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2017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2017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温馨提示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需去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需由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四、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①结婚证;②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③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说明: 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须将此表与生育保险要求的其它材料一起报送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所要求的资料列于申请表背面。

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需携带资料 一、计划生育手术。 1、本报销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此证的须提供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施行复通术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手术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包括手术名称)或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4、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异地手术者须持审核过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 二、在非选点医院急诊(包括已办《就医凭证》情况)。 1、本报销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3、已盖章的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复印件; 4、单位报告(说明就诊原因),已办《就医凭证》的还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三、异地分娩(异地产检)。 1、本报销申请表; 2、审批通过的《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并按表要求由分娩医院填写医院级别及盖章; 3、在广州市产前检查的须提供《就医凭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5、已盖章的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复印件; 6、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四、产后并发症。 1、本报销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3、已盖章的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复印件; 4、发票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温馨提示: 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凭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1、参保人未就业配偶一栏仅需报销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填写; 2、出院或手术结束日期费用日期按以下规则填写: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分娩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中期引产的填写引产手术出院日期,报销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填写出院日期或手术结束日期; 3、如需报销不同情形项目的费用,分别填写本申请表并分别准备申请材料(产前检查可与分娩/引产术同时申报); 4、委托申请的,还需填写“委托办理”栏井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 5、填表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报销所需申请材料详见该申请表背页;

报销所需申请材料 (一)报销参保人本人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 结);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7.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8.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1)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2)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无法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单位外派证明”; (3)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9.参保单位外派证明(收原件)(注: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无法开具本市计划生育证明时需 提供); 10.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二)报销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 结);7.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需提供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 登记证明); 9.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参保人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10.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11.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1)未就业配偶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可为“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也可以是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 (2)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12.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穗劳险司字[1995]第006号 各主管局(总公司)、各统筹单位、各区、县级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 根据广州市劳动局颁发的《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劳险字〔1995〕第005号和《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穗劳险字)〔1995〕第01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的征集 〈一〉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以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季征收”的办法,即每季度以本单位上季度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0.7%计缴生育保险基金。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7日前,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采取专用委托收款方式向单位征收。 〈二〉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市属以上单位直接向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缴纳;区、县级市单位向所在区、县级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缴纳;中央、军队驻县级市单位向所在县级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缴纳。 二、待遇的发放 〈一〉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者,按“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基数和标准,在用人单位办理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的次月15日前,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一次性将应付款拨给用人单位,由单位按规定发放。 〈二〉生育津贴、男配偶的假期工资统一以生育(流产)时的上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三、申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 女职工生育后3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负责办理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一〉填报《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及用人单位各一份)。〈二〉携带《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三〉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办理: 1.顺产、难产 (1)《生育证》; (2)《出生证》; (3)《独生子女优待证》; (4)难产的附难产证明。 2.婴儿死亡 (1)《生育证》;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 号: 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剖宫产) 生育医疗□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 费用补贴□妊娠3(含)至7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宫外孕(手术治疗)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生育并发症并发症1 并发症2 殊 □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延期□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 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 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供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报销票据(原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填表说明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公章)”: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社保登记号”:填写单位社保登记证上的社保登记证号。 3、“姓名”:填写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上一致。 4、“参保时间”:填写参保人首次参加生育保险时间。 5、“身份证号码”:填写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一致。 6、“手册号”:不填。 7、“就诊医院”:填写参保人生育费用发生时就诊的医院。 8、“妊娠起止日期”:填写参保人末次月经至分娩日期。 9、“孕周”:填写参保人终止妊娠时的孕周数。 10、“胎数”:不填。 11、“难产”:不填。 12、“医疗类别”:门诊、住院应分别填写审批表。报销门诊时在门诊前面的框里画√,按照医疗收据右下角发生日期的先后对单据进行排列(分娩住院期间和分娩后复查费用不能按产前检查费用申报),并将门诊报销票据起止日期填好;报销住院时在住院前面的框里画√,起止日期按照住院收据上的入院和出院日期填写。 13、“报销单据数”:指本次申报的收据张数(含诊疗费收据和医事服务费收据),不包含处方和其他票据张数。 14、“总金额(元)”:填写本次申报费用的总金额。 15、“西药费”、“中药费”、“化验费”、“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

以及“其他费用”:按照所申报的医疗费收据分类汇总。 16、“拒付金额”和“拒付原因”:不填。 17、“付费项目”:不填。 18、“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经办人姓名。 19“电话”:填写经办人有效电话,如有问题可及时通知。 20、“申报日期”:填写经办人申报费用时的实际日期。 21、“初审人”、“复审人”以及“审核日期”:不填。 ★该表必须机打,不能手工填写。

2017最新版-(全部表格)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表格附件

附件1 成都市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 生育津贴申请人次合计:生育津贴申请金额合计: 单位经办人:申请时间:年月日医保经办人:经办时间: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医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生育津贴最终拨付明细和金额由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如有变动,以医保经办机构打印的《成都市生育津贴拨付表》为准。

附件2 成都市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编码: 单位经办人:申请时间:年月日 生育津贴拨付申请注意事项 ①本申请表仅作为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已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联网结算,而 未能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时使用。 ②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时间为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联网结算次 月20日后,申领时限为参保人员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 ③单位参保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

办理。 ④填报该申请表时,应按参保人员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填写,同时须提供生育人员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表中“生育方式”填写顺产、难产、剖宫产、流产、引产。 ⑥本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一式两份,电脑填写,A4纸打印。 ⑦生育保险具体规定请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网址为: 附件3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码:

填表说明:①婴儿死亡的不填写出生证明编号;②审批表中“生育方式”填写顺产、难产、剖宫产、流产、引产;③配偶社保编码可以不填写;④生育多胞胎的,出生医学证编号对应填写多个 号;⑤此表一式两份,电脑填写,A4纸打印。 附件4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审批表

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广州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必须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 有广州户口的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 划分的,缴费基数则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基数,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 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下面是为大家的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欢迎参考~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 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 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比例具体如下: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报告

编号:FS-DY-20709 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报告 生育保险报销申请书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xx分局: 本人xxx系深圳市南山高新区居民(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系本地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卡号:xxxxxxx;电脑号:xxxxxxx),20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因本人家庭及工作单位地点目前均在xx省xx市,所以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院就近选择为xx市xxxxxx院。本人于20xx年x月x日在xx省xx市xxxxx院异地就医剖腹生下一女,属于初婚初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根据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有关管理规定,现申请报销本人异地产检及异地分娩等相关费用,请予以办理为感!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20xx年x月x日 生育保险报销申请书二: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xx分局: 兹有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配偶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因配偶无业且无任何途径报销生育相关费用,特申请以男方名义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x 生育保险报销申请书三: xxxxx险基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xx县xx镇xx村xx组人,现在xxxxx公司上班初婚现有身孕,特向贵部门申请生育保险,请领导给予批准和在繁忙之中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谢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公司证明 我公司的员工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初婚第一胎符合计划生育且已参加生育保险。 单位名称:xxxxx

生育保险就医、支付等有关问题说明

生育保险政策及规定 按照市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分中心的实际工作,为了尽快更好地完成参保职工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和支付工作,我们对有关政策及规定进行了总结,希望各单位认真体会和理解。 一、蓟县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只有二家: 1、蓟县人民医院; 2、蓟县妇幼医院。 二、生育保险的享受条件:自正常参保缴费之日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必须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对新参保的单位,必须从每年的1 月份开始参保,不能欠缴。欠缴、补缴期间的费用都不予支付,并且涉及到全年的利益。 用人单位漏报、少报职工缴费工资或欠缴、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使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受到损失得,由用人单位负责补偿。 三、生育保险支付围 1、产前检查费; 2、生育医疗费(分娩期外的妊娠并发症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围); 3、生育津贴; 4、计划生育手术费(计划生育并发症由生育保险支付)。 四、生育津贴及计算方法 (一)、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生育津贴的标准: 1、妊娠不满12 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 周至不满16 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 天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 周至不满28 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 天生育津贴; 4、妊娠满28 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 天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如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 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 天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本年度的缴费基数+ 30.4 X享受天数 五、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①定额支付的项目:自然分娩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1900元;剖腹产不伴其它手术 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子宫切除术和阑尾切除术的3800元;引产1000 元;高危人工流产600 元;流产260;放置(取出)宫节育器术150 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 元;男职工绝育术600 元。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编号: 职工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申请 社会保障卡号联系电话基 本 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信 未就 息职工 业配身份证件号码 姓名 偶申 请社会保障卡号联系电话 申 生育医疗□产前检查□终止妊娠 请□单胎顺产□单胎难产(含剖宫产)费用 项□多胎分娩(胞胎) 目□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压吸宫) ( 计划生育□流产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 可□药物流产□皮下埋植术 手术 多□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 选)□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支 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 付 信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况。 息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委非申请人本人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本人委托先生 / 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 托 电话为。 办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说明: 1、职工申请待遇的,基本信息填“职工申请”栏;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待遇的,基本信 息填“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栏; 2、职工申请的,需带齐本申请表、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 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报销票据、符合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产前检 查及分娩的提供)、存折或银行卡,本申请表、报销票据留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3、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的,需带齐本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职工社会保障 卡、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报销票据、 符合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失业登记证明(非本市户籍的提供)、申请人 存折或银行卡,本申请表、报销票据留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4、委托申请的,还需填写“委托办理”栏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本表须按说明提示准备申请材料,所需材料出现重复的,提供一份即可,如遇特殊情 况须提供补充材料的,相关材料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6、填表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模板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如《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①结婚证(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③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需有孕期失业登记的备案信息,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无需个人提供)。

生育险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号:基本情况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性别联系电话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生育 /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7 个月(含)以 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 月早产(剖宫产)□ 妊娠 7 个月(含)以上 生育医疗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 费用补贴早产(阴式产)□ 妊 娠 3(含)至7 个月自 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申请项目□妊娠 3 个月以下自 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 放置(取出)宫内节 育器、皮下埋植(取 出)□绝育手术□输 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 宫外孕(保守治疗) □宫外孕(手术治 疗) □男性职工申请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生育并发症并 发症1并发 特殊情况 症 2 □非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延期□ 其他情况 情况简述: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 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 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 委托办理 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 请划“/ )”: 本人委托先生 /

女士(身份证件号 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待遇申请的有关事 宜,代办人联系电话 支付方式选择:□转账 □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 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 晓相关情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提供资料为。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代办人签 名年月 日 □ 申请人身份证转账声明 □ (原件及 2份复印(转账支付应备) 件)□ 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 □门诊病历(报销(转账支付应备) 生育费用可不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委托办理应备)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 记录(复印原件)□ 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诊断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原件)备) □ 汇总费用清单配偶就业情况证明 □ (原件)(男性职工申请应 □报销票据备) (原件)□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 □明(异地生育应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 育证明(原件及复印备) 件)□ (其 其他材料 □ (原 他特殊情况应备) 出生证 件及复印件) 审核人复核人 月日月日 说明: 1、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填写此表,一式一份; 2、参保人须亲笔签名,按表中提示准备申请资料,遇特殊情况须提供补充资料,相关材料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关于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_穗人社函〔2011〕43号

关于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1〕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原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 4〕504号),省政府《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123号),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现就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通知执行。 二、生育保险缴费率依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85%缴纳。 三、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二)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但在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时参加生育保险者,不受累计满1年的限定。 四、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流产时,享受下列待遇的标准为: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含原领取非全额工资者)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二)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按生育津贴的规定执行。 (三)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流产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生育出院后产假期内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相关的医疗费符合本市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结算办法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 0〕3号)规定执行。 (四)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职工生育顺产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计发,难产或多胞胎按50%计发。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 女职工怀孕满七个月,发生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按顺产待遇享受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2019二胎生育保险报销申报材料

2019二胎生育保险报销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 四、要注意的是: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 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5、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 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 和标准支付。 五、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保障项目的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也不一样,报销项目 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具体的二胎生育险报销 标准有以下五个方面: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补偿标准为: 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 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2015年新版)

穗府办〔2015〕4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4日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含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参加生育保险。 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负责本市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各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生育保险费征收等工作。 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生育保险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 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审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地税、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当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足。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以下各项资金构成: (一)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财政补贴; (五)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月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0.85%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超过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登记流程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无欠费的参保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 1、女职工怀孕或需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征求本人意愿后,为其选定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和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手术医疗机构; 2、①办理生育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一”)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②办理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手术登记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结婚证、医保卡、身份证、病历和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实施取环、输卵(精)管复通术的,还须出具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和定点医院主治医生的诊断意见。上述业务在二楼8号窗口办理;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在“表一”或“表二”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登记输机;返还表格一份单位留存,其余由女职工本人交医疗机构; 4、如果女职工为长驻外地人员,还需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以下简称“表三”)一式两份,并附单位证明材料到派驻地医疗机构及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报二楼8

号窗口审核登记。 (二)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单位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六)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生育服务证、出院小结、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报二楼8号窗口办理核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的核算手续,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单位次月在金保网单位办事栏中查询并打印结算单,加盖公章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单位需为其办理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其流程与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样,附报资料为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不需要了)及复印件; 如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职工的生津贴、护理假津贴由市工作生育保险中心与财政结算,不由单位领取。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长驻外地职工在派驻地发生的由个人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表五)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一份)、“表三”(一份)、产检发票、住院发票、相关检查单、诊断证明、医疗费汇总清单(以上为原件),及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以上为复印件)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格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日期: 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一、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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