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

第三条公司决定每周2为现场卫生、安全隐患联查日,为了达到联查目的公司专门成立联查小组:

组长:余刚

副组长:潘剑云、高原

成员:张延虎、郭发听、徐福清、安娜、肖创华、刘学军、李庆旺、张凯

以上人员每周2上午8点在一楼会议室集合

第四条事故隐患检查、整改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事故隐患管理

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各单位实施管理。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做到:

(一)实行领导负责的逐级事故隐患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其他领导负责分管工

作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管理工作;

(二)明确事故隐患管理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负责日常事故隐患管理工作;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健全事故隐患管理规章制度;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

(六)各车间、班组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表》制度,做到认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及时向车间汇报。

(七)隐患排查、整改按照ABC管理要求,做到PDCA闭环管理。即:

A:需要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

B:需要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原则不超过3日)

C:需要利用检修、换品种或有充足时间整改的事故隐患。(原则要求不超过一周时间)

第七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事故隐患管理小组。事故隐患管理小组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事故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报主管科室审查、备案。

(三)按时组织职工、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四)随时掌握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应急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科应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对事故隐患的管理,负责在本系统内协调、组织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三章事故隐患检查、报告、评估

第十条各车间、科室应教育职工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状况、工艺过程、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教育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提高预防危险意识,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种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各专业检查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同时应用各种危险分析方法,如:危险预知分析、故障危险分析、事故树分析等,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各车间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逐级上报。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类别;

(三)隐患基本情况;

(四)主要危害(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估计损失等);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以及临时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三级:A级:易造成群死群伤以及重大设备、火灾的隐患;

B级: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较大设备、火灾的隐患;

C级: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因素、需要及时整改或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经过评估和分级,C级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组织整改,B级事故隐患由各主管科室负责管理和组织整改,A级隐患由安全科牵头协调各部门联动组织整改。

第四章事故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事故隐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发现事故隐患要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班组能整改的不得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隐患不能推给厂部。存在A、B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同时向主管科室汇报。主管科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隐患整改负责人进行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隐患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各级人员应积极发现、及时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一、安全隐患范围、标准(设备缺陷属缺陷管理制度规范): 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规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 3、电缆孔洞未封堵,竖井未有效分离隔层,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 4、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玻璃等; 5、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无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

盖子; 6、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7、防火防爆场所(油库、汽机油系统、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锨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8、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消防系统误报、不报或解除; 9、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10、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如炉膛的防爆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弹簧吊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解除作用等。 11、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 12、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 13、安全工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蒲都高速公路TJ-10标项目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安全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全护栏、无法系挂安全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安全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被擅自拆除。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86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Safety Hazards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快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步伐,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我矿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实行以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反馈、治理、监控、复查、网络化为平台的安全监控体系,形成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格局,从而防止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这项创新工作顺利的贯彻落实下去,使每名干部、信息员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做到能知、能会、能操作、能做好本职岗位上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板石煤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一、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范围 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安全、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

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各分管副总、团委书记;各生产、政工科室、正副科长;各区(队)、厂、正副区(队)厂长;各区(队)、班组长;安全检查员、驻矿安全检查员;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安全隐患信息员。 上述人员简称安全信息管理人员。 区(队)厂干部、班组长安全信息管理员资格分别由矿和安监科审查批准,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资格分别由党委、工会和团委审查批准。 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责任 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工作。 党委书记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和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 生产、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分管专业副总是所管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本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管检查工作。 安全副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管、检查安全隐患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及要求 1.1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有效防范,特制定本度。 1.2基本要求、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 2.范围及依据 2.1适用于本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的安全检查,以及在安全检查 和风险评价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2.2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定义 3.1隐患: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其它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4.3隐患治理排查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4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以及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检查记录并及时存档。 4.5公司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4.6公司各部门、各车间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级别,按照“五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018年月日发布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类隐患的整改与监控,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清洁炼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 3管理职责 3.1公司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3.2安全环保部: 3.2.1牵头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公司安全检查。 3.2.2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台账,负责监督危及人身安全和火灾、爆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 3.2.3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 3.2.4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3生产部负责建立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组织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4机动设备部负责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组织设备及所管理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5技术部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牵头组织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及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6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时纳入投资计划。 3.7各相关部门、车间是识别、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要求 4.1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 4.1.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4.1.1.1公司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a)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XX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隐患排查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公司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以及生产作业各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责任人)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其他安全隐患。 第六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七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八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要求有关生产车间、部门限期排除。 第九条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第十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进行彻底整改。 第十一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模板)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登记、治理、变更等管理过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管理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逐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公司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管区域等,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相关的工作记录,并定期向(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并监督隐患治理的实施过程。

公司工会主席应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工会的重要工作项目之一。 公司安委会应定期组织全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验收事故隐患治理的成果。 第六条公司安委会、(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应根据以下内容组织开展或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设计规范、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③安全生产标准化; ④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⑤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失的情况。 第七条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应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具体应包括以下四大类: ①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②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业行为,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③材料、设备设施在储存、运输、使用、回收等方面的状态; ④作业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的处理。 第八条隐患排查工作应按照“部门自查、(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安委会监督”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各级、各层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规定的隐患排查方法、职责、范围、时间以及记录执行。 (一)定期综合检查 定期综合检查是指安委会领导组织的,根据固定的时间安排,对公司开展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管理制度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天元锰业热动力车间安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天元锰业热动力各专业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职责 1 各专业、班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2 安环科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专业、班组隐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内容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

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 天元锰业热动力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科和有关专业及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部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 .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专业。 2 . 各级领导和相关专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 . 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 . 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班组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发展,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此次全国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契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此次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控制动态的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及个人行为隐患,杜绝重大安全隐患。动态安全隐患现场必须立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采取“五定”原则进行跟踪管理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1000元/件次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一、隐患排查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坚守煤矿工作岗位,总体安排部署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班排查、日巡查制度 每班由带班矿长组织队长、安全员、值班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检员对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班排查、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能立即处理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交下一班处理,同时对隐患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在班前会上通报。 4、周检查制度 每周由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有矿长、技术负责人、分管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检查范围: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包括地面工业场所、井下各作业现场、两堂一舍、矸石场等)。主要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并在每周定时召开安全会议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依照照标准进行处罚。 5、月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定期由公司安全副总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经理、各中心主任、矿长、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隐患的整改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并负责修订。 第四条每一位员工在工作当中发现安全隐患都有责任和义务上报至所在车间或部门,任何车间、部门不得隐瞒安全隐患。 第五条车间或部门负责组织一般隐患整改工作,对于影响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车间或部门应上报至公司考虑停车处理。 第三章隐患整改的程序 第六条各车间对日常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方案,有整改完成时间,有整改责任人。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车间要制定可靠的监控防范措施,并要向安全部书面报告进行审核批准。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针对所在车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定完成期限,必要条件下车间需定应急预案,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进行整改的较大及重大安全隐患,车间必须制定监控防范措施报至安全部审核,安全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由公司批准实施。 第八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隐患整改的车间或部门,应提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并由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职能部门,适时延长整改时间。 第九条隐患所在车间整改完毕后,应将整改结果填入《隐患整改回执单》交安全部确认,安全部派人现场验收签字后,由安全部存档,此项隐患整改工作才算完成。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十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将对车间或部门相关责任人考核1分/次。 第十一条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的车间或部门且没有提前写延期申请说明的,每超出整改期限一天,对整改负责人考核10元/天。 第五章附则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本标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 1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保证生产运行的安全、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检查的任务、要求、形式、内容及安全隐患整改作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3职责 隐患整改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四定三不推”。 (1)四定:定隐患整改负责人,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完成期限,定隐患整改资金来源与落实。 (2)三不推: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部门(车间),部门(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集团公司。 4检查类型和内容 4.1检查类型有 日常检查; 季节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4.2日常检查: 各岗位操作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分管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4.3 季节性检查: 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根据本厂所处地理、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冻保温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4专业性检查: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4.5综合性检查: 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班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厂级检查(包括节假日)每年不少于4次;车间(部门)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5隐患整改 5.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落 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5.2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含义和分类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3、按设备设施隐患、管理隐患、作业环境隐患,分为三类。 二、事故隐患排查 1、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 2、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三、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查各部门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2、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4、查设备设施副耳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5、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2、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部门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3、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4、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五、事故隐患上报 事故隐患上报的主要内容 1、事故隐患类别:按本制度事故隐患分类。 2、影响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 3、整改措施。 4、整改目标。 六、本制度从指定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