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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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X X X X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XX月XX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共设施管理咨询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李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李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占出资比例100%,其出资额于2017年X月X日一次性缴足。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指定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指定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指定。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指定。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公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指定。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为公司的法定负责人。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2017年XX月XX日

劳务公司简介范文

第一篇、劳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劳务公司简介范文 XXXX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XX月XX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共设施管理咨询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的姓名李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李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占出资比例100%,其出资额于2017年X月X日一次性缴足。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指定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指定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指定。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行为,保护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其中现金: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14年5月29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XX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地址: ***********************。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200万元,股东在年内缴清。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 股东姓名:****** 住所:*******省*************。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公司类型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了和出资时间 股东******,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20XX年月日前缴足。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最新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务派遣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望江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五条住所:*******号。 邮政编码: 条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数额:20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100% 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股东承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经理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建筑劳务公司章程

2016建筑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0:00????来源:综合指导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 住所:*** 2.**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 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正规)

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 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人民币 现金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时间: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劳务公司章程初稿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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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劳务公司章程(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XX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劳务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XXXX。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X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X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X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XXX出资额为XX万人民币,占总资本XX%。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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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以下为您提供一篇劳务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_____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_县____ 。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股东资料 第八条 1、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_____出资额为____万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___出资额为____万人民币,占总资本___%.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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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条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

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企业依法招用职工,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与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企业的营业期限为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

公司章程范本模板(常用版)

公司章程 总则 为完善【】(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机制,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界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RMB【】)。 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丁方:【】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股东各方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各股东缴纳出资后,公司据此向股东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并依此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会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委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薪酬事项,变更董事会人数或董事会成员组成;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和业务计划;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或财产的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与任何实体或个人成立合伙或合营公司及其他类似计划、或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控制安排等,且公司因此而发生了总额超过人民币【拾】万元(RMB【100,000】)(或其他货币的等值金额)的给付义务,但在主营业务领域针对产品或业务联合开发或联合销售和营销的惯常合作安排惯常合作安排除外; 对公司增加、减少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为购买或认购公司的股权而创设或授予任何权利;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任何修正案)或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对回购公司的股权或股份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非股票类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证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上市时间、上市地点、承销商和上市条件)做出决议; 对公司进行重组、合并、分立、歇业、解散、清算、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控制权出售或把公司的全部或者实质性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设备、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权益)或业务出售、转让、抵押或许可给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的交易作出决议; 分配股利;

劳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X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XX月XX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共设施管理咨询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李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李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占出资比例100%,其出资额于2017年X 月X日一次性缴足。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指定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指定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指定。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014年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 2

益生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 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 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 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 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 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 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 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产品的方法、职权 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 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 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监事、经理不 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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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 住所:*** 2.**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 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 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4.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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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S-QG-33061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模板 Sole proprietorship charter templat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xx年7月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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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XX 住所: 2.XX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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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个人独资公司如何拟定?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欢迎大家与与参考。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04年7月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各方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时间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一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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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工程劳务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XX 住所: 2.XX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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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一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济南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济南市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出资时间股东(名称)姓名证照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比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七条股东作出的公司决定采取书面形式,签字后制备于公司,公司设立经理1名,由股东担任或聘任(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投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1名,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公司会议;(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6)接受《公司法》规定的监事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设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十四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3、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4、提取任意公益金;5、投资人取得投资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投资人决定。公司不得弥补公司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润。第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6)宣告破产。第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八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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