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认证标志的使用

CCC认证标志的使用
CCC认证标志的使用

CCC认证标志的使用

获得CCC认证的组织,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获证产品上和广告宣传中正确使用CCC认证标志:(1)CCC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标准规格的选用按照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执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2)可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3) CCC认证标志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专用标志。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加施CCC认证标志。在境外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进口前加施CCC认证标志;

(4)获得CCC认证的产品使用CCC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

a) 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CCC认证产品外体规定的位置上;

b) 印刷、模压CCC认证标志的,该CCC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

c) 在相关获得CCC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CCC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

d) 获得CCC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CCC认证标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

(5)获得CCC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施CCC认证标志;

(6)获得CCC认证的组织可以在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产品介绍和广告宣传中正确地使用CCC认证标志,但不得利用CCC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7)获得CCC认证的组织应建立CCC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CCC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

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201801)

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201801) 一、电线电缆(4种) 1.电线组件 2.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 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4.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6种) 1.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 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3.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4.热熔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6.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三、低压电器(9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他电路保护装置(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 7.其他开关

8.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 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16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 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 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11.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12.电链锯 13.电刨 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15.电木铣和修边机 16.电动石材切割机

六、电焊机(15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G/MAG弧焊机 6.埋弧焊机 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10.电焊钳 11.焊接电缆耦合装置 12.电阻焊机 13.TIG焊焊炬 14.MIG/MAG焊焊枪 15.焊机送丝装置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2.电风扇 3.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

CC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 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书的副本 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 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压、 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南及要求》 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雕刻、烙印、 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以下简称印刷、模压> 5.1.8若本工厂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必须按《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标准

CCC认证标志和证书使用控制程序

CCC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控制程序 1 工作程序 (一)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 1.1认证标志使用的申请 1.1.1 本公司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为购买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 1.1.2质量负责人或授权人持申请书、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和企业授权书向指定的认证标志购买发放中心购买认证标志。 1.1.3购买的标志只限于在该标志号段对应的产品上使用。 2.1认证标志的保管规定 2.1.1认证标志购买回来后,由质管部专人保管,并进行登记,确保认证标志不外借,不流失,并保留原始购买发票的复印件和标志共同存放备查; 2.1.2生产车间根据检验合格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领用该标志号段同等数量的CCC标志,领用人必须在《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3.1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3.1.1生技部负责负责认证标志张贴,张贴的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本公司生产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产品贴在铭牌的右上角。 3.1.2生技部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并填写《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 3.1.3生技部应对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4 生技部对不合格产品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5生技部对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6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生技部立即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3.1.7各部门若发现标志出现非正常使用,要立即报告总经理,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做到标志的正确使用。 (二)国家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 4.1公司各部门对外宣传,或者使用认证证书时,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 4.2 供销部在宣传、广告、外包装、投标洽谈业务时使用认证证书,但应在宣传材料上同时清楚地标明获证的产品范围及依据的认证规则,不得蓄意或用暗示的方法误导消费者,也不能暗示本公司质量体系获得认证机构的认可。 4.3 生技部不得把认证证书的认可标识不得加贴或者压膜到认证产品上。 4.4 误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处置 需对加贴认证证书标识的产品采取处置的主要情况有: a) 质量负责人发现加贴认证证书标识的产品对消费者存在危险,应及时认证机构报告误用的范围,并立即采取回收的措施,对未出厂的产品进行整改使其满足产品规则的要求; b)发现未经授权使用认证证书标识(如超范围使用),应在工厂、仓库、市场或用户处从产品上除去违规使用的认证证书标识。 5.记录 5.1 DXC/QR-29《认证标志保管和使用台帐》

现场物资管理基础知识—CCC认证

CCC 认证篇 一、名词解释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七)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建筑工程适用类) 1、电线电缆(共5种):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

《3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3C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工厂所有获得3C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确保不合格品、未经认证的产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粘贴认证标志;确保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厂所有获得3C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和使用。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发放、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 3.2 供销部负责认证标志的购买和保管。 3.2成品检验员负责粘贴认证标志并对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记录和统计。 4.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 4.1认证标志的购买 4.1.1 供销部负责认证标志的购买,当认证标志库存量低于1000枚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供销部进行购买。 4.1.2 供销部依据相应程序到认证中心指定处购买标志,并保存申请购买标志的申请文件和发票,填写《“3C”标志购买登记表》。 4.2认证标志的保管 本厂的认证标志由仓库管理员专人保管,对新购进的标志,保管员依据发票核对标志数量、规格,填写《“3C”标志进出存帐》,未经质量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领用。 4.3标志的使用 4.3.1标志的施加方式:从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处购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的标志。 4.3.2标志的图案规格尺寸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由指定机构发放,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4.3.3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符合认证要求的合格品。

4.3.4粘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由质量负责人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合格后,仓库管理员根据《“3C”标志使用登记表》的具体数量进行发放。检验员填写《“3C”标志使用登记表》。 4.3.5不合格品不得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4.3.6获证后发生变更,但未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不得粘贴标志。 4.3.7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4.3.8 已暂停、注销、撤销的证书所列的产品不得粘贴标志。 4.3.9 认证有效期内的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在纠正期限内不得使用认证证书。 4.3.10 自觉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如实汇报使用情况。 4.3.11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资料中正确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未经认证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4.3.12 工厂郑重承诺:不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的规定。 4.4标志施加的位臵 4.4.1所有认证标志粘贴的位臵必须明显,便于检查。开关柜放在正面,我厂规定标志粘贴在产品标牌的右下角。 5. 认证证书的管理和使用 5.1 认证证书的保管 5.1.1 工厂的3C认证证书由质量负责人妥善保管,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认证证书。 5.1.2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 5.2 认证证书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变更,由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获证产品命名方式改变导致产品名称、型号变化或者获证产品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核实后,变更认证证书; (二)获证产品型号变更,但不涉及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或

3C认证产品内容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低压电器 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

电线电缆申请印刷模压CCC认证标志申请资料范例及流程

电线电缆申请印刷模压CCC认证标志申请资料范例及流程 CCC认证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1)矿用橡套软电缆;2)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4)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本规则不适用于GB15934-1996《电线组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CCC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准许使用的CCC标志样式:CCC认证仅涉及安全性能时,标志为:CCCs。 变形CCC认证标志的使用:本规则允许加施变形CCC认证标志。产品标准要求在电线电缆表面印字的,应模压“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字样(使用印字轮),字号应与电线电缆产品外形尺寸相适应。 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标志、模压式或印刷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对不要求在产品表面印字的电线电缆(如RXS),必须在电线电缆最小包装(如每圈,通常为100米)上粘贴上述图案标准规格的强制性CCC认证标志。 CCC标志位置:应在电线电缆外表面加施CCC认证标志。 收费规定:认证收费由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收取。详见收费通知。 申请自行印刷/模压CCC认证标志,由CCC认证证书持有人按下列程序办理: 1)填写《印刷/模压CCC认证标志申请书》()(表一、表二)并加盖公章。注:表二设计方案样本可参考附页中的设计图样本。 2)提供需加施CCC认证标志产品的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带有CCC认证标志图案和工厂代码、产品型号的铭牌样品。没有铭牌的,CCC认证标志直接加施在产品本体上需提供设计方案。 4)申请人在包装箱、包装盒、包装袋、合格证等上面印刷CCC认证标志的,应提供设计方案。 5)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按下列要求审批申请人提交的印刷、模压设计方案申请: (1)铭牌的格式和内容应和申请CCC认证时提交的铭牌样品一致; (2)CCC认证标志图案应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3)CCC认证标志下应有产品对应的工厂编码。如果设计方案不符合要求,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应通知标志申请人进行修改。 6)如果设计方案符合要求,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向标志申请人寄发收费通知。 7)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经确认付款到帐后,发出《批准使用印刷、模压标志通知书》。() 。 8)申请人可以向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提出更改印刷、模压标志的申请,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按照新申请办理。CCC认证标志申请(印刷模压)网页链接。 申请CCC认证标志印刷/模压联系方式:Tel: -805; Fax: -807。 以下为设计方案参考图 印字轮模压本体设计方案:

CCC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优秀篇

CCC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目的: 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满足客户要求及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并使产品更加顺利地生产及销售。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CCC认证的所有产品的CCC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3定义: CC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指“中国强制性认证”。 4权责: R&D: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负责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 仓管: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保管和发放。 制造: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保: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5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单位根据订单需求,确定“CCC”标志的样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 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 指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 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 方可自行制作或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 者模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

南及要求》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对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要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 喷漆、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进行制作标志。 5.1.8若公司自行制作CCC标志,必须按《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标准 程序》中第4项要求向申请机构提出制作设计方案。 5.1.9若有需要对现有标志作修改,可向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提出更改申请,若因不符合 要求被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判退,工程部应及时进行修改,直至符合为止。 5.2认证标志的保管与领用 5.2.1认证标志回厂后,应由IQC及时对规格、尺寸、数量、外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 入库。 5.2.2仓管须对CCC标志鉴予以点收入帐、保管。 5.2.3制造部领用标志时,须填写领料单,按实际需求领用,不可多领、误用。 5.3认证标志的使用 5.3.1统一制作的认证标志,必须应用在获得认证产品上,并标示在外体固定的明显位置上。 5.3.2若因产品外体面积或结构限制不能标示认证标志,则认证标志必须印刷在产品的最小 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 5.3.3获证后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条款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 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式样。 5.3.4获证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标示认证标志。 5.3.5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标示认证标志。 5.4认证标志的式样: 5.4.1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 5.4.2认证标志的图案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 5.4.2.1 基本图案:基本图案如图一所示。

CCC认证标志合格证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认证标志、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对本公司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和合格证使用管理,确保标志和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顾客利益,。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认证产品标志和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3 职责 3.1 集团质量管理部负责认证标志的采购、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印刷并保管。 3.2 品质保证部部长负责监督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3.3 品质保证部认证标志管理员负责认证标志/合格证/及一致性(COC)证书的领用、发放和归口管理,建立《合格证管理档案》。 3.4 品质保证部成车检验员按本规定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4 工作程序 4.1 认证标志的申请、购置 4.1.1集团公司产品管理部先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1.2 集团质量管理部按公司生产计划提出认证标志的购置申请,报总经理批

准后,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购置。 4.2 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的印刷 技术部负责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排版,交集团质量管理部备案并安排试印样件交技术部确认后,由集团质量管理部提出批量合格证印刷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到指定印刷厂印刷。 4.3 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的保管 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由集团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保管,同时建立纸质台帐和电子台帐,台帐应明确购买数量、编号、领用情况等。认证标志/合格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安全处,防止损坏和丢失。 4.4 认证标志/合格证的领用 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由品质保证部管理员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结存数量到集团质量管理部领用,领用时应填写《认证标志领用登记表》/ 《合格证领用登记表》/《一致性(COC)证书领用登记表》(总经理批准),由品质保证部管理员和办公室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管理员确认签字,合格证必须加盖合格证专用章。 4.5 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的使用 4.5.1 认证标志/合格证/一致性(COC)证书的使用由品质保证部具体实施, 品质保证部部长进行监督确认。 4.5.2 所贴认证标志的车辆,必须是已经取得CCC认证证书,得到批准允许生产的车型,并且经完成检验合格的车。未获得批准的车型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推荐】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

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 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如下: 认证目录(第一批) 一、电线电缆(共五种): 1、电线组件2 、矿用橡套软电缆3、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及车车辆用电线电缆4、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5、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六种): 1、器具耦和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2、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3、热熔断体 4、小型熔断器的馆装容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6、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九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它电炉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电压<1000V) 7、其它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体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

关、刀开关)8、其它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一种) 1、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十六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 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11、插入式混凝土震动器12、电链锯13、电刨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15、电木铣和修边机16、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十五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C/MAG 弧焊机 6、埋弧焊机 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10、焊接电线耦合装置11、电阻焊机12、焊机送丝装置13、TIG焊焊炬14、MIG/MAG焊焊枪15、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十八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商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它们的组合。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

3C标志和证书使用管理程序 1 工作程序 (一)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 1.1认证标志使用的申请 1.1.1 本公司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为购买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 1.1.2质量负责人或授权人持申请书、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和企业授权书向指定的认证标志购买发放中心购买认证标志。 1.1.3购买的标志只限于在该标志号段对应的产品上使用。 2.1认证标志的保管规定 2.1.1认证标志购买回来后,由质管部专人保管,并进行登记,确保认证标志不外借,不流失,并保留原始购买发票的复印件和标志共同存放备查; 2.1.2生产车间根据检验合格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领用该标志号段同等数量的CCC标志,领用人必须在《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3.1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3.1.1生技部负责负责认证标志张贴,张贴的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本公司生产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产品贴在铭牌的右上角。 3.1.2生技部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并填写《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 3.1.3生技部应对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4 生技部对不合格产品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5生技部对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6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生技部立即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3.1.7各部门若发现标志出现非正常使用,要立即报告总经理,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做到标志的正确使用。 (二)国家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 4.1公司各部门对外宣传,或者使用认证证书时,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 4.2 供销部在宣传、广告、外包装、投标洽谈业务时使用认证证书,但应在宣传材料上同时清楚地标明获证的产品范围及依据的认证规则,不得蓄意或用暗示的方法误导消费者,也不能暗示本公司质量体系获得认证机构的认可。 4.3 生技部不得把认证证书的认可标识不得加贴或者压膜到认证产品上。 4.4 误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处置 需对加贴认证证书标识的产品采取处置的主要情况有: a) 质量负责人发现加贴认证证书标识的产品对消费者存在危险,应及时认证机构报告误用的范围,并立即采取回收的措施,对未出厂的产品进行整改使其满足产品规则的要求; b)发现未经授权使用认证证书标识(如超范围使用),应在工厂、仓库、市场或用户处从产品上除去违规使用的认证证书标识。 5.记录 5.1 DXC/QR-29《认证标志保管和使用台帐》

3C认证定义及要求等

3C定义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是“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定义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英文 3C认证实际上是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英文缩写,也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作为国家安全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三合一的“CCC”权威认证,是中国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先进标志, 作用 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 CCC认证标志 ”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进行编码查询。

消防产品3C认证依据标准

2016年消防产品3C认证依据标准消防装备产品强制性认证单目录及认证依据标准 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认证依据标准GA 1242 2.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消防头盔认证依据标准GA 44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认证依据标准GA 869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认证依据标准GA 10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认证依据标准GA 634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认证依据标准GA 770 消防手套认证依据标准GA 7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认证依据标准GA 6 消防腰斧认证依据标准GA 630 安全绳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安全带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安全钩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上升器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抓绳器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便携式固定装置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下降器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滑轮装置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消防员呼救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7900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认证依据标准GA 632

3 消防摩托车认证依据标准GA 768 4抢险救援产品 消防斧认证依据标准GA 138 消防救生气垫认证依据标准GA 631 消防梯认证依据标准GA 137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认证依据标准GB 26755 消防救生照明线认证依据标准GB 26783 移动式消防排烟机认证依据标准GB 27901 5逃生产品 逃生缓降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2逃生梯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3逃生滑道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4应急逃生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5逃生绳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6 6自救呼吸器 过滤式消防自救 呼吸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7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认证依据标准GA 411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 1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认证依据标准GB 4715 2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认证依据标准GB 4716 3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0517 4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认证依据标准GB 19880

ccc认证基本内容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CCC认证标志强制认证标志 在中国编辑 中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 3C认证标志 3C认证标志 合格评定制度。

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3C”认证从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2019年最新3C认证证书和3C认证标志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第 1 页,共 1 页1.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3C认证证书及3C认证标志的管理,确保顾客利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3C证书的管控及3C标志的使用和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4.1生产(包装)部负责认证标志的使用。 4.2.仓库负责认证标志的收发。 4.3.品管部负责3C认证标志的使用监督。 4.4质量负责人负责3C证书的管控及保管。 5.工作流程 5.1.认证标志的使用及管理: 5.1.1. CCC标志的使用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国家认监委公告 2018年第10号附件1)及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执行。。 5.1.2. CCC标志椭圆型长短轴外直径比例为8: 6.3,具体图形比例如图一所示: 5.1.3. CCC标志的颜色 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简称印刷/模压)在

文件编号:第 2 页,共 1 页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CCC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5.1.4. CCC标志的加施位置 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明显的位置上。印刷/模压CCC标志的,CCC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在相关获得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CCC标志的,其CCC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规定加施CCC标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 5.1.5. 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加施要求 CCC标志可按照基本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且确保认证标志图案的清晰可识。 5.2.认证标志制作、申请和发放: 5.2.1.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制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印制机 构承担。 5.2.2.如日后改为认证标志的印刷的,则印刷设计方案由本公司先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 5.3.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 5.3.1.本公司先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3.2.当本公司以函件或者电讯方式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先向指定的机构提供申请书、 认证证书副本的书面或者电子文本,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3.3.本公司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将按照国家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 求》,对认证标志进行收发登记,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按定量发放。 5.3.4.车间人员认真按照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进行使用,并做好相应的管制记录。 5.4.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 5.4.1.品管部对认证标志的发放和使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5.4.2.公司当获得认证后,将遵守以下规定: A.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 B.保证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C.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

3C认证产品应符合一致性要求案例

3C认证产品应符合一致性要求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9-11-24 14:53:02 本刊2009年第8期刊登了《本案违法事实如何正确认定》一文,在案件审理中,对如何确定本案的违法主体以及适用法律上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本案中的问题在3C认证产品“委托生产”执法中常常遇见,如何处理比较容易产生争议,下文笔者试结合3C认证相关制度阐述个人的理解。 违法主体的确定 行政违法主体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相对人。上述案例中,J公司是电表箱的制造商(委托方),M公司是电表箱的生产厂(被委托方)。此外,A县供电公司是电表箱的安装方(也是供电合同中的供应商),A县电力物资公司是经销商(从J公司购入,内部销售给供电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认为应属于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电表箱。由此可见,假如认定本案配电箱为违反 3C认证管理规定的产品,上述5个主体的行为都是独立的,笔者认为,除了M公司以外,生产(制造)、销售、经营活动中使用各个环节的主体都能成为违法主体。 然而,A县质监局并非对上述违法主体都应同时立案实施处罚,依据管辖权的要求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处罚原则,将电力物资公司作为本案的行政处罚相对人是最为合适的。J公司可以告知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处理。A县供电公司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但是如果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对其违法情节给予考虑。参照《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产品的监督问题”的解释,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情况后,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主要追究经销商的行政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法律适用 剖析本案的违法事实,新建楼盘安装的这一批电表箱标签上标注厂家为J公司,实际生产厂家是M公司,这是标注违法还是属于3C认证违法成为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违反3C认证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认证制度中强调“一致性原则”,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法函[2005]128号)的规定:“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是指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以及生产者(制造商)、加工场所等相关内容应当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描述的内容相一致”。本案中,虽然M公司取得了电表箱3C认证证书,然而认证证书的制造商没有涵盖J公司。即使M公司与J公司之间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其生产的电表箱产品由于不符合认证一致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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