石料,保证石料可靠干净,符合使用要求,单块石料选择过程中,必须确保其最小边和最大边低于1:3,而且浸水后强度仍然能够达到50MPa左右。 2.2沉箱施工 进行沉箱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技术控制要点:(1)吊运 完成沉箱储存场的封仓盖板以及安装施工平台之后,需要将沉箱吊运到方驳处,最后使用驳船将需要的沉箱运到指定现场。 (2)安装检查 检查过程中,要对构件型号尺寸以及基床顶面等进行仔细校核。 (3)安装沉箱 实际的施工流程如图2所示,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并且依据实际测量参数掌握沉箱安装的控制基线,随即应用经纬仪或者全站仪对沉箱安装的位置进行定位,在沉箱下沉过程中,控制好沉箱的水平度,确保水平下沉。一旦沉箱下沉到基床面时,需要对沉箱的横向、纵向以及扭角进行检查,控制偏差在规范和设计要求范围内。 (4)沉箱回填 进行沉箱回填时,其回填料应选择10kg一100kg的块石材质,并且要求其材质内不含有害物质。为了避免沉箱回填过程中沉箱顶面的混凝土受到破坏,可以采用钢筋以及角钢对沉箱护壁进行制作,并在沉箱隔墙或者外墙顶面进行安装,进行回填过程中,为防止发生均匀沉降,要确保下沉速度保持一致。 2.3预制块体 在进行预制块体的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技术控制要点:(1)安装测量 确定安装扭王字块、栅栏板的基线,必须要依据陆域上的控制点以及设计安装位置进行,与此同时,还要采取全站仪控制安装高程以及位置。为了尽可能的避免或者减小对安装扭王字块以及栅栏板的影响,可以在低平潮时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从而为后续安装创造有利条件。 (2)安装栅栏板 安装栅栏板时必须在垫层块石抛埋成形后才能进行,常见的A型和B型的栅栏板可以使用50t汽车吊运至陆地上进行吊装,为了防止吊装产生较大偏差,要求水下进行潜水员配合,随时对吊装栅栏板的位置进行有效调整,与此同时,还可以采用25t轮胎吊和平板车进行配合,从而将栅栏板吊运到施工现场。 (3)安装扭王字块 进行扭王字块安装前需要验收块体,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的块体要进行及时修整,从而保证扭王字块的整体质量,随时检查基床,保证基床内没有异物或者回淤,除此之外,还要校核控制点以及所用基线,待上述工作均合理完成之后,方可进行安装扭王字块,采用100t 方驳吊机水上吊运,从而完成扭王字块的安装工作,与此同时,通过水上潜水员的配合,在安装过程中,对成品进行保护,避免发生碰撞事故,从而确保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安装质量的稳定有效。 2.4桩基施工技术

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建设审批程序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并联审批项目的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 份,需核对原件); 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 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 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5、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联建的建设项目); 6、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转让的建设项目);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 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1 份,火工生产及储存项目,还需提交反映周边2000 米范围现状的1:2000 地形图1 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内

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技术

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技术 发表时间:2018-11-06T17:50:39.65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9期作者:方征 [导读] 众所周知,交通是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核工业井巷建设公司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普遍提高,传统意义上的路上交通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正常的需要,同时这也伴随着水路交通运输的大幅度提高。对于港口码头这一类的水上交通要求也逐渐提高。本文就港口码头的施工技术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港口码头;工程;施工技术 正文 众所周知,交通是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在古代,人们为了生存,尽量沿河生存,所以可以说水上交通是最早产生的运输方式。“伏羲氏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说明独木舟早已在中国出现。当然在陆上交通方面,驯马牛以为陆运工具出现得最早,此后出现马牛拉车而促进了道路的人工修筑,直至出现丝绸之路。古代地中海的腓尼基人和濒临地中海的希腊人在造船、航海方面均较领先。 11世纪中国将指南针用于航海,促进了世界航海技术的发展。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麦哲伦的环球航行,都推动了水上运输的进步。公元前480 年中国开凿了古老的运河邗沟,至秦朝又为粮运连通了长江与珠江两大水系的灵渠,成为水路自身联运的创举。那么在长期的水路交通发展过程中,港口码头是如何施工的呢? 1.港口码头 1.1概念 首先我们要简单的区别一下港口与码头。港口是用于船只停泊,装卸物资和人员,抛锚的一片区域,包括陆地和海上两个部分。海上主要由进港航道,作业区,抛锚区,分道通航带等水域组成,包括各种用于导航、作业、方位的灯标灯塔;陆上主要由码头,货物或人员的集散区及油水补给的附属设施组成。而码头是通俗意义上的水利工程,它归属于港口。 1.2施工特点 港口码头的施工与其他的工程建筑施工相比较,显得更为复杂、困难。它不同于地面上的施工工程,他需要在水下完成,这也造成了施工的一定难度。既要保证水下作业的精确性,还要克服潮汐、风浪冲击等影响 2.港口码头施工技术 2.1施工前期的准备 码头工程施工前期准备,主要是在了解所在地地质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基床抛石作业。首先要对抛石石料进行筛选,确保石料的干净、坚固,并达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在单块石料方面,要确保最大边与最小边的比例低于3,浸水后强度要保持在50MPa以上。 2.2工程施工技术控制 码头工程施工技术控制,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1)导标和定位船的设立。导标主要包基床中心导标和顶面的坡肩边导标。主要在抛石位置设立定位船,没有回淤或回淤厚度在30cm范围内即可进行,若存在超过30cm厚度的回淤须进行清淤。(2)抛石。试抛完成后,采用粗抛与细抛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但在顶面以下20~30cm要采用细抛。抛石后,还要完成平面图和断面图的绘制。(3)夯实。试夯确定好夯实遍数,但为了防止机床局部隆起或漏夯,可采用采用两遍或多遍夯实法进行夯实。夯实时,为防止夯实出现倒锤现象,在夯实前要进行基床顶面整平,将局部高差控制在300mm内,基床夯实范围按墙身底面各边加宽1m。夯实后,要进行检验,对任意低于5m的一段进行复夯,经水准仪测量后,平均沉降量在30mm以内为合格,若超出这个范围,则需重新夯实,直至合格为止。(4)补夯。满足这些条件,就需要进行补夯,即夯实完成后补抛块石的面积超出1/3,构件底面积或连续面积超过30m2且厚度普遍超过0.5m。 2.3地基处理技术 在实际的港口码头工程的施工中,真正的前提和基础是做好软基处理。相比较硬土地,软土地通常密度大,土的强度大,粘合性高,不善于透水,土于土之间的空隙大。那么处理港口码头的地基可以用垫层法。用一些碎石块、砂砾、硬土对地基进行必要的加固和改良,提高该地基的承载力,最大程度上保证他的稳定性。 2.4钻孔灌注浆技术 首先我们要去确定港口码头工程,然后根据哪里的地形做出相应的判断,建造一定量的桩基,这样方便让海堤与线桥相连接。运用钻孔灌注浆技术,使得桩基与海堤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极大程度上保证了桩基的稳固性,稳定性。当然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要求进行施工,因为钻孔需要不少时间,且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桩侧泥皮、沉渣过厚塌孔等问题,所以务必采取诸如泥浆护壁等各种措施。 2.5沉箱施工技术 在沉箱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几点:1.吊运期间,我们在港口码头施工平台建设完成后,需要把盖板吊运到方驳上。2.我们再用沉箱时,需要了解其型号规格,属性性能等特点,在经过一系列准确无误的检查后,方才能使用。3.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严格把控好沉箱速度,尤其在回填时,以防速度不均匀造成的沉降。4.沉箱回填时,切不可掺和其他有害物质,确保回填材料的纯洁性。 3.港口码头施工过程的要点分析 3.1施工出现的问题 3.1.1意识缺乏 都说人们的意识支配者思想,进而控制动作,所以当一个人的意识缺乏,就会导致动作跟不上。质量意识是决定整个土建项目质量管理的最直接因素,放眼全国一个具有较高的质量意识的单位,注定是一个优秀的公司。个人如果合理运用制度规定去约束自己的行为,就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 3.1.2行为单一 工程中的管理组人员往往行为单一,直接导致下属人员态度不认真,工作效率慢。土建施工项目本身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快速完成任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doc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1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7 个工作日︶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牵头单位:规划局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申请报告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单位:环保局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单位:环保局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牵头单位:规划局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单位:规划局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 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牵头单位:规划局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位:规划局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阶 ︵3 个工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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