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一、团费的收缴要求、规定和算法

1.团费的收缴。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均被认为是自行退团,由支部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2.团费收缴的相关规定。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 税后) 为计算基数, 分档交纳团费。企业人员工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是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和活的部分( 奖金) 。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成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

3.团员应交团费的计算方法和比例。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 每月工资收入( 税后)

在2000 元以下( 不含2000 元) 者, 交纳3 元; 2000元以上( 含2000 元) 者, 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译后按去尾法取整( 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 工资收入为5000 元—5499 元者, 交纳10 元) 。最高交纳20 元。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

二、团费的使用原则和范围

1.团费使用原则。使用团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团费的使用范围。

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团员、团干部; 2.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3.是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4.是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5.是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6.是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7.是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3.团费的管理

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团委内设的财务机构或团委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办。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党费收缴 第一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①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③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④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和绩效工资)。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性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①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②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员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伤残人员抚恤金等社会保险类补贴; ③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取得的临时性收入(临时性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奖金、银行存款利息等),④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⑤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⑥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机构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 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2:《贵重物品责任人汇总表》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2017)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2017)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2017)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欢迎大家阅读!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现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团员交纳团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 1 / 6 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二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1元。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第九条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2 / 6 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一条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 第十二条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团费~全部上缴团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团委代收~并提供该团员的简要情况~通过

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

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

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没有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把党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实际领取的奖金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每半年核算一次,月平均数为交纳党费基数。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

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规定: 党费的使用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项上。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单位挪用、借用、占用和个人随便动用党费;严禁用党费请客送礼;严禁用党费搞基建和生活福利、使用党费应合理计划,量入为出。注意节约,防止超支,反对浪费。要尽量把钱用好,较多地为基层党员服务,充分发挥党费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党费的使用范围: (1)教育、培训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如党员教育的学习材料费,党员培训的场地租费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这主要是指购买供党员学习的政治理论书籍、有关的业务工作的辅导资料、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工具书以及订阅党刊、党报等。 (3)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费用。这主要是应用于开展这一活动的组织费用,不用于个人的物质奖励。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这是指那些不能从单位行政补助费中解决的特别困难补助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党费中开支。 2.党费的管理 加强党费的管理,要健全和认真执行党费的管理的各项制度。

(1)专人管理: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如果组织委员工作变动或因改选等原因不再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2)凭证收支,党费的收入和支出都应有原始凭证。党小组、兑支部都要有党费收交登记表和清单。原始凭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方才有效。支部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时,应填写《基层党组织党费现金交款单》。 (3)按月上缴。党费应按月逐级上缴。在正常情况下,负责收取党费的同志不应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任意拖欠不上缴。 (4)专款专用,支部使用党费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并且切实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将党费用于本支部党务活动的必要开支。 (5)及时统计。支部的党费帐目要按月登记,及时统计,如党员直接交纳数、各党小组交纳数与支部上缴上级党组织数是否一致,各党小组本月上缴额与上月上缴额有无非正常增减,支部使用党费有无超支等,不要等年底才集中一次统计。 (6)定期检查,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也可组织党小组自查、互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党员是否按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不能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各党小组能否按时交纳党费;支部党费管理制是否健全,手续是否完备,党费使用是否合理,年终要将党费检查的情况和数字向党员公布,以接受党员监督。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最新版)

中共XX公司党员代表大会材料五 关于XX公司党委党费 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X月X日) 各位党员代表、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党委过去近五年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近五年来,公司党委党费总收入为X元,其中: 1、上届党费结存X元; 2、各党支部上缴党费X元; 3、利息及其他收入X元。 (二)支出情况。近五年来,公司党委党费总支出为X元,其中: 1、上缴上级党组织X元; 2、下拨各党支部活动费X元; 3、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X元; 4、组织党员培训及购买学习材料X元; 5、其他支出X元。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后,公司党委党费结存金额为X元。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开

户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二、党费管理情况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近五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依规开设党费独立银行账户。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我们在工商银行开设了公司党委党费专用账户。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党费的安全储存,也有利于提升党费的管理效率和信息公开。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公司党委安排了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党费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及时登记、账目清楚。 三是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在党费的使用上,公司党委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有关规定,做到党费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使用党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严格审批,没有超范围使用党费情况。 四是加强对各支部党费管理指导。为使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司党委在加强本级党费管理的同时,也积极为各党支部的党费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各党支部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较为充分地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今后公司党委将在上级党组织的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编制:人事行政中心日期:2019年5月13日 审核:______ 日期:2019年5月13日 批准:______________ 日期:2019年5月13日 制度建立部门:人事行政中心 发布日期:20 年月日生效日期:20 年月日

目录 1、目的 (3) 2、职责 (3) 3、权限和职责 (3) 4、入库流程 (3) 5、贮存 (4) 6、出库领用流程 (4) 7、盘点及监管 (4) 8、仓库钥匙管理 (5) 9、设施设备 (5) 10、防护 (5) 11、处罚 (6) 12、附件 (6) 1、目的

1.1通过对公司内仓库中贵重物品的调拨、贮存及领用过程中作出合理的管理规定,确保贵重物品从入库到贮存、出库的全过程管理。 2、职责 2.1采购部及行政部、财务部指定内仓库保管员分别负责对贵重物品的出入库、贮存、盘点、台账登记等全流程工作。 3、权限与职责 3.1董事长、总裁:直接调拨权限及采购权限 3.2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请示董事长或总裁后调拨(需书面或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 3.3行政部:统一归口管理(设唯一专人作为内仓库专管员,负责贵重物品出入库及日盘点)3.4采购部:物品采购及验收,组织周盘点 3.5财务部:组织月度盘点 4、入库流程 4.1采购部根据《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采购部付款验收→交行政部→内仓库专管员填写《贵重物品入库单》→验货、签字验收→贵重物品进仓入库→内仓库保管员及时更新《仓库贵重物品登记表》。 4.2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内仓库专管员持有,一联交采购部,一联行政部备案保管)。 4.3入库搬运时应注意不能对储存贵重物品的品质造成影响,所有贵重物品都应按防护要求轻搬轻放。 4.4如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贵重物品品质异常或与采购部申购单数量、规格、品质不一致,则必须立即上报总裁。 5、贮存 5.1将仓库内货架及橱柜分区分格,贵重物品应分类存放在固定区域,分区分格全部做好标识,

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团费的收缴 第一条团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第二条团员必须在每月1~5日向所在支部交纳团费一次;团支部应在每月6~10日向所在分团委(团总支)交纳一次;各团委(团总支)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各向校团委交纳一次;校团委每年向上级团组织交纳团费一次。 第三条本、专科生,研究生团员(无工资收入的)每次交纳团费0.1元。 2、教职工团员或带薪上学的团员,按工资比例交纳团费。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1994)7号}《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工资收入每月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工资收入每月在400元以上者,交纳工资收入的1%。 (三)各级团组织上交和留用团费的比例 1、各级团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团费上缴的比例。 (1)各团支部应将本支部团员交纳的团费100%上交基层团委,不得擅自留用; (2)基层团委将本单位团员交纳团费的100%上交校团委; (3)附属实验学校、附属艺术学校、附属学校将本单位团员交纳团费的50%上交校团委,50%留自用; (4)校团委将各基层团委上交团费总额的50%上交团市委,50%留自用。 2、各基层团委要在上交团费的同时,附上校团委统一的团费收缴单,并填 写规范完整,校团委将依此团费收缴单对各单位的团费收缴情况进行核查。 (四)收缴办法 各团支部由组织委员负责团费的收缴,不得拖缴或预缴。做好团费收缴记录,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缴团费的团员将视为自行脱团,团员证不再予以注册。 第二章团费的管理 1、各基层团委组织部应设专人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2、各基层团委要建立健全团费收支账簿,做到手续健全、账目清晰,并应定期向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公布团费收支情况。 3、校团委每年至少对各基层组织团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三章团费的使用 1、严格管理团费的使用范围。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团员有益的事业上。以下所需费用可以从团费中列支:(1)培训团员、团干部费用; (2)团员、团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以及订阅团员读物杂志费用; (3)表彰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活动费用;

团费收缴规定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团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团费收缴规定》)。 《团费收缴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异,尊重不同青年群体的实际,坚持强化意识、支持基层、从严治团,对团费收缴标准、使用范围、留存比例、管理公开等作了调整和完善。在团费收缴方面,根据团员收入变化情况,对有收入群体团员的团费收缴由原来的两个档次两个比例调整为两个档次一个比例,最高交纳20元;对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标准提出了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学生团员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在团费使用方面,强调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规定基层团委留存团费的比例不得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并进一步明确了团费的使用范围。在团费管理方面,根据从严治团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团费管理制度,强化了纪律要求,明确将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各级团组织报告或公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团费收缴规定》从2016年7月21日起执行。 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就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答记者问 日前,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筹备组负责人就新近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以下简称《团费收缴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提问。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精神,结合学校绩效工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X大学委员会的全体党员。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不同类别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概括为“四加六减”。其中,“四加”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保留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六减”的项目包括调整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税。 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XXX补贴、菜篮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改革性补贴,针对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的奖金和报酬、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提成等奖励性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与学校工资收入结构不一致的津贴补贴自筹单位,参照制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办法。 (二)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其中,属于结构化工资的,参照在职人员党员计算基数。 (三)离退休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作为计算基数,其他津贴、补贴不列入。生活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四)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交纳党费参照在职人员标准计算基数。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2:《贵重物品责任人汇总表》 2、公司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根据《团章》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做好团费收缴工作,不仅可以给团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主要的是加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决不能把交团费看作经济事物工作,加强对团费的管理,使之达到按时上缴,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的目的。 一、团费的收缴 (一)各支部要充分运用"三会一课"、板报、网络等各种形式宣传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广大团员自觉地按时交纳团费,监督团组织收好、用好、管好团费。(二)团费收缴以各支部为单位,由团支部的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并作好团费收缴记录,上交团委。 (三)团费每季度收缴一次,务必在每季度最后一月 25 日前交到团委。(四)交纳团费标准 1、现团员按每人每月 2 元的标准交纳团费。 2、团员加入党组织,在预备期间内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但仍保留团的组织关系,参加团组织的活动,转为正式党员后不担任团的领导职务的不保留团籍。 3、团委的团费收缴工作由专人负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团费收缴原始凭证和收缴帐簿,团费的收支手续要完备,每项收入均应有经手人,收款人的签字,支出均要有经手人,负责人签字。 二、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团费只能使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主要用途是:购置团务用品;支付团员教育的有关费用;订阅团报团刊;用于团员、团干部培训;举办富有教育意义的团日活动;表彰、奖励团内先进。不得将团费用于团干部的福利事业等,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使用团费须以服务、节约为原则,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二)任何开支原则上必须开具发票,并如实反映开票日期、物品名称、数量、金额及开票单位印章,并由经办人亲笔签名。 (三)对于收缴、使用团费帐目不清的,要认真进行清理,对挪用,贪污团费者给予必要的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制度 (一)各党支部(总支)要把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作为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要通过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提高对缴纳党费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缴纳党费自觉性。 (二)每月发放工资时,每个党员要主动按照规定比例向党小组长缴纳党费;党小组长把每个党员的工资数与缴纳党费数如实地填写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生活证》上,收齐后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把各党小组的党费汇总后及时上缴局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的组织干事要做到:应交、实交人数与应交、实交金额相对照,核实后,开出党费收据;在调整工资后,局政治工作部应及时通知各支部按新的工资比例收缴党费。 (三)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每年年终要向大会公布一年来收缴党费情况和党费收据,对缴纳党费好的党小组与党员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按照规定时间和比例缴纳党费的党员提出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改正意见。 (四)局政治工作部要向党代会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按照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把上季度所收党费总额的XX%上交市委组织部。

二、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党费专帐,实行新帐本。 (二)要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党费,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业上: 1、教育训练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 2、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及订阅党员读物费用的开支; 3、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 4、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救济所需费用的开支。 (三)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一般项目开支要经局政治工作部主任批准,大的项目开支要经党委主管领导签字。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附件1: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定量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2元;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元;5000元以上者,交纳10元。 第二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农民团员、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具体

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八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第九条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一条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须经团中央批准。 第十二条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团费,全部上缴团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团委代收,并提供该团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青年局,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转

12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 1.收缴标准 一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是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是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以个人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以上党员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 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

交纳;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1)个人所得税。(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4)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5)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临时性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银行存款利息等。(6)伤残人员抚恤金。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8)事业单位党员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9)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10)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

奖金,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点防范部位和单位内部贵重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集体财产和员工生命、财物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重点防范部位是:重点办公场所、机房、财务室、档案室、机动车车场(库)、人员聚集场所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贵重物品是单位的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劵、仪器设备、测量工器具、电视、电话会议设备、录像设备、照相设备、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电脑等级其重要的办公设备、音像资料等。 第四条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采取“积极防范、自主管理、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保卫工作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攻击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做好安全防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第 2 页共 2 页

第七条相关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及有关部门、各单位具体职责: (一)公司组织对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进行划定。 (二)分别建立并完善适应不同部门具体情况的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三)对在重点防范部位工作的人员和有关保管员应进行认真审查、录用。 (四)建立、健全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保卫管理档案,做好统计工作。 (五)经常开展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清除隐患,堵塞漏洞。 (六)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准确通报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章安全防范 第十一条财务部对所用的保险柜、先进、支票、有价证劵的安全防范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财务部保险柜必须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存放现金,不得超存。 第 2 页共 2 页

中学团费收缴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中学团费收缴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621中学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for collection of middle school group fe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中学团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规范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共青团陕西省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团费的收缴 第二条团费收缴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 第三条团费缴纳标准为1角/月。凡属我校的在册团员,都必须交纳团费,自愿多交者不限。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 第四条各团支部应将本支部团员交纳的团费全部上交所属团总支,不得擅自留用;各团总支所收团费的足额上交

校团委。 第五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拒交团费者,当自行脱团处理。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经团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六条团支部收取团费后须做好交纳情况的登记工作,并将交纳情况登记文档与团费一同交至所属团总支。团总支汇总后填写《团费上缴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存档,一份连同应缴团费于每学期第三周前上交校团委,并做好登记以及立账工作。 第三章团费的管理 第七条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以下开支可从团费中列支: (一)团员、团干部学习培训; (二)订阅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团员读物和杂志; (三)组织开展团内表彰活动; (四)举办团日活动。 第八条各团总支应设专人(一般为团总支组织部部长)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范文.doc

团费收缴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团委和上级团组织要求,根据院学生会、分团委要求和部门实际情况,对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工作在学生会、分团委常委领导下已经结束。我们组织部认真负责地完成此次工作。其中有许多不足与经验值得我们在此进行以下总结。 一、团费收缴工作 在收到校团委通知后,在本院下达收缴团费的通知;团费的收缴由组织工作处负责完成;组织工作处相关干事负责收缴各团支部上缴的团费;各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收取本班团支部的团费;在收取团费的过程中,我们本着保证效率性、准确性的态度收取团费。 二、工作情况: 我院于2011年9月21——9月35日进行了团费收缴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和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学期已收取团费1.2元/团员,目前本院共有团员1231人,共收取团费1477.2元。 该项工作基本完成较好,但此次收取团费对象主要是团员,而未涉及到党员。

工作过程中由于负责收取大三的负责人未能及团费收缴工作总结 时收取完毕和组织工作处处长共组疏忽,导致处长没有足够的时间将团费数清。其中,导致核电111班多收0.8元而未被发现。出现这么大的疏忽组织工作处处长应该值得反思。工作结束后我们进行规档案管理。 团费收缴是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将以朴实沉毅的态度,高质高效的方法尽职尽责地做好我们本职的工作。 三、对以后的团费收缴汲取的工作经验 1、工作流程 团费收缴由组织工作处负责。由组长指定每两个人负责一个年级,负责收好团费工作。其中每两个人中选出一个队长,负责将本组负责收缴的团费收缴、核实、联系组长等工作。另一个人则辅助其工作。收缴时每组带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团费收取情况表》(见附表一),收好并确认金额后(收缴的团费不能多,也不能少),请交款人与收款人在表格上相应地方签字。如有其他情况的请在备注说明情况。核实时,请每位队长认真负责落实团员人数乘以每人应收团费与团员总额是否相等,如有问题请立即和交款人联系进行解决,确保每一个班收缴的团费没有问题。最后请每个队长按时将团费收好并交给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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